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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3:57 发布

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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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120.30C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136-2005代替GB10136-1988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Hygienicstandardforsaltandliquor-saturatedaquaticproductsofanimalorigin2005-01-25发布2005-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0136-2005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10136-1988(蟹糊(蟹酱)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0136-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卫生要求;—适用范围扩大;—标准名称改为“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增加了无机砷、甲基汞、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寄生虫指标;—将菌落总数由续50000cfu/g修订为<5000cfu/ge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宁波市卫生防疫站、宁波慎业老板娘食品有限公司、嵘泅县卫生防疫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敏、顾振华、王正、纪玲、胡志兴、龚岳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0136-1988. 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生食水产品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活的泥螺、河蟹、螃蝶、河虾、贝壳类和新鲜的海蟹为原料,采用食盐盐渍或白酒、黄酒浸泡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水产品。本标准也适用于以鲜梭子蟹为原料,经水洗净,去蟹壳、鳃条和蟹脚末端,加盐粉碎而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加工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锡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26食品中N一亚硝胺类的测定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9。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指标要求3.1原料、辅料要求3.1.1原料:应符合GB2733的规定,其中泥螺、河蟹、螃蝶、河虾、贝类应鲜活。3.1.2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2感官指标无异味,无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挥发性盐基氮/(mg/100g)蟹块、蟹糊 GB10136-2005表1(续)项目指标无机砷/(mg/kg)(0.5甲基汞/(mg/kg)食肉鱼类镇其他动物性水产品《;.:N一二甲基亚硝胺"Aug/kg)《4多抓联苯"/(mg/kg)2.0PCB138/(mg/kg)簇0.5PCB153八mg/kg)(0.5仅适用干海产品。b仅适用于海产品,且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簇5000大肠菌群/(MPN/100g)《30致病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寄生虫班蝴指标不得检出寄生虫囊坳。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的规定。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和附录A的规定6包装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7标识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按GB7718规定执行。同时,还应标示保存温度8贮存及运输8.1贮存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需要冷藏的产品,应在4℃以下或规定的温度下贮存。8.2运输运输产品时应僻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棍装运输。需要 GB10136-2005冷藏的产品,应在4℃以下或规定的温度下运输。9检验方法9.1感官指标取试样,观察色泽、嗅其气味,品其滋味。9.2理化指标9.2.1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检验。9.2.2无机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9.2.3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9.2.4锡: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9.2.5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9.2.6多氯联苯:按GB/T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9.2.7N一二甲基亚硝胺:按GB/T5009.26规定的方法测定。9.3微生物指标按GB/T4789.20规定的方法检验。9.4寄生虫班蝴指标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检验。 GB10136-2005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A.1原材料的卫生用于加工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的原料应为无污染的,且符合4.1的要求。原料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A.2场地和设施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应设立独立的专用场地。根据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分别设立原料储藏和处理、腌醉制、熟化、包装、成品储藏车间。地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铺砌,并有适当坡度。墙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修不低于1.5m高度的墙裙。接触成品的工段(包括最后的腌醉制、熟化、包装等),应为设有防蝇防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等卫生设施的专间A.3加工过程的卫生A.3.1加工用具、容器的卫生用于生产加工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的工用具、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接触成品的工用具、容器应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处理。A.3.2个人卫生从事生产加工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生产加工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净双手。接触成品时,还应戴口罩,消毒双手。A.3.3配方和工艺卫生应严格按照规定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加工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A.3.4卫生管理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的品种,运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方法,做好原料、加工过程和成品等关键控制环节的卫生,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A.4成品的卫生A.4.1成品的检验腌醉制动物性水产品的成品应按照本标准的卫生要求,每批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A.4.2成品的贮存与销售成品应储藏在清洁卫生的成品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需要冷藏的产品,应在40C以下的专用冷库(橱、柜)内存放或者销售。A.4.3成品的运输运输成品的工具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卫生,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混运。需要冷藏的产品,应用专用的冷藏车运输。 GB10136-2005附录B(规范性附录)寄生虫囊蜘检验B.1试荆人工消化液:取胃蛋白酶(粗制)5.5g,溶解于90mL蒸馏水中,加浓盐酸。.7mL,再加水至100mL,充分混匀,放置15min后备用。B.2装置、a,显微镜;1、,U,水浴箱或370C孵浴箱;、C;食品粉碎机。B.3试样的制备取肌肉用食品粉碎机打浆,置于三角烧瓶内,以1,1加人人工消化液,充分搅拌。于350C-370C水浴箱中放置4h-5h使肉充分消化,用吸管轻轻吸取上清液,再加适量蒸馏水,搅拌后沉淀20min-30min,再吸取上清液,反复清洗几次,直至上清液透明为止。沉淀备用。B.4检验取上述经处理的沉淀物,在显微镜下边用蒸馏水稀释边观察寄生虫囊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