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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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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人: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7年7月82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7第六章图纸.........................................6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882 第一章招标公告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平发改北港批【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和自筹,招标人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招标范围为道路破除与修复、污水网管安装、化粪池安装、提升井修建等。工程投资约260万元,工期:10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市[2014]159号)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其他要求详见标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11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5.投标报名:5.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11日9:30分。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8.其他说明8.1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9.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水头镇地址:平阳县水头镇腾龙西路122号联系人:周先生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732106370电话:0577-639810002017年7月20日8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阳县水头镇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7321063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水头镇腾龙西路122号室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7-639810001.1.4项目名称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1.2.1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和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道路破除与修复、污水网管安装、化粪池安装、提升井修建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4)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五个月为准)。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82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必须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银行账号为: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9558851203001513298),并应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分前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备注: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③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82 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2、本工程投标总价表的页面上必须加盖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建筑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资格章)并签字,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原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3.6.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水头镇鸣溪村(溪头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标文件在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二楼代理公司窗口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二楼)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10%8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意事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年8月27日开始提供下载投标最高限价2592241元招标代理服务费15600元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栏上发布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有效身份证明详见第二章4.2.5款。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核对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的,作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密封袋封面须注明所提供的原件清单。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二章3.1.1.3款。82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4)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五个月为准)。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1.5费用承担82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中标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82 (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质疑与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提交质疑,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将答疑结果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又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由此而导致投标单位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2.2招标文件的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农业局备案,并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平阳县农业局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三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82 3.1.1.1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收标备查),法人到场除外。3.1.1.2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序号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肆份)1投标函投标函2投标总价投标总价3总说明总说明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5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6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9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提供光盘替代,中标单位须开标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本给招标人。)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提供光盘替代,中标单位须开标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本给招标人。)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与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与计算表12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提供光盘替代,中标单位须开标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本给招标人。)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提供光盘替代,中标单位须开标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本给招标人。)1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5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16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17专业工程暂估表专业工程暂估表18计日工表计日工表19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20主要工日价格表主要工日价格表21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22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注: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可用Excel格式光盘代替,一式一份,与商务标一起密封,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3.1.1.3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1)资格后审申请书;(2)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82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二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五个月为准);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五个月为准);8)标书编制人员(造价员、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10)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承诺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平阳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三类人员证书如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注:1、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在原件清单中不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2、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82 )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现金解入、不得使用银行本票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公示期如有投诉除外),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交易确认单和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4.5如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后,直接转交给招标人。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82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字样。投标文件需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并出示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82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经有效报价界定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标价中随机抽取7家报价及随机抽取下浮率K值;(7)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始终不予调整,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82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出现明显错误时修正单价,并修改合价,其产生误差的绝对值同时加入累计计算偏差值(投标报价3%)范围内;(3)对于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①暂定材料单价是指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在报价上可考虑相应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因素,自行计算后,填报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单价不得进行变动。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材料单价,则该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②对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专业工程金额,则不允许变动,否则否决其投标文件。6.3.3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累计投标报价缺漏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小于3%时,则视为其已分配到其他项目中。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综合单价最高报价后计取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累计缺漏总额之和小于投标报价3%的,则视其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的报价中。7.合同授予7.1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招标。办理决标备案手续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核实:招标人在中标公示之后,可以对拟中标人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也可以书面咨询拟中标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的行为,将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7.2.1中标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投诉的,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平阳县农业局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82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单,中标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在五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招标人指定的专户。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中划出,不得在其他帐户中办理转划;履约保证金用现金[(银行保函及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函形式)]进行交纳。