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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23:09 发布

重庆市土壤修复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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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项目一、工程技术中心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1.1中心名称中文名称: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英文名称:ChongqingEngineeringCenterforSoilContaminationControlandRemediation1.2依托单位1.3主管部门1.4联系方式二、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1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的重要性(1)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日益恶化,土壤污染程度不断加剧,污染面积逐年扩大。20世纪70年代,我国土壤污染一般是点状68 的、局部的。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形成了一大批城市群和工业密集区,造成了区域环境问题的恶化。伴随着环境污染增加,土壤的环境压力也在加剧,出现了大面积、区域性的土壤污染。历史遗留的工业污染场地、部分地区的农田、矿区、油田和加油站以及固体废物堆放和处置场地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田土壤中的重金属、农药和持久性有机物、矿区土壤中的重金属、油田土壤中的油类物质是主要的污染物,工业场地及固体废物处置场地的土壤中各种污染物并存。有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达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从2002年开始,原国家环保总局《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项目对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珠三角土壤汞、镍污染最严重,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于“严重”超标。(2)土壤污染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成为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农业部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药年使用量已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受农药污染的耕地土壤面积达1.36亿亩。在约140万公顷的污水灌区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相关研究发现,由于受多种重金属污染,长三角部分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一些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镉污染普遍,曾发生千亩稻田受铜污染及水稻中毒事件;土壤中锌含量高达517毫克/千克,超标5倍之多。2006年10月据金华市金东区相关部门调查,该区源东乡每年施用农药人均3公斤,农药在土壤中有50~60%的残留量,已经长期停用的六六六、滴滴涕在土壤中的可检出率仍然很高。近年来沿海大部分地区的大田耕地土壤中持久性毒害物质大量积累,2000年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15种多氯联苯同系物检出率为100%。最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浓度有毒污染物的影响是慢性的和长期的,危害可能波及长达数十年乃至数代人。68 近年来,全国各地土壤污染危害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成为制约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3)随着城市发展转型步伐加快,土地功能转性再开发过程中暴露的城市土壤环境问题进一步凸显。城市土壤的概念与基本性质城市土壤(urbansoil):是指在地带性自然土壤背景下,在城市化过程中受人类活动影响而形成的一种特殊土壤,是保留着原有土壤基本属性并遭受强烈改变的土壤总称。城市土壤出现在城市或城郊地区,受到人类活动强烈影响的、非农用的并且由于土地的混合、填埋或污染而形成的厚度大于50cm的城区或郊区土壤(不同于农业土壤受农事活动干扰或自然因素影响的耕作层厚度一般仅在15~20cm)。城市土壤性质主要取决于城市建设用地类型,工业仓储、居住、道路交通、公用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地、河道水域等不同城市用地功能的土壤理化性状及其环境质量差异极大。由于地质结构和污染特性等因素,在考虑城市土壤环境问题时,地下水往往与其密不可分。城市土壤具有的基本特征:(1)复杂的土壤组分和时空变异性;(2)混乱的土壤剖面和发育形态;(3)丰富的人为附加物;(4)变性的土壤物理结构;(5)受干扰的养分循环和土壤生物活动;(6)高度的污染特征。68 城市土壤污染物主要来源:一是工业污染。我国城市化伴随着工业化发展,据统计全国工业生产80%集中在城市及近郊,工业污染物以“三废”形式向城市土壤环境排放,长期积累使企业场地污染物浓度远远高于其他区域土壤。二是交通污染。各类车辆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最终以大气沉降形式进入城市土壤环境,交通运输引起的土壤污染呈带状分布。三是燃煤污染。长期的燃煤释放重金属污染沉降至土壤环境。四是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地区众多的加油站、油库、市政管网、危险品仓库、废物堆场/处理处置厂等,因渗漏或其他不当原因,对场地环境构成了威胁。其中,工业污染是城市土壤污染的最大来源。以石油烃为原料的燃油供应业、将土壤作为废物(垃圾、废渣、污水等)处理场所的废物处理业、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储业等都可能造成城市土壤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也是城市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我国城市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可以用“四个增加”来概括:土壤污染物的含量在增加,土壤污染物种类在增加,土壤污染的面积在增加,土壤污染的类型在增加。城市土壤污染在全国各级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中科院调查数据显示,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污染远远高于农业土壤,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塑料增塑剂、除草剂、丁草胺等,这些高致癌的物质可以很容易在重工业区周围的土壤中被检测到,而且超过国家标准多倍。市区和郊区土壤中多环芳烃(PAHs)类污染物调查结果表明,市区是土壤PAHs含量超标最严重的地区。以我市为例,几个重点工业区如大渡口、沙坪坝和长寿,受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为同期对照区含量的数倍至几十倍。据长期跟踪监测,即使在工业污染源搬迁后(目前这些地区的土地部分已转变为市政设施、商业建设和房产开发等)的一、二十年中,土壤中的某些重金属含量依然远高于土壤背景值。此外,我市68 星罗棋布的加油站、大中型油库、各类化工行业的危险品仓库、固体废物堆场和填埋场等,由于泄漏、渗漏和废物处置不当等原因,对城市土壤环境构成威胁。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老城区的改造和工业污染源的搬迁,大量地块在重新开发过程中,污染情况不明,而且也缺乏必要的评判标准与处置修复措施,给周围环境和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了潜在危害。放眼全国,其他大中型城市同样面临城市土壤污染问题。北京、南京、武汉、湖南等工业历史悠久的省市在城市土地转性开发过程中,有的工厂企业和其他污染行业遗留的场地没有得到及时修复,甚至在原来危险废物贮存地上建造商品房,由此引发的环境安全事件和社会稳定性问题已相继发生。2010年的武汉“毒地”事件就是其典型案例;2015年12月以来,江苏省常州外国语学校疑似因化工厂污染地块中毒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另外,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短缺,污染土地的重新开发利用是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而城市土壤污染制约着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据专家介绍,一个10公顷的厂房用地如被污染,可能需要上亿元资金来修复,可见城市土壤污染的经济损失巨大。2.2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的必要性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我国城市土壤污染已经对生态环境、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从对城市土壤污染的认识到逐步控制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而这些问题却在我国近几年开始集中爆发。现阶段,无论在人才技术、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还是产业化规模方面的发展水平均无法满足我国城市土壤污染防治的需求。68 (1)服务国家环境战略需求: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是我国“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的新重点。近年来,国家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指出,要紧扣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在实践中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开创环保事业发展新局面。因此,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紧锣密鼓开展。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政策立法层面。虽然现阶段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土壤法,但部分省市为了指导当地的土壤修复工作,在固体废物管理条例补充了土壤相关条款,发布了一些用于指导当地土壤工作的文件和地方性的技术规范。在处理土壤污染问题时,以前引用最多的两个环保部的文件为:“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2004年6月1日”和“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2008年6月6日”。2016年5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已成为最新指导文件。规范标准层面。68 国家层面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在修订过程中。场地土壤污染管理与修复是重点关注领域,环境保护部已组织制订了场地土壤相关的1个暂行办法和6个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企业拆迁过程中场地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以及《污染场地技术术语标准》。规划层面。2010年,环保部启动了“十二五”全国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任务,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各省市业已启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其中工业场地土壤是现阶段各省市土壤污染管理与修复的重点对象,关注企业搬迁遗留土地,尤其是作为居住和商业用地开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显示,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入20亿元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将积极促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科技专项的开展。部分省市出台了地方性管理办法和规范文件,加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强化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治理。其中,北京、重庆、江苏、浙江、沈阳、上海等尤为突出。68 由此可见,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土壤污染问题的逐渐重视,政府将不断完善管理对策和措施,鼓励技术研发和行业发展,但土壤污染控制技术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土壤环境保护的需要,缺少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高效的产学研机制。通过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提升技术能力,并实现先进研究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推广应用,对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该工程技术中心也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十一五”专项规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等重要规划和决定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技术成果在土壤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和发展、解决城市土壤污染治理难题、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土壤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2)研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迫切需求:促进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科研技术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提高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国内很多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在城市土壤污染控制技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行业力量过于分散,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技术水平不高,研究开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事业的发展。如何整合和高效利用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相关领域的存量资源,为我国土壤治理创造良好的条件,突破目前制约该领域高效发展的“瓶颈”,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现实的问题。建设“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可以集中力量组织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任务,攻克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中存在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为国家构建和完善该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指南、规范标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并将进行全国范围的技术示范和推广。