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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6:50 发布

南通市通州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专业分包2017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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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专业分包2017年第二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53-\n投标人注意:1、总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中标后签署合同前,投标人需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应提交安全生产保险,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开标前未缴纳255元/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53-\n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专业分包2017年第二批21.1建设地点通州城区、高新区31.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万和润园二期给水等工程):约106.57万元二标段(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等工程):约135.92万元41.1承包方式施工分包(承包单位提供:球墨管及配件、胶圈、螺旋钢管、阀门、阀门垫板、伸缩节、钢法兰、罗栓、阀门井盖、流量计户外机柜、水表、镀锌角铁(支架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盖板、消火栓、螺栓、橡塑保温管、过滤器等)51.1质量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GB50268-2008、GB50242-2002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61.1工期要求总工期: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的单项工期为准,计划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详见概况。71.1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81.2招标范围一标段:区解困房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八角亭78、7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金丰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朝霞路北万和润园二期湖畔天下给水、金余袁灶+金余农村管网改造、税务新村改造小区水管改造;二标段:金南新村2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金沙街道翠园新村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盆架桥花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金南社区金和小区35~4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银河西路(金州路-希望路)给水、延寿路、效贤路、成贤路市政道路给水、过河钢管金源路DN300*2、DN200*1、五一路改造、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上述土方、管道、阀门井室、附属设施的安装、砌筑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无负压增压给水系统由建设单位采购和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9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112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3.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7000元,第二标段21000元(分标段提供)-53-\n1314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务必进行自行勘察,因分包人不自行踏勘而导致对现场情况误解而造成损失的,由分包人承担。招标单位联系人:朱先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13—86548668145.1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及方式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14时00分之前答疑、澄清发布时间:2017年6月3日14时00分之前方式: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网上答疑(详见须知第5条) 15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及补充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其他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2)材料价格按2017年南通市通州区第4期材料指导价。16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1718.4最高限价一标段:人民币85.24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08.73万元总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明细表详见附表1820.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1922投标文件递交收件人: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三楼西北角会议室(南通市通州区银河大桥下自来水公司大院)2024.1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三楼西北角会议室(南通市通州区银河大桥下自来水公司大院)2213.3.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其中:工期为30%,质量为40%,安全30%);担保方式: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235.1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大桥下自来水公司大院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路3-5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13-86548668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13-865160662424项目经理投标要求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不挂证。25特别提醒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通州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53-\n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万和润园二期给水等工程具体工程:(1)区解困房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2)八角亭78、7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3)金丰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4)朝霞路北万和润园二期湖畔天下给水;合同订立后进场,9月底前结束。(5)金余袁灶+金余农村管网改造;合同订立后进场,1月内完成。(6)税务新村改造小区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二标段: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等工程具体工程:(1)金南新村2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2)金沙街道翠园新村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53-\n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3)盆架桥花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4)金南社区金和小区35~4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5)银河西路(金州路-希望路)给水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施工结束后进场,道路结构层施工前完成给水工程,绿化、道板、沥青到位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6)延寿路、效贤路、成贤路市政道路给水;道路雨污水管道施工结束后进场,道路结构层施工前完成给水工程,绿化、道板、沥青到位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7)过河钢管金源路DN300*2座、金海东路DN200*1座;承包人通知进场后,每2周完成1座过河钢管。(8)五一路改造;合同订立后进场,道路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9)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开工时间业主确定,配合土建进度,场地结构层施工前必须完成水管改造。场地浇筑前完成阀门井、水表井高程调整。总承包服务内容如下:1.2.1承包单位提供:管道及配件、胶圈、螺旋钢管、阀门、阀门垫板、伸缩节、钢法兰、罗栓、阀门井盖、流量计户外机柜、水表、镀锌角铁(支架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盖板、消火栓、螺栓、橡胶板、过滤器、远传套管、保温管等(详见招标清单),由分包人自行运至施工现场;1.2.2相关验收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等;1.2.3服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1.3.现场条件(1)根据建设单位进度确定,分包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多次进退场的因素。-53-\n(2)施工用水、电:分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投标单位现场考察,应充分考虑材料二次搬运的因素,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特别注意作业面存在高土、管道井未清理、土建管道预留洞不到位、道路改造未及时拆除道路面层基层、道路分段施工、施工现场塔吊拆除、地下室风管桥架等已安装到位等因素,另外众多施工单位同一作业面作业存在成品保护和管材保护,这些均应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6)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一切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4.