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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招标文件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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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FJZB-2019-0号招 标 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9年6月3\n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发布公告的媒介57.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2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3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6评标办法前附表361.评标方法402.评审标准403.评标程序40附件A:废标条件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3\n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4.争议的解决25.补充条款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廉政合同附件二:工程施工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合同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四:履约担保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第六章图纸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5一投标函部分77二商务部分85三技术部分89四资格审查资料983\n第一章招标公告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已由长经信发【2019】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寿经开区2.2建设规模:(1)站场部分:晏家北站适应性改造(2)线路部分:新建晏家北站至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气源管道1条、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园区次高压A级撬装调压柜1座以及撬装调压柜后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中压A级燃气管网。管道长度约2.4KM,采用D219和D108管道进行敷设,其中D219管道已建设完毕,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D219管道土建、管道管件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管道穿越公路等及其相关内容。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施工图除D219管道土建、管道管件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管道穿越公路等及其相关内容外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图说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1.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3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和GB1级资质;3.1.4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资质;3.1.5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颁发证书的认证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3.1.5具有中石化或中石油或中海油的市场准入资格;3.1.6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规定。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2\n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答疑、补遗、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将被拒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3日9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寿区桃源大道10号洋世达世纪广场B座11楼联系人:邓老师电话:18702328285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88668782\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寿区桃源大道10号洋世达世纪广场B座11楼联系人:邓老师电话:1870232828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8866871.1.4项目名称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1.1.5建设地点长寿经开区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图说为准。1.3.2计划工期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和GB1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82\n(4)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颁发证书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5)具有中石化或中石油或中海油的市场准入资格。(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6)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有效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气管线工程施工业绩,其中管径不小于DN200,且设计压力不低于4.0Mpa)。(提供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向业主提供的工程发票(记账联)复印件)4.信誉声明(1)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工作和法定代表人鲜章。82\n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石油化工类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主要管理人员均应满足相关文件规定及本工程施工需要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应附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所有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专业与备案专业一致。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且拟派岗位及专业必须与备案岗位及专业一致,并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企业管理信息网”(http://jzzb.cqjsxx.com/cq_jgz/)中,“市外入渝施工企业”所公布的其“企业基本信息”和“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便核查。(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82\n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且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必须一次性提交齐全),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无条件退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6月1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匿名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内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9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发布答疑及补遗。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针对本招标文件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82\n2.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10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工程计价方式: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必须按业主给定的清单内容及格式进行填报,否则将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报价依据:以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在上述相关规则、规范、定额缺项情况下参照《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等相关配套的文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82\n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管网保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预留预埋、交通组织、高温补贴、绿化养护、绿化赔偿、绿化恢复、机械调试、与周边单位、居民等其它工作产生的配合及协调管理等费用,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项目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5、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内容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说明、计量单位及工程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8、安全文明施工费:8.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按合格标准计取。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82\n143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9、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9.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9.1.1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范、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结算时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2014】25号和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9】14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实计算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调整。9.1.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9.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9.382\n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停电、停水或其他问题引起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而又必须抢工采取的措施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措施费均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9.4总报价内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增加的其他内容及费用:a、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进行核实,核实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未提供部分需投标人现场自行核实,费用投标时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内。b、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所产生的施工配合费;c、材料(含甲供材料、设备)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转运等全部费用。9.5水电接口费、交通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等已包括在技术措施费中,中标后不作调整。10、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10.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甲供材外)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招标人将随时抽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一旦发现中标人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将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承担所有整改费用,工期不予延长。若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不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完工程的任何费用。10.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除甲供材外)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法律法规变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除外)。10.3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阀门、流量计、调压器等供应商须是入围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优质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0.4材料运输距离(除甲供材外)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作调整。11、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82\n12、其它说明:投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各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给出的账号任选择其一。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7、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执行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把所有原件装入自备资料袋中,注明单位名称并列出原件的清单及数量。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光盘或U盘),该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后放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袋内。