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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7:49 发布

王村镇g309南段污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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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G309南段污水管道工程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时间:2018年10月26日6/6\n项目名称:王村镇G309南段污水管道工程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34755074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完成拨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本工程经审计验收合格后付至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价款的97%,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6/6\n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王村镇G309南段污水管道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做出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名称:王村镇G309南段污水管道工程2、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用于传输王村镇G309西侧工业及生活污水,全线共敷设污水管线1369米,污水检查井33座。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本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主要用于传输王村镇G309西侧工业及生活污水。(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l、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质量、安全施工、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说明等。2、采用的规范与标准:详见图纸(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图纸。(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保、节能产品价格折扣=环保、节能产品价格*5%6/6\n注:(1)、节能环保产品供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是节能环保产品,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将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监狱企业报价)*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6)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地点: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G309南段。项目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工。(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施工操作规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说明。(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供应商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应通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周边环境状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本项目实际情况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产生的后果自负。2、安全要求:6/6\n2.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2.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3、其他要求:3.1、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2、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中标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中标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中标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中标供应商负担。4.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和规程执行。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66/6\n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人民政府地址:王村镇兴华路56号联系人:刘主任联系方式:13475507425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6号世纪商务中心626室联系人:李经理、陈经理电话:0533-3148973(18553360292)、0531-82313032电子邮箱:sdltzb@126.com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