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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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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40P55备案号:J70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Specificationofinventorysurveyandcensusoflandacquisitionforhydroelectricproject2007-07-20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I 目次前言····································Ⅲ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总则···································34基本要求·································45农村调查·································75.1一般规定·································75.2搬迁人口调查·····························75.3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85.4土地调查·······························95.5零星树木调查·····························105.6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调查·························115.7农副业设施与文化宗教设施调查·····················125.8个体工商户调查····························125.9其他调查·······························126城市集镇调查······························146.1一般规定································146.2基本情况调查······························146.3用地调查································156.4人口调查································156.5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176.6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187专业项目调查·······························197.1一般规定·······························197.2企事业单位······························197.3铁路公路水运设施···························207.4水利水电设施·····························227.5电力设施·······························227.6电信设施·······························237.7广播电视设施·····························247.8气象站································247.9文物古迹·······························257.10矿产资源·······························257.11其他调查·······························26附录A(资料性附录)实物指标主要项目调查参考表··············27II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组织制定的。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水电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在对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修订更名为DL/T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同时,组织编制了DL/T5376—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DL/T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DL/T5378—200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379—2007《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L/T5380—2007《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DL/T5381—2007《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5382—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七项规范,进一步系统地规范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以下简称实物指标)是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基础依据。本标准是在DL/T5064—2007规定的总体设计内容、深度、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就实物指标调查的项目、类别、方法、程序等有关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以便于各有关方面依法、全面、准确地确认实物指标。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红远、张一军、张平、朱兆才、张维平、唐欢、黄荣、谢强富、李杰富。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III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物指标调查的原则、项目、类别、方法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1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和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7986.1房产测量规范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 3总则3.0.1实物指标是指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的人口、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矿产资源、文物古迹、具有社会人文性和民族习俗性的建筑、场所等的数量、质量、权属和其他属性等指标。3.0.2实物指标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实物对象的类别、数量、质量、权属和其他有关属性。3.0.3实物指标调查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以及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界线外受建设征地影响的扩迁人口及其房屋、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3.0.4实物指标调查分为农村、城市集镇、专业项目三部分归类调查和成果汇总。3.0.5实物指标调查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全面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调查时的实物指标状况。3.0.6实物指标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调查和调查成果确认程序。