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2.50 KB
  • 2022-04-22 11:26:49 发布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

  • 6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要61 总目 录1总则2综合说明3水文4工程地质5工程任务和规模6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7机电及金属结构8工程管理9施工组织设计10工程占地11环境影响评价12水土保持13节能设计14工程投资估算15经济评价61 1总则1.1中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立项和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提要。1.2本提要适用于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规模较小条件简单的中型灌区或小型灌区可适当简化。1.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X省中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在《X省中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尚未完成以前主要依据地级以上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或《X省水利发展“十一五”灌区规划报告》要求,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循有关规程规范,对工程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测,在可靠基本资料的基础上,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评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1)地形资料1)比例尺为1/1000~1/10000的带状地形图;2)比例尺为1/200~1/2000有特殊要求的地形图等。(2)水文气象资料包括降水、蒸发、湿度、气温、风力、风向、日照以及天然河道、水库的水文、泥沙等。(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干渠、支渠沿线和重要建筑物位置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沿线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资料,以及灌区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特征、埋深、补给条件等。(4)土壤资料1)土壤物理性质,如土壤类型、质地、结构、分布状况、容重、比重、孔隙率等;2)土壤化学性质,如含盐量、盐分组成、PH值,以及氮、磷、钾和有机质含量等;3)土壤水分特性,如饱和含水量、渗透系数等。(5)作物灌溉排水资料包括需水量,灌溉方法,耐渍、耐淹能力,排涝、防渍要求等。(6)建筑材料资料61 包括各种材料的来源、储量、运输方式、运距、单价等。(7)水利工程现状资料包括已有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利用现状,以及渠道防渗状况等。(8)自然灾害资料包括历年发生旱、涝、渍等自然灾害的范围、面积、成因及损失等。(9)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包括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山、川、丘陵、平原)、耕地面积(水田、水浇地、旱地)、作物组成、耕作制度、机械化发展水平、单产、总产、农业成本、农业纯收益、人均收入等,以及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工业、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与规划资料等。1.4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3)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4)选定工程建设场址、闸址、厂(站)址等。(5)基本选定工程规模。(6)确定工程等别及标准,选定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7)初选机组、电气主结线及其他主要机电设备和布置。(8)初选金属结构设备型式和布置。(9)初选工程管理方案。(10)基本选定对外交通方案,初选施工导流方式、主体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11)基本确定工程占地范围,查明主要占地实物指标,提出移民安置、专项设施迁建的可行性规划和投资。(12)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估算环境保护投资。(13)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水土监测方案、管理方案、估算投资。61 (14)明确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的种类和数量、能耗指标,基本确定项目的节能措施。(15)编制工程投资估算。(16)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17)提出综合评价和结论。1.5下列资料可根据需要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1)与工程有关的重要文件。(2)咨询或审查会议纪要。(3)水文分析报告。(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5)工程占地专题报告书。(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7)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书。(8)工程信息管理专题报告书。(9)其它重要专题报告。1.6灌区可行性报告章节安排应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以下章节应按提要3~15章的编制要求依次安排。1.7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提要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8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信息管理专题报告可参考有关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信息管理专题报告进行编写。61 2综合说明2.1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和所在河流(河段)规划成果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和过程。2.2简述工程自然条件,水文主要成果。2.3简述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的主要结论。2.4简述工程建设的任务,工程规模。2.5简述工程等别及标准,工程选址(选线)、主要建筑物型式和工程布置。2.6简述主要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的选型和布置。2.7简述工程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2.8简述施工条件、施工导流、工程控制性进度。2.9简述工程征(占)地范围及主要实物指标,拆迁安置初步方案、补偿标准和投资。2.10简述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成果。2.11简述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成果。2.12简述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分析节能效果。2.13简述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价格水平年和工程总投资。2.14简述资金筹措方案和国民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的主要结论。2.15简述本工程建设可行性的结论和建议。2.16综合说明应附以下附表和附图:(1)附表1)工程投资总估算表。2)工程特性表。(2)附图1)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比例尺:1:50000~1:200000)。2)工程总体布局示意图。3)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4)工程总布置图。5)工程施工总进度表。61 3水文3.1流域概况(1)说明灌区工程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概况、河流水系和水利工程概况。(2)说明灌区概况。3.2气象3.2.1气象测站情况说明流域及邻近地区气象台、站分布与观测情况。3.2.2气象特征概述流域和工程所在地区的气温、降雨、风速、蒸发等气象特征。3.3水文基本资料3.3.1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说明流域内水文测站分布、观测项目、观测年限、主要水文站的控制特性和高程系统。水位、流速、泥沙等的测验方法和测验精度。主要测站资料整编情况。3.3.2水文资料复核说明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存在的主要问题,复核变动情况,并对基本资料质量做出评价。3.4径流灌区改造工程的径流分析计算一般指灌区水源(水库、江河等)的地面年径流及年内分配的分析计算,径流成果主要用于灌区水量平衡计算。本提要按工程所在流域的径流实测资料情况分三种情况分别说明,在灌区改造工程设计时,可根据下列所述的三种情况的径流分析计算方法,结合灌区所在流域(或邻近流域)的降雨径流特性、水文观测情况及灌区水源特点等因素,灵活选用、综合考虑。3.4.1具有长期实测资料时年径流及年内分配的分析计算(1)设计依据站实测径流资料系列在30年以上且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地址的径流分析计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说明径流的时空分布特性;2)人类活动对径流的影响分析及径流还原计算;61 3)径流系列代表性分析;4)年、期径流及其时程分配的分析计算;5)计算成果的合理性检查。(2)人类活动使径流量及其过程发生明显变化时,应进行径流还原计算。还原计算采用水量平衡方式,应逐年、逐月(旬)进行。还原水量应包括工农业及生活耗水量、蓄水工程的蓄变量、分洪溃口水量、跨流域引水量及生态、水土保持措施影响水量等项目。水库入库径流系列的还原计算可根据水库实测水位、水位库容关系曲线、出库流量资料,采用水量平衡的方法进行。(3)径流系列应通过分析系列中丰、平、枯水年和连续丰、枯水段的组成及径流的变化规律,评价其代表性,可采用滑动平均、累积平均、差积曲线等方法,分析评价该系列的代表性。(4)年、期径流及其时程分配的分析计算应包括:1)径流频率计算,提出年径流参数的计算成果和设计年径流计算成果;2)根据设计依据站径流分析成果,推算工程地址径流量;3)径流年内分配计算。4)采用代表年法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的,说明径流调节代表年的选择原则,选择代表年。5)径流分析计算成果,应与上下游、干支流和临近流域的计算成果或经审批的水文图集成果比较,分析检查其合理性。3.4.2具有短期实测资料时年径流及年内分配的分析计算(1)径流实测径流系列不足30年,或虽有30年但系列代表性不足时,应进行插补延长。插补延长年数应根据参证站资料条件、插补延长精度和设计依据站系列代表性要求确定。(2)径流系列的插补延长,根据资料条件可采用下列方法:1)本站水位资料系列较长,且有一定长度流量资料时,可通过本站的水位流量关系插补延长流量资料。2)上下游或邻近相似流域参证站资料系列较长,且与设计依据站有一定长度同步系列时,可通过与参证站的径流相关关系插补延长。3)61 设计依据站径流资料系列较短,而流域内有较长系列雨量资料时,可通过降雨~径流关系插补延长。(3)插补延长后的径流分析计算内容与“3.4.1”中所述大体一致。3.4.2缺乏实测资料时年径流及年内分配的分析计算(1)缺乏径流资料时,工程地址径流量可采用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最新水文图集或水文比拟、地区综合等方法估算。设计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可参照邻近相似流域的资料,采用水文比拟、地区综合等方法分析确定,也可按设计流域的降雨年内分配进行分析确定。(2)水文图集法:当采用代表年法进行灌区水量平衡计算时,可根据《X省水文图集》中的“X省1956~1979年平均年径流深等值线图”、“X省1956~1979年年径流变差系数Cv等值线图”,查取工程地址的多年平均径流深和年径流变差系数Cv,据此计算丰、平、枯设计年径流深、年径流量。设计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在扣除基流量后,可依据设计流域代表年的的降雨年内分配计算分析确定,或者按《X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X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编)附表9~10的年降雨时段分配表计算确定。(3)水文比拟法:水文比拟法就是将参证流域的水文资料移置到设计流域的一种方法,是以设计流域影响径流的各项因素(降雨、自然地理情况、流域面积等),与参证流域影响径流的各项因素相似为前提,关键在于选择恰当的参证流域。具体移置时,可采用直接移置径流深、移置参证流域的年降雨~年径流相关图等方法。