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78 KB
  • 2022-04-22 13:49:10 发布

GA16.10-2003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第10部分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pdf

  • 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GA16.10-2003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A16《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分为11个部分:—第1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代码;—第2部分:事故形态代码;—第3部分:事故原因分类与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损坏程度代码;—第5部分:当事人责任类型代码;—第6部分: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第7部分:人体损伤部位代码;—第8部分:出行目的代码;—第9部分: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第10部分: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第n部分: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本部分为GA16的第10部分。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正良、许卉莹、赵新勇、何利利。 GA16.10-2003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第10部分: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事故信息的处理、统计分析2代码表驾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见表表1驾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表代码名称说明1职业驾驶员驾驶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以驾驶机动车为主要谋生手段、没有其他工作驾驶员以其他行业为本职工作、同时又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但不以驾驶车辆为2非职业驾驶员本职工作3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