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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410-2009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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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40P59备案号:J909--2009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5410—2009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Engineeringgeologicalinvestigationspecificationformedium—smallhydropowerprojects2009—07—22发布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 目次DL,T5410—2000前言⋯⋯⋯⋯⋯⋯⋯⋯⋯⋯⋯⋯⋯⋯⋯⋯⋯⋯⋯⋯⋯⋯⋯⋯⋯IIl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符号⋯⋯⋯⋯⋯⋯⋯⋯⋯⋯⋯⋯⋯⋯⋯⋯⋯⋯⋯⋯⋯⋯34基本规定⋯⋯⋯⋯⋯⋯⋯⋯⋯⋯⋯⋯⋯⋯⋯⋯⋯⋯⋯⋯⋯⋯“85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lo6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157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308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89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4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附件⋯⋯⋯.68附录B(资料性附录)岩体结构及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一70附录C(资料性附录)围岩工程地质分类⋯⋯⋯⋯⋯⋯⋯⋯.74附录D(资料性附录)边坡工程地质分类⋯⋯⋯⋯⋯⋯⋯⋯.80附录E(资料性附录)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83条文说明⋯⋯⋯⋯⋯⋯⋯⋯⋯⋯⋯⋯⋯⋯⋯⋯⋯⋯⋯⋯⋯⋯⋯9l DL,T5410—2009刖旨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z005]739号文)的要求组织制定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是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于大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已编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GB50287《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保证了大型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勘察成果的质量,为工程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因此,为做好大量的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提高工程勘察成果的质量,在总结我国已建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勘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对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各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深度和工程地质问题评价的方法等作出了规定。本标准的制定,与《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及配套规程形成了有关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的一个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使我国不同工程规模的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均有相应的标准涵盖。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编写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加编写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Ⅱ DL,T5410—2009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远、王自高、肖万春、李开德、汤献良、杨益才。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III 1范围DL,T5410—2009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各勘察设计阶段的任务、工作内容、勘察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型水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DL,T5410—2009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287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02l岩土勘察规范GB5002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DL5180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T5185水电水利工程地质测绘规程DLq"5388水电水利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CJJ57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I_/T5206水电工程预可行性报告编制规程DL,r5020水电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规程D【,r5212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T510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2 DL,T5410—20093术语和符号3.1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3.1.1水电工程地质勘察engineeringgeologicalinvestigationofhydropowerproject为查明水电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而进行的工程地质测绘、物探、钻探、洞探、原位试验与室内试验以及长期观测等综合性地质勘察研究工作。3.1.2工程地质测绘engineeringgeologicalmapping将测区实地调查搜集的各项地质资料,经过分析整理后按一定比例绘制在地理基础底图或地形图上的工作。3.1.3勘探工程investigationengineering用以查明地下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的槽、坑、井、孔、洞等勘探工作的总称。3.1.4工程地质条件engineeringgeologicalconditions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物理地质现象等地质情况的总称。3.1.5工程地质问题engineeringgeologicalissues当工程地质条件不能满足工程建筑的稳定、安全的需求时,称之为工程地质问题。3 DL,T5410—200931.6工程地质评价engineeringgeologicalevaluation根据已获得的地质资料,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对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计算,得出相关认识和结论,并对不良地质现象的处理与防治提出措施建议。3.1.7区域构造稳定regionalstability建筑物所在地区一定范围、一定地质历史时期内,断层和地震的活动性。31.8水库诱发地震reservoirinducedearthquake在特殊的地质背景下,因水库蓄水引起水库及其附近地区内地震活动规律产生变化的现象。3.1.9高压压水试验waterpressuretest(packerpermeabilitytest)根据建筑物工作水头确定,最高试验压力高于常规压水试验的压力,以测定岩体在高水头作用下的渗透特性、渗透稳定性及其结构面张开压力的现场压水试验。其最高压力不宜小于建筑物工作水头的1.2倍。3.110岩石质量指标rockqualitydesignation(RQD)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之比值,表征岩体的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的指标,以百分数表示。3.111节理连通率jointpersistenceratio岩体沿某~剪切方向发生剪切破坏所形成的破坏路径中结构面所占的比例。4 DL,T5410—20093.1.12透水率permeablerate钻孔压水试验测得的岩体渗透性指标。透水率的单位为吕荣(Lu)。1Lu的定义为当试段压力为1MPa时,每米试段水的压入流量为1L/rain。3.1.13岩体完整系数intactnesscoeffieientofrockmass指岩体与相应新鲜完整岩块的弹性纵波速度之比的平方。3。114岩体结构类型strcucturaltypeofrockmass根据岩体的完整程度、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和特征、结构面的组合及其嵌合状态,将岩体结构划分为整体、块状、层状、镶嵌、块裂、碎裂和散体结构等类别。3.1.15岩体工程地质分类engineeringgeologicalclassificationofrockmass按照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的岩体工程地质条件标准。3.1.16结构面structuralplane(discontinousplane)又称不连续面,指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片理、断层等。3.1.17软弱结构面softstructuralplane由力学强度明显低于周围岩体强度的软弱介质充填的结构面。3118泥化夹层siitizedintercalation岩体中受物理化学作用影响,其原状结构发生显著变异且含有大量粘粒的软弱夹层。 DL,T5410—20093.1.19潜在不稳定体latentunstablerockandsoft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受各种作用的影响,可能产生失稳现象的岩土体。3.1.20坝基(肩)抗滑稳定antislidingstabilityofdamfoundation坝体在水库上下游水头差的作用下,坝基(肩)岩土体抵抗坝体沿建基面发生的剪切滑移破坏能力。3.1.21坝基渗漏seepageofdamfoundation水库蓄水后由于坝体上下游形成的水头差,使库水沿河床坝基和两岸坝肩岩土体之孔隙、裂隙、溶洞、断层破碎带等向下游产生渗漏的现象。3.1.22绕坝渗漏seepagearoundthedam水库蓄水后由于坝体上下游具有水头差,使库水沿坝顶两端以外岩土体之孔隙、裂隙、溶洞、断层破碎带等向下游产生渗漏的现象。3.1.23振动液化liqueficationbyshaking饱和无黏性土和少黏性±在振动作用下,结构被破坏,空隙中的水产生过大的动水压力,使土粒悬浮和滚动的现象。3.1.24岩体卸荷带relaxedzoneofrockmass由于侵蚀剥蚀作用和人工开挖使谷坡及临空面附近岩体应力重分布与集中,产生应力释放而形成的浅表层破裂或松弛范围。3.1.25岩石坚硬程度hardnessdegreeofrock指岩石饱和和单轴抗压强度或工程地质类比划分的岩石坚固6 DL,T5410—2009性。3.1.26围岩surroundingrock由于开挖洞室而引起地质物理环境改变的范围内的岩体。3.1.27岩体初始应力initialstressofrockmass又称天然应力,指岩体处于天然条件下所具有的应力,包括自重应力、构造应力和残余应力。3.1.28岩爆rockburst;blasting在地应力高的岩体中开挖洞室,围岩中应力突然释放,造成洞壁岩块爆裂,发出较大声响并抛出的动力现象。3.1.29边坡slopes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斜坡。3.2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r摩擦系数坚固系数c凝聚力置渗透系数岛变形模量“泊松比风岩石饱和单轴湿抗压强度s围岩强度应力比%围岩最大主应力Kv岩体完整性系数凰单位弹性抗力系数7 DL,T5410—20094基本规定4.0.1中小型水电工程的等级划分应符合DL5180的规定。4.02中小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划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施工详图五个阶段。小型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中型水电工程,经勘察设计主管或审批单位同意可将预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可行性研究勘察合并为一个阶段进行。403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按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进行。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应明确勘察阶段、开发方式、工程规模、设计意图和勘察工作要求,并应附有工程布置示意图。4.0.4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收集和分析工程场区已有地质资料,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的要求,按本标准的基本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勘察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调整。4.O.5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勘察阶段和工作条件。2勘察目的、任务和要求。3工程场区工程地质概况,前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结论和审查意见。4勘察工作内容、勘察方法、技术要求和计划勘察工作量。5项目计划进度。6应提交的勘察成果内容。7项目组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计划。8勘察工作布置图。4.0.6中小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坚持勘察程序,并有合理的勘8 DL,T5410—2009察周期和必要的勘察工作量。应根据工程地质问题的性质、水工建筑物的布置和勘察任务的要求,有效地运用各种勘察方法,注重地质勘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0.7中小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1中型水电工程应首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工作,优先采用轻型勘探和现场简易测试,合理选择物探,综合利用重型勘探,岩土测试以室内试验为主,必要时可采用大型野外原位试验。2小型水电工程宜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并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问题,辅以轻型勘探和现场简易测试,必要时可布置重型勘探工作,岩土参数可在现场简易测试和必要的室内试验的基础上以类比为主。4.0.8基础地质资料的收集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4.0.9应结合水工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各种勘察资料和工程地质问题的分析。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评价时应抓住关键性工程地质问题,并应重视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和经验分析方法,运用已有的工程经验。4.0.10工程地质勘察野外工作结束后,应编制和提交工程地质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正文、附图组成,必要时应包含附件。正文应文字简练、结论有据,工程地质评价符合客观实际,岩土物理参数取值合理,提出的有关建议切实可行。附图应内容准确,与正文相符,图面清晰实用。4.011应加强施工地质工作并应注意对施工中的不良地质问题的处理研究。4.0.12中小型水电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9 DL,T5410—20095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1一般规定5.1.1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河流或河段梯级开发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对近期开发工程选择进行工程地质分析,并提供工程地质资料。5.1.2规划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l了解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概况。2了解各梯级水库的基本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3了解或调查各梯级坝址的基本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4了解长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5了解各规划方案天然建筑材料概况。注:长引水线路指引水长度大于2km的隧洞或渠道。5.2区域地质与地震5.2.1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2区域内地层岩性的分布及第四系沉积物的成因类型。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主要构造类型和规模、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4大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堆积体等物理地质现象的发育和分布情况。5区域水文地质及喀斯特的主要特征。5.2.2区域地质勘察工作应在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各类最新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绘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10 DL,T5410—2009或区域综合地质图,比例尺可选用1:500000~l:100000,编图范围应满足规划方案的要求。