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的径流成果,应对其进行合理性分析。年径流的逐月(旬)径流过程,可根据参证流域的逐月(旬)径流过程按年径流量同倍比缩放求得。3.5洪水3.5.1暴雨特性说明暴雨成因,常见暴雨中心位置,实测及调查大暴雨概况。3.5.2洪水特性说明洪水的时空分布特性,洪水成因。3.5.3历史洪水61 灌区所在流域有历史洪水调查资料的,应说明历史洪水调查和复查情况,历史洪水的洪峰和洪量估算方法及采用成果,分析确定历史洪水及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X省水利电力厅1991年刊印的《X省洪水调查资料》,根据流域、水系、地理位置和资料数量分为六区,合订成三册刊印:第一册包括韩江及粤东沿海诸小河、东江,第二册包括北江、西江及珠江三角洲,第三册包括粤西沿海诸小河、海南岛诸河。历史洪水调查成果已经审批通过,可直接采用。3.5.4设计洪水灌区改造工程设计洪水一般包括:(1)取水口设计洪水;(2)灌区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洪水;(3)承担排洪任务或有山洪汇入的渠段、截洪沟的设计洪水。设计洪水的计算应根据工程的集水面积,所在流域的暴雨洪水特性、实测水文资料情况等因素采用按实测流量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或按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的方法。3.5.4.1根据实测流量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说明洪峰、洪量系列的统计原则,进行还原、插补延长和频率计算,分析检查计算成果的合理性,提出设计洪水成果。分析洪水过程线的特性,选择典型洪水过程线,放大绘制(或推求)设计洪水过程线。3.5.4.2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对没有实测水文资料的,可采用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的方法计算洪水:(1)各历时暴雨参数(均值、变差系数Cv)可根据工程集水区域中心点的位置从《X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2003年)查算,Cs=3.5Cv。(2)我省根据暴雨资料推算洪水的计算方法有:1)1991年X省水文总站编制的《X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中的X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2)1977年X省水利电力局刊布的X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3)除水库工程外,集水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的其他工程,仍采用X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集水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采用X61 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合理选定参数,对两种方法的计算成果应合理协调,使两种方法的计算成果不超过20%。在两种方法经过合理协调,使设计洪水成果比较接近后,原则上采用X省综合单位线方法的计算。3.5.5分期设计洪水(1)说明施工洪水时段的划分、洪峰和洪量系列统计原则,进行参数计算,提出各时段洪峰、洪量频率计算成果,并分析论证合理性。(2)有实测流量资料的,按上述根据实测流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进行分期洪水计算,洪水系列每年施工时段内最大值组成。(3)缺乏实测流量资料的,采用暴雨推求洪水的方法进行分期洪水计算,有条件的可统计各施工时段各历时暴雨进行频率计算,求得各施工时段各历时设计暴雨量,再采用X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或X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计算施工期洪水;对于只有逐月最大日降雨量资料,可采用相关法进行计算。(4)灌区改造工程施工洪水主要是渠首建筑物、渠系建筑物及分期施工的渠道施工洪水。3.5.6洪水地区的组成和遭遇分析洪水地区组成规律和干、支流洪水遭遇特性,进行设计洪水地区组成的计算和干、支流洪水遭遇分析,提出采用成果。3.6泥沙说明泥沙来源,进行资料的还原和插补延长,对泥沙资料精度进行评价。提出多年平均年输沙量等泥沙分析成果。3.7潮汐灌区所在流域受潮汐影响的,应说明工程所在地区的潮汐规律及特征水位,潮汐与洪涝水遭遇特性,分析计算确定设计潮汐水位、过程线等。各潮位站的特征水位及设计潮水位可采用1995年5月X省水利电力厅颁布的《X省年最高潮位频率计算成果》中成果。3.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1)61 论证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初步拟定遥测站网布设方案,提出报汛通信方式。(2)重要的节制闸、分水闸、泄水闸处应设遥测水位站;灌区范围较大时,应根据灌区分布及与周边关系布设遥测雨量站。(3)灌区站点布设应尽量利用、整合已建或将建的站点,避免重复。(4)灌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与灌区水源工程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三防指挥系统互联互通。3.9附图(1)流域水系图(表明水文、气象站和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位置)。(2)径流、洪水、暴雨量插补延长的主要相关关系图。(3)年径流、年降雨频率曲线图。(4)洪峰、洪量关系图。(5)洪峰和各时段暴雨、洪量频率曲线图。(6)典型洪水及设计洪水过程线图。(7)主要水文站和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图。(8)其他有关附图。3.10附表(1)年、月径流(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2)洪峰、洪量(暴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3)典型洪水和设计洪水过程线表。(4)其他有关附表。61 4工程地质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质勘察资料基础上,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程》的要求,结合中型灌区的特点,查明灌区沿线重点是重要建筑物(如新建渠线、较高渠堤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渡槽、水闸、隧洞、涵洞等)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提出规模相对较大的渡槽、水闸、涵洞等基础处理措施,初查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的来源、质量、储量、运输方式、运距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要求单独编制成册,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4.1概述概述勘察工作经过,进行的勘察工作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和主要成果。4.2区域地质(1)概述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等。(2)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确定工程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4.3渠道工程地质条件(1)概述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覆盖层的厚度与组成物质、地质构造、岩体风化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等。(2)论述渠道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明渠线路,着重说明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土层的分布及其对稳定和渗漏的影响,初步预测产生边坡失稳、管涌和沼泽化等问题的可能性。对隧洞线路,着重说明进出口洞脸、交叉段、浅埋段和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稳定条件。(3)评价渠道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初步围岩分类。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初步建议值和基础处理措施的意见。4.4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1)概述各主要建筑物61 场址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覆盖层的厚度与组成物质、地质构造、岩体风化、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等。(2)论述各主要建筑物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说明渡槽、水闸地基和消能冲刷区岸坡的稳定条件,渗流稳定条件,沉陷变形和液化条件。(3)评价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初步建议值和基础处理措施的意见。4.5天然建筑材料初查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说明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的位置、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等。4.6结论综述工程地质问题初步评价和结论,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7附图及附件4.7.1附图(1)区域地质图。(2)渠道工程地质图、剖面图。(3)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平面及剖面图。(4)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图。(5)典型钻孔柱状图及坑、槽、井、洞展示图。4.7.2附表、附件(1)岩、土、水质试验报告及成果汇总表。(2)其它相关报告或附件。61 5工程任务和规模5.1灌区规划成果及审查结论(1)概述灌区的规划成果及主要审查结论。(2)灌区改造工程项目主要依据:1)灌区改造规划报告;2)地级以上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3)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灌区规划报告。5.2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规划概述与工程有关地区的社会经济现状及远近期发展规划。5.3工程现状及发展规划(1)说明灌区灌溉范围、现状灌溉面积、规划灌溉面积、作物组成。(2)概述灌区工程组成(包括水源工程、渠首工程、骨干渠系工程)。5.4工程建设必要性(1)概述灌区改造工程在灌区中的地位和作用。(2)概述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3)论证灌区工程改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5.5工程任务概述灌区改造工程的任务,确定需要达到的目标。5.6设计水平年及设计标准5.6.1设计水平年根据灌区改造规划或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灌区改造工程的设计水平年。5.6.2灌溉设计保证率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灌区改造规划及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5.6.3灌区工程等别及洪水标准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确定引(提)水枢纽工程、灌区渠道、主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及相应防洪标准。5.7灌溉制度(1)说明灌区作物组成及各种作物的灌溉方式、灌溉制度。61 (2)根据灌区所在地区、作物组成及土壤情况,参照《X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X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编),确定灌区各种作物灌溉净定额及灌溉时段分配。作物的灌溉定额亦可以采用其它经审批通过的相关规划设计报告(灌区规划报告、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水源工程设计报告等)中的灌溉定额成果。5.8灌区供需水量平衡5.8.1灌区可利用水量(1)说明灌区水源数量,阐述灌区各水源基本情况。(2)根据“水文”中径流分析成果,确定灌区可利用水量。5.8.2灌区需水量预测(1)根据灌区所在地水源规划、灌区规划及各水源工程的工程任务、兴利目标,明确设计水平年灌区水源及需灌区水源担负灌溉、供水的用水户。(2)根据灌区内社会经济现状、用水现状及灌区所在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灌溉规划、供水规划等,参照省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X省用水定额》(试行)、《X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成果,预测设计水平年各用户需水量,一般包括生活及工业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量及生态用水量。