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50 KB
  • 2022-04-22 11:33:32 发布

&amp#183;关于举办消防技术规范宣贯研讨会.doc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杭公消〔2009〕211号关于举办消防技术规范宣贯研讨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结合近期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新修改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决定举办两期“消防技术规范宣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一)在杭州地区承接工程设计的单位(甲级资质6名:自审小组组长1名,水、电、暖工种各1名、土建工种2名;乙级资质4名:水、电、暖、土建工种各1名;丙级及装修资质2名:自审小组组长1名,土建1名)。--6-- (二)在杭州地区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每单位3名:公司负责人1名,前期部负责人1名,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三)杭州地区在建的大型工程单位(每单位2名:项目经理1名,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四)在杭州地区承接消防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一级资质3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2名;二级资质2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1名;三级资质1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五)在杭州地区承接消防工程、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每单位2名:技术、工程负责人各1名)。二、会议时间及地点第一期:12月21日-24日(设计院、消防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地点:萧山国际酒店(萧山区文化路1号)第二期:12月22日-25日(房地产公司、大型基建单位)地点:萧山国际酒店(萧山区文化路1号)三、会议内容(一)邀请国家规范组及有关专家讲解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重点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技术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4.--6-- 《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二)对现行规范不明确及消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讨论、答疑。(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06号、107号、108号令进行学习。(四)对《关于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及《关于下发<关于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学习。(五)介绍消防窗口受理,消防检测等有关技术问题。四、有关要求(一)参加会议人员填写与会人员登记表后,于12月13日前送到或传真至市公安消防局10楼防火处(鲲鹏路363号,望江东路与富春路交叉口)或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联系电话:87713159、87713160;传真:87713133;联系人:阮先生、吴小姐。(二)与会人员自带宣贯研讨会会务及资料费420元/人,食宿费980元/人(如用支票支付,请分别填开两张支票单独列支)于上午9:00前到宾馆报到(第一期12月21日,第二期12月22日)。--6--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技术规范宣贯研讨工作,切实将新修改的消防法、消防技术规范贯彻到实处,确保各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四)由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律责任,为确保设计、施工质量,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自审小组成员均应参加会议,今后消防设计中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罚。(五)各单位要落实好与会人员的有关安全事项,自觉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注意途中行车安全。附件:国家消防技术新规范宣贯研讨会人员登记表二○○九年十二月十日--6-- 附件:国家消防技术新规范宣贯研讨会人员登记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参加期数备注--6-- 主题词:消防建审技术规范研讨会通知(共印3份)校对:李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