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82\n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密封,此面页采用A4白色厚型纸折叠8.5cm三角形密封页面。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明显标志;《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不小于A4号图幅;图表(插图、插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为废标。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视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部分须独立装订成册,装入“资格审查部分”82\n袋,不装入大袋内,密封随其它投标文件一并提交。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条第1和6款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条第2-4款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若展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名单中没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展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名单中有“中心登记基本账户”与“银行来款账户”不一致的投标单位或者“来款金额”和“到账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82\n7.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专家库抽取5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转帐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3.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到业主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使用。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新增结算价款+规费+税金。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A、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合格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以竣工图、施工图及有效签证资料(签字且盖章)作为计算依据。82\nB、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2、措施费:A、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均以投标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报价作为结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除外)。B、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当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项,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并以书面文件盖章的形式批准后方可变更,工程量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签证认可。工程设计变更或新增项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在上述相关规则、规范、定额缺项情况下参照《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的规定执行。并按以下办法计价: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项的,则采用该子项的单价B:82\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对该子目主材的价格进行调整的原则是:投标时有的材料按投标价执行,调入时取投标价和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投标时没有的材料,按发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核定确定的价格执行,并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和背离市场行情,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类似项目由招标人确定,投标的人工、主材单价作为合同附件)。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结算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在上述相关规则、规范、定额缺项情况下参照《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编制(其中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其中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确定原则:投标时有的材料按投标价执行,其中调入时取投标价和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且不偏离市场行情;投标时没有的材料,发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核质核价,并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4、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的规定按合格标准计取。5、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现行规定费率计算,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投标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投标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投标人填报费率结算,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82\n6、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照现行规定费率计算,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投标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投标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投标人填报费率结算,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7、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合同以外的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施工需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机械用工数量,使用的材料向招标人提出施工签证,招标人在7天内签订签证后施工。如招标人未签证,中标人自行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标人负责。8、工程款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定的金额为准。、费质10.2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按渝建发〔2017〕13号文执行。10.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线路主材全部到场及施工临舍搭建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具备通气试运行条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完成并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量保证金3%,一年后支付。工程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承包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方面无违约行为的,发包方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注:1、每次招标人支付进度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及付款凭证。2、付款方式:转账或承兑汇票(每次付款总额的50%以一年期承兑汇票支付)10.4诚实信用原则各投标人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10.5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如果中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82\n招标代理服务费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3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10.6综合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注:本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1.4.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n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等工程建设招投标违法行为的;(14)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1】3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费用。1.5.2本工程中标价2.0‰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82\n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及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网上答复及答疑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82\n(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网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果修改和澄清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5若开标时间延迟,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无论投标人是否看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同投标人已获得招标人推迟开标时间的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以及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组成。3.1.1“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1.2“商务部分”内容包括:(1)投标总价封面;(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82\n(4)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5)措施项目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9)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1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13)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14)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15)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16)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17)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18)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3.1.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3.1.4“资格审查资料”包括的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信誉要求(七)其它资料3.1.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的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n3.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要求填报。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缴纳截止时间、缴纳形式、缴纳方法及特别提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一并提交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退还。3.4.4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人将施工合同副本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一并提交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退还。3.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且中标人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后5日内,由招标人将施工合同副本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一并提交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退还。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须知第7.5款签订合同协议书或第7.3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提供的投标文件虚假或者不实的;(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若是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还应附在网上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含有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入渝信息库人员名单;或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的复印件。3.5.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82\n: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安全员应附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该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应附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造价员应附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应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3.5.3近年财务状况表。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5.5信誉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规定提供。3.5.6其他要求。