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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0IACSS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10-2004警用抓捕网Catchingnetforpolice2004-08-06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510-2004oli青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安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江苏省靖江安邦警用器材厂,江苏省淮化永丰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海庆机电产品有限公司,珠海市中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北京通美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学锦、杨高、郑克光、汤启光、范广林、郝日光、黄成江、宋有洲、王龙、靳洪伟。 GA510-2004警用抓捕网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抓捕网的术语和定义、命名、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51式7.62mm手枪空包弹为动力的警用抓捕网。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4344一工993合成纤维长丝及变异丝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试验方法WJ/Z204-1986兵器气象防锈包装指南《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1987年5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用抓捕网catchingnetforpolice通过所发射的网对被作用对象的覆盖、缠绕,降低或制约其行动能力的警用装具。通常由发射器、网筒、网等组件组成。3.2网net由高强纤维线编织而成,其边缘装有牵引头,通过发射器发射的用于捕捉被作用对象的网片。3.3牵引头towhead牵引网向前飞行,使网展开的头部为球状的物体。3.4有效作用距离availabledistance抓捕网能覆盖、缠绕目标的最小距离到最大距离的范围。3.5抛撒面积spreadingarea沿网的发射方向,在有效作用距离内所测得的网展开的投影面积。3.6非安全距离unsafedistance基于保障被作用对象人身安全而规定的禁止发射的距离。3.7网目mesh又称网眼,是网的基本构成单位。网目通常由四个目脚和四个网结构成。1 GA510-20043.8网目长度meshlength网目充分拉直时两对角结的最大距离。命名警用抓捕网型号按下列结构和要求命名:口一口一厂家设计序号:A、B、C·产品名称代号:ZBW(抓捕网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示例设计序号为A的抓捕网型号为ZBW一Ao5要求5.1详细规范不同抓捕网的特殊要求应符合其详细规范的要求。详细规范的要求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5.2材料制造抓捕网所用材料,须符合产品图样和详细规范的规定。应有供应单位签发的合格证。其牌号、规格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3外观5.3.1金属零件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砂眼、锈蚀等缺陷。表面处理涂覆层均匀、牢固。5.3.2塑料和橡胶零件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收缩、变形、颜色不匀等缺陷。5.4质f抓捕网质量应不大于1.5kg.55网目长度网目长度应不大于300mm,5.6操作方便性抓捕网应便于携带。其各活动部件应操作灵活、连接可靠。5.7牵引头及缓冲层牵引头的头部应呈球状,表面应覆盖厚度不小于1.5mm的弹性缓冲层。5.8网线的断裂强力网线的断裂强力应大于100N,5.9安全性发射器应具有保险装置,在处于保险状态时,不能击发。5.10有效作用距离与抛撒面积抓捕网的有效作用距离为5m-10m。网在有效作用距离内应展开,无交错、缠绕等不正常现象,其在5m处和10m处的抛撒面积均不小于4m",5.11作用效果在有效作用距离内,任选一点放置模拟人体靶,瞄准模拟人体靶发射网,网应能罩住模拟人体靶,网的四周边缘距地面最大距离小于。.5m, GA510-20045.12跌落性能将处于保险状态的抓捕网置于1.2m高度,分别以发射端、尾端及水平向下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各一次,牵引头不能散落,不应自行击发;零部件应无裂纹、变形和破断,各连接件应无松动或振落,试验后能正常使用。5.13寿命和可靠性发射器空击发500次,加装空包弹和牵引头(不含网)发射100次,试验后零部件应无裂纹、变形和破断,各连接件无松动或振落,然后发射器加网连续发射10次,试验后应满足10m处抛撒面积不小于4m2要求。