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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7668-2000机载视频跟踪器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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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HB7668一2000机载视频跟踪器通用规范2000一09一20发布2001一01一01实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 HB7668一2000月U舀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机载视频跟踪器研制经验并参考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H36141一1997蛋航空工业标准编写和出版的基本规定》编写的。本标准由原航空工业总公司第三0一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原航空工业总公司第三0一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原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一三研究所和三0一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寅生、卢广山、李明召、周洪武、黄永葵、孙隆和、常小成、苗烬本标准于2000年9月第一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机载视频跟踪器通用规范HB7668一2000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机载视频跟踪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通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外场可更换的机载视频跟踪器(以下简称跟踪器),单板式机载视频跟踪器亦可参照采用。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647一90通用型应用电视制式GJB33A一97半导体分立器件总规范GJB150.1-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GJB150.3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GJB150.4-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JB150.5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温度冲击试验GJB150.6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温度一高度试验GJB150.9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GJB150.10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霉菌试验CUB150.11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盐雾试验GJB150.15-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加速度试验GJB150.16-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GJB150.18-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GJB150.20-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飞机炮振试验GJB151A一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A一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81一86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GJB182一86军用物资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0-09-20发布2001一O1一01实施1 HB7668一2000(刁B358一87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GJB438A一97武器系统软件文档GJB441一88机载电子设备机箱、安装架的安装形式和基本安装尺寸GJB457一88机载电子设备通用规范GJB597A一96半导体集成电路总规范GJB779一89机载电子设备机箱和安装架通用规范GJB899一90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汀B1032一90电子产品环境应力筛选方法GJB1091一91军用软件需求分析GJB1267一91军用软件维护GJB1649一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GJB1765一93军用物资包装标志GJB2041一94军用软件接口设计要求GJB2072一94维修性试验与评定GJB2352一95机载设备包装通用规范GJB2438一95混合微电路总规范GJB2547一95装备测试性大纲GJB2770一96军用物质贮存环境条件田B2786一96武器系统软件开发规范GB2873一97军用装备和设施的人机工程设计准则GJB/Z27一92电子设备可靠性热设计准则GJ日Z35一93元器件降额准则GJB/Z102一97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手册GJB/Z105一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手册H日6516一91机载火控设备定型地面试验规程印37091一94机载设备标准电子模块的设计要求HB7271一96电子设备中测试装置设计准则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视频跟踪器一种图像信息处理单元。具有对红外图像信息和(或)电视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并将其变换为观察、跟踪目标信息的功能。它是成像跟踪系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3.2目标捕获使图像视场内的目标进人跟踪波门,并使跟踪器输出误差信息,确认为目标的过程。3.3对比度跟踪器输人信号的目标相对于背景之间的对比度定义如式(1):2 HB7668一2000V士一VBCTx100%·····,··········,····,········⋯⋯(1)VW一VBL式中:CT—目标与背景之间的对比度,%;VT—目标电平,V;VB—背景电平,V;Vw-峰值白电平,V;VB,.—视频信号消隐电平,V.3.4跟踪速度载体与目标相对运动所产生的在图象视场内不丢失目标的最大视在速度。35跟踪误差跟踪器在跟踪目标过程中,以视场中心为基准检测出的目标位置坐标与目标的基准位置坐标之间的差值。要求4.1详细规范跟踪器的详细要求和特殊要求应在其详细规范中规定。若本规范的要求与详细规范的要求相抵触,则应以详细规范为准。4.2合格鉴定按本规范提交的跟踪器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4.3功能和组成4.3.1功能跟踪器一般应具有下列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a)预处理;b)目标识别;c)目标捕获;d)目标捕获—跟踪切换;e)目标跟踪;f)目标重捕;9)产生跟踪标识符;h)机内测试。4.3-1.1预处理功能对输人的图像信号应能进行去噪处理、图像校正、数据压缩、图像增强及补偿等处理。4.3.1.2目标识别功能对探测到的目标图像应能提取目标特征信息、识别真假目标。4.3.1.3目标捕获功能对目标应能进行人工捕获和(或)自动捕获。3 HB7668-20004.3.1.4目标捕获一跟踪切换功能对目标应能从捕获状态转人跟踪状态。4.3.1.5目标跟踪功能在一般复杂度背景条件下,对单目标或多目标应能进行视频跟踪,以及在目标被遮挡、目标对比度发生变化、目标极性反转、目标相互穿插运动时,能保持对原选定目标进行图像跟踪。4.3.1.6目标重捕功能在目标丢失后或重新选定目标时,应能以人工和自动方式重新捕获目标。4.3.1.7产生跟踪标识符功能跟踪器应能产生并输出基准线、波门、标识符等字符。4.3.1.8机内测试功能对跟踪器的工作状态应能进行机内测试。4.3.2组成跟踪器由硬件和软件组成。4.3.2.1硬件组成跟踪器硬件一般应由下列部分组成:a)系统管理电路;b)视频信号采集预处理电路;c)跟踪算法电路;d)视频显示处理电路;e)接口电路;0机内测试电路;B)电源变换电路;h)机箱。4.3.2.2软件组成跟踪器软件一般应由下列部分组成:a)系统管理软件模块;b)视频信号采集预处理软件模块;c)跟踪算法软件模块;d)视频显示处理软件模块;e)接口软件模块;f)测试软件。4.4性能特性4.4.1视频信号制式跟踪器接收和输出的复合视频信号制式应符合‘B12647的规定。4.4.2视场内可跟踪最小目标成像面积对于一定形状的目标,当跟踪器输人的视频信号的目标对比度不小于10%、目标按下列规定的幅度和频率作往复匀速直线运动或匀速圆周运动时,跟踪器能跟踪的最小目标成像面4 HB7668一2000积应不大于3x3(象元)。往复匀速直线运动双振幅应不小于2/3视场,频率11-12;匀速圆周运动的半径应不小于1/3视场,频率1Hze4.4.3目标背景对比度对于一定形状的目标,当目标的成像面积不小于3x3(象元)、目标按4.4.2规定的幅度和频率作往复匀速直线运动或匀速圆周运动时,跟踪器能跟踪输人信号目标的最小对比度一般应不大于5%.4.4.4目标捕获时间对规定的一定大小的对比度、运动速度和其他特征的目标,从进人视场开始,对目标进行捕获或重新进行捕获直至锁定所需的平均时间,在采用自动捕获方式时应不大于0O.A1sS(即在帧频为50Hz时不大于5场)。4.4.5目标捕获概牢.对规定的一定大小的对比度、运动速度和其他特征的目标,在采用自动捕获方式时其捕获概率应不小于90%.4.4.6跟踪速度在视场内,对一定形状、目标对比度不小于1096、双振幅不小于刀3视场、按一定频率作往复匀速直线运动的模拟目标进行跟踪时,其跟踪速度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均应不小于2.0视场/s;对圆周半径不小于1/3视场、作匀速圆周运动的模拟目标进行跟踪时,其跟踪速度应不小于1.5周/so4.4.7跟踪误差对一定形状的目标,在目标成像面积不小于3x3象元、目标对比度不小于1096、与上述相同的条件作往复匀速直线运动或匀速圆周运动时,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误差均应不大于1/1000视场。