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4.00 KB
  • 2022-04-22 11:45:13 发布

自治区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批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

  • 4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目录一、畜牧业发展现状(一)草原利用现状根据八十年代新疆草原资源调查,新疆天然草原可利用面积72000万亩,其中生产建设兵团3000万亩,地方69000万亩。按全国草地分类系统新疆草地分为11个类,25个亚类,131个组和687个草地型。新疆天然草原最基本的利用方式是四季转场游牧,按照不同季节轮换利用,形成以春秋牧场、夏牧场、冬牧场为主的季节放牧场。20世纪80年代的调查资料表明,新疆各季节草场理论载畜量分别为夏牧场(含部分夏秋和全年牧场)4018.28万羊单位,春秋牧场(含部分冬春秋、冬春、夏秋和全年牧场)2064.74万羊单位,冬牧场(含部分冬春秋、冬春和全年牧场)2501.82万羊单位。长期以来,由于在牧区生产利用中存在超载过牧、樵采、挖药、开矿、开垦等行为使草地屡遭破坏,草地生产力退化,草场载畜量下降。目前新疆各季节草场理论载畜量和实际载畜量分别为夏牧场理论载畜量3390.43万羊单位,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为4270.89万羊单位,草场超载牲畜880.46万羊单位,超载率25.97%;春秋牧场理论载畜量为1742.13万羊单位,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为2718.87万羊单位,草场超载牲畜976.75万羊单位,超载率56.07%;冬牧场理论载畜量为2110.91万羊单位,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为1768.4万羊单位,40 还有约30%的牲畜在牧民定居点舍饲。新疆草地类型面积、载畜量基本情况类型名称可利用面积(万亩)鲜草产量(公斤/亩)载畜量(万羊单位/年)羊单位占有草地净面积(亩/羊单位·年)1.温性草甸草原类15612481154.2910.052.温性草原类63571085271.9723.43.温性荒漠草原类8351665212.1839.34.高寒草原类5550511157.8635.255.温性草原化荒漠类5127571101.5550.556.温性荒漠类23134596433.9453.47.高寒荒漠类115717012.7590.758.低平地草甸类86772294672.5312.99.山地草甸类38193928638.92610.高寒草甸类49141943395.6712.4511.沼泽类351443038.849合计690003090.49(引自《新疆草地资源及其利用》,1993年)新疆八十年代与当前各季节草场载畜量情况对比表季节草场名称面积(万亩)八十年代现状理论载畜量(万羊单位)理论载畜量(万羊单位)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万羊单位)草场超载牲畜量(万羊单位)草场超载率(%)夏牧场156104018.283390.434270.89880.4625.97春秋牧场256732064.741742.132718.87976.7556.07冬牧场277172501.822110.911768.40-343-16.23合计69000(注:上表中夏牧场含部分夏秋和全年牧场;春秋牧场含部分冬春秋、冬春、夏秋和全年牧场;冬牧场含部分冬春秋、冬春和全年牧场)(二)草场承包现状新疆目前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65204.35万亩【不包含兵团(可利用草原面积)】占全区可利用面积的94%40 ,其中承包到户39124.17万亩,占承包面积的60%,承包到联户23224.93万亩,占承包面积的35.62%,集体承包形式2855.25万亩,占承包面积的4.38%。未承包草原3795.65万亩,占可利用面积的6%。未承包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州县市存在跨区放牧和草场纠纷。全疆草场承包情况统计汇总表单位:万亩项目县名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合计承包到户联户承包集体承包总计65204.3539124.1723224.932855.25伊犁州直4670.24343.20318.458.55塔城地区7772.106722.251049.85克拉玛依市391.05312.9078.15阿勒泰地区10672.603345.457327.15博州2050.69930.451120.24昌吉州6333.404640.60978.80714乌鲁木齐市1077.401077.400.00吐鲁番地区926.40906.1520.25哈密地区4640.321279.503360.82巴州11083.457222.652775.101085.7阿克苏地区4558.054529.4028.65喀什地区3568.801234.071287.731047克州4444.950.004444.95和田地区3014.952580.15434.80下一步草场承包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草原承包责任制。1、对已承包到户的,重新核实,进一步补充规范承包合同内容,明确草场主要拐点坐标、草畜平衡放牧牲畜数量,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等,发生分户以及流转租赁的草原以承包确权户为准。240 、对实行联户承包经营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尽可能做到分户承包;继续联户经营的,要明确联户成员的权益和责任。3、对于集体承包草原的,可按平均分配或按牲畜占有量确权到户,也可继续实行集体承包,集体成员共同遵守禁牧和草畜平衡规定,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使用规定与义务,所有成员共同享受补助与奖励。4、对于跨区放牧的草场,由取得跨区草原使用权的单位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将草原发包给本单位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国营牧场的国有草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集体使用,共同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使用规定与义务,所有成员共同享受补助与奖励。5、对于还没有承包的草场,10月底前完成承包确权。(三)草原保护建设现状退牧还草工程建设:2003-2010年新疆计划退牧总面积15925万亩,其中禁牧5725万亩,休牧9540万亩,划区轮牧660万亩,草原补播改良3155万亩。截止目前,累计完成退牧13145万亩,其中禁牧4390万亩,休牧8095万亩,划区轮牧660万亩,完成补播改良1053万亩,新建及改造人工草料地37万亩。人工草料地建设:根据新疆自治区畜牧厅调查统计,新疆现有人工草地面积2950万亩,其中人工饲草料地578万亩,补播改良割草地2328万亩,飞播牧草44万亩。40 (四)畜牧业生产现状2010年年末全疆牲畜存栏4773万头(只),其中:牛存栏490万头;羊存栏3750万只。全疆出栏各类牲畜4287万头(只);全年肉类总产量207万吨,奶类产量260万吨,禽蛋产量37万吨。(以上为行业数据)2001-2010年新疆畜牧业主要生产指标情况表(行业数据)年度牲畜存栏(万头只)其中:牲畜出栏(万头只)肉类总产量(万吨)牛奶总产量(万吨)禽蛋总产量(万吨)牛存栏绵羊存栏山羊存栏猪存栏2001年4603.78386.43163.74601.14208.233038.979781.0820.372005年5333.6504.163695.75659.75238.384259.46141.36152.2224.99“十五”期间增长%15.8530.4816.89.7514.540.1645.7387.7422.682006年5339.71502.863705.24654.26243.884063.58158.21179.8125.82007年5023.37486.983475.34608.1237.94717.00160.58196.2328.372008年4767490.73281.7548.1265.4421517521531.22009年4817490.193278.8546.8319.44169189.3227.332.62010年47734903240510330428720726037“十一五”期间增长%-10.61-2.56-13-22.035.35.5030.8444.6043.41地区地方国有农林牧渔场合计牧业户牧业人口牧业户牧业人口牧业户牧业人口总计2868631207830421231739003289861381730乌鲁木齐市81632700210183739918130741克拉玛依市54137120378174515吐鲁番地区323614252229938346515190哈密地区1314049390284292181598258608昌吉州26627108537775254327402111080伊犁州直4271321370272963301750009246719塔城地区1518260877105564324625738104123阿勒泰地区2331910719895513938832870146586博州590622546235211419825833965巴州1004540873203780331208248906阿克苏地区24578892542702106842728099938克州240571179901306525725363123247喀什地区60563254587864434661427258933和田地区29280101485475169429755103179新疆牧民户数和牧民人口统计表(单位:户,人)注:上表数据出自2010年新疆统计年鉴,为2009年数据40 (五)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现状1、草原监理站(所):目前全疆有省级草原监理站1个,地州级草原监理站11个、县(市)级单独的草原监理站(所)54个,有3个地州、34个县(市)草原监理站和草原站合署办公,目前全疆草原监理机构现有职工人数1211人。