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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501-2004银行用保管箱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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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A90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01-2004银行用保管箱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specificationforbanksafedepositbox2004-06-04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501-2004目次前言,,······················································,····。························,·························,,⋯皿1范围·...............................................................................................................·一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一14产品代号·...............................................···························,,·······················一35技术要求········································································.····.····‘····················⋯⋯46试验方法········································,,·····,····················,····,·,··········“········,···⋯⋯77检验规则·..............................................................................................................13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5 GA501-2004月明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深圳市蛇口龙电保安设备厂和公安部安全防范报普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舒昌治、卢蠢法、潘颧、周义全。 GA501-2004银行用保管箱通用技术条件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用保管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带有防盗、防火、防潮及监控报警系统设施的银行库房内使用的保管箱,也适用于在类似条件下其他场所使用的保管箱。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00.3-1998极限与配合基础第3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eqvISO286-1;1988)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GB/T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239-1994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dtIEC61000-4-2;1995)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1995)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1995)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dtIEC61000-4-11:1994)GA/T73-1994机械防盗锁GA374-2001电子防盗锁QB/T3863-1999一字糟-0vLIEI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银行用保管箱banksafedepositbox一种放在银行库房内由装有储物盒的单元体以及搁板、包板、底座等部件组合而成并可租给客户存放物品的整体式箱柜,以下简称为保管箱。 GA501-20043.2储物盒storagebox存放于间格内,供客户存取物品并可用锁具上锁的盒子。3.3间格lattice用来放置一个相应规格尺寸储物盒的格子,其正面是一扇装有机械锁或电控锁并带铰链的门板,门板的启闭由上述锁具控制。3.4单元体unitbody由一种或多种间格组成的单个的保管箱体。3.5搁板shelf位于单元体内或上、下单元体之间,使用时可拉出来临时放置储物盒的机构。3.6包板wrappersheet位于保管箱周边起装饰作用的部件。3.7底座base位于保管箱底部用以承受上部各储物盒、单元体、搁板、包板及存储物重力的部件。