4.4.8跟踪模式跟踪器应具有单模式跟踪(即选用波门跟踪和匹配跟踪等一种方式)或多模式跟踪(即至少选用波门跟踪和匹配跟踪等两种方式)两种模式。4.4.9分辨率跟踪器能处理视频信号的分辨率一般应不小于256x256象元)。4.4.10记忆跟踪时间当目标作匀速或匀加速直线运动时,跟踪器的记忆跟踪时间一般应不小于Is.4.4.11偏差输出特性4.4.11.1数字量偏差输出应不小于9位。4.4.11.2数字量输出延迟时间一般应不大于40mso4.5电气特性4.5.1电源当跟踪器直接采用飞机电源供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5.1.1电源种类5 HB7668一2000跟踪器应采用符合GJB181规定的B类供电电源。除另有规定外,可选用下列一种电源:a)单相115V,400Hz交流电源;b)28.5V直流电源。4.5.1.2稳态跟踪器在GJB181规定的供电电源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正常工作;在GJB181规定的供电电源非正常工作状态下,对其性能不做要求;当供电电源返回到GJB181规定的正常工作状态下时,其性能应恢复正常。4.5.1.3中断在由于飞机上汇流条转换而出现不大于GJB181规定的50ms的供电瞬时中断期间,跟踪器不应受到任何损坏,对其性能不做要求,在瞬时中断结束后,其性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正常。4.5.1.4瞬态跟踪器在经受不超过GJB181规定的尖峰和浪涌电压时,不应受到任何损坏。在施加欠浪涌电压期间,不应中断工作。4.5.1.5输人功率跟踪器的交流或直流电源输人功率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5.2绝缘电阻跟踪器中相互绝缘的电路之间、各电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序号工作电压兆欧表输出电压绝缘电阻vvMn毛15正常试验条件:>20>15-500湿热试验条件:>24.5.3绝缘介电强度跟踪器的电源插针(或插孔)与所需绝缘的电路之间、与机壳之间,在经受表2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无飞弧、电晕或击穿等现象。表2试验条件使用电压序号电压频率试验时间vv日z百11】n128.550050121151000注1为了避免在绝缘破坏的情况下造成过份损伤,试验设备或试验线路中应加人一个自动保护器件。2该项试验一般不应重复进行,必须重复进行时,试验电压应降低到前次试验位的75%. HB7668一20004.6预热时间在一45℃条件下,跟踪器的预热时间应不大于2min。当预热时间结束时,跟踪器应能正常工作。4.7可靠性4.7.1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跟踪器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目标值)一般应不小于1000h.4.7.2使用寿命在规定的运输、贮存和使用条件下,跟踪器的总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0000h,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a(以先达到的为准)。48维修性4.8.1基层级平均修复时间和最大修复时间(目标值)在基层级维修时,更换跟踪器的平均修复时间应不大于45min,最大修复时间应不大于90mino4.8.2故障检测率机内测试的故障检测率应不小于95%04.8.3虚警率机内测试的虚警率一般应不大于2%o4.8.4故障隔离率除另有规定外,机内测试与地面自动侧试设备一起使用时,将故障隔离到包括发生故障的内场可更换部件的故障隔离率应满足下列要求:a)隔离到一个内场可更换部件时,应不小于85%;b)隔离到二个内场可更换部件时,应不小于95%;c)隔离到三个内场可更换部件时,应达100%;4.9环境适应性跟踪器应满足载机环境技术要求。对于预定安装在悬挂物内的跟踪器,应满足悬挂物内的环境技术要求。除另有规定外,跟踪器在整个寿命期内,经受或暴露在下列规定的单一或任一合理组合的环境条件期间或之后,外观质量应满足4.巧的要求,其性能应满足4.4和下列要求。4.9.1温度除另有规定外,跟踪器在一55℃条件下应能工作(不要求性能),在一45一+601;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暴露在一55一十70℃不工作温度范围内应不损坏。4.9.2温度一高度跟踪器应能在按本条修改过的GJB457图2中2类设备曲线A规定的温度一高度范围内连续正常工作,在曲线B规定的温度一高度范围内间断工作。其连续工作温度修改为4.9.1中的工作温度,高度修改为跟踪器的运载高度,见图104.9.3湿度跟踪器应能承受相对湿度达95%的湿度条件。在该湿度条件下,金属件不应出现锈蚀,7 HB7668一2000其涂镀层不应出现剥落、起泡等明显缺陷。240r卜卜‘2l350L.r卜曲线A‘l830,r卜曲线B卜Lr15250l吸r卜.(已卜l2oL︸L侧卜卜健.卜9I50L.卜.rt610L刀L‘十L3050l‘twe卜哥十L,{,1:1.I-1.I山III.I.1.1.1.