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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23-2002 固定式电子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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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7100N13G-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s/T7723-2002固定式电子秤Stationaryelectronicscale2002一05一29发布2003一01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1a GB/T7723-2002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76号国际建议(OIMLR76)《非自动衡器》对GB/T7723-1987《固定式电子衡》进行修订的.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建议(OIMLR76),旨在提高我国固定式电子秤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使之与国际同类产品接轨,促进国际贸易及经济技术交流。本标准与GB/T7723-1987相比较,从章节、技术内容及编写格式上均有较大变动。一一为使本标准的名称与GB/T14250-1993(衡器术语》协调一致,本标准名称改为(固定式电子秤》—按照GB/T1.1-1993的规定,本标准中保留了国际建议()IML前言,增加了本标准前言,第一章范围,第二章引用标准及第三章定义。-一对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章节的技术内容,依照国际建议(OIMLR76)进行了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在第八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中,增加了“本标准编号”的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7723--19870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衡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红、王继先、张伟光、张世杰。 GB/T7723-2002OIML前言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是一个世界范围的、政府间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各成员国计量机构或有关组织适用的各种规程及计量管理OIML的主要出版物有两类:1)国际建议(OIMLR),是确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要求,规定测量方法和检测设备的典型规程OIML各成员国应尽可能地履行这些国际建议2)国际文件(OIM工工)),这些国际文件实质上是提供资料旨在提高促进各计量单位的工作OIML建议和文件由各成员国和有关的国际及地区性组织组成的委员会及各分会共同参与制定。OIML和某些组织间的合作,例如ISO和IEC之间的合作,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一些技术要求之间的矛盾,使计量器具的制造厂、用户以及测试实验室等可同时应用OIML和其他组织的出版物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用法文(P)和英文〔E)出版,定期加以修改。OIM工的出版物可以从该组织总部获得:国际法制计量局I1,rueTuegot-75009法国巴黎电话:33(0)148781282和42852711传真:33(0)142821727本出版物—OIMLR76-1,1992(E)版本和OIMLR76-2,1992(E)版本,是由SP7-Sr4“非自动衡器",SP7“质量测量”工作组的“北欧工作组”制定的,并附加上SP7,附录A和定型鉴定报告(R76-2),最终文本于1991年经国际法制委员会认同之后,于1992年提交给国际法制计量代表会议正式批准,并取代1988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23-2002固定式电子秤代替GB/T7723一1987Stationaryelectronicscale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子秤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控制器的非自动计量的电子地中衡、电子地上衡、电子料斗秤、电子轨道秤及各种特殊的固定式电子秤,也适用于机电秤的电子装置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eqvIEC68-2-1:1974)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eqvIEC68-2-2:1974)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8-2-3:1984)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B/T7551-1997称重传感器(eqvOIML860:1991)GB/T7724--1999称重显示控制器(eqvOIMLR76-1:1992)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4249.1-1993电子衡器安全要求GB/T14249.2-1993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4250-1993衡器术语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1995)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1995)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11:1994)QB1563-1992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一05-29批准2003-01一01实施 GB/T7723-2002定义3.1术语本标准的术语采用GB/T1425。