3.5.7资格审查资料均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投标文件已按废标处理的除外。(《技术部分》为暗标,不分正副本)。3.7.5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n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核验前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监督人员或见证人员监督下,在接受投标文件时一并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是否合法有效,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2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该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5.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继续评审。5.4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82\n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若展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名单中没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展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名单中有“中心登记基本账户”与“银行来款账户”不一致的投标单位或者“来款金额”和“到账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投标文件(装资格审查原件和“资格审查资料”的纸质袋除外),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代表按要求在报价记录上签名确认,存档备案。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82\n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7.3履约保证金7.3.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须按前附表第7.3.1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7.3.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3.1项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定标原则7.4.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到本招标文件中指定账户,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签订合同7.5.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5.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须知第7.5.1项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2\n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82\n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权就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和举报应采取书面材料的形式。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按重庆市规定格式执行)82\n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于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82\n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2\n附表四:中标通知书(按重庆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执行)82\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82\n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总分100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10分。(2)投标报价:80分①投标总报价80分;(3)商务部分: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1.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P1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82\n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P1)/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无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 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 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 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2 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1 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 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1 分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80分2.2.4(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业绩2015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气管线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设计压力大于等于6.3Mpa,每个得3分;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0Mpa,每个得2分;以上业绩可累计最多得8分,不可重复计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规定,否则不得分。拟派人员1、项目经理1.1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机电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资格。2、项目技术负责人:2.1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石油化工类中级职称或机电工程类中级职称;2.2具有石油化工类或机电工程类高级职称,得2分,最多得2分。特定要求1、取得中石油或中石化或中海油工程建设准入资格。82\n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的,按本附表2.2.4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1)施工组织设(A)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按2.2.4(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2.1(2)投标总报价得分(B)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先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3)商务部分得分(C)业绩按2.2.4(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拟派人员特定要求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C82\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82\n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填报,否则将按废标处理。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82\n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仅电子版),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措施费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函》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第二章3.7.5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密封,此面页采用A4白色厚型纸折叠8.5cm三角形密封页面。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明显标志;《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不小于A4号图幅;图表(插图、插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为废标。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2\n(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如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则应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单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则应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他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有权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若未按要求提供,评委有权作废标处理。82\n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2\n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82\n第一节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重庆市长寿经开区3、工程内容:4、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本合同不采用)。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寿经开区20号地块供气管道工程施工图除D219管道土建、管道管件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管道穿越公路等及其相关内容外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图说为准。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暂定总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该工程合同金额为暂定,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组成合同的文件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82\n(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肆份、承包人叁份。签署页:发包人:承包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户名称:82\n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长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153014210004830账号: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53052187644纳税人识别号: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地址:10号洋世达世纪广场B座11楼经办人:经办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82\n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发包人:1.1.2.2承包人:1.1.2.3监理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永久工程:施工图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1.1.3.2临时工程: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用于施工的临时性工程1.1.3.3单位工程:。1.1.3.4永久占地:见施工总平面图。1.1.3.5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青苗赔偿、绿化恢复等由承包人承担。1.1.4日期1.1.4.1缺陷责任期: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它合同文件。在本款末增加下述内容:①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②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3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叁套。1.4.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82\n项目部组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网络图)、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7日内(除需组织专家评审的文件外)。1.4.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7天。1.5联络联络送达的期限:3天2.发包人义务(1)提供施工场地;(2)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进度款。2.1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提供。2.2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任务条件配合其他工作。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合同总价款内。4.1.2施工期间发包人若有抢修、抢险任务委托承包方承担,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并按发包人指令尽一切努力按时按要求完成抢修抢险任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4.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施行。4.3分包82\n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不允许分包。4.4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4.1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必须常驻现场,除不可抗力或委托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因素外,不得更换;4.4.2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中必须到位。如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更换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替换人员必须具备同等或以上的资质和经验;4.4.3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每更换一次发包人将对承包单位处以0.5万元/人次的罚款;4.4.4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已实施工程部分不予结算,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单位。4.5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采用。