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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11:1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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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毕业论文-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论土地的征用宋浩南摘要:国内一些土地的选购的司法管理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国内土地实施社会主义公有制,失地群体的获利和收益受到损害的情况经常发生,这是社会矛盾加剧的原因。作为土地制的形势和状态,对我们国家现在土地所有管理在丢失土地农民权力和的获利和收益的保护措施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土地的拥有的权限也存在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人民土地拥有权这两种类型。土地的选购利用是国家为保护人民群众设施和公益事业成长需要的土地的重要措施。无论是什么主义,我们国家只要坚持成长社会人民群众事业,都会有一定的土地的选购利用司法管理,《宪法》规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地需要,可从司法对土地实施选购。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在世界各国都会设置的一种司法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成长社会人民群众事业,我们从我们国家的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的概念和特征谈起,对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的一些应该遵守的原则、补助和赔偿安置问题以及我们国家当今土地的征用管理存在的司法问题和相应-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倡导做出见解。关键词:土地的选购利用 、集体的土地、人民群众的的获利和收益、安置和补助和赔偿EnglishAbstractAbstract:Somedomestic landexpropriation legalsystem hasmanydeficiencies, theimplementationof thesocialistpublicownership ofland inChina, theinterestsof landlessgroups damage oftenoccurs, whichiswhy thesocialcontradiction. Socialistpublicownership includes ownershipbythewholepeople and collective ownership oftwo.As landownership situation, inviewofChina"s currentlandexpropriationsystem existinginthe farmers"rightsandinterests protection problems, thelandownershipisrelatively theexistenceofland ownership, collectivelandownershipinChina twotypes. Landexpropriation isanimportantmeasureto protectthe public facilitiesandpublicwelfareundertakings development land. Whethercapitalistorsocialist countries, aslongas thedevelopmentofsocialundertakings, therewillbe acertain land expropriationsystem, thenational "constitution" regulation, inthepublicinterest needs, accordingtothe law onlandexpropriation. Thesystemoflandexpropriation is a legalsystem ofthe countriesallovertheworld, itspurposeisto thedevelopmentofsocialundertakings, thisarticlefromthe conceptandcharacteristicsof the landexpropriation system, legalproblems of landexpropriationsystem,some principlesof compensationandresettlementissues, China"scurrent landexpropriationsystem andthecorrespondinglegislation makerecommendations about.-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Keywords:landrequisition,collectiveland,publicinterest,compensationandresettlement前言土地的选购利用是指我们国家为了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成长,从我们国家司法规章权力批准,并且遵章予以农民群体经济的组成和编制及赔偿后,使人民拥有有土地改变为我们国家持有土地的方式。我们国家行政机关有权力跟据法律法规选购人民组成的财物、土地。 借鉴境外有关法律的规定,逐步扩大补偿的范围。立法者不能过分单方面强调国家土地征收的强制性,而忽视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 土地的选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的选购利用司法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选购方只能是我们国家,被选购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选购土地具有强制性;3、选购土地具有补助和赔偿性;4、选购土地使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 我们国家集体土地的选购利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我们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助和赔偿的原则。 我们国家选购集体土地的补助和赔偿范围标准包括: 1、土地补助和赔偿费。2、安置补助和赔偿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土地的我们国家所有制,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们国家农村土地的选购利用是发生在-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我们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我们国家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依照司法的规章,在予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助和赔偿后,使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所有的土地转变为我们国家所有。论土地的征用一、土地的选购利用的概念土地的选购利用是发生在我们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我们国家为了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按照司法规章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助和赔偿后,使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我们国家所有。二、土地的选购利用具有的特征(一)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主体必须是我们国家只有我们国家才能在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司法关系中充当选购主体,因为只有我们国家才能享有我们国家建设之需要根据法律法规选购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尽管直接需要土地的并非我们国家,而是具体的我们国家机关-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但是他们作为土地需要的单位只能从自己的用地的实际需要,依照司法规章的程序向土地机关提出用地申请,并在申请批准后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还要明确我们国家虽是选购土地的主体,但是实际行使选购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外代表我们国家具体行使此权。(二)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是我们国家行政举动,具有强制性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并非民事举动,而是我们国家授权的并依照司法规章的根据和程序所实施的行政举动。