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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四月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技术实力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2.2、建设地点:上蔡县2.3、工期要求: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资格证书。3.2、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3.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3.4、2015年1月1日以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例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报名程序及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0分,下午14:3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查询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注册资格证书到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4.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文件地点。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代先生18838506168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人:刘女士0396-3302616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工程名称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22.1.1.2合同名称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32.1.1.3招标编号HN-LDZB(2017)04240100142.1.1.4招标人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52.1.1.5招标代理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2.1.1.7工程建设地点上蔡县72.1.1.8招标工程投资/82.1.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2.1.1.10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102.1.1.11监理工期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112.1.1.12质量监控目标合格122.1.3.1投标人资格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资格证书。2、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4、2015年1月1日以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例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所有资质、人员证书等资格审查时均提供原件。132.3.1现场踏勘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142.4.4.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2.4.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并凭转账手续到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转账后换取收据。开户行:上蔡县蔡都农村信用合作社账 号:50507001700000083收款单位: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 途: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保证金【提示: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的复印件。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业务流程,安排好保证金交纳时间。2、退还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162.4.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U盘电子版一份(内容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且电子文档能够打开);资格审查资料及复印件一套。172.4.6.2封套要求项目名称:第部分: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017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注:【投标文件由4部分组成:第1部分:投标报价;第2部分:投标文件(不含报价);第3部分:U盘电子版;第4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及复印件一套】四部分均需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2.5.2.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30时192.7.1.1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30时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02.10.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汇款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212.11.1合同签订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222.12.1招标控制价1.80%(以工程中标价为基数)23特殊条款(强制性条款,若投标单位不响应,按无效标处理)1、各投标单位递交的各项证件(包括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等,下同)逐项列出清单,各投标单位在递交各项证件原件的同时提交一套附有目录并胶装成册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目录和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其他复印件内容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视为无效)与原件同时密封递交(未密封的不予接受),并保证所递交的原件、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不相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各项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监管办,接受公众监督。中标候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有证件根据业主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原件,如中标候选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原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2、投标人所出具的承诺书必须由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时,必须注明法人手机联系号码,并保证该号码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承诺无效。3、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政[2011]47号文件规定,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时,投标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两项合计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15%),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时,投标企业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同时,额外提交投标报价与风险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85%)之差额的风险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与业主签订合同前必须先交纳各种保证金,如不交纳视为放弃中标并由相关部门视情节将其记入不良记录。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4、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提供质疑信息来源并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提质疑和投诉的,还必须出具法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不予受理。2.1总则2.1.1概述2.1.1.1招标工程名称: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2.1.1.2合同名称: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2.1.1.3招标编号:HN-LDZB(2017)0424010012.1.1.4招标人: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1.1.5招标代理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1.6工程建设地点:上蔡县2.1.1.8招标工程投资:/2.1.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1.10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2.1.1.11监理工期: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2.1.1.12质量监控目标:合格2.1.2工程概况2.1.3投标人资格2.1.3.l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资格证书。2、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1.3.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查询函、投标保证金收据。所有资质、人员证书等资格审查时均提供原件。2.1.4投标规则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文件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17天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2.2.2招标代理人的书面答复将在投标截止15天前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2.3现场踏勘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投标文件的格式l)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技术标准要求、补遗(若有)、通知(若有)、图纸等所有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书脊处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4)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正副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立面骑缝处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5)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7)投标文件格式中备注部分没有内容的须填“无”。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8)投标报价必须机打,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1部分:投标报价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2部分:投标文件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含报价,要求印章齐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3)投标保证金;4)资格文件;5)监理大纲;6)服务承诺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4.3投标报价2.4.3.1投标人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市场行情,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出投标费率。2.4.3.2监理酬金=工程中标造价×投标人投标费率。2.4.3.3投标人在报投标费率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费率。2.4.3.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费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费率。2.4.3.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投标费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2.4.4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担保,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2.4.5投标保证金2.4.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2.4.5.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担保将被没收:l)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本须知第2.10.l条或第2.11.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书。2.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U盘电子版一份(内容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且电子文档能够打开);资格审查资料及复印件一套。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4.6.2投标文件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盖章。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4.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2.5投标文件的递交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一个封套内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5.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投标截止时间2.5.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5.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5.4.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点名确认未到场;(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8)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9)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10)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12)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13)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开标与评标2.7.1开标2.7.1.1招标人在本章第2.5.2.1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应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代理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2.7.1.3招标代理人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2.7.1.4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主持;(2)由投标企业和监督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4)开标会议暂时休会,转入资格审查环节;(5)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6)待资格审查评审后,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响应性审查和监理大纲审查;(7)开标会议复会,宣布未通过各项审查的投标企业名单。(8)对通过各项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等,并记录在案。(9)确定投标企业报价排名;(10)推荐中标候选人;(11)开标会议结束;2.7.2评标2.7.2.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7.3算术性修正2.7.3.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7.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2.7.3.1条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8中标2.8.1中标人的确定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9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3个的;(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2.10履约担保2.10.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11签订合同2.11.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1.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2.1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款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具有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行贿犯罪查询函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加盖公章的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评标会议。