2、草原工作站:目前全疆有省级草原工作站1个,地州级草原工作站14个,县(市)级草原工作站85个,全疆草原工作站在编人数1374人,实有人数1408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437人,大专学历485人,中专及以下学历486人。草原监理站(所)情况草原工作站情况统计内容合计省级地级县级一、省地县三级草原站机构总数100机构总数10311488二、编制人数1374单独设置机构数量6611154三、实际在编人数1374合署办公机构数量37334四、实有人数1408现有职工人数121135203973五、编制内人员主要从事技术推广人数763年龄结构30岁以下数量199228169六、编制内人员每年主要从事技术推广天数40天/人31-40岁数量6342098515七、编制内人员三年内参加过培训人数28141-50岁数量3221067245其中:三年内累计培训时间30天以上人数6751岁以上数量5631044八、县(市)级草原站编制内人员学历情况大学及以上学历437专业结构草原专业数量477872397大专学历485法律专业数量79122641中专学历212其它专业数量65515105535中专以下学历274学历结构中专以下数量14119131九、县(市)级草原站编制内人员职称情况高级职称人数81中专数量189318168中级职称人数315大专数量539895436初级职称人数467本科数量3412281238硕士以上数量1140 二、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落实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正确引导牧民对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大力实施“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增加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增强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增加牧民收入,实现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进步。(二)实施原则1、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协调发展原则。突出草原生态安全的战略地位,树立草原生态与牧民生产、牧民生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理念。以实施草原承包为基础,以推行草畜平衡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保护草原生态安全、保障畜产品供给和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2、牧民自愿,直接受益原则。40 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让牧民群众清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权利责任,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让广大牧民群众能够直接受益,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牧民满意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3、权责到地州,分级落实原则。国家将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实施“四到省”机制。自治区也将中央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地州,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地州”,由各地(州、市)组织实施。各地(州、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规章制度,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4、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原则。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宜禁则禁,宜减则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要将生存环境恶劣、草原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风沙源区、重要水源涵养地的集中连片、相对独立自然地理单元列为草原禁牧区,实行一区一案,严格管护。草畜平衡采取整体推进,分年达标的做法,逐年减畜,三年完成牲畜转移安置,达到草畜平衡。国营农牧场的草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所辖地的实施方案统一实施。5、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原则。40 要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与牧民定居工作、牧区水利建设、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牧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实施牧区劳动力转移、建立畜牧业防灾减灾机制、完善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有机结合,整合各项涉牧资金和援疆项目,推动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6、能够实施、便于监管,谁使用谁受益原则。对于草原权属争议的区域暂不纳入禁牧范围;跨区放牧利用草原暂不纳入禁牧范围;本辖区外直属牧场的草原,如所在辖区统一实施禁牧,可统筹纳入禁牧区,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由草原使用者享受。7、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与操作方法,建立牧民代表参与的机制,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公平、公开、透明有效落实。8、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任务与目标(一)任务1、禁牧面积:2011年全疆实现禁牧15150万亩,包括三部分:一是退化较为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二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三是2007年-2010年的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2、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分年达标的原则,分3年完成牲畜转移安置计划,实现53850万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40 3、牧草良种补贴:牧草良种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2011年对2009年底建成并统计上报的578万亩人工草地进行牧草良种补贴。4、牲畜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等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办法参照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执行。5、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新疆统计年鉴》(2009年)牧户数量27.5064万户为准,对牧民使用柴油、饲料等生产资料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并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的牧户。