①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司法关系的主体--我们国家,土地被选购的集体组成和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土地的选购利用司法关系的产生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而是基于我们国家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需被选购土地的所有人同意。我们国家选购土地的指令,是行政命令。对此,土地被选购的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必须服从,而且在这种司法关系中也不遵循等价有偿原则。(三)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是我们国家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原因是我们国家建设之需要,也即宪法第5条所指的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这里所讲的我们国家建设需要或是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均是从广义上理解的。大体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加以理解:其一,是直接的我们国家建设需要或-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比如成长和兴办国防建设,公用事业,市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事业,我们国家机关建设用地等等,皆是以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为直接目的地事业,其二,是广义地我们国家建设需要或者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就是说,凡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加强,诸如设立我们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兴办我们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民办大学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等,均是广义上的我们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之需要。这些情况都可作为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原因。(四)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助和赔偿为必备条件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与没收土地不同,它不是无偿地强制地进行,而是有偿地强制进行。土地被选购地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取得经济上的补助和赔偿。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与土地征购不同。它并不是等价的特种买卖,而是有补助和赔偿条件的选购,但是,对被选购土地的适当补助和赔偿,则是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所谓适当补助和赔偿,就是严格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章予以补助和赔偿,征地补助和赔偿以使被选购土地单位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应当指出的是,尽管土地为我们国家选购,但是土地补助和赔偿费以及其他费用并不是由-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我们国家直接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并不直接使用这些土地。用地单位支付这些费用的义务是直接产生于我们国家选购土地行政举动和我们国家批准用地单位用地申请及被选购土地使用权的举动。(五)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标的,建国以来经历了一个成长变化的过程,随着农业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的实现,农村土地都变成了农村合作经济组成和编制集体所有以后,到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章的选购土地的标的就只能是集体土地了。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国家建设用地需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满足,也需要用我们国家所有的土地来满足,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满足我们国家建设用地的法定办法是选购,用国有土地来满足我们国家建设用地之需要的法定办法是出让,划拨等方式而非选购方式,因为国有土地本来就是我们国家的,不需要再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权,我们国家可直接行使处分权利。三、集体土地的选购利用应遵循的原则:(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并且在某些地区耕地又浪费严重。随着人口的逐年增长,耕地使继续减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土地管理法规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国家-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举动。在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中要做到这一要求,必须坚持:1,加强规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2,要优先利用荒地,非农业用地,尽量不用耕地3,要优先利用劣地,尽量不用良田4,加大土地监察和土地违法举动地打击力度,切实制止乱占耕地地滥用土地举动。(二)保证我们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不但因为选购土地是我们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而且因为我们国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维护社会的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是一国的最高的获利和收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的获利和收益体现,私人行使权利不得文违背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而且在与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相抵触时就得对私人的获利和收益加以限制以维护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我们国家建设即是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得体现,因此应在贯彻节约土地,保护土地得前提下保证我们国家建设用地。(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集体土地的选购利用意味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的获利和收益的丧失,故用地单位应当-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从我们国家司法规章,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一是对被选购土地的生产单位要妥善安排生产,二是对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要妥善安置,三是选购的耕地要适当补助和赔偿,四,是征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适当补助。(四)谁使用土地谁补助和赔偿的原则土地的选购利用的补助和赔偿并不是由我们国家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并不直接使用所选购的土地,也不是使用该被选购土地建设项目的直接受益者,而用地单位则兼具这两个因素,由其支付选购土地补助和赔偿是合理的。用地单位的补助和赔偿是一项法定义务,承担此项义务是使用被征土地的必要条件。用地单位必须按法定的标准,向被选购土地的集体组成和编制予以补助和赔偿。四、集体土地的补助和赔偿安置问题集体土地的选购利用的补助和赔偿,是征地工作的主要内容,亦是一项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其涉及到我们国家,集体,个人的获利和收益,既要考虑到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我们国家建设的成长,又要考虑被征地单位以及农民地生产生活水平,力求做到我们国家的获利和收益优先,兼顾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各方的获利和收益。