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50 KB
  • 2022-04-22 11:53:29 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兴宁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方案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关于进一步加快兴宁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成片危旧房改造的决定,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工程进程,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优质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兴宁、富裕兴宁,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城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力争利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快速环道内旧城区危旧房主要片区的的改造任务。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以社会、民生、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促进为目的,民生注重改善,拆迁以人为本,建设突出特色,工作创新机制,资金筹措多样,方法先易后难,进度稳中提速。(二)总体目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动作的方式,通过危旧房改造,不断深挖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和配置,进一步改变旧区落后面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多类型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将旧城区改造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质量优良,能进一步汇集人气,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街区。二、改造范围(一)改造对象指南宁市快速环道内兴宁辖区范围的旧区。主要包括:一是解放前遗留至今的旧民居集中区;二是从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中期,因城市膨胀发展但管理不到位形成的土地利用效率低、开发强度小、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缺乏的城市建成区;三是市中心城区内大量存在的中、小型生产性企业用地片区。为确保改造效果,兴宁区主要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严格控制零星改建项目。 (二)改造项目类型和计划项目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兴宁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大体分为四大类型:一是优居工程型项目;二是公建配套型项目;三是商业开发型项目;四是骑楼改造型项目。目前下达给我城区的危旧房重点计划有8项,其中属公建配套型有1项(西关路片区),属优居工程型有1项(市客车厂宿舍片区),属商业开发型有2项(广西体专片区、凤凰宾馆宿舍片区),属骑楼改造型有4项(旧百货大楼片区、金狮巷片区、南宁书城片区、新华街高峰路围合片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市里制订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结合我城区的实际情况,灵活主动地调整或增补,以科学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根据危旧房改造的特殊性和属地管理原则,在《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将市直管公房资产下放城区盘活,将部分国有开发企业下放城区运营,进一步充实城区的职能,增加城区的实力,明确城区的职责,切实使城区责、权、利有效统一。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城区作为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和全过程动态管理,全面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成立机构根据《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精神,为加强领导,成立兴宁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对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市领导小组的领导。组 长:李 勤  中共兴宁区委书记刘为民  中共兴宁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副组长:王林一  中共兴宁区委副书记潘纪豪  中共兴宁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谢于碧 中共兴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区长于宝柱中共兴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镇兴  中共兴宁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燕萍  兴宁区政府副区长唐 琨  兴宁区政府副区长成 员:张天红  兴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同建  中共兴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胜北中共兴宁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 静  兴宁区经贸党委书记、局长杨本芳  中共兴宁纪委副书记、兴宁区监察局局长卢 政  兴宁区司法局局长    覃少清  兴宁区财政局局长韦永谊  兴宁区建设局局长    周 卫兴宁区城管局局长    覃绍知  朝阳街道党工委书记覃良川  民生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 琦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小宁  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局长    王 皓  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局长    黎永彪  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局长    黄春锦市交警四大队大队长    梁 燊  兴宁区拆迁征地办主任    陈璟东  兴宁区招商促进局局长    谭敦胜  兴宁区法制办副主任    王 欢兴宁区建设局副局长    甘林安兴宁区拆迁征地办副主任包海光  项目前期管理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设局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外挂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 琨(兼)任,副主任由韦永谊(兼)任,日常工作由王 欢(兼)、包海光负责,并向社会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该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由城区财政单列开支。地址:济南路120号一号楼,电话:2435806、2414911。(二)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1)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在兴宁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协调全城区以及协调市一级有关部门开展旧区改建和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研究制订旧区改建、旧房改造计划;组织城区力量开展项目前期调查,进行综合测算分析,编制项目实施意见,编制项目招标出让文件;在业务上接受市旧区改建办公室领导。(2)建设局:负责指导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项目前期管理办公室、兴宁建和公司,对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组织研究制订旧区改建、旧房改造计划;组织城区力量开展项目前期调查,进行综合测算分析,编制项目实施意见及改造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出让文件。作好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市房产局下放城区的市直管公房资产的接收、管理、使用和改造工作。(3)财政局:负责筹措与拨付危旧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经费和改造建设前期费用。负责与市财政局对接,做好直管公房资产下放城区的接收工作。(4)经贸局:负责城区集体企业和步行街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做好市里下放城区进行改制的企业的接收管理工作。(5)城管局:负责提供项目范围内地上、地下排水和路灯管网及设施情况并制定迁移改造方案;组织做好旧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抢建、扩建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6)监察局:负责项目实施中各部门工作的落实督办事项。(7)司法局:负责为项目实施全程进行司法支持。(8)拆迁征地办:负责项目的日常拆迁管理,对项目内房屋拆迁实施监督,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理论支持,做好拆迁信访工作。(9)招商促进局:按照城区编制的旧区改建和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有方向性地作好招商引资工作。 (10)法制办:负责为项目实施全程进行法律法规理论支持。(11)朝阳、民生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项目前期调查、项目拆迁、社会稳定工作及对相关社会事务进行协调解决。        (12)政法委:负责积极配合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收集分析项目社会稳定信息,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13)市规划兴宁分局:负责与市规划局对接,做好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前期规划手续办理、规划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14)市国土兴宁分局:负责与市国土局对接,做好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前期土地手续办理、项目用地评估及出让、提供相关地籍资料等服务工作。(15)市公安兴宁分局:负责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协助实施行政、司法强拆。(16)市交警四大队:负责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工作。(17)建和兴宁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建设局指导,具体负责兴宁区辖区内所有旧区改建、旧房改造项目的前期调查;协助兴宁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制订旧区改建、旧房改造计划,分析综合测算,编制项目实施意见,编制项目招标出让文件等工作。四、实施步骤根据《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精神,南宁市力争从2008年起至2017年,利用10年时间完成旧城区主要片区的改造。结合我城区的实际情况,实施步骤如下:(一)规范和起步阶段(2008年-2009年) 依据南宁市编制的危旧房改造详细专项规划,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完善配套政策,主要完成前期调查、项目计划、配套政策等各项前期工作,并于2008年完成直管公房资产和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放城区的接收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各类型项目逐渐走上规范运作、有序开发的良性发展轨道。做好市客车厂宿舍片区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实施西关路片区、凤凰宾馆宿舍片区的改造。(二)提速阶段(2009年-2015年)在此阶段,重点做好项目的拆迁安置和改造建设等工作,同时积极扩大招商面,着力加快旧改招商工作,鼓励有实力、高档次的经济实体参与我市危旧改造新区的档次和品位,使危旧房改造成为兴宁区经济增加的有力拉动点,逐步实现旧城片区的内部梳理整治和公用设施配套。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实施客车厂宿舍片区、广西体专片区、旧百货大楼片区、金狮巷片区的改造。(三)成效阶段(2015年-2017年)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大部分危旧房改造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合理调整了旧城区的用地布局,优化旧城区业态结构,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我城区危旧房改造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五、指导性文件参考具体的名词解释、工作方法、措施和配套政策可参见以下文件: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南府发[2008]32号)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8]118号)附件:2008-2010年兴宁区重点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