(3)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建立创新技术试点工程和示范基地,逐步辐射全国,推动行业发展。通过工程技术中心在领域内的深入研究和工程积累,形成成熟可靠的成套技术、装备和规范。通过工程技术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西部城市群,并将系列成果逐步在全国大中小城市内推广应用。为带动我国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动力源,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行业竞争力。(4)培养人才队伍的需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土壤环境工程领域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68 在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方面,我国在技术、工程实施能力、相关规范标准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工程技术中心可以作为一个高端平台,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筛选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从而缩短国内外相关技术产业化进程上的差距,促进国内行业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国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作刚刚起步,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紧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可以学习国外人才培养先进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端技术人才、创新人才与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综上所述,加快建设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以便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优势单位,充分整合我市土壤污染控制领域的相关资源,推动高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解决该领域存在和将要面临的重大环境科技问题,提高行业自身效率和技术供给的有效性,同时为政府、行业协会或联盟、企业等提供各种咨询和技术服务,努力提升我市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任务。68 三、国内外及同行单位在相关领域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3.1国外在本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上世纪70年代以来,经过百年工业发展所积累的污染土壤的大量出现,成为发达国家面临的严峻环境问题。由于土壤污染控制和管理不善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也层出不穷,如“美国拉夫运河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等,引起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在随后的30多年中,发达国家逐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明确了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建立了资金筹措机制,相关处理技术与设备也日益成熟,城市土壤污染问题逐步得到控制和解决。(1)明确职责,法律先行污染土壤环境管理涉及土地使用责任者、政府部门和周边居民等多个利益相关者。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明确污染场地预防与修复过程利益相关方的职责,是推动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重要先决条件。对于现有土壤污染的环境责任,发达国家均采用“污染者付费原则”。在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的责任确定方面,美国采用了“严格、连带和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责任。荷兰按照清晰的等级认定污染场地的责任,首先是污染者,其次是土地所有者,最后才是政府,避免了“企业赚钱、民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奇特现象。美国、欧洲及亚洲国家均先后颁布了城市污染土壤相关法律法规。美国1980年颁布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CERCLA),就是通常所说的超级基金,是为解决美国废弃危险性废物场地问题而制定。随后,该法几经修正,包括1986年的《超级基金修正与重新授权法案》及2002年的《小规模企业责任减轻和棕地振兴法案》。经过3068 多年的实践,美国已经建立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社区及商业组织多方治理结构体系,该体系通过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将经济发展、社区复兴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由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共同治理棕色地块。加拿大政府将污染场地看作工业化留给现代社会的遗产与机会。1989年,加拿大环境委员会(CCME)启动了《国家污染场地修复计划》(NCSRP)。该计划强调“污染者付费”原则,建立“污染场地的评估和修复国家分级系统”,对污染场地进行分级并确定场地修复的优先次序。1998年加拿大环境与经济国家圆桌会议(NRTEE)总结治理污染场地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污染场地治理工作将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运用战略性公共投资减少污染场地治理的前期成本以吸引更多开发商参与污染场地治理工作;建立一个关于环境责任及风险管理的有效公共管理政策;提高公众对污染场地再开发的接受能力。德国工业场地开发利用走过了污染—治理—预防的道路,即由技术性和应急性转为政策性和预防性的场地开发政策。工业场地再开发政策及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由环保活动家、大企业、学术界、地方及联邦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由一个国家级综合的监测体系监督执行。与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益相关的各方不仅有权利了解政策,而且也将参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德国工业场地再开发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赔偿、预防和合作原则。68 荷兰是欧盟成员国中最先制定土壤保护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荷兰于1983年开始土壤修复的立法,1987年荷兰《土壤保护法》生效。荷兰土地政策首先制定法律标准(即干预值),以此作为多功能修复方法的一部分规范土壤修复工作。荷兰的土壤政策在随后的20年里逐渐发展,主要发展进程包括:修复标准的修订、土壤质量目标和风险评估程序的制定、增加地方当局管理污染场地的灵活性、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决策过程、土壤污染在迁移和稳定情况下的区别、以及刺激土壤修复的私人融资。日本是最早在土壤保护方而立法的国家之一,其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其他国家相似,也是从农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始的。日本早在1970年就颁布了有关防止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并根据此法将镉、铜、砷3个项目指定为特定有害物质。日本政府和民众在1975年东京都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对场地污染开始重视。之后在市区的化工厂和实验场地等地均发现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这些污染场地置换后不经过污染治理或进行简单填埋后,直接开发为商住用地或公共用地,严重威胁公众的人身健康及环境安全。1986年日本环境厅制定《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将土壤污染防止的范围从农村扩大到城市。2002年颁布实施《土壤污染对策法》,规定工厂、企业废弃和转产时进行城市场地再开发必须进行污染调查。2003年日本政府出台房地产估价新标准,强制场地所有者清除土壤污染,不论污染者是否明确或有无资力,场地所有者都应承担补充责任,承认无过失责任和溯及责任。(2)基于风险的土壤分级管理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经验表明,基于污染物被永久去除的环境质量目标实施城市污染土壤修复,不但可操作性差,而且耗资巨大。一些发达国家根据分级管理的理念,逐步建立起“基于风险管理”的修复目标,即充分考虑未来土地利用和场地特点设定不同级别的土壤修复目标。分级管理的方式可以减少修复的工作量,并显著节约修复费用。美国环境保护署于1996年发布了《土壤筛选导则》(SoilScreeningGuidance,68 SSG),该导则由一系列促进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的标准化指南组成。《土壤筛选导则》为场地管理者提供了分层次的管理框架,用来确定基于风险管理和场地的土壤筛选水平(SoilScreeningLevels,SSLs)或指导值。2002年英国环境部在“污染土地评价与再开发准则(ICRCL59/83)”的基础上,颁布了“污染场地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其重要内容是基于污染物的毒理学和生物受体的暴露途径,建立土壤污染指导性标准,以有效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价,指导污染场地的修复工作。根据2008年1月生效的《荷兰土壤质量法令》,荷兰建立了新的土壤质量标准框架。该框架在人类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和农业生产基础上,设立10种不同的土壤利用功能,简化为三大类:农业/自然区、居住区和工业区,分别制定不同的修复标准。荷兰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值—行动值是基于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毒理风险研究结果和有关数据而确立的,其中,目标值主要用于指示土壤与地下水未受到污染,代表了国家最终的土壤质量目标,目标值与行动值的数学平均值则用于考察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发生污染,行动值则是需要采取治理措施的上限值。日本早在1970年就颁布了土壤质量环境标准和分析方法,并于1991、1994、2001年修订。目前,日本土壤质量标准列出了25种化学物质的标准值,可供环保部门对土壤质量进行评估。可见,现在多数发达国家提出的指标值不作为强制性的环境质量标准,而成为土壤环境质量筛选值、指导值或目标值。多数发达国家认为指导值主要用于对特定场地/土壤的质量状况进行初步判断和识别,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特定场地/土壤的详细调研,最终场地污染程度的识别则是基于风险评估的评价结果。(3)修复技术先进规范、配套设备成熟68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在城市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建立了从研究机构技术研发到企业应用的产业链。在相关技术的配套设备方面,培养了一大批专业设备研发与制造的企业,设备涉及调查采样、监测分析、修复工程实施等各个环节。根据行业发展的程度,相继制定了技术规范和指南,用以指导修复工程的实施。如美国先后出台了《超级基金修复方法选择之经验规则》、《超级基金法修复方法选择流程的土地利用》、《超级基金法下开展修复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指南》、《准备超级基金提案、决策记录和其他修复方法选择决策文件的指南》等文件。城市土壤污染的修复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修复方法。结合现场特点,可以在现场或原位进行,也可以挖掘外运后异地进行。国外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行业发展,修复技术的选择已从简单快速、但费用高昂的修复技术,如挖掘外运填埋、土壤焚烧等,逐渐倾向于采用技术先进、但相对成本低廉的技术,如稳定化/固化、土壤淋洗、土壤气相抽提、化学氧化或还原、微生物修复等。另外,由于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和社会认识深入,发达国家更倾向于在城市土壤规划再利用前进行原位修复。综合考虑修复技术的效果效率、经济性和操作性等方面,未来几年在我国具有工程应用前景的几种修复技术介绍如下:u土壤稳定化处理技术稳定化技术是将污染土壤与稳定化药剂混合反应,通过化学反应、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微形态封闭等多种作用防止污染物迁移,降低污染物的毒性、生物有效性和生态风险。该技术主要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壤处理,也可处理某些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68 该技术在发达国家的污染土壤修复领域属于非常成熟的技术之一,具有处理时间短、适用范围较广等优势。美国环保局曾将稳定化技术称为处理有毒有害废物的最佳技术之一。目前该技术已成为我国土壤修复工程中较早实现应用的技术之一,在上海、浙江、江苏、重庆、湖南等地已有很多土壤修复工程使用该技术。u原位/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以其对有毒害污染物处理的高效和对生物修复的促进作用而受到了广泛关注。该技术能够有效地处理土壤及地下水中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含氯溶剂。从实施方式不同,可分为原位和异位化学氧化技术。原位化学氧化就是通过注入设备将氧化剂注入地下与污染物发生反应,从而去除土壤和地下水中的目标有机污染物。异位化学氧化就是将污染土壤挖掘后,经过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工艺,将土壤与氧化剂在反应器中混合搅拌充分反应,通过氧化剂与污染物质之间的化学反应将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害化学物质。目前常用的氧化剂主要有高锰酸钾(KMnO4)、Fenton试剂(H2O2/Fe2+)、过硫酸盐(S2O82-)、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和臭氧(O3)等。该技术的关键在于高级氧化剂的选择以及土壤性质(如含水率、质地、pH、总有机质等)。不同氧化剂与污染物反应会产生不同的中间产物,需要注意避免中间产物造成的二次污染。另外,土壤性质对污染物的去除有很大的影响,需要通过一定的预处理手段使土壤性质达到氧化剂与污染物充分反应的最适条件。对于大面积的重污染土壤,使用该技术需要消耗大量的氧化剂,从而提高了修复费用。如果将该技术与其他修复技术联用,在污染土壤深度处理阶段使用该技术,既能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修复成本。68 u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土壤气相抽提(SVE)是利用真空抽气装置将土壤中不断挥发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抽提出来进而收集处理的方法。根据其实施方式可分为原位和异位SVE,当场地土壤不允许开挖时,选用原位SVE;而当场地土壤有条件开挖时,通常选择异位SVE。原位SVE是一种包气带土壤修复技术,通过修复设备在土壤内产生真空,通过空气流将土壤中挥发性污染物带出地面再进行处理。原位SVE技术需根据污染物分布特征、场地地层分布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来确定修复系统的最佳真空度、抽气井有效影响半径、土壤气流量等工艺参数。