3.0.7可行性研究阶段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应以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通告的时间作为统计基准时间。实物指标调查通告发布后超过实物指标调查规定时限未核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进行复查。3.0.8可行性研究阶段为实物指标调查和确认的主要工作阶段。移民安置实施阶段需要开展实物指标复核调查工作的,应按照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有关要求进行。3.0.9实物指标调查需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会同建设征地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进行。3 4基本要求4.0.1调查细则编制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实物指标调查前,应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后作为调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调查细则的内容应包含水电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征地范围的确定、调查依据、调查项目和内容、调查方法、计量标准、调查精度、组织形式、进度计划、成果汇总、成果公示和确认要求等内容。4.0.2组织和程序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调查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进行实物指标调查,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和配合。调查程序和分工:由设计单位提出调查技术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向省级移民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开展实物指标调查申请。经同意后,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和配合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并负责提供地方经济社会统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协调处理实物指标调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调查组织:由项目法人会同建设征地涉及区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在有关各方的参与下共同进行。调查程序:由项目法人向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实物指标调查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其发布“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简称实物指标调查通告),并对实物指标调查工作作出安排。具体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由受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会同建设征地涉及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共同进行。在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前,应测设建设征地移民界线临时界桩标志。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应由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后,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并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签署意见。对于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外影响扩迁对象,应在落实移民搬迁户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后,再开展调查工作。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由项目法人转交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移民机构。4 调查分工: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的调查工作和负责技术归口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有: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提出调查表,参见附录A;负责调查工作技术管理;进行建设征地移民界线临时界桩布置设计和测设;组织现场调查;整理、计算和汇总调查成果;参与实物指标公示和公示结果处理;编制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调查工作,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调查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主要工作有:提供调查所需的相关资料;落实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外影响扩迁移民搬迁对象;根据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将承包耕地、园地、林地等指标分解到户;参与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的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实物指标的公示,对公示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对公示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以政府文件形式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签署意见。项目法人负责向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实物指标调查申请,负责调查工作的总体组织及委托等工作,并参与实物指标调查和有关协调工作。4.0.3成果确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必要时,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听取县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应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实物指标公示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移民条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组织实施。4.0.4调查精度要求实物指标调查精度是指同一设计阶段采用同样调查方法所得的抽样检查(复核)数与原调查数据的允许误差,应满足表4.0.4所规定的要求。表4.0.4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精度要求表允许误差序项目%号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1人口±10±32房屋±10±33主要专业项目±10±35 4耕地、园地±10±35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地±15±54.0.5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整理1整理要求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按行政区划分项目逐级汇总,提出实物指标成果汇总表,参见附录B。