现采用公开招标且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1.1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施工资质。2.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1.3企业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2.1.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2.1.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给水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同时具备),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2.1.6项目经理与拟派项目管理部所有人员为投标申请企业正式员工: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项目经理2014年1-53-\n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2016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人员具体数量必须满足2.1.8条要求),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管理部所有人员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1.7投标保证金:现金,数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8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每个施工阶段中标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施工员1名具备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1名具备质检员岗位证材料员1名具有材料员上岗证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员上岗证造价员1名具有造价员上岗证资料员1名具有资料员上岗证备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岁。(2)中标人指派的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招标人的管理,否则必须按照制度接受处罚。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相互控股参股、相互任职;(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3-\n(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近三年发生被通报或查处的安全生产事故。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时间前通过2542582800@qq.com和285487554@qq.com邮箱提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时间之前通过2542582800@qq.com和285487554@qq.com邮箱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53-\n特别提示:任何要求招标答疑、澄清的具体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2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回复以及招标补充通知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回复或补充的内容经审核后发布。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5.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项目经理QQ邮箱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按4.3条款,否则责任自负。同时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其中:8.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其身份证;-53-\n(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5)拟派项目经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14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的六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企业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前打√);(7)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给水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同时具备),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8)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具体各节点工期完成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8.2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函;(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述材料装订成册。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七章)投标人参考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没有格式的自行设置。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缴纳1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n13.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人民币壹万柒仟元、二标段:贰万壹仟元。递交方式:现金与投标文件一并带至开标现场(分标段提供)。13.2投标保证金退还13.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退还未中标人(无息)。13.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委托合同后自动退还中标人(无息)。中标人在签订分包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保险,如果中标人不征得承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不到位,则承包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13.3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一)放弃中标项目的;(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三)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四)合同签订后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按承包人要求进场的。(五)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安全生产保险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53-\n(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是废标。16.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工程量的风险由承包人依约承担,价格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分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承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分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6.2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6.3工程价款调整(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部分)。16.4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只考虑以下因素对主要建筑材料进行调整,其余不作调整:16.4.1主要建筑材料分为第一类主要材料和第二类主要材料。第一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不含2%)至10%以内的各类建筑材料;第二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不含10%)的各类建筑材料。16.4.2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本条所述差价的取定按16.4.4确定。16.4.3施工期间除主要建筑材料以外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分包人承担或收益。16.4.4价差的取定: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价差为施工期(工期计算按16.4.5确定)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合同工程招投标执行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16.4.5-53-\n施工期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时间:砖、钢材、商品砼按开工后(以书面开工令为准)至施工结束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预拌砂浆等其它材料按开工后至工程完工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16.5无负压给水增压给水系统采购及安装、拉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6.6本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不实行动态管理,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无论出现任何情况,结算时不再调整人工工资单价。17.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7.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该项目单价须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投标单价下浮5%。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投标单价上浮5%。17.