异位SVE因具有实施操作便捷、修复时间短、效果好等特点,其修复系统的构建和配套设备也较原位SVE简便,修复费用也相对低一些,因而在场地条件允许时,国内更多的项目倾向于选择异位SVE,而且异位SVE修复系统更易于构建并有利于全过程监控。异位SVE技术是将土壤挖掘后经过破碎筛分等预处理,然后将土壤堆成具有一定坡度的堆体。土壤堆体底部布设防渗膜,内部布设通风管道,表面覆盖防渗膜将堆体包住,防止雨水进入和土壤中有机物挥发到空气中。系统运行时,一方面通过通风管道一端的真空泵进行抽气,另一方面通过添加药剂或采取其他辅助手段加快污染物挥发,抽出的水蒸气和挥发性有机物蒸气经气体收集装置处理。u生物堆技术68 生物堆技术是将受污染土壤预处理后堆放为条垛或堆形,依靠通风、补充水分、提供营养物和添加剂等辅助手段,促进土著微生物的好氧生物降解过程,达到去除土壤有机污染物的目的。生物堆本质上是强化的生物修复,通过通风、补水、提供营养物和添加剂等辅助手段,为土壤污染物的生物降解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不是通过通风将污染物抽提出来,与生物通风技术有本质区别。生物堆法适合有机污染土壤的处理。土壤中半挥发性或石油烃类有机物可通过微生物的好氧活动降解。国外已广泛应用生物堆法处理污染土壤,例如美国环保局“超级基金”(Superfund)项目已在美国多个州的石油烃污染场地成功运用生物堆法处理污染土壤。利用生物堆技术修复有机污染土壤在国外土壤修复领域已非常成熟,实施的工程案例也很多。u土壤淋洗技术土壤淋洗属于物化修复技术,通常是指借助能促进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溶解/迁移的液体或其他流体来淋洗污染土壤,使吸附或固定在土壤颗粒上的污染物脱附、溶解而去除的技术。土壤淋洗的作用机制在于利用淋洗液或化学助剂与土壤中的污染物结合,并通过淋洗液的解吸、螯合、溶解或固定等化学作用,达到修复污染土壤的目的。主要通过以下2种方式去除污染物:①以淋洗液溶解液相、吸附相或气相污染物;②利用冲洗水力带走土壤孔隙中或吸附于土壤中的污染物。淋洗剂可以是水、化学溶剂或气体等能把污染物从土壤中淋洗出来的流体。近年来,围绕着土壤淋洗已有大量的理论研究工作,国外已开展了一些工程应用。研究表明,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具有如下优点:①可去除大部分污染物,如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PAHs)、重金属、氰化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②操作灵活,可原位进行也可异位处理;③应用灵活,可单独应用,也可作为其他修复方法的前期处理技术;④68 修复效果稳定、彻底、周期短、效率高。但是,土壤淋洗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①主要适用于砂性土壤,对质地比较粘重、渗透性比较差的土壤修复效果相对较差;②目前去除效率较高的淋洗剂价格都比较昂贵,难以用于大面积的实际修复;③洗脱废液的回收处理问题;④淋洗剂在土壤中的残留可能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的二次污染问题。3.2国内在本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1)政策、法规、标准严重滞后我国的工业化起步较晚,工业化所造成的场地污染问题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滞后性等特点,我国对场地污染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场地污染防治专门法规体系,涉及场地污染管理的相关法规,只是散见于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规当中,如《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针对企业搬迁的场地污染防治问题,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2004年6月1日”和“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2008年6月6日”。2016年5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已成为最新指导文件。但由于缺乏法律强制性,对土壤污染管理和治理往往只是起到指导性作用。另外,我国缺少商住用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壤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1995)将土壤质量分为三级,一般用于评价自然保护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及林地等地类,且该标准中只有10种污染物的限值,许多重要的土壤污染物,如有机污染物等没有规定。《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68 2521999)中规定了89种污染物的通用土壤基准限值,包含了常见的有机污染物,但该基准是为保护在工业企业工作或在其附近生活的人群以及工业企业界区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而制定,是否适用于商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有限的法规政策对我国的场地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缺乏商业场地和居住场地污染评价标准及相应的污染场地修复资金筹集机制,导致我国场地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大多数污染场地甚至没有经过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分析和修复就直接开发为商住用地,对公众的人体健康及环境安全造成威胁。(2)缺乏成熟规范的应用型修复技术和配套设备我国土壤修复技术虽然已经历了20多年的研究发展,但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和延迟性等特点,无法立即引起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同时,国家还未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的法律,因而在修复技术的实际推广上困难重重。近几年,相关部门面对农用土壤污染问题时,会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但城市区域土壤同样面临污染问题时,由于城市土壤不涉及农业生产,而且没有相应法律法规来强制监测分析和评估污染状况,勒令进行土壤修复。因此,城市土壤污染问题常常被忽略。现阶段,国内主要针对农田、矿区和油田土壤的修复开展了大量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修复技术以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为主。主要特点是修复费用低,但是修复速度较慢。针对城市污染土壤评价和修复的研究相对较少,相关成果真正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更是寥寥。从总体上看,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目前仍以研发阶段为主,成果产业化转化率低,配套设备、工程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缺乏。在较长的时间内,国内的城市污染土壤修复仍将以技术、设备的引进吸收和研发为主。68 针对城市污染土壤的特点和治理需求,该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主要为:快速修复技术:以物理、化学方法为主的快速修复技术为主,以植物和微生物方法为辅,对城市污染土壤进行快速修复,以满足土地开发的需要。技术集成化:基于城市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单独的技术往往无法解决污染问题,因此,多种修复技术集成的复合型修复技术在城市污染土壤中应用性较强。针对性强的技术:针对不同的污染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以及多氯联苯等污染物)、针对不同的场地特征(土壤类型)和土地用途,需要采用不同的修复技术或多种修复技术的组合。技术配套设备化:目前国内急需引进开发与修复技术相配套的修复设备和系统。另外,移动式修复设备是后续设备研发的重点。3.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受发展水平、能力等因素制约,我国对城市土壤污染问题认识不足我国现在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虽然人民的生活水平、环保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各级政府仍以发展经济为主要导向,缺乏对城市土壤环境的关注和宣传。特别是城市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长期积累性等特点,如果没有污染事件的发生,在短时间内很难引起公众的关注。这就导致了各级政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和民众对城市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不足,甚至出现某些企业在遇到土壤污染问题时视而不见的情况。68 (2)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缺失,我国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严重滞后现行的城市土壤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空白,并且尚未建立完整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地方标准更属空白。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一些管理办法没有强制性,缺乏监管力度和依据。另外,城市土壤环境管理尚未明确职权部门,造成涉及的监管职能部门较多,如农业、经济、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卫生等,各部门职责不明,相互协调不够。总的来说,国家法律法规缺乏、监管不足是造成行业发展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管理依据,才能促使城市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行业的长足发展。(3)缺乏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术装备,环保产业发展薄弱城市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需要从实验室研究阶段向解决实际问题的工程应用阶段推进。很多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在实验室研究和中试工程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还缺乏工程应用的积累。现阶段大多数工业遗留场地都面临修复后的建设开发,因此需要处理效率较高且相对经济的修复技术。需要采用自主研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我国典型城市土壤污染的特征和需求,加强“本土化“修复技术的研发,开展多种修复技术的示范工程,为我国的城市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发展成熟提供条件。任何有效的土壤修复技术都需要有专业的设备进行实施。而目前我国在土壤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土方作业设备,这些设备常常无法满足修复技术要求,因而大大降低修复效率和效果。由于缺乏专业设备,国外很多先进的修复技术无法在国内应用。因此,我国城市土壤污染修复的长足发展离不开专业修复设备研发步伐的跟进。68 欧美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城市土壤污染调查评估、修复技术的规范和标准。而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任何技术规范和标准,这也为行业的规范发展造成障碍。(4)缺乏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由于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在我国刚刚起步,目前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人员很多是固体废物和土壤专业的研究者转型而来。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存在很大的人才缺口。城市污染土壤修复团队应是综合的人才队伍。土壤修复工程是综合性的,需要多种专业人才。不仅需要土壤修复的专业人才,还需要地质、水文、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设备研发、工程材料、实验分析、安全管理、工程概算等各方面的人才。68 四、依托单位和技术专家情况介绍4.1依托单位概况本中心将主要依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北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合作共建,各单位概况如下:一、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前身是成立于1976年4月的重庆市环保监测站,1982年4月更名为重庆市环境科研监测所;1990年7月分为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8年12月,设立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系;2015年1月,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与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分设。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是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宗旨是:开展环境科学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环境科研项目和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开展环境工程的设计和技术开发,以及环境科技咨询和交流等工作。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主办了《环境影响评价》杂志;与重庆市辐射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太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SuezEnvironnementAsiaLimited 共同出资成立德润新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院内设有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治”和“有机污染物环境化学行为与生态毒理”68 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设有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有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大数据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绿通环境修复众创空间。拥有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具备开展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噪声、固体、生物和废水、废气、室内空气、降尘等方面的监测能力,监测因子400余项。建有“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控”和“三峡水库水生生态系统演变趋势观测站”。两个重庆市重点。“十一五”以来,共承担了国家、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200多项,累计研究经费1.2亿元。发表学术文章400余篇,其中三大检索刊物40余篇,国内核心刊物约190篇,发表学术专著8部;荣获环保部科技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重庆市自然科学三等奖1项,培养研究生50余名。与联合国开发署(UNDP)、联合国环境署(UNEP)、经合组织(OCED)等国际机构和美国、日本、英国、德国、荷兰、挪威、丹麦、瑞典、新加坡、意大利等国家开展了广泛科研合作,参与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资助的重大环境科研合作项目近20余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联合体。