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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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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DZB20180829028招标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招标代理: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n第一章招标公告编号:QDZB2018082902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二期)已由苍南县桥墩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55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通信管线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2.2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16:30,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5楼大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提问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12时之前。5.4答疑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7时之前。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上发布。\n8.联系方式招标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577-68897252、15757878732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2018年8月30日\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地址:苍南县桥墩镇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88-1号三楼项目负责人:郑发望造价负责人:万一仁电话:0577-688972521.1.4项目名称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二期)1.1.5建设地点苍南县桥墩镇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二期)等,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企业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5、业绩要求:/。\n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等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4日在http://www.cnztb.com.cn/上下载。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2018年9月5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2.2.2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7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16:302.2.3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后,在http://www.cnztb.com.cn/进入“乡镇及县直属机关/答疑与补充”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n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同本章前附表2.2.33.3.1投标有效期60工作日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确认的银行入账单。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苍南农商银行银行帐户:201000021247906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镇分中心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③投标单位应先去银行交款,凭银行交款单去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换发票,开标前凭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发票递交投标文件。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3.5.2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n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苍南县桥墩镇矴埠头村“美丽村庄”综合治理通信管道工程(二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5楼大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16:30开标地点: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5楼大会议室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7.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造价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553622元;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本工程税金取值为1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注意事项1、建议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办理交款及换保证金发票事项。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2、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在保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4、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注: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②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辖区内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设计负责人等。④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定标前完成。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n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中标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n(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预算书;(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n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资料由投标文件、证书原件两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3.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法人到场除外。(详见本章4.2.6规定)3.1.1.2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1)封面;(2)工程标底认同书;(3)投标函;(4)资格后审申请书;(5)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6)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无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不符,须出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在保证明)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8)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注:1、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果用于招投标,请正确填写所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名称,再选择用途类型,如果没有合适的类型,可选择其他,自行填写后预览,打印电子证书)2、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2投标报价\n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涂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tb.com.cn)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额数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专户账号。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银行账号:201000021247906开户银行:苍南农商银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以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所有方式均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解入,否则取消投标资格。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5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与证书原件一起密封。3.5.1需要提供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要求;\n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投标文件”、“证书原件”字样。投标文件需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n4.2.6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在保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开标由代理公司主持;5.2.2本工程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才可开标。否则应视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审核;5.2.4本工程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商务标的密封情况;5.2.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的后开启);5.2.6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下浮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2.7由业主与投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下浮率K%;5.2.8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评标方法评审出第一中标候选人;5.2.9开标会议结束。\n6.评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7.定标7.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公示为二个工作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2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7.3合同协议书签定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偿还(不计息)。7.4若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协议书签定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认为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n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n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正副本不一致除外);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以现场递交为准不良行为投标单位不得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一致。投标报价本工程的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10%-15%(包括上、下限),每0.5%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招标工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盖章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明标下浮率评标法。2.评标程序2.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界定、评标基准下浮率、入围单位确定方法;(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书面询标。(5)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组建,负责评标活动。3.2.评标过程的保密3.2.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n3.3.2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期间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4.1评标程序及方法:本工程采用明标下浮率评标法,分两个个阶段分别进行:第一阶段为确定评审区间,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审查。3.4.2第一阶段为:确定评审区间。本工程的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10%-15%(包括上、下限),每0.5%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开商务标后由业主代表在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共11个数字之间随机抽取下浮率K%,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A、投标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下浮率持平,商务标得满分(满分100分);B、投标下浮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下浮率0.1个百分点(多下浮)扣1分;C、投标下浮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下浮率0.1个百分点(少下浮)扣2分。计算商务标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3.4.2.3评审区间入围单位的确定确定评审区间入围单位的方法为:按报价得分的最高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的最高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该报价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区间,如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在第二阶段评审过程中都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报价得分的次高者进入评审,依次类推。3.4.3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审查。3.4.3.1通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1)投标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且无暂扣、吊销等情况,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5)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并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n(7)技术负责人职称符合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无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不符,须出具有效社保证明),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提供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及拟在本合同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8)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证书符合要求;(9)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视为不满足必要条件,可判定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果用于招投标,请正确填写所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名称,再选择用途类型,如果没有合适的类型,可选择其他,自行填写后预览,打印电子证书);2、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4.3.2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未通过本章3.4.3.1款资格审查条件的;2)招标文件注明需要签署和盖章而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工程标底认同书或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及填写错误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下浮率,且未声明哪个有效;8)自报下浮率超过限定范围;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编制或关键内容错漏的;10)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1)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3.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n以通过投标文件审查后有效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并列第一,而下浮率不同,则以下浮后造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并列第一,且下浮率相同,则由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先交先抽,后交后抽)在1-N(N为得分并列第一且下浮率相同的投标单位的家数)的档次范围内放回式随机抽取数值,抽取数值大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抽取数值大者出现并列,则由并列大者进行下一轮抽球,依此类推。