3.8横隔板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maximumevenlydistributedloadofthecrosspartition放置相应储物盒的横隔板的面积乘以横隔板所承受的单位均布载荷后所得的积。3.9横隔板的最大允许集中载荷maximumconcentratedloadofthecrosspartition数值上等于横隔板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施力点通过相应储物盒的中部传递到横隔板上。3.10储物盒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maximumevenlydistributedloadofthestoragebox横隔板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减去对应储物盒的自重所得的差。3.11储物盒的最大允许集中载荷maximumcocentratedloadofthestoragebox数值上等于储物盒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施力点在储物盒的中部。3.12主钥匙managerkey用于开启主锁芯,并为保管箱的管理者所使用的机械钥匙。3.13客钥匙customerkey用于开启客锁芯,并为保管箱的客户所使用的机械钥匙。3.14机械锁mechanicallock一种由主、客两套锁芯及主、客两套钥匙共同控制其启闭的机械式锁具3.15密钥Icodednumber不同钥匙的数量或不同组合密码的组数。 GA501-2004[GA/T73-1994中的3.11]3.16防技术开启openinglocksresistantfortechnology抵抗锁具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特殊工具运用操作手法打开锁具的能力。[GA/T73-1994中的3.7]3.1738cm"的开口thirty-eightsquarecentimeteropening面积为38cm“的开口:只最小边长为38mm的矩形开口,或最小高为51mm的三角形开口,或直径为70mm的圆形开口。[GB10409-2001中的3.12]3.18电控装置electricalcontroller由解码器和安装在电控锁内的机电传动机构组成。3.19电控锁electricallock一种由电控装置和机械锁芯共同控制其启闭的锁具。3.20电控系统electricalcontrolsystem由微型计算机、外围设备以及电控锁等部件所组成,通过系统管理软件的控制能完成对客户信息的读、写、存储和比对(识别),发出确认或拒认信息或其他信息,并能控制电控锁的电控装置启闭的系统。3.21客户身份识别信息customeridentityinformation可以是客户的活体指纹、活体掌纹、虹膜、ic卡、TM卡等或者它们分别与客户密码的组合,以下简称客户信息。3.22故障率failurerate电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错或死机的概率。4产品代号BGX一**一*}产品型号(厂家自定)门板型式:1一全不锈钢型;2一合金型;3一复合型;4一其他。J一机械锁;D一电控锁.保管箱示例1:BGX-J1机械锁全不锈钢型门板保管箱。示例2:BGX-D2电控锁合金型门板保管箱 GA501-2004技术要求5.1结构及外观要求5.1.1保管箱的基本结构为装有储物盒的单元体、搁板、包板和底座。根据需要可配以电控系统。5.1.2各焊缝、焊点上的焊渣及飞溅物应清除干净。压铸件及注塑件表面不应有飞边、裂痕、毛刺、变形等缺陷,且应进行喷涂或电镀等防腐处理。5.1.3除不锈钢以外的所有钢铁部分均应采取喷涂、电镀或其他等效的防腐措施。5.1.4保管箱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凹坑、凹陷、焊渣等缺陷。5.1.5涂层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平整,无明显流淌、积溜、裂纹、脱落、露底等缺陷。电镀层应明亮,外露部位不应有起泡、剥落、露底、针孔等缺陷。5.1.6锁芯应采用黄铜、青铜或等效的防腐材料制成。5.2储物盒5.2.1储物盒应配有可上锁的锁扣。5.2.2储物盒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或最大允许集中载荷前后,盒盖的启闭均应灵活自如,不与盒体相擦碰。5.2.3储物盒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或最大允许集中载荷前后,盒盖与盒底的平面度均不应大于2.5mm.5.2.4储物盒与间格内腔之间沿宽度和高度方向的间隙适当,不应影响储物盒的正常存取。5.3门板5.3.1各种结构的门板外形厚度均不应小于8mm,5.3.2门板编号应清晰、整齐。5.3.3处于同一行或同一列的门板侧面应横平竖直。同一单元体任意1000m二范围内门板侧面的直线偏差不应大于1.0mm,相邻门板侧面的直线偏差不应大于0.6mm,5.3.4门板与相邻上下钢板之间的单面间隙不应大于0.8mm.5.3.5处于同一单元体任意1000mmX1000mm范围内门板表面的高低差不应大于1.0mm,相邻门板表面的高低差不应大于。.6mm,5.3.6门板处于关闭状态时,门板沿开启方向的窜动量不应大于0.4mm.5.3.7门板的开启应灵活自如,且应保证储物盒存取顺畅。5.3.8用一字槽螺钉旋具(125X0.8X5.5I-1CQB/T3863-1999)撬门,在5min的净工作时间内不应将门撬开。5.4铰链5.4.1铰链间隙应当适中,门板距铰链最远端的上下窜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窜动f门板的宽度(W)与高度(H)之比W/H窜动量/mmW/H4簇0.85.4.2铰链应有足够的耐磨性。