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82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商务标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为准不良行为投标单位不得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一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招标工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盖章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总价表上还必须同时加盖建筑或市政专业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章)并签字。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原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商务标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2.评标程序2.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界定、评标基准价、入围单位确定方法;(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4)商务评审;(4.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82 (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2、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符合第二章4.2.5款要求)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未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未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携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所需复印件均留档)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3.1.1、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界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1)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导致报价无法读写的;(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投标总价上的报价或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网上报名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的认定是根据投标单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时,所提供备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上所列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内容变更手续。(5)投标报价大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2592241元。3.1.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上述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随机抽取7家,这7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1-k%)作为评标基准价。K值为-1、0、+1、+2四个数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少于等于7家时,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1-k%)作为评标基准价。确定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3.1.3商务标投标价评分评定评标委员会按以下方法计算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评分:(1)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价评分值,即    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    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3分。  以上评分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82 (2)入围单位确定方法按投标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始终对有效投标文件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3.1.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按投标价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满1名。通过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1、投标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且无暂扣、吊销等情况,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5、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并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如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7、技术负责人职称符合要求,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提供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及拟在本合同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8、标书编制人员(造价员、造价师)执业资格(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提供标书编制人员(造价员、造价师)资格证书。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原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10、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平阳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投标人须按资格后审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证书及资料原件单独密封)。3.5.1商务标评审3.1.5.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82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除外);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投标文件载明的计划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6)投标报价未加盖编制人员建筑或市政专业的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章)或签字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投标价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满1名。3.2详细评审标准3.2.1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一)、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书写或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判定有无重大偏差或允许修正的原则按第二章中的6.3项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二)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属于重大偏差的。(3)含实行动态管理的材料单价明显不合理、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4)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单价高于综合单价的;(5)未按计价程序计算的;(6)招标代理费不按规定填写;(7)投标书内容足以证明串标抬标或挂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文件精神,82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a.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b.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的;c.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或担任不同单位的中心交易员)e.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和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i.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j.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l.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3评标结果3.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且投标价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得分相同时,投标价低的优先,投标价得分相同且投标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3.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建市[2013]56号)。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82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3、《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8〕53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8〕35号);5、《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温建技〔2009〕269号);6、《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若干意见》(温建建〔2009〕287号);7、《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8、《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9、《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10、《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11、《关于在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温州市人民政府〔2012〕4号);12、《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13、《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号);14、《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15、《关于转发<浙江省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44号);16、《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1号);17、《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号);18、《关于加强市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温住建发〔2013〕197号)。19、国家、省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颁布的最新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设计图纸明确的其他标准及规范;(7)国家、浙江省、温州市颁布的其他标准及文件。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承包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82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不少于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等相关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审核;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工程施工情况、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工程量报表。如果工程师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工程师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盖有承包人公章的纸质文件和文件的电子稿;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82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筑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地已平整、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现场施工条件(如道路、交通)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须增加道路、交通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对第三方外传(保密)。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不得对第三方外传(保密)。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编制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变动、修改。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历天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要求和修正报价,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认可投标报价内容。在提出修正要求后日历天内,应给予答复。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核价作为结算依据。在核价过程中,双方核价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在成果上签字和盖章,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或未在成果上签字和盖章,视同违约。双方提出书面核对报告的,报告应同时包括核对的要求和内容明细,金额、注明图纸的部位、工程量计算书等内容,并做送达及签收的书面记录,在同一时间还应该将核对报告抄送标底编制单位、监标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核对后,未达到合同价款调整金额的,提出方应承担工程量审核费用,该项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价款中扣除并支付给审核单位。工程量和造价如与实际不符,单项工程量允许误差为±2%以内(含±2%),若单项工程量误差在±2%以上、则中标人有权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进行复核和更正;清单遗漏项目,单项造价和其相应专业投标报价相比在0.1%内(含0.1%)不再增加,超过0.1%的则中标人有权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进行复核和更正;但经复核差异部分累计未达到总造价的2%,中标造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核对理由不充分的,工程量清单和中标造价将不予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作为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的依据。