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除甲供材外,其余所有材料、设备原则上由承包人采购供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供应商须是入围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优质供应商;在采购和使用前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批准确认,所有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对未按上述要求采购、进场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将拒绝用于本工程,并要求承包人自行无偿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指定的材料,承包人不能免除对上述工程材料的质量、保修责任、安全等相应的所有责任。确需变更的,须经监理、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报价、监理和发包人核价后方能采购。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无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无5.2.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无82\n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无临时占地的申请:承包人办理。临时占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申请: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21天。施工控制网的测设:由承包人负责。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158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82\n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158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负责与辖区派出所联系,负责治安保卫,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3.2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环境保护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现场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1、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一式四份,2、每周提供周报,提供周报时间由第一次监理例会确定,包括本周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3、涉及办理手续的提前3天报。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5日内。11.开工和竣工11.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按重庆市气象部门公布的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高温、洪水等资料确认,如出现上述特别是洪水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得要求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11.2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2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11.3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12.暂停施工82\n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1)《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2)《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3)《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13.1.2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2.1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图纸会审交底后7个工作日内。13.2.2无损检测施工方焊接一次性合格率须达到95%以上(含95%)。因施工方焊口质量问题造成复检和增加(RT)检测口比例超过5%的部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14.变更14.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实施。14.2变更程序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3天内核价,报发包人,发包人须在14天内核定。14.3变更的估价原则14.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项的,则采用该子项的单价14.3.282\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对该子目主材的价格进行调整的原则是:投标时有的材料按投标价执行,调入时取投标价和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且不偏离市场行情;投标时没有的材料,按发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核定确定的价格执行,并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和背离市场行情,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类似项目由招标人确定,投标的人工、主材单价作为合同附件)。14.3.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结算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在上述相关规则、规范、定额缺项情况下参照《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编制(其中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其中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确定原则:投标时有的材料按投标价执行,其中调入时取投标价和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且不偏离市场行情;投标时没有的材料,发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核质核价,并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低值。14.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14.5暂估价14.5.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5.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确定:(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82\n,作为承包方最终暂估价确定的结算依据。15.价格调整15.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调整16.计量与支付16.1计量16.1.1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单价子目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量。16.1.2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按监理人批准的各阶段工程形象目标进行计量。16.2预付款16.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无预付款。16.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无16.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不适用。16.3工程进度付款16.3.1本工程线路主材全部到场及施工临舍搭建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具备通气试运行条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完成并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量保证金3%,一年后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3.2工程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承包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方面无违约行为的,发包方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注:1、每次招标人支付进度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2、付款方式:转账或承兑汇票(每次付款总额的50%以一年期承兑汇票支付)16.3.3进度付款申请单82\n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式6份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6.4质量保证金16.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第三方审计审定结算造价的3%16.4.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本工程结算总价的工程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6.5竣工结算16.5.1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费的支付方式为:审减金额占送审金额5%以内(含5%)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15日内,提交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双方签署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16.5.2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本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6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6.6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提交6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7.竣工验收17.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依据相关法律、规范、规章要求整理收集。竣工资料份数:4套(含光盘)(最终以长寿区城建档案馆要求为准)。17.2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17.3试运行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7.4竣工清场82\n竣工清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使用状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要求部分人员和施工设备仍留在场内的,承包人应提交其留场人员和设备的明细表及最后撤离时间。延后撤离造成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施工范围、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承担一年保修期,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保险期限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20.2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3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相关规定办理,期限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前。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工程损失保险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差额由承包人补偿。82\n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按通用条款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1.2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通用条款要求执行。22.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补充条款23.1、除合同规定或承、发包双方另有约定,本工程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拒绝签证为由拖延工期。23.2、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若拖欠,招标人有权将履约担保金用于支付中标人认可的民工工资,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3.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承包人必须以本企业建制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为承建主体,否则,在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的法律责任。23.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23.5、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承包单位承担。23.6、如因乙方组织不力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外选择其他施工单位实施,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2\n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82\n工程廉洁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实施,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根据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国法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遵守合同内容。(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若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提醒对方并立即纠正。(六)若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时,应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二、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在承包人报销应由发包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发包人和工程监理部门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打击报复。三、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82\n(五)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私利而向监理人员、造价过程控制人员行贿,私下串通,损坏发包人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履行向发包人承诺的上诉其他廉政义务。