(二)目标2011年,实施草原禁牧1.515亿亩,其中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11810万亩,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150万亩,2007年-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3190万亩;草畜平衡5.385亿亩,其中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休牧区4030万亩,退牧还草休牧区以外的草畜平衡区49820万亩;同时,根据国家核定我区的牧民户数、人工种草面积及牦牛和山羊良种数量,并根据各地州的实际情况,实施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及牲畜良种补贴。40 四、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一)责任主体1、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中央负责,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对各地州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目标。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完善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把草原管护设施和管护工作列入政府职责,实施草原围栏、管护站等设施建设,制定并发布禁牧令,成立专门管护队伍,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管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加强草原监理、监测体系建设,将监理、监测人员和管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自治区财政、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40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会同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助奖励资金,监督检查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畜牧部门主要职责: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编制实施方案,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核定补助奖励面积,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和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效益等。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共同考核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政策实施绩效。发改、国资、审计等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做好其它相关工作。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共同考核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政策实施绩效。发改、国资、审计等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做好其它相关工作。(二)工作流程1、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实施方案实行逐级编制和审批,自治区畜牧厅、财政厅负责编制全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州、市)畜牧和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自治区关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意见》,结合自治区编制的《新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8月上旬之前,编制本辖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畜牧厅、财政厅备案。40 2、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各项任务。以县(市)为单位,将草原禁牧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禁牧牧户名单及每户禁牧面积,逐户签订禁牧责任书;明确草畜平衡的牧户名单、每户草畜平衡面积及减畜数量,按照三年减畜目标,制定每年减畜任务,落实安置措施,逐户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根据核定的数量,明确发放生产资料补贴及享受人工种草和牲畜良种补贴的牧户名单;所有名单登记造册,作为发放补助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3、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开展不定期抽查,自治区每年抽查面不低于10%,地(州、市)抽查面不低于20%,县(市)抽查面不低于50%,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4、发放补助奖励资金。中央财政将补奖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后,自治区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州、市)任务量分期分批下拨资金,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休牧2011年饲料粮补助资金按原办法新标准下拨;牧草良种补贴按照自治区编制的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下拨;水源涵养区草原禁牧先行试点,对条件成熟、做法可行、牧民积极性高的水源涵养区,自治区优先安排下拨资金,各地州要严格按“一区一案”编制实施方案,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自治区对审核通过的方案下拨资金;其他资金根据各地(州、市)任务完成情况,结合自治区抽查结果,将资金下达到各地(州、市),各地(州、市)财政联合畜牧部门根据本辖区各县(市)的任务将资金下达到各县(市)。10月底之前,各县(市)财政要根据登记造册情况和与牧户签订的禁牧、草畜平衡责任书,将补助奖励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经村级公示7-10天无异议后,向牧户发放补助奖励资金。40 五、工作方案(一)禁牧方案1、禁牧原则按国家禁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禁牧区划定原则为:(1)自然地理位置要相对独立、集中连片、能够实施、便于监管;(2)生存环境恶劣、草原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地和风沙源地;(3)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2、禁牧区域布局和面积全疆划定禁牧总面积15150万亩,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温性荒漠类草地(主要是沙质温性荒漠亚类、砾石质温性荒漠亚类)、高寒荒漠类草地、高寒草原类草地为主划定的禁牧区域,共11810万亩。包括9个区域:(1)阿勒泰西北部平原温性荒漠类草原。涉及阿勒泰地区的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阿勒泰市。为阿勒泰地区重要的冬季牧场,植被覆盖度低、产草量低,载畜量在100亩/只羊单位以下,草地质量较差,局部草原退化严重,部分沙地已出现活化现象,从防风固沙角度应该永久退出放牧利用。(2)准噶尔中部、南部平原沙质、砾石质荒漠类草原禁牧区。40 涉及阿勒泰地区的青河县、福海县、富蕴县,塔城地区的和布克赛尔县、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昌吉州的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博州的精河县、博乐市,以及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该区域主要为温带干旱荒漠,以中亚荒漠植物和亚洲中部荒漠植物为主,植被覆盖度40~50%,主要为冬季牧场,载畜量70亩左右/只羊单位。由于准噶尔南部、天山北坡为新疆重要的经济带,人类活动剧烈,草地退化严重,是禁牧的重点区域,很多地方已经退出放牧利用。(3)天山南坡中西段高寒类草地、温性荒漠类和低地草甸类草原禁牧区。