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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48:14 发布

DBS50013-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水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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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120.30X20DBS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S50/013—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水产品2014–10–01发布2015–07–01实施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DBS50/013—2014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S50/013-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水产品》。与DBS50/013-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水分、食盐指标;——修改了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GB29921。DBS50/013-201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I DBS50/013—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水产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鱿鱼、凤尾鱼等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食用植物油、辅以香辛料(辣椒、花椒等)、食用盐、味精等,经预处理、盐渍或不盐渍,熟制、调味、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即食性预包装风味水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动物性风味水产品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GB2733的要求。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3.1.3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要求。3.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固有色泽形态具有本品固有形态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光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鼻嗅、口尝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组胺/(mg/100g)≤30GB/T5009.451 DBS50/013—2014表2理化指标(续)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mg/g)a风味水产品(不包括以盐渍鱼为原料的产品)≤3.0以盐渍鱼为原料的产品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60低脂鱼≤30GB/T5009.5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a风味水产品(不包括以盐渍鱼为原料的产品)≤0.25以盐渍鱼为原料的产品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4.00低脂鱼≤2.50a仅适用于添加了食用植物油的产品。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对水产制品的规定。3.5微生物指标3.5.1指示菌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000GB4789.2大肠菌群/(MPN/g)≤3.0GB4789.33.5.2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对水产制品的规定。3.6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应符合农业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8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其他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相关规定。B____________________A___________________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