5.14环境适应性抓捕网在低温(-400C)和高温(+500C)环境温度以及在模拟淋雨条件下,能正常工作。6检验方法6.1外观目测抓捕网各部件,包括发射器、网筒的外观,结果符合5.3.1,5.3.2的要求。6.2抓捕网质f用精度为10g的计量秤测量抓捕网质量,结果符合5.4的要求。6.3网目长度随机抽取一张网上不同位置的三个网目,用钢直尺测量其长度,结果符合5.5的要求。6.4操作方便性按发射程序操作抓捕网各活动部件,上膛、打开保险、空击发三次,结果符合5.6的要求。6.5牵引头及缓冲层目测牵引头头部形状,用游标卡尺测量牵引头头部的弹性缓冲层厚度,结果符合5.7的要求。66网线断裂力按GB/T14344-1993合成纤维长丝及变异丝断裂强力试验方法,检测网线的断裂强力,结果符合5.8的要求。6.7安全性在保险状态下,检验其功能,结果符合5.9的要求。6.8有效作用距离与抛撤面积在风力不大于一级条件下,向面积不小于5mx5m的标有坐标线或网格的固定幕布发射网,距离分别为5m和10m>瞄准幕布中心位置发射,用拍摄速度不低于25帧/秒的数码摄像机沿网的发射方向采集其牵引头刚好碰到幕布时的静态图像,测算其在幕布上的投影面积。结果符合5.10的要求。检测的设备及布置、试验步骤、试验及判断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6.9作用效果在风力不大于一级条件下,使用固定高度1.5m的发射架,在距离8m处,瞄准高为1.8m的模拟人体靶,可试射2次调整角度,然后连续发射网3次,结果符合5.11的要求。6.10跌落性能将处于保险状态的抓捕网置于1.2m高度,分别以发射器的发射端、尾端及水平向下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各一次,结果符合5.12的要求及符合10m处抛撒面积不小于4m"要求。6.11寿命和可命性发射器空击发500次,加空包弹和牵引头(不含网)发射100次,然后发射器装填51式空包弹加网连续发射10次,结果符合5.13的要求。6.12环境适应性6.12.1将发射器、网筒及空包弹置于高温箱,升温到(50士2)℃条件下,恒温2h后,取出试验。试验 CA510-2004在10min内完成。结果符合10m处的抛撒面积不小于4m}的要求。6.12.2将发射器、网筒及空包弹置于低温箱,降温到(-40士2)℃条件下,恒温2h后,取出试验。试验应在10min内完成。结果符合10m处的抛撒面积不小于4m2的要求。6.12.3将处于保险状态的抓捕网,置于降雨量为(3士0.5)mm/min的模拟淋雨条件下30min后,取出试验。试验在10min内完成。结果符合10m处的抛撒面积不小于4m}的要求。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抓捕网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7.2.1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项目和相应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见表1,表1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判定规则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判定规则..1外观:.:.;6.1..2质量5.46.2O.3网目长度5.56.3O.4操作方便性5.66.4..5牵引头及缓冲层5.76.5O.6网线断裂强力5.86.6O.7安全性5.96.7O.7.2.6有效作用距85.106.8O.离与抛撒面积9作用效果5.116.9O.10跌落性能5.126.10O.11寿命和可靠性5.136.11.6.12.1.12环境适应性5.146.12.2.6.12.3.第3,5,6,8-12项检验样品用第1,2,4,7项检验后的样品。注表中有“.”者为必检项目,有“O”者为抽检项目。7.2.3组批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批结构和同一批生产工艺制造的抓捕网为检验批。7.2.4产品的外观、操作方便性进行全检。7.2.5产品的质量、网目长度、有效作用距离与抛撒面积、牵引头、网线断裂强力、安全性、作用效果、跌落试验进行抽检:a)数量100支以内时,抽检数为1支;b)数量在100支~499支时,抽检数为2支;c)数量在500支一999支时,抽检数为3支;d)数量在1000支以上时,每1000支抽检4支。 GA510-20047.2.6判定规则按表1规定的项目、顺序、技术要求、判定规则进行判定,若全部样品的各项性能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任何一支出现不能发射或安全性能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任何一支的其他单项性能指标不合格,则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加倍抽样复检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作不合格批处理。7.2.7不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按下述规定:样本未通过检验,承制单位应对样本所代表的批进行100%不合格项目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提交验收。