2009年,本院引进中科院、清华大学等有关土壤专业研究技术人员组建了“固体废物与土壤研究所”,并协同环境检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毒理、应用生态等学科的技术力量,致力于城市土壤的污染防治、场地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研究。到目前为止,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国家863专项、环保部公益性、市科委自然基金等土壤相关科研项目近168 0项,研发了土壤稳定固化、生物堆处理、土壤气相抽提和高级氧化等关键修复技术,实施了场地土壤的修复工程近多项,在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的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修复方案制定、修复工程设计、修复过程管理、修复后评估等咨询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二、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国有独资企业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并吸纳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市政府出资并委托重庆市环保局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服务社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宗旨,秉承“环境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通过整合财政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减轻政府投入压力,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开展工业固废、危险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土壤修复等经营活动,力争2017年成为重庆市的骨干环保企业。三、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推进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加快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由原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部分改制而成的机构,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68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现有员工40余人,主要由原环评机构环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6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员38人,其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20人;博士1人,硕士22人。公司主要从事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信息咨询;环境监测;会展服务;销售:环保设备等。特别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公司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环境影响评价经验丰富,社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操守,多次承担过国家、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科学、严谨的环评质量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竭诚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满意的服务。公司经营理念:依法经营、遵章守制、质量第一、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合作共赢。公司服务宗旨:以客为尊,卓越服务,持续改进。公司使命:开拓创新,立足市场求发展;优质高效,用心服务为客户。4.2技术骨干介绍(1)陈刚才,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原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6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规划处处长、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主要从事环境科研和管理工作,近年来主持或负责多项重大项目或课题。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5068 余项,负责重大应急污染事故处置110余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编制标准8项,获国家专利8项。同时还担任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科技部863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务院资源环境事故灾害类应急专家;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评审专家;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国家清洁生产审核专家等职务,并兼任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教授、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2001年至今,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培养硕士和博士17名。(2)汪军,男,高级工程师1982年10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员,博士,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与土壤研究所所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重庆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咨询专家、重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农业环境科学学报》审稿专家。先后参与国家科技支撑、国家环保公益和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庆市科委、江苏省水专项等各类项目近20项,目前主持在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重庆市基础科学与技术前沿(一般)项目、全球环境基金项目、重庆市科委基础科研项目、中科院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环保局委托项目等近20余项,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30篇,其中SCI/EI项目15篇,参编专注1部,申请发明专利3项,参编地方标准2项。4.3核心技术与产品通过深入的土壤修复专项技术研究,在土壤修复领域形成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68 在汞(Hg)、镉(Cd)、铅(Pb)、铬(Cr)和砷(As)等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稳定固化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自主研发了多项相关产品(系列稳定化药剂),在工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有机污染土壤的生物堆处理方面,开展了生物降解可行性研究,进行了中试研究,目前正准备开展某化工厂场地的有机污染土壤的生物堆处理工程示范。在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处理方面,开展了异位空气吹脱和高级氧化技术的可行性研究,研发了土壤高级氧化药剂和土壤气相抽提增效剂,并在相关工程实践中得到应用。针对土壤处理过程中微生物生长代谢和土壤传质条件,研发了土壤预处理添加剂,对提高系统供氧、加速养分输送方面有良好的效果。4.4能提供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经费和配套支撑条件依托单位将建设总面积达5000m2的实验平台,用于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研究实验,并在辟建中试基地,建设配置相关的土壤中试实验室与设备研制基地。依托单位将组建包括土壤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技术研发和工程应用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工程技术中心在该领域的优势,利用面向市场的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咨询和工程实施等业务收入滚动发展,同时获取环保、科技等政府部门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的支持,在规定的建设期内完成建设内容。68 五、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5.1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5.1.1主要任务(1)研究开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环境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推进其产业化。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瞄准城市土壤(含地下水,下同)环境问题控制前沿领域,致力于城市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城市土壤环境管理对策与技术规范标准的研究制定,为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搭建技术研发和工程应用的桥梁。l研究开发共性与关键技术。承担并开展关系环境安全、社会经济发展中重大城市土壤环境问题的科技项目,研发城市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物及复合性污染快速高效修复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防止和解决新的城市土壤污染问题进行预研究,开展城市土壤污染过程、暴露风险及其生物效应研究;向社会提供共性与关键技术,满足企业、民众对城市土壤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的需求。l设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主动设计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和联合攻关;积极参与纵、横向项目实施,尤其是有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联合协作攻关。重点针对城市土壤污染控制技术、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技术研发、土壤/地下水联动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水平。l68 成果产业化推广与成果辐射。充分发挥中心依托单位的成果产业化优势,积极向企业推广经验、成熟可靠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并提供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设计咨询、工程实施等技术服务,通过推广服务形成产学研联合的新机制,实现研发与需求有机对接和相互促进,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注重成果辐射、推广对行业发展影响。重视成果地域辐射,发挥成果转化地区的示范效应;领域辐射,发挥成果转化的示范效应;扩散辐射,促进系统产业的升级改造。(2)建立环境保护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发挥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成果转化示范工程建设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做大做强、提升环保产业的需要,及时组织已有的创新成果进行中试和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广成果的转化应用,在建设过程中解决、完善工程所出现的问题,为成果产业化推广提供工程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积极推进土壤修复工程示范基地建设,与相关高校和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与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工程技术中心业内影响力。建立完善土壤修复工程示范基地,集成应用自主研发的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试制试用热解析、生物堆、气提机等城市土壤适用的土壤修复设备,将基地建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孵化器、试验场和推广站。(3)进行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本工程技术中心将积极与国际本领域内的先进技术的企业、知名院校、研究所等进行技术、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最新、最先进的理念、信息,使中心的发展始终具有前瞻性,同时也可将中心的研究成果在世界范围内推广。中心将安排国际合作、国外考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专项资金,每年将举办1-2次高级别的学术交流活动。68 (4)培养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整合现有专业人员,积极引进高级人才,建立开放竞争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技术研发、示范应用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人才,在工程实践中培养锻炼一批包括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现场监理、运行管理等全过程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5)为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参与相关领域环保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提交相关领域技术发展报告,向社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l为政府部门制定重大土壤环境管理及污染控制技术政策提供相应的技术背景资料、技术应对措施、可行性分析及政策建议,提高土壤环境管理及污染控制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客观、细致的保障。l跟踪国内外本领域发展最新动态,提出国内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瓶颈问题,编制行业发展咨询报告,为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引领行业健康发展。l积极参与制定本领域相关标准、规范,为政府构建管理信息保障系统服务,规范环境行为,提升环境质量,保证生态环境安全。l针对本领域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向社会提供技术培训、咨询和服务。5.1.2发展方向(1)城市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污染甄别研究研发符合城市土壤特点的环境调查监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城市污染场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后期评估及修复工作提供保障,探索建立城市土壤调查监控信息平台,实现场地档案化管理。