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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8 09:32:20 发布

2016年《江苏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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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那些是疏散通道应以建筑平面标识的疏散路径为准,只要是疏散通道就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部位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⒊2①。根据GBsOOI6:2①14第103.5条,袋形走道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10m要求,则对于一个长nm,宽4m的商业单元,是否应该类比袋形走道要求;除出口指示外还要在内部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答:袋形走道属公共疏散通道,商业单元是经营用场所,二者性质不同,各自应依据各自应执行的条文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可以穿3.21。地下车库疏散距离按规范不应超过mm,建筑专业通常按直线距离越车位)复核达标即可,但电气设计疏散标志通常只设置在车道上,如按标志方向路线最不利疏散距离超们m是否应判违规。答:电气专业应以建筑专业设计的疏散通道及疏散方向为路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⒊22。空厂房、未有功能分割的空商业,疏散指示标志如何处理。如果需要布置,是每个点都要满足距离要求,还是有其他做法?答:建议以建筑专业设计的疏散通道及疏散方向为路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并说明需在二次设计时根据具体分隔进行深化调整、完善。3.⒛。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①16ˉ⒛Ⅲ第10.3。5条规定,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不允许在顶部吊装,而应设在墙面和地面上。对于大空间商业的疏散通道,并无可以设置疏散标志的墙面,仅在地面设置灯光型疏散标志,且保持视觉连续,是否可以认为该设计同时满足第103。5条、第103.6条的规定。另外对于大空间商业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允许在顶部吊装。答:根据GBSO016-2014第10.3.52条,灯光型疏散标志可设于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墙面或地面上。灯光型疏散标志的间距应满足该条款要求即可,地面是否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型疏散标志,则应根据GB50016-⒛14第10.3.6条确定。因目前尚未见关于在大空间商业场所的顶部吊装的疏散指示标志的相关规定,建议顶部吊装的疏散指示标志可作为辅助疏散指示标志考虑。⒊24。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宿舍楼按消防法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活动兼寝-14——ˉˉ__-—|____~_ˉ-—\n室、中小学、高校普通教室或实验室、宿舍房间的疏散门口是否需要按GB500“~zOI0,1o.3.5.1要“”求设置灯光出口指示标志;本条所指人员密集场所有无具体量化指标。答:所提到的这些场所需按GBmo16~2o14,10.3.5.1要求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⒊25。关于疏散应急照明灯具选型问题,设计常见疏散应急照明兼平时照明,虽然设计说明要求“应采用符合GBI3矽5.1~2015和GB17叫5~2o10的相关规定产品”,但工程上为装潢效果,实际选型往往和普通灯具外观一致,并不符合消防要求,审图如何控制?答:这种现象时有出现,因涉及安全问题,审图应坚持原则,要求设计人采用满足消防要求的灯具。4.防雷、接地4.1。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中小型商业建筑或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属于防雷规范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定义范围,丙类厂房是否属于规范条文所指“火灾危险场所”;即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①。Os应划为二类防雷。答:1、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中小型商业建筑或商业服务网点,不属于防雷规范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定义范围。(依据:上述场所隶属于住宅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按住宅套用规范)2、丙类厂房属于规范条文所指“火灾危险场所”。(依据:丙类厂房内生产和加工固体可燃物,故属于“火灾危险场所”)⒋2。在低压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⒓。5kA,有上限吗?答:目前现行规范未给出上限数值要求。4.3。依据GBsO“3~⒛n第5.4.3条7款表5。4.3-g由室外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内装设Ⅱ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也是可以的,和《雷规》GBsOOs9~9010第4.4.7条4款规定相矛盾,应执行那本规范?-15-Io[∶∶_~\n答:两本规范的要求并不矛盾。GB503们9012第5.4.3条7款表5.4.3ˉ3中约定,既可选用I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也可选用Ⅱ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GB500sT2010第4.4.7条4款规定,当总电源箱出线侧没有引出建筑物的线路时,可选用Ⅱ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综合可知,GBsO"3-⒛12中条文表达不详细,GBsOOs7ˉ⒛10中条文表达较详细,建议按GB500s7-2010中条文执行。4.4。GB50OsTˉ2010规定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进入LPzD处应设sPD,高层住宅计量箱都设在楼层的配电井内,是否不满足规范要求,是否必须在地下室设置转换箱再引至楼层配电箱?