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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7:25 发布

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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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承建单位:某县司法局3、法人代表: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5、拟建地点:6、建设规模与目标本项目占地面积2666.68平方米(4亩),建筑面积共计1500平方米。7、主要建设条件(1)项目建设符合中共中央(中办发[2007]11号文件)、《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意见》。(3)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在政府安排划拨的2666.68平方米(4亩)内规划建设。(4)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5)某县司法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6)项目建设所在地,水、电、交通等建设条件较好。所有这些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较好的依托条件。61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由以下渠道筹措:申报国家和省级补助320万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政府自筹80万元,占总投资的20%。9、项目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彻底解决某县租借办公楼的历史,为某县司法办公人员的提高办案效率、全县人民的法律普及、法律援助提供了保障。改善办公条件,充分发挥司法局的主要职能,保证当地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工作提供保障,从而为怒江州构建和谐怒江提供重要保障。10、问题与建议该项目建设是怒江州消防基地建设史上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怒江州是国家重点扶持开发的贫困州,由于财政收入十分困难,资金投入有限,怒江州人民政府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划拨土地10.79亩。经预算,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较大,需要上级给予补助。二、编制的依据1.中共中央(中办发[2007]11号文件)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3.《公安消防支队机构基本规范》4.《“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5.《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61 6.《怒江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7.《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8.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法规等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本研究遵循因地制宜、兼顾全面、统一管理、相互协调、讲求实效、规范合理、功能齐备、配套齐全的基本原则,确保为安消防部队官兵入住、日常训练。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本研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场址及建设条件,建筑方案初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项目的重要意义    消防安全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如何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认为应当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161 、坚持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全面推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的落实。 科学发展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消防工作的全过程,就要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理念,形成社会各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消防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综观近年来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无一不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引起的。因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依法明确、细化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为政府任期目标。建立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体系,落实政府组织、督察、协调机制,强化行业行政约束、引导作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2、加大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的提高。 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是现代化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因此,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就必须抓紧城市(镇)消防规划的制(修)订,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落实城建、建设等部门职责:通过新建道路配套落实,旧城改造增设和住宅小区统一规划等措施,以每条增加20%的应增市政消火栓数量,加快城市消火栓建设的步伐,到2010年底力争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同时,随着城市高层、地下建筑和石油、化工企业的不断增多,火灾扑救难度将增大,必须配备一些高新技术装备和特殊灭火装备器材,不断提高扑救火灾能力。61 3、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公安部党委决定把今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真正增强基层实力,增强基层活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因为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体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机关长远发展的基础。就消防部队来讲,从现在起就要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上来,要把提升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作为检查和衡量部队战斗力强弱的根本标准。要坚持巡战一体化,从难从严从实践需要出发,本着“火怎么灭,兵就怎么练”的原则,重点加强对辖区的单位“六熟悉”,开展经常性的灭火演练,不断推动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和各级灭火指战员科学决策的能力,做好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打大仗的思想准备,确保部队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叫得响,打得赢。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根据《云南省“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和《怒江州“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等有关文件要求,在2010年完成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建设。在部消防局、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省消防总队的关心帮助下,怒江州消防支队在某县赖茂新区征地10.79亩。于2006年建设完成“怒江州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2010年3月,公安部下发《关于云南迪庆州等地组建消防机构的批复》(公消〔2010〕65号61 ),同意组建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正连级建制,编制30名。但由于特勤中队营房综合楼和附属设施未建设完毕,达不到兵员进驻条件,省总队未派兵进驻。目前,全省仅有怒江州消防特勤中队未派兵进驻。怒江消防特勤中队建成投入使用后,除能够扑救本辖区内的一般火灾之外,还能够承担化学灾害事故、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扑救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以及对泥石流、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和各种事故进行抢险救援。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一、需求分析近年来,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和怒江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1、是在今年贡山县“8•18”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中,怒江消防部队第一时间到达灾区开展施救,省公安消防总队反应迅速,第一时间调遣大理、保山消防官兵携带救援器材装备驰援灾区,最大限度地抢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是通过贡山县“8•18”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也充分暴露出怒江消防部队在特勤61 器材方面的缺乏。