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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8 09:32:26 发布

深圳市民用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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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用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要求1总说明的基本要求  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的设计依据应列出节能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定。应设节能章节或节能措施的概述,其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包括:1.1供配电概况:用电总安装容量、计算容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安装容量(W/m2);变压器总装机容量(kVA),单位面积变压器装机容量(VA/m2)及变压器负荷率。1.2对居住建筑应列出不同套型住户的用电指标(kW/户),供电电源的相数。1.3供电局收费计量及物业管理收费计量设计介绍。1.4如何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所要求的分项用电计量。1.5照明节能说明1.5.1在说明中简述光源、一般显色指数、镇流器、灯具效率等要求;在主要设备材料表中标出各主要灯具的光源、光源功率、光通量、一般显色指数及灯具效率等技术参数。1.5.2根据规范GB50034-2004的要求,列出规范中有要求的已布灯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计照度标准值(E)、实际设计照度计算值(E)和实际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含镇流器损耗)。1.5.3若照明仅为预留,应根据GB50034-2004规范的有关要求,列出二次装饰要求的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1.5.4说明照明节能控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2变电系统及配电线路2.1变配电所的选址应靠近负荷中心,以缩短配电线路的长度,低压干线供电的线路长度不宜超过250米。2.2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变压器的负荷宜控制在70%~85%的范围内。2.3三相负荷应尽量平衡,照明系统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2.44\n变压器应选择环保,低损耗和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如:10型及以上、非晶合金节能变压器。2.5合理设置无功补偿,提高系统的功率因数。由10kV供电的建筑物,其变配电所变压器高压侧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2.6建筑物高次谐波较多的供电系统,应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配电变压器,且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宜高于75%;有大功率谐波骚扰源的馈线上,宜设置滤波装置,并按规定选择中性线导体的截面。  2.7长期带负荷运行且负荷率高的线路,推荐按经济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量让回路的计算电路在所选电缆的经济电流范围之内,这样可起到很好的节能作用,经济效益明显。3照明节能设计3.1照明光源选择的原则是:应选用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与使用环境相匹配的光源。3.2设计时,所选用直管荧光灯的光效值不宜低于70Lm/W。3.3与照明光源配套的镇流器应选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禁止使用非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当选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时,应当设置电容补偿,以保证其功率因数不低于0.9。3.3平面布灯要对各主要场所进行实际照度计算。当E、LPD值超过GB50034-2004的要求值时,要调整设计,直至满足节能要求为止。最后将相关的实际参数列于总说明中。3.4平时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的消防疏散照明,配电系统要体现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的强制点亮环节。公共场所的照明应结合使用功能和自然光条件合理分区、分组,合理分配集中控制的回路。3.5平面布置应根据功能要求选择不同的节能光源,各种场所的布灯要合理,灯的控制要按GB50034-2004第7.4条要求进行节能控制。3.6当建筑物有BAS系统时,照明配电系统中要落实BAS系统对照明的管理。3.7填写节能设计审查表时,设计指标要填写各场所实际设计的计算值(E、LPD),此值应与设计说明相对应。对于二次装饰的部分,则对二次装饰设计提出节能指标:照度标准、对应的照明功率密值要求等。4用电分项计量4\n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要求,应当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该系统是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数据计量装置,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能耗监测系统不仅提供建筑物的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技术参数,也为动态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提供平台,还为节能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技术参数。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的分类能耗包括:电量、水耗量、燃气量(天燃气量或者煤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4.1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技术导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下列新建的公共建筑应当设计分项计量装置:4.1.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4.1.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建筑(对于商住楼,则指商业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时的商业部分)。4.1.3准备申报政府节能示范项目的建筑。4.2用电的分项要求用电的分项分为动力用电、空调用电、照明及插座用电、特殊用电四大项。4.2.1动力用电:主要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4.2.2空调用电:主要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未端用电。供出租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等,因租户的收费计量因素不易于单独计量时,其空调用电(如中央空调系统建筑各出租单元的盘管用电、采用分体空调建筑的各出租单元的空调用电等)可纳入照明插座用电项,但在设计时应加以说明。4.2.34\n照明及插座用电: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主要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景观照明用电。4.2.4特殊用电:主要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或者其它特殊用电。4.3分项计量配电系统的设计要求4.3.1用电分项计量应在不影响电能收费计量的基础上进行设计。4.3.2设有变配电所的建筑,分项用电应自变配电所的配出干线开始分项,分项计量电表装设于低压配电柜内。4.3.3从建筑外变配电所低压供电的建筑,分项计量可自建筑低压进线的总配电箱开始分项,分项计量电表装设于建筑进线总配电箱或专用电表箱内。4.4分项电能计量仪表要求4.4.1分项计量电能表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应具有RS-485标准串行电气接口。4.4.2分项计量电能表的精确度应不低于1.0级;配用电流互感器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4.4.3设有变配电所的建筑,其变压器低压受电柜内应装设具有远传功能的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各分项配出回路的分项计量电能表应满足4.4.1、4.4.2条要求。4.4.4从建筑外变配电所低压供电的建筑,其进线计量表及各分项配出回路的分项计量电能表应满足4.4.1、4.4.2条要求。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对于大型的公共建筑为了合理利用设备、节约能源、节省人力、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设备管理极为重要。智能建筑往往是从建筑设备自动管理开始,公共建筑应按现行的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设计配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确保各类设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并达到节能、环保的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