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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6:47 发布

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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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名称)1个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盖章):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16年7月2日82\n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8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二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附件1:2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21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33.评标程序23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24附件B:废标条件2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41.一般约定342.发包人363.承包人364.监理人385.工程质量3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87.工期和进度388.材料与设备399.试验与检验4010.变更4011.价格调整4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113.验收和工程试车4314.竣工结算4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416.违约4417.不可抗力4518.保险4520.争议解决46第四章工程量清单471、工程量清单说明4782\n2、投标报价说明473、其他说明494、工程量清单51第五章图纸521.图纸目录522.图纸52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3第一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5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5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7(一)投标函57(二)投标函附录58(三)工程报价表5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60(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二)授权委托书61三、联合体协议书62四、项目管理机构63(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63(二)项目管理机构的素质及管理经验63五、拟分包计划表63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64一、资格审查申请函64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5三、近年财务状况表66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7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8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69七、其他材料70(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70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3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74附3:承诺书75(四)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原件材料:76附4:查询结果告知函77附5: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78附件6:《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79七、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的复印件80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082\n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地址:江阴市祝塘镇景阳路10号联系人:陈宇电话:0510-86088050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276号C-702联系人:刘华君电话:80612663或13626230780传真:/1.1.4项目名称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1.1.5建设地点江阴市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工程内容:沿线污水压力主管、支管及阀门井,管径dn315,dn250,采用PE100级,承压1.0Mpa的直壁聚乙烯管(压力管),开挖施工1085米,牵引施工485米投资额约98万元。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18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82\n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1)诉讼及仲裁情况(2)不良行为记录(3)合同履约率(4)江阴市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资格: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他要求:1、所有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两者);2、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答疑。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7月10日16时前,将疑问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22171733@qq.com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6年7月11日在中国江阴党政网站集群http://www.jiangyin.gov.cn/c/xzzl.shtml发布答疑文件,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1.11分包不允许82\n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12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7月15日14时30分地点: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3号楼2楼会议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4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账户:江阴市祝塘镇财政所3022402024-10110007315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祝塘支行)。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签订合同中明确(不计息)。递交方式:必须密封于资格审查证明原件密封袋内。注:以其他方式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查保证金递交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如:电汇、网银转账等。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82\n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补交壹套内容、装订、与原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投标澄清文件。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函、商务标分开装订成册,每册采用胶装或装订机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密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名称)1个标段投标文件在2016年7月15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7月15日14时30分地点: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3号楼2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3名82\n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料费300元,开标前收取。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置工程控制价。A报价控制价=(标底价-暂估价)*控制价下浮系数+暂估价=89.25万元;B报价控制价=(标底价-暂估价)*控制价下浮系数=84.25万元,【控制价下浮系数:90%】。所有投标单位的A和B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控制价。若高于工程控制价或由评委评定该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则不参加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且不得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0.5计算机辅助评标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82\n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且无在建工程。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不得少于3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一、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82\n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6、投标保证金票据;7、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8、所有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两者);;9、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82\n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82\n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为准);(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须知前附表1.10.2条执行)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82\n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在在中国江阴党政网站集群http://www.jiangyin.gov.cn/c/xzzl.shtml中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报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或复印件;(4)项目管理机构;(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申请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近年财务状况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7)、其他材料(7)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提供证书复印件)(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总价;(3)总说明(如有);(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1)暂列金额明细表(如有);(10.2)材料暂估单价表(如有);(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如有);(10.4)计日工表(如有);(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如有);(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3)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14)主要材料价格表。82\n注:(1)技术标部分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开标结束后,由中标人按相关要求、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给业主单位。(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1。3.2投标报价标底编制依据(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及编制标底。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和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报价及标底的依据。报价及标底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其它现行相关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等,招标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编制说明及设计交底资料。(2)材料价格及有关费率规定:材料价格按2016年5月份发布的信息指导价计算,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询价计入标底。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测算报价,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或小样自行询价、联系订购并自行确定投标报价。进场材料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类别及规费、临时设施费等执行苏建价(2009)107号文规定。费用名称计算基础市政工程一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5%安全文明施工省级标化增加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0.4%二规费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2.0%住房公积金0.34%工程排污费0.1%,见注1其他规费0%三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合计+其它项目费合计+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11%注1:实际发生的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凭发票按实结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罚款由施工单位自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统一按0.1%计取。(4)投标报价82\n3.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3.2.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江苏省计价表及有关文件规定、市场信息价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指导价,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3.2.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2.6工程量调整方法:因发包人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变更按实调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变更不作调整。3.2.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10投标报价为A报价,A报价扣除暂估价(含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报价为B报价。B报价的计算公式为:B报价=A报价-暂估价×相应工程量。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应分别报A报价和B报价。B报价作为评标价,相应的A报价作为中标价。3.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2\n(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所有“正本”和“副本”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字或盖章。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袋统一按以下方式密封:82\n投标函正本一个密封袋;投标函副本一个密封袋;商务标正本一个密封袋;商务标副本一个密封袋;原件材料一个密封袋;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核验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工作人员对资格审查文件验封;(5)资格后审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6)招标人向参会的投标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原封退回;(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8)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设有控制价的,公布控制价;(11)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判定低于成本价的Q值或K值(如有);(12)技术标如为暗标的,由工作人员对技术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编号;82\n(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4)主持人宣布评标组织评标,投标人退场。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信息发布之日起2日内凭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时应向中标人发出延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如逾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中标权利。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n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n第二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暂估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费用及取费符合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82\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投标人遗漏的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评标价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82\n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详细审查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82\n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2\n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行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82\n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82\n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B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要求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82\n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未否决时,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厅颁布的苏建招(2003)205号文第八款进行评定。A5.2.