(3)确定各用户用水年内分配,农业灌溉用水年内分配可根据丰、平、枯不同水平年,按《X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成果选用;生活及工业用水年内分配根据当地用水情况确定。(3)灌区水源工程(水库等)已完成除险加固或重建、扩建设计,且其设计成果已经水利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在复核后,灌区需水量预测成果应与水源工程设计报告中成果一致。5.8.3供需水量平衡计算(1)根据灌区可利用水量、需水量年内分配成果,按水量平衡公式进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2)灌区水源为多水源、多用户的水资源供需系统时,应根据各水源的特点、输水工程特点划分供水分区,并据此进行供需水量平衡计算。61 (3)根据供需水量平衡计算成果,应明确灌区水源能否满足灌区用水需求,不满足灌区用水需求的,应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5.9工程规模5.9.1灌区工程总体布置简述灌区工程总体布置。5.9.1渠道灌溉流量根据设计灌溉面积,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6.1.4~6.1.9”中的规定,计算各渠道各渠段设计流量、最大流量、最小流量。所采用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应与灌区规划、灌区供需水量平衡中采用的成果一致。5.9.2渠道设计排涝(洪)流量对于承担排涝(洪)任务的渠道,根据各渠道的设计排涝(洪)标准及水文分析计算成果,确定渠道设计排涝(洪)流量。5.9.3渠道设计水面线(1)采用渠道水力学公式或水面线推算公式,计算各渠道设计水面线。(2)水面线计算中所采用的糙率应根据渠道特征、改造后衬砌情况,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附录E中糙率表合理选用。应考虑渠道糙率取值偏大或偏小对工程设计及灌区实际运行的不利影响,糙率偏大则容易造成实际灌溉水位比计算的灌溉设计水位低,糙率偏小则容易造成渠道实际过流能力比计算的过流能力小。(3)灌溉、排涝(洪)结合的渠道(段),应分别计算灌溉工况、排涝(洪)工况下的设计水面线。5.10附图(1)灌区工程布置图、灌溉面积分布示意图。(2)其他有关附图。61 6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6.1设计依据6.1.1工程等别及洪水标准(1)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的大小,按《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划分灌区工程等别。(2)根据引水枢纽工程引水流量的大小、提水枢纽工程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灌排渠道的灌溉流量或排水流量的大小、灌排建筑物过水流量的大小,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分别确定引水枢纽工程、提水枢纽工程、灌排渠道、灌排建筑物的工程级别及相应防洪标准。(3)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确定引(提)水工程、渠道工程及灌排建筑物级别及防洪标准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对于兼有行(排)洪功能的渠道或渠段,其工程级别及防洪标准还应结合《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及当地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综合确定。②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排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公路或铁路的级别。6.1.2确定地震设防烈度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1:400万)GB18306-2001或工程地质报告,确定地震动峰值、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地震基本烈度。6.1.3基本资料明确本次设计所依据的气象、水文、地基和围岩的物理力学指标等资料及相关文件。6.2工程布置6.2.2总的要求(1)灌排系统布置应尽量与现有灌排系统相61 结合的原则,现有灌溉系统布置合理的则基本维持现状,对局部不合理的渠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完善。(2)山丘、丘陵区的灌区应遵循高水高用(排)、低水低用(排)的原则;平原灌区在具备条件时提倡分开布置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6.2.2水源及渠首工程(1)从水库引水的灌区,水库的除险加固不纳入灌区改造项目;从河流引水的灌区,拦河闸(坝)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灌区改造项目。(2)说明灌区渠首工程的位置、引水方式、引水流量等主要参数。(3)渠首引水工程改造,应根据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复核原有引水方式。(4)对不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要求的渠首工程应在技术诊断(中型水闸应进行安全鉴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方案,确需移址重建的渠首工程应作方案比选及充分论证。6.2.3渠系(1)说明灌排渠系位置、走向,现状渠线布置基本合理的,灌区改造时应基本沿原来的渠线布置。确需对渠线作重大调整的,应作方案比选及充分论证。(2)灌排渠系调整应满足灌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经方案比较确定。调整后的渠道应满足渠道线短、控制范围大、有利于提高灌溉水重复利用率的要求,还应兼顾行政区划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分布。对于灌溉渠道,应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脊线,以争取最大的自流灌溉面积;对于排水渠道,应尽可能布置在排水区的洼线,以争取最大的排水效果。(3)傍山渠道应设排水沟以排泄山坡面雨水,对渠道有较大威胁的山洪应给予截导,尽量利用天然河沟,使山洪在渠下通过。6.2.4灌排建筑物(1)61 根据工程规模、作用、运行特点和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对渠系建筑物进行复核。应明确灌区改造前、后各类建筑物的数量。在对原有灌排建筑进行老化、病害诊断(中型水闸应进行安全鉴定)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提出对原有灌排建筑物的改造措施(保留利用、拆除、维修、重建)及对应的建筑物数量,明确新建建筑物的位置及数量。(2)对灌溉渠道进行改造造成渠道水面线下降时,应考虑在主要分水口下游设置节制闸,以抬高水位保证灌溉。(3)在傍山渠道洪水入渠段的下游或重要城镇工矿区、险工渠段、重要建筑物的上游,为保障下游渠段或重要建筑物的安全,宜在适当位置设泄水闸。6.3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设计6.3.1渠道纵断面设计(1)说明纵断面设计原则及方法,确定各渠段纵坡及沿线渠底高程。(2)灌区改造纵断面总的设计原则是:①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建筑物,避免大面积、大方量的土方挖填;②以原控制性建筑物作为控制点,分段进行渠底纵坡设计;③尽可能满足渠道上下游水面衔接,避免上下游出现大的水面变化;④根据渠道各段设计流量,在满足渠道不冲、不淤流速的前提下,力求渠道断面最小。(3)渠道纵断面设计和横断面设计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在设计中应统筹考虑、交替进行、反复调整,最后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4)渠道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基本合理的,可在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成果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尽可能避免大范围、大幅度的纵断面调整。(5)灌排结合的渠道,其纵断面还应结合排水要求进行设计。6.3.2渠道横断面设计阐述灌区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渠道改造措施,确定渠道改造后的横断面形式、边坡、断面尺寸、渠顶高程、渠顶宽度、衬砌超高值及防渗衬砌的结构类别、厚度。(1)渠道改造措施应以渠道节水防渗改造61 为重点,提高渠道衬砌率,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和输水环节的水利用系数。同时,根据各灌渠道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加固改造、更新,进行续建、新建、扩建。(2)横断面形式渠道横断面形式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稳定、施工管理、占地拆迁、工程造价以及是否衬砌等因素确定,土渠宜采用梯形断面;混凝土或石渠宜采用矩形或U形断面。(3)渠道边坡挖、填方渠道边坡系数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6.1.19~6.1.22”中的规定确定;排水沟边坡系数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7.1.10~7.1.11”中的规定确定。采用高边坡系数的,应根据岸坡土质条件和其它具体情况,进行稳定分析计算复核。(3)横断面尺寸渠道横断面尺寸应通过渠道水力计算,并结合现状渠道断面和沿线地形地质地物情况确定,在保证渠道设计输(排)水能力和水流安全、通畅、平顺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地和工程量,方便施工和运用。现状渠道横断面尺寸满足过流要求的,可基本按现状断面尺寸控制。(4)渠顶高程渠道岸顶超高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6.1.23”中规定确定。现状渠顶超高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则将渠堤进行加高,现状渠顶超高高于规范要求的,则维持现状渠堤高度不变。为施工方便,在满足规范超高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渠道沿线地形情况采用统一超高值。(5)渠顶宽度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岸顶宽度不应小于2m;万亩以下灌区可适当减少。渠道岸顶兼作交通道路时,其宽度应满足车辆通行要求,不宜小于3m。61 交通量较大和临近城镇、村庄的渠堤顶宜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渠堤顶宜铺设泥结石路面。(6)衬砌超高渠道衬砌高度等于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深加上超高值。渠道衬砌超高值可采用0.3~0.8m,5级渠道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1m;必须兼作行洪用的傍山渠道,其衬砌超高宜适当加大。(7)防渗衬砌在渠床土渗透性强,地下水位相对较低,水渗漏损失量大的渠段,宜采取防渗衬砌措施;高填方渠道、傍山渠道以及修建在陡坡地段的渠段也应进行衬砌加固。其他情况下应根据灌区节水改造要求、运用管理、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在渠床土粘性大,渗透性弱,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渠道本身的输水渗漏损失量较小时,可不衬砌。4级及4级以上渠道防渗衬砌应进行方案比选,建议一般不采用浆砌石结构,因为浆砌石结构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容易损坏,推荐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衬砌厚度宜采用8~10cm,一般不设垫层。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深挖方渠段,为防止地下水对防渗板产生顶托作用造成的破坏,应在衬砌板上设排水措施。6.3.3灌排建筑物6.3.3.1总体要求(1)阐述灌排建筑物现状及存在问题。(2)根据各灌排建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措施。对现状布置比较合理,结构比较完好,满足设计过流能力的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处理或直接保留利用,对布置较合理,但结构破损严重或过流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在原址拆除重建。(3)根据过流能力复核计算、出口消能计算,结合建筑物的现状规模,确定各灌排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尺寸、控制高程等。(4)渠道在经过人口密集的城镇或61 村庄时宜在渠堤顶设置安全护栏,有供水任务时可对渠道进行箱涵化处理,以保护水质。