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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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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NBJX2017ZBDL056招标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2月55 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9第四部分技术要求29第五部分评分标准3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55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5日公告期限: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2日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就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NBJX2017ZBDL056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三、招标内容:子包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范围一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1批人民币700000元人民币694499元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其他内容:(1)质量目标: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招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3)安全要求:合格。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4)投标人若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3、本项目对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55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且以上所查询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所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八、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及地点: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2日(0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为每子包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时00分十、投标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时00分十二、开标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十三、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十四、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A座联系人:鲍站长联系电话:0574-55122715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联系人:李工、袁工电话:0574-88130335、1373219986555 传真:0574-8813033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2.1采购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2招标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3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4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投标基本原则*3.1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4)投标人若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3、本项目对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55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且以上所查询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所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合格的产品来源国内,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文件编制12投标报价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2.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4.本工程的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5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综合单价法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6、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7、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报价文件。*1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94499元,期中包含50000元暂列金,暂列金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不可竞争不作浮动,投标人修改暂列金金额的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55 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递交时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支票(仅限宁波大市区范围)、银行汇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在2017年12月20日16:00时前汇入并到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帐号:38601010010102308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原额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代理公司账上。特别提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可能会被评委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18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20.1开标日期、地点2017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评标与中标原则26.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6.2对小微企业投标人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注:投标人及小微企业服务提供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和服务提供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否则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29中标原则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合同授予3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担保收件人:招标人;金额:投标总价的5%;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合同通用条款33付款条件1.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合同价与已完工程量价格两者中较小值的80%;2.待审计完成并档案归档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34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1、项目实施地点:慈溪市东山路353号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招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55 *35质量保证期工程办理正式移交使用手续后24个月;36售后服务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提供此次投标的服务计划。2、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需要时及时安排技术服务。3、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响应速度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37施工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38安全要求合格*39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万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序号项目内容承诺内容备注1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招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明确后5天内3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元/天,以日累计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00元/天,以日累计5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30%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6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30%,并按规定返修7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20%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20%9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临街工程”中值并根据“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其中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特殊地区增加费不计,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13929.14元。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10工程定位复测费11提前竣工增加费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13质量保修金金额2年,结算价款的3%14不拖欠民工工资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15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16是否同意合同专用条款中其他所有条款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55 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2“招标人”系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3“招标机构”系指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5“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6“*”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能力、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承担责任。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招标公告)5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分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要求招标人/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人/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招标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语言8.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以下三类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类:基本文件(1)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函附录;(格式详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55 (1)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该部分内容只需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无需放入)*第二类:商务及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5)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的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如有)(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格式详见附件,原件编入正本)(9)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附件)(10)资格声明文件,包括: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仅当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投标人和小微企业工程承包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作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仅当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须提供}(11)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12)第五部分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商务证明资料(如有);(1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第三类:技术文件(1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有关附表:a)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详见附件)b)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详见附件)c)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详见附件)d)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格式详见附件)e)施工总平面图;(格式详见附件)f)临时用地表;(格式详见附件)g)项目管理机构:(1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投标文件格式55 对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已经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内容。