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分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分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分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标底价)×100%。标底由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17.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承包人确认后调整。17.4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不调整措施项目费。18.招标控制价1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和原则18.2.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如有)及技术资料。1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1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采用营改增后计税;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18.2.3除招标人指定材料的暂定价外,其它材料价格参照2017-53-\n年第4期《南通市通州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18.2.4本项目不可竞争费、相关规费、税金等以所发工程量清单为准。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编制依据:19.1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如有)及技术资料。19.2套用本企业定额,无本企业定额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100-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营改增后调整内容,采用一般计税法;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及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己市场询价,可参考使用2017年《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4期中的通州区指导价及市场价。19.3参照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8.1至18.2条。编制原则:19.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5.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6.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7.临时设施费投标人自行计取。19.8.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异议,请在招标疑问材料中书面提出,在工程实施时按以下事项调整工程量:a.结算时单个分部分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b.招标人要求变更的;c.设计变更;d.招标人、监理及相关部门共同认可的签证。19.9.除不可竞争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得调整外,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19.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此类费用。-53-\n19.11.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一旦中标,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约定可调整事项外,双方均不调整。19.12.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复核,若有异议请在本章5.1条款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上述19.8条。19.13.承包人提供:管道及配件、胶圈、螺旋钢管、阀门、阀门垫板、伸缩节、钢法兰、罗栓、阀门井盖、流量计户外机柜、水表、镀锌角铁(支架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盖板、消火栓、螺栓、橡胶板、远传套管、过滤器、保温管等,由分包人自行运至施工现场,分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二次运费、保管费及多余材料退料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分包人应按承包人制定的规章制度领取分包工程所用的材料,分包人在施工中遗失或损坏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赔偿或采购同样产品赔偿;球墨铸铁管竣工后多余零料应处理破损部位、打磨插口完毕方可退料,每种规格在一个项目不得超过2个零料,超过2个零料承包人不接受退料由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PE管、钢塑管、角铁、不锈钢管等管材竣工后每种规格不得超过6个零料(每个零料长度不得小于3.0m),超过6个零料承包人不接受退料,由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承包人提供管材以外材料竣工后零料应完好,否则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消毒冲洗水压试验用的自来水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等偏上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但承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承包人对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分包人必需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施工时分包人需提供样品供承包人选择,或共同市场采购。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19.14.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需处理的措施费用各投标人自己充分考虑该施工方案,并将其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结算时不再调整。19.15.临时接电由中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组织安装到位,工程竣工后由中标单位及时拆除并清理出场,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施工中投标人因工期、进度的需要增加电源、期间发生停电或由于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等引起的意外事件,投标人需自备发电设备等措施,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施工中所发生的电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按实支付。19.1-53-\n6.给水部分计量表(含表后阀门)前至市政接入口(含)由中标单位施工,表后由土建施工(含对接)。具体详见清单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无负压增压给水系统和拉管由承包人另行实施。19.17.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施工中发生的管道穿越建筑物、构筑物打洞、堵洞费用,此费用结算不予调整。19.18.投标人现场自行勘察,需综合考虑现场土方平衡。现场除草、建筑垃圾、高土、缺土或余土处理(含外运)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19.19.投标人需综合考虑阀门井、水表井调整费用,必须达到绿化、场地、道路等设计竖向高程要求,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计算。19.20.甲供材保管费、取费等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供材不计入主材价格,,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19.21.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要考虑进场时需处理的管道井混凝土等垃圾、软弱土方、平整场地、施工便道、现场除草、障碍物、建筑垃圾处理(含外运)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19.22.管沟回填土必须用原状土(不得含建筑垃圾、淤泥)回填。19.23.本工程所有管道接口及节点都必须GPS定位后方可回填,定位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投标人负责配合,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19.24.三通、弯头等应按照10S505柔性接口给水管道支墩图集、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浇筑支墩,施工结束应通知发包人代表验收,并现场拍照,图片内必须有时间、承包人代表、分包人代表。不按照图集要求施工、无双方验收签字、无图片、图片不符合要求,结算时不予认可,同时按照图集工程量从结算中扣除;因未按图集要求施工造成爆管,由分包人维修的,按照图集工程量取费双倍从结算、质量保证金中扣款;由承包人维修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结算、质量保证金中扣款,同时按图集工程量取费双倍计价处罚从结算、质量保证金中扣款。19.25.与市政管道接入口(即新旧管对拢)处的基坑排水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过河钢管(除金海东路、金源路外)两侧的工作坑土方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决算不再计算。19.26.远传线路的套管应确保远传线路畅通和防堵措施避免雨水通过远传套管进入地下室,报价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决算不再计算。-53-\n19.27.分包人应做好阀门井、水表井、水表等成品保护,在报价中考虑,决算不再计算。19.28.金源路过河钢管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实结算,根据17.2报价浮动率规定下浮后上报承包人审计。19.29.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保险及营改增费用(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提供的且不列入主材报价);19.30.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所有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标明正、副本字样;20.2正本与副本可统一密封也可分别密封,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20.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重新组织招标还是继续开标;21.4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53-\n(六)开标、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具体评标方法参见第二章。