州委、州政府将全力推进怒江消防部队特勤器材建设。3、 近年来,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部队建设有了发展,怒江州委、州政府在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加强了个人防护装备和营房建设,支队指挥中心搬迁和特勤中队营房建设也列上了议事日程。云南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在贡山县“8•18”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中,总队第一时间调遣怒江消防部队投入救援,同时,迅速调集保山、大理支队携带抢险救援装备紧急增援,指令总队特勤支队、楚雄支队、丽江支队、德宏支队和昆明支队搜救犬队做好应急出动准备,参战官兵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冒着生命危险抢救伤员、搜寻遇难者遗体、转移灾区群众,充分利用消防部队业务技能和器材装备优势,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希望怒江州委、州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消防部队经费投入,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灭火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4、怒江州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怒江州消防官兵,日常训练的基础实施建设,着力提升消防部队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推动怒江消防事业创新发展。二、主要建设规模1、结构形式由于怒江州地处边疆,土质变化大、地形高差大,故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采用框架结构。2、建筑面积61 根据中共中央(中办发[2007]11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拟定该项目房屋建筑面积为3640平方米。3、使用功能该项目是怒江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官兵入住、日常训练、工作生活提供保障。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一、项目选址(1)项目建设地点及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怒江州某县赖茂新城区六号路东侧,经实地勘察,其规划四至为:东临六号路;南临州级机关办公用地;西临州地税局;北城区派出所。其四至座标详见项目区位示意图。(2)总占地面积及土地权属场址土地权属国有建设规划用地,占地面积7193.69平方米(10.79亩),经州政府同意,以无偿划拨方式划归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使用。二、建设条件1.地形:该地块呈东高西低缓坡地势,最高海拔884.4米,最低海拔878.2米,东西最大高差6.2米(东高西低)。61 2.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地震烈度(1)工程地质建设场地内土层为红粘土,地形为缓坡山地,该地块无不良地质状况,便于施工。(2)水文地质地下水位:建设区为山坡地,不存在地下水对建筑钢筋混凝土材料腐蚀性。建设场区工程和水文地质,建议依据工程地质评价遵循规范进一步查明。(3)气象条件·年平均气温:23.8℃·年日照:2024.8小时·年降水量:1000-1200mm(4)地震烈度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本地区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3.交通条件项目地处怒江州州府六库新城区内,交通十分便利,与客运站和怒江州人民医院相距仅2公里左右。4.社会环境条件61 该项目位于六库新城区,是怒江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州经济、文化中心,商品丰富,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较为齐全,对项目建设非常有利。5.政策支持条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精神、符合《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怒江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怒江州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6.公共设施条件(1)供排水给水:该项目用水由州自来水公司供应,在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供水量完全能满足项目建设及今后运行需求。排水:该项目排水,向东排入新城区污水管网中,距离约15米,投资小。(2)供配电怒江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综合楼属非生产性项目,用电量不大,且新城区城区,供电设施较为完善,本项目用电可从市政低压用电线接入即可投入使用,接入距离只需30米。(3)通信项目所在地已开通了移动通讯电话和程按电话,纳入市话管理,可满足办公需要。7.征地拆迁条件61 该项目用地,不需要新征农田,由政府统一征用的国有土地中划拨使用,不存在重新征地问题。8.施工条件怒江州有当地上建工程施工队伍;一些建筑材料可就地取材或购买,主要建筑材料需从外地运入;部分设施和设备可从外地订货,工程的施工建设可以保障。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指导思想本设计选址怒江自治州州委政府机关旁地块,以公安消防支队营房建设标准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着力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建筑舒适的特勤中队营房综合楼。2、遵循原则方案具体规划时遵循以下原则:(1)高质、高效服务,功能方便实用,服务流程简洁;(2)建筑的功能性、实用性与建筑的美观性、地域性相结合。二、建设工程方案1、总图为充分利用地形地势,从“安全、适用、经济、美观”61 的角度出发,结合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满足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确定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建设方案为: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7193.69平方米。建筑总体呈矩型,坐北朝南,沿六号路西面,与公路之间平行布置,并与主干道、绿化场地平行连接,北靠州委政府办公区,东临地税局,南接州级机关办公区。场地中部设置运动场及相关绿化设施;场地周边及空地进行绿化:场地设防护围墙。2、规划方案及设计图选定的主要参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193.69平方米;房屋设计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640平方米,共五层,第一层高4.8米,第二层高3.9米,第三至五层高3.3米;容积率:1.28;建筑密度:20.62%;绿化率:31.2%。第六章环境影响及评估一、项目选址环境现状建设场址位于怒江州某县赖茂新城区,年平均气温22.85℃,年日照2024.8小时,年降水量1000-1200mm。目前尚无污染型工业,项目区生态自然环境保护相对较好,环境容量大,自净能力强。二、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主要污染源是儿童福利院建成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固体垃圾和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设备运行的噪声、施工垃圾和粉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1 三、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民用建筑隔声标准设计规范》(GBJ118—88);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以及云南省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拟采取以下措施:1、废水处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为可生化有机无毒水。洗涤废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洗手间废水需建化粪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排水管道,送至污水厂处理。2、固体废弃物处理拟采用袋装方式收集处理,楼内设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车拉出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其收集处理方式严格按市镇管理部门规定收运并达到环保标准。3、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噪音及施工中粉尘对周围人群和环境会造成污染。因此施工中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需定时施工,严禁夜间施工扰民;对粉尘拟采用喷水降尘。4、室内环境的保护(1)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2)按建筑室内设计标准,满足室内隔热、隔声和保温等室内环境要求。5、室外环境的绿化按规划方案充分绿化,最大限度地保护规划区内环境。