13.投标货币13.1本项目所有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8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收取并退回。14.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1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保持到投标有效期满。14.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和14.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本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14.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14.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提交;(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应交纳中标服务费而未交纳;(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5)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腐败、欺诈、串通投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6)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损害招标人利益行为的。若投标人或中标人的上述行为所造成的招标人的损失大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招标人没收保证金的同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就保证金未能涵盖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15.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55 1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电子版本(使用WORD、EXCEL格式,),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6.2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须有序地装订成册,每一页都应标有连续页码,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6.3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旁边签署才有效。16.5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16.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一起密封装在同一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同时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包装处须盖有投标人公章或法人签署或法定代表被授权人签署。17.2未按本款17.1项要求加以密封和标志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17.2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交由招标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18.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3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该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55 且有招标人签收方为有效。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14.8款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并出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20.3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认为合适的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除了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以及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0.4投标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同比例修正合计及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5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1.评标委员会21.1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22.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2.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55 23.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3.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2)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4)投标文件采用活页方式装订的;(5)投标人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号条款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以及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4.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技术和报价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包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4.3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因数、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24.4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否则评标时不得被认定为中小企业。24.5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55 (1-6%)。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2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5.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6.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7.废标27.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串标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雷同或错、漏之处一致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携带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投标的(包括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六、授予合同29.定标准则29.1招标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9.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0.中标通知30.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55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0.3对未中标者,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按14.8款的规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将被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2.履约保证金32.1本项目的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时间及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32.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1条或32.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按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55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及招标期间已发生的设计变更联系单等;(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投标人质疑的回复);(10)已标价的投标工程量清单;(11)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的《合同法》、《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建筑市场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有不一致按就高原则)。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如有不一致按就高原则采用)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照宁波市现行通常做法。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图纸6套,施工技术资料壹份(地质勘察资料、审图意见书、水准及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外借、外流、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5 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本工程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利,需经发包人批准或认可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职权:履行发包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全部权力和义务,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凡涉及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增减、工期顺延及工程质量标准变动的联系单、答复等表示发包人认可、同意、批准的书面意见,均需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预算人员分别审查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在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须到区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更换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资质。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五天完成通用条款8.1(1)中的内容。(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工程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电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仅提供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并包括到养护、道路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且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区域周边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及环境卫生整洁。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五天提供上述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负责办妥相关手续。(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现场交验,交验后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管理。(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及时组织。(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期间若发生时协调处理解决。(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事情:配合协调有关工程事宜9、承包人工作55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五天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进度表及下月进度计划。(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现场用水用电的责任和要求: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3)向发包人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费用包含在承包人中标报价中。(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包方、监理单位签证。因承包人施工不当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最终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相关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施工措施费用中。(8)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9)承包人在开工前向监理人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及有关设备的年检合格证。(10)施工期间对邻近建筑物、道路进行沉降、垂直度和平面位置观测等保护工作,费用包含在承包人中标报价中。(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若发现施工图纸有任何错误或异常,应及时通知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办理有关竣工资料归档或备案手续,所有归档或备案的资料在向有关部门提交前事先需报发包人审查并留存一份。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性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案的说明,并按月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开工一个月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及使用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三个工作日。