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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11:40: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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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发〔2017〕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按照省、市、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快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逐步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着力提升人居环境。二、基本原则1.高位协调、依法治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协作推进机制,增强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法制建设和政策制度,制定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2.科学规划、健全体系。根据省市要求,科学编制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专项规划,合理选择符合本地城乡生活垃圾特点的分类和治理模式,出台相关实施意见。—11—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设施,分类处理有害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有机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积极推行农村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3.试点先行、配套设施。按照“大分流、细分类,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的思路,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建设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分类设施。4.城乡一体、属地管理。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系统规划,科学实施,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乡之间的联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县镇村生活垃圾特点,落实属地管理和牵头部门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和分类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处理”五级收运处理体系。三、工作目标2017年,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以及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投放一批分类设施,县城建成区垃圾分类试点机关单位、物业小区、中小学校、等级医院、星级宾馆、大型商超各2个,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20%;选择1个镇开展农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18年,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餐厨垃圾处置场,县城建成区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县城机关单位、中小学校、等级医院、—11—
星级宾馆、大型商超全覆盖,示范小区达15个,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40%;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镇(街道、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工作体系,县城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5%;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工作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四、主要工作任务(一)做好顶层设计1.坚持规划引领。结合省、市、县“263”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以及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注重与城市规划、城建重点项目等有序衔接,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协同规划编制单位摸清家底,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7年6月底前按序时完成专项规划论证、报批、备案工作。(县规划城管局牵头,农工办、环保局、商务局、住建局配合)2.科学统筹安排。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周密制定计划,全面做好准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8月底前研究出台《建湖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湖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建湖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评办法》。—11—
(县政府办牵头,规划城管局、农工办、环保局、商务局、住建局配合)(二)建立健全体系3.建立健全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体系。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管理完善、注重实效”为原则,在县城区推进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的模式,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居住区域,包括物业小区、散住户等生活住宅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商业门面等办公经营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厨余垃圾,待市区处理厂建成后再实施分类;建筑垃圾,在建筑消纳场未建成前,由物业或清运人员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临时处置;大件垃圾由物业公司或专业化清运公司上门清运至转运站或物品回收站;有毒有害垃圾,由专用收集车定时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单位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收购,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或使用APP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方式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或指定地点。县规划城管局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统一组织采购分类设施,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2017年,县城建成区垃圾分类示范机关(规划城管局、教育局)、示范小区(双湖壹品、登达新天地)、示范学校(城南实验初中、县高级中学)、示范医院(城南医院、中医院)、—11—
示范宾馆(御景城大酒店、九龙大酒店)、示范商场(大润发、家乐福)各2个,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20%;2018年,县城建成区垃圾分类机关、学校、医院、星级宾馆、商场全覆盖,示范小区达15个,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40%;2019年,县城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55%;2020年,基本建立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工作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65%。(县规划城管局牵头,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委、交通局、市场监督局、环保局、商务局、住建局配合)4.建立健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农村的“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还田”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统筹有机易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布点、规模、辐射区域,细化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及技术。鼓励采用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定点投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后,易腐烂垃圾就近生态处理后还田;可回收垃圾由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其他垃圾纳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2017年,完成1个镇(恒济镇)农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2018年,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扩大到10个镇(街道、区);2019年,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全面展开;2020年,基本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11—
(县委农工办牵头,财政局,农委、规划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各镇(街道、区)配合)(三)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5.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投入,按照分类种类,在县城区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配备符合环保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2017年底前,购置环卫专业车26台、配套压缩转运箱30个、村组垃圾分类收集车200台、三分类果壳箱600只、分类垃圾桶4000只、1吨垃圾分类收集箱50只,改造新建县城中转站10座、分类收集房50座、农村堆肥房20座。按照苏北地区生活垃圾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置要求,在现有转运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17年底,建成生活垃圾渗滤液预处理场一座,升级改造县生活垃圾压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卫生备用填埋场;完善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新建大件垃圾拆解中心,购置大件垃圾破碎机一台,2018年建成运行。(县规划城管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各镇(街道、区)配合)6.推进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我县餐厨垃圾处理体系纳入盐城大市区处理体系的准备工作,力争2018年底,餐厨垃圾纳入大市区终端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到2020年,餐厨垃圾日处理量50吨以上,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立各镇区餐厨垃圾处理体系,按照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的12%~15%预测餐厨垃圾转运设备投入,2018年形成收运处理体系。—11—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和渣土减量化处置,2017年启动建设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强各镇区临时消纳场所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污染。(县规划城管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农工办、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国土局、各镇(街道、区)配合)7.推进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提高有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三大类的收集率。有害垃圾归入环保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危险废品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环保指导和监管。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和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协调,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2018年底,形成建湖县有害垃圾处理体系,确保我县医疗废物、废旧电池、电子电器垃圾等得到无害化处理。(县环保局牵头,规划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交通局、国土局、各镇(街道、区)配合)8.推进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推进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收旧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2018年,启动建设我县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可回收物分拣中转中心,2019年投入运行。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回收、运转与分拣、处理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县商务局牵头,经信委、规划城管局、环保局、国土局、各镇(街道、区)配合)9.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11—
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后,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推进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规模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量。逐步形成有机易腐垃圾与城市餐厨废弃物、城镇污水厂污泥、粪便等协同处理模式。(县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督局、农委、经信委、商务局、教育局、规划城管局、各镇(街道、区)配合)(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10.注重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和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利用市民广场、超市、车站等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通过短信推广、微信推介等方式,引导来湖人士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县委宣传部牵头,规划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广电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配合)11.推广全民教育。—11—
把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知识纳入全县中专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职业、岗位教育的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培训内容,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环境责任意识,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规划城管局配合)12.加强基地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县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利用展示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等环境教育专题讲座,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氛围。(县规划城管局牵头,文广新局、科技局配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负总责。具体实行县、镇(街道、区)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县负责对所辖镇(街道、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规划城管局和县农工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城管局,负责垃圾分类和治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起草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监督指导、考核验收。各镇(街道、区)是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牵头部门,并将工作推进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于2017年4月底前报县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具体工作;—11—
县规划城管局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试点行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建成区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工作;县委农工办负责全县镇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电子垃圾处理以及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净菜进城”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县农委负责垃圾处理终端产品中有机肥料推广和监管工作,推广镇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还田;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县科技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县经信委负责“限塑”、过度包装治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县旅游局负责宾馆、餐饮行业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财政政策;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县物价局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三)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设立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所需经费。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鼓励企业投资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育和发展具有专业化、规模化的收运处置一体化企业,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四)完善考核标准,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垃圾治理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镇(街道、区)和县直相关部门—11—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理顺体制,明确牵头部门,同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将按实施方案确定各年度目标任务,对各镇(街道、区)和县直相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不力的地区,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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