5.2.3地震勘察工作应收集国家地震区划资料、相关省区地震研究资料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按GB18306确定各梯级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52.4在区域地质、地震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勘察研究的基础上,应基本掌握规划河段的地质概况,规划梯级应注意利用有利地质因素,避开和减少不利地质因素的影响。5.3水库5.3.1各梯级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了解水库的基本地质条件。2了解对水库有重大影响的滑坡、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可能的坍岸和浸没等的分布范围。3了解可溶岩地区喀斯特发育情况。含水层和隔水层分布范围,河谷地下水动力类型,并对水库产生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5.3.2水库勘察应以工程地质调查为主,进行线路地质测绘或调查,也可结合区域地质研究工作进行。当水库可能存在影响梯级方案成立的渗漏、库岸稳定、浸没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可针对问题进行重点库段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25000,必要时可进行少量的勘探和试验工作。5.4坝址5.4.1各梯级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了解坝址的地形地貌特征。2了解坝址的地层岩性,基岩类型、软弱岩层的分布情况及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两岸及河床覆盖层的分布及厚度。3了解坝址的地质构造的发育情况。4了解坝址岩体的风化、卸荷、滑坡等物理地质现象和岸坡 DL,T5410—2009稳定情况。5了解岩土体的渗透性、地下水的主要类型、地下水埋深等水文地质条件。6了解可溶岩地区喀斯特发育情况,隔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分布情况,地下水动力类型及渗漏的可能性。5.4.2坝址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坝址勘察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中型水电工程或条件复杂的小型水电工程应辅以勘探和试验工作。近期开发工程、影响规划方案的控制性工程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坝段,应进行平面地质测绘,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坝址或小型水电工程可进行代表性剖面地质测绘。2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峡谷区可选用1:10000~1:5000,丘陵、平原区可选用1:25000~1:1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坝址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垭口,吉河道等。当比较坝址相距大于2km时,可分别进行工程地质测绘。3坝址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梯级坝址应有一条代表性勘探剖面,宜采用物探或轻型勘探。2)近期开发工程、重要梯级的坝址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坝址应布置钻探或平洞。钻孔或平洞位置、间距和深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定。4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坝段必要时可结合坑探和钻孔进行现场简易试验或室内试验。2)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河床冲积层符合条件的宜进行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3)可结合试验资料参照本标准附录E提供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12 DL,T5410—20095.5长引水线路及厂址5.5,1长引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了解线路及厂址的地形、地貌特征。2了解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和成因类型,特别应重视有无特殊岩土层的分布。3了解地质构造的发育情况,特别是断层的规模和性状。4了解沟谷、浅埋洞段、进出口地段、渠道沿线的覆盖层厚度,岩体的风化、卸荷特征和山坡的稳定状况。5了解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可溶岩区的喀斯特发育特征。6了解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5.52长引水线路及厂址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长引水线路应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在搜集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沿线地质踏勘。进出口、过水段、厂址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进行剖面地质测绘。2根据地形和岩土特性条件,可采用物探或轻型勘探。3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可参照本标准附录E提供。5.6天然建筑材料56.1了解各梯级电站附近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分布、赋存情况、开采运输条件。5.6.2对近期开发工程所需料源或对梯级选择有重大影响的料源应进行普查。5.7勘察报告5.7.1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域地质概况、规划河流(河段)工程地质分段、各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结论和建议以及有关附件等。5.7.2绪言应包括规划方案、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地理概况,以往13 DL,T5410—2009研究程度和本阶段勘察完成的工作量。5.7.3区域地质概况应包括流域或河段的地形、地貌,区域地层概况,区域构造格架和地震活动性以及各梯级电站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5.7.4规划河流(河段)工程地质分段应主要论述分段的地质特点。5.7.5各规划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梯级次序编写,各章节按建筑物布置分为水库、坝址、引水线路、厂址等部分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库应包括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的描述和有关建库、成库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分析。2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各梯级坝址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建坝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分析。3长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对引水线路和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初步分析。5.7.6天然建筑材料应包括各梯级料源的分布,产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赋存情况及开采运输条件。5.7.7结论应包括对规划方案和近期开发工程选择的工程地质意见和对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建议。5.7,8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附图、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14 DL,T5410一20096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1一般规定6.1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或河段综合利用规划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经初步比较选择代表性坝址,并对代表性坝址、厂址及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和引水线路进行工程地质论证,提供有关工程她质资料。6.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研究区域构造稳定性,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并对工程场地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2初步查明水库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并对水库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3初步查明挡水、引水、厂址和泄洪设施等主要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有关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条件作出初步评价。4对代表性坝型所需主要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6.2区域构造稳定性6.2.1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1区域构造背景研究。2场区及近场区区域构造活动性。3确定工程场区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6.2.2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应符合下列要求:1研究工程区及其周边的区域地质资料,确定工程区所属大地构造部位,分析区域主要构造及历史地震对工程区的影响。2对场区及周围25km~40km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及其活15 DL,T5410~2009动性质进行复核;构造活动性标志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3在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和近场区构造复核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区域综合地质和震中分布图,编圈范围应满足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的需要,编图比例尺宜为:1:500000~1:100000。4结合历史地震、地震监测和构造活动性资料分析区域构造稳定性。依据GB18306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5对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及以上地区、区域构造条件特别复杂、所处位置十分重要的中型水电工程,宜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6场区及近场区区域构造复核宜结合枢纽建筑物区和水库区工程地质测绘进行。6.2.3对下列情况,应对坝址选择进行专门性论证:1坝址位于震级为6.5级及以上的震中区或地震基本烈度为Ⅸ度以上的强震区。2大坝等主体工程建在已知的活动性断层上。6.3水库6.31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水库的基本地质条件,初步分析水库可能存在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2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可铅的渗漏地段和渗漏类型。3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初步评价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对重要城镇、居民区的可能影响。4了解库区浸没条件,初步查明可能产生严重浸没的地段并进行初判。5进行水库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性初步预测。6了解城镇、集镇初拟新址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初步分析16 DL,T5410—2009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7初步查明影响水库建设的其他环境地质问题。6.3.2水库渗漏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l可溶岩、大的断层破碎带、古河道以及单薄分水岭等的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分析产生水库渗漏的可能性。2可溶岩地区喀斯特的发育和分布特征,主要喀斯特通道的延伸和连通情况,隔水层和非喀斯特化岩层的分布、厚度变化、隔水性能和构造封闭条件,地下水分水岭位置,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位和补排条件,岸边地下水排水凹槽的分布和水位等。初步分析渗漏性质,初步评价其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理的可能性。对喀斯特渗漏的评价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喀斯特形态成库时,还应勘察库盆水文地质结构、喀斯特泉水或暗河的分布、水文动态、流量和汇水范围,初步分析库坝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系统的补排关系,初选堵体位置、初步评价建库的可能性。6.3.3库岸稳定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库区,特别是对工程建筑物、重要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岸坡以及泥石流等的分布和规模,初步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害程度。对岸坡稳定性的分析宜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2松散堆积物组成的库岸,应初步预测水库坍岸带的范围。63.4对可能产生严重浸没的地段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岩性岩相、分层和夹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水的补排条件。2含水层的颗粒组成、渗透性、给水度、饱和度、易溶盐含量、土的物理力学性等参数。3了解主要农作物种类、根须层厚度、有关地下水位以上毛细水上升带的高度,临界地下水位的试验和观测资料,地区土壤17 DL,T5410—2009盐渍化和沼泽化的历史及现状。4了解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设计荷载等。5喀斯特地区水库邻近的洼地的分布高程、地质构造、喀斯特发育与连通情况、地表径流与地下水的排泄条件、地下水位与河水或库水的水力联系等。6进行初步判断并初步预测可能的浸没范围。浸没初判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6.3.5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宜符合下列要求:1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应包括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及各地段可能发生的诱发地震的类型、震级上限和烈度。2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发震地段,可根据库区的地质环境、地应力状态、孕震构造、附近岩体的导水性、可溶岩分布及喀斯特发育情况、发震机理初步判定。3水库诱发地震的强度可根据发震断裂的长度、喀斯特发育程度、已有震例的类比或参照区域地震活动水平进行初步估计。4非喀斯特地区的小型水库可不进行水库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性预测。6.3.6影响水库建设的其他环境地质问题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库区的矿产及矿泉、温泉等的分布及与库水位的关系。2初步分析水库蓄水后可能引起的其他环境地质变化,如大坝下游或引水线路附近的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所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6.3.7移民集中安置区初拟新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含下列内容:1划分场地的抗震有利、不利地段。确定场地的地震动参数。2了解场地的岩土条件。3场区及周边影响范围内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并初步分析其对场区的影响,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应符合CJJ57的有关规定。18 DL,T5410—20096.3.8水库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5000,对可能威胁工程及重要城镇、居民区安全的滑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可采用更大的比例尺。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除应包括整个库盆外,还应包括下列地区:1)喀斯特地区应包括可能存在渗漏通道的河间地块、邻谷和坝的下游地段。2)盆地或平原型水库应测至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3)峡谷型水库宜测到两岸坡顶,并包括两岸及坝址下游附近的塌滑体、泥石流沟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分布地段。3对小型水库宜适当简化,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踏勘和访问,对重点地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地质条件复杂和比较重要的水库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必要时进行勘探;当库区范围小时,水库工程地质测绘可与坝址工程地质测绘合并进行。4水库区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影响建库和方案成立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应布置勘探工作。2)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剖面线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直渗漏地段布置,勘探方法宜以物探为主,辅以控制性钻孔。