68 (2)城市土壤环境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估针对人体和生态系统于污染场地环境中的暴露风险,研发包括危害鉴定、剂量反应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体系。(3)污染场地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针对城市污染场地修复和事故应急处置,研发经济、快速、高效的修复技术与装备,重点突破固化/稳定化、生物堆、高级氧化、气相抽提等关键土壤修复技术的工程应用瓶颈,研发相应的修复工艺和实用设备。(4)技术装备集成示范与工程应用集成应用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等一整套技术,开展污染场地全过程试点示范,着力推进自主产权技术装备的成果转化和工程应用,积极主导城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保障城市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5)城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研究基于相关研究应用与工程实践的积累,从管理层面总结经验,为政府部门制定土壤环境管理对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从技术装备研发层面,拟定适合我国行业发展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为该领域的技术应用和工程实施提供规范化依据。(6)异位修复中心与土壤处置终端建设城市土壤污染修复通常对工期要就较高,为节约施工时间成本,通常采取异位修复技术。为保障异位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具有完备的异位修复设施与修复后土壤的处置终端。因此,异位修复中心与土壤处置终端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是化解当前土壤修复与工期矛盾的最佳解决办法。68 5.2近中期目标及发展战略与思路5.2.1近期目标(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本中心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要求,根据我国城市土壤环境领域发展现状及行业特点,近期着力于城市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与场地污染修复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行业需求,确立以搭建“五大平台”为目标(即:政府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支持平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研发平台、工程技术装备研制平台、国际交流合作与人才培养平台、技术转化与工程应用服务平台),在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实现人才、项目和基地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国内土壤基础研究薄弱、规范标准匮乏、成果转化困难的困局,把中心建设成为装备先进、功能齐全、运行高效,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企业合作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示范基地。在建设期内拟完成的主要任务指标如下:(1)接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为我市土壤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l完成市局安排的各项任务l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市局要求,组织领域有关专家开展规划、标准、导则、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报告等编制工作l主动跟踪国内外本领域发展最新动态,提出国内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瓶颈问题,提供行业发展咨询报告1-2份,为市局决策提供参考,引领行业健康发展(2)参与相关领域环保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承担相关的工程技术评估和工程化验证,向社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l研究制定我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相关政策、标准2-3项,主要包括:①68 基于风险的城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限值体系(修复标准),包括13种重金属(如铅、铬、镉、汞、砷等)、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如:POPs、PAHs、氯代烃、BTEX等);②城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筛选值(风险评估标准);③城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理程序及方法(整套制度)l为政府、企业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多层次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5项以上(包括技术应用、技术咨询、中试试验、环保检测、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等)(3)研究开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环境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推进其产业化。l研发重金属、有机物及复合性污染等城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快速高效修复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3-5项并进行工程化推广。修复技术研发平台,近期重点开展以下技术研发工作:①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稳定化/固化处理技术;②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气相抽提强化处理技术;③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生物堆处理技术;④有机物复合污染土壤的高级氧化处理技术;⑤氯代烃污染地下水的多相抽提处理技术l研制适用于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的工程机械设备或装备2-3台(套)。工程技术装备研制平台,近期重点开展以下修复装备研制工作:①污染土壤破碎搅拌混合气相抽提多功能一体化装备;②移动式污染土壤处理系统(4)建立环境保护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发挥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l开工建设城市污染土壤异地集中修复中心68 l启动1个一般工业固废终端处置场建设l在集中修复中心建立典型城市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工程3~5项l承担国家和地方各项科研项目经费1000万元以上近期拟提出立项申请的科研任务主要有:①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筛选值(标准);②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快速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③有机污染场地生物堆修复技术优化及其生物调控机制研究;④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气相抽提热传导强化技术研究;⑤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价体系中生物监测指标筛选方法及其应用研究。(5)进行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重视对其他单位(含国外)成果的转化,使中心成为技术转化的集散地。l建立2-3个长期稳定合作的国际研究团队l邀请10-20人次国际知名教授、学者、专家讲学l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网站,定期发布建设进展、成果动态和产业信息(6)培养/推荐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急需的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l引进和培养博士1-3名、硕士3-5名l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研发机构及企业的战略合作,邀请国外学者、进修人员,以及派遣人员参加国际交流合作培训10人次以上l举办国内外相关行业技术研讨会1~2次5.2.2中期目标(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68 深化完善中心建设,推进技术成果在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方面的应用,致力于改善我国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瞄准世界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在领域内有重大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方面形成突破,进行技术储备。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扩大中心在本领域的辐射能力,强力推动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行业技术进步与健康发展。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重大环境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聚集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组织科技交流与合作。将中心建设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集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开发、转化、应用与服务于一体的重大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5.2.3发展战略与规划本中心将结合我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环境保护高新技术成果实用化、工程化和产业化”方针的指导下,以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为宗旨,以构建完整的环境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为核心,以资源优化整合为主线,以管理机制完善为保障,加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投入,增强工程技术中心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搭建环境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示范、信息服务、技术评估和人才培养平台。积极服务于城市转型发展,致力于污染土壤调查、评估与修复基础研究与工程应用,保障城市安全和人体健康。充分发挥依托单位在土壤修复领域的研究优势和设备优势,依托承担的国家和地方重大研究项目和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有计划地添置、配备具有方向特色和国际水平的仪器设备,提升土壤修复领域的研究测试手段。在坚持基础研究与工程应用并重的指导思想下,坚持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土壤污染控制与土壤污染评估并重的原则,结合国家和地方在土壤修复领域的发展规划和企业对技术应用的实际需求,积极拓宽本中心的研究领域,紧密围绕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方针开展工作。68 通过在土壤修复领域不断技术研发和工程实践积累,成为污染土修复领域业内高新技术集成的工程实施主体,具备领先的技术储备,完整的人才梯队建设,相关专利技术,自主开发相关设备、各类处理添加剂等;拥有雄厚的硬件基础,专门的施工机械、中试装置以及在线监测仪表等设施。未来五到十年,力争建成为全国一流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土壤修复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基地。68 六、建设的主要内容6.1总体设计、结构和布局本中心将以国家和地方需求为导向,以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为宗旨,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和行业服务、新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总体发展目标,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以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开发和服务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的科技创新平台,通过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建设成为政府、行业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转化和服务基地,形成服务、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互相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为更好的推动修复中心的发展,通过各依托单位,拟建设实验室和技术研发平台及配套办公场所5000m2。另外,建立综合试验基地、异位修复中心与土壤处置终端各1处,用于土壤修复中试、设备研发、土壤修复和处置。6.2组织机构、人员及人才培养6.2.1组织机构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在内部组织管理上设立综合办公室、分析检测部、场地调查部、风险评估部、技术与装备研发部和工程应用部。中心的机构设置引入现代企业的机构设置理念,以精干、高效为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心的机构设置如图6-1所示:68 综合办公室环境检测部风险评估部技术研发部工程应用部现场调查采样组前处理实验室无机分析实验室有机分析实验室环境毒理实验室生态风险研究室环境模拟研究室标准规范研究室重金属修复研究室有机物修复研究室地下水治理研究室工程机械装备研制组中试工程实验室工程施工现场组中心管理委员会中心主任中心技术委员会图6-1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机构设置(1)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工程技术中心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日常运行进行监督。主要负责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及中心主任的聘任,负责审核技术中心发展方向、工作计划,全面监督技术中心各项工作,定期考核研究进展,评审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由重庆市环保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研发机构和依托单位等人员共同组成,成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每届任期三年。(2)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主要负责主持工程技术中心的日常工作,提出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科研开发计划等,并向管理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中心主任由管理委员会推荐,依托单位聘任。(3)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68 技术委员会是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发展咨询机构,由环保和科技部门推荐的相关技术领域专家组成,主要对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目标、任务、研发方向和技术发展动态提供咨询和建议,负责工程技术中心重大技术问题的审议。