涉及阿克苏地区的柯坪县、乌什县、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阿瓦提县、沙雅县,克州的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合奇县,巴州的库尔勒市、和静县、和硕县、轮台县、博湖县、焉耆县、尉犁县。除和静县开都河流域的尤尔都斯盆地降水丰富外,其余地段大多降水稀少,蒸发量巨大,草地带状分布不明显,均发育在中山带以上,多为7、8级草地,放牧利用价值不高,但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尤其是和静县开都河流域的尤尔都斯盆地降水丰富,是新疆重要的空中水塔,以高寒草原、高寒草甸为主,草地发育良好,草地等级较高,是此区域中重要的夏季放牧场。但该区域放牧压力巨大,超载严重,草地生产力水平严重下降,毒害草滋生。作为南疆重要的水源区,该区域具有重要生态意义,局部地区应放弃放牧利用,改作生态用地。(4)帕米尔高原高寒类草地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40 涉及克州的阿克陶县,喀什地区的塔什库尔干县,该区域草地主要以高寒荒漠、高寒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为主,寒生牧草占据优势;在利用方式上以夏秋场和冬春场为主。该区域草地“等高级低”,生产能力低下,生态环境恶劣,很多地方不适于人类居住,并且分布有许多冰川和永久积雪,是南疆许多河流的主要产流区,宜改作生态用地,退出放牧利用。(5)东天山北坡温性草原类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涉及哈密地区的巴里坤县和伊吾县,该区域草地垂直带谱完整,山区草地质量良好,但产量较低,多为7、8级草地,表现为“等高级低”;平原区植物高大,但比较稀疏,质量也较差,表现为“等级均低”。该禁牧区虽然草地面积大,总体资源丰富,但缺水草场面积大,季节牧场不平衡,草畜矛盾突出,夏场和春秋牧场均超载严重,部分退化严重草地需退出放牧利用。(6)东天山南坡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涉及哈密地区的哈密市。海拔2800米以下区域草地植被稀疏且单一,适口性差,“等级均低”,主要为冷季放牧利用,并且缺水草场面积大;2800米以上山区草地优良,但产量低,主要为暖季放牧利用;该区域草地质量差,且退化严重,草原畜牧业发展空间有限,部分退化严重草地需退出放牧利用,改作生态用地。(7)吐鲁番盆地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涉及吐鲁番地区的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40 ,包括辖区内所有草原。吐鲁番盆地生境条件严酷,草地植物种类单一,虽然植物多为中等良等牧草,但覆盖度小,产草量低,生产力低下。该区域绿洲农业发达,农区畜牧业发展很快,发展育肥业条件得天独厚;草原畜牧业受资源条件限制几乎没有发展空间,宜改作生态用地,退出放牧利用。(8)昆仑山北坡高寒草原类草地与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涉及喀什地区莎车县、叶城县以及和田地区的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本地区山区荒漠化强烈,荒漠类组草地占山区的主体,中山带以上有草原类组草地发育,局部有高寒草甸分布;在利用方式上以夏秋场和冬春场为主。冬春场由于超载过牧,退化严重;另有部分全年牧场,分布于河流两岸,多为农牧兼用,利用强度大,退化严重,需退出放牧利用。(9)阿尔金山高寒类草原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涉及巴州的且末县和若羌县,该区域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与青藏高原相连;整个区域气候极端干燥,降雨稀少,植被稀疏呈典型荒漠景观,3400米海拔以下多为稀疏植被区,3400-3700米为荒漠类草地,是阿尔金山野生动物保护区,宜退出放牧利用;3700米海拔以上呈斑块状分布有荒漠草原、高寒草原、高寒草甸,但由于海拔高,生态、生活环境极端恶劣,不适于人类生存,已退出放牧利用。第二部分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共150万亩。40 包括昌吉州的天池保护区15万亩;哈密地区的白石头草原10万亩;伊犁州的那拉提草原和昭苏草原65万亩;塔城地区的塔斯提草原10万亩;阿勒泰地区的喀纳斯草原20万亩;博州的赛里木湖草原15万亩;巴州的巴音布鲁克草原15万亩。该类草原多为高山草甸,牧草产量高,质量好,是新疆主要的夏牧场,也是重要的水源地和风景区。但由于长期超载过牧,造成草场退化加重,个别区域毒害草滋生,水土保持能力降低,成为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区,需要通过禁牧,快速恢复草原生态功能。第三部分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共3190万亩。以上三部分区域实施禁牧后,区域内的牲畜转移安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向定居点和农区转移,实行舍饲圈养,农牧结合,实行冷季舍饲、暖季放牧;二是育肥出售;三是小畜换大畜,土种换良种;四是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小区,种植优质饲草料,把分流转移的一部分牲畜安置到小区饲养。五是禁止农区牲畜上山放牧。具体禁牧管护措施、牲畜转移安置途径、生产力监测方案由各地(州、市)按上报自治区的数据,确定具体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各地州上报的禁牧面积、涉及牧户、转移牲畜数量、建管护站及布控监测点数量详见下表。40 各地州禁牧区域面积及基本情况表地州市禁牧面积严重退化区和风沙源区重要水源地和保护区退牧还草工程区现放牧牲畜数量落实草场承包面积涉及牧户数建管护站数量配备人员管护面积布控监测点转移安置数量乌鲁木齐市770545 22558.46770829540777702858.46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998998  29.52997.8615222360997.863027.12哈密地区10256701034541.99102588412513010253741.99昌吉州203015751544036.5720301526632154203019836.57伊犁州直4402706510511644091014714144095116塔城地区1618117810430148.85161810530351051618217148.85阿勒泰地区2045124020785286.492045101325427010110274.56博州82042015385125.6382035862882820173127.88巴州157812531531042.81566458431154157812731.85阿克苏地区820775 4543.05820346822808201843.05克州14401380 6078.5914401377144132144014178.59喀什地区630590 4020.57630775630906304225.35和田地区936916 2046.35916717829989168046.35合计151501181015031901074.8715117.86104030440157313094.8612961056.62单位:万亩,万羊单位,户,座,人,个备注:以上数据由各地(州、市)上报,自治区原则同意。40 各自然地理区域禁牧基本情况表自然地理区域名称涉及地州涉及县、市四至经纬准噶尔中部、南部平原沙质、砾石质荒漠类草原禁牧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福海县、富蕴县北纬43°15′—47°30′东经81°40′—91°20′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昌吉州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博州温泉县、精河县、博乐市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西北部平原沙质荒漠类及山地草甸类草原禁牧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阿勒泰市北纬48°15′—48°25′东经86°35′—88°20′天山南坡西段高寒类草地,温性荒漠类和低地草甸类草原禁牧区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乌什县、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阿瓦提县、沙雅县北纬39°30′—43°30′东经74°00′—87°40′克州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合奇县巴州库尔勒市、和静县、和硕县、轮台县、博湖县、焉耆县、尉犁县帕米尔高原高寒草原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克州阿克陶县北纬37°00′—39°20′东经73°50′—76°10′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东天山北坡温性草原类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伊吾县北纬43°10′—45°05′东经91°30′—96°00′东天山南坡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北纬42°10′—43°20′东经91°30′—96°15′吐鲁番盆地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北纬41°30′—43°35′东经87°30′—91°10′阿尔金山高寒草原类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巴州且末县、若羌县北纬35°55′—38°40′东经83°55′—91°20′昆仑山北坡高寒草原类草地与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叶城县北纬35°50′—37°50′,东经76°30′—84°20′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伊犁州直那拉提、昭苏等哈密地区白石头草原阿勒泰地区喀纳斯塔城地区塔斯提巴州巴音布鲁克博州赛里木湖昌吉州天池40 