钻孔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或可溶岩中的强喀斯特化发育下限。3)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剖面线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勘探点宜采用钻孔或探坑,勘探点应深入地下水位以下,控制性钻孔应进入相对隔水层。4)不稳定岩土体应按可能的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线。剖面线上的勘探坑、钻孔、竖井或平洞应进入下伏的稳定岩土体。9 DL,T5410—20095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期观测装置,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或一个丰桔水季的地下水位的连续观测。6移民集中安置区初拟新址的勘察方法可按照CJJ57的总体规划阶段的有关规定。6.4坝址6.41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和基岩面的埋藏深度,特别是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粉细砂、架空层、河床深槽、埋藏谷和古河道的分布。2初步查明基岩岩性、岩相特t职分布,特别是软岩、易溶岩、膨胀岩层等工程地质不良岩层、夹层和透镜体等的分布和厚度,初步分析其对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3初步查明坝址区内主要断层及破碎带的性质、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应特别注意对顺河断层和中、缓倾角断层的调查;进行节理裂隙统计。结构面的分级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4初步查明岩体风化、卸荷的深度和程度。岩体的风化、卸荷划分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5初步查明坝址区及下游一定范围内与建筑物有关的滑坡、倾倒体、松散堆积体、潜在不稳定岩体及卸荷松弛岩体的分布,初步评价其稳定性。6初步查明泥石流的规模、发生条件及其对工程的影响。7初步查明坝址区的岩土的渗透性及渗透特性、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度和连续性,地下水位、补排关系等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环境水对混凝土腐蚀的评价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20 DL,T5410—20098可溶岩区应初步查明喀斯特的分布情况和发育规律,主要溶洞和喀斯特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结合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类型及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方案的有关建议。坝址的喀斯特渗漏评价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9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室内外试验,提出各项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初步建议值,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可参照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提供。6.4.2坝址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下列地段:1)各比较坝址,有关枢纽建筑布置地段。2)邻近以及与阐明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坝下游一定范围内与工程建筑物有关的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失稳岸坡。3)当比较坝址相距较远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3坝址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注重物探的使用,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物探剖面宜结合勘探剖面布置并充分利用钻孔、平洞开展有关物探测试工作。2)各比较坝址应结合建筑物的布置有一条代表性勘探剖面线;对条件复杂的中型工程必要时应布置辅助勘探剖面。3)控制性勘探剖面线上的勘探点间距峡谷区不应大于50m,丘陵平原区不应大于100m,河床部位不应少于1个钻孔。4)当存在影响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软弱夹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和平洞。21 DL,T5410—20095)岩基坝址河床钻孔深度可为1倍~1.5倍坝高,两岸岸坡上的钻孔宣达到河水位或地下水位高程以下,并应进入相对隔水层;土基坝址,每个不同工程地质特征的地貌单元宜有钻孔控制,深度为l倍~1.5倍坝高或闸底宽度;喀斯特地区控制性钻孔应深至地下水位以下一定深度;有特殊要求的钻孔深度应按实际情况确定。4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并应收集钻进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2)第四纪地层中的钻孔,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主要含水层宣布置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3)喀斯特发育区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相对隔水层和隔水层;必要时应进行连通试验。4)应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组数不应少于6组。2)土基勘探应根据土的类型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3)控制混凝土高坝坝基稳定和变形的岩土层可进行原位剪切和变形试验。6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必要时宜进行系统的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7对规模很小,露头良好,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小型工程,宜适当简化勘探工作,可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布置轻型勘探工作,必要时采用重型勘探。 6.5引水线路DL,T5410—20096.5.1引水隧洞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和物理地质现象及其分布。2初步查明工程区出露的地层和岩性,应重点调查松散、软弱、膨胀、易溶以及含放射性矿物与有害气体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层的分布。3初步查明工程区的褶皱、主要断层破碎带和各种类型的结构面的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初步评价其对进出口边坡和隧洞围岩稳定的影响。4初步查明主要韵含水层、汇水构造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和高程,补排条件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通道和采空区等的分布,对隧洞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及对围岩稳定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影响作出评价。5初步查明隧洞进出口段、过沟段、傍山洞段和浅埋洞段、压力管道等的覆盖层厚度、基岩的风化深度和卸荷发育深度等。并对其所通过的山体及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条件作出初步评价。6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进行隧洞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和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可参见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6.5.2渠道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喀斯特塌陷区、滑坡、崩塌堆积体、泥石流、古河道、冻土层、移动沙丘以及采空区等的分布。2初步查明沿线的地层岩性,应特别注意盐岩、石膏、喀斯特化岩层、膨胀岩、泥炭、软土、粉细砂、分散性土以及湿陷性黄土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3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情况、卸荷带深度、泥石流、地质构造、主要结构面的组合情况。 DL,T5410—20094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下水位、水质、强透水层和隔水层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排关系,以及土壤盐渍化和沼泽化的情况。5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渗漏、浸没、黄土湿陷和边坡稳定性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黄土湿陷性判别应符合GB50025的有关规定。6.5.3引水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l:10000~1:2000。2引水线路的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或渠道各比较线路及其两侧各300m~1000m地带,喀斯特发育地区可根据需要扩大测绘范围。3勘察中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洞沿线的勘探钻孔可布置在隧洞进出口、傍山和跨沟等地段;其他存在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可布置专门性勘探钻孔。2)渠道上勘探坑、孔应结合沿线的地貌和工程地质分段布置,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宜有钻孔控制,傍山渠道上勘探坑、孔的布置,可根据需要确定。3)引水线路沿线进水闸、交叉建筑物等场地,可布置勘探点。4)隧洞钻孔深度宜进入洞底高程以下5m~10m;渠道钻孔宜进入设计渠底高程以下5m,或到地下水位以下,或进入下卧的相对隔水层。5)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抽水试验、压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5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测试为主,小型水电工程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可参照本标准24 DL,T5410—2009附录E或工程地质类比提供。6小型工程宣适当简化,宜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辅以轻型勘探工作。6.6厂址6.6.1地面厂房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岩体风化卸荷情况以及滑坡、崩塌堆积体、蠕变体、泥石流、喀斯特、采空区等的分布及其稳定情况。2初步查明场地的地层岩性,软弱和易溶岩层、软土、粉细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分散性土的分布与埋藏条件,并对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承载能力作出初步评价。3初步查明场地的地质构造,断层及破碎带、节理裂隙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初步分析评价对厂址和边坡稳定的影响。4初步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电站压力前池的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以及基坑开挖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6.6.2地下厂房的勘察除应符合6.5.1的规定外,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和洞群布置地段的岩性组成和岩体结构、各结构面的产状、规模、空间展布以及相互切割组合情况,初步分析其对洞室围岩稳定性的影响。2了解分析地下厂房地段的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矿物等情况,初步评价其对洞室围岩稳定、施工及运行的可能影响。6.6.3厂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DL,T5410—2009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方案的调压井(池)、高压管道、厂房、主变压器开关站(室)、尾水建筑物等厂区枢纽布置地段以及与阐明各比较厂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厂房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失稳岸坡。2勘察中应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3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房区宜布置勘探剖面,勘探宜采用钻孔、探坑,地下厂房区、地面厂房后边坡可布置勘探平洞。2)建筑物场地钻孔应深入建基面高程以下tOm左右。4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测试为主;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宜进行抽水或压水试验及地下水动态观测。5小型工程应适当简化勘探工作,宜以平面工程地质测绘为主,辅以轻型勘探工作。6.7泄洪建筑物6.7.1泄洪建筑物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泄洪建筑物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应重点调查覆盖层分布范围、厚度,岩体风化卸荷情况以及断层、挤压破碎带、软弱夹层、塌滑体等的分布及规模。2初步查明边坡岩体稳定、泄洪闸地基抗滑和渗透稳定条件,下游消能段岩体的抗冲条件以及冲刷坑岸坡的稳定条件。6.7.2泄洪隧洞勘察除应满足本标准第6.5.1的规定外,还应初步分析泄洪隧洞进出口边坡、下游冲刷雾化区和岸坡的稳定条件。6.7.3泄洪建筑物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26 DL,T5410—2009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方案的泄洪建筑物布置地段及所毗邻地段,当与坝址相距较近时,工程地质测绘应与坝址合并进行。2应针对主要建筑物布置适当勘探工作,对溢洪道高边坡地段可布置勘探平洞和钻孔;钻孔深度宣进入建基面以下10m左右或满足有关工程地质评价的需要,基岩钻孔宜进行压水试验。3影响建筑物稳定的主要岩土层,宜分层取样,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4小型工程可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必要时可布置适当的勘探工作。6.8天然建筑材料681对天然建筑材料在普查的基础上,应对代表性坝型所需主要料源以及对方案比选有重大影响的料种料源进行初查。6.8.2天然建筑材料的初查储量不宜小于设计需要量的2.5倍~3倍。6.8.3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应符合DL/T5388的有关规定。6.9勘察报告6.9.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域地质及区域构造稳定性、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枢纽建筑物区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结论和建议。6.9.2绪言应包括工程概况、自然地理条件,历次所进行的勘察工作情况,研究深度和结论意见,本阶段进行的工作项目和完成工作量等。6.93区域地质及区域构造稳定性应包括区域地质概况、历史地震及对工程的影响、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及地震动参数的确定等。在区域地质概况中论述地质构造时,应说明区域性断裂、活动性断层的情况和地震活动性。可溶岩地区应说明区域喀斯特发育情27 DL,T5410—2009况以及喀斯特区地下水的补排条件。69.4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库区的地质概况以及水库渗漏、库岸稳定、浸没、水库诱发地震等工程地质阃题及初步评价。移民集中安置区初拟新址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6.9.5枢纽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根据工程的开发方式、建筑物布置,分坝址、引水发电系统、溢洪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等章、节编写。各章、节应包括下列内容:l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1)坝段基本地质条件。2)各比较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代表性坝址的选择意见以及推荐的代表性坝址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初步评价,对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的意见。3)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初步建议值。2引水发电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1)引水发电系统的基本地质条件。2)各比较线路和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方案的初步选择。3)推荐代表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初步评价。3溢洪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内容,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6.9.6天然建筑材料应包括勘察任务;各料场的位置、地形地质条件、勘探和取样、储量和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等。6.9.7结论和建议应包括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水库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初步评价意见、坝段及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特点概述及初步评价、代表性坝址选择的工程地质意见、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各主要建筑物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和问题初步分析评价、主要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和质量的初步评价意见: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28 DL,T54t0~2009查明和研究的问题及建议。