答:高层住宅计量箱设在楼层的配电井内,不论在那一层,其内设置sPD,均满足规范要求。需要注意的是:1、保护模式的选择;2、接地电阻与回路阻抗的控制。5。火灾自动报瞥系统“5.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0169①14第8.4.1条第1款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IsOor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问题是:I,、类似用途的厂房能否尽量多的列举具体功能厂房,否则在实际工程的设计和审图中难以把握。o、印刷厂、纸箱厂、塑料制品厂、造纸厂、家居制造厂是否属于规范规定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厂房。s,、电子类厂房包括哪些?电子产品的装配和包装车间是否属于电子类厂房?答:以上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和仓库,具体可参见GBmO1⒍2o14第3.1.1条、第3.1.3条条文解释中关于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5.2。小学建筑是否属于GBsO016¨20Ⅲ第8。4.1条第7款中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是否需要按此条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答:小学建筑不属于防火规范中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应该按照公共建筑来考虑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⒌3。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和库房是否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要设,-16—\n怎么设:答: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和库房应该根据GB50016ˉ⒛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的行业设计规范,有要求就应该设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该按照防爆规范设计审查。5.4。建筑内其它部位按规范无需设置报警系统,仅局部有气体灭火系统,或局部区域需要机械排烟设施,或局部设置防火卷帘开防火门:以上情况是否需根据`常GB50016ˉ2①14第8。4.1s条要求,在整个建筑物内设置集中报警系统;或者也可仅局部设置火灾探测器,以非总线方式直按联动设备。答:GB5001⒍2014第8.4.1条第13款规定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场所和部位,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自动排烟窗等(见条文解释)。消防设备的联动触发信号必须满足GB-50Ⅱ6ˉ⒛13第4.5章防烟排烟系统、第4.6章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的控制要求。5.5。室外消防水量超过25L内的多层办公楼或二类高层办公楼如无自动消防联动设备,是否需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答:是否需要设置火灾白动报警系统见GB50010ˉ2014第8.4章所列出的场所。5.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016ˉzO14第8.4.1条规定,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sOO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sO00m2的商店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住宅首层或一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面积如果符合此项指标,是否按此条执行?答:该问题应区分商业服务网点及商住楼的定义,住宅商业服务网点不在GB50016-2014第8.4.1条的要求范围内。5.7。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共建筑,内设中庭,暖通专业设置了电动排烟窗,是否需要按GBsO016ˉ20Ⅲ第8.4.1条第Is款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设置?答:GB50016ˉ2014第8.4.13条规定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场所和部位,应设置火灾白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应该满足GB-50116ˉ⒛13第4.5.2条。5.8。消控室的设置按照GB50I16ˉ201s第3.4.1条: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17-ˉ辶\n(切断非消替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拄制室,请问消防联动功能具体指哪些、防火卷帘的控制等是否要设消控室?)防电源、启动应急照明、消防电梯的控制13第4章有详细阐述。GB50116ˉ2013答:各种消防联动控制设计GB50116-⒛第3.4.1条规定,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的建筑都应设置消防控制室。5。9。消防控制室可以和门卫合用吗?答:消防控制室不应与门卫合并,防火要求不同,土建设计要求见GB50016ˉ⒛14第8.1.7条各项。5.10。关于消防控制室的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0169014第6.2.7条规定23.3.2条规定为甲级双扇外开防火门,为乙级防火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请问以哪个标准为准。答:应该以现行版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准。5。1I。多栋建筑物,共用一个消防控制室,是不是必须在每栋建筑物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用联网的方式把区域报警控制器和消控室主控制器联网;还是可以每栋楼不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用放射至的方式由主控制器放射至每栋楼的接线箱。答:请参见GB5011⒍2013第3.2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5.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sO1I6ˉ201scc0。