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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课件 学习十八大新党章(完整详细版)-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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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添加单位名称认真学习党章争取早日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专题讲座县委党校周清敬QQ;475524208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是一个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它是党的一面旗帜。今天我们所学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所制定的根本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全党现有8200多万党员,有上百万个基层党组织,作为一个严密的政治组织,党必须有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即将加入这个先锋队组织的后备力量源泉,认真全面学习党章无疑非常必要。因此每年都要对即将纳新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引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一、充分认识党章的重大意义二、全面把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三、切实遵循党章的各项要求学习提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党章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就中国共产党来说,党章的形成经历了党的纲领——党的章程——合二为一:党的章程的过程。纲领表示党的实际存在,章程表示创建工作的最后完成;纲领是制定章程的依据,章程是实现纲领的保证。一、充分认识党章的重大意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纲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历史地位:《纲领》虽然还不是正式的章程,但是包含了党章的一些内容,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共15条,现存14条(缺第11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中国共产党纲领(俄文译稿)(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4、联合第三国际。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六、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七、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八、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九、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十、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十一、(遗漏)十二、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十三、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实现,必须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十四、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在此例。十五、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1922年7月16日—23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章程共6章29条。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和附则。※历史地位:“二大”通过的党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立工作圆满完成,它对于指导党员的活动,健全党内生活,特别是对于加强党的纪律、促进党的组织发展与巩固,提高党的战斗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第一章党员第一条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第二条党员入党时,须有党员一人介绍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经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许可,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报告区执行委员会,由区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始得为正式党员;但工人只须地方执行委员会承认报告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即为党员。第三条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承认者,或已经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各国共产党者,均得为本党党员。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如各组所在地尚无地方支部时,则由区执行委员会指定录属邻近之支部或直隶区执行委员会;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直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挥监督)。每一个机关或两个机关联合有二组织以上,即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定若干人为该机关各组之干部。各组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皆必须加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三章会议第五条一地方有两个干〔支〕部以上,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许可,区执行委员会得派员至该地方召集全体党员大会或代表会,由该会推举三人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因事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末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由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派员召集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直接隶属中央。区执行委员会所在地方得以区执行委员会代行该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职权。第六条各区有两个地方执行委员会以上,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有组织区执行委员会必要时,即派员到该区召集区代表会,由该代表会推举五人组织该区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因事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委托一个地方执行委员会暂时代行区执行委员会之职权,区之范围,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并得随时变更之。第七条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第八条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任期均半年,组长任期不定,但均得连选连任;干部人员由地方执行委员会随时任免之。第九条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大会的各种决议,审议及决定本党政策及一切进行方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并在其范围及权限以内审议及决定一切进行方法;各委员会均互推委员长一人总理党务及会计;其余委员协同委员长分掌政治,劳动,青年,妇女等运动。第十条大会或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之各种议案及各地临时发生之特别问题,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均得指定若干党员组织各种特别委员会处理之,此项特别委员会开会时,须以各该执行委员会一人为主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章纪律第十七条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第十八条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第十九条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第二十条各地方党员半数以上对于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上级执行委员会判决;地方执行委员会对于区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判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抗议时,得提出全国大会或临时大会判决;但在末判决期间均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第二十一条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第二十二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第二十三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为任何资本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四条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第二十五条凡党员有犯左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一)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二)无故联续二次不到会;(三)欠缴党费三个月;(四)无故联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五)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六)泄漏本党秘密。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第五章经费第二十六条本党经费的收入如左各项:(一)党费党员月薪在五十元以内者,月缴党费一元;在五十元以外者,月缴党费按月薪十分之一计算;无月薪者及月薪不满二十元之工人,每月缴费二角;失业工人及在狱党员均免缴党费。(二)党内派捐。(三)党外协助。第二十七条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改之权,属全国代表大会,解释之权属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二十三日)议决,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一)党章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处于高度权威的地位这种高度权威的地位表现为“三总”:第一,《党章》是党的建设根本问题的总体现。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第二,《党章》是党的组织行为和党员行为的总规范。党章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第三,《党章》是制定其他党规党法的总依据。党章对制定其他党规党法具有指导作用一、充分认识党章的重大意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二)党章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党章具有调整党内关系的作用党章具有指导党的工作的作用党章具有严格党的纪律的作用党章具有战胜错误思想的作用总起来讲,党章的作用是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行动上的一致,从而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现阶段目标和为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而奋斗。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一、充分认识党章的重大意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三)《党章》在新时期党的活动和建设中具有重大的影响意义(1)它是新时期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2)它是保证党的行动的标尺。(3)它是执行党的纪律的根据。(4)它是承继党的优良传统的纽带。一、充分认识党章的重大意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党章的基本结构主要包括总纲和条文两部分,共17300余字。——总纲就是党的纲领,条文就是党的章程。——条文采用条目法,一章一条条文类型:义务性、禁止性授权性、惩治性二、全面把握党章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概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总纲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共产主义总纲共有28段,约6500字。包括: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纲共有28段,约6500字。包括:2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总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总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总纲历史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总纲共有28段,约6500字。包括: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总纲实现途径牢记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五位一体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总纲共有28段,约6500字。包括:4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总纲大会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新要求。