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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28:35 发布

《05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完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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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5.1总则5.1.1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空调工程中压力不高于2.5MPa,工作温在-20~150℃的整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泵)、制冷附属设备、其他配套设备和管路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5.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5.2术语⑴制冷剂:制冷系统中,完成制冷循环的工作物质。⑵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3)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6)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7)整体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8)组装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5.3基本规定5.3.1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机组的外表应无损伤、密封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5.3.2与制冷机组配套的蒸汽、燃油、燃气供应系统和蓄冷系统的安装,还应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消防规范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5.3.3空调用制冷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有关规定,并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运输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5.4施工准备5.4.1技术准备⑴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和设备随机附带的配管系统图,现场设备的管口尺寸、方位、高度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设计图纸、技术文件齐全,熟悉制冷工艺及施工程序。⑵管道专业施工方案已进行会审和批准,并已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形成交底记录。⑶按施工图所示管道位置、标高测量放线,查找出支、吊架预埋铁件。⑷安装完的管路系统应有完整的检验、检测手段和措施。5.4.2材料要求⑴所采用的管子和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文件。⑵制冷系统的各类阀件必须采用国标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⑶无缝管内外表面无明显腐蚀、无裂纹、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缺陷。 ⑷铜管内外壁均应光洁、无疵孔、裂缝、结疤、层裂或气泡等缺陷。5.4.3主要机具⑴施工机具:卷扬机、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砂轮切割机、磨光机、压力工作台、倒链、台钻、电锤、坡口机、铜管扳边器、手锯、套丝板、管钳、套筒扳手、活扳手、平尺、铁锤、电气焊设备等。⑵测量工具:钢直尺、钢卷尺、角尺、水平仪、塞尺、线坠、水准仪、经纬仪、半导体测温计、U形压力计等。5.4.4作业条件⑴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完毕,室内装修基本完成,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安装找正完毕,管道穿过结构的孔洞已配合预留,尺寸正确,预埋件设置恰当,符合制冷管道施工要求。⑵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材料送至现场。5.5材料和质量要点5.5.1材料关键要求⑴制冷管道及管件、阀门应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其规格、型号、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⑵设备的地脚螺栓以及平、斜垫铁材质、规格和加工精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⑶设备安装所采用的减振器或减振垫的规格、材质和单位面积的承载率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5.5.2技术关键要求⑴制冷设备安装前,应会同土建、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做好基础验收记录,对不符合设备安装要求的基础,应及时整改。⑵制定安全合理的大型制冷设备运输方案和吊装方案,相关的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⑶气体或液体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5.7.1中第(5)条的有关规定。5.5.3质量关键要求⑴地脚螺栓孔的二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级。灌浆前应将螺栓孔内清理干净,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灌浆料的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拧紧地脚螺栓。⑵设备找平找正后,应将设备垫铁及时点焊牢固,防止垫铁滑动、脱落。⑶燃气、氨制冷系统管道采用超声波或射线照相检测时,其抽检数量和合格等级应符合本标准5.7.1中第(7)条和5.7.1中第(8)条的规定。5.5.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⑴设备吊装应设专人指挥,统一行动,注意吊装作业周围有无高、低压电线和通讯电缆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⑵作业场地道路应畅通,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⑶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要求。