门板连续开关10000次,门板距铰链最远端的下垂量不应大于0.25mm,5.4.3在门板锁闭的状态下,应无法用非破坏的方式拆卸铰链5.5机械锁5.5.1主锁芯的密钥量应符合GA/T73-1994中5.6.3的规定客锁芯的密钥量、互开率应分别符a GA501-2004合GA/T73-1994中5.6.2及5.6.6的A级防盗锁的规定。5.5.2同一单元体或多组单元体的主锁芯宜使用相同的主钥匙。5.5.3主钥匙与客钥匙必须配合使用才能开启锁具,单独使用主钥匙或客钥匙,均应无法开启锁具。5.5.4主钥匙与客钥匙应不能相互交换使用。5.5.5锁具处于开启状态时,主钥匙应可先行取下。55,6只有将主、客锁芯都关闭,才能使机械锁恢复到锁闭的初始状态。5.5.7钥匙拔出的静拉力不应大于9.8N,5.5.8用钥匙开启机械锁10000次,锁具应仍能正常使用。5.5.9锁舌的行程不应小于6mm.5.5.10锁舌与位于锁体上的锁舌孔的配合间隙不应大于0.5mm,5.5.11钥匙插进锁芯,在3Nm扭矩作用下,钥匙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5.5.12锁舌承受2100N侧向静压力后,锁具应仍能正常使用.5.5.13机械锁靠锁舌一侧的所有固定螺钉承受2940N的静拉力后应无滑牙脱扣现象。5.5.14机械锁防技术开启的净工作时间不应少于5min,5.6单元体5.6.1单元体应有足够的强度,抵抗用5.3.8规定的工具进行破坏的净工作时间不应少于5min,5.6.2单元体的外形尺寸偏差的绝对值和间格的内腔尺寸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GB/T1800.3-1998中标准公差等级IT13的一半。单个单元体以及单列整体式保管箱沿宽度和高度方向组成的矩形的对角线长度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GB/T1800.3-1998中标准公差等级IT13的值。5.6.3各单元体的横隔板都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或最大允许集中载荷时,任何一块横隔板前端中部的挠曲变形均不应影响门板的正常启闭。5.7搁板5.7.1搁板关闭时应能可靠地停留。开启时其最大拉出长度不应小于250mm,且能平稳摆放储物盒。5.7.2搁板的关闭与开启应灵活轻巧,左右两侧无明显晃动。5.7.3搁板在最大开启状态下承载10min,承载质量20kg,搁板不应产生永久变形,且搁板最外端的下垂量不应大于10mm,5.8包板5.8.1包板的外观应符合5.1.4的规定。5.8.2包板与内衬骨架的粘接应牢固可靠,无明显的脱空现象。5.8.3包板折弯边圆角应均匀一致,不应有过度折弯的裂痕及明显压痕。5.8.4在任一1000mmxl000mm范围内,包板的平面度不应大于3mm.5,9底座5.9.1底座的外观应符合5.1.4的规定。5.9.2底座应能承受放于其上所有储物盒、单元体、搁板、包板及存储物的重力,其变形不应影响门板及搁板的正常启闭。5.10电控系统5.10.1电控系统的基本功能、故障率及识读装t的机械强度5.10.1.1对各项操作,微型计算机均应有相应的屏幕提示或语音提示。5.10.1.2电控系统应能对输人的客户信息进行读、写、存储和比对(识别)。对正确的客户信息应能发出确认信息并可继续进行相应的操作,对错误的客户信息应能发出拒认信息,且无法继续进行相应的操作。5_10.1.3根抿客户和箱时的汾宁.由神系缭戍可以作接收到一个或劣个客户信熹时才能开启由神锁 GA501-2004的电控装置,也应可以在接收到多个客户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客户信息时才能开启电控锁的电控装置。5.10.1.4电控系统应有自动记录功能。自租箱之时起,即自动记录客户的租金、押金、租箱时间、退箱时间、入库登记时间等。5.10.1.5电控系统应有自动统计功能,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5.10.1.6电控系统应有打印功能,根据不同的管理权限可随时打印统计报表、操作记录和相关资料。5.10.1.7当需要时,电控系统应可在验证客户信息或客户身份及密码后,对客户的资料重新进行设定。5.10.1.8当系统数据被破坏时,电控系统应可通过系统备份进行恢复系统数据的操作。5.10.1.9电控系统的故障率不应大于。.01%05.10.,,10识读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GA374-2001中5.5.5的规定。5.10,2电控锁5.10.2.1电控锁的电控装置应只有在接收到的经编码的数字信号与控制其启闭的对应的经编码的地址码完全一致时,才会处于开启状态。5.10.2.2电控锁内的机械锁芯应只有在电控装置处于开启状态时才能用对应的客钥匙使其处于开启状态,从而打开电控锁。只要再用该客钥匙使机械锁芯处于关闭状态,电控装置应可自动复位到关闭状态,从而将电控锁关闭。5.10.2.3单独开启电控装置或单独使用主、客钥匙中的任意一把钥匙开启机械锁芯均应无法将电控锁打开。5.10.2.4机械锁芯的密钥量、互开率及开启要求应符合5.5.1,5.5.2的规定。5.10.2.5开启电控锁10000次后,锁具应仍能正常使用。5.10.2.6电控锁的电控装置的互开率不应大于。.03%.5.10.2.7电控锁的其他机械性能应分别符合5.5.7,5.5.9-5.5.13的规定。5.10.2.8电控锁防技术开启要求应符合GA374-2001中5.12.1及5.12.2中A级电子防盗锁的规定。5.10.3电控系统环境适应性要求环境适应性应分别符合以下各项要求,且应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a)GB/T15211-1994中表2高温试验(A-1)严酷等级2级;b)GB/T15211-1994中表3低温试验(A-2)严酷等级4级;c)GB/T15211-1994中表4冲击试验(A-3)严酷等级3级;d)GB/T15211-1994中表5正弦振动试验(A-4)严酷等级1级;e)GB/T15211-1994中表7恒定湿热试验(A-6)严酷等级3级.