一40一20020406080100图温度(℃)lGJB457中2类设备的工作时的温度一高度要求4.9.4振动4.9.4.1运输振动包装好的跟踪器应能承受在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振动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运输条件一般应按GJB150.16规定的公路运输环境确定。4.9.4.2使用环境振动跟踪器应能承受载机的振动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振动条件应按GJB150.16中有关图表确定。4.9.5炮振悬挂在以炮口为圆心,2.Om为半径范围内的跟踪器应能承受载机的炮振条件。除另有规定外,炮振条件应按GJB150.20中有关图表确定。4.9.6加速度跟踪器应能承受载机的加速度条件。除另有规定外,加速度条件应按GJB150.15中有关图表确定。4.9.7冲击8 HB7668一20004.9.7.1基本设计跟踪器应能承受在使用和装卸中所遇到的非重复性冲击条件。除另有规定外,冲击条件应按GJB150.18中试验五中有关图表确定。4.9.7.2工作台操作跟踪器应能承受在维修过程中所遇到的冲击条件。冲击条件应按GJB150.18中试验二确定。4.9.8霉菌跟踪器暴露在热带气候霉菌生长条件下应无明显长霉或受侵蚀现象。除另有规定外,霉菌条件应按GJB150.10确定,其任一表面的长霉情况应不超过GJB150.10中的二级水平。4.9.9盐雾跟踪器暴露在海洋盐雾大气条件下,其金属件的涂镀层应无明显起泡、剥落、锈蚀等。盐雾条件应按GJB150.11确定。4.10电磁兼容性跟踪器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应符合载体电磁兼容性规范的规定。在缺少上述规范的情况下,应符合GB151A中的相应规定。4.11物理特性4.11.1外形尺寸跟踪器的外形尺寸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11.2重量跟踪器的重量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12互换性4.12.1同一型号的跟踪器在性能和结构上应能互换。4.12.2有互换性要求的、同一型号的部件(包括电子模块)在性能和结构上应能互换。4.13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JB457中第5章和下列规定。a)应优先选用有可靠性指标的或经筛选合格的电子元器件;b)半导体分立器件应符合GJB33A中的规定;c)半导体集成电路应符合GJB597A中的规定;d)混合微电路应符合GJB2438的规定;e)应采用高可靠、快速拆装、耐环境、低插拔的电连接器;f)应按GJB/Z35规定的降额准则,对元器件进行降额使用;9)所选用的电导体的载流能力应留有设计裕度,一般应为跟踪器使用寿命的2倍;h)所选用的电绝缘材料应考虑其老化特性,并能承受工作期间所预期的最大电压,一般应在跟踪器使用寿命的2倍时间内不失效。4.14设计和结构4.14.1一般要求跟踪器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9 HB7668一2000a)应确保跟踪器的功能和性能满足详细规范或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要求;b)应保证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和维修;c)应采用“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的设计原则;d)应进行损伤容限和耐久性设计;e)应尽量减小体积,减轻重量。4.14.2机箱和安装架跟踪器应通过安装架进行安装。除另有规定外,机箱和安装架应符合GJB779的规定。其安装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JB441的规定。4.14.3电子模块除另有规定外,电子模块的设计应符合HB7091的规定。4.14.4搭接跟踪器机箱与载体基本结构之间应有良好的电搭接,其搭接要求应符合GJB358的规定。4.14.5保护4.14.5.1跟踪器中所有的电连接器应具有防差错定位识别装置,以防止由于装错位置而导致自身受到损坏。4.14.5.2跟踪器应提供故障安全保护电路,以防止由于自身的故障而引起交联设备受到损坏。4.14.5.3电过载保护、电晕放电和电击穿保护应符合GJB457中6.6的规定。用作跟踪器供电电源主电路过流保护的熔断器应设置在易于更换的位置上。4.14.6电气接口4.14.6.1信息传输接口跟踪器应具有与载体进行信息传输的接口。4.14.6.2视频信号输人接口跟踪器应具有接收目标探测传感器(包括红外摄像机和电视摄像机)输出的复合视频信号的接口,并应规定视频信号制式等。4.14.6.3视频信号输出接口跟踪器应具有向载机座舱显示器和视频记录仪输出复合视频信号的接口,并应规定视频信号制式、匹配阻抗等。4.14.6.4目标偏差信号输出接口跟踪器应具有向随动系统输出目标偏差信号的接口。4.14.6.5测试接口跟踪器应具有与地面测试设备连接的专用接口。4.14.7软件4.14.7.1跟踪器中的软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4.14.7.2软件的需求分析、开发和文档应分别符合GJB1091,GJB2786和GJB438A的规定。4.14.7.3软件接口设计应符合GJB2041的规定。