61 四、环境评价结论上述分析表明: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施工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行期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从环境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第七章节能一、节能的原则和要求当今节能建设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课题,各国对能源合理使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耗被列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节能工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能源开发”,是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建筑能耗过高造成我国能源供应紧张。建筑节能是解决能源供应紧张、保护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要体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方针,节能方案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中的节能要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设备的合理用能、其他能源单耗指标要以国内先进能耗水平或参照国际先进水平作为设计依据进行设计。本项目建筑节能为节电和节水。目前建筑节能的主要依据为:61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6号);建设部其他建筑标准、规范。(2)《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7月1日实施)。(3)“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民用建筑节水措施”。二、节电措施(1)概述:本项目能耗主要是电能。业务耗电主要照明用电和计算机设备,其余为楼内其他用电设备及部分家用电器、照明灯具等。(2)节电措施①所有电器设备均选用节能、低损耗的新型产品。②所有电器设备在设备采购时避免淘汰产品,优先购置建筑节能技术先进的产品或新型节能产品。③合理选择配电线路和线型,优化线路敷设方案。三、节水措施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用水量较小,按照“民用建筑节水施”的要求,选用最新节水型卫生洁具、自动开停和限时冲厕装置和洗手龙头;选用密封性能好、质量可靠的给水器具、闸门和龙头。节水措施实施后,预计供水指标可下降8%左右。61 四、建筑节能①建筑设计尽量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并尽可能采用绝热的墙体材料和门窗材料。②充分考虑建筑朝向,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改善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减少空调的使用,以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目的。③在建筑不利朝向考虑选择双层窗和中空玻璃,严格控制窗墙面积比。在围护结构中采用保温隔热效果好的材料。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一、不安全因素及影响程度分析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建筑物构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不得超标。二、有害物质种类及危害性分析有害物质:主要有传染病、建筑材料有害物质、人为投毒,社会福利院,属人员聚集区,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传播,保证人身安全。三、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主要为防火、防盗设施。61 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B50057—94的有关规定。四、消防设施本项目属于公共建筑,消防及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场馆的安全、舒适,在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能快速疏散人群,避免人民群众和国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本项目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执行执行。楼道内放置紧急消防设备,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考虑,火灾初期扑救时间为20分钟,用水量为每秒20升,每次火灾用水量15立方米。室外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火灾廷续时间为2小时,消防栓用水每秒25升,每次火灾用水量为100立方米。第十章采购和招标一、招标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进行招标”。61 二、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设备采购。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根据“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实力的建筑商,以获得质量的保证和价格的优惠。目前项目还处于前期省报阶段,待项目具备建设条件时,怒江州民政局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实施严格的招标,确保本项目的建设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优质、高效。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开始计算,为22个月,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前期工作控制在6个月内。主要计划工作:可行性研究编制及审批2个月内完成(2010年4至5月)工程地质勘察1个月内完成(2010年6月)初步设计及审批2个月内完成(2010年6至7月)61 施工图设计1个月内完成(2010年8月)工程施工招投标1个月内完成(2010年9月)2.建设工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其中:主体工程8个月内完成(2010年9至2011年6月)辅助工程4个月内完成(2011年6至10月)竣工验收1个月内完成(2011年11月)。项目实施进度(横线图)序号项目名称2010201020114567891011121-67-1011一项目前期工作1可行性研究编制及审批2工程地质勘察3初步设计及审批4施工图设计5工程施工招投标二建设工期1主体工程2辅助工程三竣工验收二、项目管理为加强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拟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项目实施: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实施工程监督。“61 实行监理制,以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2、竣工验收:项目拟“按批准的设计建成后,项目单位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核,并报省、州发改委组织竣工验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授权州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竣工验收”。3、项目建成运行:拟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三、资金管理本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州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注重投资效益。拟通过设立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加强财务核算,严格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察工作。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依据(1)建筑方案设计主要工程量。(2)工程直接费依据①《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云南省预算基价》〔云建标(1998)第700号〕及类似工程预结算指标计算;61 ②《全国统一安装定额云南省价目表》〔云建标(1994)第168号〕及类似工程扩大指标计算;②《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云建标(1998)第1056号〕;④《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和编制办法》(云计定字<1985>960号〕⑤《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和编制办法补充修改通知》〔云建标字<1991>229号〕;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云南省计委、云南省建设厅云计价格<2002>164号);⑦相关材料参照地方价格及运输管理费用计算;⑧设备购置及安装根据询价及有关定额进行估算。(3)其他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实际进行估算。①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1%计取;②勘察设计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4%计取;②工程监理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2%计取;④前期工作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0.5%计取;(4)预备费按一、二部类费用之和的8%计取。(5)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价差预备费及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再计列。2、投资估算结果61 总投资估算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投资构成为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1)主要指标:框架结构房屋2000元/平方米;防护挡墙造价180元/m;水泥地坪60元/平方米。