技术委员会主任由技术委员会推荐产生。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每届任期三年。预设委员7-9人,其中外单位专家占总人数的2/3以上。(4)综合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拟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心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负责以中心名义报送的各类文件的质量保证工作。归口管理中心行政、财务、人事、后勤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和中心内部文化建设;督察督办其他部门工作。6.2.2人员队伍建立以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单位在土壤环境领域的专家学者、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为核心技术团队,并依托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的工程技术力量和相关经历经验,共同组成一支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研发队伍。6.2.3人才培养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中心将从战略的高度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高效的人才培养机制,为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以及高水平工程技能、综合性管理等专业人才。68 中心将积极利用依托单位已有基础,吸纳海内外技术优势和力量。通过派出进修、引进培养等方式重点投入,促进和提高研发队伍自身素质与能力。加强与国内外著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锻炼造就一支稳定、结构合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队伍。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与著名高校联合建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技术培养,为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人员培训服务。6.3规章制度与运行机制6.3.1规章制度工程技术中心作为相对独立的技术开发实体,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适应中心的运行要求,参照企业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财务、综合管理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实现技术中心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精细化奠定基础。将具体制定以下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制度:(1)工程技术中心人事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中心将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按需设岗、按岗付酬、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程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负责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的执行,负责工程技术中心各项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受管理委员会监督并对其负责。设副主任3名,协助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进行工程技术中心研发、生产、行政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受中心主任的监督并对其负责。工程技术中心实行聘任制,享有用人自主权。人员采取开放、流动的机制,有进有出、确保工程技术中心有一支高效精干的队伍。工程技术中心人员由68 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构成。固定人员由工程技术中心依托单位选用,人员包括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管理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高、中级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中心还将积极创造条件,随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携带科研成果来实现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吸收和培训青年科技人员并积极吸收有成就的留学、进修回国人员到工程技术中心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工程技术中心实行目标责任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部门与工程技术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人员与本部门主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工资与绩效挂钩,自主分配。设立奖惩机制,其人员奖金根据工程化研究开发效益,按一定比例提成;对做出重大贡献、创造明显效益者,可给予重奖。应聘客座人员在工程技术中心工作期间,享受与其正式人员同等的待遇。工程技术中心秉承“关注人才、关注员工”的人才理念,确保人才价值充分得以体现,并使每一位员工都受到尊重,所有员工机会均等。对于工程技术中心内部重要岗位的招聘,将首先对工程技术中心内表现卓越的员工,优先给予选拔、晋升。由工程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工程技术中心员工进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专兼职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激励、考核、奖励等工作制度。(2)工程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中心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设独立帐户。在运行上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由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和财产损失处理。工程技术中心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审核,报中心主任批准。68 工程技术中心设办公室,协助中心主任全面领导工程技术中心的财务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有工程技术中心财务预算决算、申报课题经费预算、监督经费合理支出、负责课题财务审计、各类账目的登记、日常财务报销、监控运行状况和资产管理与登记。由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将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票据法》、《企业所得税法》、《银行法》的法律制度制定《工程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协助中心主任对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进行管理。工程技术中心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由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每一财政年度年末公布该年度的经费收支情况。(3)工程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工作以及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制定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细化到中心各部门。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水电暖、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研究开发任务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大型仪器设备及常规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设专职管理员,专人负责。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登记在册,建立设备台帐。管理员应编写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和必要的仪器校验制度。设备使用、借用实行登记制度,任何人员使用、借用研究所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做到所有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符,仪器设备借出有借条,并定期核对帐、卡、物的相符情况。研究人员在入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研究中心原则不对外开放,任何外来人员进入研究中心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指定会客场所进行交流,离开时严禁携带任何中心物品。工作人员必须提前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使用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同时,由中心主任负责,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68 (4)工程技术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程技术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对工程技术中心档案进行管理。工程技术中心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工程技术中心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完整、层次分明。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接交手续,借出档案要履行登记手续。任何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工程技术中心。中心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种科研计划报告、项目评估报告、成果报告、论文论著以及各种文件资料、人员科研档案及时规范归档,做到档案管理网络化、公开化和透明化,随时提供查阅。(5)工程技术中心例会制度工程技术中心实行例会制度,会议分为行政办公会和部门例会。行政办公会每月召开1次,由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负责主持,中层以上主管参加。会议主要是审查和研究工程技术中心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工程技术中心长远规划及研究方向;员工培训、调资及招聘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负责人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员工的奖惩意见;员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听取各分部门主管有关部门业务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部门例会根据部门情况自行安排,由部门主管负责主持,部门全体员工参加。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以往工作;审查和研究部门发展方向和战略决策;配合工程技术中心工作重心安排部署部门工作;部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员工的奖惩意见和物质文化生活等。68 (6)其他制度《工程技术中心暂行管理条例》《工程技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中心员工手册》《工程技术中心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例会制度》6.3.2运行管理机制中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放性平台为载体,在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指导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应用依托单位的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利用各种形式对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和技术进行推广,通过建立健全良好的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竞争机制和符合自身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工程中心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同时,不断持续改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力争把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乃至国际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对外合作的窗口。(1)开放管理的运行机制在中心主任负责制下,采用“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推动中心呈有序、高效的不断自我发展模式。l“产、学、研、用”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68 工程技术中心以推动我国土壤污染控制领域的发展和进步为目标,在课题设置和科研规划中,充分结合我国目前该领域的技术难点和需求,将科研课题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作到真正的“产、学、研、用”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在科研过程中锻炼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并迅速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避免科研成果的闲置和浪费以及课题设置过程中的盲目性。l实行开放的运行机制中心在课题研究、科研成果共享等方面向国内开放,使其真正成为我国土壤污染控制领域的研究平台、技术转化平台、技术交流平台以及人才培养平台,同时积极吸收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参与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同高水平的科研单位展开合作,充分提高工程技术中心的行业引领能力,建成我国一流的工程技术中心,为环境管理和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l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建立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年度考核制度,采取定量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群众评定与自我考核相辅助的方式,形成一个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做到考核的客观、公正、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关系。l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实行定岗定人定任务定报酬、竞争上岗的运行机制。