其中微刑计算机应符合GB/T9813-2000中4.8的规定,所选用级别的试验参数与上述试验等级的试验参数相当。5.10.4电控系统的安全性5.10.4.1电控系统应采用专用微型计算机,且应有物理隔离和保证信息安全的措施。5.10.4.2对电控系统的操作应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较高权限的管理人员可完成较低权限管理人员的各项操作,反之应无法进行。5.10.4.3电控系统初始参数的设定及修改应只能由最高权限的管理人员来完成。5.10.4.4电控系统应具有时间限定功能,可由最高权限的管理人员对电控系统允许进行操作的时间进行设定。5.10.4.5对电控系统进行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实时记录,且能自动备份,任何权限的管理人员均应无法更改。5.10.4.6对于保管箱体外部的电缆应敷设金属套管予以保护,通过外部电缆供电应无法开启电控锁内的机电传动装置。6 GA501-20045.10.4.7进人保管箱体内的电缆使用的电压不应高于24Vo5.10.4.8抗电强度应符合GB16796-1997中表2规定。5.10.4.9绝缘电阻应符合GB16796-1997中4.4.4中a)项的规定。5.10.4.10电控系统泄漏电流(AC峰值)应符合GB16796-1997中表3关于11的规定。5.10.4.11阻燃应符合GB16796-1997中4.6.2的规定。5,10.5电磁兼容适应性要求系统应能承受以下电磁干扰的有害影响,且应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a)GB/T17626.2-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b)GB/T17626.3-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0GB/T17626.4-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d)GB/T17626.5-1999中:电源线不超过试验等级3,互连线不超过试验等级2的浪涌(冲击)干扰;e)GB/T17626.11-1999中试验等级:40%U丁10个周期的电压暂降及。%UTIO个周期的短时中断干扰。其中微型计算机应符合GB/T9813-2000中4.7的规定,所选用级别的试验参数与上述试验等级的试验参数相当6试验方法6,1结构及外观的检查检查保管箱的结构,并检查各焊缝、焊点、压铸件、注塑件、电镀件、钢铁件、保管箱外表面、各涂层表面以及锁芯,检查结果应符合5.1的规定。6.2储物盒的检查与测且和承载能力试验6.2.1检查储物盒的配置,检查结果应符合5.2.1的规定。6.2.2首先,取两个储物盒,在其空载时检查盒盖的启闭情况。接着按图1所示.分别将自重等于储物盒的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横隔板所承受的单位均布载荷为0.05N/cm")的砂子均匀放人第一个盒内(若储物盒不够大,则以砂子放满储物盒为限),以及将自重等于该载荷的铁块(其高度不大于储物盒内腔的净高度)置于第二个储物盒的中部,并将储物盒分别放在间距尽可能等于储物盒全长的两个支承上静置10min。最后将这两个储物盒取下放在平板上再次检查其盒盖的启闭情况,检查结果均应符合5.2.2的规定。储物盒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储物盒承受最大允许集中载荷1—储物盒;2—支承;3—砂子;4一一铁块图1储物盒承载能力的试验方法6.2.3根据盒盖与盒底平面凸凹的不同情况,分别用边长500mm以上的平板或1m以上的钢直尺与塞尺配合使用,检查6.2.2中的两个储物盒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或最大允许集中载荷前后盒盖与盒底的平面度,检查结果应符合5.2.3的规定。 GA501-20046.2.4沿着与箱体门板表面垂直的方向检查储物盒的存取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2.4的规定。6.3门板的检查、测f与防挽试验6.3.1用游标卡尺检查门板的外形厚度,用目视方法检查门板的编号,并用1m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处于同一单元体任意1000mm范围内门板侧面的直线偏差以及用300mm钢直尺和塞尺检查相邻门板侧面的直线偏差,检查结果应符合5.3.1,5.3.2及5.3.3的规定。6.3.2用塞尺检查门板与相邻上下钢板之间的单面间隙,检查结果应符合5.3.4的规定。6.3.3用1m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处于同一单元体任意1000mmX1000mm范围内门板表面的高低差以及用300mm钢直尺和塞尺检查相邻门板表面的高低差,检查结果应符合5.3.5的规定。6.3.4如图2所示,门板处于关闭状态下,将门板沿开启的反方向与正方向推拉到位,距铰链最远端并与门板表面垂直的百分表两次读数之差的绝对值即为门板沿开启方向的窜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5.3.6的规定。开开启启方方向向沿开启的反方向推到位沿开启的正方向拉到位1—箱体;2—百分表;3—门板;4—锁;5-铰链转动中心.图2门板沿开启方向布动,的检查方法6.3.5从各种规格的门板中各任选一块,检查其开启及储物盒的存取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3.7的规定。