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项目经理必须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或被招标人拒绝。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开标前进行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进行资格材料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开标人当众从系统中导出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4.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代理单位抽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专家库评委一人,其余由发包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2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5.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前后不一致的;25.6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25.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5.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5.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5.10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3-\n25.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5.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5.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5.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5.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5.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5.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或决定继续开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26.评标、定标工作在局纪委及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监察科的监督下由招标人进行。27.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局纪委及监察科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8.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9.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53-\n30.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发送至项目经理提供的QQ邮箱,公布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无疑义(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后两个工作日内须到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出具委托书、10万元履约金转入招标人账户及按规定交安全生产保险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逾期未办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作如下处理:31.1取消其中标资格;31.2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3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上报。3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33.订立书面合同2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监察科备案。34.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同时处罚),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监察科备案。-53-\n第二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具体评标程序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3、资格评审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真实有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3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证B证注册证书有效、安全证有效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证书2.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3.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4.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5.造价员1人,岗位证书6.材料员1人,岗位证书7.资料员1人,岗位证书证书有效;投标企业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8项目经理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给水工程施工业绩,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同时具备9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具体各节点工期完成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3-\n备注: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②上述(1)~(10)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5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废标。5、详细评审标准5.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5.2投标报价5.2.1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5.2.2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6.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7.评标结束后,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9.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万和润园二期给水等工程二标段: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等工程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定标按一标段至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两个标段报价均为最低价时,由评标委会决定授予两个标段中标还是一个标段中标,投标人无选择权。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单位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或决定继续开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53-\n第三章合同条款(项目名称)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53-\n分包人: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项目供水工程签订《合同》,因承包人承接该工程的时间紧、任务重,承包人为严格执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经招标投标,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人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1.分包工程名称:项目供水工程2.分包工程地点: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三、分包合同价款:经招标投标,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签署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五、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GB50268-2008、GB50242-2002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坑围护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六、分包合同价款形式、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53-\n6.2分包人已充分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除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可调整事项外,双方均不调整。除下列结算时可以调整内容以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范围内的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6.2.1结算时单个分部分项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时的单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偏差;发包人要求变更的;设计变更的。具体如下:(1)结算时单个分部分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分包人必须在施工前向承包人提出工程量偏差通知,经承包人签认后调整可调部分的工程量,投标单价不作调整。如分包人未及时提出工程量偏差通知的,视为分包人放弃要求调整工程量的权利,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2)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该项目单价须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投标单价下浮5%。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投标单价上浮5%。