10 HB7668一20004.14.7.4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应符合GJB/Z102的规定。4.14.7.5编程语言一般应采用满足订购方要求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同一种标准语言。4.14.8维修性设计4.14.8.1故障检测和故障隔离在基层级,跟踪器应能借助于机内测试对故障进行检测和隔离。在中继级,应能借助于地面测试设备并通过跟踪器面板上的测试点将故障隔离到内场可更换部件。在基地级,应能借助于地面测试设备并通过内场可更换部件上的测试点将故障隔离到基本功能电路或元件级。4.14.8.2可达性4.14.8.2.1跟踪器内需要检测、调整、更换的零部件,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便于操作。4.14.8.2.2跟踪器内部测试点应能可达,或借助于扩展器后能可达。4.14.8.3测试性跟踪器应具有机内测试(BIT)和借助于地面测试设备进行测试的能力。4.14.8.3.1机内测试功能跟踪器应具有下列机内测试功能:a)启动性机内测试;b)周期性机内测试;c)维修性机内测试。4.14.8.3.2测试性要求和设计.跟踪器的测试性要求和设计应符合GJB2547的规定,并具有远距离故障信号输出能力。4.14.8.3.3测试装置跟踪器中测试装置的设计应符合FIB7271的规定。4.14.8.3.4测试点跟踪器中测试点的设置及其标记应符合HB7271的规定。4.14.8.4定期维护和校准跟踪器在使用期间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校准周期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软件的维护应符合GJB1267的规定。4.14.9热设计跟踪器的热设计应符合GJB/Z27的规定。4.14.10安全性4.14.10.1跟踪器的安全性设计应符合GJB457中6.7的规定。4.14.10.2对静电放电敏感的元器件、部件和设备的保护与控制应符合GJB1649和CJB/Z105的规定。4.14.11人机工程跟踪器的人机工程设计应符合CUB2873的规定。4.14.12抗敌方干扰能力 HB7668一2000跟踪器应设计成在敌方点源式干扰弹和热砖式干扰弹千扰的情况下能正常工作。4.15外观质量跟踪器外表面的颜色、涂镀层和外部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和相应图样的规定。外部零件和元器件(如紧固件、标牌、电插座等)应固定牢靠、无损伤。4.16环境应力筛选进行验收试验或可靠性试验的跟踪器在试验前应按GJB1032的规定进行环境应力筛选。5试验方法5.1功能检验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跟踪器的功能,其结果应符合4.3.1的规定。5.2性能特性检验5.2.1视频信号制式采用标准视频信号发生器和示波器测量法检验跟踪器的输人和输出视频信号制式,其结果应符合4.4.1的规定。5.2.2视场内可跟踪最小目标成像面积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设置不同大小的模拟目标,并使目标处于4.4.2规定的条件下,测试跟踪器可跟踪的最小目标成像面积,其结果应符合4.4.2的规定。5.2.3目标背景对比度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设置不同对比度的模拟目标,并使目标处于4.4.3规定的条件下,测试跟踪器可跟踪目标时的最小对比度,其结果应符合4.4.3的规定。5.2.4目标捕获时间在4.4.4规定的条件下,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测试目标捕获所需的平均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4.4的规定。5.2.5目标捕获概率在4.4.5规定的条件下,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对视场内目标进行捕获测试,统计捕获的有效次数和总次数,并计算其百分比,其结果应符合4.4.5的规定。5.2.6跟踪速度在4.4.6规定的条件下,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对不小于3x3象元的目标,设置不同的目标运动速度,测试跟踪器可跟踪目标时的最大速度,其结果应符合4.4.6的规定。5.2.7跟踪误差在4.4.7规定的条件下,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以视场中心为目标的基准位置坐标零点并设置目标的位置坐标,定时测试跟踪器检测到的目标位置坐标,其结果应符合4.4.7的规定。5.2.8跟踪模式设定特定的目标及其背景环境,通过监视器观察跟踪器对目标的跟踪状态,判定跟踪模式,其结果应符合4.4.8的规定。5.2.9分辨率 HB7668一2000采集图像信息并存人跟踪器帧存储器,再读取帧存储器内的图像文件内容,根据其文件的大小,判定跟踪器的分辨率,其结果应符合4.4.9的规定。5.2.10记忆跟踪时间在4.4.10规定的条件下,采用模拟目标发生器和监视器测量记忆跟踪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4.10的规定。5.2.11偏差输出特性5.2.11.1输出一个与规定的输出位数相应的特定输出值,通过监视器测定跟踪波门相对于视场中心移动的象素值,判定跟踪器的输出偏差位数,其结果应符合4.4.11.1的规定。