82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场地已平整、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管线已由发包人统一接至本现场配置点,具体接入位置由总承包人统一协调确定,接入点之后的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的设计、配管、配线、安装、管理和维修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装表计量,计量装置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必须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照需缴费金额及时向发包人缴交,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电讯线路接引和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外部道路已开通,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由总承包人统一协调解决。(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约定开工前办理好规划许可、建筑许可、消防许可以及其它有关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周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2 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现事先未知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保护好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后采取处理措施,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本工程。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免费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含各种专业配套所需的各种材料抽样、检测报告与相关影像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通过后三十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盖有承包人公章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约定施行。按月提供已完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报监理及发包人。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有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前,承包范围区域内,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要求严格管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82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施工期间到位率不得少于日历天数的70%,即每月22日历天、无故缺勤的招标人可按人民币1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人民币1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班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在资信业绩、能力等方面不得低于原先人员。如承包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正,如拒不更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人民币200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人民币200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对承包人于10000元/人次扣款。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报监理人同意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所述派驻本工程的其它管理人员:更换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按人民币100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更换其他人员的,发包人有权按按人民币100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更换其人员超过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人民币8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超过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3.5分包82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向发包人递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分配如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40%,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3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30%。(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履约保证金交纳之起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有效。(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档案备案手续后14天内无息退还。(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部分。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监理工程师权利和义务及授权范围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在施工现场间(平方米)办公场所。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82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补充条款21.2款要求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3.2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由甲方在合同签订、施工方提供履约担保后七日内,将本工程安全措施费全额划拨至乙方设立的安全措施专用资金账户,以上资金执行项目专款专用。开工前经发包方批准从已划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工程安全措施费的50%,用于本工程安全措施开销,剩余部分待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施工进度分阶段支付。82 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即使工程师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不视为同意,承包人应催促工程师尽快确认。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即使工程师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不视为同意,承包人应催促工程师尽快确认。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影响工程关键线路进度的;2)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关键线路进度的;82 3)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需要延长工期的,可按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签证予以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赔偿招标人元人民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限额为中标总造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温州气象台发布的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投标人元人民币,限额为中标总造价的3%。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4.1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材料设备表所明确的材料设备品牌、厂家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如发包人认为其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档次或低于推荐产品的档次,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为推荐的产品或不低于推荐产品的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82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1条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价))×100%;(4)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2.当Q1<0.85Q0时,S=Q1×P1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5)、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82 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L——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0:《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除设计变更、材料暂定价、工程联系单、人工、材料动态调整外,其余由于材料及机械价格市场价格波动均不调整合同价格。11.1.1本工程材料不实行动态管理11.1.2、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住建发〔2015〕84号文件,本工程人工价格不实行动态管理,一次性包干。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82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合同价格均不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自行考虑各项风险费用,并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设计变更2、工程联系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元(施工合同总价10%的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订立后一周内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款为合同造价的5%、施工单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经招标人、监理人确认后一周内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款为合同造价的5%。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按比例在每月工程进度款中逐步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82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完成月工程量、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等形式进行付款。工程进度款:①按每月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每月25日前申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师审核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部分工程款的85%(但应扣款项必须扣除)。工程变更价款支付方式:每月25日前申报该月由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部分的50%工程款(但应扣款项必须扣除)。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申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部分工程款的85%(但应扣款项必须扣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标准的竣工图4套。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执行。82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3.1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7日内完成工程移交,对工程室内外进行整理、清洁且按时撤场。承包人应按通用条款要求进行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82 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第一年满后七天内付2.5%,保修期满后七天内经发包方确认后付2.5%。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82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工程合同约定条件为合格工程,如工程竣工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不予奖罚。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工程造价3%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班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在资信业绩、能力等方面不得低于原先人员。如承包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正,如拒不更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人民币元/次进行违约处罚。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所述派驻本工程的其它管理人员:更换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按人民币元/次进行违约处罚;更换其他人员的,发包人有权按按人民币元/次进行违约处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必须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若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82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因未办理保险所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平政发(2010)6682 号文件第五条及第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部门竣工决(结)算审计(审核)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工程结算。在竣工决(结)算审计前,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外,应至少预留10%的工程款,待实施审计后,按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书办理工程结算价款。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时,支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85%。21.2、对于通过国家级、省级的创杯创标评审工程的奖励,按平政发〔2016〕66号执行。21.3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21.