(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75%;设备购置50万元,占总投资6.25%;辅助工程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2.5%;其它费用30万元,占总投资3.75%;预备费20万元,占总投资2.5%。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0万元,占总投资的93.75%;怒江州地方政府自筹5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61 第十三章社会评价一、增加怒江州公安消防部队的作战能力根据目前怒江州的实际情况,要切实做好怒江州消防工作,仅靠原有的硬件设施是难以满足日益先进的高科消防技产品的实际需求的,本项目的建设,为广大消防武警官兵提供一个学习消防理论知识,日常高强度训练的基地,不断提高消防武警官兵的文化、身体素质。为怒江营造以各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确保《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第十四章评价结论与建议一、评价结论1.该项目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性建设工程,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政府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建成,将为怒江州公安消防官兵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训练场所,从而大大提高公安消防武警官兵的作战能力。确保怒江州消防安全问题,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2.61 建设方案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功能实用,建设规模适度,建设标准按要求控制;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地建设建筑方案兼备实用性和美观性。工程建设方案经反复比选,具有可行性。二、建议1.本建设项目处于怒江州某县籁茂新城区内,其建设应取得怒江州规划局的许可,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2.本可研仅就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房规模和功能提出初步的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场内交通、消防等规划还应得到州规划局的进一步认可;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内部的功能、结构和部分房间的特殊要求还需要在下一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和细化。3.由于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怒江州某县籁茂新城区中心地带,土地十分需缺,虽然本项目占地面积不算大,但为更大发挥用地效率,建议做实基础,预留今后增加建筑楼层的结构准备,一旦资金许可,即能扩大服务功能,同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61 报告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编制单位:云南省经济研究院咨质等级:乙级证书编号:工咨乙13020060042编制单位主管: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段钢云南省经济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项目负责人:王勇云南省经济研究院副编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编制人员:王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张国良昆明营造设计公司高级结构师罗志蓉云南省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史政昆明营造设计公司结构工程师潘华昆明理工大学教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马继武云南省经济研究院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李泉昆明营造设计公司造价师61 目录第一章总论4一、项目概况4二、编制的依据5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6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一、项目的重要意义6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8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9一、需求分析9二、主要建设规模10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11一、项目选址11二、建设条件11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1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4二、建设工程方案14第六章环境影响及评估15一、项目选址环境现状15二、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15三、环境保护措施15四、环境评价结论17第七章节能17一、节能的原则和要求17二、节电措施18三、节水措施18四、建筑节能19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消防19一、不安全因素及影响程度分析19二、有害物质种类及危害性分析19三、安全设施19四、消防设施20第十章采购和招标20一、招标依据20二、招标范围21三、招标方式21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2161 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1二、项目管理22三、资金管理23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23一、投资估算23二、资金筹措25第十三章社会评价26一、增加怒江州公安消防部队的作战能力26第十四章评价结论与建议26一、评价结论26二、建议27附图:1.项目区位示意图2.项目总平面图3.项目方案图附件:1.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意见2.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4.某县司法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5.建设项目立项批文61 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2、建设业主:怒江州民政局3、法人代表:杨文龙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5、拟建地点:怒江州六库新城开发区6、建设规模与目标本项目占地面积3376.43平方米(5.06亩),建筑面积共计2000平方米。其中:儿童生活用房910平方米、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230平方米、康复用房210平方米,医务用房13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00平方米,附属用房315平方米等儿童福利设施及必须配套的绿化、操场和围墙等附属工程设施。福利院设置100个床位,入住孤残儿童宿舍楼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含卫生间等)。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怒江州100个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学习和康复。7、主要建设条件(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怒江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61 (2)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在政府安排划拨的3376.43平方米(5.06亩)内规划建设。(3)项目建设地水、电、交通等建设条件较好。所有这些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较好的依托条件。8、项目投入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2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1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35.06万元;其他费用36.31万元;预备费31.16万元。由以下渠道筹措:申请国家民政部无偿补助资金240万元,占总投资的57.05%;省民政厅补助资金6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6%;怒江州政府自筹120.7万元,占总投资的28.69%。项目建成后,可为100名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为促进怒江州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9、问题与建议该项目建设是怒江州第一家新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怒江州是国家重点扶持开发的贫困州,由于财政收入十分困难,资金投入有限,怒江州人民政府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划拨土地5.06亩。经预算,项目建设缺口资金300万元,需要上级给予补助。61 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制约,该项目建成后,建设规模有限,只能解决100名孤儿和弃婴的安置、养育,难于满足全州980多名孤儿和社会弃婴的需求,还有待不断提高服务范围、规模和质量。二、编制的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4.《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5.《“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6.