5.2.11.2采用示波器测量跟踪器的偏差输出的延迟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4.11.2的规定。5.3电气特性检验5-3.1电源试验5.3.1.1稳态试验在4.5.1.2规定的电源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条件下,按FM6516中7.2.1.1和7.2.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5.1.2的规定。5.3.1.2中断试验在4.5.1.3规定的中断条件下,按HB6516中7.2.1.3和7.2.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5.1.3的规定。5.3.1.3瞬态试验在4.5.1.4规定的瞬态条件下,按GJB181中2.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5.1.4的规定。5.3.1.4输人功率检验按HB6516中7.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5.1.5的规定。5.3.2绝缘电阻检验按HB6516中7.1.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5.2的规定。5.3.3绝缘介电强度检验按HB6516中7.1.9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5.3的规定。5.4预热时间检验按HB6516中7.2.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6的规定。5.5可靠性试验5.5.1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检验按GJB899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7.1的规定。5.5.2使用寿命检验按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和分析,其结果应符合4.7.2的规定。5.6维修性试验按GJB2072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8的规定。5.7环境试验5.7.1低温试验13 HB7668一2000在4.9.1规定的不工作温度和工作温度的下限值条件下,按卿B150.4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低温贮存和低温工作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2高温试验在4.9.1规定的不工作温度和工作温度的上限值条件下,按GJB150.3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高温贮存和高温工作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巧的规定。5.7.3温度冲击试验在4.9.1规定的不工作温度极值条件下,按GJB150.5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冲击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4温度一高度试验在4.9.2规定的曲线A条件下,按GJB150.6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一高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的规定。然后,以任何工作模式进人4.9.2规定的曲线A和曲线B之间的范围工作30min,并监视其性能,再返回到曲线A范围内,检查其性能。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巧的规定。5.7.5湿热试验在4.9.3规定的湿度条件下,按GJB150.9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9.3的规定。按5.3.2规定的方法检验湿热状态下的绝缘电阻,其结果应符合4.5.2的规定。5.7.6振动试验5.7.6.1运输振动跟踪器按规定包装后,在4.9.4.1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6中4.2规定的方法进行模拟环境运输振动试验,或按有关规定进行真实环境公路运输试验,试验后,包装箱应无损坏,跟踪器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6.2使用环境振动在4.9.4.2规定的条件下,按司B150.16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功能振动和耐久振动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7炮振试验在4.9.5规定的条件下,按GJBt50.20规定的方法进行炮振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巧的规定。