6.9.8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写应符合DIJT5206的相关规定。6.9.9勘察报告的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DL,T5410—20097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7.1一般规定7.1.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明水库区、坝址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选定坝址、坝型、坝线及枢纽布置提供地质依据,并对选定坝址各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论证和评价,提供建筑物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7.1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l复核工程区区域构造稳定性、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2查明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工程地质问题,预测蓄水后的变化。3查明影响坝址、厂址、引水线路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坝址、厂址、引水线路的选择提供工程地质依据。4查明选定坝址、厂址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评价,为选定坝型、各建筑物轴线及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质资料和建议。5查明导流工程、主要施工附属及临时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6对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进行勘察,评价拟建场地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7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8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必要时进行岩土体位移监测。7.2水库7.2.1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30 DL,T5410—20091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2查明潜在不稳定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影响区范围。3查明覆盖层主要分布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其塌岸影响范围进行预测。4查明可能浸没地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浸没影响范围。5分析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预测可能诱震地段、最大可能震级及对工程的影响。6对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与评价。7.2.2可能渗漏地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可溶岩区应查明下列内容:1)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厚度和延续性、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喀斯特发育特征和喀斯特渗漏的性质。2)主要漏水地段或主要通道的位置、形态和规模,估算渗漏量,提出防渗处理范围和深度的建议。3)喀斯特渗漏评价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2非可溶岩区应查明可能发生渗漏地段的地质构造条件,并应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相应的勘察工作。7.2.3可能渗漏地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可能渗漏通道及其进出口地段和低邻谷,凡能追索的喀斯特洞穴均应进行测绘。3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喀斯特的空间分布和强透水带的位置,物探范围和剖面数量可根据地段重要性和喀斯特复杂程度确定。4勘探剖面线应根据水文地质结构和地下水分布情况,并结合可能的防渗处理方案布置。严重渗漏地段应垂宣和平行可能渗漏方向布置勘探剖面,剖面线上的钻孔不宜少于3个,其中地下31 DL,T5410—2009水分水岭最低处附近宣有1个钻孔。在多层含水层结构区,各可能渗漏岩组内不应少于2个钻孔。钻孔应进入隔水层、相对隔水层或桔水期地下水位以下一定深度;喀斯特区钻孔深度应穿过喀斯特强烈发育带,钻进过程中应观测孔内动态。5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多层含水层的钻孔应分层隔离进行观测;对与渗漏评价有关的地表水点及主要喀斯特水点,宜同步进行水位、流量等观测,观测期应不少于一个水文年。6喀斯特区宜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喀斯特洞穴间的连通情况和地下水实际流速。7.2.4不稳定岸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库区,特别是近坝库区、城镇地段的滑坡、崩塌堆积体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的分布范围、体积、地质结构、边界条件和地下水动态。2分析不稳定岸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在自然状态下的稳定性,预测施工期和水库运行期不稳定岸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失稳的可能性,并应对水工建筑物、城镇、居民点及主要交通线路的可能影响作出评价。圈定水库库岸稳定影响区的范围。3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和长期监测的建议。4高陡峡谷岸坡应调查卸荷和变形岩体的分布状况。5收集当地水文气象资料。7.25不稳定岸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l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不稳定岸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及其影响区。3可视情况适当布置必要钻孔、平洞或竖井。4对水工建筑物、城镇、居民点及主要交通线路的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和潜在不稳定岩体的控制结构面和滑坡滑带土应进行必要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3组。根据需32 DL,T5410—2009要可进行滑带土的原位抗剪试验。与坍岸预测计算有关的参数可按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5根据需要,可对不稳定和潜在不稳定岩体进行监测,监测宜以地面简易监测为主。6宣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动态观测网。7-26覆盖层坍岸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土的分层、级配和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岸坡的自然稳定坡角、浪击带稳定坡角和土的水下浅滩坡角。2预测不同库水位的坍岸影响范围,并提出长期观测的建议。预测中应考虑水库的运行方式、坍岸物质中粗颗粒的含量及其在坡脚再沉积的影响。预测计算中,各段的稳定坡角应根据试验成果,结合调查资料选用。3调查邻近地区已建水库库岸和相似地质条件的河湖岸的天然稳定坡角和浪击带稳定坡角。4查明防护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7.27覆盖层坍岸区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城镇地区可选用1:2000~l:1000,农业地区可选用1:10ooO~1:5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3勘探剖面宜根据地貌特征、地形条件及岩土分布情况进行布置,并应有代表性;勘探剖面线宜实测,剖面线间距农业地区为1000m~5000m,城镇地区为200m~1000m;勘探工作宣采用探坑或钻孔,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坍岸评价的需要,靠近岸边的探坑、钻孔应进入水库死水位或相当于陡坡脚高程以下部位。4各土层宜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其中颗粒分析、自然休止角和水下休止角试验组数累计不应少于6组。小型工程相关土层物理力学参数可参照本标准附录E或工程地质类比确定。72.8浸没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33 DL,T5410—20091调查浸没区地形地貌特征,丰水季节地表积水及其消泄情况。2查明土的层次、厚度、物理性质、渗透系数、地下水位及其动态、相对隔水层或基岩的埋深、土的毛细管水上升带高度、给水度、土壤含盐量、产生浸没的地下水临界深度,并根据水库运用水位预测浸没区的范围。3喀斯特区应查明库周洼地、槽谷的分布、形态、充填土层的厚度、性状、下伏喀斯特发育状况及与库水的连通情况、地表汇水与消水条件、地下水位及变幅等,预测浸没或内涝的影响范围。4查明防护地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当防护区的地面高程低于水库蓄水位时,宜对防护工程地基的渗透稳定性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5浸没的复判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7.2.9浸没区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城镇地区可选用1:2000~l:1000,农业地区可选用1:10000~1:5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的后缘或可能内涝的影响范围。3勘探剖面线应实测,并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剖面线间距农业地区为1000m~3000m,城镇地区为200m500m。剖面线上钻孔深度应符合6.3.8的规定。预测浸没区所在的地貌单元不应少于2个控制钻孔或探井,第一个控制孔或井应靠近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的边线布置。防护工程勘探剖面钻孔适当加密,小型工程可适当简化。4勘探剖面线之间可采用物探方法了解地下水位、相对隔水层或基岩埋深的变化情况。5宜通过室内试验和野外试验测定土的渗透系数、饱和度、毛管水上升带高度、土壤含盐量和地下水化学成分等。每一浸没34 DL,T5410—2009区主要土层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试验组数累计不应少于6组。6防护工程地段宜进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试验,主要土层的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5组。7浸没区可根据需要建立长期观测网。观测内容应包括地下水位、水化学成分、土壤含盐量等,观测期不宜少于一个水文年。7.2.10利用喀斯特形态成库的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库盆区所属构造部位及喀斯特发育特点。2调查库盆区地表、地下水的汇水补给范围,各区段地表、地下水流量变化特征,及洼地、溶洞丰水季节渍水和消泄情况等。论证水库蓄水后与邻近洞穴、沟谷、洼地及喀斯特泉的补排关系。3查明堵体部位覆盖层的类型、性质和厚度,喀斯特洞隙发育规律和管道支叉的连通情况。在利用洞周岩壁挡水时,应调查洞周岩壁的完整情况、有效厚度及其支承稳定性。7.2.11利用喀斯特形态成库的水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溶洞水库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溶洞部分测绘可采取平面和剖砸结合的方法,洞外部分测绘范围应包括与渗漏有关的地段。堵体部位测绘比例尺可选用l:1000~1:500。2溶洞水库沿堵体的主要防渗部位应布置勘探剖面线,钻孔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强喀斯特发育相对下限或弱喀斯特发育带内。钻孔之间宜进行无线电波透视或地质雷达探测。3对所有钻孔应进行压水或注水试验,并观测钻孔稳定水位。主要渗漏洞穴(含水层、带)宜利用钻孔进行连通试验,必要时可测试地下水流速和流向。4应分段进行库盆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流与地下水流流量检测。对流量异常地段,必要时应分别设站进行长期观测,研究其变化特点和渗漏规律。5具备堵洞条件的喀斯特水库,必要时可进行堵洞试验,实际观测库水壅高和渗漏变化情况。35 DL,T5410—20097.2.12泥石流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l收集当地水文、气象资料,包括降雨量及其分配、暴雨时间和强度、一次最大暴雨量等。2泥石流发生区、流通区、堆积区的范围,平剖面形态,形成泥石流的固体物质来源、物质组成、颗粒级配及启动条件。3泥石流沟谷内及沟口堆积物的分布、岩性、厚度变化及下伏基岩的岩性特征,沟坡的稳定性等。4泥石流沟的汇水面积,水补给条件,地下水露头和流量。5历史泥石流活动情况、类型、冲淤、危害性及防治情况。6评价泥石流对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水库淤积等的影响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综合防治措施的建议。72.13泥石流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l用航片资料解译泥石流的分布和形成条件,航片资料解译草图应进行野外检查和核实。2在航片资料解译基础上,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5000。3根据需要可布置物探、坑探和钻探。为查明泥石流堆积厚度的钻孔,进入基岩的深度宣超过沟内最大块石直径的3倍。7.2.14水库诱发地震预测宜包括下列内容:1当预测有可能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时,应分析库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包括深大断裂、活断层和发震断层的情况。库盆的岩性、岩体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断层破碎带的导水性及其与库水的水力联系,岩体风化卸荷及喀斯特发育情况等。2预测发生水库诱发地震的类型、可能发震库段及其最大震级,分析评价其对建筑物的影响。7.215进行水库诱发地震预测时对库区地震地质调查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其方法应符合6.2.2的有关规定。7.216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各专项改复建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36 DL,T5410—20091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2查明影响场地稳定的崩塌、滑坡、变形体、潜在不稳定岩土体、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及供水源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问题,评价场地内建筑物地段场地稳定性。3查明建筑物地段地基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基础持力层建议。4必要时进行专项复建工程勘察。7.2.17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和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20阶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与新址场地稳定有关的周围地区。2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新址区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剖面线长度应能控制新址边坡及拟建建筑物地段的地基工程地质条件。勘探方法可采用坑探、槽探或钻探,勘探的布置原则、方法和要求可参照CJJ57详细规划阶段的有关规定。3对供水水源应取样进行水质分析,并根据需要对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新址区主要岩土层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4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的勘察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7.2.18小型水电工程的水库勘察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7.3土石坝7.3.1土石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坝基基岩面起伏变化情况,重点查明河床深槽、古河道、埋藏谷的具体范围、深度及形态。2查明坝基河床及两岸的地层岩性和覆盖层的层次、厚度分布,重点查明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矿洞、漂37 DL,T5410—2009孤石层、软弱岩体、盐岩、石膏夹层、泥化夹层等分布情况。3查明影响坝基、坝肩稳定的断层及破碎带的发育情况、规模、产状、性状。结构面的分级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4查明坝基含水层或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厚度变化和空间分布,岩土渗透性和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重点查明可能导致强烈漏水和坝基、坝肩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的具体位置,提出坝基防渗处理的建议。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评价标准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5查明岸坡岩体风化带、卸荷带的分布、深度和边坡、特别是趾板上游边坡的稳定条件。边坡的稳定性分析可参照GB50287的有关规定。6查明坝区喀斯特发育规律,主要喀斯特洞穴和通道的分布与规模,喀斯特泉的位置和补、径、排特征,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提出防渗处理建议。