(六)承包人如果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或造价过程控制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发包人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四、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合同规定内容的,按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经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相应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合同规定内容的,按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经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合同的约定应予以相应赔偿。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签订。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七、本合同作为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肆份、承包人叁份。发包人:重庆焜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工程施工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合同甲方:乙方:工程名称:1、总则1.1.鉴于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82\n》,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定义及解释2.1.HSE:指健康、安全与环境。2.2.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2.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2.4.健康安全环境(HSE)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5.违法、违章、违规: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行为。3.工程概况3.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工期:日历天。3.2.工作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所有工作。3.3.施工承包合同金额:。4.合同期限:4.1.该工程HSE合同期限与施工承包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5.健康安全环保标准5.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执行下列(但不限于)健康、安全与环境标准,若此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的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强制要求的,乙方也应一并执行。2)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6.对乙方工程HSE要求:82\n6.1.应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安全措施(乙方应在工程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努力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建立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Q/SY1002.1-2007《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第1部分:规范》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6.2.遵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施工作业与生产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6.3.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6.4.乙方应结合甲方的HSE管理体系,建立所承担项目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的生产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7.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可能存在以下(但不限于)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7.1.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沙尘风暴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失火、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7.2.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管理、违反劳动纪律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7.3.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群发性传染病暴发性事故等人员健康事故危害。8.健康、安全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8.1.在工程承包期间,因甲方工程设计、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合同第7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HSE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8.2.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对本合同第7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而带来的HSE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损失自担。8.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工程需要第三方进行工程服务的,经甲方许可后,乙方可以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同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健康安全与环境职责和应当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责任。分包商的HSE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分包商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8.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82\n9.甲方的权利:9.1.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健康、安全、环保职责,严格执行适用于合同的各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并对乙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9.2.有权停止没有经过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或教育不合格的人员参与合同规定的工作,对HSE管理混乱的单位有权终止合同。9.3.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按规定处罚。9.4.合同履行中发生事故,甲方有权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9.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9.6.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HSE审计的申请,经甲方(或上级部门)审计合格后,签发开工报告。决不允许不经审计或审计不合格开工。9.7.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9.8.有权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9.9.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作业环境、作业设施或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9.10.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9.11.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必须严格进行HSE审计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者,不予乙方工程结算。10.甲方的义务10.1.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10.2.应向乙方交代甲方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10.3.应认真检查、审核乙方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合同执行期间HSE管理体系实施情况。10.4.应向乙方提出健康、安全、环境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求,并核实培训情况。10.5.为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健康、安全、环境条件支持。11.乙方的权利11.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制定的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11.2.有权对甲方的健康、安全与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11.3.在符合甲方健康安全环保有关要求、规定及协议条款的情况下,乙方可按本单位管理方式制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细则。82\n11.4.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11.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11.6.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12.乙方的义务12.1.一般要求(1)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行业、甲方和其内部的HSE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要求时以更严格的为准。(2)乙方必须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职责,对与合同有关的环境保护、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员工及临时雇用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完全负责,严格遵守本合同要求的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对这些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补充要求。(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表明其有足够的能力管理与该合同有关的危害,在合同执行中将履行其承诺,配备足够的HSE管理资源。(4)乙方应建立与甲方的HSE管理体系相一致的HSE管理体系。(5)在合同执行的不同阶段,乙方应针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认真进行正式、详细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并及时、认真实施风险削减措施,进行风险管理。(6)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的安装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有质量保证记录证明。乙方为完成合同而自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应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要求,为满足要求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HSE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HSE责任由乙方承担。(8)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提出HSE审核的申请,经甲方(或上级部门)审批后乙方方可开工。决不允许不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开工。(9)乙方将合同总价的2%作为HSE保证金。12.2.在合同规定的工作开始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针对合同涉及的风险,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编制《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实施计划》(或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检查表即“两书一表”),经审查、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实施。82\n(2)结合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编制针对本项目环境管理方案。在方案中要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噪声、植被、固体垃圾、文物等的保护和管理措施。(3)按照合同工作的风险高低,成立相应的HSE领导小组,并设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HSE领导小组负责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监督、隐患整改及事故处理。(4)组织参与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商员工及临时雇佣工)进行岗前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保证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并按岗位要求和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提供有害岗位清单、防护方案,请专业的职防部门对从事这些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5)对参与合同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保培训教育,确保只有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关技能的人员方能参与合同规定的工作。(6)制定事故应急反应预案,配备相应的资源,并进行演练。应急反应计划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时报甲方备案。(7)开展合同工作开始前的HSE检查,确保满足规定的HSE条件。12.3.在合同执行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遵守有关HSE规范,不得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各级管理层应定期召开HSE例会。(3)乙方每周/月定期按要求向甲方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情况,合同工作的进度及下周、月计划。(4)应定期开展HSE检查/审计/评审。(5)定期开展应急计划的演练。(6)执行合同过程中需进入特殊区域时,应严格遵守该特殊区域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关措施,进入特殊区域前应报甲方批准。