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确认的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日期: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后5天内。具体以三方签署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可顺延情况:发生以下原因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延期费用不予补偿:55 (1)如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致使工程量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20%以上;(2)不可抗力。(3)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工程建设验收规定、按工序部位验收。五、安全施工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21、22条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在承包人中标报价中。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强化安全意识,如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材料、设备、交通运输、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意外事故等,其责任一概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涉,且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交通规则等有关规定,搞好周边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一概与发包人无涉。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方式确定。23.3合同价款调整办法23.3.1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有误、项目特征描述错误;(2)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出图并盖章)并由监理、发包人签证确认;(3)发包人及监理签证确认工程变更联系单;(4)预算清单编制说明中未计入部分及暂定部分;(5)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依照其适用范围而定。23.3.2工程量的调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按实结算,暂定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23.4其它约定:(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合理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24、工程预付款24.1预付款的支付(1)预付款支付比例约定:合同价款的20%。(2)预付款支付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扣除暂列金额后的合同价。55 (3)预付款在第一次收取工程进度款时扣回(金额不足的顺延扣回),或抵作进度款使用。24.2预付款担保(1)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附件《预付款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担保期限自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至预付款扣回之日止。预付款担保额度应与预付款支付金额等额。(2)承包人与预付款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由承包人承担。(3)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保函》原件。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交每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合同价与已完工程量价格两者中较小值的80%;26.2待审计完成并档案归档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按约定时间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所有款项的支付必须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代建单位和项目业主共同审核确认。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除须二次招标内容的材料设备外,材料及设备原则上由承包人采购,但遇特殊情况,发包人保留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权利。承包人应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履行总承包范围内的职责。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材料还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2。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2、暂定价、无信息价材料的采购须经发包人参与,并签证确认,否则将得不到结算。(3)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55 主要及重要材料的品牌及价格均应经发包人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签证确认,特殊材料由发包人确认,价格如无信息价则经双方签证确认,重要材料、设备等,需经发包人确认品牌型号,颜色,规格,尺寸等,承包人方可使用。承包人在定购材料和设备前将材料的样品、质量、品牌、型号、产地等计划内容报给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派员参加选点、看样,其品牌、型号、性能须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采购。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与投标时注明的设备、材料、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性能等相符,进场的材料、设备如需变更,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档次、范围,并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材料、设备的确认工作,若因确认工作缓慢影响到工期,承包人应承担相应损失。承包人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应参照招标文件中的参考品牌或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不低于参考品牌档次的产品,价格不作调整。八、工程变更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须由发包方、监理联合签发工程联系单,结构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并经发包方认可,承包人予以实施。若因特殊原因,发包方或监理方要求承包人对变更内容先予以实施,则承包人须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后14天内按规定审批程序完成工程变更联系单,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费用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确定初验日三天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相关文件除外)含竣工图;待初验时提出的相关问题整改结束后20天内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6套(1套原件),竣工图纸6套,包括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竣工决(结)算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竣工结算33.2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资料,然后交监理复核,再经发包人和第三方审计完毕,并最终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结论后28天内扣除保修金后结清结算款。33.3暂定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变更联系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有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并经监理、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确认,最终结算以审计单位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33.4变更估价33.4.1变更估价原则33.4.1.1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3)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工程量出现偏差时,该部分单价可选A(A/B)方式调整:55 A.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应予调整;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应予调整。B.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应予调整。(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浮动率=(中标价/最高限价—1)*100%,中标价及最高限价均指剔除了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后的价格,浮动率以%表示,保留2位小数。(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询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6)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按本条款(1)—(5)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7)重新组价计价依据及规则:①计价依据:本项目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等;②材料信息价:材料价格参照顺序2017年第10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慈溪栏(除税信息价)计取,慈溪栏没有的按宁波市区(除税信息价)计取,2017年第10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无价材料采用除税市场价;人工市场信息价按照2017年第10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计入;③取费标准:1)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应专业工程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临街工程”中值并根据“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按相应专业工程三类中值并根据“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利润按相应专业工程中值并根据“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特殊地区增加费未计入。2)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甬建价[2011]13号”、“甬建价[2014]5号”、“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和“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55 文件规定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费率并根据“甬建价[2011]13号”和“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执行。4)税金根据甬建价[2016]71号文件,税金按税前工程造价的11%计取。(8)本工程已执行《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文件,采用一般计税法,税金执行甬建价[2016]71号文件。33.4.1.2关于变更措施项目费的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根据第33.4.1.1目约定原则计算的单价提出措施费;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和金额计算。(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2)原措施费没有的措施项目,承包人根据实际措施项目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后提出措施费。浮动率=(中标价/最高限价-1)*100%,中标价及最高限价均指剔除了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后的价格,浮动率以%表示,保留2位小数。。33.4.1.3关于其他项目费变更的约定:(1)承包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工作,或者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费用或责任事件确认的书面资料,办理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作为其中结算、竣工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在现场签证时涉及工程量、价、费等内容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由具备工程计价资格的人员核对,并详细、明确签署相应意见,否则视为认同承包人提出的内容及金额。(2)总承包服务费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3)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34、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本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免费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违约金为500元/天,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超过30天,或连续停工超过15天,或累计停工超过3055 天,或承包人已明显不可能在合同约定竣工之日前完成工程施工的,发包人可以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另行组织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无条件从现场清退,因承包人拒绝清退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质量未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其累计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并按规定返修。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20%;考勤天数按每人每月22日计,项目经理缺勤扣罚1000元/日,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扣500元/日;(2)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扣履约担保金额的20%;(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担保,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在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且更换的项目经理在资质、荣誉、业绩等方面均不低于原项目经理;(5)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及未办妥竣工资料归档或备案手续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从结算款中扣除。