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广场项目建议书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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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45:59 发布

海马广场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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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罗平县阿岗镇文化体育站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13 第一章总论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1.1.2项目主管部门: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1.1.3建设性质:新建1.1.4建设地点: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1.1.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罗平县阿岗乡海马居委会海马村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广场面积为1000㎡,室内活动场所600㎡。1.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活动广场预计总投资169万元。标准篮球建设15万元,室外综合活动场地12万元,综合活动中心建设136万元,灯光照明、音响设备,桌凳及绿化6万元。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省财政厅补助10万元;省体育局补助8000元,自筹158.2万元。1.1.7建设目标:本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试点工程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建成集文化、体育、群众性文化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体育阵地。1.1.8项目执行单位: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13 1.2项目提出理由及过程:近年来,在罗平县委、政府及阿岗政府的领导下,我村的文化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基础设施还相当薄弱,群众性文体活动无法开展,满足不了农村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生活需求,这种现状与新农村建设要求极不协调,加强我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势在必行。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3.1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2)《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3)《云南省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4)《云南省实施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试点工程的方案》(5)《曲靖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6)《曲靖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7)《曲靖市创建文化先进乡镇实施办法》(8)《罗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9)《罗平县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10)《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11)国家及颁布实施的相关技术规范(1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13 1.3.2研究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该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节能、环保、安全卫生与、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配置、招投标、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评价等全面地论证评价其可行性。1.3.3研究结论可行性分析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经济合理,社会效益理想,项目是可行的。1.4几点建议(1)本项目要严格按照“服从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组织实施。(2)深化前期工作,在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尽量做到节地、节材、节能、节资。(3)实施单位要抓紧筹措好自筹资金,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4)项目承办单位为实施本项目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立项和建设资金支持。第二章建设背景与必要性2.1项目村情概况13 阿岗镇位于曲靖市的东南面,罗平县城西北部,地处罗平、师宗、陆良、麒麟三县一区交界处,东接罗平县马街镇、九龙镇,南连师宗县竹基乡、雄壁镇,西通陆良县活水乡、双箐口乡,北邻麒麟区东山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地处“草白海子”腹地,距镇政府驻地5公里,北邻麒麟区东山镇。全村国土总面积11平方公里,有农户652户,263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6‰,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40人。近年来,阿岗镇海马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在稳粮强烟的基础上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全村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文化体育事业也有很大发展。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村文化无基本的业务用房及文体活动设施,日常的文化管理业务工作都难于正常开展,其它各种集体性、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更是无法正常组织开展,一直以来大型的文体活动都是借助于学校进行开展,这就制约了我村文化事业的发展,适应不了新形式下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综合文化站,各种文体活动设施配套完善齐全,对推动我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第三章建设内容及规划3.1执行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划依据《曲靖市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对综合文化站建设的规定标准,并结合实际进行确定,主要规划建设综合业务用房,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室,标准灯光球场等文体活动设施及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设施。13 3.2建设内容及规模罗平县阿岗乡海马居委会海马村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成开放式的室外广场,规模和标准如下:(一)建设规模:建设面积为1600㎡。(二)建设标准:一块水泥硬化的活动广场,场地内套建一个标准篮球场(15米×28米)、两张简易乒乓球台的场地(7米×14米),广场周边建设缓冲平整地,满足村民参与文体活动。在广场内周阿岗镇位于曲靖市的东南面,罗平县城西北部,地处罗平、师宗、陆良、麒麟三县一区交界处,东接罗平县马街镇、九龙镇,南连师宗县竹基乡、雄壁镇,西通陆良县活水乡、双箐口乡,北邻麒麟区东山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地处“草白海子”腹地,距镇政府驻地5公里,北邻麒麟区东山镇。(三)配套设施:单柱型成品篮球架、两张水泥硬化的简易室外乒乓球台(2.74米×1.525米×0.76米)等。(四)配备灯光照明、音响等设备。第四章建设条件4.1领导重视13 多年来,阿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阿岗镇的文化体育事业工作,配备了文化体育事业管理人员,不断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有效的推动了阿岗镇文化体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为建设好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阿岗镇党委、政府划拨了镇政府老办公区作为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用地,并对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项目作出了规划设计,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前期基础。