水库淹没影响区实物指标应按水库淹没区和水库影响区两部分别指标计列。枢纽工程建设区实物指标汇总时,应区分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外扩迁对象的指标单独计列。有防护措施的水电工程,应分别列出防护前后的实物指标,防护后指标应包括防护工程占地范围实物指标。2调查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不单独编制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编制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时间、调查依据、调查范围、调查工作组织、调查工作程序、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成果、实物指标公示和确认、地方政府对实物指标的意见、建设征地影响分析,并附干、支流水库淹没处理范围高程图表、建设征地区示意图、实物指标成果汇总表等。6 5农村调查5.1一般规定5.1.1农村部分包括从事大农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为主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经营的农、林、牧、渔场,城市集镇驻地所辖的郊区农村,以及分散在城市集镇外的个体工商户和分散在农村的乡级(含乡级)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5.1.2农村调查的内容包括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土地、零星树木、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农副业设施、文化宗教设施、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5.2搬迁人口调查5.2.1人口:按户籍类别划分为农业户人口和非农业户人口两类。5.2.2搬迁人口计列原则。搬迁人口是指在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和线外,因建设征地需要改变居住地的常住人口。搬迁人口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有户籍且在迁出地有住所的人口以及该户超计划出生的人口。2户口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大中专学生、合同工、劳教劳改人员。5.2.3人口以户为单位调查统计,分集体户和家庭户,详见附录C表C.1。按户调查的项目包括户主姓名、住址、户别、家庭人口等;家庭成员(含户主)调查的项目包括个人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从事职业、户口所在地等。5.2.4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进行调查统计人口数量,必要时进行局部和全部实地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和线外扩迁的农业人口逐户逐项全面调查统计,非农业人口逐单位(集体户)、逐户逐项调查统计。调查表由户主或单位(集体户)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 5.2.5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包括总人口和调查范围内人口)人口数调查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分户调查表,各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包括总人口和调查范围内人口)逐级人口数量汇总表,非农业人口逐单位(集体户)逐户调查表和分户逐级人口数量汇总表。5.3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5.3.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分类。1房屋分类。房屋按结构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窑洞和其他结构,详见附录C表C.2。特殊结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2附属建筑物分类。附属建筑物包括炉灶、晒场(地坪)、厕(粪)坑、晒台、围墙、门楼、水池、水井、水柜、地窖、沼气池、坟墓等,按结构、材料、规格等分类。5.3.2房屋面积计算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混结构)等标准结构的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按GB/T17985.1执行,详见附录C;农村房屋中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竹)结构、窑洞和其他结构等非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可结合当地居民的居住习惯和使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层高系数规定,参照附录C。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调查时的在建房屋,按照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进行统计。5.3.3附属建筑物计量标准参照附录C表C.3。5.3.4调查方法和要求。1总体要求。1)对于淹没区的房屋,依据房屋底层地面高程进行判别,若房屋基础受淹没影响,并对房屋构成安全隐患的,应研究处理。2)位于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的村庄居民点,应全面调查,逐户丈量统计。3)位于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以外、因移民搬迁后无法管护和使用的房屋及附属建筑,8 在落实移民搬迁对象和调查项目后,逐户调查。4)房屋装修情况调查,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典型调查,分级统计。5)宅基地面积可根据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逐户调查统计,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与现状不符的或无相关证件的,应实地调查。2各阶段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农业户房屋和附属建筑物,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居民点作为典型样本,逐户调查,计算人均指标,典型调查的样本数不低于总数的20%。非农业户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可通过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或被调查户持有的固定资产统计资料分析确定,必要时现场调查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按照结构类别、用途(功能)、权属和计算标准,逐单位、逐户全面调查统计,调查表由户主、单位和调查者双方签字(盖章)认可。5.3.5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农村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抽样调查表、汇总成果表,非农业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成果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农业和非农业户房屋、附属建筑物调查记录表和分户、逐级汇总表。5.4土地调查5.4.1土地分类土地分为12个一级地类,56个二级地类,详见附录C表C.4。对于林地,需按林种的性质进一步归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共五个林种,详见附录C表C.5。土地所有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两类。5.4.2计量标准和单位2各类土地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量单位为亩或公顷(hm)。5.4.