应参与中标候选人抽球确认环节而未参与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合同价和中标下浮率的确定:本工程设置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标底造价×(1-评标基准下浮率)。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者为中标合同价,中标合同价相应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3.6合同授予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组织重新招标。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送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3.8工程担保3.7.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3.7.2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招标文件的备案本招标文件已经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n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工程施工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指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略)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n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n(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n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n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8〕35号);\n1、《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2、《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苍规建〔2011〕46号);3、《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4、《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5、《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号);6、《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苍住建〔2012〕238号);7、《关于建设工程部分施工费用费率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4〕100号);8、《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9、《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及《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苍南县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n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及电子光盘;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场内外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运输道路开通及施工道路与城区道路开通,包含城市交通管制协调承包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n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永久性限制。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进度计划、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督促工作,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签认;工程结算复核签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一)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经具备施工条件(二)\n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所需供电、供水、电讯线路由自行解决,发包方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讯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一)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定后由发包人提供(二)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按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四)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五)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各肆套(要求计算机出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一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适用。第二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情况。第三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并承担费用。第四章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承包方未及时办理等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并书面通知发包人。第五章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第六章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作好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第七章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承担费用。第八章\n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现场作好安全警示和安全保卫工作,因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及相应的责任;施工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由承包人归档上报(竣工图须提供电子版本)。第一章其他:双方另行协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位率要达到投标工期的80%以上(按每月得30天数计算,每月到达不少于24天),累计到位率达不到投标工期80%的,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罚扣1000元人民币;在合同约定到位天数内,单月累计不到位少于等10天的,项目业主应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当月累计不到位多于10天的,项目业主应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报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应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行业监管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两次的,应上报其上级监管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承包人因上述行为被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约谈两次的,视为承包人不按照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行业监管部门可取消承包人1年或1年以上参加苍南县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未到位违约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每次1万元罚扣。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后,项目经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n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制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按每次5000元罚扣。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人员未到位处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款5%(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退还不计利息。其中履约担保分配如下:①\n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5%,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75%的质量违约金(包括在履约保证金内)。②工期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5%,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的责任:工期提前不奖励;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壹仟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算。工期按规定的投标工期(经发包人签证延续的工期自然延续)。③人员到位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20%,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以考勤管理为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位率要达到投标工期的80%以上(按每月30天数计算,每月到位不少于24天),累计到位率达不到投标工期80%的,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罚扣1000元人民币;项目部其他人员累计到位率达不到投标工期80%的,每缺一天,每人扣款500元,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以考勤为准。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业主有权视工程具体要求增加相关工程管理人员。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10%,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发生违约,发包人一次性扣其履约担保和本工程的文明措施费,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的上述规定。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提出建议;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事项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有权停工整改.返工;其中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包括: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工程索赔6、开工、停工、复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n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苍规建[2012]45号《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3.2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苍住建(2012)2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责任(包括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并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苍规建[2011]46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苍住建【2012】238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n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5.1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从中标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后第7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竣工,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壹仟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罚款总额不超过中标总造价的1.75%,否则扣除本工程的工期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就因工程延期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向中标人提出索赔。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n(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4.1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款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经业主单位签字并盖章后方有效,未经业主许可擅自施工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4.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n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受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实际结算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⑴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根据中标价确定合同价款,今后除标后核对调整、设计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外均不再调整,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估计风险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n⑵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A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B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考招标文件中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规定执行。⑶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⑷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⑸如个别项目综合单价超过市场价10%及以上的,日后其因工程量变更增加部分按招标文件对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要求重新组价,减少部分按中标价进行退价。⑺优质工程奖励金额按照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时根据获得的优质奖项计算相应费用。⑻不论投标人是否变动暂列金额、暂估价,今后发生退价、调价等情况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计算。⑼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中标造价(暂列金额除外))/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100%}下降后即为新增项目的工程结算造价。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包干风险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入投标报价中。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在报价中进行了综合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国家及地方下达的有关定额、费率及政策性调整文件;2、材料价格;3、机械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如有变动均不予以调整;4、人工费。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参照11.1第3种方式执行。12.2预付款\n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支付(待提交结算资料经初步审核后并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支付时间为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并且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施工、材料和项目经理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为支付条件。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待提交结算资料经初步审核后并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2013版)及相关省市文件。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该月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n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支付方式:预付款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待提交结算资料经初步审核后并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单位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7.5%(预付款10%同时扣回),余款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2条款规定程序提交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执行。\n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3.1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14.2.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14.2.