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原件进行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不合格,则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投标企业要自觉承诺所提供的资质证件真实、有效,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若不据实承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给予不良行为记录。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关于签字盖章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1.10项规定监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1.11项规定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1.1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4.1项规定2.1.4监理大纲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完善、合理可行完善、合理可行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完善、合理可行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完善、合理可行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各项措施完善、合理可行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同和信息管理完整、科学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完善、合理可行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完善、合理可行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原则和措施合理、可行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监理大纲的内容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监理大纲不符合要求、针对性不强或有缺项的,视为其监理大纲评审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轮评审;2.2款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只有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监理大纲的报价,且投标价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确定有效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最低价评标法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1、确定有效投标人后,比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依据投标人投标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出名次;3、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投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资格、工期等其他可比较因素,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仍无法确定,则由招标人从报价相等的投标企业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监理大纲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采用可拆分装订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监理大纲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件(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监理费总价款监理费总价款(大写):(¥)。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监理期限终止并不免除监理人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照通用条件执行。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间的关系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⑴如受委托人委托,可协助委托人参加招标前对承包商的考察并参与建安、装修、专业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招标活动;协助委托人审核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⑵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及与工程有关的合同;⑶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准备工作。二、施工阶段:⑴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审查开工报告并经委托人同意后签署开工令;⑵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材料、设备等招投标工作,就中标人的确定提供建议;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确认分包单位;⑶协助委托人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⑷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实施;⑸督促并检查承包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就工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⑹审核承包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抽验和复检,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⑺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等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⑻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⑼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⑽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并复核工程造价,签署付款凭证,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成本控制工作;⑾负责施工现场联系单的初审,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提出相应的监理意见;⑿主持召开工程各类协调会议并编写会议纪要,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项,并分析、审查工程出现的质量及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13)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评估报告、监理总结、监理日记、监理旁站记录等监理文件及资料,定期向委托人汇报监理情况;(14)组织承包商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收,督促整改,并协助委托人组织分户验收及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配合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15)招标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规定的应提供的监理服务或委托人要求另行增加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三、保修阶段。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河南省、信阳市相关的法规、规章;(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有关协议;(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有关协议。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条件执行。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工程进展图片;(13)其他。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三)日常监理文件(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四)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文件报送份数: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另定。未尽事宜另行商定。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三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具体双方另行协商。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适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适用。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汇率为:/。5.3付款方式由业主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0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10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不适用。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对中标价格和编制的监理文件保密,期限为永久。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件执行。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委托人对监理人编制的文件享有著作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包括申报奖项或者公开推广宣传)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补充条款1、一致同意不适用通用条件3.6条。2、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委托人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3、监理人或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与第三人(包括委托人员工、承包人等)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监理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监理人法律责任的权利。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4、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率不足,视作违约,监理人应对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等承担违约责任,监理服务期延长不予调整监理费,单月到岗率不足80%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工地现场建立考勤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每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5、监理人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作业,如因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而出现伤亡事故的,每出现一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6、委托人有权从应付监理费中扣除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款项。7、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包括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索赔的支付和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等,监理人需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方可行使职权。8、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理人。9、监理人及其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0、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得接受其监理项目的施工承包人或其他人员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11、监理人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及其他义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委托人报告;12、监理人应确保承包人按照监理人审核确定的图纸施工,否则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3、依据监理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承担、负责的工作,除非监理合同明确约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否则,全部费用由监理人承担。14、本专用条件的内容,委托人在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可以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含报价,要求印章齐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三、投标保证金;四、资格文件;五、监理大纲;六、服务承诺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标书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数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与设备,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大写)百分之(小写:%)。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成立(工程名称)监理项目部,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且承诺总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日历天。5.我方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数据;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含答疑、或补充文件)要求,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监理范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投标报价(费率报价)大写:百分之小写:%质量监控目标工期监控目标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可另附页)投标有效期其他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全称):兹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就(招标工程名称)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所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4资格文件5.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2013年1月1日以来监理合同总价(万元)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4.2单位信用及诉讼情况说明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其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涉及,应声明本单位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5.4.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4.5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5.4.5-1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备注注: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表5.4.5-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备注: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2、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4.6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陈述(格式自拟)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5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5.5.1、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5.5.2、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5.3、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5.5.4、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5.5.5、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5.5.6、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5.7、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5.8、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5.5.9、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5.5.10、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6服务承诺56
上蔡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5.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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