中的定义。3.2分类与命名产品的分类与命名应符合QB1563规定。日一门国!二二口巨二一!-匕一型式代号—修改序号—最大秤量或规格l—一示值形式:数字—传力结构或转换特征—类别4计最要求准确度等级秤的准确度等级和符号见表1e表1中准确度级(巫)普通准确度级II4.2检定分度值秤的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d。并以含质量单位的下列数字之一表示:1Xlo",2X10",5X100(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4.3秤的准确度等级与秤的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检定分度值e、检定分度数”、最大秤量Max和最小秤量Min见表20表2检定分度数n=Max介检定分度值r准确度等级最小秤量Min最小,’最大0.1毛巴落2100(巫)54的秤,在每个偏载区域内施加的载荷约等于最大秤量与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N-L),c)对于承受偏载量较小的载承器(如料斗秤),在每个支撑点上施加的载荷约等于最大秤量和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10,d)对于称量滚动载荷的秤(例如轨道衡、轨道悬挂秤)应在承载器的不同位置上施加滚动的测试载荷,其载荷约等于通常最重且最集中的滚动载荷,但应不大于最大秤量和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4/5,4.5.3多指示装置包括皮重装置在内的多指示装置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相应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数字指示与数字指示或数字指示与打印装置之间的示值之差为零。4.6检定标准器4.6.1祛码检定秤用的标准珐码的误差,应不大于秤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1/3,4.6.2标准珐码的替代当被测秤最大秤量大于1t时,可使用其他恒定载荷替代标准祛码,前提是至少具备1t标准祛码,或是最大秤量的50%的标准祛码,两者应取其大者。在下列情况下,标准珐码的数量可以减少:若重复性误差不大于。.3‘,可减少至最大秤量的3500;若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2e,可减少至最大秤量的200o;重复性误差是将约为最大秤量的50%的恒定载荷在承载器上施加三次来确定的。4.7鉴别力在处于平衡的秤上,轻缓地放上或取下等于1.4e的附加砖码,此时原来的示值应改变。4.8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4.8.1温度4.8.1.1规定的温度界限在秤的说明书中没有说明特定的工作温度,则秤应在一10℃一十40C范围内符合4.4,4.5,4.7的要求。4.8.1.2特定温度界限在秤的技术说明标志中,说明了特定的工作温度,则秤在该界限内应符合4.4,4.5,4.7的要求。特定温度界限的范围应不小于30C,4.8-1-3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当环境温度每差5c时,秤的零点或零点附近的示值变化应不大于1个检定分度值。4.8.2供电电源使用电网供电的秤,在电源出现下列变化时应能符合4.4,4.5,4.7的要求。电源电压220V一1500"+10%频率变化50Hz一2%-+2004.8.3时间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秤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任一载荷施加在秤上,加载后立即读到的示值与其30min内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0.5e,但是在15min与30min时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2e.若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则秤加载后立即读到示值与其后4h内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b)卸下在秤上保持30min的载荷后,示值刚一稳定,其回零偏差应不大于士0.5e, GB/T7723-20024.8.4其他影响和制约诸如振动、降雨和气流及机械的约束和限制等,可能是秤的工作环境,秤应在这些影响和制约下符合计量要求。对安装在室外而无环境保护措施的秤,其检定分度值不能太大(n应不大于3000,对公路上用的秤,其检定分度值应不小于tok妇。技术要求5.1结构的一般要求5.1.1秤的结构设计应符合预期的使用目的。5.1.2秤的结构应合理、坚固、耐用,以保证其使用期内的计量性能。5.1.2.1焊接件的焊缝应平整,无裂纹,无焊渣,且不应有咬肉、漏焊等缺陷。5.1.2.2铸件表面应光洁,不应有缩松、冷隔、气孔和夹渣等缺陷。