(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或接到发包人书面进场通知一个月内未能进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全部的履约担保及风险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7、争议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宁波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分包工程:。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仅指战争、地震及不可预计的自然灾害。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现场所有承包方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等。按宁波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险。41、履约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投标总价的5%的履约担保,以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本工程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待竣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整理的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复核签章并上报发包人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共6份,承发包双方各执3份。55 47、补充条款(1)在下列情况下发包人有权暂时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解决问题:A、承包人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规范标准。B、工地“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C、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代表的指令。55 附件:预付款保函办理日期:年月日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法人章后生效。担保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55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一、工程量清单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与改造细节,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另行提供)二、图纸(本工程的图纸另行提供)三、其他技术参数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改造工作,完成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2、在维修工作期间,中标人需安排相关技术负责人员在现场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随时配合业主的工作。3、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的要求,保证业主能按时的正常使用4、在施工期间应严格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出现事故,若在施工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害到业主利益的,业主有权追究其所造成的损失。55 第五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得分=技术分+报价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投标单位评分项及分值技术分70分评分项优良中差主要施工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151290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151290确保工期的保证措施5430确保文明及安全施工的保证措施5430现场施工组织机构10860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及劳动力安排5430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51290价格分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基准价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94499元,期中包含50000元暂列金,暂列金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不可竞争不作浮动,投标人修改暂列金金额的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备注: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6%)。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55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5 附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份。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交付使用的工程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价不一定中标。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我方声明我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2、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55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55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NBJX2017ZBDL056项目名称:宁波市特检院慈溪检验站旧房改造工程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工期承诺:质量承诺:安全承诺: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三、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承诺备注1工期2施工准备时间3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6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7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9安全文明施工费10工程定位复测费11提前竣工增加费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13质量保修金金额14不拖欠民工工资15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16是否同意合同专用条款中其他所有条款注:1、本表须对应前附表二提供的内容在“投标承诺意见”栏中填报,投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并结合评标办法作出承诺意见。2、本表中的每一栏目必须填报,否则视作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评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5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姓名(印刷体):;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55 附件五、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投标人承诺“同意”一、建筑1外墙涂料多乐士、华润、立邦2强化复合地板久盛、大自然、贝亚克3乳胶漆多乐士、立邦、华润4石膏板龙牌、可耐福、拉法基5轻钢龙骨龙牌、可耐福、拉法基6矿棉板龙牌、可耐福、星牌7五夹板/九夹板/细木工板等板材莫干山、大天椰、千年舟8门五金件红泰龙、顶固、雅洁二、安装9卫生洁具唐山惠达、广东安华、广东鹰牌10电线电缆球冠、东方、南洋11电热水器史密斯、阿里斯顿、樱花注:本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材料、设备的参考品牌,是招标人认为最适合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投标人应予积极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人承诺”栏承诺时无需写明品牌,只需在“投标人承诺”栏里承诺“同意”,未按要求响应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承包人施工选用材料时品牌应参照发包人的参考品牌或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不低于发包人参考品牌档次的产品,价格不作调整。其他材料、设备由企业自报价格,除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外,原则上不调整。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人防、交警等部门要求。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六、投标报价文件(按招标人另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制作提供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文件封面(1)投标总价表(2)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总说明(3)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适用于安装工程)(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1)暂列金额明细表(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8-3)计日工报价表(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9)主要工日价格表(10)主要材料价格表(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以上内容除(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5-2)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2-1)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外应均须打印编入投标文件注:1.如果不提供上述报价资料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2.本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55 附件七、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应答与偏离说明1*33付款条件2*34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3*35质量保证期4*36售后服务5*37施工质量6*38安全要求7*39中标服务费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注:1、如有商务偏离,在填写此表时,应做到投标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一对应。2、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则在本表中注明“商务无偏离”。55 附件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55 附件九、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职称职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资格证书时间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建设规模担任职务完成情况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后应附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等资料的复印件。55 附件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法人代表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十一、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十二、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的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如有)55 附件十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编入复印件。55 附件十四、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1名…一旦我方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备注:1、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2、上述表格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十五、投标人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职员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投标人近五年中标经历。项目名称完成年份中标金额数量招标人名称备注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5 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___万元。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标段/包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本次成交价格为__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__万元,由其他大型企业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__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投标人和小微企业工程承包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后附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评委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 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55 附件十八、施工组织设计附表(1)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55 (2)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55 (3)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55 (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计划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5)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55 (6)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