(5)灌排建筑物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如果对每个建筑物物均进行结构设计、工程量计算,不仅繁琐,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在结构设计和工程量计算时,可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孔数进行分类,每类选1个标准(典型)建筑物进行结构设计及工程量计算,并用表格的形式列出各灌排建筑物的主要特征参数。6.3.3.2水闸(1)节制闸节制闸一般设在临近分水闸或泄水闸的渠道下游,用以控制渠道水位,保证分水流量或泄水流量。节制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①闸门完全开启时,雍水高度应不影响上游建筑物;②闸底宜与渠底齐平或稍高于渠底;③闸孔设计过水面积宜与渠道过水面积相适应,一般与渠道过水断面相等或稍大;④按堰流公式计算复核闸孔宽度。(2)分水闸分水闸设在下级渠道的渠首,实际上就是下级渠道的进水闸,用以控制和调配流量,将上级渠道的流量按需要分配到下级渠道,达到计划用水的目的。分水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时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①闸室结构可采用开敞式或封闭式(涵洞式);②闸室底槛高程宜与上级渠底齐平或稍高于上级渠底,多泥沙渠道上应高于上级渠底;③分水闸闸孔宽度可根据闸的具体结构形式和设计水流条件,按宽顶堰或涵洞(管)淹没出流的条件进行水力计算复核。④需拆除重建的分水闸,经复核后,可按原规模重建。(3)泄水闸61 泄水闸(及溢流侧堰)一般设在傍山渠道洪水入渠段的下游或重要城镇工矿区、险工渠段、重要建筑物的上游,用于宣泄多余水量及冲泄上游渠段淤积的泥沙,以保障下游渠段或重要建筑物的安全。泄水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时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①闸室结构可采用开敞式和封闭式(涵洞式);②闸孔宽度按宽顶堰堰流公式计算复核,其设计流量可根据泄水闸的位置、多余来水水源(包括山洪、内涝)和设闸的具体要求计算确定。节制闸、分水闸、泄水闸的结构设计、消能防冲设计按《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中规定执行。水闸铺盖及海漫尽量采用混凝土结构,厚度应大于30cm,并设垫层。6.3.3.3渡槽(1)渡槽一般在渠道跨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他类型建筑物不适宜时选用。(2)渡槽的改造加固设计,应根据渡槽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包括进出口段加固(或重建)、槽身加固及止水设计。对于结构老化严重,仅靠维修加固难以达到预定效果的渡槽,可对渡槽进行原址重建。(3)渡槽槽身横断面宜采用矩形或U形。梁式渡槽满槽时槽内水深与水面宽度的比值:矩形断面可取用0.6~0.8;U形断面可取用0.7~0.9;拱式渡槽可适当减少。槽身过水断面的平均流速宜控制在1.0~2.0m/s。(4)渡槽过水能力及总水头损失可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M所列公式复核。(5)渡槽支墩一般不采用浆砌石结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支墩高度超过15m时,应采用双排架结构。要特别注意渡槽支墩基础处理措施,软基应采用桩基础。(6)渡槽槽身可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要特别注意渡槽槽身接口处止水处理。61 6.3.3.4倒虹吸(1)倒虹吸是设置在渠道与河流、谷地、道路相交处的压力输水建筑物,其适用条件为:①当渠道通过山谷、溪流,因谷道深难以修建渡槽,或需高填方,或采用绕线方案有困难时,可选用倒虹吸;②当渠道与河流或道路相交,且渠道水位与河水位或路面高程接近,不能采用渡槽、涵洞等交叉建筑物时,可选用倒虹吸。(2)倒虹吸改造设计,应包括进口段、管身、出口段。维修加固时应做好止水设计,防止倒虹吸渗漏。(3)在复核断面尺寸(管径、宽×高)和数量时,一般以平均流速作为控制因素,断面平均流速应根据上、下游允许水头损失,水流含沙量及其颗粒组成,以及防止管内产生淤积等因素确定,且宜控制在1.5~2.5m3/s。(4)倒虹吸过水能力及总水头损失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N所列公式复核。6.3.3.5涵洞(1)填方渠道跨越沟溪、洼地、道路、渠道或穿越填方道路时,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2)涵洞加固设计,一般包括进、出口段的翼墙(护坡)、护底设计,洞身加固、防渗、止水设计。(3)需拆除重建的涵洞,可根据水头、建筑材料及施工条件等,选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涵,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涵、箱涵或混凝土、砌石拱涵。圆形管涵直径宜取0.8~1.5m;矩形涵、箱涵跨径宜取2~3m;拱涵矢跨比宜取1/2~1/8。(4)涵洞的过水能力可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P所列公式复核。明流管涵、拱涵水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洞身的1/4,箱涵不应小于洞高的1/6。6.3.3.6跌水与陡坡61 (1)渠道(排水沟)经过陡峻的地段时,为了保持渠道的设计比降和避免流速过大而发生冲刷破坏,可设置跌水或陡坡。跌水或陡坡可与节制闸联合建筑。(2)跌水或陡坡进口段、跌水、消力池及出口段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及水工设计手册中的要求进行设计。6.4工程观测设计(1)根据灌区量水、观测要求,进行灌区量水设施及渠道、建筑物的工程观测设计,提出量水设施、观测设施(设备、仪器)类型、数量及其布置。(2)灌溉渠道的引水、分水处宜设量水设施,并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有条件时可采用自记量水设备。(3)万亩以上灌区的干渠、支渠可利用直线段上的灌排建筑物量水,并设相应的测流设施。6.4工程量分项提出各渠道及建筑物工程量。6.4工程附图1.渠道纵断面图(水平比例1/1000~1/25000,垂直比例1/100~1/200)。2.渠道横断面图(比例1/100~1/200,间距100m~500m)。3.各类渠系建筑物典型设计图(平面图、剖面图)。61 7机电及金属结构7.1水力机械(1)经方案比较论证,初选水泵型式及水泵型号、装机台数及单机配套功率、机组主要参数及安装高程。(2)初选泵组运行方式。(3)初选在水泵进出口阀门的规格和数量。7.2辅助设备的选择。(1)初选厂内起重设备型式、数量。(2)初选技术供排水和油系统的型式、数量及布置。7.1.4主要水力机械布置(1)初定主、副厂房控制尺寸。(2)初定主要水力机械设备布置。7.2电工一次7.2.1概述灌溉工程的地理位置,灌溉工程的总用电负荷、单台设备最大容量等。7.2.2初选工程的供电电压等级、供电线路的回路数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地点、距离等。7.2.3电气主接线(1)根据工程的用电规模初选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等综合因素,提出电气主接线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方案比较分析论证后提出初选电气主接线方案。(2)初选站用电源的供电方式,初选站用电系统接线。7.2.4主要电气设备选择与布置7.2.4.1初选的电动机、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断路器、高压电缆、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型式、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7.2.4.2初选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及启动装置设备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7.2.4.3说明主、副厂房布置位置与型式,主要电力设备的布置和进、出线方式。7.2.4.4初选变电站的设备布置型式和位置。7.2.4.5初选灌溉工程输电线路的线路长度、杆塔型式、导线截面等主要技术参数。7.2.5过电压保护及接地61 7.2.5.1提出过电压保护方案。7.2.5.2初选站接地设计方案7.3电工二次7.3.1初选自动化及监控等设计方案和主要设备。7.3.2初选监控及调度中心位置及布置方案7.4金属结构7.4.1初选各水工建筑物的闸门、拦污栅、阀和启闭机等的型式、尺寸、容量和数量等主要技术参数和布置方案。7.4.2列出主要金属结构分项(技术参数、工程量等)汇总表。7.5通风空调初选通风与空调主要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7.6消防初选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7.7附图、附表7.7.1附图(1)水泵性能曲线。(2)泵站接入电力系统地理位置图;(3)电气主接线图;(4)电气主接线方案比较图;(5)变电站设备布置图;(6)推荐方案的各部位工程主要闸门及启闭机布置图。7.7.2附表(1)主要水力机械设备表。(2)通风与空调、消防主要设备表。(3)主要电气设备表。(4)主要监控及通信设备表。(5)推荐方案的各部位工程金属结构分项(技术参数、工程量等)汇总表。61 8工程管理8.1管理机构8.1.1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1)明确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及管理机构的性质,提出工程管理结构设置的初步方案,说明管理机构现状人员编制,确定灌区改造工程实施后管理结构的人员编制。(2)项目类别及管理机构性质按国务院印发的《水利产业政策》、国务院体改办2002年印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X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20号)定性。(3)管理机构的结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可根据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或按经政府批复的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确定。8.1.2生产、生活的用房规模说明工程现状生产、生活的用房情况,确定灌区改造工程实施后生产、生活的用房规模。8.2管理办法(1)提出工程的管理办法、管理任务及职责。(2)结合管理结构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考虑改革创新,确定灌区建筑物安全监测、水质监测办法及建筑物管理办法,提倡用水户或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提倡供水体制及水费计收改革。(3)管理机构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利用效益。根据管理机构的任务,明确各管理单位的职责。8.3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1)确定水源工程、渠首工程、渠(沟)工程、灌排建筑物及生产、生活区等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的管理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的基础上,确定工程的保护范围。(2)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应根据《X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县、61 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历史原因和社会经济等具体情况进行确定。8.4工程管理设施(1)说明灌区工程管理单位现有的管理设施内容及数量。(2)根据灌区工程特点和工程管理运行的需要,确定需要增加的工程管理设施的项目内容和数量。工程管理设施一般可包括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自动化监测系统、工程观测设施、量水设施、通讯设备、车辆配置、工程维护设备、办公辅助设备及灌溉试验站等。8.5工程管理运行费用及资金来源(1)明确工程管理运行费用,工程年管理运行费主要包含工资及福利费、维护费、材料燃料动力费、管理及其它费用等。(2)明确工程年运行费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应足于维持灌区工程的正常运行。61 9施工组织设计9.1施工条件9.1.1工程条件①概述工程地理位置、对外交通情况;②描述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包括灌区建筑物组成、工程规模等),分述各渠系情况(包括渠道长度、建筑物组成等);③分析施工特点,列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表;④分析主要外来建筑材料的来源及水、电等供应。9.1.2自然条件①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描述灌区地形地貌情况,根据地质报告描述灌区地质条件;②水文、气象:描述灌区气温、降水、温度、风速及日照等。9.2天然建筑材料9.2.1概述总体描述工程所需砂、土及石料总量,分述各渠系所需砂、土及石料数量。9.2.2土料场的选择与开采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成果,分析各土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及主要技术参数。以就近取材的原则,选择沿线土料场,并说明开采的主要工艺、运输及加工设备。9.2.3砂料场的选择与开采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成果,分析各砂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及主要技术参数。