(7)执行合同过程中需进行特殊作业时,应严格遵守该特殊作业的特殊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8)乙方使用危险品或受控物品,应取得甲方的许可;乙方应确保所有的危险品或受控物品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运输、储藏、搬运和使用,并制定有关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安全。(9)乙方应做好施工场所有害因素监测记录、疾病外伤病历记录、误工情况记录等,定期上报甲方健康管理部门。(10)接受发包方、监理和地方环境保护、林业、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11)与甲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做好施工区域地面附着物清理和补偿工作。82\n(12)严格按甲方有关环境、生态保护与管理规定及有关管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工程施工,注意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社会环境质量等。(13)严禁超标准占地或使用土地,制定严格的惩戒制度并严格执行。(14)对施工区域民族、宗教建筑、文物古迹、文物遗址、动植物和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并有环境保护的措施。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15)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妥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16)注意严格遵照国家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17)严格执行地貌恢复及生态恢复有关规定,做好地貌恢复和生态恢复有关工作。(18)严格按有关水土保持/水工保护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19)乙方单位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授权专人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与地方环境、林业、水利、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积极协助EPC实施声誉管理计划。12.4.合同工作完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合同工作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开展HSE完工检查。(2)系统整理所承担项目HSE有关记录或报告,编制项目HSE竣工资料专卷,作为项目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与项目竣工资料一起提交。13.HSE检查与监督13.1.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承包的工程服务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HSE监督工程师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停工整改。13.2.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13.3.乙方执行HSE规章制度、标准情况。13.4.健康、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13.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3.6.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13.7.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3.8.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13.9.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82\n13.10.乙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HSE工程师。14.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4.1.乙方应制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14.2.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4.3.乙方单位应按照国家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乙方发生的一般C级事故由乙方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并进行登记,报甲方备案;乙方发生一般B级事故由EPC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乙方发生一般事故A级以上(含A级)事故按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的处理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14.4.事故管理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文件执行。15.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15.1.乙方在向甲方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汇报HSE信息,具体内容、时间由甲方确定。16.乙方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加强施工过程HSE管理,确保工程按期高质完成。17.保险:17.1.如果工程性质要求保险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以及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17.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和机械设备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17.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结束。18.违约责任18.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8.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2\n18.2.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8.2.2由于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除按18.3.2条款进行处罚外,还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告甲方。18.2.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购买材料的质量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18.3.1缴纳项目HSE保证金:1)乙方分两次缴纳项目HSE保证金,在项目经理部(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一、第二次进度款时,各扣除HSE保证金的50%;乙方的项目经理交付1万元作为个人HSE保证金。2)项目HSE保证金由项目经理部归口管理,单独立帐,专款专用。18.3.2甲方通过对承包方的检查考核,根据发现其责任范围内的HSE不符合项或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罚。1)每发现轻微HSE不符合项1项对承包方罚款2百元。2)每发现一般HSE不符合项1项对承包方罚款1千元。3)每发现严重HSE不符合项1项对承包方罚款5千元。4)每发生一般事故1起对承包方罚款5万元并将影响其下一个项目投标评价成绩。5)每发生较大事故1起对承包方罚款20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对项目经理罚款1万元并建议撤销其项目经理职务。6)发生重大事故1起对承包方罚款100万元并取消其一年以上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对项目经理罚款1万5千元并建议撤销其项目经理职务。7)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对承包方罚款120万元并取消其一年以上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对项目经理罚款2万元并建议撤销其项目经理职务。8)凡发生本条事故,均将通知有关单位的主管局。18.3.3甲方通过对承包方的考核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方罚款5万元并在项目经理部管理的项目群范围内通报批评。18.3.4凡发现HSE不符合项或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可视现场情况责令承包方停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18.3.5罚款缴纳:由处罚单位填写《QHSE检查考核处罚单》报项目经理部,从项目HSE风险抵押金中扣除。82\n18.3.6在项目实施阶段完全实现项目安全目标,且未被处罚,退还承包方的全部HSE风险抵押金。18.3.7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在该单位的HSE风险抵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在HSE合同保证金、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中扣除,剩余部分予以返还。18.3.9甲方对乙方罚款的个人款项在此人的HSE风险抵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应予缴纳,剩余部分予以返还。19.争议解决方式1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19.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其他事宜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组成部分,与经济合同同时生效和终止。20.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叁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82\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82\n第六章图纸图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82\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概况见提供的招标图(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二、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三、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82\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2\n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信誉要求(七)其它资料82\n一投标函部分82\n(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82\n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82\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82\n(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5……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82\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82\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开标时还须手执原件。101\n(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101\n二商务部分101\n(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101\n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101\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件应包括内容【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表格)】:备注: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较多,本次投标时可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但必须提供电子文件,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将该部分内容向招标人补齐。2.电子U盘(或光盘)应包括的内容:包含纸质件全部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否则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1\n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目录和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101\n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101\n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01\n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01\n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 名  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01\n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01\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01\n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1\n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01\n四资格审查资料101\n(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101\n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信誉声明(七)其他资料101\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101\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开标时还须手执原件。109\n(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查验。109\n(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拟定的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并持有相关缴纳截止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证明。所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查验。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并持有相关缴纳截止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证明。所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查验。109\n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09\n(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109\n(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109\n(六)信誉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提供109\n(七)其他资料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