⑷管道吹扫、冲洗排放口附近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看护。吹扫、冲洗时人员不得进入境界区域。5.5.5环境关键要求⑴管道吹扫、冲洗应实行定点排放到下水道或管沟内,不得随意排放,污染施工环境。⑵制冷剂充装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并尽量避免制冷剂的泄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5.6施工工艺5.6.1工艺流程⑴设备安装: 基础检验→设备开箱检查→设备运输→吊装就位→找平找正→灌浆、基础抹面⑵一般系统:施工准备→管道等安装→系统吹污→系统气密性试验→系统抽真空→管道防腐→系统充制冷剂⑶水蓄冷系统:5.6.2操作工艺5.6.2.1制冷机组的安装(1)活塞式制冷机组:1)基础检查验收:会同土建、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基础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中间交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形尺寸、平面的水平度、中心线、标高、地脚螺栓孔的深度和间距、埋设件等。2)就位找正和初平:①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弹出设备基础的纵横向中心线,利用铲车、人字拔杆将设备吊至设备基础上进行就位。应注意设备管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将设备的水平度调整到接近要求的程度。②利用平垫铁或斜垫铁对设备进行初平,垫铁的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3)精平和基础抹面:①设备初平合格后,应对地脚螺栓孔进行二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级。灌浆前应清理孔内的污物、泥土等杂物。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并保持螺栓处于垂直状态。待其强度达到70%以上时,方能拧紧地脚螺栓。②设备精平后应及时点焊垫铁,设备底座与基础表面间的空隙应用混凝土填满,并将垫铁埋在混凝土内,灌浆层上表面应略有坡度,以防油、水流入设备底座,抹面砂浆应密实、表面光滑美观。③利用水平仪法或铅垂线法在气缸加工面、底座或与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对设备进行精平,使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4)拆卸和清洗:①用油封的制冷压缩机,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且外观良好、无损坏和锈蚀时,仅拆洗缸盖、活塞、气缸内壁、吸排气阀及曲轴箱等,并检查所有紧固件、油路是否通畅,更换曲轴箱内的润滑油。用充有保护性气体或制冷工质的机组,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充气压力无变化,且外观完好,可不作压缩机的内部清洗。②设备拆卸清洗的场地应清洁,并具有防火设备。设备拆卸时,应按照顺序进行,在每个零件上做好记号,防止组装时颠倒。③采用汽油进行清洗时,清洗后必须涂上一层机油,防止锈蚀。 (2)螺杆式制冷机组:1)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基础检查、就位找正初平的方法同活塞式制冷机组,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2)脱开电动机与压缩机间的联轴器,点动电动机,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是否符合压缩机要求。3)设备地脚螺栓孔的灌浆强度达到要求后,对设备进行精平,利用百分表在联轴器的端面和圆周上进行测量、找正,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3)离心式制冷机组:1)离心式制冷机组的安装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2)机组吊装时,钢丝绳要设在蒸发器和冷凝器的简体外侧,不要使钢丝绳在仪表盘、管路上受力,钢丝绳与设备的接触点应垫木板。3)机组在连接压缩机进气管前,应从吸气口观察导向叶片和执行机构、叶片开度与指示位置,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调整一致并定位,最后连接电动执行机构。4)安装时设备基础底板应平整,底座安装应设置隔振器,隔振器的压缩量应一致。(4)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1)安装前,设备的内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出厂压力。2)机组在房间内布置时,应在机组周围留出可进行保养作业的空间。多台机组布置时,两机组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2m。3)溴化锂制冷机组的就位后的初平及精平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4)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基准面上测量。水平偏差的测量可采用U形管法或其他方法。5)燃油或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相关要求。(5)模块式冷水机组:1)设备基础平面的水平度、外形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安装时,在基础上垫以橡胶减振块,并对设备进行找平找正,使模块式冷水机组的纵横向水平度偏差不超过1/1000。2)多台模块式冷水机组并联组合时,应在基础上增加型钢底座,并将机组牢固地固定在底座上。连接后的模块机组外壳应保持完好无损、表面子整,并连接成统一整体。3)模块式冷水机组的进、出水管连接位置应正确,严密不漏。4)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的周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留有一定的通风空间。(6)大、中型热泵机组:1)空气热源热泵机组周围应按设备不同留有一定的通风空间。2)机组应设置隔振垫,并有定位措施,防止设备运行发生位移,损害设备接口及连接的管道。3)机组供、回水管侧应留有1~1.5m的检修距离。