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43 KB
  • 2022-04-22 13:31:51 发布

DL491-19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pdf

  • 9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DL491—921992-08-12发布1993-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程规定了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的基本要求、操作、维护;装置在故障时的特殊运行方式;事故处理措施;监督考核办法;管理考核单位的职责范围;装置大修、小修、临时检修;事故抢修内容以及工期掌握、设备评级等。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额定容量为1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的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2引用标准SD29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SD230发电厂检修规程3术语3.1操作用术语。3.1.1断路器操作:合上、断开。3.1.2隔离开关操作:推上、拉开。3.1.3接地线操作:挂上、拆除。3.1.4保护使用:投用、停用。3.1.5熔断器操作:装上、取下,熔断。3.1.6系统和装置,投入、退出。3.2设备统一名称。3.2.1励磁系统: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3.2.2灭磁开关:灭磁兼作断开励磁绕组回路的励磁开关。磁场断路器:与线性电阻或非线性电阻共同构成灭磁装置,用作断开励磁绕组回路的励磁开关。灭磁电阻:用于灭磁的线性电阻或非线性电阻。过电压保护:用非线性电阻、跨接器等构成的励磁绕组过电压保护。3.2.3整流功率柜:采用晶闸管(可控硅)或整流二极管组成的整流功率柜。规程中的名称、术语均按上述规定叙述。4总则4.1励磁系统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发供电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对励磁系统的管理必须严格认真。4.2各电力局、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励磁系统的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组织督促并限期解决。4.3励磁系统的维护,必须配备专业知识基础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相当于中专及中专以上专业理论水平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4.4励磁系统设备的完好率应作为发电厂考核监督项目之一。4.5励磁系统的设备范围。励磁系统的设备范围包括:a.励磁用的各种专用盘(屏)柜。 b.励磁用各种变压器、变流器、互感器。c.励磁系统的冷却系统。d.起励设备。e.非励磁专用屏上与励磁系统有关的元、器件。f.连接励磁系统的有关二次回路。g.备用励磁设备。h.励磁系统使用的各类交、直流电源(从供电开关的熔断器起)。4.6发电厂运行人员职责。4.6.1发电厂电气运行人员是励磁系统运行的直接操作者。励磁系统的投入或退出必须根据操作票的要求进行。4.6.2在励磁系统上进行工作应经发电厂电气运行人员的许可。运行人员必须审核励磁检修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及现场实际;定值和接线的更改是否符合要求。运行人员必须到现场按工作票要求作好安全措施。4.6.3发电厂电气运行人员必须在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到现场按要求进行验收,并检查拆动过的二次接线、元件、标志、压板、熔断器等是否恢复完好;拆除或恢复所做的安全措施。做好记录,收回工作票。4.6.4发电厂电气运行人员,必须对所管辖的励磁系统进行定期巡回检查、检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并上报有关领导。4.7励磁系统检修人员职责。4.7.1励磁系统检修人员负责对励磁系统进行正常的运行维护、缺陷处理以及更改定值。4.7.2执行小修、大修、临时检修和事故抢修任务。4.7.3执行由上级或本厂职能部门制定的反事故措施。4.7.4在检修或执行反事故措施后,及时更改图纸,并绘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5励磁系统首次投运前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5.1发电机组的有关技术参数。5.2变压器有关技术参数。5.3励磁系统及其有关装置、设备的规程、规范及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及有关峻工图纸。5.4有关定值及其他运行要求的资料。6励磁系统的运行6.1励磁系统投入正常运行应具备的条件。6.1.1即将投入的设备有关技术文件及记录已齐备。6.1.2所需的工作电源、备用电源、起励电源、操作电源等均正常可靠,并能按规定要求投入或自动切换。6.1.3冷却系统工作正常、可靠。6.1.4所有设备、装置在检修或安装完毕后达到了规定的性能和质量要求。6.2励磁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6.2.1励磁系统正常运行时有关单元及装置均应投入并运行正常。6.2.2励磁系统的各设备参数,工况、整定值等均满足运行要求并在设计允许值之内。6.3励磁系统的特殊运行方式。凡发生下述一种运行工况,励磁系统即为特殊运行方式。6.3.1自动励磁调节器退出,以手动方式运行。6.3.2整流功率柜缺柜运行,即整流功率柜的部分并联支路退出运行。