5.7.8加速度试验在4.9.6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5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性能试验和结构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9冲击试验5.7.9.1基本设计在4.9.7.1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8中试验五规定的方法进行冲击试验,其性能应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9.2工作台操作在4.9.7.2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8中试验二规定的方法进行冲击试验,其性能应14 HB7668一2000符合4.4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5.7.10霉菌试验在4.9.8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0规定的方法进行霉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9.8的规定。该项试验可在零、部件级进行。也可由承制方提供类比分析报告及类比试验的合格证明副本,以证明跟踪器符合4.9.8的规定。5.7.11盐雾试验在4.9.9规定的条件下,按GJB150.1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9.9的规定。该项试验可在零、部件级进行。也可由承制方提供类比分析报告及类比试验的合格证明副本,以证明跟踪器符合4.9.9的规定。5.8电磁兼容性试验按GJB152A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10的规定。5.9物理特性检验5_9.1外形尺寸检验按HB6516中7.1.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11.1的规定。5.9.2重量检验按HB6516中7.1.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11.2的规定。5.10互换性试验按HB6516中7.1.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12的规定。5.11外观质量检验按HB6516中7.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15的规定。5.12包装检验跟踪器包装件检验方法应按GJB2352的规定。6检验规则6.1检验责任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验。6.1.1合格责任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6.1.2试验设备和检验设施为保证进行所要求的检验,应由承制方来建立和维护试验与检验所要求的足够精度、质量和数量的设施。15 HB7668一20006.2检验分类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a)鉴定检验(定型检验);b)质量一致性检验。6.3检验条件6.3.1标准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本章规定的各项检验均应在下列规定的标准环境试验条件下进行,其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温度:15一35"C;相对湿度:20%一8006;大气压力:试验场地的大气压力;振动:无;电源:直流:25一30VB类;交流:108一118V,380一420HzB类;6.3.2试验条件容差试验条件容差应符合GJB150.1中3.2的规定。6.3.3测试设备精度测试设备的精度应符合GJB150.1中3.3的规定。6.4检验项目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检验项目应按表3的规定。表3中A组检验的低温和高温试验项目(序号22和23)只进行低温工作试验。表3检验项目质量一致性检验序号一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鉴定检验A组检验C组检验1外观质量4.155.11J丫2外形尺寸4.11.15.9.1J3重量4.11.25.9.2J4功能4.3.15.1J了5{视频信号制式4.4.15.2.1J刁G视场内跟踪最小目标4.4.25.2.2JJ成像面积7目标背景对比度4.4.35.2.3丫J8目标捕获时间4.4.45.2.4J了9目标捕获概率4.4.55.2.5J了 HB7668一2000续表3检验项目质量一致性检验序号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鉴定检验A组检验C组检验10跟踪速度4.4.65.2.6JJ11跟踪误差4.4.75.2.7JJ12跟踪模式4.4.85.2.8J丫13分辨率4.4.95.2.9J丫14记忆跟踪时间4.4.105.2.10JJ15误差输出特性4.4.115.2.11JJ16电源4.5.15.3.1JJ17互换性4.125.10J丫18绝缘电阻4.5.25.3.2JJ19绝缘介电强度4.5.35.3.3JJ20电磁兼容性4.105.8J21预热时间4.65.4J了△22低温4.9.15.7.1JJ23高温△4.9.15.T2JJ△24温度冲击4.9.15.7.3J25温度一高度4.9.25.7.4J召26振动4.9.45.7.6JJ△27炮振4.9.55.7.7J28加速度4.9.65.7.8JJ29冲击4.9.75.7.9丫J△30湿热4.9.3575J31霉菌4.9.85.7.10J32盐雾4.9.95.7.11J33可靠性4.7.25.5丫34维修性4.8.25.6J35包装检验75.12注I"V”表示必做的项目。