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9 土地面积利用不小于1:10000地形图或同等精度的航片、卫片等解译成果,结合现场典型调查后,进行量图计算。耕地、园地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进行统计,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可按县、乡为单位统计。建设用地可通过典型调查和分析估算确定。对耕地应收集资料或抽样调查分析习惯统计亩与标准亩的换算关系。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土地面积利用实测的不小于1:2000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图或同等精度的航片、卫片等解译成果,在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参与下实地调查地类界线和行政分界,根据调查修正的图纸以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部门为单位量图计算各类土地面积;必要时,对于农村承包的耕地、园地和林地,以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查面积为控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将指标分解到户。耕地调查中应区分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区分出耕地中25°以上坡耕地。对耕地应典型调查习惯亩与标准亩之间的换算关系。调查成果经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主管部门逐级签字(盖章)认可。对各类土地面积进行平衡分析。5.4.4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村民委员会耕地、园地明细表和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和逐级汇总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集体经济组织或使用者为单位的各类土地面积明细表和逐级汇总表。5.5零星树木调查5.5.1零星树木零星树木是指林地园地以外的零星分散生长的树木。5.5.2零星树木分类零星树木按用途分为果树、经济树、用材树、景观树四大类,必要时对于各类树木按品种进行细分,还可进一步分为成树和幼树。详见附录C表C.6。10 5.5.3零星树木计算标准零星树木的计量单位为棵(株)、棚(丛、笼)等。5.5.4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采用典型调查推算,亦可用类比分析推算。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和线外因人口搬迁后无法管护和利用的零星树木,逐户统计。调查成果由户主、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5.5.5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典型调查资料和计算汇总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户、集体经济组织(单位)调查记录表,逐级汇总表。5.6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调查5.6.1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包括乡级以下农村集体(或单位)、个人投资或管护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水设施、小型水电站、10kV等级以下的输配电设施、交通设施等。计量要求详见附录C表C.7。5.6.2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权属、建成年月、规模、效益(收益)、结构类型、高程分布、固定资产投资等。5.6.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通过当地有关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必要时,对主要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在有关部门提供的现有各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统计等资料的基础上,实地逐项核实,无资料的实地调查。成果由权属人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5.6.4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各类设施分项目分类别汇总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表,分类别、项目逐级汇总表。11 5.7农副业设施与文化宗教设施调查5.7.1农副业设施调查内容包括水车、水磨、水碓、水碾、石灰窑、砖瓦窑等;应调查其规模、结构、产值、利润、从业人员等。5.7.2文化宗教设施包括祠堂、经堂、神堂等。5.7.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通过当地有关部门调查了解。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实地逐项调查,权属人和调查者签字认可。5.7.4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农副业设施分项目汇总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农副业设施分项调查表、分项目逐级汇总表。5.8个体工商户调查5.8.1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名称、所在地点、规模、占地面积、从业人数、各类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年产值、年利润、税金总额、月工资总额,从事行业,主要产品种类、年产量、主要设备等情况。5.8.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通过当地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必要时实地调查。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实地逐户逐项调查,权属人和调查者签字认可。5.8.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户、分项目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户调查表,分户、分项目逐级汇总表。5.9其他调查行政事业单位调查。调查内容为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分散在农村的文教卫等设施情况、服务范围等基本情况。12 移民搬迁物资典型调查。选择中等水平农户,进行可搬动物资(生产农具、生活用具、生活物资)数量调查,不便搬运或搬运不经济物资(如易损坏)的数量和价值调查等。其他需要调查的项目,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查。13 6城市集镇调查6.1一般规定6.1.1城市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城镇。集镇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下的建制镇、乡级人民政府驻地或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6.1.2城市集镇范围为城市集镇的建成区。建成区是指该城市集镇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6.1.3城市集镇内的农村作为城市集镇规模的组成部分,单独统计,调查内容和方法与农村调查相同。6.1.4城市集镇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用地、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单位所有的零星树木等。6.2基本情况调查6.2.1调查内容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城市集镇的性质和功能、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设施、对外交通、防洪和其他等。