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分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分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分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标底价)×100%。标底以承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为准。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承包人确认后调整。④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不调整措施项目费。(3)承包人盖章签认的现场签证,由分包人按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价款。6.2.2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分包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只考虑以下因素对主要建筑材料进行调整,其余不作调整:①-53-\n主要建筑材料分为第一类主要材料和第二类主要材料。第一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不含2%)至10%以内的各类建筑材料;第二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不含10%)的各类建筑材料。②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本条所述差价的取定按后⑤确定。③施工期间除主要建筑材料以外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分包人承担或收益。④价差的取定: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价差为施工期(工期计算按后⑤确定)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合同工程招投标执行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⑤施工期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时间:砖、钢材、商品砼按开工后(以书面开工令为准)至施工结束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预拌砂浆等其它材料按开工后至工程完工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6.3无负压给水增压给水系统采购及安装、拉管不在本合同分包范围内。6.4本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不实行动态管理,由分包人自行考虑,无论出现任何情况,结算时不再调整人工工资单价。6.5临时设施费分包人已在投标报价时计取,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6.6分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不再承担此类费用。6.7分包人已自行充分考察施工现场,需处理的措施费用各分包人自己已充分考虑该施工方案,并将其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6.8临时接电由分包人自行勘察现场,组织安装到位,工程竣工后由分包人及时拆除并清理出场,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施工中分包人因工期、进度的需要增加电源、期间发生停电或由于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等引起的意外事件,分包人需自备发电设备等措施,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施工中所发生的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按实支付。6.9给水部分计量表(含表后阀门)前至市政接入口(含)由分包单位施工,表后由土建施工(含对接)。具体详见清单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无负压增压给水系统和拉管由承包人另行实施。-53-\n6.10分包人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施工中发生的管道穿越建筑物、构筑物打洞、堵洞费用,此费用结算不予调整。6.11.分包人现场自行勘察,需综合考虑现场土方平衡。现场除草、建筑垃圾、高土、缺土或余土处理(含外运)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6.12分包人需综合考虑阀门井、水表井调整费用,必须达到绿化、场地、道路等设计竖向高程要求,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计算。6.13分包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提供材料的保管费、二次运费、取费,甲供材不计入主材价格,分包单位不得另行计取,决算不再计算;。6.14分包人自行考察现场,各分包人投标报价已考虑进场时需处理的管道井混凝土等垃圾、软弱土方、平整场地、施工便道、现场除草、障碍物、建筑垃圾处理(含外运)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6.15管沟回填土必须用原状土(不得含建筑垃圾、淤泥)回填。6.16基坑围护及降排水设计方案(包括评审后修改的)仅作为参考,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依现行国家规范等进行优化,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投标报价请充分考虑,中标后工期及费用不得调整。6.17本工程所有管道接口及节点都必须GPS定位后方可回填,定位人员由承包人负责,分包人负责配合,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6.18三通、弯头等应按照10S505柔性接口给水管道支墩图集、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浇筑支墩,施工结束应通知承包人代表验收,并现场拍照,图片内必须有时间、承包人代表、分包人代表。不按照图集要求施工、无双方验收签字、无图片、图片不符合要求,结算时不予认可,同时按照图集工程量从结算中扣除;因未按图集要求施工造成爆管,由分包人维修的,按照图集工程量取费双倍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款;由承包人维修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款,同时按图集工程量取费双倍计价处罚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款。6.19与市政管道接入口(即新旧管对拢)处的基坑排水作为措施费包含在报价中,决算不再计算。6.20过河钢管两侧的工作坑土方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决算不再计算。-53-\n6.21远传线路的套管应确保远传线路畅通和防堵措施避免雨水通过远传套管进入地下室,报价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决算不再计算。6.22分包人应做好阀门井、水表井、水表等成品保护,在报价中考虑,决算不再计算。6.23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结算价款以承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七、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7.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签约合同价款的40%;分包工程经承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计后,由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修金,待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由承包人付清,不计息。7.2、分包人每次申请付款前,均应提供符合承包人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八、材料设备采购8.1、承包人提供:管道及配件、胶圈、螺旋钢管、阀门、阀门垫板、伸缩节、钢法兰、罗栓、阀门井盖、流量计户外机柜、水表、镀锌角铁(支架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盖板、消火栓、螺栓、橡胶板、远传套管、过滤器等,由分包人自行运至施工现场,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二次运费、保管费及多余材料退料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8.2分包人应按承包人制定的规章制度领取分包工程所用的材料,分包人在施工中遗失或损坏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赔偿或采购同样产品赔偿;球墨铸铁管竣工后多余零料应处理破损部位、打磨插口完毕方可退料,每种规格在一个项目不得超过2个零料,超过2个零料承包人不接受退料由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PE管、钢塑管、角铁、不锈钢管等管材竣工后每种规格不得超过6个零料(每个零料长度不得小于3.0m),超过6个零料承包人不接受退料,由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承包人提供管材以外材料竣工后零料应完好,否则分包人承担材料费(价格按照承包人门市销售价或采购同样产品);消毒冲洗水压试验用的自来水由承包人提供。。-53-\n8.3除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材料、设备、机械由分包人采购或提供,分包人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等偏上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但承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承包人对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分包人必需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施工时分包人需提供样品供承包人选择,或共同市场采购。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九、竣工验收:9.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于工程完工后28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分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中应包含:工程GPS定位结束、试压冲洗消毒合格、管线及水表完成移交手续的竣工验收资料等。9.2、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28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分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完整,承包人不分次接受竣工结算资料;分包人逾期提交结算资料,造成竣工结算价款迟延支付的,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9.3、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并及时给于修正和确认,分包人不配合、不及时修正、不及时确认的,承包人有权没收分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的审计单位由承包人委托的具有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计确认的审计价作为双方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9.4、分包人上报工程结算经审计,核减率超过5%的,审计费用由分包人支出并处以结算金额1%的罚款。