2‘△”表示选做的项11, HB7668一20006.5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6.6抽样方法6.6.1鉴定检验的抽样除另有规定外,鉴定检验的样机数量为二台。6.6.2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6.6.2.1A组(验收)检验应对提交验收的产品100%的逐台进行检验。6.6.2.2C组(定期)检验应从每批验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数按表4的规定,或由承制方和订购方共同确定。表4产品批量抽样台数-<201-221一502-3>50按产品详细规范规定6.7检验结果的判定6.7.1鉴定检验结果的判定鉴定检验的每台样机应按规定的鉴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全部满足要求时,判定该产品鉴定检验合格。6.7.2质量一致性检验结果的判定6.7.2.1A组检验产品按规定的A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全部满足要求时,判定该台产品验收检验合格。6.7.2.2C组检验C组检验的每台样机按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全部满足要求时,判定该样机所代表的批产品检验合格。6.8复验规则6.8.1鉴定检验的复验规则鉴定检验的每台样机按规定的鉴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如果其中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允许排除不满足要求的因素后再次检验。6.8.2质量一致性检验的复验规则6.8.2.1A组检验产品按规定的A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如果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允许返修后再次检验,重新检验合格后可判为合格产品,但应将故障的修复情况通知订购方。同一个产品检验次数不得超过3次。6.8.2.2C组检验C组检验的每台样机按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如果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应停18 HB7668一2000止该样机所代表的批产品的验收和交付,在排除不满足要求的因素后再次检验,若仍不满足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应由订购方和承制方协商处理。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7.1.1产品标志7.1.1.1在跟踪器相应位置上应有安全、安装定位和易于检测、维修的图形、文字和符号等标志。标志内容应简练、容易理解和便于识别,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在跟踪器寿命期内,标志应清晰、耐久。电子产品防静电标志应符合GJB1649的规定。7.1.1.2跟踪器应有标牌,并设置在醒目位置上。标牌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7.1.2包装标志跟踪器包装箱上的文字标志和图示标志应符合GJB1765的规定,并至少应有“小心轻放”、“向上”、“怕潮湿”等储运标志。7.2包装7.2.1检验合格的跟踪器在发运前应按GJB2352的规定进行包装。7.2.2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JB182的规定。包装箱应具有防震、防跌落、防砂尘和防雨水等能力。7.2.3随跟踪器一起装箱的资料一般应有:a)产品履历本;b)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动装箱清单;d)合同或订单中规定的其他资料。7.3运输7.3.1跟踪器包装件应能适应公路、铁路、水陆和空中各种运输工具和单一或组合的运输方式。7.3.2跟踪器包装件应紧固在运输工具上,在运输过程中的搬运、装卸和放置等应按包装箱上的图示标志进行。7.3.3&良踪器包装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直接受到雨雪侵袭和烈日暴晒。7.3.4不允许跟踪器包装件与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的物件同车(船、飞机)一起运输。7.4贮存7.4.1跟踪器包装件的贮存期一般为三年。在贮存期内启封包装箱时,跟踪器的性能应符合4.4的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7.4.2跟踪器应存放在能满足GJB2770中II(x11B11cilsllro111El)级贮存环境等级要求的库房内。7.4.3启封后的跟踪器在存放期间,至少应三个月通电检查一次。其检查项目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