以就近取材的原则,选择沿线砂料场,并说明开采的主要工艺、运输及加工设备。9.2.4石料场的选择与开采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成果,分析各石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及主要技术参数。以就近取材的原则,选择沿线石料场,并说明开采的主要工艺、运输及加工设备。9.3施工导流9.3.1导流标准61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9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的规定,确定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9.3.2导流时段根据各渠系或建筑物施工洪水成果,并结合灌区灌溉用水调度实际情况,初选渠系或建筑物的施工时段及导流流量。9.3.3导流方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述并比选灌区需采取施工导流的各渠系或各建筑物的导流方式,有供水任务而不能断流的渠道施工宜采取分期导流方案。9.3.4导流建筑物设计①分述各导流建筑物的设计要素。②分列各导流建筑物的工程量表。9.4主体工程施工9.4.1工程概况①描述主体工程涉及主要工程量;②分述各渠系加固后情况(包括断面形式、坡比等)。9.4.2施工方法分述主体工程涉及的主要施工项目及其施工方法,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土方填筑、旧砼(浆砌石)拆除、砼浇筑等,长度和高度较大的废旧渡槽拆除宜采用定向爆破法。9.5施工交通及施工总布置9.5.1施工交通①描述工程区对外交通情况;②描述场内交通情况,结合现有线路,分析是否布置新建场内施工道路,并说明新建道路的长度、设计要素等。9.5.2施工总布置9.5.2.1布置原则施工布置按照紧凑合理、方便施工、方便管理及节约用地的原则,由于灌区61 渠线长,施工流动性大,生产、生活设施宜分散布置,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原则下,尽量从简。9.5.2.2主要生产及生活设施生产及生活设施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布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砼系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描述工程砼浇筑量较大的区域及砼浇筑总量,分析砼系统的布置及数量;②钢筋加工及木工加工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区数量,分析工厂数量及规模;③机械修配、汽车维修保养系统:应结合工程区域实际情况,分析附近现有可利用的修配厂,描述需布置系统的数量及规模;④施工用风、水、电:分析施工期间用风的主要工程项目,描述有关压气站的布置及数量;描述工程用水、电的水源及电源(包括备用电源方案);⑤施工临时房屋:分析工程布置工区数量,描述各工区按用途需要布置的临时工棚、房屋等,列表统计施工临时房屋的面积。9.5.2.3弃渣规划①描述工程弃渣总量,分析弃渣的主要来源,分不同项目区进行列表分析土石方平衡;②弃渣场规划:根据灌区各渠系弃渣量、附近地形条件等的不同,分析统一规划或者单独规划弃渣场;分述各弃渣场位置、范围面积及堆高等。9.6施工总进度9.6.1设计原则①合理安排,尽量利用枯水期的有利时机施工;②尽可能做到均衡施工,使建设安排与国家投资能力相适应;③干渠施工时,应保证配套工程应同时实施,以便及时发挥效益;④施工进度安排应考虑技术上的可能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尽量避免洪水期施工;⑤分期实施意见:由于灌区涉及范围广、渠线长、建筑物多而分散,投资大,骨干工程建设同时渠系建筑物也实施,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受益一片。9.6.2进度安排61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说明工程施工总工期,描述总工期的3个组成部分(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及工程完建期)。9.6.2.1施工准备期①说明施工准备期的期限(即:第几年几月~第几年几月为施工准备期);②描述施工准备期期间,需要完成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四通一平”、导流工程施工等)。9.6.2.2主体工程施工期①说明主体工程施工期期限(即:第几年几月~第几年几月为主体工程施工期);②描述主体工程需要分几个时段施工;分述不同施工时段,说明该时段需要完成的主体工程项目。9.6.2.3工程完建期①说明工程完建期的期限(即:第几年几月~第几年几月为施工准备期);②描述工程完建期期间,需要完成的工程项目。9.6.3施工强度、劳动力及主要建筑材料总量①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分析施工月高峰强度(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砼浇筑及土石方回填等);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施工高峰人数及施工总工日;③根据估算,描述主要建筑材料数量。9.6.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根据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及施工强度,选取各种施工机械及数量,并列表统计。9.7附图附图主要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导流布置及结构图、施工总进度表等。61 10工程占地10.1概述10.1.1工程概况①描述工程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②简述工程的组成部分,分述各部分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年代、历来加固情况及存在问题等);③阐述工程的功能性、重要性及加固的必要性。10.1.2自然环境①描述工程区域的气象特征;②描述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10.1.3社会经济概况①描述工程所属地区的总体概况(主要包括:土地总面积、总人口、耕地总面积、行政机构及人均耕地等);②分析工程所属地区主要经济作物的结构;③描述工程所属地区近3年的经济状况。10.2设计原则及依据10.2.1设计原则设计原则:尽量少征用土地面积,少拆迁房屋,少迁移人口,深入实地调查,要顾及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两方面的根本利益。10.2.2设计依据①法律、法规、条例②技术规范、标准、文件10.3工程占地范围分析工程特点,描述工程占地的类型(永久、临时占地)。10.3.1永久占地范围①描述工程管理范围用地现状(存在与否),分析是否重新划定管理范围,管理范围按《X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行;②分析各建筑物永久占地,并说明各建筑物永久占地范围的确定。10.3.2临时占地范围6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工程临时占地项目。10.4工程占地实物指标调查10.4.1调查依据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细则》(试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工程区1:10000航测地形图以及工程设计布置图等。10.4.2调查项目内容及方法①调查项目内容:调查内容包括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土地、农村专业项目设施及零星果木等。②调查方法:a、迁移人口调查:人口调查以其实际居住的房屋为判别标准。户数以调查时的户籍簿为基础按实际立户数登记;占地区人口包括有户籍人口、超生和婚嫁(入赘)的无户籍人口,以及升学留籍学生、义务兵、外出临时工、劳改劳教人口等;对于有户籍有生产资料的无房产人口以及有房产而户籍不在征地范围内的人口(如小学教师、聘用制农村干部等),予以分别登记、备查。常住的外来人口一并调查,分别统计;b、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房屋调查以居民迁移线穿过正房为判别标准。房屋调查以栋(或户)为单位,按产权、按结构分类,包括主房、杂房及门楼、围墙、天井、晒场、水井、粪池、沼气池等附属建筑物。房屋实地丈量以该房屋勒脚以上外墙边缘所围的水平建筑面积为准,以m2计算;c、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划分,明确土地权属。d、农村专业项目设施调查:包括交通设施、输电设施、电信设施、广电设施、水利水电设施以及矿产、文物古迹等。主要调查其设施名称、分布地点及高程、规模、等级、数量、经济价值、影响程度等,在有关部门收集资料与到现场调查复核相结合;e、零星果木调查:调查仅限于占地范围内果树林木,4行以上(含4行)者列入林地,通过实地调查统计解决,按种类列为林地面积。10.4.3调查过程61 ①调查时间;②调查组织:说明实地调查参与部门及相关单位。10.4.4调查成果①分析永久、临时占地所涉及的权属问题(说明涉及市、县、镇及村委);②分析灌区渠系组成,分述各干、支渠占地实物指标;③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涉及不同权属,分别对各渠系永久及临时实物指标列表。新划定或重新划定管理范围者,管理范围用地与工程占地分列。10.5安置规划10.5.1移民搬迁安置规划①描述灌区房屋拆迁总体情况及影响搬迁总户数、人口,分述各渠系涉及房屋拆迁情况及影响搬迁户数、人口;②拟定移民搬迁安置方案。10.5.2生产安置规划①描述灌区永久占用耕地总量,分析涉及村镇人均耕地情况,计算生产安置总人口;②分述灌区各渠系永久占用耕地情况、人均耕地及生产安置情况;③拟定生产安置方案。10.6专业项目设施处理规划10.6.1处理原则(1)对于需要迁(改)建的专项设施,按“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其原功能”的原则处理。对不需要恢复重建的设施,给予合理补偿。(2)专项设施复建时,凡提高标准和扩大规模的,其增加投资由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自行解决。10.6.2处理规划描述工程涉及专业项目设施,明确各专业项目设施处理方案。10.7占地补偿投资估算10.7.1永久征地补偿单价分析61 征(占)地补偿单价分析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X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相关规定准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经分析对比后采用高值标准。根据《X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不同地区不同标准采用。工程涉及不同地区时,可按工程所在不同镇不同保护标准进行加权平均采用。10.7.2临时用地补偿单价分析按照《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第三十七“临时使用农用地的补偿费,按该土地临时使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与临时使用年限的乘积数计算”。根据调查,综合地方市场、政府、地域因素,施工临时用地按工程施工期年限加1年的恢复期给予补偿。10.7.3拆迁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结构分析拆迁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列表统计。10.7.4专业项目设施补偿单价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各专业项目设施补偿标准,列表统计。10.7.5零星果木补偿单价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不同果木补偿标准,列表统计。10.7.6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规定取值。10.7.7基本预备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规定按可研阶段取值。10.7.8有关税费①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关于我省耕地占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农[2008]129号)及《X61 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87年)的规定取值。②耕地开垦费:根据X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X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规定取值。③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文)规定取值。10.7.9补偿投资估算①补偿投资估算,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规定执行。②描述灌区工程总投资,列总投资表,分述各渠系投资,分列各渠系分项投资表。10.8实施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描述征地补偿投资分年度计划。10.9附图、附件及附表61 11环境影响评价11.1环境现状11.1.1自然概况简要介绍项目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特征、水文、生态资源等。