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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997 篇一: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XX.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Codefordesignofbuildingwatersupplyanddrainage)修订 西南交通大学 XX-12-3 (杨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的条文,自XX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 (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8.
修订内容: 1)用水定额;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 3)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 4)补充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内容; 5)增加游泳池、喷泉设计内容; 6)加入新管材和新设备; 7)提高了对供水水质安全和供水节能方面的要求。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修订版。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修订内容:(细节上的修订) 1)用水定额,增加高级住宅及别墅项;热水供水流量(3000、6000人数); 2)新的卫生设备的使用;(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等) 3)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综合楼) 4)节水型卫生设备,关于的中水条文,红外感应冲洗; 5)引入了新的规范标准;-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6)突出供水和用水的安全性;-非饮用水的标示条文; 7)新的管材; 8)增加变频节能条文; 9)水质安全防护;(水箱内壁涂层条文和气压供水补气要求条文)
10)补充规范以前不严密处-雨水单独排除的条文;条:经常性和封闭式地漏,网框式地漏; 11)新采用排水配件; 12)新的出户管标准;多层建筑厨房的排水立管; 13)高层建筑排水立管的接口规定; 14)排水立管的通过流量修订;(通气排水立管和不通气排水立管-修改较大) 15)考虑新的环保要求;(化粪池与污水局部处理达标排放,医院污水处理) 16)热水项水质处理与软化处理是为了适应新技术; 17)增加地热技术 ;18)消声加热混合器; 19)增加条分储热方式确定耗热量。 20)加热设备必选。 21)补充部分技术措施;(热水系统的膨胀补偿) 22)增加饮用水循环系统。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XX*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功能增多,和系统日趋复杂,建筑用水环境要求的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系统化和与其它规范的衔接.适用范围外延. ⑴补充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内容。 ⑵调整和补充了住宅,公共建筑用水定额。
⑶补充了管道连接防污染措施。 ⑷补充了新型管材应用技术。 ⑸住宅给水秒流量计算采用概率修正公式。 ⑹统一各种材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⑺补充了水上游乐池水循环处理内容。 ⑻补充了冷却塔及水循环设计内容。 ⑼删去了推荐性标准在医院污水、游泳池给水排水等方面已有的细节内容。 ⑽删除了生产工艺给水排水的有关条文。 ⑾补充了屋面雨水压力流计算参数。 ⑿调整了集中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 ⒀删除了自然循环热水管道系统的计算。 ⒁补充了新型热水机组、加热器的有关应用技术要点和参数。 ⒂补充了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有关内容。 (6)本次修订是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的修订,(XX)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XX]第125号“关于印发《XX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笫一批)》的通知”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
局部修订。 对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组于XX年6月向全国设计、科硏、教育等近百个单位征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版修订意见,收到意见近300条。组建了规范局部修订编制组并进行章节起草分工,于XX年9月底完成了规范局部修订讨论稿。经编制组内部协调讨论,XX年3月完成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XX年4月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两委会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陆续收到意见789条。在此期间,编制组组织开展了以下调 研工作: 编制组集中对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并在调研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局部修订送审文件。XX年8月底召开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送审稿)审查会,并通过审查。现将规范局部修订中的重大问题介绍如下: 1.调正了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用条件,补充了由生活饮用水供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流污染要求。补充了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设置要求。 2.补充了叠压供水原则规定,太阳能、热泵热水供应等节能技术设计参数。 3.