党章通过总纲规定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来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总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条文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的基本规定,集中回答了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入党和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规定了发展党员的原则、预备党员入党程序及怎样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一章党员申请条件党员性质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原则入党宣誓预备考察组织生活退党自由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条文包括基本原则、选举制度、决策制度等丰富内容,其中第10条集中载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十二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第十五条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第十六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基本原则选民意志召集会议组织废立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重视党建第十七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军队党组织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十八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条文分别规定了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任期、职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地方代表大会地方委员会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二十四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第二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条文对党的方针地方组织的划分及其领导机关的产生、任期、职权等作了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六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第二十八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的组织办法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基层党组织与非党组织的关系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条文主要是对基层组织的设置、任期以及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作出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的组织办法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基层党组织与非党组织的关系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的组织办法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基层党组织与非党组织的关系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六章党的干部理念及原则基本条件党内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关系职务非终身制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第三十三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条文主要是对党的方针干部工作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针作出规定,对干部基本条件作出的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六章党的干部理念及原则基本条件党内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关系职务非终身制第三十五条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条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七章党的纪律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条文阐述了党的纪律的内涵以及纪律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党员、党组织遵守纪律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第四十五条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条文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关系、任期及其经常工作机构的产生等作了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条文规定了党组设置、任务、职责、领导关系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四十九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第五十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条文对青年团的性质、任务、作用及团组织如何如何接受党的领导、党又怎样支持团的工作等方面作了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第五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第五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条文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约10800字。条文党章通过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干部条件、党的纪律及纪律检查机关等规定来回答“怎样建设党”?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的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关于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关于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关于党的奋斗目标: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目前坚定理想信念特别重要。重新学习重新认识重新看待(一)牢记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1、起码条件---入党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四个方面2、基本条件---党员定义《党章》第二条规定三句话3、具体条件---党员标准《党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八项权利、义务)年龄成分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党性观念(缴纳党费)要明确:共产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党员标准也并非高不可攀(二)把握党员条件,明确努力方向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世界上最清澈的湖泊——中禅寺湖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你的入党动机纯洁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什么是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是推动人们入党的精神力量。简单的说,就是为什么要入党?(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毛泽东同志《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了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1、端正入党动机是确保思想入党的前提第一,端正入党动机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客观要求。第二,端正入党动机是经受住各种考验的坚实基础。(四种考验)第三,端正入党动机是产生正确入党行动的重要前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2、克服错误认识,清除思想垃圾不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指其入党的内在原因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的某种考虑,把入党看成是谋取私利的一种手段或途径。入党动机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有纯与不纯之别。正确的入党动机:在思想上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并在行动上努力实践,积极投身于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的事业,才能说他具备了正确的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1)功利型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不正确的主要表现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2)虚荣型的入党动机(3)盲从型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不正确的主要表现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4)被动型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不正确的主要表现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5)情感型的入党动机(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以上几种入党动机不正确的原因也不外乎有五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怎样端正入党动机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端正入党动机。第二,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第三,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此外还应该懂得: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组织上入党是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胸怀祖国求进步缅怀烈士思不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1)明确入党的三层含义,做好入党的思想准备第一、入党意味着要比群众多吃苦、多吃亏第二、入党意味着要比群众多挑重担、多尽义务第三、入党意味着要比群众多做奉献、多做牺牲(2)筑牢入党的三块基石,做好入党的政治准备第一、筑牢政治基石,把政治当作共产党人的灵魂第二、筑牢奉献基石,把奉献当作共产党人的血脉第三、筑牢廉洁基石,把廉洁当作共产党人的筋骨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3、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接受组织考察(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3)按照入党的规定程序,做好入党的基本准备第一、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第二、主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一是自觉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二是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三是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训。第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体现有三点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3、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接受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一是要发挥示范作用。当好“五个模范”即:乐意奉献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改革创新的模范;倡导文明的模范。二是要发挥好骨干作用。增强“四种能力”即:勇于和善于处理各种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勇于和善于驾驭风险与复杂局面的能力;勇于挑战并善于合作的团结敬业的能力;勇于和善于落实并创造辉煌业绩的能力三是发挥好带头作用。做到“三个敢于”即:敢于领先,以超前的思维勇于打破常规,确立新观念;敢于竞争,以拼搏的精神善于走出困境,实现新突破;敢于实践,以无畏的勇气乐于开拓进取,创造新业绩。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3)按照入党的规定程序,做好入党的基本准备第四、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3、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接受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处理好远大的理想与今天的实践的关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终身奋斗目标,表现在为不同历史时期的目标而奋斗。(3)按照入党的规定程序,做好入党的基本准备第五、正确处理入党过程中的几个矛盾和关系处理好个人坚持高标准和周围某些党员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的关系,要坚定信念,把握统一标准。处理好“组织上入党”与“思想上入党”的关系,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三、切实落实党章的各项要求(三)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3、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接受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 结束语总之,一个同志申请入党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人不断改造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具备党员条件的过程。最后祝大家通过努力都能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谢谢大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章》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