涵洞 防水技术交底 2页

  • 40.00 KB
  • 2022-04-22 11:42:24 发布

涵洞 防水技术交底

  • 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交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监理单位:湖北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编号:单位工程路基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内容涵洞防水层施工交底依据: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指导意见》涵洞防水层施工一、涵洞防水范围1、所有沉降缝、盖板缝都应做三油两毡处理。2、基础顶以上涵洞两侧、涵洞顶均涂两层沥青。3、沉降缝内、外、顶三侧均做防水,沉降缝内侧采用沥青麻絮填塞,外侧、顶侧做三油两毡处理,油毡宽50cm,缝两边各25cm,首先涂一层沥青,然后铺一层毛毡,再涂刷第二层沥青,依次类推。4、八字墙外侧及八字墙与台身沉降缝之间。二、沉降缝处理沉降缝处填塞沥青麻絮,麻絮必须浸渍沥青后填塞,填塞深度不低于5cm,且内外侧全部填塞,使基础、涵台全断面贯通,上下顺直不得交错。三、盖板缝处理盖板缝、锚栓孔采用C30砂浆填塞,然后做三油两毡处理。四、防水层台身两侧及盖板顶采用满涂沥青两层,两层厚度不得小于0.3cm。五、熬制沥青1、熬炼沥青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熬炼地点应选择较平坦处,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间距不得小于50米,与易燃可燃材料露天货物堆垛间距不得小于40米,与四周其它建筑房屋最少要保持10米以上的间距,并将10米以内的可燃物打扫干净,避免因熬炼沥青起火而造成大的损失。2、熬炼的锅灶要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不允许设在高压线下面和简易工棚内。熬炼锅灶要坚实稳固,不得有裂缝漏洞,靠近火门的锅沿应高出18-24厘米或砌一道隔火墙,避免灶内明火窜出引燃沥青。3、沥青熬炼中应有专人值班,要勤搅拌。在锅灶设计上可采用“死锅活灶”的方法,以便于随时撤出火源,以控制和调节温度。熬炼的火炉中不得投入沥青或其他易燃油料,以免造成火焰猛窜引起火灾。4、锅内沥青不要装得太满,加入的沥青应为锅容量的80%以下,以免沥青膨胀沸腾时溢出。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交底含水分较多的沥青要一点一点地慢慢加,严防把冷沥青加得过多、过快、过急而引起沥青喷溅。5、经过熬炼熔化的沥青,如需加汽油、煤油或轻质柴油等稀释时,必须待沥青温度冷却到110℃以下时才能逐渐加入。加稀释剂时应先少后多,充分搅匀,不用时要加盖封存。加稀释剂的地点应远离明火30米以上,设在沥青加热点的下风方向。加稀释剂时不得生明火、吸烟和划火柴,以免引起火灾。6、工作场所应备有铁板和干沙土、干煤灰、石棉布,以及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材,以备急需。熬炼沥青锅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首先应沉着镇静,可采用窒息法(即密封办法)灭火。先用铁板盖,再铺盖干沙土、干煤灰等(先硬后软法),接着熄灭灶内火源,使沥青锅内缺少氧气而自动熄灭。如果锅灶裂缝漏油引起内外都起火燃烧时,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要向灶内火源处泼水或打泡沫灭火剂,先消除火源降低温度。如熔化的沥青已溢到锅外燃烧,先用沙土封住流动的液体后,再用灭火器扑救。六、注意事项1、施工防水层之前必须保持砼表面干燥,且必须将砼表面清理干净。2、防水沥青应搅拌均匀,涂刷均匀,并无漏刷现象,不得产生气泡。3、必须将PVC管处灌浆处理。4、防水层施工防水层施工前需对涵身外侧基层进行修整将对拉杆孔内的PVC管外漏部分磨平墙身两侧用钻头直径与PVC管同等大小的电钻钻进3cm管内填充干砂浆。并用水泥砂浆封补磨平。涵顶面基层及沥青防水材料进行封边的部位应清洁、无蜂窝、麻面、浮渣、浮灰、油污等。涂防水沥青时基层应干燥。基层干燥的鉴别方法一般可凭经验、肉眼观察也可用1m见方的塑料布覆盖其上利用阳光照射1~3小时观察是否出现水汽若无水汽可视为干燥。涂刷时应从涵顶向另一端涂刷,一般分3至4次涂刷,后次涂刷应在前次涂刷固化成膜后进行涂刷应均匀、涂刷厚度为1.5mm并不得漏刷。七、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中安全防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2、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均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3、现场电力线路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交底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交底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