6.3.3整流功率柜交流电源由厂用电代替。6.3.4限制励磁电流运行。 6.3.5自动励磁调节器交流工作电源由厂用电单一供电运行。6.3.6主励磁系统退出,备用励磁系统(简称备励)运行。6.3.7最大励磁电流限制、励磁过电流限制、欠励限制、过电压保护等任一必设辅助功能单元退出运行。6.3.8双套自动调节通道仅有一套能正常运行。6.3.9灭磁电阻的损坏总数超过20%。6.3.10冷却系统故障。6.3.11根据电厂或电力系统需要选设的任一辅助功能单元退出运行。6.4励磁系统允许退出运行的条件。励磁系统在下述情况下允许退出运行:6.4.1励磁装置或设备的温度明显升高,采取措施后仍超过允许值。6.4.2励磁系统绝缘下降,不能维持正常运行。6.4.3灭磁开关、磁场断路器或其他交、直流开关触头过热。6.4.4励磁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控制。6.4.5整流功率柜故障。6.4.6自动励磁调节器自动单元故障,手动单元不能切换投入;双套自动调节通道中工作通道故障而备用通道不能自动切换。6.4.7冷却系统故障短时不能恢复。6.4.8得到系统值班调度许可的其它需停用励磁系统的情况。正常运行中的自动励磁调节器。未经值班调度的同意不得退出。7励磁系统的运行操作励磁系统的运行操作系指励磁系统的正常投入、退出和调节,设备及元、器件的投入和退出等操作。7.1励磁系统的正常投入。开机前励磁系统置于自动或手动位置。7.2励磁系统的正常退出。停机时励磁系统的退出操作。7.3励磁调节操作。7.3.1远方增加、减少励磁电流。7.3.2现地增加、减少励磁电流。7.4切换操作。7.4.1自动切换至手动操作。7.4.2手动切换至自动操作。7.4.3双套自动调节通道相互切换操作。7.4.4主励磁系统倒换至备用励磁系统操作。7.4.5备用励磁系统倒换至主励磁系统操作。7.5整流功率柜操作。7.5.1整流功率柜投入。7.5.2整流功率柜退出。7.6手动递升加压或递减降压操作。7.7灭磁开关和磁场断路器操作。各发电厂应根据本厂励磁系统特点制定适合本厂的详细操作步骤。8励磁系统的运行维护8.1正常运行时的检查项目。8.1.1励磁系统各表计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显示与实际运行工况是否相符。8.1.2冷却系统是否正常。8.1.3各有关励磁设备、元器件应在运行要求的位置。 8.1.4检查整流功率柜运行状况及均流情况。8.1.5各元器件触头、接头等有无过热、变色或其它异常现象。8.1.6检测自动励磁调节器各稳压电源输出电压是否正常,备用稳压电源是否处于正常备用状态。8.1.7各整定参数是否在整定位置。8.1.8励磁回路绝缘检查。8.1.9各发电厂根据具体励磁系统及装置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8.2运行中的记录。励磁系统在运行中应做以下记录:8.2.1发电机电压、无功功率、励磁电流、励磁电压。8.2.2各电厂根据具体的励磁系统及装置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的量。8.3投运和退出记录。检修人员应对励磁系统设备的投运和退出进行记录,记录内容与格式见表1。表1励磁装置及单元投运、退出情况记录设备名称及投运情况日期、时间投入或退出原因投入运行自动励磁调节器退出投入运行手动控制备用退出备用投入运行双套自动备用通道备用投入运行备励备用退出备用全部投入运行全部退出整流功率柜退出运行的功率柜(或桥的并联支路)数电流源与电压源都投入运行电流源与电压源都退出电流源单独运行电压源单独运行投入运行励磁绕组过电压保护退出必投入运行最大励磁电流限制设退出辅投入运行助励磁过电流限制功退出能投入运行单欠励磁限制退出元选电力系统稳定器投入运行设(PSS)退出辅投人运行无功成组单元助退出功电压/频率限制投入运行 能退出单投入运行电压跟踪单元元退出投入运行其他退出全部投入运行灭磁装置退出部分的名称和数量填写人员签字注:①新交付投运的或检查、检修后交付投运的,或因任何原因停用后重新投运的励磁系统和装置,应记录投运的日期和时间(时间要求精确到“分”)。②运行中的励磁系统和装置不管因任何原因退出,均应记录退出日期和时间(时间要求精确到“分”),并应记录退出原因。9励磁系统的不正常运行及故障处理9.1一般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励磁系统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加强监视,通知检修人员,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9.2异常现象及故障处理。励磁系统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进行处理。9.2.1励磁电流及无功功率异常处理。a.机组尚未失步,立即降有功负荷接近于零,同时增加励磁电流。b.励磁电流调整无效,倒备励运行。9.2.2励磁系统误强励处理。立即减励磁,若能减到正常值,然后倒备励运行,检查原因。若减磁无效,立即停机。9.2.3整流功率柜支路快速熔断器熔断处理。退出故障柜,减负荷运行,通知检修人员抢修。9.2.4整流功率柜风机电源消失处理。检查有关风机电流回路,进行相应处理。9.2.5整流功率柜着火处理。立即断开有关电源,停机灭火。9.2.6起励失败处理。a.未查清原因之前不得再次起励。b.检查起励回路,设备以及电源等,对应处理。9.2.7远方增、减无功功率操作无效处理。a.检查操作过程是否正确。b.到现场做增、减无功功率操作。c.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9.2.8励磁变压器或励磁变流器过热处理。a.通知检修人员,立即找出发热原因并恢复。b.如在运行中不能恢复,可倒备励运行或停机。9.2.9一组稳压电源直流输出电压消失处理。a.检查直流输出指示灯的灯丝是否断线,交、直流熔断器是否熔断,稳压电源的电源开关是否断开。b.上述检查项目如都正常,通知检修人员查找故障原因。9.2.10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处理。