5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是否适用住宅公共区域的风机联动?住宅各层公共区域面积很小,是否需要设置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来满足消防风机“与”逻辑触发要求?“”答:国家规范适合各种建筑形式。防排烟系统联动控制必须满足与逻辑组合,所需的联动触发条仵见GBsO116-⒛13中4.5.1条、4.5.2条。楼层加压送风口所耷的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者一只探测器、一只手动火灾白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均可以。GBsOII6ˉ2①1s第⒓。4.1条,要求高度大于彡m5.Is。《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的空间场所宜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如何理解?若选用可设。还是必须在线型光束感置两种报警参数的空气采样探测器是否视作满足该条规定烟探测器、空气采样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图像探测器这几种探测器中同时选择两ˉ-18一ˉ亠∷刂\n种及以上进行设计,才能满足规范规定。答|根据该条规范,宜选用两种及以上探测方式的火灾探测器,不宜用空气采样探测器的两个设定参数报警。5.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I⒍201s第4.1.4条要求消防水泵、消防风机除联动控制外,应在消控室设手动直接控制装置。请问如何理解该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具体要求是什么?∷答:《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规定防排烟、消防泵、喷淋泵等消防设备除总线控制外,另外还应该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控制盘,采用专用控制电缆直接手动控制现场的消防设备的启动、停止。5.Is。某小区为集中报警系统,应设消防广播,对那些没有消防风机的二层及多层商业(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等单体,是否要设消防广播?答:GB50016ˉzO14第8.4.1条第3项规定,大于3000耐的商业建筑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5.“。一二层为商业并联店,三~九层为办公的二类建筑,整幢建筑设集中型火灾报警系统,每个小商铺内是否需要设消防广播,如果在公共部位按Ⅱ米的要求设置是否就能满足规范?答:火灾白动报警规范要求应急广播扬声器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处,同时对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提出了要求。火灾时小商铺内的人员应该同时听见消防广播及时疏散转移,不满足就应该在商铺内设置消防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设计审图不宜教条的解释规范。5.IT。根据GBsO1I69m3第6。7.5条消控室设置可直接报警电话是强条,而第3.4.3条是强标,两者不一致。答:未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应该按照强制性条文审查。5.Ig。按GBsO0169014第7.3.8条:消防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消防专用对讲电话,具体应如何设计;可否说明利用电梯厂家配置五方通话。答:建议按照GB50I1⒍⒛13中4.7.2条和JGJ16-20OB中9.4.8条的要求执行。五方通话装置仅是维修用设备,未得到消防主管部门认可之前,不应作为消防专用——19-—丨丨丨iii∶~ˉˉ_ˉ\n电话使用。5.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模块需要总线确定地址联动的,其报警总线是否也要符合耐火线路要求?答:按GB50116-2013第11.2.2条规定,报警总线选阻燃线即可。⒌20。GB509"ˉ20I0第II。0。l9条规定消火栓按钮不宜作为直接启动消防泵的开关(如今水专业也不设按钮,只设报警装置),GBsOII6ˉ201s第4.3.1条的条文解释规定当建筑物未设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时按钮应直接启泵,相矛盾,如何执行?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消火栓动作信号应该作为联动触发信号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来控制消火栓的启动。在建筑物内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情况下,消火栓按钮动作信号应该用导线直接引至消防泵控制柜,启动消火栓泵。需要设置消火栓按钮的场所,应该按照GB50116泛013第4.3.1条的条文解释中的说法,与水专业协调设置。5.21。火警系统设计时,空调或普通通风系统的TO度防火阀有没有必要接入火警系统?答:防火阀熔断关闭说明有火灾发生,动作信号应该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见国标图集14X50S-1第19页图示。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016ˉ20I0第8.4.3条规定:“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但在其条文解释中“不包括住”,这宅建筑内的厨房与《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sz/Jz690①6第1O。3.2条规定相矛盾,应如何执行?答:按照国家标准是可以不审查该条设计内容,同时该条不是强制性条文,可由设计院自行决定是否执行省标。⒌23。建筑物内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及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标准依据是什么;是否只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且有消控室即应考虑;防火门监控系统是否必须采用专用系统。规范GB5001⒍2①14第⒍5.1ˉI条要求常开防火门应有信号反馈功能,对常闭防火门没有要求,是否常闭防火门的状态信号可以不用监测?ˉˉ20———-——|~ˉ__~____\n答:《火灾白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sO116-⒛13第4.1.6条第2款明确要求,疏散通道各防火们的开启、关闭状态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犭506-⒛10第5.3.9条明确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平时常关闭的疏散门的工作状态。