11.1.2社会经济概况简要介绍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人群健康、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矿藏等。11.1.3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应包括水环境状况、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质量、生态环境及土壤等。11.1.3.1水环境状况应着重说明与本项目有关的河流、水源地、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水质状况、主要污染物等。11.1.3.2环境空气质量应着重说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是否超标,是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应标准。11.1.3.3环境噪声质量应着重说明项目区的环境噪声质量级别、等效声级数值,是否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11.1.3.4生态环境应着重说明区域生态环境及工程区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应说明自然植物品种、栽培作物品种、野生动物种类、人工饲养的禽畜动物种类等。工程区生态环境应说明常见动植物种类、是否有野生动物出没及其活动范围、是否存在珍稀濒危动植物。应以土料场及弃渣场为重点。11.1.3.5土壤应着重说明区域及项目区的土壤类型及性质。11.1.4项目合法性分析及环境限制因素61 11.1.4.1项目合法性分析应介绍工程特性,说明工程涉及范围内是否存在水源保护区、工程建设后对水量及水质的影响、工程建设是否与项目区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及功能区划相协调、工程建设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11.1.4.2环境限制因素应着重说明施工营造布置、土料场、弃渣场等是否存在环境方面制约性因素,如排污口的设置、污水的排放,弃渣的堆放、运输、倾倒、填埋等。11.2环境影响预测11.2.1工程初步分析应介绍工程任务、建设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否属于污染性工程。11.2.2主要敏感点调查分析环境敏感点应包括水环境敏感点及气、声敏感点、生态敏感点。水环境敏感点及气、声敏感点一般应包括距离施工场地200m范围以内的居民集中点。生态敏感点一般应包括各个土料场、弃渣场及工程涉及的水源保护区陆域生态。11.2.3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应包括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人群健康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等。11.2.3.1水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应包括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及供水的影响分析、工程施工对供水的影响预测、生活污水环境影响预测、生产废水影响预测。(1)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及供水的影响分析若项目区内存在水源保护区或有供水要求时,应分析工程建设对其的影响。说明涉及水源保护区及供水任务的的工程段位置、范围、是否对水源保护区及供水产生影响。(2)工程施工对供水的影响预测61 应说明工程施工与供水之间的关系,工程施工是否安排在停水期间进行。当在非停水期间进行施工时,将会对供水产生何种影响,是否有采取措施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采用合理的导流措施等,降低工程建设对灌溉、生活、生产用水的影响。(3)生活污水环境影响预测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施工人数、施工人员分布、污水规模、排水流量、污染物数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标准一般可取0.3m3/cap.d;根据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污染物主要是有机污染物,衡量指标主要为BOD5、COD和SS,一般可取BOD5取100mg/L,COD取150mg/L,SS取300mg/L;污水排放设计流量系数一般可取1.5。(4)生产废水环境影响预测生产废水一般包括含油污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及基坑废水等。①含油污水含油废水主要来自汽车保养和机械修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主要含有泥沙和石油类等污染物,其SS最大浓度一般可取2000mg/L,石油类浓度一般可取20mg/L。每台水利施工机械产生冲洗废水一般可取0.3m3/d。②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拌和系统(包括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振捣器等)。混凝土拌和系统料斗冲洗废水悬浮物浓度较高,SS含量一般可取300mg/L~1000mg/L,pH值一般可取9~12,拌和机料斗冲洗水一般可取6m3/d.个.次(每台每天冲洗2次),计每天12m3/台。③基坑废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主要含难降解的微小混凝土颗粒和泥沙颗粒。11.2.3.2施工噪声影响对声环境的影响一般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及土石料运输等,应着重说明污染源、污染范围、声环境敏感点位置等,并对61 施工机械进行分析,根据各声环境敏感点与污染源的距离,采用噪声传播衰减公式进行影响预测。依据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值相比较,评价对声环境的影响。一般灌区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噪声值可参考表11-1采用。表11-1距施工场地中心不同距离噪声预测值表单位:dB(A)20m50m100m150m200m500m主体工程施工噪声预测值75676157.55547土料场施工噪声预测值72645854.5524411.2.3.3大气环境影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应着重说明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污染范围、大气环境敏感点位置等,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风速及施工过程所产生的扬尘等说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源下风向不同距离的施工扬尘影响可参考表1-2。表11-2施工过程TSP现场实测浓度表施工阶段起尘因素风速(m/s)距离(m)浓度(mg/m3)土方装卸2.45011.7运输10019.7现场施工1505.0灰土装卸1.2509.0混合1001.7运输1500.8石料运输2.45011.710019.71505.011.2.3.4固体废物影响(1)工程弃渣一般可只做简单介绍(重点在水土流失影响部分论述)。(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着重说明施工人员居住场所的布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量(X省人均日产生活垃圾约为0.75kg/人.d,由于工地人员生活相对简单,一般可取0.5kg/人.d)等。11.2.3.5人群健康影响61 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卫生情况及是否存在地方病、流行病,并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施工人员数量及居住环境等分析,说明工程建设前后,人群健康是否有所改变,评价工程建设对人群健康的影响。11.2.3.6生态环境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着重说明工程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占地区域内的生物状况、占地区域内是否存在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并通过对施工过程及施工工艺的分析,说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1.2.4运行期环境影响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应对自然灾害、水文情势、社会经济、移民安置及工程占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影响预测。如工程建设是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是否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是否提高供水可靠性、是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11.3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一般应包括废水工程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噪声、扬尘影响防治措施、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等。11.3.1废水工程处理措施废水工程处理措施应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及生产废水处理。11.3.1.1生活污水处理应根据预测的生活污水规模、生活污水量、施工人员生活场地布置等,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一般每个施工营地布置一套)及化粪池(建设规模可按10人/m3,一般每月清理一次)。施工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应达到《X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相应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可参考图11-1。图11-1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11.3.1.2生产废水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及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污水一般可集中处理。应根据预测的生产废水规模、生产废水量、机修保养站布置等,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61 施工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达到《X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相应标准。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可参考图11-2。图11-2机械停放保养场含油废水处理示意图11.3.2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应包括生活垃圾处置措施及施工区废弃物处置措施。应根据施工工艺、施工人员居住场地的布置,提出专门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11.3.3噪声、扬尘影响防治措施应针对污染源、产生污染的施工工艺、影响范围、影响对象等,提出有效、可行的噪声、扬尘影响防治措施。如采取隔音、控制施工时间、洒水、汽车冲洗、控制车速。11.3.4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应针对施工人员进场后,对施工营地及当地卫生产生的影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提出人群健康保护措施。11.3.5生态保护措施应针对工程占地、工程占地时间、施工机械、施工人员活动等,以预防为主,提出有效、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11.4环境监测规划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及声环境监测。11.4.1水环境监测61 一般包括CODMn、BOD5、SS、N-NH3、TN、TP、石油类、PH、DO、粪大肠菌群等10项。水环境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方法、监测断面布设、监测频率、评价标准、监测经费估算等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11.4.2大气及声环境监测大气及声环境的监测项目一般包括TSP、PM10、等效声级。大气及声环境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大气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评价标准、监测经费估算等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声环境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评价标准、监测经费估算等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1.5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应包括环境保护措施费、环境监测费、独立费及基本预备费。