性质和功能:包括市域镇域、党政机构、城市集镇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规模:包括等级、建成区用地规模(包括各类用地)、发展规划用地规模(包括近期、远期规划)、人口规模(包括通勤人口、流动人口)等。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区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道路和公共交通、供电、电信、燃气、热力、广播电视工程、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调查项目主要有功能、能力、容量、规模、等级、数量、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等。公共建筑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文化教育科研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娱体育设施、公益设施、消防设施、抗震设施、防洪设施等。调查项目主要有功能、容量、规14 模、数量、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等。对外交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情况,离主干道的距离,交通方式、连接道路(港口、码头、航道)的等级、规模等。防洪:防洪标准(现状、规划)、防洪设施、历史洪水淹没损失等情况。其他:包括区域自然条件、总体规划、发展规划、地质灾害影响、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情况等。6.2.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通过城市集镇的相关部门收集资料。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通过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规划、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统计等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6.2.3调查成果提交城市集镇基本情况调查表。6.3用地调查6.3.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利用不小于1:10000的地形图,结合收集有关资料,提出建成区总面积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占用面积。6.3.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利用不小于1:2000的城市集镇现状图,结合收集城市集镇的规划、统计资料,提出建成区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各地类面积。各单位用地面积可通过收集统计资料、依据土地权证、固定资产账簿等得到,必要时利用城市集镇现状图现场核实。6.4人口调查6.4.1人口分类城市集镇人口按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分为常住人口、通勤人口和流动人口三类。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寄住人口,按户别又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两类。常住非农业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集镇建成区内有户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个体工商户人口、非农业户居民和无户籍的寄宿学生,寄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常住农业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集镇建成区有户籍有住所的农业户人口,指标计15 入农村部分。通勤人口是指劳动、学习在城市集镇区内,居住在城市集镇区范围以外的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学生等。流动人口是指出差、探亲、旅游、赶集等临时参与城市集镇区活动的人口。6.4.2调查内容常住人口中的户簿人口的调查项目包括户主姓名(单位名称)、住址、户别、本户总人口等;以个人情况调查的项目包括个人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从事职业、户口所在地、户别(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等。通勤人口、流动人口及常住人口中的寄住人口,调查内容为各类人口数量。6.4.3人口计列原则常住人口中的户簿人口计列为搬迁移民人口计算标准原则上与农村人口调查的规定相同,以长期居住的房屋为基础,依据居民户口簿或单位集体户口簿、房产证调查登记。人口计量单位为人。6.4.4各阶段的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向城市集镇管理单位、统计部门、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各单位(部门)调查了解各类人口数量。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常住人口中的户籍人口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或集体经济组织),按路名和门牌号顺序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各工矿企事业单位、行业管理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并逐户、逐单位全面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对于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外扩迁人口,在确定搬迁对象的基础上逐一调查落实。通勤人口、流动人口及常住人口中的寄住人口可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调查人口总数、人员结构、职业构成以及近三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分类别统计城市集镇人口总数和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人口数。调查成果由户主、或各单位、相关部门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6.4.5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城市集镇总人口(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和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人口(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搬迁对象的分户(单位)调查表、16 城市集镇总人口、建设征地居民迁移线内人口和线外扩迁人口分类别逐级汇总表。6.5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6.5.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分类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分类与农村调查相关内容相同。6.5.2计量标准计量标准与农村调查相关内容相同。6.5.3调查方法和要求1总体要求1)经城市和集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开工建设的房屋,按照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进行统计。2)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占用街道的临时商业性建筑,按实际调查登记。3)各单位的附属建筑物指独立的烟囱、水塔、围墙、地坪、水池、水管等,应分别调查其数量、结构、规格等,居民户的附属建筑物参照农村调查部分进行。