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暂估价一览表82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82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82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82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2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82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82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2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2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2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2 附件10:10-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2 10-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2 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2 廉政责任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和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机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法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检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歧视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施工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82 (二)不准在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暗示或接受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不退还廉政保证金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退还廉政保证金。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82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其他说明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的方式,如投标人本单位有企业定额的则套用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如投标单位无企业定额则以下列内容为编制依据。3.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1.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3.1.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3.1.4《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3.1.5《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82 3.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3.1.7《浙江省建设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0基期价格》;3.1.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3.1.9《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3.1.10、建建发【2013】273号文件、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温住建发【2013】395号文件、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温住建发【2016】58号。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4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地面附着物处理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和工期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3.6.1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6.2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6.3本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委托具有编制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并结合施工实际进行编制。3.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和“清单指引”统一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清单格式要求,结合工程的设计图纸编制,正确描述分部分项的内容、特征,正确计算工程数量。3.6.5措施项目清单参照《计价规范》中“措施项目一览表”82 的项目内容和格式,结合工程的施工实际进行编制。3.6.6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3.6.7工程量清单报价统一使用综合单价法。3.6.8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包括总价表、汇总表、计价表、单价或费用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采用《计价规范》及“清单指引”的规定格式,并严格按规定签字盖章。3.6.9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除措施项目清单外,报价时不得随意修改。3.6.10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内容、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组价。3.6.11施工技术措施清单项目报价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3.6.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相关表格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②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应根据本单位企业定额确定或参照浙江省计价依据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照本单位自己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状况、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风险费用应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投标人防范、化解、处理应由其承担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综合单价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项目进行计算分析。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其他计价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③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定材料单价是指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在报价上可考虑相应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因素,自行计算后,填报综合单价。④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82 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或漏报项目的投标文件,经核算超过投标报价的3%(含3%)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6.1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①施工技术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本工程工程量中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a、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本工程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全部费用。中标单位不论实际施工时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种类、型号及数量等与投标时拟定的方案相比,是否增加或变动,均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b、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本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c、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本工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d、脚手架费:是指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e、垂直运输机械费:是指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作所需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安装拆卸及轨道铺拆和基础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F、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投标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6.14施工组织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防治增加费)、8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项目、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施工组织措施清单项目报价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计取、。A、1、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2061元。2、本工程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应按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规定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其下限为9.17%,否则按文件规定调整并保持投标总价不变。B、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和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C、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D、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E、二次搬运费:是指本工程因施工现场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F、提前竣工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增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本工程招标工期为100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G、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H、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海拔、高寒、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I、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投标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时有关表格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XX”82 示之,“XX”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3.6.1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3.7投标报价的其他有关规定3.7.1材料单价以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调查为准,也可参考2016年12月份《平阳县建材价格信息》信息价。3.7.2、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不实行动态管理3.7.3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和〔2015〕84号文件,本工程最高限价的人工价格参照2016年12月《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本工程人工价格不实行动态管理,一次性包干。3.7.4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工程类别划分规定,本工程为给排水三类工程(其他专业按相关类别取费计取)。3.7.5本次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项目合价=综合单价×工程数量3.7.6工程量清单的认定:报价时,各投标人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变动、修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15日历天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复核施工图所有内容),完成工程量和造价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复核。工程量和造价如与实际不符,单项工程量允许误差为±2%以内(含±2%),若单项工程量误差在±2%82 以上、则中标人有权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进行复核和更正;清单遗漏项目,单项造价和其相应专业投标报价相比在0.1%内(含0.1%)不再增加,超过0.1%的则中标人有权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进行复核和更正;但经复核差异部分累计未达到总造价的2%,中标造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核对理由不充分的,工程量清单和中标造价将不予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作为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的依据。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和机械费如有变动均不予调整。3.7.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应按照综合单价法计算,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计算。3.7.8工程造价=Σ项目合价+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招标代理费3.7.9综合单价法的工程数量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有关规定计算。3.7.10取费基数指综合单价法的规定计量单位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合计。3.7.11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率,可依据承包人的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并结合工程情况分析确定。其中企业管理费已包括检验试验费、办公软件、现场监控、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所发生的费用和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财务费等。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3.7.12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3.7.13工程规费、税金的报价各投标单位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82 》及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填写规费、税金金额。本工程规费费率8.2%(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7.3%,农民工工伤保险费0.9%)税金费率11%;若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的费率填报规费、税金则该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7.14根据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要求,意外伤害保险费暂不并入企业管理费的内容,在规费之后单独列项计算。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7.15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5600元,不得变动。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总价(具体见附件3格式)。3.8本工程招标人预算造价的编制依据:①建建发【2013】273号文件、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温住建发【2013】395号文件、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温住建发【2016】58号文件、建建发【2016】144号、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5号文件②温住建发〔2011〕219号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文件)。③《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④《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⑤《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3版)》⑥《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⑦《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⑧《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⑨《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⑩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⑪平阳县建材价格信息(2017.6)⑫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文件规定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按给排水三类工程,工程费用计算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数,费率按弹性费率中值计算。3.9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包括暂定专业工程项目)的计价:根据3.8款的计价依据,按规定计价程序计算后,以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招标人预算造价的下浮率【[中标造价—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控制价(标底)×100%】】下降作为结算价。3.10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L——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82 4.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附:另册或图纸光盘或网上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略8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格式授权委托书投标函附件1:投标总价附件2:总说明附件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3-1: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附件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件5-2: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件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件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件6-2: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件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件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件8-1:暂列金额明细表附件8-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附件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8-4:计日工表附件8-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附件9:主要工日价格表附件10主要材料价格表附件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附件1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若有)二、资格后审材料格式82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委托,特此委托。附代理人:性别:出生年月:年月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代理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注:开标时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此委托书参加会议。(此页不封入标书)年月日82 投标函:我公司详细研究了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进行了周密的勘察。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书,愿意以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承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由____________担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投标总价(大写):元,(小写)元,投标工期为日历天,并已按要求认真填写了标书有关的内容和必要的说明。如能中标,我公司保证履行标书的承诺(包括质量、文明施工),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 82 附件1:  投 标 总 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并盖造价员资格章或造价师执业章)时间:                        82 附件2:总 说 明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82 附件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工程内容金额(元)1工程项目清单报价2招标代理费15600元3投标总价(1+2)合计大写: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时间:年月日82 附件3-1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防治增加费)规费1单项工程11.1单位工程(1)1.2单位工程(2)…………2单项工程22.1单位工程(1)2.2单位工程(2)………..合计82 附件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其中2、人工费+机械费∑(措施项目(人工费+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防治增加费)(1+2)×费率4、夜间施工增加费(1+2)×费率5、提前竣工增加费6、二次搬运费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8、冬雨季施工增加费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0、工程定位复测费11、特殊地区增加费结合工程实际计算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3+141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2)×费率14、民工工伤保险费(1+2)×费率五意外伤害保险费(1+2)×费率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费率七建设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82 附件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82 附件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82 附件5-2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82 附件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82 附件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82 附件-6-2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82 附件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3提前竣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4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7行车、行人干扰费增加费(限市政)人工费+机械费8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机械费9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10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合计82 附件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82 附件-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103 附件-8-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单价(元)备注合计103 附件-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103 附件-8-4计日工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103 附件-8-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提供材料合计---103 附件-9主要工日价格表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103 附件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03 附件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03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10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申报日期:103 1、资格后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4投标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二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2.5注册建造师等级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2.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2.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8项目班子人员上岗证书及拟在本合同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103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若投标时有提交资格后审更新资料,须以投标时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更新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5.2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3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果我方获得投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中途不会放弃投标,否则,视为违约,愿意向招标人支付投标担保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并同意从已提交的投标担保金中抵扣。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作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往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03 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103 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代表处地址4电话传真联系人5注册地、注册年份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6主营范围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2、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投标人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103 附表2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人(盖章):1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3上二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4工作简历:5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的注册建造师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资料103 附表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标段投标中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的项目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的情形。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投标人(单位盖章):拟派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建造师执业章:年月日103 附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盖章):1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3工作简历:4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须填写此表2、附相关证明材料103 附件4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投标人概况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企业资质及证号营业执照证书安全资格证证书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任职设置情况拟委任岗位名称姓名证号职称备注: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103 附表5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盖章):姓名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职称上岗证书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1、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2、我方保证拟派项目部人员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3、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注:附上述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103 附表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表要求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1、若发现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2、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3、 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院查询为准)。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3 附表-7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有关资料复印件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