对于用一套自动调节通道或手动控制作为备用的自动励磁调节器,切手动运行并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10励磁系统的事故记录励磁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应有完整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10.1运行人员事故过程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后,必须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出现的所有信号现象、表计指示状况、设备动作顺序、故障状况以及故障或事故发主的日期、时间等, 并应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的处理过程顺序。10.2检修人员事故处理记录。记录检查、检修过程和措施、重新整定值、更换的元器件等。10.3故障或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记录。10.3.1包括设备或元器件质量问题或制造缺陷、运行维修不良、设计不周,施工不良,验收不严,配套不全、设备隐患等有关记录。10.3.2设备故障或事故的责任分析记录。10.4反事故措施记录。10.4.1对反事故措施的方案、实施计划、进度、实施的范围,都要有明确的记录。10.4.2记录反事故措施的方案制定、批准机构和具体的实施人员、时间及工作质量检查等。10.5故障或事故报表。10.5.1故障或事故性质根据《电气设备故障和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例确定。10.5.2在每次故障或事故处理完毕并恢复运行后3天内,应将故障或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经济损失分析、反事故措施、责任人等详细填表,上报管理部门。11励磁系统的检修11.1一般要求。11.1.1对励磁系统及装置进行检修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应按计划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11.1.2检修工作要做到准备充分、项目明确、工艺与质量要求具体。11.1.3在检修工作中要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设备及人身的安全。11.1.4检修工作应服从统一的管理和调度,按时完成计划。11.2检修分类。检修工作可分为四类:小修、大修、临时检修、事故抢修。11.3检修条件。11.3.1发电机组小修及大修时,励磁系统应同时安排小修及大修。11.3.2当励磁系统发生本规程第6.4.1~6.4.7条中任何一种或其它危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必须退出运行,进行临时检修或事故抢修。11.4检修项目。检修项目随不同的检修分类而定。11.4.1小修项目。励磁系统的小修项目:a.各种柜及整流元件积尘清扫。b.励磁系统操作回路检查。c.各开关机构检查。d.励磁系统各种过电压保护、限制及其它辅助功能单元检查。e.励磁调节器输入、输出整体性能及移相范围检查。f.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可以延迟到小修中进行的项目。g.为确定大修项目的预备性检查。小修项目可根据不同发电厂的设备状况和同一发电厂的不同运行周期适当增、减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既要确保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又要尽量减少检修时间,以保证设备按期投入运行。11.4.2大修项目。励磁系统的大修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两种。常规项目:a.除11.4.1所列各项外尚包括全面的检查、清扫。b.应按DL48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中定期检验项目 进行检修。特殊项目:指常规检修项目以外的项目。a.反事故措施的执行。b.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c.改进设备的功能和性能。d.换旧更新。特殊项目的实施必须先提出实施方案,待准备充分、经主管人员和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11.4.3临时检修项目。励磁系统发生本规程第6.4.l~6.4.7条中的任何一种或其他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项目。11.4.4事故检修项目。励磁系统的设备,元器件或回路在运行中发生异常不能切换检修,只能安排事故检修者。11.5正常检修期和检修停用日期。11.5.1设备小修时间随主机,一般掌握在3~7个实际工作日。11.5.2设备大修时间随主机,一般掌握在20~35个实际工作日。11.5.3在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检修工期时应向主管单位申请批准。11.6检修计划。11.6.1励磁系统检修计划的内容包括:设备检修项目、工期、材料、费用以及工时的安排和平衡。11.6.2检修计划应结合发电机组整体检修计划编制。11.6.3发电机组检修直线工期中应保证励磁系统有足够的利用发电机进行试验的时间。11.7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1.7.1根据检修计划,做好人力组织分工、技术文件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11.7.2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11.7.3专用仪器、仪表、工具以及安全用具备齐。12检修后的试验12.1一般要求。12.1.1检修后的励磁系统必须在发电机组起动后进行系统试验。12.1.2小修后的一般项目试验由励磁专业人员自行确定和自检,特殊项目试验由主管营业人员检查。