5.6.2.2附属设备(1)制冷系统的附属设备如冷凝器、贮液器、油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空气分离器、蒸发器和制冷剂泵等就位前,应检查管口的方向与位置、地脚螺栓孔与基础的位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2)附属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附属设备的安装,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及单体吹扫;气密性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卧式设备的安装水平偏差和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偏差均不宜大于1/1000;3)当安装带有集油器的设备时,集油器的一端应稍低;4)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口的标高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标高低;5)当安装低温设备时,设备的支撑和与其他设备接触处应增设垫木,垫木应预先进行防腐处理,垫木的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的厚度;6)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其进、出口方向及位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设计的要求。(3)制冷剂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泵的轴线标高应低于循环贮液桶的最低液面标高,其间距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2)泵的进、出口连接管管径不得小于泵的进、出口直径;两台及两台以上泵的进液管应单独敷设,不得并联安装;3)泵不得空运转或在有气蚀的情况下运转。5.6.2.3管道安装(1)制冷系统管道安装:1)管道预制:①制冷系统的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清洗和强度、严密性试验。②制冷剂和润滑油系统的管子、管件应将内外壁铁锈及污物清除干净,除完锈的管子应将管口封闭,并保持内外壁干燥。③从液体干管引出支管,应从干管底部或侧面接出,从气体干管引出支管,应从干管上部或侧面接出。④管道成三通连接时,应将支管按制冷剂流向弯成弧形再进行焊接,当支管与干管直径相同且管道内径小于50mm时,需在干管的连接部位换上大一号管径的管段,再按以上规定进行焊接。⑤不同管径管子对接焊接时,应采用同心异径管。⑥紫铜管连接宜采用承插焊接,或套管式焊接,承口的扩口深度不应小于直径,扩口方向应迎介质流向。⑦紫铜管切口表面应平齐,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⑧乙二醇系统管道连接时严禁焊接,应采用丝接或卡箍连接。2)阀门安装:①阀门安装的位置、方向、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反装。②安装带手柄的手动截止阀,手柄不得向下。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阀头均应向上竖直安装。③热力膨胀阀的感温包,应装于蒸发器末端的回气管上,应接触良好,绑扎紧密,并用隔热材料密封包扎,其厚度与管道保温层相同。④安全阀安装前,应检查铅封情况、出厂合格证书和定压测试报告,不得随意拆启。3)仪表安装:①所有测量仪表按设计要求均采用专用产品,并应有合格证书和有效的检测报告。②所有仪表应安装在光线良好、便于观察、不妨碍操作和检修的地方。③压力继电器和温度继电器应装在不受振动的地方。4)系统吹扫、气密性试验及抽真空。①系统吹扫:(A)整个制冷系统是一个密封而又清洁的系统,不得有任何杂物存在,必须采用洁净干燥的空气对整个系统进行吹扫,将残存在系统内部的铁屑、焊渣、泥砂等杂物吹净。 (B)应选择在系统的最低点设排污口。用压力0.5~0.6MPa的干燥空气进行吹扫;如系统较长,可采用几个排污口分段进行。此项工作按次序连续反复地进行多次,当用白布检查吹出的气体无污垢时为合格。②系统气密性试验:(A)系统内污物吹净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气密性试验。(B)制冷剂为氨的系统,采用压缩空气进行试验;制冷剂为氟利昂的系统,采用瓶装压缩氮气进行试验。对于较大的制冷系统也可采用压缩空气,但须干燥处理后再充人系统。(C)检漏方法:用肥皂水对系统所有焊口、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位进行仔细涂抹检漏。(D)在试验压力下,经稳压24h后观察压力值,不出现压力降为合格。(E)试验过程中如发现泄漏要做好标记,必须在泄压后进行检修,不得带压修补。(F)系统气密性试验压力:(见表5.6.2.3)系统气密性试验压力(MPa)表5.6.23系统压力活塞式制冷机离心式制冷机R717R520R22R12134aR11R123低压系统1.81.81.20.3高压系统2.02.51.60.3③系统抽真空试验:在气密性试验后,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kPa(40mm汞柱),保持24h,氨系统压力以不发生变化为合格,氟利昂系统压力回升不应大于0.53kPa(4mm汞柱)。5)管道防腐:①管道防锈:(A)制冷管道、型钢、支吊架等金属制品必须做好除锈防腐处理,安装前可在现场集中进行,如采用手工除锈时,用钢丝刷或砂布反复清刷,直至露出金属光泽,再用棉纱擦净锈尘。(B)刷漆时,必须保持金属面干燥、洁净、漆膜附着良好,油漆厚度均匀,无遗漏。(C)制冷管道刷漆的种类、颜色,应按设计或验收规范规定执行。②乙二醇系统管道内壁需作环氧树脂防腐处理。③管道保温应符合制冷管道保温要求。6)系统克制冷剂:①制冷系统充灌制冷剂时,应将装有质量合格的制冷剂的钢瓶在磅秤上做好记录,用连接管与机组注液阀接通,利用系统内真空度将制冷剂注入系统。②当系统内的压力至0.196~0.294MPa时,应对系统再次进行检验。查明泄漏后应予以修复,再充灌制冷剂。③当系统压力与钢瓶压力相同时,即可启动压缩机,加快充入速度,直至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制冷剂重量。(2)燃油系统管路安装:1)机房内油箱的容量不得大于lm3,油位应高于燃烧器0.10~0.15m,油箱顶部应安装呼吸阀,油箱还应设置油位指示器。2)为防止油中的杂质进入燃烧器、油泵及电磁阀等部件,应在管路系统中安装过滤器,一般可设在油箱的出口处和燃烧器的入口处。油箱的出口处可采用60目的过滤器,而燃烧器的入口处则应采用140目较细的过滤器。 3)不敷出燃油管路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前应清除管内的铁锈和污物,焊接后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4)燃油管道的最低点应设置排污阀,最高点应设置排气阀。5)装有喷油泵回油管路时,回油管路系统中应装有旋塞、阀门等部件,保证管路畅通无阻。6)在无日用油箱的供油系统,应在储油罐与燃烧器之间安装空气分离器,并应靠近机组。7)管道采用无损检测时,其抽检比例和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8)当管道系统采用水冲洗时,合格后还应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将管路中的水分吹干。(3)燃气系统管路安装:1)管路应采用无缝钢管,并采用明装敷设。特殊情况下采用暗装敷设时,必须便于安装和检查。2)燃气管路的敷设,不得穿越卧室、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等部位。3)当燃气管路的设计压力大于机组使用压力范围时,应在进机组之前增加减压装置。