11.5.1环境保护措施费一般包括污水处理措施费、大气防治措施费、噪声控制措施费、卫生防疫及垃圾处理费等。11.5.2环境监测费一般包括水质监测费、大气监测费及噪声监测费。11.5.3独立费用一般包括建设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11.5.4基本预备费应采用与主体工程一致的费率标准计算。11.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包括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性质、工程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工程建设是否存在环境方面的制约性因素,明确指出从环境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否可行。61 12水土保持12.1水土流失现状应介绍项目区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植被状况(包括植被覆盖率和常见植物种类),从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强度、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成因、土壤侵蚀模数、土壤流失容许量等方面综合分析,说明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现状。12.2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预测应包括扰动地表面积预测、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预测、弃渣量预测及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12.2.1扰动地表面积预测扰动地表面积预测应说明工程建设期间扰动原地貌面积、永久占地面积、临时占地面积及损坏植被面积等。12.2.2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预测应根据工程征、占地面积、地类、植被覆盖度等,综合分析确定。建议工程征、占地中有植被覆盖的均归入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依据《X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地面坡度≥5°、侵蚀模数>500t,林草覆盖率≥50%的面积需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弃渣量预测应根据主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挖方量、填方量、挖方利用量等,进行土石方平衡分析确定。12.2.4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应预测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的类型、面积及新增水土流失量,并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1)X省的灌区加固改造项目一般可采用类比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2)当具有类似工程水土流失实测资料时,应分析预测工程与实测工程在地形地貌和气象特征、植被类型和覆盖率、土壤、扰动地表的组成物质和坡度、坡长、侵蚀类型、弃土(石、渣)的堆积形态等水土流失主要因子的可比性。(3)61 当预测工程与实测工程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时,可采用类比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根据对水土流失影响的因子比较,对有关参数进行修正。(4)土壤流失量可按下式计算:新增水土流失量按下式计算:式中:W——施工扰动原地貌后水土流失量(t);ΔW——施工扰动原地貌后新增水土流失量(t);i——预测单元(1,2,3,……n);k——预测时段(1,2,3),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一般可将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合并为建设期,k值取1;Fi——不同分区侵蚀面积(km2);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Δ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2.a);Tik——预测时段(a)。注:1当各区土壤侵蚀强度恢复到土壤侵蚀容许值及以下时,不再计算。2当弃土弃渣造成外表面积每年变化时应分年计算和预测。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当地科学试验研究成果并经鉴定认可的公式和方法。宜通过试验、观测等方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可在项目区设立监测小区(或径流小区)和土壤流失观测场,采用天然或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取得不同预测单元的土壤流失模数。通过对上述指标的论证分析与调整后,采用类比法的公式进行计算。12.3水土保持方案61 水土保持方案应包括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及水土保持措施等。12.3.1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X省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应执行二级标准,详见表12-1。表12-1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表分类二级标准施工期试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50.7拦渣率90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0注:“*”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X省为降雨量800mm以上地区,表12-2中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的绝对值宜提高2以上。12.3.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12.3.2.1项目建设区项目建设区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租赁土地以及其它属于建设单位管辖范围的土地。经分析论证确定的施工过程中必然扰动和压埋的范围应列入项目建设区。12.3.2.2直接影响区61 直接影响区指因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其主要特点是由项目建设所诱发、可能(也可能不)加剧水土流失的范围,如若加剧水土流失应由建设单位进行防治的范围。在直接影响区划分时,需在调查类比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影响区。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兼有线型工程和点型工程等特点,当类比工程极少时,直接影响区可参考下列范围研究确定:线型工程:山区上边坡5m,下边坡50m;桥隧上边坡5m,下边坡8m;管道两侧各5~10m。丘陵区上边坡5m,下边坡20m。平原区两侧各2m。点型工程:有坡面开挖的两侧各2m。塌陷区面积按有关兴业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应列表说明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具体数量和分布,表格样式可参考表12-2。表12-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统计表序号分布区域项目建设区(hm2)直接影响区(hm2)防治责任范围(hm2)界定依据1主体工程施工区2施工营造布置区3施工临时道路区4土料场5弃渣场合计12.3.3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一般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应按水土保持分区进行防治措施典型设计,并推算各类工程措施的工程量。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联的主要问题。12.4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时段划分、监测点布设、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及监测方法等内容。详尽的监测计划应由具备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12.4.1监测时段划分X省的灌区加固改造工程一般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有效施工天数较少,一般可将监测时段划分为施工前期监测、施工过程监测及竣工后监测。12.4.2监测点布设61 监测点应根据施工工艺、施工强度和方式等,布设于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12.4.3监测内容施工前期调查监测项目区降雨量、水土流失量、植被及土壤等自然状况;施工期监测水土流失量、地貌、地表植被影响程度及工程弃渣情况;工程竣工后监测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量及土壤等状况。12.4.4监测频率施工前期调查监测一次。施工过程降雨量、水土流失量每逢降中雨以上,在雨后监测一次,其余项目每月观测一次。竣工后第一个雨季结束后监测。12.4.5监测方法水土流失量可采用桩钉法、体积量测法监测;降雨量可利用自计量雨观测计观测;植被生长状况可采用小样方法进行监测;弃渣量可通过查询、询问和测量得到。12.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应以X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颁发的《X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X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颁发的《X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X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X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水利部(水总67号文)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为依据进行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应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工程措施费、独立费、预备费等5部分组成。独立费用应由水保方案勘测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水土流失监测费构成。人工工资、材料基础价格宜与主体设计报告投资估算章节一致。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粤府[1995]95号文的规定取费。12.6附表与附图12.6.1附表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应附下列表格:61 (1)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总表。(2)专项工程估算表。(3)其他临时工程估算表。(4)独立费用估算表。(5)预备费估算表。12.6.2附图本章可附以下图:(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2)水土流失现状图。(3)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4)各类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及典型设计图。(5)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横道图。(6)水土保持监测点布置图。61 13节能设计13.1设计依据(1)确定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2)概述工程所在地域的自然条件,包括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3)概述工程概况,包括工程规模、主要建筑物及设计标准。13.2工程节能设计13.2.1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说明灌区工程总体布置,概述水源工程、渠首工程、骨干渠系工程规模。(2)说明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种类及数量。13.2.2主要电气设备型式及布置(1)说明灌区需供电的建筑物数量及供电方式。(2)说明建筑物(主要为水闸、泵站)、控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电气设备型式、布置及耗能情况。13.2.3施工组织设计说明施工总布置、对外交通、建筑材料来源、施工总进度及施工用水、电、风等。13.2.4主要节能降耗措施(1)说明工程总布置及渠道、灌排建筑物的设计原则及所达到的节能效果。(2)说明配套办公、生活设施规模、耗能数量和能源利用率。