十、安全施工:10.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分包人承诺按合同附件2、3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施工义务。10.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已由分包人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款之中。10.3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11.1承包人委派下列项目经理对分包人分包的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并检查、督促分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53-\n11.2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初验,对初验、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缺陷应当及时通知分包人整改,分包人应自接到整改通知后2日内予以整改,分包人不及时整改或消极整改的,承包人有权在接下来的工程分包招标中不接受分包人的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发的质量整改单因逾期未整改导致无法整改的,对未按图施工的工程量部分(如阀门井、水表井不按标准领取井盖、不按标准尺寸砌筑、支墩不按规定浇筑等)不予计取施工费用,给承包人造成重大损失(如管道报废)的,另需扣除报废部分的材料费且该分部分项工程量不予计量。11.3分包人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将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签证和工程量变化的草图(需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确认,并配合承包人与业主单位办理相关签证手续)提交承包人;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准确无误的水表钢印号及核对好水表及对应的用水地址信息;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其它工程备案资料等。11.4承包人提供的总承包服务内容为:①提供主材;②相关验收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等;③对分包单位的管理。11.5分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须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承包人提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期为30%、质量为40%、安全为30%。如果分包人不征得承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不到位,则承包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上述履约保证金分别的、共同的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扣除相关罚款后无息退还。11.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分包人按规定自行缴纳。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的债权分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分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照通州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1.7道路水泥稳定土(水稳)施工前,供水管线铺设和阀门井必须完成,管线必须处于通水状态、管道试压结束。11.8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包人对分包工程提供两年的免费维护保修服务,维护材料由分包人出资以成本价向承包人仓库购买,对超过两年的工程维修项目,若承包人需要分包人维修,分包人不可推诿,但可向承包人按实收取实际投入的人工成本费用。11.9直管式阀门井深度的取定:预制盖板的下表面与预制底板的上表面间的尺寸。11.10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53-\n11.11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转包或再分包。11.12分包人为本工程委派的分包项目经理是:,技术负责人是:施工员是:安全员是:质检员是:,材料员是,造价员是,资料员是。项目经理、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自来水公司监察科等安检时每发现不在场一次,处200元/次的罚款。上述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分包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岁。分包人指派的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承包人的管理,否则必须按照制度接受处罚。十二、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专业分包合同;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3.分包的招标文件;4.总包合同;5.分包的投标文件;6.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签证资料。以上文件以序号在前的优先适用。十三、违约责任:13.1承包人未按约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作为承担的违约金。13.2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工或竣工或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工日期交工或竣工或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每延误一天,按200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规定期限30%的(不满一天按一天计),除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超过的部分按400元/天承担违约金。13.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现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如工程已完工的,并由承包人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因此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1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毁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53-\n13.5合同任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执行费,公告费用等),均由责任方承担。十四、争议解决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调节、调解,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份数及其它:15.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执行,其中的期限要求,本工程中减半适用。15.2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承包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质量保修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5.3本合同一式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两份;双方约定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承包人: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1:不欠薪保证书致承包人:为维护承、分包双方的名誉,我方在此郑重承诺:1-53-\n、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利;2、承诺负责将工程项目管理、作业的人员在进场管理、施工前加盖公章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复印件(电工、焊工、挖掘机操作员等)提交承包人备案,未经承包人备案的,承包人一旦查实愿意按200元/人罚款。3、按时支付劳动者的报酬,绝不找任何借口拖欠、克扣;4、无论何时或何种情况均保证安抚好所雇佣的劳动者,保证不因欠薪问题引发劳动者在工地和承包人办公场所聚众闹事等不法行为的发生;5、保证不以无法支付劳动者报酬为借口,向承包人无理、强行索要工程价款;6、承包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工地现场及其它适当场所对本《不欠薪保证书》进行公示。分包人若不遵守本保证书,则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的同时自愿向承包人支付相当于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两倍的违约金。附件:“劳务队伍工资支付记录表”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2: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协商,特制订“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53-\n。若发生由分包人责任所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承包人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分包人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安全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的30%。一、事故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30-100%安全保证金;发生重伤(含因污染、中毒及其他伤害)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2、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发现一次15-50%安全保证金。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每发现一次扣除5-30%安全保证金。4、发生基坑、模板及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发现一次扣除50-100%安全保证金。