-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一)选购集体土地的补助和赔偿原则1、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选购农民的土地等于剥夺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因此,征地补助和赔偿应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以保障农民兄弟的的获利和收益不因征地而受损。2、按照被选购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助和赔偿的原则。选购土地的补助和赔偿标准和补助和赔偿范围不能因选购土地之后的用途改变而改变,而是按照被选购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助和赔偿标准和补助和赔偿范围原来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予以补助和赔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的标准予以补助和赔偿,对地上物的补助和赔偿和对人员的安置也是如此。 (二)选购集体土地的补助和赔偿范围和标准: 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助和赔偿费用。选购土地的补助和赔偿费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② 1、土地补助和赔偿费,主要是因我们国家选购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予以的补助和赔偿,选购耕地的土地补助和赔偿费为该耕地被选购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选购其他土地的补助和赔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选购耕地的补助和赔偿费标准规章。-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 2、安置补助和赔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予以的补助费用。选购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选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选购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选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选购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选购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规章。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如房屋,水井,林木及正处于生长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等,补助和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 (三)安置剩余劳动力因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成和编制被选购单位,用地单位和有关单位,通过成长副业生产和举办乡镇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可以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者其他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并使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 (四)土地补助和赔偿费用的处理我们国家建设选购土地的土地补助和赔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和赔偿-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选购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③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侵占,挪用被选购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助和赔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分。 五、我们国家土地的选购利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其对策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是50年代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当时对于保证我们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这个管理的缺陷就日益凸现,当今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相关司法中“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我们国家《宪法》规章:“我们国家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可以依照司法规章对土地实施选购”,《土地管理法》规章:“我们国家为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选购”。这些规章都强调了选购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成和编制或者个人的获利和收益需要,是不能选购集体土地的。但是现行司法、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或界定哪些项目用地不是为“-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审批程序的规章,可以间接推断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章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占用土地,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应当属于为“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使用土地。而事实上,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选购土地后,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是谁申请使用,就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章出让或划拨给谁使用。这里面的“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需要”尺度很难把握。 (二)土地的选购利用的补助和赔偿问题。土地的选购利用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在有偿的方式下发生的。在此过程中,土地权利的转移不是一种市场举动,而是一种行政举动。④为了我们国家建设的需要,农民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政府。此时农民集体所有权表现为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其收益权受到削弱。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章了土地的选购利用的补助和赔偿标准,这种补助和赔偿标准虽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它难以正确体现地块的区位差异及各地不同的经济成长-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水平等等,进而难以维持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导致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政府低价获得土地所有权、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举动,也难以为农民所接受。(三)土地的选购利用权的行使问题。从世界各国对土地的选购利用权力的行使来看,大多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我们国家,政府更多的是采用通过与所有者合作或商议的形式获得土地,实施土地先买为主,选购为辅。当收买发生困难时,才实施土地的选购利用。在我们国家,宪法明确规章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选购土地,但《土地管理法》则规章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即凡是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的用地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请求政府动用征地权,从而满足其用地的需要。我们国家自实施土地有偿管理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对征地权的行使乐此不疲。有的地方往往通过建立开发区、科技园等向投资单位提供优惠政策,而土地使用费往往作为其优惠的条件之一。尽管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章选购审批权由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但各级地方政府仍拥有一定的权力,加之监督机制不完善,便在征地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的举动。 (四)土地收益分配和管理问题。土地的选购利用过程中,土地收益为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收益,因此这部分收益应该在失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产权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即在集体经济-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组成和编制及农民个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然而在实际中,一些县、乡镇政府也参与补助和赔偿收益的分配,从而导致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及农民个人获取的补助和赔偿收益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地方政府占了补助和赔偿收益的大部分,而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直接使用者和经营者,在补助和赔偿中往往处于劣势,掌握在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手中的征地补助和赔偿费也往往被少数村干部所侵吞。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章,土地补助和赔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和赔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从而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成为虚置。加之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农民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之列,因此尽管在征地中对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相应的安置,但这种安置方式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产生的,随着我们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趋向成熟的过程中,企业地位及用工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竞争上岗,能者上,弱者下,农民即使通过安置获得一份非农职业,但受其自身素质的限制难以适应企业的需要,往往成为下岗的首选对象。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司法管理的设计存在问题,倡导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通过立法措施完善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使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 1、严格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土地的选购利用权只能为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而行使。我们国家《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明确规章,“我们国家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可以选购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国外经验和我们国家实际,我们认为,“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应严格限定在以下几类:(1)军事用地;(2)我们国家政府机关及公益性事业研究单位用地;(3)能源、交通用地,如煤矿、道路、机场等;(4)人民群众设施用地,如水、电、气等管道、站场用地;(5)我们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如三峡工程、储备粮库等;(6)公益及福利事业用地,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7)水利、环境保护用地,如水库、防护林等;(8)其它公认或法院裁定的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用地。⑤在合理界定“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用地”的前提下,要确保土地的选购利用权只能为人民群众的获利和收益的需要而行使。其它非公益性用地,不能依靠选购农地,而应当主要依靠盘活城市土地存量市场以及开放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市场来解决。 2、以农用地市场价格作为确定土地的选购利用费的基本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尽管提高了从土地产值补助和赔偿的倍数,但还远未消除低成本征地的不合理状况。耕地的常年产量因为不能反映土地的位置、地区经济成长-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水平、人均耕地面积等影响土地价格的经济因素,也不能反映同一宗土地在不同投资水平下出现产量差别的真实价值,当今世界大多经济发达我们国家或地区使土地市场价格作为征地补助和赔偿根据。在计划经济年代,土地没有价格,征地补助和赔偿依其常年产量未尝不可。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这样作就不利于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和村民的获利和收益。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获利和收益,也为了建立我们国家完善的土地市场,征地补助和赔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根据,实施公平补助和赔偿。在公平补助和赔偿原则下,选购补助和赔偿金包括两部分:土地的市场价格和相关补助金。土地的市场价格是指某一宗特定土地处于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下,在公开市场中所有权形态所具有的无限年期的正常市场价格。在我们国家当今农村,集体土地具有多重功能,即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资料功能和对农民进行生存保障的社会保障功能及成长功能,农地所有权的市场价格要体现这三重功能。相关补助金是指因征地而导致搬迁费用、新的工作的前期费用以及农地中一些尚未折旧完毕的投资,对农村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则还包括补助和赔偿费。 3、合理分配土地的选购利用补助和赔偿收益,明确界定产权是实现征地补助和赔偿费合理分配的关键。我们国家司法明确规章-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享有本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些权利可以通过土地登记,并发放相应的土地权利证书,从而在司法上得到有效的确认和保护。在权利证书中应明确规章集体土地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或地籍调查查清各权利主体的土地边界、面积、位置、四至等基本情况,使权利的行使能够对应特定的物,从而防止权利的虚化,使其不被他人侵害,从而真正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于我们国家特殊的国情,集体土地对农民而言不单是生产资料,还是保障资料。⑥土地的选购利用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永久性转移,农民使永远失去土地的经营权,失去生活的可靠来源和保障。因此在土地补助和赔偿中应考虑这一特殊性,使补助和赔偿收益更多地偏向失地农民,并指导他们合理使用这部分收益,用于再就业及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所得份额应用于本集体经济组成和编制内的生产建设,如兴修农田水利建设,购置农机具,帮助农民引进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更新品种,提高农业单产,同时还可进行乡镇企业的建设,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总之,土地补助和赔偿收益必须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真正体现农民的的获利和收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产权工作的经济的获利和收益。 结论:-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我们国家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其他相关措施也要跟上,才能使其顺利地通行。一是建立城市土地储备管理之后,可以真正实现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城市公益性用地可以通过选购农地解决,其它非公益性用地则主要通过土地储备机构在城市存量土地市场上采取“回收、收购、置换、整理”方式取得的土地来解决。