2各阶段调查要求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房屋调查可通过城市集镇房管部门收集房屋普查资料,或直接采用房产证调查登记,并调查了解近期拆除和新建情况,再结合典型调查,综合分析统计现有房屋面积;附属建筑物调查确定。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逐户(单位)、逐幢全面实地调查丈量统计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也可采用房产证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并进行实地逐栋核实确定;附属建筑物按实有数量实地调查统计。调查成果由户主(权属人)、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6.5.4调查成果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农村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典型调查表、计算汇总成果表,非农业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成果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户(单位)调查表、分户(单位)分类型逐级汇总17 表。6.6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6.6.1城市集镇中企事业单位调查与“专业项目调查”中的企事业单位调查方法相同。6.6.2城市集镇个体工商户调查、零星树木调查与农村部分的调查方法相同。18 7专业项目调查7.1一般规定7.1.1专业项目是指独立于城市集镇之外的企业、乡级以上的事业单位(含国有农、林、牧、渔场),铁路、公路、水运、水利水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气象站、文物古迹、矿产资源及其他项目。企业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有单独的账目,有固定人员、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等,进行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调查内容包括项目的类别、数量、权属及其他属性,对于较重要的专项,还应包括其基本情况、受征地影响的程度等。7.1.2专业项目的范围按土地使用证范围或实际使用(租赁)范围为界,文物古迹、矿产资源等以主管部门鉴定的范围或实地占地范围为界。7.1.3水库淹没区的专业项目还应调查其高程范围、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基底)高程、设计防洪标准和实际防洪标准等情况。7.1.4专业项目中的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的调查内容和方法与城市集镇调查相同。7.2企事业单位7.2.1企业调查1分类企业按规模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录C表C.8。2调查内容19 包括企业单位名称、所在地点、主管部门、权属关系、企业性质、建设及投产年月、产业结构、企业规模、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及户口在企业的人数、各类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烟囱、水塔等)、零星树木、厂(单位)内外专用运输线路、给排水、供电和各种管线工程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分设备和房屋)、年产值、年利润、税金总额、月工资总额,主要产品种类、年产量、产品主要市场、原料和燃料来源、与外单位协作依存关系,三废处理设施、主要设备以及不可搬迁的物资设施等。部分受建设征地影响的企业应调查其受影响的程度。原料产地或生产资料受建设征地影响的企业,应调查其受影响程度。7.2.2事业单位调查具备法人资格,属营利性经营组织,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调查内容与企业相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地点、主管部门、权属关系、占地面积、职工户口、在单位的人数、设施设备、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情况。7.2.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初步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有关设计、竣工资料,统计报表等,并会同相关部门现场逐项调查、核实,企业法人或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2.4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各企事业单位调查成果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各企事业单位调查表,分单位、分类、分项目逐级汇总表。7.3铁路公路水运设施7.3.1调查内容1铁路20 包括线段名称、长度、起讫地点、等级、标准、设计运输能力、竣工及投入使用年月、主管部门、营运状况和使用性质(国家营运线或厂矿、地方专用线)、使用现状。路轨类型(标准轨、宽轨、窄轨)、占地面积;每公里造价;车站和机务段名称、等级;房屋(包括仓库);设备规格和数量;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规模、结构、数量等。2公路设施1)分类及划分标准。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等级外的道路分为汽车便道、机耕道和人行道。等级公路的主要技术指标见附录C表C.9.1。桥涵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涵洞等,分类标准见附录C表C.9.2。公路和桥涵防洪标准见附录C表C.9.3。2)调查内容。包括路段名称、长度、起讫地点、线路等级、占地面积、每公里原造价、隶属关系(国道、省道、县乡,或单位专用道)、建设时间、路基和路面最低最高高程、路(桥)面宽度、路面材料、交通流量,涉及桥涵的座数、宽度、长度、结构、荷载标准,公路和桥梁防洪标准。公路道班的占地面积、人数、房屋、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和其他建(构)筑物的类别、结构、数量等。3水运设施水运设施包括航道、码头、中转站(集材场)等。1)分类。航道、码头按等级和规模分类。2)调查内容。航道:调查内容主要有名称、等级、通航能力,导航设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等。码头:调查内容主要有名称、等级、规模、年吞吐量、码头货场、生产用装卸机械、固定资产、连接道路等级、用途(客运、货运、汽渡)、水位运行范围、型式(直立、斜坡)、结构(浆砌石、混凝土)、靠泊能力、引道长度和宽度等。中转站:调查内容主要有占地总面积、堆货面积,房屋(仓库)的结构、面积,设备的规格、数量,连接道路等级等。7.3.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规划、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并会同主管部门现场逐项调查、核实,调查成果由该项目权属人(管理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21 认可。7.3.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分等级汇总表。7.4水利水电设施7.4.1分类水利水电设施包括水电站、水库、提水站、水文站、闸坝、渠道、防洪堤等及其配套设施。按规模分为大、中、小型三类。7.4.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名称、地点及位置、主管部门、建成年月,工程特性、工程规模、效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数量、布置、型式、结构、规格、占地面积、分布高程,防洪标准,受益区情况,管理机构;主要设备的规格及数量等。7.4.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并会同主管部门现场全面逐项调查、核实,调查成果由该项目权属人(管理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4.4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分等级、分项目汇总表。