4.2群众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改善,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体育生活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渴求良好的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氛围和场所,所以建设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项目工程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一项民心工程,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4.3业主单位条件阿岗镇政府有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能按质、按时、按量完成。第五章工程设计方案5.1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5.1.1指导思想本项目以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建成集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文体活动广场。5.1.2基本原则总体把握设施完善,功能实用;环境宜人,体现特色;符合规范,科学合理;投资经济,节约环保四项原则。5.2项目总体规划方案5.2.1总平面布置方案13 A、功能布局。结合建设规划要求,根据地块条件,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并考虑总平面的协调性,主体建设沿地块左右两则布局,采用开放式布局,充分展现文体活动广场的群众性、公共服务性特点。B、总平面布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广场面积为1000㎡,室内活动场所600㎡。5.2.2主体建筑设计A、一块水泥硬化的活动广场,场地内套建一个标准篮球场(15米×28米)、两张简易乒乓球台的场地(7米×14米),广场周边建设缓冲平整地,满足村民观看文体活动。B、建设室外综合活动场地,两组简易的水泥或石条桌凳。C、配套设施:单柱型成品篮球架、两张水泥硬化的简易室外乒乓球台(2.74米×1.525米×0.76米)等。D、配备灯光照明、音响等设备。5.2.3公共配套设施设计(1)给排水设计A、主要设计依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3 B、设计内容给水设计。本项目用水点主要有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及消防用水。水源由供水网接入,水质由管网保障。排水设计。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污水排放流程:污水→化粪池↓↓→污水管网→达标处理排放(2)供电设计A、主要设计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B、设计内容供配电设计。本项目统一用电负荷考虑。综合布线。防雷接地保护。第六章节能措施6.1执行标准(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3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GB/T15225)(5)《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6.2建筑节能、节电、节水措施(1)节能:总平面布置和建筑平面布置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物朝向和周边环境的利用,以获得良好的采光、通风和日照。在建筑设计中,采用节能型建筑墙体和装饰材料。(2)节电:选用节能型用电设备,并加强用电管理。(3)节水:合理配置节水器具,加强用水管理。第七章环境保护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设计规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我国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建设期间的废水、施工粉尘和噪音、建筑垃圾等要在施工合同中加大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力度。在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垃圾、废水、噪音要建立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本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属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只要建设完善区内排放处理设施即可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13 (2)本项目规划区充分考虑了景观绿化,对区内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从可行性研究的角度认为是可行的。第八章安全卫生与消防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从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保证安全、高效服务的角度,对项目施工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消防问题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和服务。第九章实施组织与管理9.1组织领导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由文化站统一实施和管理,并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9.2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第十章招投标事项10.1招投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13 (4)《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第26号令)10.2招投标范围(1)根据《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本项目拟对主体工程及装修进行招投标。(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室外采购等拟不实行招标投标,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方。10.3招投标方式(1)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2)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曲靖日报、云南建设网10.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招投标价一次性包干,材料采购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第十一章实施进度计划根据罗平县工程管理实施意见,成立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项目建设由镇政府指派相关技术人员驻点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由镇财政所划拨;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凑措1.2.1投资估算项目建设共需资金169万元,其中建设综合活动中心13 136万元,标准篮球建设15万元,室外综合活动场地12万元,,灯光照明、音响设备、桌凳及绿化6万元。1.2.2资金筹措情况如下:1、上级补助资金10.8万元。2、自筹158.2万元。第十三章项目效益分析通过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将给阿岗镇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平台;将会更大的推动阿岗镇的文化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能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文化体育氛围。第十四章结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体育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实践好“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重要思想,积极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提高阿岗镇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水平,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势在必行,且具备良好的条件和保障,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好后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所以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可行且迫在眉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