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面积统计表单位:万亩县、市合计2007年禁牧2008年禁牧2009年禁牧2010年禁牧总计31907007007401050博州385904085170伊犁州105105塔城地区43010070120140阿勒泰地区785130150170335昌吉州44090100110140巴州3101003080100哈密地区3451202012085乌鲁木齐22570205580阿克苏地区4545克州6060喀什地区4040和田地区20203、禁牧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发放原则:按照谁使用谁受益的总体原则,草原承包面积以户为单位予以核定登记,分户以及发生流转租赁的草原以承包确权户为准;联户和集体草场由各县(市)负责按平均分配或按牲畜占有量等进行确权到户,可以继续实行联合经营,共同落实禁牧或草畜平衡。发放依据:以草原承包证书的持有人为对象,以承包人签订禁牧责任书中的禁牧面积作为核发补助的依据。发放标准:一是对以温性荒漠类草地(主要是沙质温性荒漠亚类、砾石质温性荒漠亚类)、高寒荒漠类草地、高寒草原类草地为主划定的11810万亩禁牧区域和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3190万亩40 禁牧区,全部实行统一禁牧补助标准,按5.5元/亩发放,共15000万亩,需发放补助82500万元;二是对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按50元/亩发放,共150万亩,需发放补助7500万元。上封顶、下保底制定:由各地州根据禁牧面积、涉及牧户数量、禁牧补贴资金数额、农牧民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保持资金动态平衡,以资金总额不超发、剩余数额不过多为前提,自行制定上封顶、下保底的标准,并报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及定居兴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4、禁牧区域管护方案(1)禁牧区域管护设施建设自治区将草原禁牧工作目标任务切块分解下达到地(州),再经地(州)逐级分解到县(市)。各县(市)将禁牧草原逐块、逐户落实,绘制县级1:10万的禁牧草原分布图,四至经纬上图,收集、整理、录入禁牧牧户的信息资料,建立禁牧草原信息管理系统;地州级绘制1:25万的禁牧草原分布图,四至经纬上图,收集、整理、录入禁牧牧户的信息资料,建立禁牧草原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绘制1:100万的禁牧草原分布图。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少布点、管护面大、运行成本低、效果好的原则,设立禁牧草场管护站,配备管护人员。管护人员一部分利用原放牧区域牧民转变身份,由当地政府按月给予发放工资,另一部分从现有的村级防疫员40 中选用,由当地政府按月给予工资补助。禁牧草场及管护站由县级草原监理所负责管理。经统计,全区共需建立禁牧管护站440座,配备人员1573人,布控监测点1296个(以上数据由各地州上报,自治区已原则同意),各地州要严格按照上报自治区的数据,督促各县(市)落实建设管护设施,配备管护人员,制定管护方案。(2)禁牧区域管护措施①自治区负责制定全区禁牧评价和监督检查办法,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州落实禁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是本辖区内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牧工作。草原技术支撑单位和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禁牧区域草原禁牧效果的监测评价和监督检查。②各县(市)人民政府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禁牧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变禁牧区域位置和管护标志,不得阻挠干预管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③各级草原监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禁牧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草原监理所禁牧牧民签订《禁牧责任书》,各地(州)县(市)级草原监理所施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实行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警告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禁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管护人员责任。④40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远程教育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禁牧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典型事例,各禁牧区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宣传牌,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禁牧政策能够深入人心。⑤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将禁牧政策纳入村规民约中,使禁牧工作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为。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和农牧民对违反禁牧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报告。⑥对没有实行禁牧且经多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要按相关规定对行政负责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情况通报全疆。(二)草畜平衡方案各地州按自治区公布的不同草原类型载畜量标准,核定本行政区域区不同草原类型的载畜量,并予公布。各县(市)据此确定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牲畜放牧量,并进行公示,与牧户签订草畜平衡合同书,制定季节草场调整使用及退牧减牧牲畜安置方案,编制1:10万的草畜平衡区域分布图,建立牧区草畜平衡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州编制1:25万的草畜平衡区域分布图,建立牧区草畜平衡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编制1:100万的草畜平衡区域分布图,建立牧区草畜平衡信息管理系统。1、各地州草畜平衡区域面积根据农业部《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不同草地类型载畜量核定标准》,经摸底调查和对各地州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测算:全区共需落实草畜平衡面积53850万亩。按40 每亩奖励1.5元计算,共需发放奖励资金80775万元。管护人员由各县乡草原监理站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兼任,工资补助由地方政府解决。经统计,草畜平衡区涉及牧户27.65万户,需核减牲畜870万羊单位,需配备草畜平衡管护员3187人,布控监测点3278个(以上数据由各地州上报,自治区已原则同意),各地州要严格按照上报自治区的数据,完成监测任务、配备管护人员,制定管护方案。