7.5电力设施7.5.1分类包括10kV以上输电线路和变电设施(变电站、供电所等),线路按电压等级进行划分,变电站按规模分为大、中、小型,同时按电压等级进行划分。7.5.2调查内容22 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供)电设施的名称、地点、线路起讫地点及长度、高程分布情况、电压等级、输送容量、导线型号和截面积、主管部门、建成年月,供电范围,建筑物结构和建筑面积,构筑物名称、结构及数量,主要设备的规格、数量,运行管理机构等。7.5.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并会同相关部门现场逐项调查、核实,调查成果由该项目权属人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5.4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分等级、分项目汇总表。7.6电信设施7.6.1分类包括线路和设施、设备等,按通信方式分为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两类。7.6.2调查内容线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线路名称、权属、等级、起讫地点、建成年月、每杆对数、杆质、线材及线径,架空(埋设)电缆、光缆的型号、长度与容量、占地面积等。设施包括无线通信基站、信号塔等,调查内容包括名称、权属、等级、规模、地点、建设年月、结构类型、数量(工程量)、占地面积等。设备调查的项目主要有名称、型号、容量、数量等。7.6.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收集设计、竣工、固定资产账簿等资料,并现场逐项调查、核实,调查成果由该项目权属人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6.4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等级汇总表。23 7.7广播电视设施7.7.1分类包括线路,接收站、转播站等,按传送方式分为有线和无线两类。7.7.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权属,线路名称、长度、起讫地点、杆质、线材及线径、架空(埋设)电缆的型号、长度和容量,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及数量、占地面积等。7.7.3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收集统计、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现场逐项调查、核实,调查成果由该项目权属人(管理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7.4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别、分项目汇总表。7.8气象站7.8.1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权属、主管部门、所在河流、等级、地点、高程、测设项目、建设年月、房屋面积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结构、数量,通信线路、给排水、供电、对外道路和各种管线的规模、规格(等级)、结构材料、数量,占地面积、管理机构,主要设备的规格、数量,以及不可搬迁的物资和设施数量等。7.8.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收集有关资料,并现场逐项调查,调查成果由管理单位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8.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汇总表。24 7.9文物古迹7.9.1调查内容地上文物主要包括名称、所在位置、地名、文物年代、建筑型式、结构、规模、数量、价值、占地面积、地面高程、保护级别等。地下文物主要包括名称、所在位置、地名、文物年代、埋藏深度、面积、规模、保护级别等。7.9.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文物管理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委托有资质的文物调查部门调查,调查成果得到文物主管部门签章认可。无文物古迹或不影响文物古迹的,应由文物主管部门提供证明。7.9.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基本情况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文物调查报告。7.10矿产资源7.10.1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所在地理位置,矿藏种类、品位、储量、厂址及作业点地面高程、矿藏埋藏深度及矿层分布高程,开采计划和开采程度,厂址及作业点地面高程,开采设施和相应投资,以及建设征地对矿藏开采的影响等。7.10.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委托有资质的矿产调查部门调查,或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供建设征地范围矿产资源资料,由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调查,调查成果由矿产主管部门签章认可。无矿产资源或不影响矿产资源的,应由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证明。7.10.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基本情况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调查报告。25 7.11其他调查7.11.1调查项目及内容其他项目是指军事设施、监狱和劳改(教)农场、测量标志、标识性构筑设施、公共宗教设施(包括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场所)、风景名胜设施、管道、管线等。调查内容有项目名称(编号)、权属、类别、等级(规格)、规模、数量、地点、分布高程、占地面积、建成年月、投资等。7.11.2各阶段的调查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调查,对于军事单位可不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成果由权属人(管理部门)和调查者签字(盖章)认可。7.11.3调查成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出分项目调查成果表及分类别、项目汇总表。2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实物指标主要项目调查参考表A.1×××电站建设征地农村家庭户人口调查表见表A.1。A.2×××电站建设征地城市集镇家庭户人口调查表见表A.2。www.17jzw.comA.3×××电站建设征地集体户人口调查表表见A.3。A.4×××电站建设征地农村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表见表A.4。A.5×××电站建设征地城市集镇公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表见表A.5。A.6×××电站建设征地零星树木调查表见表A.6。Awww.17bzw.cn.7×××电站建设征地农村副业设施及其他调查表见表A.7。A.8×××电站建设征地水利设施调查表见表A.8。A.9×××电站建设征地土地调查表见表A.9。A.10×××电站建设征地耕地习惯亩与标准亩换算系数抽样调查表见表A.10。Awww.17jzw.net.11×××电站建设征地耕地田地坎系数抽样调查表见表A.11。A.12×××电站建设征地城市集镇调查表见表A.12。A.13×××电站建设征地企事业单位调查表见表A.13。A.14www.17jzw.cn×××电站建设征地公路设施调查表见表A.14。A.15×××电站建设征地输变电设施调查表见表A.15。27标准资料收藏家www.17bzw.cn易启标准网免费提供十万标准书籍资料下载会打字、5分钟快速自助建网站www.17jzw.com易启建站网免费提供建站平台,商业网站1年仅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