《云南省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7.《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8.《怒江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10.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法规等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本研究遵循因地制宜、兼顾全面、统一管理、相互协调、讲求实效、规范合理、功能齐备、配套齐全的基本原则,确保为收容的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优质服务。61 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本研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场址及建设条件,建筑方案初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项目的重要意义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怒江州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怒江州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目前仍存在着福利院数量少,规模小,床位严重不足,收养能力低;生活标准低,医疗、康复、教育比较困难;基础设施差;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等困难和问题。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孤儿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5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发展怒江州孤残儿童福利事业,61 建设怒江州儿童福利院是为了进一步解决怒江州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和康复,以及流浪儿童留守等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将有效地维护孤残儿童、弃婴的基本权益,为促进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怒江州是一个集高山、峡谷、贫困、宗教、民族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辖四县29个乡(镇),有25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50万人,经调查统计,全州有孤残儿童980人。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怒江州的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开始启动,新建了某县社会福利院,福利机构从无到有,2005年某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的建成,为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我州财政十分困难,对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福利机构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全州只有某县建有一个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而兰坪、福贡、贡山三县至今仍没有福利机构,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某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存在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等问题,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改扩建。61 随着怒江州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另外因自然灾害、贫穷、交通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怒江州孤儿、弃婴、流浪未成年儿童等人员逐年增多。根据2008年年初调查统计,全州有孤残儿童980人需要集中安置、养护。为了加快怒江州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十分关心并给予大力支持,在州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协调下,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已被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列入2009年建设规划。目前,通过调查、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在征求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和论证,并着手编制《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论证。 该项目建成后,将可为怒江州的100个孤残儿童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有效缓解怒江州孤残儿童集中收养的压力,对于进一步完善怒江州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推动怒江州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61 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一、需求分析怒江州是云南省傈僳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欠发达边疆地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全州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更是相对滞后,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底全州共有孤残儿童980人,其中:残疾儿童264人,在校就读的716人,孤残儿童的分布状况为:某县147人,福贡县538人,贡山县81人,兰坪县214人。共计分散供养953人,集中供养27人。从近年全州孤残儿童增长的趋势看,2007年底全州共有孤残儿童939人,2009底增加至980人,年增长率近5%,其孤残儿童的增加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形成孤残儿童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家庭男主人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女主人无法承担家庭负担而外出,造成事实上的孤儿增加。如福贡县这方面的问题反映就比较突出,全县总人口8万多人,孤儿就达538人;另一方面,随着怒江州经济建设的加快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由于未婚生育和无力供养等原因而产生弃婴现象也比较突出。进入“十一五”61 期间,虽然党和国家给予怒江州社会福利事业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并要求怒江州每个县新建成1所集儿童福利、养老、流浪未成人救助为一体的社会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州级新建1所儿童福利院和1所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但由于怒江州财政十分困难,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福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仅于2005年由某县政府无偿将原来的旧办公楼划拨给县民政局改建成1所综合福利院即某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也中只有27人。该福利院因规模有限,而且内部设施、设备不齐备,加之运行经费不足,仅就某县内的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的安置、养护、康复等都难以满足,对于全州需要入院集中供养的900多名社会弃婴、孤残儿童,更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怒江州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求。怒江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要求和内地相比差距较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在州府六库兴建儿童福利院,是解决孤残儿童、社会弃婴收养、康复问题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孤残儿童的关怀。努力做好怒江州孤儿和被遗弃儿童的供养和安置,为他们提供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服务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新建1所集儿童收养康复为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已迫在眉睫。二、主要建设规模1、结构形式由于怒江州地处边疆,建筑成本远高于内地,而受标准额度的限制,怒江州儿童福利院主体建筑的结构,拟采用砖混结构建设。2、建筑面积61 根据全州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现状,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指导意见》(民发[2007]76号)要求,结合现有财力、物力,拟定该项目房屋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3、使用功能该项目是集生活养育、康复、托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医疗保健、技能培训等多项服务设施,房屋设计必须与使用功能相协调。