5、发生人身、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造成的相应损失。二、管理性违章1、未按照工程特点分析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的、未向相关施工人员交底签字确认,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元。2、未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台账不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元。3、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在场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发现一次扣除400元。4、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元。5、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100元;新进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每人次扣除100元。6、管理、一般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报承包人备案,每人次扣除100元;电工、焊工、挖掘机等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报承包人备案,每人次扣除200元;电工、焊工、挖掘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未持有效证件,每人次扣除1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200元;7、使用60岁以上人员等进行作业,每人次扣除100-200元。8、套丝机、电镐、切割机、电焊机、配电柜、压槽机等发票、合格证不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53-\n9、机械、配电柜、电缆等破损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每发现一次扣除200元。10、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等)影响而被投诉,每发现一次扣除400元。11、临时电缆穿越道路、作业区域未采取安全措施,每发现一次扣除200元。12、地下室管道施工时,移动脚手架下方监护人未到位,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13、在道路、便道等通行要求地段作业的阀门井、管沟、对拢工作坑未采取警示标志和围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元;阀门井混凝土盖板未加盖球铸铁井盖的又未采取围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扣除400元。被市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点名批评、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14、给水管材、井盖堆放凌乱影响交通、外单位施工和市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元;被市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点名批评、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15、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承包人、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0元。16、施工中故意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管理单位的管道、构筑物,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隐瞒不报、覆土隐蔽等被举报、投诉、点名批评、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17、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生其他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后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除200元以上。三、装置性违章1、切割机、套丝机、电镐、锯缝机等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100-200元。2、未经承包人(监理)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交通标识及其他专业单位检查井等,每发现一次扣除100-400元。3、未按规定正确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每处扣除100-200元。4、高出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2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得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400元。5、潮湿地下室、雨季施工时,有接头、破损电缆等未采取绝缘等防护措施直接穿越潮湿地坪,每处扣除200-400元。6、潮湿地下室施工时,切割机、断管机等施工机械未采取绝缘等防护措施直接安放在潮湿地坪上,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7、未落实防火、防大风、大雨、防暑降温、防雷等-53-\n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200-400元。8、管理及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帽无合格证的扣除200元/人;管理及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扣除100元/人;管理及作业人员未准确佩戴安全帽,扣除50元/人;切割机、磨光机、电锤作业人员未佩戴护目镜,每人次扣除100-200元。管理及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穿拖鞋,扣除100元/人。9、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生其他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后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除200元以上。四、行为性违章1、从高处抛掷工具、材料等,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2、违反“十不吊”规定,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3、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4、将拉管泥浆私自排放至雨污水管道,未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拢、拉管施工等废水随意排放至道路、农田、鱼塘的,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200元。5、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使,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6、占用城市道路从事吊装作业未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灯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7、未采取保护性措施,挖掘机直接在沥青路面、人行道板行走,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8、未采取保护性措施,直接在沥青路面、人行道板上搅拌砂浆、混凝土,每发现一次扣除100-200元。9、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生其他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后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除200元以上。五、其他1、以上事项责令整改后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2、被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发现一次扣除500-1000元。3、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六、扣款1、承包人根据安全协议和本处罚标准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分包人对扣款事由和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监察科和上级-53-\n部门进行申辩。2、承包人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分包人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3、发生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事故后,承包人、分包人双方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还应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得处理。4、本管理办法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确认后生效。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合同附件3:安全施工责任书承包人: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分包人: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南通-53-\n市有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进场施工队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安全目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3、工程轻伤事故不得超过3‰。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5、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三、承包单位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 2.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划分、提供分包单位必要的生产场地。4.承包方对分包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依据安全生产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5.监督分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分包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6.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7.