5.1.2.3锻件应无裂纹、夹层、夹渣、烧伤等缺陷。5.1.2.4涂镀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痕、锈蚀等缺陷。5.1.2.5置于基坑中的秤,其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以防水淹。5.1.3秤的结构应符合测试的要求,其承载器应能使硅码方便且绝对安全地放置其上,否则应附加支撑装置。5.1.4秤的结构不应有容易做欺骗性使用的特征。5.1.5影响计量性能的调整部件,应按GB/T14249.2-1993中4.13.4.3的要求加封记。5.2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应符合GB/T7551的规定,其单独测试时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为秤的最大允许误差的0.7倍。5.3称重显示控制器称重显示控制器应符合GB/T7724的要求。5.4数字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5.4.1示值的极限超过Max+9‘应无示值。5.4.2示值的变化改变载荷后,原示值的保持时间应不大于1s,5.4.3稳定平衡a)在打印和数据存储过程中,打印完成后5s之内,最多只显示两个相邻示值,其中一个是打印值;b)非称量结果的质量值,或在发出手动指令时才暂时显示的质量值,应能清楚地识别,且不予打印。5.4.4多用指示装置在同一台指示装置上,除主要示值外,还可指示其他示值。a)需用计量单位、符号或特殊的信号来识别质量值以外的量;b)非称量结果的质量值,或在发出手动指令时才暂时显示的质量值,应能清楚地识别,且不予打印。5.4.5打印装置打印应清晰、持久。打印的数字高度至少应为2mm.所打印的计量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应在数值之后或在一组纵列数值的上方示值未达到稳定平衡时,禁止打印。54.6记忆存储装置 GB/"r7723-2002稳定平衡之前,对后续指示、数据传输、累计等主要示值不得进行存储。5.5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秤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置零装置,但零点跟踪只能有一个。5.5.1最大效果任何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应改变秤的最大秤量。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4%;初始置零的范围原则上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20%o若秤在指定的范围内对于经过初始置零装置补偿过的任一载荷,均满足4.4A.5,4.7,4-8的要求,则初始置零的范围可以大于最大秤量的20Yoo5.5.2准确度置零后,零点偏差对称量结果的影响应不大于士。.25e.5.5.3置零装置的控制应符合GB/T7724-1999中6.6.3的规定。秤不论是否装配了初始置零装置,均可用同一键兼作半自动置零装置和半自动皮重平衡装置的操作。若秤既有置零装置,又有皮重称量装置,则置零键应单独设置。半自动置零装置应在下列情况下才起作用:a)当秤处于稳定平衡时;b)任何预置皮重运行均已清除时。5.5.4零点指示装置秤应具有一个表明其零点偏差不大于0.25e特定的信号装置。此装置在除皮操作后也可运行。5.5.5自动置零装置自动置零装置的运行条件:a)秤处于稳定平衡状态;b)示值在零点以下保持稳定时间不小于5so5.5.6零点跟踪装置自动零点跟踪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运行。a)示值为零或相当于毛重为零时负的净重值;b)秤处于稳定平衡状态;c)1s之内的修正量不大于0.5d时。56除皮装置5.6.1除皮装置应符合5.1,5.3,5.4的要求。5.6.2除皮装置的分度值应等于秤的分度值。5.6.3除皮装置的准确度为士。25e.5.6.4除皮装置不得用于零点以下和最大除皮量之上。5.6.5运行的可见性a)除皮装置运行,应在秤上清楚地指示出来。并且净重值用“净重”(NET)标志;b)如秤上装有当除皮装置运行时可以显示毛重的装置,则在指示毛重的同时,“净重”(NET)标志应消失5.6.6扣除皮重装置皮重值与净重值之和大于Max+9e时,秤应无指示或报警。5.6-了当秤处于平衡稳定时,半自动或自动除皮装置才能运行。5.6.8同一键控制的半自动置零与半自动平衡装置,对任一载荷,其置零准确度与零点偏差的要求,均6 GB/T7723-2002应符合5.5.2和5.5.4的要求。5.6.9称量结果打印毛重值可不带任何标志打印,如带标志,应使用“毛重”(G或B)标志;只打印净重值,应使用“净重”(N)标志。若净重值与相应的毛重值和皮重值一起打印,则净重值与皮重值应有相应的标志符号‘`N”与“T"识别。5.了预置皮重装置5.了1无论怎样向装置输人皮重值,其分度值应等于或自动化整到秤的分度值。5.7.2打印计算的净重值,也应打印预置皮重值。预置皮重值用“预置皮重,"(PT)标志。5.8功能要求5.8门一接通显示器,应立即执行专门程序,显示出显示器所有相关的符号,并以足够长的时间表明其处于工作状态或非工作状态。5.8.2湿热要求秤在温度范围内的上限和85%的相对湿度下,应符合计量要求。5.8.3秤的量程稳定度要求a)接近最大秤量的误差,应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b)任意两次测试所得误差之差的绝对值,应不超过0.5‘或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一半。5.8.4秤的抗干扰要求秤在经受千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产生显著干扰误差时,满足计量要求,且有、无干扰时的示值之差不大于。;b)出现显著干扰误差时,秤应能自动停止运行,或能自动地提供一个可听到或看到的信号,直到操作者采取措施或显著干扰消失为止。