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一、项目选址(1)项目建设地点及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怒江州某县赖茂新城区泰安路东侧,经实地勘察,其规划四至为:东临州财政局办公用地;南临州级机关办公用地;西临市政主干道泰安路;北邻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其四至座标详见项目区位示意图。(2)总占地面积及土地权属场址土地权属国有建设规划用地,占地面积3376.43平方米(5.06亩),经州政府同意,以无偿划拨方式划归怒江州民政局儿童福利院使用。61 二、建设条件1.地形:该地块呈东高西低缓坡地势,最高海拔890.4米,最低海拔878.2米,东西最大高差12.2米(东高西低)。2.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地震烈度(1)工程地质建设场地内土层为红粘土,地形为缓坡山地,该地块无不良地质状况,便于施工。(2)水文地质地下水位:建设区为山坡地,不存在地下水对建筑钢筋混凝土材料腐蚀性。建设场区工程和水文地质,建议依据工程地质评价遵循规范进一步查明。(3)气象条件·年平均气温:23.8℃·年日照:2024.8小时·年降水量:1000-1200mm(4)地震烈度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本地区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3.交通条件项目地处怒江州州府六库新城区内,交通十分便利,与客运站和怒江州人民医院相距仅2公里左右。61 4.社会环境条件该项目位于六库新城区,是怒江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州经济、文化中心,商品丰富,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较为齐全,对项目建设非常有利。5.政策支持条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精神、符合《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怒江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怒江州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6.公共设施条件(1)供排水给水:该项目用水由州自来水公司供应,在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供水量完全能满足项目建设及今后运行需求。排水:该项目排水,向东排入新城区污水管网中,距离约6米,投资小。(2)供配电儿童福利院属非生产性项目,用电量不大,且新城区城区,供电设施较为完善,本项目用电可从市政低压用电线接入即可投入使用,接入距离只有50m。(3)通信61 项目所在地已开通了移动通讯电话和程按电话,纳入市话管理,可满足办公需要。7.征地拆迁条件该项目用地,不需要新征农田,由政府统一征用的国有土地中划拨使用,不存在重新征地问题。8.施工条件怒江州有当地上建工程施工队伍;一些建筑材料可就地取材或购买,主要建筑材料需从外地运入;部分设施和设备可从外地订货,工程的施工建设可以保障。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指导思想本设计选址怒江自治州某县州委政府旁地块,以民政部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着力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建筑舒适的儿童福利院。2、遵循原则方案具体规划时遵循以下原则:(1)高质、高效服务,功能方便实用,服务流程简洁;(2)建筑的功能性、实用性与建筑的美观性、地域性相结合。二、建设工程方案1、总图61 为充分利用地形地势,从“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角度出发,结合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满足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确定儿童福利院建设方案为: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76.43平方米。建筑总体呈“L”型,坐北朝南,沿泰安路东面,与公路之间平行布置,并与主干道、绿化场地平行连接,北靠州委政府办公区,东临财政局,南接州级机关办公区。场地中部设置运动场及相关绿化设施;儿童住宿休息区集中布置在地块北部;场地周边及空地进行绿化:场地设防护围墙。2、规划方案及设计图选定的主要参数怒江州儿童福利院规划设置100个床位,满足100个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和康复,以及流浪儿童留守。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376.43平方米;房屋设计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054平方米,共三层,第一层高3.5米,第二层至第六层高3.3米;容积率:0.68;建筑密度:17.47;绿化率:35%。三、建筑方案1、功能要求怒江州儿童福利院主要是以满足怒江州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和康复功能为主,建筑整体功能分区分为“动”、“静”两部分。“动”的部分又包含医疗,行政等功能;"静“61 的部分包含生活用房和康复用房。动静分明,分区明确。2、主体工程建设方案(1)主要建、构筑物结构方案①生活用房:建筑面积910平方米,砖混结构;②医务用房:建筑面积125平方米,砖混结构;③康复用房:建筑面积210平方米,砖混结构;④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建筑面积230平方米,砖混结构;⑤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0平方米,砖混结构;3、公用辅助工程(1)给排水工程①给水:根据“给水设计规范”,本项目的用水量,主要为收养儿童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绿化用水,最高日用水量60吨。水源从市政供水干管接入使用。②消防消防设计主要考虑分散的要求和消防供水,确保灾害发生时能紧急疏散,救援能顺利进行。根据儿童福利院的功能、位置、规模和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l40)配置灭火器。③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别排放,雨水通过雨落管和室外边沟,就近排放。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供电工程(3)通信设施在货场消毒灭菌及检疫房设4台电脑,接宽带网用于信息处理。61 4、铺助工程含绿化、水泥地坪、大门、化粪池等。建筑物工程量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工程量单位备注1生活用房910M2 2医务用房125M2 3康复用房210M2 4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230M2 5行政办公用房210M2 6附属用房315M2 7室外大门2道 8围墙115M 9道路及操场1604M2 10绿化面积1181M2 11化粪池10M2 12医用过滤池5M3 61 第六章环境影响及评估一、项目选址环境现状建设场址位于怒江州某县赖茂新城区,年平均气温22.85℃,年日照2024.8小时,年降水量1000-1200mm。目前尚无污染型工业,项目区生态自然环境保护相对较好,环境容量大,自净能力强。二、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主要污染源是儿童福利院建成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固体垃圾和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设备运行的噪声、施工垃圾和粉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民用建筑隔声标准设计规范》(GBJ118—88);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以及云南省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拟采取以下措施:1、废水处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为可生化有机无毒水。洗涤废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洗手间废水需建化粪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排水管道,送至污水厂处理。2、固体废弃物处理拟采用袋装方式收集处理,楼内设垃圾收集点,61 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车拉出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其收集处理方式严格按市镇管理部门规定收运并达到环保标准。3、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噪音及施工中粉尘对周围人群和环境会造成污染。因此施工中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需定时施工,严禁夜间施工扰民;对粉尘拟采用喷水降尘。4、室内环境的保护(1)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2)按建筑室内设计标准,满足室内隔热、隔声和保温等室内环境要求。5、室外环境的绿化按规划方案充分绿化,最大限度地保护规划区内环境。四、环境评价结论上述分析表明: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施工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行期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从环境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61 第七章节能一、节能的原则和要求当今节能建设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课题,各国对能源合理使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耗被列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节能工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能源开发”,是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建筑能耗过高造成我国能源供应紧张。