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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09:27:22 发布

山东省日照实验高中地下蒸汽管道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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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实验高中地下蒸汽管道工程合同建设单位(甲方):山东省日照实验高级中学承包单位(乙方):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日照实验高中地下蒸汽管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山东省日照实验高中地下蒸汽管道工程2、工程地点:山东省日照实验高中3、资金来源:财政4、工程内容:施工标准中要求的全部内容二、工期要求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9月20日前竣工,总工期30天。三、合同价款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依据响应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壹仟元整(¥191000.00元)。四、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包工包主材五、工程质量1、乙方按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验收合格。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3、施工期间乙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交甲方保管。4、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六、资料文件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资料文件、图纸等。2、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应及时组织现场核对。七、甲、乙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n甲方代表姓名:李宜军2、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乙方代表姓名:郑培义3、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公司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八、工程质量检查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监督人员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3、监理部门对每次的检验,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根据形成竣工资料的要求,装订齐全三套交有关单位。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一年后无息付清。十、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响应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所投标段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设备使用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要考虑全部相关风险因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综合单价负完全责任。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须经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否则在项目结算时不予考虑。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费等均由供应商考虑,综合风险等因素自主报价,一经报价在结算时不再调整;财政、审计、建设部门的结算审核结论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十一、验收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2、由甲方、监理部门出具质量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施工单位须提报完整的竣工资料。十二、工程分包1、乙方承包的工程,不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n2、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在2天内批复,并通知监理单位。3、分包工程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存在严重不符或者暗中委托他人施工,而造成施工质量差,经查明确实存在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己完成的工程量,根据甲方及监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其投标文件的报价据实结算,中标履约金不予退还。十三、环境保护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要求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十四、安全施工1、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3、为保护工程,保证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4、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3、不可预见费用,由甲、乙双方经出资方核准后签定补充协议约定。4、所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六、违约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n2、项目施工方需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项目施工,若非建设单位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延期而影响建设单位教学等工作,相应责任和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拖延工期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3、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4、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15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5、项目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必须经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否则在项目结算时不予考虑。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结束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十八、合同的组成及补充协议响应文件及答疑、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建设单位):(公章)乙方(承包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2017年8月16日签订日期:2017年8月16日地址:日照市济南路166号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仪兴街06号电话:电话:0538-3270319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新城路分理处账号:账号:160406101910000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