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如果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2\n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82\n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B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B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B1.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B1.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B1.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B1.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B1.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B1.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B1.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B1.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B1.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B1.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B1.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B1.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B1.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B1.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B1.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B1.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82\nB1.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B1.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B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B1.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B1.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82\n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82\n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82\n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2\n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令30号]、《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江阴市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性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 ;82\n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82\n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实结算,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超过工程量偏差范围的,可进行调整,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82\n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82\n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0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0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82\n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天数*结算价的万分之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二。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2\n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9.3.1”条、“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82\n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施工方案措施风险;b: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开工日期调整;c:由承包方原因引起地方矛盾引起的窝工、停工风险;d: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按澄建工【2008】7号文件执行,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投标时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工程实施条件和工程实施环境未发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3.4.2”条款规定时,中标后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9.3.1”、“9.3.2”、“9.3.3”条款执行。结算时如发现投标时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结算调整执行澄建工(2009)5号文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结算调整规定。“9.3.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的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9.1.2”82\n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9.1.3”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请求。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2016年底付合同价的20%,2017年底付合同价的20%,2018年底付合同价的20%,2019年底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2020年底付清(含最终审定价),不计息。(注:现场安全文明省级标化增加费,不在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范围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82\n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82\n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82\n(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82\n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82\n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82\n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82\n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82\n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82\n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明细另行提供。82\n第五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表名称图表号页数2.图纸图纸清单:/82\n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1.1测量范围(GBJ50026-9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3《建筑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82\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格式二、商务标部分格式82\n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工程报价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项目管理机构;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申请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近年财务状况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7)、其他材料(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二)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三)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附3:承诺书(四)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材料:附4:查询结果告知函附5: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附6:开标承诺书附7:《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七、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复印件;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2\n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名称)1个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2016年月日82\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暂估价合计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派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82\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按招标文件规定2工期1.1.4.3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规定3缺陷责任期1.1.4.5按招标文件规定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按招标文件规定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按招标文件规定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元/天按招标文件规定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按招标文件规定8质量标准13.1按招标文件规定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按招标文件规定10预付款额度17.2.1按招标文件规定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按招标文件规定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7.4.1按招标文件规定13质量保证金额度17.4.1按招标文件规定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n(三)工程报价表工程名称:报价工程A报价暂估价工程B报价工程最终报价其他承诺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82\n(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82\n三、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82\n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项目管理机构的素质及管理经验五、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82\n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资格审查申请函资格审查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82\n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82\n三、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一)近年资产负债表(二)近年损益表(三)近年利润表(四)财务状况说明书82\n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82\n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须附合同协议书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82\n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82\n七、其他材料(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在施工程和近年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1、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序号发生时间简要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序号工程名称履约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3、其他(1)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信用管理手册)和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2)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82\n(二)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目前状况来源现停放地点备注备注:“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所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页必须填写!82\n(三)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编号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岗位注:此页必须填写!82\n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社保证明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承诺(附件3)。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请投标单位严格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此表与四、项目管理机构表附1相同,如资格后审项目,填写此表后同时在四、项目管理机构表附1中显示。82\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此页必须填写!此表与四、项目管理机构表附2相同,如资格后审项目,填写此表后同时在四、项目管理机构表附2中显示。82\n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2\n(四)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原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6、投标保证金票据;7.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8.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承诺书》;9.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两者)。82\n附4:查询结果告知函×××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预查[]号×××:根据×××申请,经查询,结果告知如下:×××(单位/个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特此告知。×××人民检察院(加盖专用章)年月日82\n附5: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如果我公司能获得(建设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中标资格,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0]35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安全文明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1、本工程项目的的工程运输,保证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专业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车,以及公司自备的工程运输车辆。2、本工程项目在发包工程运输业务时,保证与工程运输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约定双方的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办理好“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等有效证件。无上述证件不予签订工程运输承运合同(协议)。3、在日常运输管理中,主动做好对工程运输承运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检查,保证工程车辆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现场,保证工程车辆在工地出入时的安全看管,按规定设置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禁止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调查工作。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在文明工地评比、企业综合考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评估和取消企业入围“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等方面的处理。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82\n附件6:《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均真实有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外借、不挂靠,不与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四、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个月~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投标市场。并自愿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82\n七、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的复印件近年来完成的类是项目及获奖情况应按照资格后审的要求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2\n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1)封面;(2)工程项目总价表;(3)总说明;(4)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7)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8)环境保护措施措施项目报价分解表;(9)建筑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10)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及水、电等预算价格汇总表;(11)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12)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13)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14)人工费单价汇总表;(15)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82\n祝塘镇环南路、良彩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名称)1个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2016年月日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