各地州上报的草畜平衡面积、涉及牧户、核减牲畜数量、需管护人员及监测点数量详见下表。40 序号地、州、市草畜平衡区域面积理论载畜量现放牧牲畜数量需核减牲畜数量落实草场承包面积涉及牧户需管护人员布控监测点规模化养殖小区计划新增供应量规模化养殖企业计划新增供应量实施草畜平衡后牲畜增减数量1乌鲁木齐市86242.2855.3413.06862788086282克拉玛依市5172411.562017460423吐鲁番地区14421.1813.470.95144.096029904哈密地区371290.44108.3117.674075.3200581391269.615昌吉州4688378.36408.6643.824303.42078221080773.2449.9249.346伊犁州直4189841.21028.70187.54189.0041272465537185.7438.7637.007塔城地区6545302.04439.07137.0317848654525240916.4424.67–15.18阿勒泰地区85601080.021302.01221.998560227382652052635-159博州111998.32171.3373.01421912316542.616.1473.0110巴州10058348.24246.868.737377.481077119032826.12511阿克苏地区4093241.68162.830.823255.91141551567527.52.7730.8212克州310395.4147.351.931032438848820881.92113喀什地区3615107.96191.6683.71891.938040164619358.80.7383.714和田地区2645140.19176.85264522534981462020-36.66 合计53850381144648705887527651931873278568193208.11各地州草畜平衡区域面积及基本情况表单位:万亩,万羊单位,户,座,人,个备注:以上数据由各地(州、市)上报,自治区已原则同意。40 2、草畜平衡区域监管措施(1)由畜牧厅统一印制《草畜平衡责任书》,下发各地县,由各县(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与牧户签订。责任书主要包含地理位置、面积、利用时间、核定载畜量、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草原监理部门共同指导监督牧民落实草畜平衡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评比,并将其列入党政班子考核指标。(3)县(市)草原监理所在重要转场路口设立管护站,对转场的牲畜进行清点,对超出承包草场理论载畜量的牲畜坚决禁止上山。转场结束后,由县草原监理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草畜平衡区放牧的牲畜头数进行清点,对草原超载过牧的,按《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的有关草原超载规定,由县级草原监理机构对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给予处罚。(4)对每家牧户核定的放牧头数进行公示,发动群众相互监督,对于举报查实的群众,可予以一定物质奖励。(5)对草畜平衡监管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牧草良种补贴方案由各地县市草原工作站牵头开展人工草地保留面积核查和登记工作,逐块落实,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予以登记,逐级上报确认。补贴良种:苜蓿、红豆草等40 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补贴对象:种植人工牧草的单位、集体和农牧民。补贴标准:每年每亩10元。补贴面积:578万亩补贴方式:参照《自治区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采用直补到户和项目管理两种方式进行补贴。各地州要参照自治区编制的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编制各地州的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及定居兴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四)牲畜良种补贴方案参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按照自治区采用目前国家实施的绵羊良种补贴方式、方法和资金兑现程序,对牧区游牧牲畜改良用种公畜给予补贴,加快淘汰游牧畜群中的劣质种公畜,提高优质种公畜比例及其群体生产水平,加快游牧畜群周转速度,增加游牧牲畜养殖效益。40 自治区牧草良种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序号地(州、市)总面积(万亩)牧草种类种植形式牧草良种补贴苜蓿(万亩)红豆草(万亩)其他牧草(不含青贮)(万亩)牧户种植面积(万亩)补贴资金合计(万元)直补到户项目管理牧户种植(万亩)补贴标准(元/亩.年)补贴资金(万元)面积(万亩)补补贴资金(万元)1伊犁州直116781226.0087 8710870.00  2塔城地区64200.143.9064 6410640.00  3阿勒泰地区3636 0.0036 3610360.00  4吐鲁番地区5  5.004.37 4.371043.70  5哈密地区15100.14.9010 1010100.00  6博州1280.043.965.89 5.891058.90  7昌吉州416827.0041 4110410.00  8乌鲁木齐市14 212.0012.5 12.510125.00  9克拉玛依市   0.00   100.00  10巴州313 28.0030 3010300.00  11克州2841.522.5028 2810280.00  12阿克苏地区7936 43.0023.7 23.710237.00  13喀什地区83560.0726.9383 8310830.00  14和田地区5430 24.0043.5 43.510435.00   合计57828723.81267.19468.965780468.96 4689.60109.041090.4040 (五)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方案补贴对象主要是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并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的牧户。牧户认定标准:牧区牧业乡镇、农业乡镇中的牧业村居民住户和农区牧业乡的居民住户。每户发放生产资料综合补贴500元,各地州牧户数量以《新疆统计年鉴》(2009年)27.5064万户为准,由畜牧部门核定牧民户数,登记造册并报财政部门,由各地州以“一卡通”或现金方式发放。(六)草地生产力监测方案依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对草原动态监测的精度要求,为及时监测草地动态变化情况,准确预测预报县级、乡(村)级,甚至户级不同季节、不同年份的载畜量,提高草畜平衡测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由各地州根据本辖区草地类型及利用情况,布控监测区域和监测点数量,制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草地生产力监测工作。自治区草原总站负责技术指导,统计汇总每年的监测数据,并测算提供每年各县市不同草场理论载畜量。自治区原则同意各地州上报的监测点数量共4574个,其中禁牧区监测点1296个,草畜平衡区3278个。40 各地州监测样地布局地区天然草地面积(万公顷)需布控监测点数(个)备注乌鲁木齐市61.9856天山北坡--准噶尔盆地南部昌吉州557.651005天山北坡博格达山以及准噶尔盆地南部地区博州166.89338天山北坡西段阿拉套山伊犁州341.95632天山北坡中、西段伊犁盆地阿勒泰地区984.24315阿尔泰山南坡和东部及准噶尔盆地北缘塔城地区703.33626准噶尔西部山地克拉玛依48.1842准噶尔西部山地哈密地区398.21163北天山南麓与东天山东南部。吐鲁番地区73.5639天山南坡东部巴州1101.81455天山南坡、塔里木盆地东缘及阿尔金山阿克苏地区353.9193天山南坡、塔里木盆地北缘克州330.28349天山南坡西部山地以及前山地带喀什地区341.12235西昆仑山及帕米尔高原和田地区262.72226昆仑山中段及塔里木盆地南缘合计5725.884574(七)工作经费预算经初步测算我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需一次性工作经费26560万元,需常年工作经费4645万元,合计31205万元(详见下表)。40 序号项目金额用途中央自治区地县备注一一次性建设经费2656033509390138201前期工作经费4800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其中:(1)会议经费100万元;(2)宣传工作经费180万元;(3)办公设备费20万元;(4)培训费100万元;(5)电子地图及相关软件购置费200万元;(6)草原承包证印刷费200万元;(7)各地(州)县(市)前期工作补助经费1140万元194028602011年落实2草地资源调查经费3350草原资源调查工作经费33502011年落实3草原监理监测体系建设经费9490全区6个地州草原站、监理站,35个县(市)级草原监理所、85个县(市)草原站配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测量仪器等745020402011-2013年逐年落实4管护站建设经费8920用于全区446个禁牧区管户站建设,每个管护站建设经费20万。