6.3.6任选一块门板,使用5.3.8规定的工具试图将门捅开,试验结果应符合5.3.8的规定。6.4铰链的检查与MR6.4.1用图3检查门板上下窜动量的方法来间接检查铰链的间隙。如图3所示,任选一块门板并开启900,分别沿门板上下窜动方向向下和向上将其推到位。距铰链最远端并与门板上表面垂直的百分表两次读数之差的绝对值即为门板的上下窜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5.4.1的规定。·日令令·门令令沿门板上下窜动方向向下推到位沿门板上下窜动方向向上推到位—百分表;—门板;—铰链图3门板上下窜动t的检查方法 GA501-20046.4.2任选一块门板,用图4检查门板下垂量的方法间接检查铰链的耐磨性。首先,将百分表的测量头按图4所示触及门板上表面距铰链转动中心最远端并与该表面垂直,记下此时的读数。门板连续开关10000次后,再次记下百分表的读数。两次读数之差的绝对值即为门板距铰链最远端的下垂量,检查结果应符合5.4.2的规定。1—百分表;2—铰链转动中心图4门板下垂f的检查方法6.4.3用目视方法检查铰链的拆卸方法,检查结果应符合5.4.3的规定。6.5机械锁的检查与M9116.5,分别按GA/T73-1994中7.6.2及GB17565-1998中7.6.2的方法检查主、客锁芯的密钥量及客锁芯的互开率,检查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6.5.2检查机械锁的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5.5.2-5.5.6的规定。6.5.3按GA/T73-1994中7.7.1的方法检查钥匙拔出时的静拉力,检查结果应符合5.5.7的规定。6.5.4将试验样锁安装在耐久试验机上,主钥匙插进主锁芯转动到极限位置后再回转到初始位置可视作一个循环动作。在主锁芯处于开启状态下,客钥匙插进客锁芯转动到锁舌退回至开启位置后再又重新关闭也视作一个循环动作。分别对主、客锁芯连续操作10000次后,将样锁取下并试验锁的使用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5.5.8的规定6.5.5用游标卡尺检查锁舌的行程及锁舌与位于锁体上的锁舌孔的配合间隙,检查结果应符合5.5.9及5.5.10的规定。6.5.6按GA/T73-1994中7.2.1的方法进行钥匙扭矩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11的规定。6.5.7按GA/T73-1994中7.2.3的方法对锁舌进行侧向静压力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12的规定。6.5.8把门板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将机械锁固定螺钉拧人门板螺孔中5个螺距,安装卡具时,应保证每个固定螺钉同时均匀受力。然后,逐步施加拉力到2940N并保持1min,卸载后检查螺纹滑牙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5.5.13的规定。6.5.9按GA/T73-1994中7.3.6的方法对机械锁进行防技术开启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14的规定。6.6单元体强度及尺寸的检查与测f和横隔板承载能力试验6.6,使用5.3.8规定的工具试图在单元体的任意位置开出一个38cm"的开口,试验结果应符合5.6.1的规定6.6.2检查单元体的外形尺寸偏差的绝对值、间格的内腔尺寸偏差的绝对值、单个单元体以及单列整体式保管箱对角线长度差的绝对值,检查结果应符合5.6.2的规定。6.6.3如图5所示,任选两列最大高度不大于2500mm保管箱进行试验。 GA501-2004横隔板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横隔板承受最大允许集中载荷I-锁;6—砂子书2—门板;7—底座;3—单元体横隔板前端中部;8—单元体竖隔板;4—搁板;9—单元体背板;5-储物盒;10—铁块图5横隔板承载能力的试验方法保管箱各单元体、搁板、底座及包板之间应通过刚性连接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并与墙体及地面连接牢固,不得摇晃。将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和最大允许集中载荷的各储物盒放在对应的横隔板上,分别使两列保管箱的横隔板承受最大允许均布载荷(横隔板所承受的单位均布载荷为0.05N/cm2)或最大允许集中载荷。储物盒摆放的位置应使横隔板前端空出的尺寸l大于锁体与门板的总厚度。检查此时门板的启闭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6.3的规定。6.7搁板的检查6.7.1检查搁板在关闭及开启时的工作情况、搁板的最大拉油长度以及储物盒的摆放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7.1及5.7.2的规定。6.7.2以搁板上方的保管箱内所存放的最大规格的储物盒为准,按6.2.2规定的方法分别在两个相同的储物盒内放置砂子和铁块,使其连同盒子的质量一起各为20kg。将这两个储物盒分别放在处于最大开启状态下的搁板上,分别用钢卷尺检查搁板最外端承载前后到地面的高度,每项试验中前后两次读数之差的绝对值即为搁板最外端的下垂量。检查结果均应符合5.7.3的规定。6.8包板的检查与测f6.8.1用目视方法检查包板外观,并用手敲击包板检查其粘接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8.1,5.8.2,5.8.3的规定口6.8.2用1m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包板的平面度,检查结果应符合5.8.4的规定。