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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2 08:31:03 发布

顺德区杏坛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采购(SD0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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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杏坛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采购(SD09059)2.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3.1工程概况顺德区杏坛医院(以下简称“杏坛医院”),由于发展规划需要,现拟搬迁至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雁园段。杏坛医院主要以门诊、住院、出诊为主,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社区卫生等服务,且搬迁后增设口腔中心、康复中心和发热门诊。根据杏坛医院的规划情况,杏坛医院搬迁后预计医院排放的综合污水总量约为480m3/d。现杏坛医院拟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经生化处理,以及化学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排至市政管网。2.3.2系统设计要求1、项目规模: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80m3/d。2、招标范围:本招标内容包括该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等,并包含一年运营。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量包括:1)污水处理系统主体;2)污水进水管:采用W28号污水井与污水处理系统入口间管道,D=500,L=50m,H=-2.66m;3)污水出水管: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引至次入口过桥后接城市管网(即围墙外20m范围内),污水处理站至该段间距离约110m(注:桥高出地面约1m);4)主电源线的连接:变电站至污水处理站间管线靠围墙布置,管线长约230m。3、设计依据:²《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n²《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²《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²《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1987)(1997年版);²《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²《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²《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²《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²《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²《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设计原则:1)处理工艺先进成熟可靠,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2)符合杏坛医院建设规划要求,并适度超前建设;3)采用成熟、高效、优质的设备,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化控制技术,提高系统的管理层次,方便日常操作管理,保证运行稳定可靠;4)工程投资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以降低处理成本;5)增强环保节能意识,力求系统具备良好的环保节能效果;在节省系统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6)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水质标准。投标人应该根据本项目的处理规模、设计最终达到的排放标准等要求,来制定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在技术文件中列出实际所需的构筑物及其对应的设备/配件、安装材料等的数量,确保完全满足系统建设需要,中标方案必须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注:本项目提供杏坛医院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档图纸一份。2.3.3实施要求1.采购人将为中标人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但不负责设备/物品的保管、不提供食宿,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设备安装、电路接线等)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负责本项目处理站区内的电气安装。如需对墙体和地面等作局部破损,必须在施工前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并负责恢复原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工程施工中对系统的任何变动要求均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对所有设备、\n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原产地证明、原厂保修证明、海关进口手续、装箱单、保修单等)进行验收。因此,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及本项目系统的使用说明书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1.中标人必须委派熟悉设备的人员完成安装、调试、运营。对污水处理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指导,包括业务咨询、水质化验方法、耗材供应渠道、培训交流及系统升级等。2.中标人需在项目实施前协助采购人到环保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协助采购人办理所需相关证照。项目环保验收是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3.本项目中的土建部分必须委托有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实施。2.4合同主要条款1.完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0天内所有的设备、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2)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在系统运营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3.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保修期:不少于1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2)响应时间(在免费保修期内):即时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则4小时内到现场;(3)修复时间(在免费保修期内):12小时内解决;(4)培训:①地点:使用单位内。②内容:中标人必须委派熟悉设备的人员到使用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5)系统运营期:①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期:1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负\n责将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所产生的污水、污泥等定期清理,系统运营期间操作规范,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②系统运营期间,除电费由业主承担外,其余营运期间的人工费、管理费、设备维护、污水污泥运输/清理费、用药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以上合同主要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