89202011-2013年逐年落实二常年工作经费46452605100010401禁牧区管护人员经费2040用于1700名管护人员工资,每人12000元/年10001040常年工作经费2草地动态监测工作经费2605用于全区4231监测点每年工作经费2605常年工作经费合计312055955103901486040 五、实施进度(一)2011年工作计划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201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草原承包基础数据调查摸底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2成立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及定居兴牧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          3制定草畜平衡载畜量标准,并予公布;自治区畜牧厅           4划定草原禁牧区域和面积;编制全区落实补奖机制实施方案,报农业部;畜牧厅、财政厅         5落实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人员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6协调购买各地(州、市)1/25万电子地图和全区1/100万电子地图;自治区草原总站          7争取自治区财政落实补奖机制启动和前期工作经费自治区畜牧厅          8开展全区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自治区草原总站         9开始印制全区草原承包证书。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10召开项目启动大会,与各地(州、市)签订责任书;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1落实各地州草畜平衡区域划定和载畜量核定的检查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12逐级签订责任书;各地州县领导小组           13开始换发全疆草场使用证;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14启动全区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5牵头组织起草各项管理办法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6牵头组织调研、监督检查禁牧区域落实情况;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7组织评议各地州年度实施成效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8组织召开年度总结经验交流会;自治区畜牧厅          40 时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内容完成政策落实前期工作,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划定禁牧、草畜平衡区域和面积,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各项管理措施和办法,完成培训、换发放书、禁牧区域全面落实禁牧制度,启用计算机联网工作。草畜平衡区域完成20%的减畜任务。规范完善各项管护制度,加紧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监管工作,推进完成草畜平衡区域40%的减畜计划;召开年度总结经验交流会。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监管工作,草畜平衡区域全部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召开年度总结经验交流会。完成40%的减畜任务。加强阶段性、季节性督促、检查,切实保证禁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开展成效评价及工作验收。(二)五年实施计划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自治区成立了以钱智副主席为组长,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王世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绍宁、自治区畜牧厅党组书记张志恒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32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畜牧厅,办公室主任由张志恒同志担任。各地(州、市)、县(市)及牧业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自治区、地(州)、县(市)、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2011年起,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落实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领导。40 (二)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阿肯弹唱、印发宣传单、宣传册,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布设宣传展板、车载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培养和塑造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牧民从思想上认识、态度上接受、行动上配合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开展,变被实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为主动自觉行为。还要培养牧民正确的消费观、积极引导牧民将每年得到的补助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住房、棚圈、购置农牧机械、购置草料及生产支出等方面,防止出现完全依靠补助奖励资金生活,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现象发生。(三)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地、县、乡、四级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形成上下管护联动网络。自治区级: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地、县级:用两年时间完成各级草原监理站(所)、草原站建设,为其配备开展草原监管、草原监测所必须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和办公设施等,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县级草原监理所在原有基础上,增设草原禁牧大队机构,将工作重点向禁牧、草畜平衡落实检查转移。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管护人员40 ,人员一方面依托现有的村级防疫员,另一方面利用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的牧民担任,由当地财政给予政策和工资补助。(四)整合各方相关项目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的措施,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自治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将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牧区水库项目、土地整理项目、退牧还草项目、牲畜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等整合,资金捆绑使用,为实现草原牧区“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的目标奠定基础。2011年,全区计划完成2万户牧民定居,“十二五”期间,全区将累计完成11.05万户牧民定居,并实现定居点水电路三通、卫生、医疗、文化设施全配套。