中心推行岗位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业绩根据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积分,按业绩大小进行相应奖励。(2)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加大对工程技术中心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资金支持与自筹经费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中心运行的良性循环,确保中心的自我持续发展能力。中心积极争取开放基金的同时,自身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来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以保障中心有序高效运作。68 (3)技术创新保障机制为了促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提高中心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本中心实行一系列从制度上保障技术创新的实施:l鼓励创新,对技术创新人员进行经济和荣誉奖励,将科技人员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作为其职务晋升的重要考核指标。l加强技术创新活动的过程管理,形成一套从科技立项、实施、鉴定、考核、奖励的创新过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的专利工作人员,把掌握和利用专利信息纳入到科技开发、立项、产业化等技术创新的全过程。l持续保持科研费用的投入力度,购置先进的科研设备,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研发人员的办公条件。l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的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关系,加强与治污企业的密切合作,拓宽合作面,通过对各方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中心的技术创新工作。l积极引导技术人员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4)产业辐射机制及时总结、归纳有关科研成果,通过中心开创的成果转化模式,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工程实践中,促进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成果向全国范围内相关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辐射,带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对于开发的专有技术,中心将采取相应的成果转让方式,如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产权共享等。另外,工程中心将实行项目合作模式,企业和科研院所可以参与中心建设,共同进行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合作,共享中心的项目研发成果。68 6.4建设规模与装备以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区人民政府为依托单位,通过实验平台建设(包括环境检测中心和公共试验平台)和中试基地建设(包括中试基地、设备研发生产基地)相结合,形成资源集成的优势,既能完成行业基础领域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的任务,又可在强强联合的基础上,迅速完成研究成果的转化,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态势。实验平台建设:建设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实验平台,实验及办公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配置用于土壤领域相关实验仪器设备,保障相关技术研发与检测;二是中试与装备中试基地建设,主要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中试试验,修复设备及装备的技术集成与研发;三是异位修复中心建设,主要开展污染土壤异位修复;四是土壤处置终端建设,主要用于污染土壤及修复后土壤的暂存。具体见表6-3。表6-3中心建设规模与内容名称作用地点内容实验平台土壤修复技术研发与分析渝北区实验室装修设计,实验仪器设备购置中试基地中试试验与设备研制污染土壤运输装置设计、研发与集成,开展土壤修复中试试验;土壤修复中的各类工程机械研发与集成异位修复中心开展污染土壤异位修复工程建设标准化异位氧化还原、洗脱、生物堆以及热脱附等土壤修复设施、密闭大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展土壤异位修复土壤处置终端用于修复后土壤的贮存与处置建设标准化污染土壤暂存场、修复后土壤堆存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6.4.1实验平台建设68 实验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公共试验平台和环境检测中心,依托于目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已有的办公楼进行改、扩建,其中公共试验平台主要整合院已有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资源,并采购一批现场采样检测设备、实验分析设备,建立起专业、简捷、高效的环境测试实验平台,包括样品前处理实验室、小型仪器实验室、大型仪器实验室和小试装置试验室等公共实验室,也包括土工试验室、生态毒理试验室等专业实验室,为开展相关科研(如土壤污染治理机理研究、相关添加剂开发)提供保障。6.4.2异位修复中心建设拟建5000m2土壤修复中试车间,以及5000m2的修复设备研发集成车间。中试实验室的主要功能是将环科院内实验平台相关研究成果和小试结果进行放大验证,考察工程化应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效益,为获取扩大设计的相关参数,同时为小规模示范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理论支撑,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相结合,为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由于在土壤修复设备研发领域在国内尚属空白,相关机械设备大多数依靠进口或租借国外设备。因此,设置修复设备研发集成车间的主要目的是开发研制土壤修复工程领域的专用机械设备,同时引进国外相关设备并进行技术革新和集成,开发出适合我国市场需求的整套修复设备。6.4.3异位土壤修复中心与处置终端建设工程处置中心作为重庆市土壤修复工程技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壤修复工程技术中心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处置污染土壤与固体废物的重要场所,异位土壤修复中心建筑面积3000m2,土壤处置终端占地面积200亩。(一)处置中心的服务对象与设计规模68 本处置中心主要处理重庆市主城区工业污染场地、重庆市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重庆市废弃矿山或工业废渣等项目产生的需要治理的固体废物及污染土壤。根据对重庆市存量的预测,本处置中心拟建包括热脱附处置(200吨/日)、气相抽提处理(500吨/日)、生物堆强化通风处理(500吨/日)、稳定固化处置(500吨/日)、氧化还原处理(200吨/日)、土壤清洗处理(100吨/日)等日前国内外常用的土壤异位处理技术,总体处理能力约2000吨/日。(一)处置中心的总体要求污染土壤处理后能稳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9)修订》相应标准。规定要求及相应风险评估修复目标限值;经处理后的土壤如进行资源化利用需按相关行业的标准控制污染物浓度。(二)主要技术方案与工艺根据环保部近期发布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报告》中相关处置技术,本处置中心拟采用预处理+一体化反应装备+深度处理利用组合工艺作为项目的总体工艺路线,充分考虑污染土壤的污染因子多样化的特点,建设目前国内外使用广泛的异位处置技术,主要包括热脱附、气相抽提、生物堆强化通风、稳定固化、氧化还原和洗脱技术。各技术的基本原理、工艺流程、适用性等相关信息如下:(1)热脱附技术原理:通过直接或间接加热,将污染土壤加热至目标污染物的沸点以上,通过控制系统温度和物料停留时间有选择地促使污染物气化挥发,使目标污染物与土壤颗粒分离,去除。工艺流程68 :热脱附系统可分为直接热脱附和间接热脱附,也可分为高温热脱附和低温热脱附。(1)直接热脱附由进料系统、脱附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组成。进料系统:通过筛分、脱水、破碎、磁选等预处理,将污染土壤从车间运送到脱附系统中。脱附系统:污染土壤进入热转窑后,与热转窑燃烧器产生的火焰直接接触,被均匀加热至目标污染物气化的温度以上,达到污染物与土壤分离的目的。尾气处理系统:富集气化污染物的尾气通过旋风除尘、焚烧、冷却降温、布袋除尘、碱液淋洗等环节去除尾气中的污染物。(2)间接热脱附由进料系统、脱附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组成。与直接热脱附的区别在于脱附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脱附系统:燃烧器产生的火焰均匀加热转窑外部,污染土壤被间接加热至污染物的沸点后,污染物与土壤分离,废气经燃烧直排。尾气处理系统:富集气化污染物的尾气通过过滤器、冷凝器、超滤设备等环节去除尾气中的污染物。气体通过冷凝器后可进行油水分离,浓缩、回收有机污染物。主要设备包括进料系统:如筛分机、破碎机、振动筛、链板输送机、传送带、除铁器等;脱附系统:回转干燥设备或是热螺旋推进设备;尾气处理系统:旋风除尘器、二燃室、冷却塔、冷凝器、布袋除尘器、淋洗塔、超滤设备等,如图6-2所示。图6-2热脱附技术工艺流程适用性:可处理挥发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如石油烃、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和汞等污染土壤;不适用于无机物污染土壤(汞除外),也不适用于腐蚀性有机物、活性氧化剂和还原剂含量较高的土壤。68 费用:异位热脱附技术的处理周期可能为几周到几年,实际周期取决于以下因素:(1)污染土壤的体积;(2)污染土壤及污染物性质;(3)设备的处理能力。一般单台处理设备的能力在3~200吨/小时之间,直接热脱附设备的处理能力较大,一般20~160吨/小时;间接热脱附的处理能力相对较小,一般3~20吨/小时。影响异位热脱附技术处置费用的因素有:(1)处置规模;(2)进料含水率;(3)燃料类型、土壤性质、污染物浓度等。国外对于中小型场地(2万吨以下,约合26800m3)处理成本约为100-300美元/m3,对于大型场地(大于2万吨,约合26800m3)处理成本约为50美元/m3。根据国内生产运行统计数据,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置费用约为600-2000元/吨。(1)气相抽提技术原理:通过真空提取手段,抽取地下污染区域的土壤气体、地下水和浮油层到地面进行相分离及处理,以控制和修复土壤与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工艺流程::MPE系统通常由多相抽提、多相分离、污染物处理三个主要部分构成。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真空泵(水泵)、输送管道、气液分离器、NAPL/水分离器、传动泵、控制设备、气/水处理设备等。图6-3气相抽提技术流程图68 适用性:可处理易挥发、易流动的NAPL(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有机溶剂等)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不宜用于渗透性差或者地下水水位变动较大的场地。费用:去除1千克LNAPL的费用约为385元。(1)生物堆强化通风技术原理:对污染土壤堆体采取人工强化措施,促进土壤中具备污染物降解能力的土著微生物或外源微生物的生长,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工艺流程:生物堆主要由土壤堆体、抽气系统、营养水分调配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系统组成。其中,土壤堆体系统具体包括污染土壤堆、堆体基础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堆体底部抽气管网系统、堆内土壤气监测系统、营养水分添加管网、顶部进气系统、防雨覆盖系统。抽气系统包括抽气风机及其进气口管路上游的气水分离和过滤系统、风机变频调节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电控系统、故障报警系统。营养水分调配系统主要包括固体营养盐溶解搅拌系统、流量控制系统、营养水分投加泵及设置在堆体顶部的营养水分添加管网。渗滤液收集系统包括收集管网及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土壤含水率、温度、二氧化碳和氧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抽气风机、控制系统、活性炭吸附罐、营养水分添加泵、土壤气监测探头、氧气、二氧化碳、水分、温度在线监测仪器等。68 图6-4生物堆强化通风技术适用性:可处理石油烃等易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污染土壤、油泥;不适用于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污染土壤的修复,粘土类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较差。费用:该技术处理周期一般为1-6个月。在美国应用的成本约为130-260美元/m3,国内的工程应用成本约为300-400元/m3。特定场地生物堆处理的成本和周期,可通过实验室小试或中试结果进行估算。(1)固化/稳定技术原理:向污染土壤中添加固化剂/稳定化剂,经充分混合,使其与污染介质、污染物发生物理、化学作用,将污染土壤固封为结构完整的具有低渗透性的固化体,或将污染物转化成化学性质不活泼形态,降低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和扩散。工艺流程:68 主要由土壤预处理系统、固化/稳定剂添加系统、土壤与固化/稳定剂混合搅拌系统组成。其中,土壤预处理系统具体包括土壤水分调节系统、土壤杂质筛分系统、土壤破碎系统。主要设备包括土壤挖掘系统(如挖掘机等)、土壤水分调节系统(如输送泵、喷雾器、脱水机等)、土壤筛分破碎设备(如振动筛、筛分破碎斗、破碎机、土壤破碎斗、旋耕机等)、土壤与固化/稳定剂混合搅拌设备(双轴搅拌机、单轴螺旋搅拌机、链锤式搅拌机、切割锤击混合式搅拌机等)如图6-5所示。可移动料斗振动筛料仓电子皮带秤双卧轴搅拌药剂桶2药剂桶3药剂桶1细土堆场成品堆场潜水泵污染土堆场渣石堆场药剂图6-5稳定固化技术工艺流程图适用性与费用:适用于含金属类、石棉、放射性物质、腐蚀性无机物、氰化物、砷化合物等无机物以及农药/除草剂、石油或多环芳烃类、多氯联苯类以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土壤;但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以污染物总量为验收目标的项目。当需要添加较多的固化/稳定剂时,对土壤的增容效应较大,会显著增加后续土壤处置费用。费用:据美国EPA数据显示,对于小型场地(1000立方码[cy],约合765m3)处理成本约为160-245美元/m3,对于大型场地(50000cy,约合38228m3)处理成本约为90-190美元/m3;国内一般为500-1500元/m3。(1)氧化/还原技术原理:向污染土壤添加氧化剂或还原剂,通过氧化或还原作用,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相对毒性较小的物质。常见的氧化剂包括高锰酸盐、过氧化氢、芬顿试剂、过硫酸盐和臭氧。常见的还原剂包括连二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硫酸亚铁、多硫化钙、二价铁、零价铁等。工艺流程68 :修复系统包括土壤预处理系统、药剂混合系统和防渗系统等。其中:(1)预处理系统。对开挖出的污染土壤进行破碎、筛分或添加土壤改良剂等。该系统设备包括破碎筛分铲斗、挖掘机、推土机等。(2)药剂混合系统。将污染土壤与药剂进行充分混合搅拌,按照设备的搅拌混合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采用内搅拌设备,即设备带有搅拌混合腔体,污染土壤和药剂在设备内部混合均匀;采用外搅拌设备,即设备搅拌头外置,需要设置反应池或反应场,污染土壤和药剂在反应池或反应场内通过搅拌设备混合均匀。该系统设备包括行走式土壤改良机、浅层土壤搅拌机等。(3)防渗系统为反应池或是具有抗渗能力的反应场,能够防止外渗,并且能够防止搅拌设备对其损坏,通常做法有两种,一种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一种是采用防渗膜结构加保护层,如图6-6所示。