根据国家规范管理组的解释,具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监视所有与疏散相关的常闭防火门的工作状态,主要包括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的常闭防火门。防火门监控,应采用专用系统接入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门监控器。⒌24。在一些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如学校、办公等)内疏散通道上的常开防火门如何做火灾联动控制设计。另外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哪些防火门需要设置防火门监控器?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016ˉ2o14第6.5.1条第1款规定: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根据GB50016-⒛14第8.4.1条第13款条文解释,常开防火门属于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设施,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m116~2o13第3.4.1条规定,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根据国家规范管理组的解释,具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监视所有与疏散相关的常闭防火门的工作状态,主要包括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的常闭防火门。5.Ⅱ。国标图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lOCX504第17页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与剩余电流报警系统合二为一,但第”页说明中又要求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不能兼用其他功能的监控,不能与其他系统共用设备,相互矛盾,应明确正确做法。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116-⒛13版在2014年实施,同时发布了国标图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s-1。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者有新的标准规范实施时,以前出版的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合的内—21—L\n容应视为无效,设计人员应该参照现行版对图集的内容复核后选用。根据14X505-1第7、8页图示,火灾预警系统包括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的系统各自独立,信号分别送至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可参照审查。⒌26。消防电源需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否可以不设置?答:应急照明电源属于消防电源,应该纳入监控对象。⒌2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第9.2.1条火灾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问在除规范要求外什么情况下还需在下级配电箱处设置?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SO11⒍2013第9.2.1条规定,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1级配(箱)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mOm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处设置剩佘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请参考国标图集14X505△第⒆页规范条文图示。6.绿色建筑(节能)6.1。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sO1899015第3.1.1条的甲类公共建筑与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sz/J%ˉ2010第3.1.1条的甲类建筑的定义不一样,如何理解和把握?答:一、国标、省标对甲类建筑的定义不同:国标GBSO189ˉ2015第3.1.1条1款的定义是: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W的建筑,或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W的建筑群,应为甲类建筑。省标DGJ32厅96-⒛10第3.1.1条1款对甲类建筑的定义是:单幢建筑面积大于等于zO000耐,且全面设置中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或单幢建筑面积小于20000W,大于5000¢,且采用中央空调的重要公共建筑。二者比较,对甲类建筑定义的差别确实很大,表现在:1、对建筑面积的规定,国标以300¢为基准,省标以⒛O00耐为基准。2、省标只以单幢建筑面积来定义,而国标还包含了建筑群。3、国标只讲建筑面积,而省标还附加了全面设置中央空调以及重要公共建筑的ˉˉ22-—\n条件。4、国标定义甲类建筑的面积是对单栋大于300耐、建筑裙大于1000W;而省标对甲类建筑面积的定义是对一般公建夕0000耐、对重要公建>∞00W。重要公共建筑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建筑面积大于5000r的办公楼以及社会发展事业建筑(如医疗、卫生、体育、邮电、通信、广播、交通运输等建筑)。综上所述,除了大门、公厕等面积很小的单体外,国标几乎把所有公建都定义在甲类建筑之列,而省标定义的甲类公建就少多了。二、下面来看在具体实施方面,国标与省标有何不同。先看省标,有3个要点:1、省标第3.3.2条1款是对甲类建筑东西向窗墙比的规定;第3.4.1条表3.4.1△、4是对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的规定,这是建筑专业应当实施的条文。2、省标第7.0.1条~第7。0.4条关于甲类建筑应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规定“”是对水、暖、电三个专业的或关系要求条文。3、省标第8.1.1条关于甲类建筑应同时满足分类计量和分项计量的规定是以电专业为主,对水、暖、电专业的共同要求。