2010年自治区富民兴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了9座牧区水库,2011年争取再开工建设18座牧区水库,27座牧区水库的建成可为周边牧民定居点200余万亩配套饲草料地建设提供充足的水源保障。“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在35个肉牛主产县和其它县(市)建设300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在肉牛主产县重点扶持建设50个肉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同时,在40 全区扶持扩建肉羊繁育场30家,新建肉羊繁育场15家,建立年出栏肉羊30万只种草养畜示范乡镇30个,并重点扶持区内100个肉羊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全区肉用羊供种能力达到50%以上,羊的良种率达到80%。(五)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信息公示复审制度,做到资金兑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牧户之间的相互监督,对牧民检举冒领、挪用补助奖励资金和超载过牧、破坏草畜平衡的行为进行奖励。(六)加强草原立法,完善配套法规2011年,自治区人大颁布《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同时,自治区还将抓紧深入调研,起草并制订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补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地方配套规章体系,为政策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七)加强培训,保障转移加强对农牧民培训,依托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牧校、阿勒泰牧业学校等培训基地,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基层干部、养殖大户、种植能手等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生态补奖机制涉及的牧草种植、舍饲养殖、多胎繁育、杂交育肥和牧民转移后从事二三产业所涉及到的技术培训,提高畜牧业科学经营水平。通过加大非牧转移力度,大力实施牧民转产,增加牧民重新就业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对牧民子女的教育与技能培训支撑,逐步提高牧民子女走出牧区的能力。40 (八)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各地(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绩效考评指标从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一是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禁牧率、草畜平衡率、资金发放率等几项指标来考核;二是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草原监管体系是否健全,各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等;三是监管措施到位情况,重点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经费是否足额到位,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等;四是草原生态恢复情况,包括植被盖度和产草量的变化情况,牧民增收情况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检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强化督查效果。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政策实施的主体,要设立公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监督电话,接受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各级畜牧、财政部门也要设立公布奖励政策咨询电话,接受政策咨询。自治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县草原生态保护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实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州、市)、县(市)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内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不纠正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40 序号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总计中央资金地方自筹援疆资金企业投资银行贷款农牧民自筹小计自治区资金地州财政县级财政1游牧民定居工程338249.516336773641.36858.1147213052429820600052259.22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28241.61570657514702652245314796.62000033003定居兴牧水利工程10975130703.122818.934987.84220.7613610.3750228.97600004富民安居项目78310.623685.916764.16914.191507002510.601512338385人工饲草地建设40835.0612456.26102222000161378896000500012556.86兴边富民资金95026870171013400370009227以工代赈资金396238121501500000008农业综合开发889441354464.242874.16954.04636.04000294.769抗震安居工程建设65552220433531755655950010国营贫困农牧场危旧房改造10923.57766.41517.61465.6262610010001439.511农田水利项目30772143309887417110604656005300125512农村饮水安全10952.27093.234692479.5400589.50039013牲畜良种补贴7137.262897.22789.061600.56235953.512510020014生态功能区示范县(村)建设601056104004000000001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184.561014.56170050120000016交通专项13902.79019.7488319102645328000017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69.84204.8140140000002518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145155435918972594100000019教育卫生专项388014402210850970390180500020农村道路改扩建工程15856.48372.65663.8267111501842.81692001282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07610146593011762700205400022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2156.1293761777.62331325219.69050097.523世行贷款785029000003250170024土地整理项目60603800220045015002500006025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建设4393.728721521.7490.6228.2802.900026整村推进12982.52670832.5182.5100550595000353027养殖小区35276.624205507720450433735003400020449.629管护站和固定检测点定建设15960.85079.2819119.13472.71477.455856.5500031减灾防灾体系建设1996.68610695.6800695.68000691合计86718737199521298553078.6237537.563076.974467.25577927062133136.3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相关资金汇总表4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