建筑节能是解决能源供应紧张、保护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要体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方针,节能方案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中的节能要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设备的合理用能、其他能源单耗指标要以国内先进能耗水平或参照国际先进水平作为设计依据进行设计。本项目建筑节能为节电和节水。目前建筑节能的主要依据为:(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6号);建设部其他建筑标准、规范。(2)《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7月1日实施)。(3)“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民用建筑节水措施”。61 二、节电措施(1)概述:本项目能耗主要是电能。业务耗电主要照明用电和计算机设备,其余为楼内其他用电设备及部分家用电器、照明灯具等。(2)节电措施①所有电器设备均选用节能、低损耗的新型产品。②所有电器设备在设备采购时避免淘汰产品,优先购置建筑节能技术先进的产品或新型节能产品。③合理选择配电线路和线型,优化线路敷设方案。三、节水措施儿童福利院用水量较小,按照“民用建筑节水施”的要求,选用最新节水型卫生洁具、自动开停和限时冲厕装置和洗手龙头;选用密封性能好、质量可靠的给水器具、闸门和龙头。节水措施实施后,预计供水指标可下降8%左右。四、建筑节能①建筑设计尽量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并尽可能采用绝热的墙体材料和门窗材料。②充分考虑建筑朝向,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改善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减少空调的使用,以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目的。③在建筑不利朝向考虑选择双层窗和中空玻璃,严格控制窗墙面积比。在围护结构中采用保温隔热效果好的材料。61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一、不安全因素及影响程度分析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建筑物构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不得超标。项目建成后,运行中由于人员相对集中,重点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要加食品安全管理,医疗室仅开展一般性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大病要到医院就诊。二、有害物质种类及危害性分析有害物质:主要有传染病、建筑材料有害物质、人为投毒,社会福利院,属人员聚集区,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传播,保证人身安全。三、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主要为防火、防盗设施。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B50057—94的有关规定。四、消防设施61 本项目属于公共建筑,消防及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场馆的安全、舒适,在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能快速疏散人群,避免人民群众和国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本项目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执行执行。楼道内放置紧急消防设备,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考虑,火灾初期扑救时间为20分钟,用水量为每秒20升,每次火灾用水量18立方米。室外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火灾廷续时间为2小时,消防栓用水每秒25升,每次火灾用水量为180立方米。第九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制一、组织机构设置怒江州儿童福利院隶属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院办和服务部。院办下设财务室和保卫室;服务部下设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文化娱乐室、婴儿部和食堂等。二、人力资源配制根据机构设置要求,人员配制需要14人。其中:院长1人、财务2人、医务人员1人、辅导老师3人、保卫1人、清洁工、保育人员等6人。61 第十章采购和招标一、招标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进行招标”。二、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设备采购。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根据“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实力的建筑商,以获得质量的保证和价格的优惠。目前项目还处于前期省报阶段,待项目具备建设条件时,怒江州民政局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实施严格的招标,确保本项目的建设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优质、高效。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开始计算,为22个月,具体安排如下:61 1、项目前期工作控制在6个月内。主要计划工作:可行性研究编制及审批2个月内完成(2009年11至12月)工程地质勘察1个月内完成(2009年12月)初步设计及审批2个月内完成(2010年1至2月)施工图设计1个月内完成(2010年3月)工程施工招投标1个月内完成(2010年4月)2.建设工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其中:主体工程8个月内完成(2010年5至12月)辅助工程4个月内完成(2012年1至4月)竣工验收1个月内完成(2012年5月)。项目实施进度(横线图)序号项目名称200920102011111212345~121~45一项目前期工作1可行性研究编制及审批2工程地质勘察3初步设计及审批4施工图设计5工程施工招投标二建设工期1主体工程2辅助工程三竣工验收二、分期建设方案由于怒江州地处边疆地区,其建设成本大大高于内地,61 按照建设100床位的儿童福利院,总投资控制在300万元的标准建设,实难达到内地同等投资所能实现的相应功能和目标。因此,从怒江州的实际考虑,拟将本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即第一期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申报、主体工程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第二期完成项目的辅助工程和竣工验收工作。三、项目管理为加强业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拟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项目实施: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实施工程监督。“实行监理制,以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2、竣工验收:项目拟“按批准的设计建成后,项目单位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核,并报省、州发改委组织竣工验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授权州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竣工验收”。3、项目建成运行:拟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61 四、资金管理本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州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注重投资效益。拟通过设立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加强财务核算,严格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察工作。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依据(1)建筑方案设计主要工程量。(2)工程直接费依据①《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云南省预算基价》〔云建标(1998)第700号〕及类似工程预结算指标计算;②《全国统一安装定额云南省价目表》〔云建标(1994)第168号〕及类似工程扩大指标计算;②《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云建标(1998)第1056号〕;④《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和编制办法》(云计定字<1985>960号〕⑤《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管理和编制办法补充修改通知》〔云61 建标字<1991>229号〕;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云南省计委、云南省建设厅云计价格<2002>164号);⑦相关材料参照地方价格及运输管理费用计算;⑧设备购置及安装根据询价及有关定额进行估算。(3)其他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实际进行估算。①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1%计取;②勘察设计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4%计取;②工程监理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2%计取;④前期工作费:按第一部分费用的0.5%计取;(4)预备费按一、二部类费用之和的8%计取。(5)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价差预备费及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再计列。