4)燃气管路进入机房后,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球阀、压力表、过滤器及流量计等。5)燃气管路宜采用焊接连接,应做强度、严密性试验和气体泄漏量试验。6)燃气管路与设备连接前,应对系统进行吹扫,其清洁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5.7质量标准5.7.1主控项目⑴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2)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必须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3)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图纸核对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⑵直接膨胀表面式冷却器的外表应保持清洁、完整,空气与制冷剂应呈逆向流动;表面式冷却器与外壳四周的缝隙应堵严,冷凝水排放应畅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⑶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以及储油罐及日用油箱的安装,位置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与消防要求。燃气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调压装置、过滤器的安装和调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应可靠接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观察、查阅接地测试记录。⑷制冷设备的各项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的技术数据,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其相应的技术数据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检查和查阅试运行记录。⑸制冷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系统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型号、材质及工作压力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2)法兰、螺纹等处的密封材料应与管内的介质性能相适应;3)制冷剂液体管不得向上装成"Ω"形。气体管道不得向下装成"U"形(特殊回油管除外);液体支管引出时,必须从干管底部或侧面接出;气体支管引出时,必须从干管顶部或侧面接出;有两根以上的支管从干管引出时,连接部位应错开,间距不应小于2倍支管直径,且不小于200mm;4)制冷机与附属设备之间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其坡度与坡向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5.7.1的规定;制冷剂管道坡度、坡向表5.7.1管道名称坡向坡度压缩机吸气水平管(氟)压缩机≥10/1000压缩机吸气水平管(氨)蒸发器≥3/1000压缩机排气水平管油分离器≥10/1000冷凝器水平供液管贮液器(1~3)/1000油分离器至冷凝器水平管油分离器(3~5)/10005)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调试校核,其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5件。第5款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查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水平仪测量、查阅调校记录。⑹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接合良好。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⑺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0.005MPa时,焊缝的无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测,以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探伤报告和试验记录。⑻氨制冷剂系统管道、附件、阀门及填料不得采用铜或铜合金材料(磷青铜除外),管内不得镀锌。氨系统的管道焊缝应进行射线照相检验,抽检率为10%,以质量不低于Ⅲ级为合格。在不易进行射线照相检验操作的场合,可用超声波检验代替,以不低于Ⅱ级为合格。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探伤报告和试验记录。⑼输送乙二醇溶液的管道系统,不得使用内镀锌管道及配件。检查数量:按系统的管段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安装记录。⑽制冷管道系统应进行强度、气密性试验及真空试验,且必须合格。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检查和查阅试验记录。 5.7.2一般项目⑴制冷机组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设备及制冷附属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2-1的规定;2)整体安装的制冷机组,其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术文件的规定;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7.2-1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平面位移10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2标高±10水准仪或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3)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的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4)采用隔振措施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隔振器安装位置应正确;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偏差不应大于2mm;5)设置弹簧隔振的制冷机组,应设有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在机座或指定的基准面上用水平仪、水准仪等检测、尺量与观察检查。⑵模块式冷水机组单元多台并联组合时,接口应牢固,且严密不漏。连接后机组的外表,应平整、完好,无明显的扭曲。