6.9底座的检查与M9f用目视方法检查底座的外观,并按6.6.3中图5的方法检查搁板的启闭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5.9的规定。10 GA501-20046.10电控系统的检查6.10.1电控系统的基本功能、故障率的检查及识读装里机械强度试验6.10.1.1检查电控系统的基本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5.10.1.1-5.10.1.8的规定。6.10.1.2任选10把电控锁,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对任一功能连续运行100次。每出错或死机一次,故障次数加1,按公式(1)计算故障率:g%X100···.⋯⋯“⋯“.·.····⋯⋯(1)10X100Xs式中:9%—电控系统故障率;c—故障次数;s—抽取的系统功能项数。检查结果应符合5.10.1.9的规定。6.10.1.3识读装置机械强度试验按GA374-2001中6.5.5的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1.1C的要求。6.10.2电控锁的检查6.10.2.1任选一把电控锁,分别向其发送对应的数字信号、错误的数字信号及其他非数字信号,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1的规定。6.10.2.2任选一把电控锁并使其电控装置处于开启状态,再用对应的客钥匙去开启及关闭机械锁芯。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2的规定。6.10.2.3任选一把电控锁,通过分别单独开启电控装置或单独使用主、客钥匙中的任意一把钥匙开启机械锁芯的方法去开启电控锁,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3的规定。6.10.2.4分别按GA/T73-1994中7.6.2及GB17565-1998中7.6.2的方法检查机械锁芯的密钥量及互开率,并检查主锁芯的开启方法,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4的规定。6.10.2.5任选一把电控锁进行启闭试验。首先,连续启闭电控装置10000次。然后,在该电控装置处于开启的状态下,采用6.5.4中启闭客锁芯的方法连续操作10000次。再将样锁取下并试验电控锁的使用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5.10.2.5的规定。6.10.2.6任选100把电控锁,用其中一把电控锁的数字信号依次开启其余99把电控锁,重复此试验。每开启一把电控锁的电控装置,在开启次数上加1,同号开启,在开启次数上加。.5并按公式(2)计算互开率:h%一下k==X100%(2)qk9一1少式中:h%—互开率;k—开启次数;4—取样数量。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6的规定。6.10.2.7按6.5.3,6.5.5---6.5.8的方法检查电控锁的其他机械性能,检查结果应符合5.10.2.7的规定。6.10.2.8电控锁防技术开启试验按GA374-2001中6.11的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2.8的规定。6.10.3电控系统环境适应性试验6.10.3.1高温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中系统样品处工作状态。在试验的最后。.5h,进行基本功能测试。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系统样品的基本功能,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11 GA501-2004动作。6.10.3.2低温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中系统样品处工作状态。在试验的最后0.5h,进行基本功能测试。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系统样品的基本功能,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3.3冲击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中系统样品处非工作状态。在试验后立即通电进行基本功能测试,并目测系统样品外部和内部的机械损伤,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3.4正弦振动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中系统样品处非工作状态。在试验后立即通电进行基本功能测试,并目测系统样品外部和内部的机械损伤,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3.5恒定湿热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6规定的方法进行,系统以标称电源电压供电,处工作状态保持24h后,断开电源保持24h。试验后立即进行抗电强度和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5.10.4.8和5.10.4.9的要求。