大修后的励磁系统试验项目见DL48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中的表1。12.2试验要求。12.2.1检修试验必须在被检修设备检修完毕并具备整体运行条件后才能进行。12.2.2测试仪器、仪表必须达到相应试验项目的要求。12.2.3为了保证试验数据的可信度,试验中必须有足够的录制量,并应保证同步记录。12.2.4试验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12.2.5各试验项目的技术要求、指标,应参照能源部标准SD2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L48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以及设备的试验标准。12.2.6设备试验后不符合本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必须重修。12.3检修和试验记录。各种检修都应该有完整的检修和试验记录。12.3.1检修试验记录内容包括:a.检修前的设备状态、故障现象、缺陷状况和分析。b.检修实施措施、缺陷处理及效果。c.系统、结构、设备以及元器件的改动记录。 d.图纸修改记录。e.检修后的特性试验数据记录。f.检修试验使用的主要仪器、仪表的型号和出厂号。g.日期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h.工作人员、验收人员签字。12.3.2在励磁系统投运前,必须由专责技术人员和专责工程师认真审核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12.3.3检修试验记录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成员负责记录、整理。班组技术负责人员和专责工程师审核报生产主管部门。12.4检修质量检查与验收。12.4.1质量检查和验收应实行检修人员和班组自检,车间和专业部门验收的三级检查制度。12.4.2各检修、试验重要工序的分级验收应填写分级验收记录。13检修总结和技术文件13.1检修总结。励磁系统检修完毕后应认真总结检修经验、检修质量。特殊的、有创造性的技术和工艺应进行专题总结。检修总结应在检修后七天做出。13.2大修报告的整理及审批。大修结束后20天内应做出大修技术报告并整理好技术文件,报告上级生产主管部门审批。14设备评级励磁系统大修投入运行后应根据检修结果按设备评比规定做好评价定级工作。主要设备小修后,如技术状况有较大变动。也应重新评比定级。14.1一类设备。满足以下各主要条件的励磁系统可定为一类设备。a.凡满足本规程第6.2条要求且励磁系统年强行退出比达到0.l%者;b.无临时检修且励磁系统的年投入率达到97%者;c.励磁系统的各种表计、信号完整良好、动作正常、指示正确,主要设备的标志及编号清楚、齐全,满足生产需要,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安全、设施齐全;d.图纸、资料齐全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备品、备件齐备。有本规程规定的、完整的运行和检修记录。14.2二类设备。符合下列各条件者为二类设备。a.凡满足本规程第6.2条要求或发生第6.3条中的情况之一,且励磁系统的年强行退出比达到0.5%者;b.自动通道年投入率达到95%;c.具备第14.1条的c及d款者。14.3三类设备。凡达不到第一、第二类设备的励磁系统均为第三类设备。附录A励磁系统投入率计算(参考件)A1励磁系统投入率OR按下式计算励磁系统运行小时数OR(%)=×100%励磁系统运行小时数+退出小时数A2退出小时数指本规程第6.4条任一款原因造成的设备退出小时数,或因励磁系统的 任何其他原因造成停机的小时数之和。附录B励磁系统检修报告格式(参考件)________________发电厂____________号发电机励磁系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制造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停用日数:计划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实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二、人工: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实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三、费用: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四、由上次大修到此次大修运行小时数________,备用小时数___________。两次大修间小修__________次,停用小时数__________。两次大修间临时检修__________次,停用小时数___________。两次大修间事故检修__________次,停用小时数__________。五、设备评级:大修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修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升级或降级的主要原因:六、检修工作评语:七、简要文字总结:1.大修中消除的设备重大缺陷及采取的主要措施。2.设备的重大改进及效果。3.人工和费用的简要分析(包括重大特殊项目的人工、费用概数)。4.大修后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对策。5.试验结果的简要分析。6.其它。检修负责人:总工程师: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能源部水电站自动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能源部南京自动化研究所,宁夏电力试验研究所。起草人:孙全忠、焦毓炳。起草总编:焦毓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