坝址喀斯特渗漏的评价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8提出坝基岩土体的渗透系数,允许渗透比降和承载力、变形模量、抗剪强度等各种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漏、渗透变形、液化等问题做出评价,并提出坝基处理的建议。土的渗透变形判别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土的液化判别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7.3.2土石坝坝址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枢纽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采用综合测井探测覆盖层层次,测定土层的密度。2)可采用跨孔法测定岩土体纵、横波波速等参数。3)其他应符合6.4.2的有关规定。 DL,T5410~2009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剖面应结合坝轴线、心墙、斜墙和趾板防渗线、排水减压井、消能建筑物等布置。2)勘探点间距宜采用50m~100m。3)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1,3~1/2,防渗线上的控制性钻孔深度不宜小于坝高,两岸宜深入地下水位以下或相对隔水层。4)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进入下伏基岩相对隔水层以下5m~10m;当下伏基岩埋深大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根据透水层与相对隔水层分布及下伏岩土层的力学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5)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和孔深宜根据具体需要确定。6)对两岸岩体风化带、卸荷带,以及对坝肩岩体稳定和绕渗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通道、废旧矿洞等宜布置平洞或探槽。4岩土试验宜符合下列规定:1)第四纪地层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层抗剪强度宜采用三轴试验,土层和粉细砂宜连续取原状样和进行标准贯入试验,粗粒土层宜进行动力触探试验。2)根据需要可进行可能液化土的室内三轴振动试验、现场渗透变形试验和载荷试验。3)基岩地基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可按7.4.2的要求简化。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覆盖层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抽水试验。2)强透水的大规模断层破碎带宜作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39 DL,T5410—20093)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作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确定。6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要求应符合7.2.5的规定。7.3.3小型水电工程的勘探与试验工作可视工程地质条件及工程规模适当简化。74混凝土重力坝7.4.1建在岩基上的混凝土重力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坝址建筑物场地覆盖层的分布、厚度、层次及其组成物质,河床深槽的分布范围和深度。2查明坝址建筑物场地的地层岩性、岩体的结构,特别是易溶岩层、软弱岩层、软弱夹层、蚀变带及矿层采空区等的分布、性状、延续性、物理力学参数以及与上、下岩层的接触情况。3查明坝基、坝肩岩体的完整性、断层及节理裂隙的产状、延伸长度、连通率及其组合关系,特别是顺河断层、缓倾角断层和缓倾角节理密集带的分布和特征。确定坝基、坝肩稳定分析的边界条件。结构匝的分级应符合GB50287附录的有关规定。4查明坝基、坝肩岩体风化带、卸荷带的厚度及其特征。5查明坝基、坝肩喀斯特洞穴和通道的分布、规模、充填状况和连通性,喀斯特泉的分布、流量及补给、径流、排泄特征。6查明两岸岸坡和开挖边坡的稳定条件。边坡稳定性的分析可参照GB50287的有关规定。7查明坝址的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是两岸地下水埋深,岩体渗透性及分级,相对隔水层埋藏深度,提出防渗处理的建议。岩土渗透性分级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8查明地下水和地表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腐蚀性评价标准应符合GB50287的有关规定。9查明泄流冲刷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泄流冲刷及泄流加 DL,T5410—2009水雾对坝基及岸坡稳定的影响。10应进行坝基岩体结构分类,岩体结构分类可参见附录B的有关规定。ll在分析坝基岩石性质、地质构造、岩体结构、风化卸荷特征、岩体强度和变形性质、岩体地应力等的基础上进行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并对坝基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可参见附录B的规定。74.2建在岩基上的混凝土重力坝坝址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l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l:1000。2)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枢纽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当岩性变化或存在软弱夹层时,应测绘详细的地层柱状图。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综合测井、钻孔电视或全孔壁数字成像技术等方法探测对坝基稳定有影响的结构面、软弱带、低波速松弛岩带等的产状、分布、含水层和渗漏带的位置等。2)可采用锤击法、穿透法测定各类岩体纵波或横波速度。3)喀斯特地区可采用孔间或洞间测试以及层析成像技术调查喀斯特洞穴的分布。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剖面线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选定的坝址应布置坝轴线剖面和至少一条辅助勘探剖面线,剖面线的间距根据坝高和地质条件,4l DL,T5410~2009可采用25m~lOOm。溢流坝段、非溢流坝段、厂房坝段、通航坝段等宜有代表性勘探纵剖面。2)勘探剖面线上应有钻孔控制,坝轴线勘探剖面线上的勘探点间距可采用20m~50m,其他勘探剖面线上的勘探点间距可视具体需要确定。必要时可布置竖井。3)应对河床纵剖面进行勘探,其长度应包括下游抗力岩体和冲刷影响区。4)钻孔宜采用孔内综合测井、钻孔电视或全孔壁数字成像技术探查软弱夹层或结构面的分布规律及特征。5)钻孔深度应进入拟定建基面高程以下1,3~1/2坝高的深度,帷幕线上的钻孔深度可采用1倍坝高或进入相对隔水层不应小于lOm。6)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孔深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当需要查明河床坝基顺河断层、缓倾角软弱结构匠时可布置倾斜钻孔。7)平洞、竖井应结合建筑物位置、鼯岸地形、地质条件和岩体原位测试工作的需要布置。高陡岸坡宜布置平洞;地形、地层平缓时宣布置竖井或钻孔;当存在影响坝基稳定的断层、破碎带和软弱夹层时,应采用多种手段查明。8)当钻孔或平洞遇到溶渝或大量漏水时,应继续追索或采用其他手段查明。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岩石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10组;影响坝基稳定的岩土体及结构面可视需要开展原位试验工作。2)根据需要可进行岩体应力测试和现场载荷等专门试42 DL,T5410—2009验。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坝基、坝肩及帷幕线上的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部位的钻孔可根据需要确定。2)喀斯特区为查明坝基集中渗漏带的渗流特征、实际流速和连通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地下水连通试验。3)强透水的大规模断层破碎带视需要可进行专门的渗透试验。4)取样进行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分析。6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测内容宜包括水位、水温、水化学、流量或涌水量等。2)观测时间宜延续一个水文年以上。7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布置原则和要求应符合7.2.5的规定。7.4.3建在覆盖层上混凝土重力坝(闸)址勘察内容除可参照土石坝坝址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着重查明以下内容:1查明坝(闸)基覆盖层分布、厚度、层次结构及其物质组成,查明膨胀上、黏性土、淤泥类土和粉细砂土等的埋深、厚度、分布和性状,研究其产生变形和不均匀沉陷、坝基抗滑稳定、液化的可能性。2查明土基各层次的渗透性、相对隔水层分布,评价渗漏和渗透稳定性,为防渗处理提出建议。3查明河床两岸覆盖层的成因类型、层次结构、分布规律、渗透特性,评价绕坝渗漏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4查明下游消能防冲区的覆盖层分层、厚度变化及其性状,为消力池及防冲设计提供地质资料。7.4.4建在覆盖层上的混凝土坝(闸)址勘察方法除可参照土石坝坝址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43 DL,T5410—20091坝(闸)基的钻孔应结合闸墩和防渗、防冲建筑物的布置,钻孔深度宜根据覆盖层厚度及建基面高程确定。当覆盖层厚度小于闸底宽时,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5m~10m;当覆盖层厚度大于闸底宽时,钻孔深度宜为闸底宽的1倍~2倍,并应进入下伏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控制性钻孔仍宣进入基岩5m~10m。2岩土试验和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闸(坝)基持力层范围内每一土层均应取原状样,并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各土层的试验组数累计不少于6组。2)细粒土及粉土、粉细砂层宣结合钻探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及静力触探,粗粒土层宜进行动力触探试验,软土层宜进行十字板抗剪切试验。3)根据需要可进行现场荷载试验、现场渗透与渗透变形试验,以及室内原状土的渗透与渗透变形试验、大三轴剪切试验和可能液化±的三轴振动试验等专门性试验。4)根据覆盖层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抽水试验,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应不少于2段。3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要求应符合7.4.2和7.2.5的规定。7.4.5小型水电工程的勘探与试验工作可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适当简化。7.5混凝土拱坝7.5.1混凝土拱坝坝址勘察内容,除按7.4.1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河谷形态、宽高比、两岸地形完整程度。2查明拱肩抗力岩体内有无垂直或近于垂直推力方向的断 DL,T5410~2009层、构造破碎带、节理密集带、蚀变岩带、软弱岩带、卸荷岩带及喀斯特洞穴等分布和性状,评价坝基(肩)岩体的抗变形性能,提出河床建基岩体的高程、两岸可利用岩体的埋深及坝基处理建议。3查明两岸拱座及抗力岩体内的潜在底滑面、侧滑面,特别是缓倾角软弱结构面、陡倾角断层、长大裂隙、蚀变岩脉等软弱结构面组合构成滑移块体的分布和性状,评价坝肩岩体的抗滑稳定条件,提出坝肩处理建议。4查明两岸边坡包括坝顶以上一定范围边坡的地貌形态、岩石性质、地质构造、风化卸荷、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天然边坡的变形和破坏现象,对其稳定性作出评价,提出工程边坡开挖坡形、坡比和防护措施的建议。5查明水垫塘及二道坝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水垫塘及泄洪水雾对坝基及下游岸坡稳定性的影响,提出处理建议。7.5.2混凝土拱坝坝址勘察方法,除应符合7.4.2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对坝基(肩)岩体稳定有影响的特定软弱结构面,节理密集带,应特别重视其分布的具体位置、规模、产状、性状、可能的组合形式及连通率。2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力体部分应有重型勘探控制。2)两岸坝肩应采用以探洞为主,钻探为辅的方法,坝肩每隔30m~50m高差应布置一层平洞。平洞深度不宜小于50m且不小于一倍坝高。3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坝基各类岩体及影响坝基变形的软弱结构面应布置原位变形试验,累计试验组数不宜少于6点。2)宜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进行现场原位抗剪试验。4小型水电工程勘探和试验内容与数量可适当减少,充分利45 DL,T5410—2009用工程地质类比或参照本标准附录E确定相关参数建议值。7.6隧洞7.6.1隧洞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物理地质现象。2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松散岩土体、软弱岩层、膨胀岩、易溶岩和喀斯特化岩层的分布。还应查明岩层中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的赋存情况。3查明隧洞沿线岩层的产状、褶皱(褶曲)、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分布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当隧洞穿越活断层对,应作专门研究。4查明隧洞沿线的地下水位(水压)、水温和水化学成分,特别要查明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密集带和喀斯特通道,预测掘进时突水、突泥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和稳定涌水量,并分析评价其对周边地质环境的影响。5可溶岩区应查明隧洞沿线喀斯特的发育规律,主要洞穴的发育层位、高程、规模、充填情况和富水性。6查明傍山浅埋隧洞、过沟段上覆岩体厚度,岩体风化卸荷深度和岩体的完整性。7查明隧洞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条件。8分析深埋隧洞岩体地应力情况,预测岩爆可能性,强度及位置及软岩塑性变形发生的可能性,分析深埋隧洞地温情况,预测高地温出现的可能性及位置。岩体地应力和岩爆的判别应参照GB50287附录的有关规定。9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确定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提出围岩支护及排水等处理建议。围岩分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注:深埋隧洞指埋藏深度大于100m的地下隧洞。 DL,T5410—20097.6.2隧洞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引水线路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及其两侧各100m~200m,必要时,两侧测绘范围可适当扩大。2)隧洞进出口、傍山浅埋段、过沟段等,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l:1000。2根据需要可采用综合物探的方法探测隧洞沿线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喀斯特洞穴、软弱岩层分布等,并结合勘探布置进行综合测井。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线路段,宣以物探、坑探为主,勘探坑、孔的间距和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隧洞进出口及各建筑物地段、隧洞过沟段、浅埋段以及有不良地质的洞段应布置勘探钻孔、平洞。2)勘探剖面线上的钻孔深度及水文地质试验等应符合6.5.3的规定。3)深埋隧洞可根据具体条件布置钻孔。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岩土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2)深埋隧洞必要时可进行岩体地应力测试、地温测试。3)宜利用钻孔、平洞进行有害气体及放射性元素的测试。5隧洞沿线的钻孔宜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宜少于一个水文年。6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隧洞,勘探、试验工作可根据具体情47 DL,T5410—2009况适当简化。7.7渠道7.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渠道沿线和建筑物场地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基岩和覆盖层的分布。重点查明强透水、易崩解、易溶的岩土层、软土、粉细砂、冻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喀斯特岩层的分布。2应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冲洪积扇、滑坡、崩塌、变形体、泥石流、采空区和其他不稳定斜坡的类型、范围、规模和稳定条件。3查明渠道沿线岩土体的透水性、地下水位及埋深,并应对渠道的渗漏和渗透稳定性作出评价。4查明深挖和高填方、半挖半填渠段、倒虹吸及渡槽等建筑物地段地基和边坡岩土的性质及其稳定条件。5宜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进行各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提出各段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7.72渠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l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渠道建筑物场地和填方渠段的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并宜布置轴线勘探剖面线及横剖面线。2沿渠道中心线及各工程地质分段均应布置代表性勘探剖面线。3勘探坑、孔等的间距与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4应进行岩土试验,影响稳定的岩土层的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7.8地下厂房系统7.8.1地下厂房系统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厂址区的地形地貌条件,风化卸荷、滑坡、崩塌、变形体及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 DL,T5410—20092查明厂址区地层岩性,特别是松散岩土体、软弱岩层、膨胀岩、易溶岩和喀斯特化岩层的分布,在某些地区如花岗岩、含煤、含油岩层,还应测试岩层中的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评价对围岩稳定和施工的影响,提出防范的措施建议。