下面再看国标对甲类建筑的实施是怎样规定的?国标第3.2.2条及第3.2.4条是对甲类建筑窗墙比的规定;国标第3.2.7条是对甲类建筑屋顶透光部分面积的规定;国标第3.2.8条1款是对甲类建筑外窗通风换气面积的规定;国标第3.3.1条是对甲类建筑热工性能限值的规定;国标第4.1.1条是对甲类建筑必须进行热、冷负荷计算的规定。这些规定是针对建筑和暖通专业的,并无直接针对水电专业的规定:另从甲类建筑起点面积只有300¢来看,国标对建筑暖通的节能要求更广、更严、覆盖面更全了。三、电气专业如何应对上述规定?既然国标甲类建筑与电气专业无关,那么电气专业只须按省标规定执行即可。ˉˉ23-ˉˉˉˉ^「Γ\n6。2地下车库电气节能措施是否必须设灯光控制系统?答:《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夕汀173ˉ2014第10.3.10条规定:“公共建筑公共区域(如地下车库、走廊、楼梯间、门厅或道路等)的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可采取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时控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或采用智能灯光控制系统。从该条文内容看,地下车库的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这是肯定的。但节能控制措施有多种选择,可根据车库大小及运营业态选取合适的措施,智能灯光控制只是其中的一种节能措施,一般适用于大型车库或城市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不“”存在必须二字。6。3GB5003490Is第⒍2.7条、DGJsz/J1,3ˉ20I0第IO。3.10条及JGJ100ozO15第7.4.6条关于车库照明节能控制要求不完全一致,如何执行?答:《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03⒋2013第6.2.7条是:下列场所宜选用感应式自控制的发光二极管灯:1、旅馆、居住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场所;2、地下车库的行车道、停车位;3、无人长时间逗留、只进行检查、巡视和短时操作等的工作场所。《江苏省绿建设计标准》DGJ32厅173-2014第10.3.10条是:“公共建筑公共区域(如地下车库、走廊、楼梯间、门厅或道路等)的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可采取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时控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或采用智能灯光控制系统。《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7.4.6条:“车库内停车区域照明应集中控”制,特大型和大型车库宜采用智能控制。对以上三个规范的三条规定,其核心思想相同,就是节能,但节能的手段可以多样,不必强求统一,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即可。人常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照明节能也一样,不管何种措施,只要既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又达到节能效果就是好的节能设计。6.4zOIs年IO月1日起,设计在选用变压器时,应符合GBsOIB9讠OI5第6.2.3条-ˉ24-ˉ\n规定,即应满足GB⒛Os2~2o1g节能评价值的要求。若设计仍按DGJ32/J%9o1o第5.1.7条选择10型或II型变压器时,是否应判不合格?答:GB5o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6.2.3条是:“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型,且能效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免中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条文中的“低损耗型”,是指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低的变压器。该标准中,油浸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的能效等级各分为3级,其中1级损耗最低,3级损耗最高。“”节能限定值,即要求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均不高于3级的规定。配电变压器的“节能评价值”是指其空载及负载损耗均应不高于2级的规定。下面附表一示出了民用建筑内使用最多的干式变压器的能效等级数值。鉴于省标Dαr32灯%~⒛1o目前尚未废止,按其规定选变压器不应判不合格,只有当你对照附表一确认其所选变压器的损耗超过2级标准时,再提出相关优化意见为宜。6.5设有分体空调的公共建筑(如教学楼)是否也应满足分项计量要求?答:是的。依据1是: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2o1o第8.1.1条中关于2O0O0¢以上的乙类建筑应设用能计量系统并应同时满足分类计量和分项计量的要求(其中乙类建筑的定义是“不设或仅部分设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依据2是:省绿建标准第8.5.9条2款中关于趴>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应设能耗监测系统的规定(也无设置集中空调的要求)。6.6DGJm/J19s~zO14第8.5.9条规定,是否设置集中空调的公共建筑,不管面积多少,都要设置能耗监测系统?VRV多联机加新风系统是否属于集中空调?答:是的。DGJ”汀173~2o14第8.5.9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应设能耗监测系统:其中第1款是:“设有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的公共建筑”,此规定无面积限定的要求。6.7大型地下车库是否要设置能耗监测系统?风机、水泵用电是否要分别设置?答:我们以前在设计和审图中遇到的均是附建式地下车库,其能耗监测系统与ˉ-25-—【~\n\地面公共建筑统一考虑是否设置。对于与公共建筑毫无关联的独立式大型汽车库,若设有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或趴大于20000耐者也应考虑能耗监测系统。风机、水泵其工作要求不一样,配电系统一般是分开的,所以其计量装置也要分开设置。6.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sO189-zO15第6.4.1条“公共建筑宜设置用电能耗监测与计量系统”而第6.42条“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监测与计量系统”且没有作任何限定。如何理解?