2、投资估算结果总投资估算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投资构成为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1)主要指标:砖混结构房屋1240元/平方米;防护挡墙造价180元/m;水泥地坪60元/平方米。(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2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18.17万元,占总投资75.63%;设备购置35.06万元,占总投资8.33%;61 辅助工程投资78.17万元,占总投资18.58%;其它费用36.31万元,占总投资8.63%;预备费31.16万元,占总投资7.41%。具体投资估算和设备购置清单见下表:投资估算表项目名称:怒江民政局儿童福利院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估算价值(万元)占总投资比例(%)技术经济指标单位值(元)备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及设备费其他费用合计单位数量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40.0057.05m22000.0012401土建及装饰工程200.00  200.00 m22000.0010003强电照明工程14.00  14.00 m22000.0070.004给排水及消防工程20.00  20.00 m22000.00100.00 5弱电工程3.00  3.00 m260050.006通风工程3.00  3.00 m21500.0020.00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35.068.33    1生活设备 10.20 10.20     2医疗设备 10.82 10.82     3康复设备 4.00 4.00     4电教设备 1.40 1.40     5通讯设备 2.64 2.64     6交通工具 6.00 6.00     三辅助工程   78.1718.58    1大门及值班室3.00  3.00 道2.00  2围墙1.5  1.5 m115.00130.00 3道路、操场32.08  32.08 m21604.00200.00 4绿化工程11.81  11.81 m21181.00100.00 5化粪池11.81  0.80 m210.00800.00 6医用污水过滤池0.50  0.50 m35.001000.00 7市政配套工程20.00  20.00 m22000.00100.00 8挖方工程2.80  2.80 m35608.875.00设计地面标高暂按885米61 9填方工程4.18  4.18 m36960.176.00设计地面标高暂按885米10运土工程1.50  1.50 m31070.8614.00设计地面标高暂按885米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318.63    1建设单位管理费  3.183.18    (一+三)*1%2可研报告编制费  4.004.00     3工程勘察设计费  12.7312.73    (一+三)*4%4工程招标代理费  1.121.12    (一+三)*3.5‰5施工图编制审查费  0.920.92    (一+三)*3‰6工程监理费  6.366.36    (一+三)2%7 环境影响评价费   8 8      五预备费   31.167.41     工程静态投资  31.1631.16    费率按8%考虑六估算总投资318.17  35.0667.47 420.7100.00m22000.002104.00  占总投资比例(%)75.63 8.33 16.04100.00     序号设备名称单价数量合计1生活设备洗衣、甩干/烘干设备15000元/台11.5餐具消毒柜2000元/台10.2冰箱2000元/台10.2电视机1000元/台30.3桌椅800元/套503床500元/床10052医疗设备血细胞分析仪44000元/台14.4尿液分析仪16000元/台11.6消毒设备(医用超声清洗器)4000元/套10.4保温箱10000元/台44急救箱2400元/台10.24雾化器200元/台20.0461 氧气瓶(15升的)850元/个10.085吸痰器500元/台10.05主要购置设备清单3康复设备训练床2000元/床20.4起立床18000元/床23.64电教设备投影仪5000元/台10.5播放设备4000元10.4摄录像机5000元/台10.55通信设备监控设备6400/套10.64计算机及网络设备20000元526交通工具物品采购车60000元/张16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20.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民政部无偿补助资金240万元,占总投资的57.05%;省民政厅补助资金6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6%;怒江州政府自筹120.7万元,占总投资的28.69%。第十三章社会评价一、提高怒江州救助孤残儿童的覆盖面61 根据2008年年初调查统计,全州有孤残儿童1246人需要集中安置、养护。但目前全州只有一个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仅能救助儿童,并且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存在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等问题,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可为100个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供养、学习和康复,有效缓解怒江州只有一个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对孤残儿童的救助十分有限的情况,提高救助全州孤残儿童的覆盖面。二、增加怒江州儿童福利机构的数量根据目前怒江州的实际情况,要切实做好孤残儿童、弃婴等弱势群体的安置工作,仅靠某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是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的,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为全州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了一个集安置养护、康复训练等功能为一体的福利机构,提高了服务范围、规模和质量,而且一定程度弥补了怒江州缺少儿童福利机构的不足,增加了儿童福利机构的数量,促进了公共设施项目的增长,改善了民生,提高了社会服务功能量化水平,为加快怒江州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起到经济作用。三、社会效益明显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100张,具备一定规模的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能力,大大改善全州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不足的现状,为更多的孤残儿童在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孤残儿童在61 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环境方面的改善,对于维护供养对象的权益,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社会需求,对社会不同群体公平化、均衡化的服务效果,是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均衡发展的重要路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手段。本项目的建设,适应科学发展的理念,适应政府管理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适应舆论媒体的导向,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赞同和支持,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第十四章评价结论与建议一、评价结论1.该项目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性建设工程,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政府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建成,将为怒江州的孤残儿童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有效缓解怒江州孤残儿童集中收养的压力,对于进一步完善怒江州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推动怒江州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61 2.建设方案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功能实用,建设规模适度,建设标准按要求控制;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筑兼备实用性和美观性。工程建设方案经反复比选,具有可行性。二、建议1.本建设项目处于怒江州某县籁茂新城区内,其建设应取得怒江州规划局的许可,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2.本可研仅就怒江州儿童福利院规模和功能提出初步的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场内交通、消防等规划还应得到州规划局的进一步认可;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内部的功能、结构和部分房间的特殊要求还需要在下一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和细化。3.由于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怒江州某县籁茂新城区中心地带,土地十分需缺,虽然本项目占地面积不算大,但为更大发挥用地效率,建议做实基础,预留今后增加建筑楼层的结构准备,一旦资金许可,即能扩大服务功能,同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61 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经济研究院61 2010年1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