3查明岩层的产状,断层及破碎带、蚀变带和节理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评价其对洞室围岩稳定性的影响。4查明厂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特别要查明富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连通的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和喀斯特通道,预测掘进时发生突水、突泥的可能性,估算涌水量,分析对水文环境的影响。5调查探洞中发生的围岩岩爆、片帮、劈裂和钻孔岩芯饼裂等现象,必要时进行现场应力测试,预测发生岩爆的可能性,提出处理建议。岩体地应力和岩爆的判别应参照GB50287的有关规定。6对选定厂址位置和轴线方位洞室群各部位进行围岩工程地质详细分类,分类可参照附录C的规定,提出各类围岩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评价围岩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7查明调压井布置区的第四纪地层分布、基岩岩性、地质构造、风化卸荷深度以及不良物理地质现象,进行井壁围岩分类,评价其稳定性。当井口为外露方式布置时,还应查明井口以上边坡的地质条件,评价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8查明压力管道及岔管布置区上覆岩体厚度、风化卸荷、完整性和物理力学特性,高水头压力管道尚应调查上覆山体的稳定性、岩体的地质结构特征、必要时进行高压渗透特性和岩体地应力测试。注:高水头压力管道指水头大于100m的地下压力管道。9查明气垫式调压室布置地段上覆岩体厚度、风化卸荷深度、围岩类别及物理力学性质,岩体应力状态和高压渗透特性, DL,T5410—2009为气垫调压室的布置及工程处理提供地质资料。7.8.2地下厂房系统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I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I:1000;测绘范围应满足工程需要。2物探应符合6.6.3的规定。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I)各建筑物地段均应布置勘探工作,其中钻孔深度宜深入洞室底板高程以下5m~10m。2)主厂房位置宜沿轴线布置勘探平洞,平洞深度宜穿过厂房端墙一倍的高度;钻孔可视地质复杂程度和洞室规模布置,钻孔深度宜进入洞底底板高程以下5m~10m。3)高压管道及其岔管的勘探深度应以埋置最深、水头最大的岔管为控制;当需要研究气垫式调压室时,探洞宜延伸到气垫调压室布置地段。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I)各类岩土室内物理力学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2)深埋地下洞室、高压管道和气垫式调压室,可进行岩体原位变形模量试验,必要时进行岩体地应力测试。地应力测试对深埋地下洞室宜采用应力解除法,高压管道和气垫式调压室宜采用水压致裂法。3)地下水应取样进行水化学分析,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的侵蚀性。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2)高水头压力管道及气垫式调压室布置地段宜进行高压压水试验,试验压力应超过内水水头或气垫气压。3)视需要可进行地下水连通试验。6地下厂址区钻孔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宜超过50 DL,T5410—20091个水文年。7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岩土体应布置监测工作。7.9地面厂房系统7.9.1地面厂房系统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压力前池或调压井(塔)、压力管道、厂房、尾水渠和地面开关站布置地段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软弱夹层、盐岩、石膏、粉细砂、架空层、膨胀土、软土、冻土和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的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2查明厂址区的地质构造和岩体结构,主要建筑物布置地段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发育规律及其组合关系。3查明厂区滑坡、崩塌、潜在不稳定体以及泥石流等。4查明厂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透水性。5查明开挖边坡特别是厂房后坡的坡体结构及其稳定条件。6评价建筑物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性及压力前池的渗漏和渗透变形稳定性。7.9.2地面厂房系统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自压力前池或调压塔至尾水渠、地面开关站等所有建筑物地段。3勘探剖面线应结合建筑物轴线布置,对地面厂房系统各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宣布置平洞。4厂房、压力前池和压力明管地段,当地基为基岩时,钻孔深度宜进入建基面以下5m~10m:当地基为第四纪覆盖层时,钻孔深度应根据持力层的情况确定。压力前池钻孔深度宜为1倍~2倍水深,黄土地区宣为2倍~3倍水深。5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宜按地面厂房系统工程地质分段进行。主要岩土体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得少于6组;当主要持力层为第四纪地层时,除采取原状样进行室内 DL,T5410—2009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外,尚应进行原位标准贯入和动力触探测试,并可采用物探测定土体动力参数。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载荷试验。6压力前池和厂房地段的钻孔宜进行压水试验、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7厂址区的钻孔可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宜少于一个水文年。对厂房系统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或潜在不稳定边坡宜进行位移监测。8小型水电工程地面厂房系统的勘探与试验工作可适当简化,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或参照本标准附录E确定相关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7.10溢洪道7.10.1溢洪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溢洪道布置地段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主要软弱夹层的分布和岩体风化卸荷程度和深度。2查明岩土体的透水性和地下水位。3查明溢洪道边坡的坡体结构及其稳定条件。4查明泄洪堰基、泄槽段、陡槽段、挑流鼻坎等建筑物地基岩层的分布、坚硬完整程度及稳定条件。5查明下游消能冲刷区和泄洪雾雨区边坡的岸坡结构,岩层分布及稳定条件。6进行溢洪道区的工程地质分段,提出各类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引渠、泄洪闸、泄槽、消能建筑物地基、沿线边坡和下游消能冲刷区的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7.10.2溢洪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引渠、泄洪闸至下游消能段,以及论证下游冲刷区与雾雨区边坡稳定所涉及的地段。3应结合引渠、泄洪闸、泄槽和消能建筑物等轴线布置勘探52 DL,T5410—2009剖面,不同工程地质分段宜有代表性横剖面。高边坡、泄洪冲刷区以及有复杂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可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剖面。4泄洪闸基钻孔深度应符合6.7.3的规定,其他地段钻孔深度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需要确定。5泄洪闸基、挑流鼻坎地基和边坡稳定的岩土体与软弱夹层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6泄洪闸基及两侧帷幕区的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7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7.4.2的规定。8对不稳定岩土体应进行监测工作。9小型水电工程的勘探与试验工作可适当简化。7.11通航建筑物7.11.1通航建筑物的勘察应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上下闸首、闸室、上下游码头的地基和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断层、主要节理及其组合与地基、洞室和开挖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评价地基、洞室和开挖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处理措施建议。7.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的厚度、岩土体的波速、喀斯特的分布与规模。4勘探剖面线宜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建基面以下5m~15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根据建筑物规模、地基土特性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工作,平洞、钻孔深度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需要确定。 DL,T5410—2009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主要岩土层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6组。土层宜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7建筑物区的钻孔宜进行压水试验、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8建筑物区钻孔宜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其要求应符合7-4.2中的有关规定。9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或潜在不稳定岩土体宜进行位移监测。其要求应符合7.2.5中的有关规定。7.12主要临时建筑物712.1围堰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石围堰勘察内容和方法,可参照7.3.1和7.3.2的规定适当简化。2混凝土围堰勘察内容和方法,可参照7.4和7.5的规定适当简化。7.12.2导流明渠勘察的内容和方法,除应符合7.7.1和7.7.2的规定外,尚需符合以下规定:1查明外导墙第四纪覆盖层结构、厚度及性状、基岩岩性、岩体完整性、风化卸荷深度,断层破碎带和节理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特别要查明覆盖层的渗透性和中缓倾角结构面发育情况。评价外导墙覆盖层地基的渗透稳定性和基岩地基的抗滑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2查明内侧边坡的岸坡结构,评价沿线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3查明导流明渠出口边坡的抗冲刷的工程地质条件。7.12.3导流隧洞勘察内容和方法可参照7.6.1和7.6.2的规定适当简化。7.12.4缆机平台的勘察内容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缆机平台地基及边坡的覆盖层厚度、地层岩性、风化 DL,T5410—2009卸荷情况、岩体结构和完整性,结构面的产状、性状、规模及其组合关系,评价地基及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地基及边坡的处理建议。2缆机平台地基及边坡的勘探宜结合坝址区坝项以上边坡稳定性的勘察进行,视具体地形地质条件,可布置钻孔或平洞。7.13.1123价。7.13.27.13.37.13天然建筑材料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应在预可行性研究勘察基础上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需要时,可进行混凝土天然掺合料的调查。配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拟利用的开挖料质量、储量做出评详查储量不得少于设计需要量的1.5倍~2倍。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应符合DL/T5388的有关规定。7.14勘察报告7.14.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域构造稳定性,水库工程地质条件,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结论和建议等。7.14.2绪言应包括下列内容:I工程概况。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结论。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主要意见。4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和工作量。7143区域构造稳定性应包括:l区域地质概况、历史地震及对工程的影响。在区域地质概况中论述地质构造时,应说明区域性断裂、活动性断层情况和地震活动性。2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及地震动参数的确定。55 DL,T5410—20093可溶岩地区应说明区域喀斯特发育情况以及喀颠特区地下水的补排条件。7.14.4水库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库的基本地质条件。2水库渗漏评价。3库岸稳定性评价及覆盖层坍岸预测,及其影响区的确定。4水库浸没及其影响区预测。5水库可能诱发地震的类型、库段及最大震级预测。6库区泥石流等固体径流物质来源评价。7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旖、专项改复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的主要结论意见。8建筑场区地质灾害评估主要结论意见。7.145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枢纽建筑物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岩石及岩体的物理力学性、各类岩体分级标准及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等内容。2各坝址工程地质条件,相应坝型与枢纽布置方案的工程地质评价;各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比较和坝址选择的工程地质意见。3选定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坝型、坝轴线和枢纽布置选择的地质意见,选定方案大坝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评价及处理建议。4隧洞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说明,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进出口边坡和洞室围岩稳定性的地质评价及处理建议。5渠道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说明,边坡和地基稳定性以及渗漏评价及处理建议。6厂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地基或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厂址区各建筑物地基、边坡及围岩稳定性的地质评价及处理建议。7泄洪建筑物(溢洪道)、通航建筑物等的工程地质条件。各建筑物地基、边坡及围岩稳定性的地质评价及处理建议,泄流56 DL,T5410—2009冲刷区及雨雾区的边坡稳定条件和处理措施建议。8主要I临时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7.14.6天然建筑材料应包括各类建筑材料的设计需用量,各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勘探和取样情况、储量和质量评定,开采和运输条件等。7.14.7结论和建议应包括区域构造稳定性,水库地质,坝址、坝型、坝线比较与选择,选定坝址枢纽各建筑物工程地质评价,各类天然建筑材料储量、质量评价,以及对招标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的建议。7.14.8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的编制应符合DL/T5020的规定。714.9报告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DL,T5410—20098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8.1一般规定8.1.1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应根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意见及设计要求,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资料与结论,补充查明遗留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为完善、优化设计以及编制招标设计文件提供地质资料。8.1.2招标设计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l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勘察成果。2补充查明遗留的专门性工程她质问题。3天然建筑材料复查或补充勘察。4初步查明枢纽区临时(辅助)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5复核或补充查明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6提供与优化设计及编制招标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地质资料。8.2工程地质问题复核8.21工程地质问题复核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水库工程地质条件。2枢纽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3主要临时(辅助)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4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专项改复建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58 DL,T5410—20095天然建筑材料。