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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46:11 发布

乌苏市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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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方案为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试行)》、《乌苏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管理原则高效节水灌溉坚持科学配置、节约用水和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二轮承包耕地优先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原则;坚持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其它水源为补充水源的原则,建设节水型农业。二、编制依据及分区原则为了充分反应用水定额的应用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本次灌水定额的测算兼顾了不同灌区的土壤条件、水资源条件以及渠系情况,根据不同作物生长期的需水情况,制定高效节水综合平均灌水定额。(一)测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县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技术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试行)》、《新疆乌苏市滴灌用水定额测定报告》、《乌苏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办法》、《乌苏市各乡(场)镇农业用水定额调查资料》。(二)分区原则:1、满足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的需要;2、尽可能保持原灌溉水系的完整;3、根据水文地质情况等,能反映出分区间水资源的差 异性;4、结合现状行政区化和工程情况;5、自然要素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一致性,即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自然地理条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也应基本相似。(三)分区的依据:1、根据乌苏市区域内自然地理和地貌划分;2、根据乌苏市区域内农业气候特征划分;3、根据乌苏市区域内水资源特征分区;4、根据乌苏市区域内灌区类型、灌溉方式、种植结构等指标进行分区。乌苏市分区概况农业及水利区号分区名地形地貌土壤特征地势为南土壤类型为灰四棵该灌区为混高北低,海拔棕漠土、潮土、灰漠树河合灌区,种植业以1700m-5000m,自土和盐土;土壤质地山前粮食和经济作物然坡降0%有壤质土、沙质土、灌区为主。-1.5%粘质土和砾质土。地势为南土壤类型为灰四棵该灌区为混高北低,海拔棕漠土、潮土、灰漠树河合灌区,种植业以2600m-500m,自土和盐土;土壤质地平原粮食和经济作物然坡降0.6-%有壤质土、沙质土、灌区为主。0.8%粘质土和砾质土。地势为鱼土壤类型为潮该灌区为混奎屯脊状,海拔土、灰漠土和盐土;合灌区,种植业以3河灌500m-350m,自土壤质地有壤质土、粮食和经济作物区然坡降0.4%沙质土、粘质土和砾为主。-0.8%质土。 地形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土壤类型为潮该灌区为混车排子灌海拔土、灰漠土和盐土;4、合灌区,种植业以区300m-270m,自土壤质地有壤质土、棉花为主。然坡降0.1%沙质土和砾质土。-0.25%(四)分区情况按上述分区原则和依据将乌苏市分为四大灌区,即为四棵树河山前灌区,四棵树河平原灌区,奎屯河灌区,车排子灌区。灌区分区基本情况单位:万亩分区分区行政灌区灌区水源灌溉工程号名范围名称规模类型形式西大沟镇、西四棵大沟红山片树河四棵树地表水地面灌1区,吉尔格勒23.41山前河灌区地下水膜下滴灌特乡、夹河子灌区乡甘河子镇、百四棵泉镇、四棵树树河镇、古尔图四棵树地表水地面灌254.78平原镇、哈图布呼河灌区地下水膜下滴灌灌区镇、干雄布拉农场。八十四户乡、奎屯皇宫镇、九间奎屯河地表水地面灌3河灌39.44楼乡、西湖灌区地下水膜下滴灌区镇。4车排头台乡、车排车排子22.74地表水地面灌 子灌子镇、石桥灌区地下水膜下滴灌区乡、甘农湖牧场。乌苏地表水地面灌合计140.37市地下水膜下滴灌三、灌水定额分解根据新疆基本灌溉定额乌苏指标,结合乌苏市四个分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降水、蒸发、气温、水文地质等不同的特征,作物组成、耕作制度、灌水方式、经营水利等各种因素,对各分区执行定额相应予以调整。其中四棵树河平原灌区和奎屯河灌区较为相似,灌水定额取同一值。四棵树山前灌区单位:方播前水作物生育期用水作物合计(冬灌)1234567891011棉花1203333333333333030303030470玉米120383333353535353030425番茄1204035353535353535405小麦12040403535354040403535495其它120353333333030303030405四棵树平原及奎屯河灌区单位:方播前水作物生育期用水作物合计(冬灌)12345678910棉花12040353535353030303030450玉米1204035353535353535405番茄1204035353535303030390小麦12035353535353540403535480其它120303030303030303030390 车排子灌区单位:方播前水作物生育期用水作物合计(冬灌)12345678910棉花12040403535353530303030460玉米1204040353535353535410番茄1204040353535353030400小麦12040353535354040403535490其它120353530303030303030400四、水费计收管理高效节水农业用地实行灌水定额管理,即每一轮灌水实行一水一定额,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一)二轮承包土地执行基本水价为0.072元/立方米,超定额加价水价为0.12元/立方米,累进加价水价为0.20元/立方米;二轮承包外的土地现行基本水价为0.12元/立方米,超定额加价水价为0.20元/立方米,累进加价水价为0.30元/立方米。(二)优先保证二轮承包土地灌溉用水。对二轮承包内的耕地,每一水的灌溉用水量在灌水定额之内的执行基本水价;灌溉用水量超过灌水定额的,超定额用水量在10方内(含10方)的,超出部分执行超定额加价水价;超定额用水量在10方外的,超出部分执行累进加价水价。(三)对二轮承包外的耕地(包括私人开发农场),在保证二轮承包耕地灌溉用水的基础上给予供水。每一水的灌溉用水量在灌水定额之内的执行基本水价;灌溉用水量超过灌水定额的,超定额用水量在10方内(含10方)的,超出 部分执行超定额加价水价;超定额用水量在10方外的,超出部分执行累进加价水价。(四)高效节水耕地播前水冬(茬)灌灌水定额为120方/亩,执行基本水价。春灌及干播湿出用水均执行超计划加价水费。冬、春小麦当年用水均执行此灌水定额。压种次年冬小麦设定两个用水定额,亩灌水定额为40方/亩。井河混灌区灌水定额35方/亩核定。(五)利用地表水灌溉均按农作物实际灌溉次数进行定额核算,结余水量不可累加或增加灌水次数。并严格实行“先交钱、后放水”的原则,如缴纳水费不能满足下一轮水灌需求时,用水单位应及时续缴水费,否则供水单位将停止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