这就为收缩征地范围后非公益性用地找到了途径,这既盘活了城市土地存量市场,又十分有利于保护耕地。二是缩小征地范围,实施依价补助和赔偿,就为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前提条件。非公益性项目用地则由市场来解决,这就需要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市场,尤其是要建立和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但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运作。三是加快我们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步伐,以促进农用地市场迅速发育并使之逐步成熟,为改革我们国家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作出贡献。四是应尽快出台土地的选购利用方面的司法,尽快建立以司法机制和经济机制为纽带的土地的选购利用管理。 2011届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宋浩南-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参 考 文 献注释:1、参阅张明《房屋拆迁操作规范及拆迁安置补助和赔偿费计算标准实务全书》,载于93页《第三种做法》2、刘国臻.论我们国家土地利用管理管理改革[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117.3、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4、参阅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网《浅淡集体土地统一选购》一文,载于第五部分《进一步完善征地立法,适应新工作的需要》5、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6、参阅司法教育网民商法理论探索《对农村占地补助和赔偿分配纠纷问题的思考》一文,载于第二部分《问题的根源》资料:1、符启林著《房地产法》司法出版社2002年版2、符启林著《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司法管理研究》司法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3、梁书文马建华张卫国主编《房地产管理法及配套规章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4、梁书文-22-
论土地的征收和收购利用黄赤东主编《土地管理法及配套规章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5、荆月新.城市土地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219.6、温世扬等主编《房地产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教师职称单位课题性质设计□论文□课题来源科研□教学□生产□其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开题报告(阐述课题的目的、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进度安排、预期结果、参考文献等)一、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1、现实意义: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2、理论意义: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二、研究现状1、国内研究现状:(国内对此课题研究到了什么程度)2、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对此课题研究到了什么程度)三、研究内容此部分即为论文大纲(大纲格式如下:)绪论(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论文研究的内容论文的研究方法)1.。。。。。(只写该标题的名称即可)1.1.。。。1.1.1.。。。。1.2.。。。。1.2.1.。。。。2.1.。。。2.1.1.。。四、研究方案此部分内容为研究方法,即通过何种途径完成本篇论文。如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
经验总结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在介绍方法时简单写一下通过此方法研究出了什么内容。五、进度安排在毕业任务书中有,粘贴过即可。六、预期结果本部分为你的论文预期达到什么程度。(即达到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水平)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一定要写对。1、期刊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如:[1]周颖,王姣.谈邮政储蓄银行对银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J].商业时代,2006[2]景玉琴.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42、著作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如:[1]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3、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4、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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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评阅人:年月日答辩意见:答辩小组组长签名:年月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1.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分总分:(等级:)2.答辩分3.平时成绩分
学校意见:年月日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存教学中心。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3.此表须用钢笔填写。附件2:2008级统招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生用表)学院检查时间年月日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号目前已完成的任务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的进度是否
尚需完成的任务能否按期完成任务能不能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办法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办法对指导教师的建议学生(签名):年月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教师用表)学院检查时间年月日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号
指导情况指导方式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提前完成按计划完成延期完成没有完成质量评价(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的质量情况)优良中差工作态度情况(学生对毕业论文的认真程度、纪律及出勤情况)认真较认真一般不认真选题是否有变化有无选题变化原因目前存在的问题,拟采取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措施对该同学阶段性工作的评价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存档。)致谢
我历时将近两个月时间终于把这篇论文写完了,在这段充满奋斗的历程中,带给我的学生生涯无限的激情和收获。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障碍,都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度过了。在校图书馆查找资料的时候,图书馆的老师给我提供了很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尤其要强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XX老师,没有她对我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指导和帮助,无私的为我进行论文的修改和改进,就没有我这篇论文的最终完成。在此,我向指导和帮助过我的老师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也要感谢本论文所引用的各位学者的专著,如果没有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启发和帮助,我将无法完成本篇论文的最终写作。至此,我也要感谢我的朋友和同学,他们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我了很多有用的素材,也在论文的排版和撰写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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