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8.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四、分包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对分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并承担自身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和一切责任,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2.按照承包单位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将承分包项目再次转包。3.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承包-53-\n安全生产管理,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对承包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4.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承包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一旦分包单位施工视为默认,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5.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承包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承包统一协调。   6.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南通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路段拉接电源有权拒绝。7.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南通市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承包备案。   8.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9.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安全三级教育,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 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1.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2.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承包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承包及时报告。13.服从承包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   14.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承包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5.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承包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3-\n16.需要施工明火的地方,要事先通知承包单位,并做好周边的防护措施。   五、违约和索赔1.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六、其他   1、承包方向分包方征收履约保证金10万元,其中安全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分包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罚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分包工程结束后全部退还。2.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3.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保存一份。承包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分包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电话:-53-\n传真: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表》(2014年版);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及相关补充定额;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53-\n6、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应按图纸及国家和地区现行规范与标准执行。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夜间作业,考虑挖掘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2.水管改造严格履行停水审批时间,考虑停水延期和无停水审批手续带来居民投诉。3.水管改造通水前应消毒冲洗,考虑水质、水压低问题带来居民投诉。4.编制应急抢修计划,考虑施工期间、保修期间抢修不及时带来道路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居民投诉。5.球墨铸铁管弯头、三通、管帽等处属于柔性胶圈接口必须按规范、图集浇筑支墩,考虑支墩浇筑不到位爆管带来居民投诉。6.高层建筑市政、压力管道等施工时认真区分,考虑市政管道对拢压力管道、中压对拢高压管道等乱接管道带来居民投诉。7.道路、场地结构层施工前管道必须通水,考虑结构层施工结束发现管道漏水无法维修导致管道报废。8、道路施工管沟、阀门井等围挡、警示措施到位,材料堆放整齐,考虑居民通行安全和城管批评处罚。-53-\n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3-\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南通市通州区供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2017年第二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3-\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53-\n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注:必须是项目经理-53-\n三、投标函致: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一)根据已收到的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中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报价为本工程报价,并按上述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二)我单位拟派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分包人的管理职责。(三)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汇票方式)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险。(六)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处理。(七)在使用农民工方面,我单位保证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资所造成的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负全责,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合法处置。(八)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做到:绝不违法分包、转包,并按照我方投标文件中拟派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否则愿接受合同违约索赔和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的处理。(九)我单位充分理解本项目实施时间的实际情况,确认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编制投标文件。(十)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3-\n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53-\n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岗位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机构项目岗位姓名岗位证号身份证号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53-\n七、诚信承诺书致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4、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5.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8.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n八、具体各节点工期完成承诺函南通市通州区给排水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期,我公司予以无条件接受,确保工程质保量如期竣工。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n南通市通州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专业分包2017年第二批最高限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标段一区解困房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1.83八角亭78、7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1.30金丰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0.69朝霞路北万和润园二期湖畔天下给水70.82金余袁灶+金余农村管网改造6.94税务新村改造小区水管改造3.66总价85.24标段二金南新村2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0.71金沙街道翠园新村9#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1.01盆架桥花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23.19金南社区金和小区35~41#楼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7.72银河西路(金州路-希望路)给水10.46延寿路、效贤路、成贤路市政道路给水23.34过河钢管金源路DN300*2座金海东路DN200*1座19.62五一路改造3.10星源佳苑改造小区配套水管改造19.58总价108.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