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94055-2009验布机.pdf 4页

  • 101.26 KB
  • 2022-04-22 13:46:13 发布

FZT94055-2009验布机.pdf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ICS59.120.50W95中华人民共禾口FZ国纺织行业标准FZ/T94055--20092010—01—20发布验布机Fabricinspectingmachine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刖罱FZ/T94055--2009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余姚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迎新、杨红丽、王静怡、黄鸿康。 www.bzfxw.com验布机FZ/T94055--200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验布机的主要规格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对棉、毛、麻、丝、化纤纯纺及混纺织物检验、计长的验布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El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7111.72002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7部分:染整机械Fz/T90001纺织机械产品包装Fz/T90074纺织机械产品涂装Fz/T90089.1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Fz/T90089.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FZ/T91007纺织机械产品涂装工艺3基本参数基本参数见表1。表1基本参数最大验布宽度n/导布辊宽度6/验布速度/透光屏尺寸/台面角度/摆幅/主电机功率/(m/rain)mm×ranl(。)mmkW机械固定变速:1500~3000‘、棉纺:≥bX60015。~45。600~1200≥d+8016、18、20按铭牌标识>30006毛纺:≥b×400(固定)(选用)变频调速:o~458尺寸间隔为100illm。“尺寸间隔为200toni。4要求4.1导布辊直线度公差不大于0.9mm。4.2机器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冲击声响。4.3摆动斗及其传动部分转动灵活。4.4上下灯正常。4.5电机外壳温度≤70℃,各轴承温升≤20℃。4.6计长误差为±0.5%。4.7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FZ/T91007的规定。4.8全机噪声发射声压级≤78dB(A)。 www.bzfxw.com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FZ/T94055--20094.9全机绝缘电阻≥2M,Q。5试验方法5.1空车运转试验5.1.1试验车速:为最大验布速度。5.1.2运转时间:≥2h。5.1.3试验项目:除4.6以外的所有项目。5.2工作负荷试验5.2.1在空车试验正常后进行。5.2.2试验项目:4.6。5.3导布辊直线度(4.1)用标准直尺检测。5.4电机外壳温度、轴承温升(4.5)用点温计测量。5.5计长误差(4.6)以验完10m后,用皮尺测量(允许进行一次)。5.6噪声(4.8)按GB/T7111.72002规定的方法测量。5.7停机状态,切断电源用500V兆欧表检测电源线和验布机外露导电部分的绝缘电阻(4.9)。5.8其余用常规测量工具或感官检测。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制造厂在产品出厂前,每批至少全装一台,并进行空车运转试验。6.1.2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6.1.3使用厂在进行安装、调试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由制造厂进行处理。6.2型式检验6.2.1产品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同一型号产品正常生产一定时问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第三方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按第4章规定进行。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产品铭牌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要求进行标志。7.2包装产品包装应按FZ/T90001的有关规定。7.3运输7.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按规定的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倒或改变方向。7.3.2运输和堆放时,堆码不应超过2箱。7.4贮存产品出厂后,在有良好防雨及通风的贮存条件下,包装箱内的零件防潮、防锈,自出厂日起有效期为1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