(3)确定运行期主要节能降耗措施,主要包括照明设备、变压设备、控制设备、管理信息设备等的节能设计。(4)根据工程的施工条件,提出施工期施工布置、施工机械选择、施工技术与工艺选择、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建筑设计等的节能降耗原则、要求及措施。13.3工程能耗分析13.3.1施工期耗能总类、数量及能耗指标(1)61 针对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量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具体情况,确定项目施工期的能耗种类,一般以油、电为主。(2)确定施工机械设备能耗指标,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确定能耗总量。13.3.2运行期耗能总类、数量及能耗指分析运行期各建筑物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的能耗情况,确定水闸的运行期耗能控制指标。13.4节能耗果综合评价(1)对工程建设期、运行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节能效果综合评价。(2)明确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节能设计的要求。61 14工程投资估算14.1编制说明14.1.1工程概况简述本灌区所在河系(或水库)、地点、对外交通条件、距城区距离,灌区工程规模组成、工程效益、渠道及主要建筑物的长度及数量。主体建筑总工程量、主要材料总用量、施工总工期、资金筹措情况及投资比例等。14.1.2投资主要指标明确本工程投资估算编制水平年月,工程项目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分列建安工程费、设备费、独立费、预备费、专项费(列明各专项投资)。14.1.3编制原则和依据以X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发布的《X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省编规》)及其配套定额(投资按规定乘1.1的扩大系数)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按《省编规》规定的费率计算,现场经费、间接费取中小值。缺项定额采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水建管[1999]523号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14.1.4基础单价及计算依据14.1.4.1人工工资按照《省编规》规定,以工程所在地工资区标准计算。14.1.4.2材料预算价格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按工程所在地县级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编制造价信息材料价格加运输费(应扣除城区半径距离)作为预算价格,并按《省编规》限价进入工程单价计算。柴油根据X省物价局当期公布的批发价编列(以3500元/t限价进入工程单价计算)。次要材料:按照X省水利厅造价站公布当年地方水利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61 14.1.4.3电、风、水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县级心上电力主管部门公布电价及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方式、设备型号、数量分析计算。一般可按电价0.70~0.80元/Kw.h、水价0.50~0.55元/m3、风价0.12~0.15元/m3选取。14.1.5分部工程投资估算14.1.5.1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估算按设计工程量乖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工程量应根据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及《省编规》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永久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乖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或根据工程所在地区单位造价指标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编制。房屋建工程根据核定管理单位定编人数计算房屋面积扣除现已有房屋面积按所在地区单位造价指标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编制。供电设施工程是指为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永久输电线路和变配电设施,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电设施要求数量采用所在地区单位造价指标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编制。其他建筑工程包含内外部外测、永久照明线路、永久通信线路、水闸及生活区供水排水等公共设施、工程沿线或建筑物周围环境建设、水情自动测报土建工程及其他等,可性研究阶段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和规模以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1~2%计算。14.1.5.2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机电设备及安装与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安装工程费按设备数量乖以安装单价。设备原价:采用厂家咨询价格及参考近期相应工程设备价计算。运杂综合费用:按《省编规》规定的方法及费率进行计算。运杂费按4%计,采保费按0.7%计。14.1.5.3临时工程施工导流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乖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61 临时交通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乖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或根据工程所在地区单位造价指标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编制。临时房屋建筑工程面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据工程所在地区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确定。施工场外供电是从现有电网向施工现场供电,仅计算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输电线路和变配电设施(场内除外),投资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电设施要求数量采用所在地区单位造价指标及有关实际资料进行计算。其他临时工程按工程第一至第四部分建筑安装工作量(不含其他临时工程)的0.5~1%计算。14.1.5.4独立费用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开办费10~30万元、建设单位经常费和工程管理经常费分别按第一至第四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和1~2%(施工期2年以下或建安费大于3000万元的取小值)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按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生产准备仅计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工程设备费的0.4%勘测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进行计算。招标业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14.1.6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项目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10%计算。价差预备费:国家计投资[1999]1340号文规定价差预备费为零。14.1.7专项(题)部分投资(费用应包含独立费、预备费等)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按水库淹没补偿费有关规定计算。信息管理系统工程按相应专题设计报告的投资计列。水土保持工程费及环境保护工程费按相应专题设计报告的投资计列。14.2工程投资估算表总估算表建筑工程估算表设备及安装工程估算表61 临时工程估算表独立费用估算表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主要工程量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14.3工程投资估算附件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主要设备运杂费计算书混凝土、砂浆材料价格计算表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勘测设计费计算书设备询价报价及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编制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等资料。61 15经济评价15.1工程概况简述灌区灌溉范围、灌溉面积及灌区工程任务、规模、主要效益等。15.2评价依据、基本参数15.2.1评价依据与方法(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6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水利部1994年颁布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和国家税法、地方有关政策,并结合各工程的特点,进行经济评价。(2)鉴于灌区工程属社会公益性项目,财务收入(灌溉收入等)一般很少,项目着重从国民经济评价方面进行评价,从国家(社会)整体角度,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灌区工程财务收入无法满足灌区正常运行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不再进行财务评价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分析。(3)灌区改造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原则上采用有、无该项目的增量费用或增量效益进行。15.2.2基本参数(1)社会折现率,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规定,测定社会折现率为8%;对于受益期长的建设项目,如果远期效益较大,效益实现的风险较小,社会折现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6%。(2)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正常运行期取30~50年。(3)计算基准年,应定在建设期第一年。15.3国民经济评价15.3.1增量费用(1)说明灌区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分年度投资。(2)61 说明灌区改造项目增加的年运行费、流动资金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年运行费一般包括维护费、工资及福利费、材料燃料动力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流动资金可按年运行费的20~30%估算。15.3.2增量效益(1)说明灌区改造后增加的效益组成。(2)概述经济效益估算方法和主要参数,提出灌区改造后经济效益估算成果。15.3.3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及敏感性分析(1)提出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成果。(2)按至少两种不确定因素(投资增加10%、效益减少10%)进行敏感性分析,提出敏感性分析指标。15.3.4国民经济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及敏感性分析成果,提出灌区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结论。15.4财务分析15.4.1财务分析方法说明采用的财务分析方法。鉴于灌区工程一般存在财务收入低、政策性亏损的财务状况,财务分析可按灌区的管理机构及运行特点,计算灌区整体总成本费用、年运行费、财务收入,进行灌区整体财务分析,提出财务分析结论、建议。15.4.1总成本费用说明总成本费用中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方法及成果。总成本费用包括年运行费、折旧费、摊消费用、利息支出。15.4.2财务收入提出财务收入计算依据、成果。15.4.2财务分析提出财务分析结论。财务收入不能满足工程正常运行,实现良性循环的,应提出建议。有必要的,应进行成本水价分析测算、水价承受能力分析。15.5综合评价61 提出灌区改造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及建议。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