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系统样品的基本功能,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4电控系统的安全性检查6.10.4,1检查电控系统所使用的微型计算机,它应只能与系统内部的设备及电控锁等部件进行通讯,且除了电源线之外,不应与系统外部的任何设备连接,检查结果应符合5.10.4.1的要求6.10.4.2检查电控系统管理功能的安全性,检查结果应符合5.10.4.2-5.10.4.5的规定。6.10.4.3检查保管箱体外部电缆的保护情况,并通过外部电缆向机电传动装置通以1.5倍额定电压的电流,检查结果应符合5.10.4.6的规定。6.10.4.4检查进人保管箱体内电缆的电压,检查结果应符合5.10.4.7的规定。6.10.4.5系统样品在相对湿度(93士;)%,温度为40℃士20C,48h的恒定湿热预处理后,按GB16796-1997中4.4.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应符合5.10.4.8要求。当系统使用开关电源时,试验中对测试设备的最大输出电流的限定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6.10.4.6将系统样品的开关置于接通位置,按GB16796-1977中4.4.4a)规定进行,应符合5.10.4.9的要求。6.10.4.7电控系统泄漏电流和阻燃试验按GB16796-1997的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4.10--5.10.4.11的规定。6.10.5电磁兼容适应性试验6.10.5.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2-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包括施加静电放电到操作者能接触到的部位上和距系统样品0.1m的参考地平面上,试验中允许有小于200ms的暂时变化。试验结果被测样品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5.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3-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5.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4-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包括对电源线和互连线施加的脉冲干扰。试验结果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6.10.5.4浪涌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5-199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包括对电源线和互连线施加的浪涌。试验结果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12 GA501-20046.10.5.5电压蔺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11-199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系统样品的功能正常,不产生误动作.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1.1型式检验7.1.1.1型式检验抽样按GB/T15239-199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样品数量以门计。7.1.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较大改变(包括人员素质的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后的周期性试验;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该项试验的要求。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以下四个检验组组成:a)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b)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C)C组检验(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d)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试验项目和顺序各类检验的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由表2给出。表2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出厂检验序不合格型式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ABCD号分类检脸组组组组1结构及外观的检查5.16.1CJJ2储物盒配置的检查5.2.16.2.1B守丫3储物盒承载能力检查5.2.26.2.2B了了4储物盒平面度测量5.2.36.2.3cJJ5储物盒存取情况检查5.2.46.2.4cJJ6门板的检查与测量5.3.1--5.3.76.3.1一6.3.5BJJ7门板的防撬试验5.3.86.3.6AJJ8铰链间隙的检查5.4.16.4.1cJJ9铰链耐磨性的检查5.4.26.4.2B,/J10铰链拆卸方法的检查5.4.36.4.3AJJ11机械锁主客锁芯密钥量与互开率检查5.5.16.5.1BJ了12机械锁功能检查5.5.2--5.5.66.5.2A了了13机械锁灵活性及耐久性检查5.5.7-5.5.86.5.3-6.5.4BJJ GA501-2004表2(续)出厂检验序不合格型式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ABCn号分类检验组组组组14机械锁锁舌行程与配合间隙检查5.5.9^-5.5.106.5.5BJJ15机械锁零件强度检查5.5.11^-5.5.136.5.6--6.5.8BJ了16机械锁防技术开启试验5.5.146.5.9AJ召17单元体强度的检查5.6.16.6.1A丫J18单元体尺寸的检查5.6.26.6.2BJ19横隔板承载能力试验5.6.36.6.3BJJ20搁板启闭情况的检查s.7.1-5.7.26.7.1cJJ21搁板承载能力的检查5.7.36.7.2B丫J22包板的检查与测量5.86.8cJJ23底座的检查与测量5.96.9BJ丫24电控系统基本功能检查5.10.1.1--5.10.1.86.10.1.1A了了25电控系统故障率检查5.10.1.96.10.1.2AJ了26识读装置机械强度试验5.10.1.106.10.1.3BJJ27电控锁的功能检查5.10.2,1-5.10.2.36.10.2.1.6.10.2.3A丫J电控锁机械锁芯密钥量互开率及主锁285.10.2.46.10.2.4B了J芯开启方法检查29电控锁耐久性检查5.10.2.56.10.2.5B,/J30电控锁电控装置互开率检查5.10.2.66.10.2.6BJJ31电控锁其他机械性能检查5.10.2.76.10.2.7BJJ32电控锁防技术开启试验5.10.2.86.10.2.8AJ召33高温试验5.10.3a)6.10.3.1B,/J34低温试验5.10.36)6.10.3.2B,/J35冲击试验5.10.306.10.3.3BJJ36正弦振动试验5.10.3d)6.10.3.4B,/J37恒定湿热试验5.10.3e)6.10.3.5B丫J38微型计算机信息安全措施检查5.10.4.16.10.4.1AJJ39电控系统管理功能安全性检查5.10.4.2--5.10.4.56.10.4.2八JJ40保管箱体外部电缆安全性检查5.10.4.66.10.4.3AJJ41保管箱体内部电缆安全电压检查5.10.4.76.10.4.4AJJ42抗电强度试验5.10.4.86.10.4.5B丫J43绝缘电阻试验5.10.4.96.10.4.6BJJ44电控系统泄漏电流试验5.10.4.106.10.4.7BJ召45阻燃试验5.10.4.116.10.4.7BJJ GA501-2004表2(续)出厂检验招d.序不合格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ABcn号分类覆获组组组组46静电放电杭扰度试验5.10.5a)6.10.5.1BJJ4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5.10.56)6.10.5.2BJ了4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5.10.506.10.5.3BJJ49浪涌抗扰度试验5.10.5d)6.10.5.4B,/J50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5.10.506.10.5.5BJJ注:表中有J者表示要进行的项目7.3抽样规则7.3.1出厂检验只对B组检验进行组批抽样。样品在A组检验合格品中抽取,抽样数按表3规定。表3抽样数批量范围/样本大小/接收质量限AQLI.0门门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2^82j奋9--153寺告16255专去26-508卡y5190130191-15020个个151^-28032去告281--5005012501--1200802312013200125343201.10000200567.3.2C组和D组检验的样品数量,除在第6章另有规定外,应在A组和B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2门进行检验。7.4判定规则7.4.1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的C组和D组中出现A类不合格;或一项B类一项C类不合格;或二项以上C类不合格,即判定该项检验为不合格。7.4.2出厂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应返修或报废。7.4.3出厂检验B组的抽样检验中B类和C类不合格按表3判定,不合格品经返修后可重新检验。7.4.4出厂检验中出现A类或B类不合格,即应停止检验,在相应范围内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因素后,再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8.1.1产品应有清晰、牢固的铭牌形式的标志,其内容包括: GA501-2004—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号;—制造厂名及地址。8.1.2标志应置于产品外部可视表面。8.2包装8.2.1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应保留原包装。8.2.2包装箱应能防雨、防震、防碰撞,并印有相应标记.8.2.3包装箱应附有下列资料:—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保修卡。8.3运输和贮存产品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10409-2001中8.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