是否所有公共建筑无论规模大小均应设置。答:这里讲几个原则:一、条文中的“宜”和“应”主要由设计人员自己考虑的问题,审图人员要执行的主“”“”要是强条和审查要点。二、节能、计量、能耗监测均系绿色建筑的范畴,对于江苏省内的设计和审图,“我们应严格按照省绿建标准第8.5.9条关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强制性条文执行即可。7.住宅电气7.1住宅或商住楼的屋面消防设备是否可以按照JGJ169008第13.9.10条的作法设置一台共用的双电源切换箱(类似公共建筑物顶层的做法)。答:可以。公共建筑建筑能允许,居住建筑白然也可以。72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sOO96ˉ2011中,取消了住宅电梯厅长明灯的条款,现在不少设计图纸中应急照明采用了节能白熄开关控制,电梯厅照明没有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是否正确?答:现GBsO0%-⒛11、JGJ2绲ˉ2011与住宅电气设计有关的国家版规范,对于住宅电梯间的照明控制没提具体的要求,均由设计人应结合该工程的状况自行决定,若该电梯间仅为一户所有,可优先设置节能开关,若为多户所用,也可设置单灯控制型式的普通开关或节能开关。对于省标《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厅173ˉ2014第10.3.9条的规定,建议对于住宅电梯厅的照明控制方式,可以不ˉˉ26-ˉ\n审,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把握。⒎3JG卫似~20II第6.4.3条“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设的电力电缆及绝缘导线应采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包括哪些线缆?电井内敷设是否算暗敷设?答:明敷电缆通常指穿管明敷、沿电缆桥架(含线槽)敷设及穿管在吊顶内敷设的线路。电井内穿管明敷及沿电缆桥架敷设的线路也归类明敷的线路;但通常,在各设备间及电井内敷设的线路在防火敷设要求方面通常弱于在公共区域敷设的防护要求。7.4《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卫ozˉ2oI1第9.32条,IO~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宜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o16ˉ2010第10.3.1条及10.3.5条也作了相应规定。请问设计时,对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如何执行上述规定?审图时如何把握?答: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在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肯定是对的,但不设置在不少地区的消防部门也是允许的,此还是由该设计单位自行把握,施工图审查可不审之。7.5依据图集I0XsOs△第sg页表“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瞥系统的分类及组成表”注2及提示2的说明,是否有联动控制要求的住宅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都为A类系统?答:国标GBSO01⒍2014没涉及住宅A类系统的判定,GBm11⒍2o13对住宅A类系统的设计要求也没有固定模式,对于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审查,只审查做与不做或做了是否符合GBsO116-⒛13的要求,至于住宅火灾报警系统的类别,由该设计单位自行决定。7.6建筑高度大于引m但不大于lOOm的住宅套内设置火灾探测器,规范文字为“宜”,具体设计审图如何把握尺度。“”答:对于宜字的执行力度各地区不统一,也应由该设计单位结合该地区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决定。7.7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sOⅡ6ˉzm3第7.5条、7.6条规定,住宅建筑ˉˉ27-ˉΙ_\n可以每三层设一台警报器、一台应急广播,如果敞开楼梯间,应该没问题;但如果是封闭楼梯间,上下层的声音传播就会遇阻,这种倩况下是否应该层层设置,审图时该如何把握?答:对于封闭式楼梯间可建议设计单位对上述消防设施进行层层设置,尤其消防广播在各防火分隔的空间均应设置。饣。8依GBsO116ˉ20Is第9.1.4条,住宅低压进线漏电断路器的漏电报替信号能否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总线?答: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并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按GB50116-⒛1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剩余电流监控报警信号目前不允许象一个报警探测器一样直接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上去。8.审图”8。1GB500贸-⒛10第4.4.7条1款:“应符合第4.3.8条卜5款;其中4、5款为强条,在三类防雷建筑中是按强条判定还是按强标判定为宜?答:宜按强标判定。8。2高层建筑地下变电所、地下车库内变电所,是否一定要有气体灭火设施。答:是的。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sO016-2014第8.3.9条关于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第8款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的条文说明内容如下:特殊重要设备主要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将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如化工厂中的中央控制室和单台容量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控制室、计算机房及继电器室等。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9、其他9.1车间内人员密集的概念。人员密集的厂房具体包括哪些厂房?“”答:建筑专业对人员密集场所没有明确的解释。在网络上搜索,可找到一些文字供参考。ˉ-28-ˉˉ\n9。2注册消防工程师马上设施,请问省专家电气上火灾自动报警是否可有建设方另行委托设计,现在电气专业是否可以不设计?答:请向消防主管部门咨询。9.3高层建筑地下变电所、地下车库内变电所,是否一定要有气体灭火系统?答:是,一定要有气体灭火系统。见GBmO16~2o14中8.3.9.8款及其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