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14.4最终结清\n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执行。(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n(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保修责任书中约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未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且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n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必须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若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等。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本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监理人等,除发包人方人员外)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n(2)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21.合同附件1)安全承诺书2)工程建设廉政合同3)建筑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4)建筑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5)总包单位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n安全承诺书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门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办法。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承诺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n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监理人:(以下简称丙方)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实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双目标,经甲、乙、丙三方商定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工程建设中,甲方应做到:(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二)不得接受乙方、丙方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品等,不得参与由乙方、丙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丙方的财、物、吃请等;(四)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个人;(五)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也不得利用职权为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六)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七)不得到乙方、丙方单位报销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开支发票;(八)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主动地向监督单位报告和举报;二、工程建筑过程中,乙方要做到:\n(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丙方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丙方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得向甲方、丙方支付劳务费、介绍费等,更不得向甲方、丙方人员行贿;(四)不得采取各种手段偷工减料、贪污和侵吞公共财物,降低工程质量;(五)不得在工程支付量测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六)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和举报。三、工程监理过程中,丙方应做到:(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三)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乙方的一切馈赠和影响公务的宴请,更不得索要财物;(四)不得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更不得向甲方人员行贿;(五)不得到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六)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七)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举报。\n四、监督单位职责: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对甲、乙、丙三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其职责是:(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对甲、乙、丙三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发展;(二)参与本工程建设全过程活动,包括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合同签订、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决算审核等;(三)协助和指导甲、乙、丙三方抓好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法制教育,对甲、乙、丙三方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四)适时对甲、乙、丙三方的财务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为促进廉政合同条款的履行,设立廉政保证金,预交廉政保证金的总金额为元,其中甲方元,乙方元、丙方元。此款委托监督单位设专户保管,不得挪用。待本工程峻工综合验收后,甲、乙、丙三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无违反本合同条款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达到文明、廉政要求的,廉政保证金本息金额返还给合同各方。六、违约处理(一)甲、乙、丙三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的,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n(二)若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在经济上按违约所涉金额的一倍数额(最低不少于所交承诺金的10%)分别扣罚违约方的廉政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七、甲、乙、丙方自合同签订和工程施工期间,监督单位要适时召集三方负责人对工程廉政、廉洁监督、廉政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和制定工程廉政规定和要求。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单位同意,可签订补交条款。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和监督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名(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名(盖章):丙方:代表人签名(盖章):监督单位:代表人签名(盖章):年月日\n建筑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考格式)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银行):根据《苍南县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1.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2.开户银行必须为民工工资卡的开户、使用和注销提供现场办卡、销卡等优质服务。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n1.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2.加强对专用账户资金监管,按县住建局、县人社局要求监管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使用。若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或未按月划转等异常情况,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向县住建局建筑业科和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书面报告。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县住建局开具的“关于撤销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或“关于划转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的函”为止。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定的每月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将民工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帐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民工工资,代发的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每月月底前,乙方负责将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民工工资监管\n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县住建局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金后,该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民工工资款,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按《苍南县建筑工程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专户出现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的,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工程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四条\n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存档,县住建局备案提交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三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n建筑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兹有单位已于年月日在银行设立建筑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营业执照》证号为,账号为。特此证明。银行(盖章)年月日总包单位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n承诺书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温州市及苍南县相关规定,设立该工程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在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民工的工资核算与发放全面负责,保证按工资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民工银行卡中。如发生民工工资纠纷和投诉上访事件,我公司保证积极配合、及时处置,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若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不良行为公示、记入信用档案、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处理。特此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经理:电话:工程劳务管理员:电话:(单位公章)年月日\n第五章图纸附:另册(网上下载)。\n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略\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n附件1(工程名称)投标文标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n附件2工程标底认同书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我公司详细研究了(代理公司名称)单位编制的(工程名称)的标底,标底总价为553622元。我公司根据施工图纸、相关定额、文件和企业内部工程测算,进行了详细分析,对本工程的标底编制无任何异议。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司认同本工程编制的标底,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对本公司作出的承诺承担履行义务。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n附件3投标函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我公司详细研究了(工程名称)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进行了周密的现场勘察。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工程投标书,愿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投标下浮率为%即元(下浮后计算的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大写:),投标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由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竣工结算时均按上述下浮率执行。如能中标,我公司将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并承诺百分之百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质量、文明施工等)。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n资格后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2.5注册建造师等级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2.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2.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符,须出具有效社保证明)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2.8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2.10/。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n联系人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若投标时有提交资格后审更新资料,须以投标时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更新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5.2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3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果我方获得投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中途不会放弃投标,否则,视为违约,愿意向招标人支付投标担保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并同意从已提交的投标担保金中抵扣。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做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往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1\n投标人一般状况1企业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总部地址3代表处地址(使用进温企业)4电话传真联系人5注册地、注册年份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6主营范围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2、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投标人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n附表2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状况投标人(盖章):1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3上两个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4工作简历:5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注册建造师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资料。\n附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盖章):1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3工作简历:4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材料。\n附表4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盖章):姓名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职称上岗证书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1、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2、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注:附上述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n附件4授权委托书(开标时随身携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开标、询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n资格审查资料相关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