&2.2工程地质复核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析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2对可行性研究阶段后的有关地震、岩土体位移、地下水动态等的观(监)测成果作进一步分析论证。3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测绘、勘探与试验工作。83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8.3.1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包括下列内容:1可行性研究阶段遗留和可行性研究审批提出的应补充查明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2优化、变更设计需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条件与问题。8.3.2对水库区存在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勘察内容。1水库诱发地震,应复核水库诱发地震库段位置和震级,提出建立或完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议。2水库渗漏,应复核或补充查明渗漏范围、形式、途径与规模,提出深化或优化处理的建议,建立或完善水库渗漏监测的意见和建议。3库岸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岸坡失稳的边界条件、失稳机制、方式和规模。评价失稳的可能性及危害性,处理措施的深化或优化建议,建立或完善监测的意见和建议。4水库浸没、坍岸、泥石流,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其发展趋势、范围、危害程度,处理措施的深化或优化建议,建立或完善观测、监测的意见和建议。8.3.3枢纽建筑物存在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勘察内容。1地基可利用岩土体,应复核岩土体的工程地质特性,并根 DL,T5410—2009据地基受力状态,深化可利用建基面和预留保护层厚度的意见与建议,提出地基加固处理措施的深化和优化建议。2地基抗滑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地质边界条件、滑移模式及岩土体和结构面抗剪(断)强度,评价抗滑稳定性。提出加固处理的深化或优化建议,完善岩土体位移监测的意见。3地基变形稳定,应复核岩土体变形稳定条件、变形(压缩)模量和承载力参数,评价地基岩土体的变形稳定性及砂层的振动液化特性。提出加固处理的深化或优化建议,建立或完善岩土体位移监测的意见和建议。4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是岩土体的渗透性、临界水力比降和允许水力比降。评价地基产生渗漏的条件、渗漏途径、渗漏形式及渗漏量:评价地基产生渗透变形的条件和渗透变形形式,提出深化或优化防渗及排水措施的建议,建立或完善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意见和建议。5地基抗冲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岩土体的抗冲性,评价地基抗冲稳定性,提出地基加固处理措旌深化或优化的建议,建立或完善岩土体位移监测的意见。6边坡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条件,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分析可能失稳边坡的地质边界条件、失稳机制、方式、规模和危害性。完善边坡开挖坡形、坡比的意见,处理措施的深化或优化建议以及建立或完善边坡位移监测、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意见和建议。7洞室围岩稳定,应复核或补充查明围岩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岩体地应力状况,岩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围岩类别,评价围岩稳定性:预测产生岩爆、突水和围岩失稳的位置、规模;提出围岩加固处理措施的深化或优化建议,建立或完善围岩位移、外水压力监测的意见和建议。8洞室高压渗透稳定,应复核围岩在高压水头作用下的渗透特性,提出围岩的允许水力坡降、辟裂压力、外水压力等:评价60 DL,T5410—2009山体边坡稳定性和提出深化或优化高压管道衬砌型式和防渗、排水措施的建议。9基坑或洞室涌水,应复核场址水文地质条件,重点为富水层、含水构造、强透水带、与地表水体连通的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和喀斯特通道及采空区等,预测涌水类型、涌水量,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和建立或完善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意见和建议。8.3.4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量应根据工程地质问题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深度和设计要求等因素确定。2应综合分析和利用原有资料。3当需要补充查明有关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的工程地质条件时,宜进行专门工程地质测绘,水库区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枢纽区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并应在充分利用原有勘察工作的基础上布置补充勘探和试验工作。4设计优化勘察应结合工程具体部位,在利用原有勘察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加密勘探和增加试验工作。8.3.5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应提交工程地质勘察专题报告。报告正文可包括绪言、地质概况、工程地质条件及专门工程地质问题评价、结论建议及附图。8。4临时(辅助)建筑物8.4.1应对枢纽区场地内规划的主要施工交通干道、桥梁、弃(堆)渣场、辅助生产系统及设施等临时(辅助)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勘察,为场地选择、方案布置进行地质论证和提供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84.2勘察内容应包括:初步查明规划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提出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边坡开挖坡形、坡比的初步意见,初步评价地基、围岩、61 DL,T5410—2009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处理措施与变形监测的工程地质建议。8.4.3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全面搜集、利用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复查或补充勘察。2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开展工程地质测绘、勘探与试验工作。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勘探与试验结合设计方案布置,并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要求。8.4.4应提交本阶段专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报告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要求。8.5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与专项改复建工程8.5.1应对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与专项改复建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复核,并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和设计变更情况,开展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8.5.2复核或补充勘察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应符合7.2.16和7.2.17的规定。8.6天然建筑材料8.6.1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复查或补充勘察:1可行性研究审批要求补充论证时。2料场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需对详查级别的勘察成果进行复查时。3当利用开挖料作料源时。4设计方案改变,要求开辟新的料场时。8.6.2复查或补充勘察均应满足DL/T5388详查要求。8.6.3应根据设计用料需求量,优选开采范围,分析开采过程中有关边坡稳定性、地表径流、施工涌水等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建议。62 DL,T5410—20098.6.4应提交天然建筑材料补充勘察专题报告。8.7勘察报告8.71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标段或一次性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型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可按照DL/T5212的规定,小型工程可适当减化。8.7.2报告附图、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DL,T5410—20099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9.1一般规定9.1.1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招标设计阶段工作基础上,检验、核定前期勘察的地质资料与结论,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为施工详图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9.12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勘察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l对招标设计评审中要求补充论证的和枢纽建筑物施工期、水库蓄水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补充勘察。2进行施工地质工作。3为工程验收、安全鉴定提供工程地质资料。9.2补充勘察9.21补充勘察包括下列内容:l招标设计阶段遗留需要施工详图阶段补充勘察论证的工程地质问题。2施工期揭露出的工程地质问题。3优化设计、变更设计需要补充勘察的内容。9.2.2施工期和水库蓄水过程中库区发生下列情况,应进行补充勘察。1当不稳定或潜在不稳定库岸边坡出现变形迹象,影响枢纽建筑物、水库运行、集中居民点生命财产和重要公用设施安全时,应复核影响库岸边坡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失稳的可能性及其影响,提出工程治理与防护措施建议。2当库区局部库段出现渗漏时,应复核渗漏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评价渗漏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渗处理建议。64 DL,T5410—20093当浸没和坍岸区位置、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复核浸没、坍岸影响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浸没、坍岸区范围,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9.2.3根据施工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和监测、检测资料,枢纽区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补充勘察。1当存在危害工程安全的潜在不稳定边坡时,应复核影响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潜在滑动面的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失稳的可能性及对工程的影响,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2当建筑物地基、抗力体或围岩发现新的工程地质问题,导致建筑物设计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复核其工程地质条件、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工程处理建议。9.24可溶岩地区,当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溶洞和喀斯特管道系统可能危害工程边坡、建筑物地基和围岩稳定,以及渗漏问题时,应进行补充勘察,提出工程处理建议。9.2.5在料场开采过程中发现天然建筑材料产地的储量、质量、开采条件等发生变化,可能不满足工程需要时,应进行补充勘察。9.2.6补充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利用各种施工开挖工作面观察和收集地质资料,收集监测和检测资料,进行工程地质综合分析。2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采用l:t000~t:200。3根据工程地质问题的复杂程度、前期勘察工作深度和场地条件等因素布置勘探和试验工作。9.2.7补充勘察报告内容应根据实际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确定。9.3施工地质9.3.1水库区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水库蓄水过程中,应进行地质巡视,搜集、分析发生的地质现象,检验和修正前期地质勘察资料,对影响水库正常运行与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良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地质建议,根据需要进65 DL,T5410—2009行补充勘察。9.3.2枢纽区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l编录、测绘和分析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渗控工程的地质现象,分析与地质有关的工程监测和检测资料,检验和修正前期勘察资料,核实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渗控工程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条件,预测、预报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需要时进行补充勘察。2提出优化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渗控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工程地质建议,参与优化设计研究;及时分析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参与工程地质问题和地质缺陷的处理研究。3参与地基、围岩、工程边坡开挖及渗控工程的评价验收。4提出完善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渗控工程在施工期与运行期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监测和检测项目及其技术要求的建议。9.3.3复核开采料场的储量、质量,及其开挖边坡稳定性。9.3.4施工地质工作应随工程施工进度连续进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的工程地质分析,及时反馈施工揭露的工程地质问题与经修正或核定的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地质方法应采用地质巡视、观察、素描、实测、摄影和录像等手段编录和测绘枢纽区施工揭露的地质现象与水库蓄水过程中发生的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l:1000~1:200,素描编录比例尺宜选用1:200~1:50。9.3.5对在施工开挖中新揭露的重要工程地质问题的补充勘察,应按9.2中的有关内容执行。9.3.6施工地质工作应建立《施工地质日志》,逐日记录与施工地质有关的主要事件;及时整编下列资料:1施工地质原始资料,包括施工编录资料,与业主、监理、旌工单位的来往函件等。2单位工程施工结束,应编写单位工程验收地质说明书。3工程度汛、工程截流、蓄水、机组启动、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安全鉴定时,应提出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意见。 9.4成果资料DL,T5410—20099.4.1工程安全鉴定工程地质自检报告,正文应包括工程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简况,构造稳定性、水库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评价,各主体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总体评价,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情况、处理效果分析及对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影响评价。942工程竣工地质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域地质概况,水库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枢纽区基本地质条件,枢纽各建筑物及渗控工程场地施工开挖揭露的实际地质情况,地基、边坡、围岩、渗控工程的加固处理措施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天然建筑材料评价意见,结论和建议。报告附图、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9.4.3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全部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67 DL,T5410—2009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附件各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附图、附件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附件预可行性可行性招标施工详图序号附图、附件名称规划研究设计区域综台地质图(附综合地层柱√l状图和典型地质剖面)区域构造纲要图(附地震烈度区2√划)水库区综合地质图(附综合地层3√柱状圈和典型地质剖面)坝址及其他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4(附综合地层柱状图)5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图6水文地质图坝址基岩地质图(包括基岩面等7√高线)8专门性问题地质图√9箍工地质编录图√10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圈√各科场综合成果图(含平面图、ll勘探剖面圈、试验和储量计算成果√表)12实际材料图√各比较坝址、引水线路或其他建一√13筑物纵横剖面图 表A1(续)DL,T5410~2009预可行性可行性招标施工详图序号附图、附件名称规划研究设计选定坝址、引水线路或其他建筑√14√物地质纵横剖面图15坝基(防渗线)渗透剖面图√专门性问题地质剖面图或平切面√16图17钻孔柱状图18坑槽、平洞、竖井展示图19岩、土、水试验成果汇总表√地下水动态、岩土体变形和水库20诱发地震等监测成果汇总表21岩矿鉴定报告22物探报告q√23岩土试验报告√24水质分析报告25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研究报告注1:“√”表示应提交的附图附件;注2:“+”表示视需要而定的附图附件;注3t“一”表示不要求提交。 