根据我近几年来在太阳能、低温自然能源的利用制定了有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XX、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36-XX。各地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也制订了有关太阳能的制备热水的地方标准。 4.完善居住小区、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 5.对同层排水管道设计提出要求 6.推荐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钟罩(扣碗)式地漏 7.调正了通气系统不同设置的条件下排水立管最大设计通水能力,并补充了自循环通气系统设计内容。 8.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按重力流和满管压力流两种流态设计,既保证了屋面雨水管道设计安全性,又体现了设计先进性。 9.修正了耗热计算参数 10.协调补充了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 1.对国外规范开展收集和研究分析。 年6月~10月组织开展了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的测试,对排水立管在各种通气模式、立管进水高度、管径、配件类型等进行了全面验证,同时对在不伸顶通气状况下自循环通气进行了探索性测试。 年组织重力流雨水斗的研发、测试。
年12月8日~9日组织召开了“全国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硏讨会”,重点对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同时对我国雨水道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价。 年开展了国内外倒流防止器产品应用调研。 6.开展对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和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分析研究。 7.收集调研有关太阳能、热泵应用技术参数。 8.开展对热水小时变化系数Kh的讨论。 本次修订反映在技术上的主要成果主要有: 1)规范的适用范围; 2)相关技术标准的最新研究成果,节水、节能的要求提高。 3)强调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系统的可控性。 4)相关工程领域的周边规范逐步完善,重视与这些规范标准的衔接。 5)突出饮用水的安全性,多种水源系统雨水、中水、自来水不同水源不同系统接口限定。对给水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提高了,要求水系统的分项子系统间独立封闭,采用装置连接。 6)在新材料应用上突出安全可靠性。 7)在技术术语上加强规范的严谨性和完备性。如(生物防止) 8)提出水资源利用的要求,与我国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相适应。目前没有细则规定。
9)清晰建筑给排水工程系统、内部子系统的边界和接口。(子系统和大系统的出口 边界、入口边界、物理边界) 10)环境要求提高。 二、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简介 分析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模块关系图如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可以看成一个由多个子系统用有效用的连接装置连接起来的系统。各子系统统一协调工作,并与所处的建筑外部系统合理对接。其技术特点是子系统应是相对封闭的,只有通过连接装置在系统边界相互连接或与外环境连接。 1)系统内各子系统是确定的和可控制的; 2)外部系统存在不确定性; 3)由可控制的子系统构成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存在不确定性的和不可控的外部系统的耦合关系。 篇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8年8月24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主要符号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九节游泳池 第十节喷泉 第三章排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六节通气管 第七节污水泵房和集水池1983年3月 第八节局部污水处理 第九节医院污水消毒处理 第十节雨水
第四章热水及饮水供应 第一节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第二节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第三节热水量和耗热量的计算 第四节水的加热和贮存 第五节管网计算 第六节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第七节饮水供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 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它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1/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第2.1.4条生产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250~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洗车台的数量确定。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1A条生活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它水管的水压。 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对,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
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 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 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 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
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如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 篇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XX(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 应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的条文,自XX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 (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8.
修订内容: 1)用水定额;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 3)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 4)补充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内容; 5)增加游泳池、喷泉设计内容; 6)加入新管材和新设备; 7)提高了对供水水质安全和供水节能方面的要求。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修订版。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修订内容:(细节上的修订) 1)用水定额,增加高级住宅及别墅项;热水供水流量(3000、6000人数); 2)新的卫生设备的使用;(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等) 3)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综合楼) 4)节水型卫生设备,关于的中水条文,红外感应冲洗; 5)引入了新的规范标准;-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6)突出供水和用水的安全性;-非饮用水的标示条文; 7)新的管材; 8)增加变频节能条文; 9)水质安全防护;(水箱内壁涂层条文和气压供水补气要求条文)