图6-6氧化/还原技术流程图适用性:可处理石油烃、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酚类、MTBE(甲基叔丁基醚)、含氯有机溶剂、多环芳烃、农药等大部分有机物;化学还原可处理重金属类(如六价铬)和氯代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污染土壤。但是,化学氧化不适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对于吸附性强、水溶性差的有机污染物应考虑必要的增溶、脱附方式;异位化学还原不适用于石油烃污染物的处理。费用:异位化学氧化/还原技术的处理周期与污染物初始浓度、修复药剂与目标污染物反应机理有关。一般化学氧化/还原修复的周期较短,一般可以在数周到数月内完成。处理成本,在国外约为68 200~660美元/m3;在国内,一般介于500~1500元/m3之间。(1)土壤洗脱技术原理:污染物主要集中分布于较小的土壤颗粒上,异位土壤洗脱是采用物理分离或增效洗脱等手段,通过添加水或合适的增效剂,分离污染土壤组分或使污染物从土壤相转移到液相的技术。经过洗脱处理,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染土壤的处理量,实现减量化工艺流程:异位土壤洗脱处理系统一般包括土壤预处理单元、物理分离单元、洗脱单元、废水处理及回用单元及挥发气体控制单元等。具体场地修复中可选择单独使用物理分离单元或联合使用物理分离单元和增效洗脱单元。主要设备包括土壤预处理设备(如破碎机、筛分机等)、输送设备(皮带机或螺旋输送机)、物理筛分设备(湿法振动筛、滚筒筛、水力旋流器等)、增效洗脱设备(洗脱搅拌罐、滚筒清洗机、水平振荡器、加药配药设备等)、泥水分离及脱水设备(沉淀池、浓缩池、脱水筛、压滤机、离心分离机等)、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收集箱、沉淀池、物化处理系统等)、泥浆输送系统(泥浆泵、管道等)、自动控制系统,如图6-7所示。图6-7土壤热脱附技术流程图适用性:可处理重金属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不适合于土壤细粒(粘/粉粒)含量高于25%的土壤;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时,应采取合适的气体收集处理设施。68 费用:处理周期一般为3-12个月。异位土壤洗脱修复的周期和成本因土壤类型、污染物类型、修复目标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与工程规模以及设备处理能力等因素也相关,一般需通过试验确定。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国应用的成本约为53-420美元/m³,欧洲的应用成本约15-456欧元/m³,平均为116欧元/m³。国内的工程应用成本约为600-3000元/m³。6.5建设周期与进度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周期为2.5年,时间段为2016年06月至2018年12月。建设进度如表6-4所示。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表6-4中心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时间进度建设内容2016年2017年20186-8月9~11月12月1月2月3~6月7~10月11~12月1~6月7~12月项目立项组织机构建立,建设方案设计人员组织与调配中试基地场地建设实验平台建设仪器设备采购异位修复中心建设土壤处置终端建设调试及试运行申请验收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6.6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和使用(1)经费预算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8亿元、地方政府0.21亿元,环投自筹1.09亿元。分摊到各项工程的概算见表6-5。表6-5近期中心建设投资概算(单位:万元)建设项目经费概算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政府环投公司实验平台建设12551293用于实验平台的仪器设备、专业软件购置0779用于实验室和配套办公室建设中试基地建设44452350设备采购420提供土地1557用于厂房建设和车间装修异位修复中心建设118004357修复技术车间及配套设施费1400提供土地3893修复后土壤的再生资源化、基础工程设施、厂房建设等土壤处置终端建设35000280征地补偿搬迁4671处置终端的基础工程及相关附属建筑构建总计210008000210010900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表6-6实验平台建设购置的仪器设备序号设备名称用途规划增添数量(台/套)规划添置时间预算费用(万元)一、现场采样与测试设备1Geoprobe直推式土壤取样钻机土壤采样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设备120171402便携式VOCs测定仪用于土壤中挥发性污染物的快速测定12017143大疆专业高清航拍无人机污染场地现状勘察与验证220172二、实验前处理设备1土壤污染浸出毒性前处理设备用于浸出毒性实验12017562自动索氏提取装置用于土壤有机污染物提取3201752.53旋转蒸发仪用于样品浓缩提纯22017704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用于有机污染物提取12017285土壤样品长期稳定性测试系统土壤、污泥、沉积物等样品的长期稳定性测定与分析12017706土壤生物分析与检测体系土壤、污泥、沉积物的生物处置过程的相关分析测试前处理系统1201770三、实验室检测设备与专业软件1GC-MS有机污染物分析设备12017702HPLC-MS-MS有机物分析设备120171053测汞仪土壤和固废中金属汞的快速测定1201745.54液相色谱仪用于有机污染物检测主要用于PAH检测12017565ICP-MS用于重金属污染物检测12017566专业分析软件与模型用于数据分析与模拟1201770三、实验室和配套办公室建设1办公场地建设用于实验室和配套办公室建设2017350合计1255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表6-7中心中试基地的建设预算序号项目名称用途经费预算(万元)1土壤破碎搅拌混合气相抽提多功能一体化装备通用型污染土壤修复设备,快速高效处理污染土壤,可用于处理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土壤,适用于稳定化、高级氧化、气相抽提等修复技术的工程实施6302移动式污染土壤处理系统移动式处理系统,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快速处理4203污染土壤运输设备改造与集成通过改造集成适合污染土壤装卸、运输的特殊装置或设备2104修复药剂中试设施与设备建设针对污染土壤开展药剂效果评估的中试试验装置、设施和用房建设1055中试试验所需的搅拌、混合、破碎、挖掘、传送等设备用于中试过程的各类工程机械及相关装置2806土地租赁或购置、厂房建设装修保障中试基地的用地需求2800总计4445表6-8中心异位处置中心建设费用概算序号工程名称用途经费预算(万元)1生物堆车间建设开展生物修复2462氧化还原车间建设氧化还原修复技术3503热脱附车间建设热脱附修复技术7004淋洗车间建设洗脱修复技术4905密闭土壤暂存大棚建设用于土壤暂存12646修复后土壤再生与资源化车间建设对修复后的土壤开展再生利用、基础工程设施、厂房建设17507异位修复中心建设征地费用用于开展异位修复中心的征地工作7000总计11800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表6-9中心土壤处置终端建设费用概算序号项目名称用途经费预算(万元)1平场工程处置终端的平场规划13082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场地数值模拟软件21803相关配套设施与用房建设污染场地数值模拟软件30524征地用于开展土壤处置终端建设的征地工作4360总计10900(2)资金筹措目前,本中心建设已列为重庆市环保局“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并列入重庆市“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0.8亿元、地方政府0.21亿元,环投自筹1.09亿元。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七、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卫生与消防7.1.环境影响评价7.1.1环境保护概述本工程技术中心主要包括实验平台、中试基地、异位修复中心和土壤处置终端的建设,其中实验平台建设添置相关实验仪器和小试设备,新增环境污染源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会造成明显环境污染;中试基地主要从事科研开发、工程中试和相关机械设备研发等。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必须实施一些必要的环保措施,以维持项目的良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7.1.2参考的标准及规范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等。7.1.3工程中心中试基地位置工程中心中试基地位于渝北区。7.1.4环境影响(1)施工期环境影响。中试基地基建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有:施工材料运输以及建筑材料装卸以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设备安装时电钻、切割机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粪便等。(2)运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中试基地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水、固体废弃物和中试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包括试验用污染土壤)等。7.1.5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采用以下措施:1)避免夜间运输和施工,降低噪声对当地居民的影响。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处理。3)建筑材料堆存在封闭的厂房内,或采用帆布等覆盖,减少扬尘产生。4)为施工人员设立厕所等。(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针对运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以下措施:1)粪便污水、生活废水等生化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试基地产生的实验废水设置预处理装置,回收实验废水中的有用成份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使得排水满足水质要求。2)实验室产生的酸、碱废气和有机废气经过湿法吸收装置和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3)机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产品,噪声小于90dB(A),并采用基础隔震等措施,减少噪声产生。4)将产生噪声比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并在建筑上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5)生活垃圾以及其它固体废物统一收集送垃圾处理站。并设立专人对其进行分类处理。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6)试验用污染土壤经处理达标后作为一般渣土外运处置。7.1.6环境保护措施预期效果通过上述环保措施预期实现以下效果: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大气污染物、废水分别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18-2016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试验用污染土处理后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要求。7.2.安全与卫生7.2.1采用标准主要包括: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GBJ78);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工业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CD90A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关于生产性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字(88)48号文);《关于低压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劳动部96-16号文)等。7.2.2危害因素及防范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主要体现在突发性化学药品中毒事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与存放,用电安全,同时中试基地的中试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对防范突发性化学药品中毒事件,应按实验室安全与劳动保护规范执行,管理上制定实验室安全守则及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用品上配备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器皿等。易燃易爆物品的防范,除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操作知识的技术培训外,应对易燃易爆的堆放方式和存放环境加以规范,如原子吸收仪与所需使用的气钢瓶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有专门的贮藏柜等。用电安全的规范,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范外,硬件配备上还应加漏电过电保护装置,对有危害气体区域,电器设备采用防暴型等。参加中试的人员除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外,应设计相应保护措施,如设计通风系统、应急喷淋系统等,保证人员的工作环境达标。7.3.消防7.3.1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物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7.3.2火灾发生可能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进行办公楼、实验楼和中试基地建设以及一些辅助配套工程的建设,建设过程中只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基本不会发生火灾。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常情况下不易发生火灾。68 重庆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7.3.3消防措施为了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时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本项目拟采用消防措施如下:(1)总体布置。本工程建设区域与四邻均预留相应的防火安全间距。各种设施分类分区布置,总平面布置根据建筑物耐火情况及火灾危险性的大小等因素,同时考虑地形与风向等因素,各建筑、设施之间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预留相应的防火安全间距,防止发生火灾造成火势扩大、蔓延。(2)建筑。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防火分区、高度、层数、楼梯形式等均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建筑物内部设计按照《建筑物内部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在主要场所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布置移动式灭火器,以满足消防的要求。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报警。(3)电气。电器进行防雷和接地设计。(4)消防给水。消防给水在水量、水压、给水管网等方面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设计。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