DL,T5410—2009附录B(资料性附录)岩体结构及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B.1岩体结构分类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B1岩体结构类型类型亚类岩体结构特征整体状结构岩体完整。呈巨块状,结构面不发育,间距太于100cm块状结构块状结构岩体较完整,呈块状,结构面轻度发育,间距一般100cm~50cm次块状结构岩体较完整,呈次块状,结构面中等发育.间距一般50cm~30cm巨厚层状结构岩体完整,呈巨厚层状,结构面不发育.间距大于100cm岩体较完整,呈厚层状,结构面轻度发育,间距⋯般100cm~厚层状结构50cm层状中厚层状结构岩体较完整,呈中厚层状,结构面中等发育,间距一般50cm~结构30cm岩钵较完整或完整性差,呈互层状,结构面较发育或发育,间距互层状结构一般30cm--lOcm薄层状结构岩体完整性差,里薄层状,结构面发育,间距散小j+10cm镶嵌镶嵌结构岩体完接性差,岩块嵌台紧密~较紧密.结构面较发育到很发育,结构间距般30cm~10cm块裂结构岩体完整性差,岩块间有岩屑和泥质物充填,嵌合中等紧密~较碎裂松弛,结构面较发育到很发育,间距一般30cm~10cm结构碎裂结构岩体较破碎,岩块间有岩屑和泥质物充填,嵌合较松弛~松弛,结构面银发育,间距一般小于loom散体碎块状结构岩体破碎,岩块夹岩屑或泥质物。嵌合松弛结构碎屑状结构岩体极破碎,岩屑或泥质物夹岩块,嵌合松弛 DL,T5410—2009B.2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表B.2的规定。表B2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A坚硬岩B中硬岩c软质岩岩体(尺h>60MPa)(Rb=30MPa~60MPa)(风<30MPa)基本质量岩体工程岩体特征性质评价I一:岩体岩体完呈整体状或整,强度高,块状、巨厚层状、厚层状结抗滑、抗变构.结构面不形性能强,I不需作专门发育至轻度发育,延展性性地基处差,多闭合,理。属优良各向同性力高混凝士坝地基学特征II^:岩体岩体较完岩体完呈块状或欢整,强度高,整.强度较块状、厚层结软结构面不高.抗滑、构,结构面中控制岩体稳IIn:岩体抗变形性等发育,软弱定,抗滑抗结构特征同能较强,专U结构面分布变形性能较I^,具各向门性地基不多,或不存高,专门性同性力学特处理工作在影响坝基地基处理工性量不大。属或坝肩稳定作量不大,电好高混的楔体或棱属良好高混凝土坝地体凝土坝基基Ⅲ1A}岩岩体较体呈次块状完整,局部或中厚层状完整性差,结构,结构面强度较高,岩体较mC:岩石强中等发育,岩抗滑、抗变完整,有一度太于15MPa,岩体完体中分布有形性能在一ⅢⅢ岩体定强度,抗岩体呈整体状Ⅲ缓倾角或陡定程度L受结构特征基滑、抗变形或巨厚层状结整,抗滑、倾角(坝肩)结构面控本同IIA性能受结构,结构面不发抗变形性的软弱结构制。对影响构面和岩育至中等发育,能受岩石面或存在影岩体变形和石强度控岩体具各向同强度控制响坝基或坝稳定的结构制性力学特性肩稳定的楔面应作专门体或棱体处理71 DL,T5410~2009表B.2(续)A坚硬岩B中硬岩c软质岩岩体(风>60MPa)(风=30MPa~60h僻a)(Rb<30MPa>基本质量岩体工程岩体特征性质评价岩体完Ⅲ2^:岩整性差,强体呈互层状度仍较高,Ⅲ柚:岩体岩体较或镶嵌碎裂抗滑、抗变呈次块或中完整,局部结构,结构面形性能受结厚层状结构,完整性差,发育,但贯穿构面和岩块结构面中等抗滑抗变Ⅲ发育,多闭形性能在性结构面不间嵌合能力合,岩块间嵌一定程度多见,结构面以及结构面合力较好,贯上受结构延展差,多闭抗剪强度特合,岩块问嵌性控制,对穿性结构面面和岩石合力较好结构面应做不多见强度控制专门性处理ⅣlA:岩岩体完体呈互层状整性差,抗或薄层状结滑、抗变形Ⅳ1B:岩体构,结构面较性能明显受呈互层状或发育至发育,结构面和岩薄层状、存在明显存在不块问嵌合能不利于坝基同Ⅳ1^利于坝基及力控制。能(肩)稳定的岩体较坝肩稳定的否作为高混软弱结构面、完整,强度软弱结构面、凝土坝地楔体或棱体Ⅳc:岩石强低,抗滑、楔体或棱体基,视处理度大于15MPa.抗变形性效果而定结构面发育或能差,不宣Ⅳ作为高混岩体强度小于15MPa,结构面凝土坝地岩体较中等发育基。当局部Ⅳ2^:岩破碎,抗滑、Ⅳ俎:岩体存在该类体呈碎裂结抗变形性能呈薄层状或岩体,需专构,结构面根差.不宜作碎裂状,结构门处理发育,且多张高混凝土坝面发育至很同Ⅳ2^开,夹碎屑和地基。当局发育,多张泥.岩块阃嵌部存在该类开,岩块间嵌合力弱岩体,需作台力差专门性处理 表B2(续)DL,T5410—2009A坚硬岩B中硬岩C软质岩岩体(风>60MPs.)(Rb=30MPa~60MPa)(风<30MPa)基本质量岩体工程岩体特征性质评价性质讦价性质评价V^;岩体岩体破呈散体状结碎,不能作构.由岩块夹为高混凝土V泥或泥包岩坝地基。当块组成,具松坝基局部地同V^散连续介质段分布该类岩体.需作特征专门性处理注1:本分类适用于高度大于70m的混凝土坝i注2:风为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DL,T5410—2009附录C(资料性附录)围岩工程地质分类c.1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可分为围岩初步分类和围岩详细分类。根据分类结果,评价围岩的稳定性,并可作为确定支护类型的基础。围岩工程地质类别划分应符合表C.1的规定。表c.1围岩工程地质类别表围岩类别围岩稳定性评价支护类型稳定。I围岩可长期稳定,一般无不稳定块体不支护或局部锚杆或喷薄层混基本稳定。凝土。大跨度时,喷混凝土,系统Ⅱ围岩整体稳定,不会产生塑性变形,局部锚杆加钢筋网可能产生组台块体失稳局部稳定性差。屡岩强度不足局部会产生塑性变形,不支喷混凝土,系统锚杆加钢筋网。Ⅲ护可能产生塌方或变形破坏。完整的较软岩。大跨度时,并加强柔性或刚性支护可能短时稳定不稳定。Ⅳ围岩自稳时间很短,规模较大的各种变形喷混凝土,系统锚杆加钢筋网,和破坏都可能发生并加强柔性或刚性支护,或浇筑混极不稳定。凝土村砌V围岩不能自稳,变形破坏严重洼:大跨度地下洞室指跨度大于20m的地下洞室。c.2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主要依据岩质类型和岩体结构类型或岩体完整程度,适用于中型水电工程的规划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小型水电工程,并应符合表C.2的规定。74 DL,T5410一2009表c2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岩质岩体结构类型岩体完围岩初步分类类型整程度类粥说明整体状或巨厚层状结构完整I、II坚硬岩定I类,中磋岩定II类块状结构II、ⅡI坚硬岩定Ⅱ类,中硬岩定IⅡ类次块状结构II、Ⅲ坚硬岩定II类,中硬岩定Ⅲ类厚层状或中厚较完整II、Ⅲ坚硬岩定II类,中硬岩定IⅡ类硬层状结构质互层状结构Ⅲ、Ⅳ洞轴线与岩层走向夹角小于30。时,岩定Ⅳ类薄层状结构Ⅳ、Ⅲ岩质均一,无软弱夹层时,可定Ⅲ类镶嵌结构完整性差Ⅲ块裂结构Ⅳ碎裂结构较破碎Ⅳ、V有地下水时,定V类碎块状或碎借状结构破碎V整体状或巨完整Ⅲ、Ⅳ较软岩无地下水时定Ⅲ类,有地下水时厚层状结构定Ⅳ类;软岩定Ⅳ类块状或次块状结构Ⅳ、V无地下水时定Ⅳ类;有地下水时定v类软厚层、中厚层较完整质或互层状结构Ⅳ、V无地下水时定Ⅳ类:有地下水时定v类完整性岩薄层状或块裂结构V、Ⅳ较软岩无地下承时定Ⅳ类差碎裂结构较破碎V、Ⅳ较软岩无地下水时定Ⅳ类碎块状或破碎V碎屑状散体结构C.3岩质类型的确定,应符合表C.3的规定。表C3岩质类型划分硬质岩软质岩岩质类型I坚硬岩中硬岩较软岩软岩l岩石饱和气耕压强觚Rb>6060≥Rb:>-3030≥风>1515≥岛>575 DL,T5410—2009C4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应符合表C.4的规定。表C.4岩体完整程度划分岩体完整程度完整较完整完整性差较破碎破碎结构面发育组数1~22~3>3无序结构面间距>100100~5050~3030~10<10结构面发育程度不发育轻度发育中等发育较发育发育很发育注:结构面间距指主要结构面间距的平均值。C.5岩体结构类型的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C.6围岩详细分类应以控制围岩稳定的岩石强度、岩体完整程度、结构面状态、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五项因素之和的总评分为基本判据,围岩强度应力比为限定判据,主要用于中型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招标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并应符合表c.5的规定。表c,5地下洞室围岩详细分类围岩类别围岩总评分r围岩强度应力比SIr>85>4II85≥/">65>4NI65≥T>45>2Ⅳ45≥7">25>2V琏25注:I、Ⅱ、Ⅲ、Ⅳ类围岩.当其强度应力比小于本表规定时.围岩类别宜相应降低一级。C.7围岩强度应力比S可根据下式求得:S:墨§吒式中:风——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DL,T5410—2009鼠一岩体完整性系数,为岩体的纵波波速与相应岩石的纵波波速之比的平方;以——围岩的最大主应力,MPa,当无实测资料时可以自重应力代替。C.8地下洞室围岩详细分类中五项因素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C.8.1岩石强度的评分应符合表C.6的规定。表C6岩石强度评分硬质岩软质岩岩质类型坚硬岩中硬岩较软岩软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RnMPa风>60印≥风>3030≥风>1515≥Rb>5岩石强度评分A30~2020~1010~55~0注1: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大于100MPa时,岩石强度的评分为30;注2t当岩体完整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小于5时,岩石强度评分大于20的,按20评分。C.8.2岩体完整程度的评分应符合表c.7的规定。表c7岩体完整程度评分岩体完整程度完整较完整完整性差较破碎破碎岩体完整性系数075≥gv>055≥gv>035≥n>凰Kv>075-Kv≤0150.550350.15岩体完整硬质岩40~3030~2222~1414~6<6性评分B软质岩25~1919~1414~99~4注1;当60MPa,>Rb>30MPa,岩体完整性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65时,按65评分:注2:当30MPa,>Rb>15MPa,岩体完整性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55时.按55评分;注3:当15MPa>,Rb>5MPa,岩体完整性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40时,按40评分{注4:当凰吨<5MPa,属极软岩,岩体完整性程度与结构面状态不参加评分。 DL,T5410—2009C.8.3结构面状态的评分应符合表C.8的规定。表C.8结构面状态评分张开闭合微张张开度ww125或压力水头H(m)或H≤10或10<日≤100H>100T’>8500~一2—2~—6地基本85≥r>65下0~-2-2~-6-6~一10因素水评分65≥r>45—2~—缶—6~一10评r45≥T’>25分—缶~一10—10~一14一“~18Dr≤25—10~一14-14~-18一18~一20注:基本因素评分r系前述岩石强度评分A、岩体完整性评分母和结构面状态评分C的和。 DL,T5410—2009C.8.5主要结构面产状的评分应符合表C.10的规定。表c.10主要结构面产状评分结构面走向与90。-60。<60。-30。<30。洞轴线夹角>70。<706<70。<45。<>45。<>45。<结构面倾角~20。70‘’~20。700~45。~20。70。45。~45。20。206结构面产洞顶0-2-5—10-2-5—10一12-5-Io一12状评分E边墙-2-5-20-5一lO一20一10—12-50注:按岩体完整程度分级为完整性差、较破碎和破碎的围岩不进行主要结构面产状评分的修正。C.9本围岩分类不适用于埋深小于2倍洞径或跨度的地下洞室和特殊土、喀斯特洞穴发育地段的地下洞室。极高地应力区和极软岩(Rb一<5MPa)中的围岩分类,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专门研究。C.10大跨度地下洞室围岩的分类除采用本分类外,尚可采用其他有关国家标准综合评定,还可采用国际通用的围岩分类(如Q系统)对比使用。 DL,T5410—2009附录D(资料性附录)边坡工程地质分类D.1边坡工程地质一般性分类应符合表D.1的规定。表D.1边坡一般性分类分类依据分类名称分类特征说明自然边坡未经人工改造的边坡与工程关系工程边坡经人工改遣的边坡岩质边坡由岩体维成的边坡物质组成土质边坡由土体组成的边坡岩土掘台边坡部分由岩石部分由土层组成的边坡未变形边坡边坡岩(土)体来发生变形位移变形情况变形边坡边坡岩(土)体曾发生或正在发生变形位移缓坡口≤10。斜坡loo<一≤3旷陡坡300<占≤45。边坡坡度0峻坡450<0≤600悬坡60。<日≤900倒坡900≥0超高边坡日≥150边坡高度圩高边坡50≤日<150中高边坡20≤H<50低边坡日<20特大滑坡y≥1000失稳体积V大型滑坡100≤ylm10~03m03~0.1m<0.1m坚硬岩、中硬岩(1/7)如(1/3~l/10)nb(1/11~1/16)撬(1儿7~1/20)凤凰>30软岩(1/53m(116~lf7)如(1,8~1110)Rh(|/1l~1116)RbRb<30E3.5混凝土坝基础底面与基岩间的抗剪断强度和抗剪强度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试件呈脆性破坏时,坝基抗剪断强度取值:拱坝应采用峰值强度的平均值作为标准值;重力坝应采用概率分布的0.2分位值作为标准值或采用峰值强度的小值平均值作为标准值,或采用优定斜率法的下限作为标准值;抗剪强度参数应采用比例极限强度作为标准值;2标准值应根据基础底面和基岩接触丽剪切破坏性状、工程地质条件和岩体地应力进行调整,提出地质建议值:3对新鲜、坚硬的岩浆岩,在岩性、起伏差和试件尺寸相同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坝基混凝土标号的6.5%~7%估算凝聚力。E.3.6岩体抗剪断强度或抗剪强度参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整体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的硬质岩体试件呈脆性破坏时,坝基抗剪断强度取值:拱坝应采用峰值强度的平均值作为标准值;重力坝采用概率分布的0.2分位值作为标准值,或采用峰值强度的小值平均值作为标准值,或采用优定斜率法的下限值作为标准值;抗剪强度应采用比例极限强度作为标准值:2当具有无充填、闭合的镶嵌碎裂结构、碎裂结构及隐微裂隙发育的岩体,试件呈塑性破坏或弹塑性破坏,应采用屈服强度87 DL,T5410~2009作为标准值;3标准值应根据裂隙充填情况、试验时剪切变形量和岩体地应力等因素进行调整,提出地质建议值。E.37小型水电工程,中型水电工程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当坝基岩体力学参数试验资料不足时,坝基岩体力学参数可根据表E.3结合工程地质条件选用工程地质建议值,必要时宜进行适当调整。表E3坝基岩体力学参数岩混凝土与岩体岩体变形模量体分C7C’岛类,’,,’fGPaMPa150~090~1.60~095--I150~130250~2.00>200130075l40080l30~0.75~1.40~080~200~II130~1.1020D~1501100651.20070100110~065~120~0.70~100~IlI110~0.70150--070090055O80O.605D090~055~080~O.60~50~Ⅳm70~O.30070~0300700.4005504520070~040~055~045--2m~V030~0050.30~0050400300.400.3502注l:表中岩体即坝基基岩:注2:,7、f为抗剪断强度,,为抗剪强度;注3:表中参数限于硬质岩,软质岩应根据软化系数进行折减。E.3.8小型水电工程,中型水电工程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当洞室围岩岩体力学参数试验资料不足时,洞室围岩岩体力学参数可根据表E-4结合工程地质条件选用工程地质建议值,必要时宜进行适当调整。 DL,T5410—2009表E.4洞室固岩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峰值抗剪断强度变形围岩模量泊松比坚固系数单位弹性抗系类别C’数岛,’£∥MPa/mMPaGPaI13~1518~22>20ni7~n22>8>】0∞0Ⅱ11~13l3~1810~20023~0258~510000~8000】Ⅱn7~J1谯6~)310~,n28~a35~38。0D~4∞0Ⅳ05~O703~065~203~O353~l4000~500Vn35~n5n05~n32~02≥035<】<铷E.4结构面的抗剪断强度参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E.4.1当结构面试件的凸起部分被啃断或胶结充填物被剪断时,应采用峰值强度的小值平均值作为标准。E.4.2当结构面试件呈摩擦破坏时,应采用比例极限强度作为标准值。E.4.3标准值应根据结构面的粗糙度、起伏差、张开度、结构面壁强度等因素进行调整,提出地质建议值。E.5软弱层、断层的抗剪断强度参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E.5.1软弱层、断层应根据岩块岩屑型、岩屑夹泥型、泥夹岩屑型和泥型四类分别取值。E52当试件呈塑性破坏时,应采用屈服强度或流变强度作为标准值。E.5.3当试件黏粒含量大于30%或有泥化镜面或黏土矿物以蒙脱石为主时,应采用流变强度作为标准值。E.54当软弱层和断层有一定厚度时,应考虑充填度的影响。当厚度大于起伏差时,软弱层和断层应采用充填物的抗剪强度作为标准值:当厚度小于起伏差时,还应采用起伏差的最小爬坡角,提高充填物抗剪强度试验值作为标准值。 DL,T5410—2009E.55根据软弱层、断层的类型和厚度的总体地质特征进行调整,提出地质建议值。E.5.6小型水电工程,中型水电工程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当结构面、软弱层、断层的抗剪断强度或抗剪强度试验资料不足时,可结合工程地质条件根据表E.5选用工程地质建议值,必要时宜进行适当调整。表E.5结构面、软弱屡和断层的抗剪断和抗剪强度抗剪断强度抗剪强度类型C’C{_|MPa胶结的结构面080~0600.250~01000.80--0.600无充填的结构面070~0450.150—00500.70~n500岩块岩屑型055~0450.250~01000.50~0400岩屑央泥型045~0.350100—00500.40~0300泥夹岩屑型035~0250050~00100.30~0.250泥n2.5~0180001~0002025~0150注l:表中参数限于硬质岩中胶结或无充填的结构面;注2:软质岩中的结构面应进行折减;注3:胶结或无充填的结构面抗剪断强度,应根据结构面的粗糙程度选取。90 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条文说明 DL,T5410~2009目次范围⋯⋯⋯⋯⋯⋯⋯⋯⋯⋯⋯⋯⋯⋯⋯基本规定⋯⋯⋯⋯⋯⋯⋯⋯⋯⋯⋯⋯⋯.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93..94”98101108120124 1范围DL,T5410—2009根据DL5180---2003《水电枢纽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的规定,水电枢纽工程划分五个等级,详见表1。中型水电工程,如果地质条件复杂,特别是规模已接近大型时,为慎重计,宜参照GB50287执行。表1水电枢纽工程的分级指标水库总库容装机容量工程等级工程规模亿/7/3MW大(1)型≥10≥1200<10<1200大(2)型≥10≥300<10<300中型≥0.1≥50<0l<50四小(1)型≥0.01≥10五小(2)型<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