10)补充规范以前不严密处-雨水单独排除的条文;条:经常性和封闭式地漏,网框式地漏; 11)新采用排水配件; 12)新的出户管标准;多层建筑厨房的排水立管; 13)高层建筑排水立管的接口规定; 14)排水立管的通过流量修订;(通气排水立管和不通气排水立管-修改较大) 15)考虑新的环保要求;(化粪池与污水局部处理达标排放,医院污水处理) 16)热水项水质处理与软化处理是为了适应新技术; 17)增加地热技术 ;18)消声加热混合器; 19)增加条分储热方式确定耗热量。 20)加热设备必选。 21)补充部分技术措施;(热水系统的膨胀补偿) 22)增加饮用水循环系统。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XX*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功能增多,和系统日趋复杂,建筑用水环境要求的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系统化和与其它规范的衔接.适用范围外延. ⑴补充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内容。 ⑵调整和补充了住宅,公共建筑用水定额。
⑶补充了管道连接防污染措施。 ⑷补充了新型管材应用技术。 ⑸住宅给水秒流量计算采用概率修正公式。 ⑹统一各种材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⑺补充了水上游乐池水循环处理内容。 ⑻补充了冷却塔及水循环设计内容。 ⑼删去了推荐性标准在医院污水、游泳池给水排水等方面已有的细节内容。 ⑽删除了生产工艺给水排水的有关条文。 ⑾补充了屋面雨水压力流计算参数。 ⑿调整了集中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 ⒀删除了自然循环热水管道系统的计算。 ⒁补充了新型热水机组、加热器的有关应用技术要点和参数。 ⒂补充了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有关内容。 (6)本次修订是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的修订,(XX)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XX]第125号“关于印发《XX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笫一批)》的通知”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
局部修订。 对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组于XX年6月向全国设计、科硏、教育等近百个单位征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版修订意见,收到意见近300条。组建了规范局部修订编制组并进行章节起草分工,于XX年9月底完成了规范局部修订讨论稿。经编制组内部协调讨论,XX年3月完成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XX年4月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两委会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陆续收到意见789条。在此期间,编制组组织开展了以下调研工作: 编制组集中对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并在调研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局部修订送审文件。XX年8月底召开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X局部修订(送审稿)审查会,并通过审查。现将规范局部修订中的重大问题介绍如下: 1.调正了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用条件,补充了由生活饮用水供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流污染要求。补充了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设置要求。 2.补充了叠压供水原则规定,太阳能、热泵热水供应等节能技术设计参数。 3.
根据我近几年来在太阳能、低温自然能源的利用制定了有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XX、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36-XX。各地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也制订了有关太阳能的制备热水的地方标准。 4.完善居住小区、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 5.对同层排水管道设计提出要求 6.推荐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钟罩(扣碗)式地漏 7.调正了通气系统不同设置的条件下排水立管最大设计通水能力,并补充了自循环通气系统设计内容。 8.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按重力流和满管压力流两种流态设计,既保证了屋面雨水管道设计安全性,又体现了设计先进性。 9.修正了耗热计算参数 10.协调补充了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 1.对国外规范开展收集和研究分析。 年6月~10月组织开展了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的测试,对排水立管在各种通气模式、立管进水高度、管径、配件类型等进行了全面验证,同时对在不伸顶通气状况下自循环通气进行了探索性测试。 年组织重力流雨水斗的研发、测试。 年12月8日~9日组织召开了“全国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硏讨会”,重点对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同时对我国雨水道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价。
年开展了国内外倒流防止器产品应用调研。 6.开展对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和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分析研究。 7.收集调研有关太阳能、热泵应用技术参数。 8.开展对热水小时变化系数Kh的讨论。 本次修订反映在技术上的主要成果主要有: 1)规范的适用范围; 2)相关技术标准的最新研究成果,节水、节能的要求提高。 3)强调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系统的可控性。 4)相关工程领域的周边规范逐步完善,重视与这些规范标准的衔接。 5)突出饮用水的安全性,多种水源系统雨水、中水、自来水不同水源不同系统接口 限定。对给水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提高了,要求水系统的分项子系统间独立封闭,采用装置连接。 6)在新材料应用上突出安全可靠性。 7)在技术术语上加强规范的严谨性和完备性。如(生物防止) 8)提出水资源利用的要求,与我国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相适应。目前没有细则规定。 9)
清晰建筑给排水工程系统、内部子系统的边界和接口。(子系统和大系统的出口边界、入口边界、物理边界) 10)环境要求提高。 二、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简介 分析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模块关系图如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可以看成一个由多个子系统用有效用的连接装置连接起来的系统。各子系统统一协调工作,并与所处的建筑外部系统合理对接。其技术特点是子系统应是相对封闭的,只有通过连接装置在系统边界相互连接或与外环境连接。 1)系统内各子系统是确定的和可控制的; 2)外部系统存在不确定性; 3)由可控制的子系统构成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存在不确定性的和不可控的外部系统的耦合关系。 1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术语、符号 术语 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hourlywaterconsumption 一种可导入大气压消除给水管道内水流因虹吸而倒流的装置 (此条删除) (此条删除) 自灌 self-priming 生的正负压通过连接的通气管道迂回补气而达到平衡的通气方式。 真空排水 vacuumdrain 埋地排水管道内底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 分隔、拦集生活废水中油脂的装置。 中水 reclaimed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的水。 暴雨强度
rainfall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 降雨历时 durationofrainfall 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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