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⑶燃油系统油泵和蓄冷系统载冷剂泵的安装,纵、横向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联轴器两轴芯轴向倾斜允许偏差为0.2/1000,径向位移为0.05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在机座或指定的基准面上,用水平仪、水准仪等检测,尺量、观察检查。⑷制冷系统管道、管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管件的内外壁应清洁、干燥;铜管管道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及管道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制冷机的吸、排气管道应设单独支架;管径小于等于20mm的铜管道,在阀门处应设置支架;管道上下平行敷设时,吸气管应在下方;2)制冷剂管道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5D(管道直径),其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大于0.08D,且不应使用焊接弯管及皱褶弯管;3)制冷剂管道分支管应按介质流向弯成90°弧度与主管连接,不宜使用弯曲半径小于1.5D的压制弯管;4)铜管切口应平整、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切口允许倾斜偏差为管径的1%,管口翻边后应保持同心,不得有开裂及皱褶,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5)采用承插钎焊焊接连接的铜管,其插接深度应符合表5.7.2-2的规定,承插的扩口方向应迎介质流向。当采用套接钎焊焊接连接时,其插接深度应不小于承插连接的规定。采用对接焊缝组对管道的内壁应齐平,错边量不大于0.1倍壁厚,且不大于1mm。承插式焊接的铜管承口的扩口深度表(mm)表5.7.2-2铜管规格DN15DN20DN25DN32DN40DN50DN65承插口的扩口深度9~1212~1515~1817~2021~2424~2626~30 6)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管道的支吊架和钢管的焊接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⑸制冷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剂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时间不得少于5min;严密性试验压力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1倍,持续时间30s不漏为合格。合格后应保持阀体内干燥。如阀门进、出口封闭破损或阀体锈蚀的还应进行解体清洗;2)位置、方向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水平管道上的阀门的手柄不应朝下;垂直管道上的阀门手柄应朝向便于操作的地方;4)自控阀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的阀头均应向上;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感温包,感温包应装在蒸发器末端的回气管上,与管道接触良好,绑扎紧密;5)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其排气管的出口应朝向安全地带,排液管应装在泄水管上。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⑹制冷系统的吹扫排污应采用压力为0.6MPa的干燥压缩空气或氮气,以浅色布检查5min,无污物为合格。系统吹扫干净后,应将系统中阀门的阀芯拆下清洗干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5.8成品保护5.8.1管道预制加工、防腐、安装、试压等工序应紧密衔接,如施工有间断,应及时将敞开的管口封闭,以免进入杂物堵塞管子。5.8.2吊装重物不得利用已安装好的管道作为吊点,也不得在管道上搭设脚手板踩蹬。5.8.3安装用管洞修补工作,必须在面层粉饰之前全部完成。5.8.4粉饰工程期间,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已安装完的管道、阀部件、仪表等,防止碰坏成品。5.9安全环保措施5.9.1安装操作时应带手套;焊接施工时须戴好防护眼镜、面罩及手套。5.9.2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焊接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排风措施,并设专人监护。5.9.3管道吹扫时,排放口应接至安全地点,不得对人和设备,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伤。5.9.4管道采用蒸汽吹扫时,应先进行暖管,吹扫现场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防止蒸汽烫伤人。5.9.5采用电动套丝机进行套丝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佩戴手套。5.9.6避免制冷剂的泄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5.9.7管道吹扫的排放口应定点排放,不得污染已安装的设备及周围环境。5.9.8管道和支吊架油漆时,应做好隔离工作,不得污染已完的地面、墙壁、吊顶及其他安装成品。5.10质量记录5.10.1质量记录(1)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防腐与绝热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管道系统)。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制冷系统)。(4)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记录。(6)施工日记。5.10.2附加说明(1)按照国家新颁布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在施工中应实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并做好记录。(2)“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验收必须合格。(3)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4)施工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措施,因此施工过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管理。2004年4月25日录2004年12月29日星期三图表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