承制单位还应对本组检验不合格品按《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不合格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7.3型式检验7.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或生产定型;b)老产品转厂生产时;c)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产品的结构、主要原材料和重大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e)合同有规定时;f)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时。7.3.2型式检验项目和相应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见表1,7.3.3型式检验的样品应是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7.3.4型式检验的送检样品不应少于下列数量:发射器5支、网筒20个、51式空包弹(弹匣)150发。标志、包装、运翰和储存8.1标识和编码8.1.1产品上应有生产厂名、商标、生产日期、型号规格和产品编号的标志。其中发射器的编号应为永久性标志。8.1.2产品外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出厂日期、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小心轻放及怕湿标志,并符合GB/T191-2000的规定。8.2包装8.2.1抓捕网包装过程中应进行防锈处理。除另有要求,抓捕网或零、部件防锈包装应符合WJ/Z204-1986中3.1的规定。8.2.2抓捕网内包装采用箱式包装,每箱一套。箱内还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实物和装箱单相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标识“非安全距离,其值应不大于4m",并有相关的文字或图形的警示。8.2.3外包装采用双瓦楞纸板结构。8.3运输产品在运输时应严密遮盖,不得淋雨受潮、曝晒。8.4储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能与腐蚀性物品同存,并远离高温和热源。 GA510-2004附录A(规范性附录)网的抛撒面积检测方法A.1设备A.1.1测试设备测试设备由摄像机及三脚架、抓捕网固定发射架和幕布以及图像采集处理设备组成。现场设备布置见图A.1.最近(最远)有效作用距离苏布摄徽机抓捕网一藻奋图A.1抛撒面积测试设备布I图A.1.2摄像机数码摄像;PAL制式;拍摄速度不低于25帧/秒;带有视频、音频输出接口和数码输人输出接口。A.1.3抓捕网固定发射架有紧固装置固定抓捕网,发射角度可调节,可遥控发射,有后坐力缓冲装置,安装高度为1.5meA.1.4幕布面积不小于5mX5m,表面平整,标有定长为1m的十字坐标线或1m间距的主网格和。.1m间距的次网格(网格也可以在图像后期处理时添加),垂直固定。幕布布置见图A.2,}}十1斗1-}州T-7斗-la}川斗1月一川斗lse靡」flll一Ir,了门‘1.,.1一节1下门旧洲奋卜"二曰一一卜r+1I}十1~十1辱下呈黛1节1丁洲1IFII了"门FII11.一1:1:1一‘一!.11尸丫宁节片幸ly岁二;Fi~+1十1~干1I}石戈_拱rrl下产匡口一己.III「lr.泞产盆、l一.{入一n「l川曰一r.尸一一一德至{甘丫牛十一1二门卜},一军1厂一1下洲I厂一了洲1下1下洲}1一1.一1.,.l一n!川1I一n羊士嗽哥牛阵作探七朴户产1石军丁门i]‘一I罚江4rLTL}}1}1r}m}不!不h国图A.2幕布布置图 CA510-2004A.1.5图像采滚处理设备由安装有图像采集装置、图像处理软件、带有与摄像机相对应的视频、音频和数码输入输出接口的微型计算机和打印机组成。图像采集分辨率应不低于720X576.A.2试验步吸A.2.1复核试样标号与试验申请单。A.2.2确认试验距离。A.2.3所有电子设备预热至稳定,并确认其安装到位、工作正常、连接可靠。调节摄像机焦距及有关功能键到合适的位置,并使之处于预录像状态。A.2.4安装、固定抓摘网试样。根据需要可调节发射的方向和角度。A.2.5试验前准备工作就绪后,开始录像。A.2.6装上空包弹,打开保险,击发。A.2.7观察、记录网的展开状况,采集并处理网在牵引头刚好碰到幕布时的静态图像。A.2.8对动态和静态图像观察、分析,参照坐标线,在静态图像上按比例添加1m间距的主网格和0.1m间距的次网格,测算捕捉网在幕布上的投影面积;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A.2.9如枪验不奋格.则按照7.2.6规定,加倍抽样复检。A.3试验及判断A.3.1单次试验的投影面积S按下式计算:“一0110(已完全,盖的次网格个数+告未完全,盖的次网格个数)(m")A.3.2如投影面积S符合5.10的要求,则视为合格;如投影面积S不符合5.10的要求,则视为不合格。A.3.3试验的环境条件:风力不大于一级;温度为150C-300C;相对湿度为3000^70%;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的要求,必要时可增设辅助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