58.5秤在预热期间,应无指示或不传送称量结果。5.8.6秤可配备接口,以实现秤与任何外围设备或其他仪器的连接。秤的接口应符合GB/T7724-1999中6.82的要求。5.8.了使用电池供电的秤,当电压低于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时,应能正常工作,或不显示任何重量值。5.9基本安全性能要求秤的基本安全性能应符合GB14249.1-1993中4.1-4-12的要求。6测试方法6门测试前的准备6.1.1提交必备的技术文件6.1.2外观检查a)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采用标准号;b)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Max、最小秤量Min,检定分度值。;C规定的铭牌及检定标记和管理标志的位置;d)目测检查零部件缺陷,必要时可辅以检测仪器进行检验。6_1,3测试的条件测试应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期间最大温差不大于5"c蠕变测试时不大于2`C),且温度变化率不超过5`C/h,6.1.4供电电源使用电源供电的秤,按常规接通电源,在整个测试期间(不准停电)处于开机状态。使用电池供电的秤,测试期间应使用直流稳压电源供电。 GB/T7723-20026.1.5预热试验前允许对秤通电预热,预热时间不得超过30min.6-1-6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测试期间可以关闭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或在测试开始时用10e祛码予以摆脱。对于某些测试,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必须处于工作状态时,应在测试报告中(特别提示)具体写明。6.1.7调整所有的调整只允许在第一项测试前进行。6.1.8恢复每一项测试后,接下一项测试前允许秤充分的恢复。6.1.9预加载荷每一项称量测试前,秤均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秤量或确定的最大安全载荷(6.11.1预热时间测试和6.11-2.2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测试除外)。6.2零点检查6.2.1置零范围6.2.1门初始置零在空载状态下将秤置零,在承载器上放置测试祛码,并切断电源,然后接通,重复操作数次,直到使放置的祛码在切断电源再通电后不能回零为止,可以使秤回零的祛码总量即为初始置零范围。测试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6.2.1.2置零装置该项测试与6.2.1.1方法相同,只是用置零装置代替电源开关。测试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6.2.2置零准确度6-2-2.1置零装置准确度的测试是先将秤置零,然后测定使示值由零点变为零以上一个分度值的附加祛码,按6-3.3误差计算方法计算零点误差,其结果应符合5.5.2的要求。6.2-2.2将示值摆脱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的范围,然后按6.3.3误差计算方法计算零点附近的误差,其结果应符合5.5.2的要求。6.2.3加载前的置零a)对非自动置零的秤,将。.5e的小珐码放于承载器,调整秤直到出现示值在零与一个分度值之间闪变,取下小祛码,即获得零点的中心;b)对半自动置零、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的秤,零点的偏差按照6.2.2所述方法测定。6.3称量性能6.3.1称量测试将测试载荷从零递增加载至最大秤量,并以同样方法递减卸荷至零。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中,测定初始固有误差时,至少选定10个不同的秤量。其他测试时至少要选定5个秤量,选定的秤量中应包括,接近最大秤量、最小秤量以及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那些秤量,测试结果应符合4.4的要求。装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的秤,在测试中可以运行。温度测试除外。零点误差按6.2.2.2测定。6.3.2补充称量测试对初始置零范围大于20%最大秤量的秤,以置零范围的上限为零点进行补充称量测试。6.13误差计算采用闪变点法来确定化整前的示值。在秤上的硅码,示值为I,逐一加放0.1e小祛码,直到秤的示值明显地增加一个e,变成(I+e),所有附加的小祛码为△m,化整前的示值为尸,则尸由式(1)给出: GB/T7723-2002P“I+。.5‘一山”····················。··············⋯⋯(1)化整前的误差由式(2)给出:E一P一m一I+0.5e一△m一m···········。···········⋯⋯(2)化整前的修正误差由式(3)给出:E。二E一Eo成mpe············。··············⋯⋯(3)E。为零点误差。6.3.4使用替代物进行称量测试进行此项测试,要考虑到6.3.1的实施。检查约为50%最大秤量的重复性误差,按4.6.2的要求确定允许的替代数量。从零点开始使用祛码进行称量测试,直至确定的珐码用完,测定该秤量的误差,然后卸去标准祛码,返回零点(装有零点跟踪装置的秤,示值达到10e).用替代物取代前面的祛码,直到达到测定误差时相同的闪变点,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最大秤量,回零卸载,即:卸下珐码并测定闪变点,卸下替代物,再施加祛码,直到返回到相同的闪变点,重复这一过程,直到卸载回零,测试结果应符合4.4的要求。64除皮6.4.1除皮称量测试至少应对两个不同的皮重进行称量测试,按照6.3.1的方法加载或卸荷。如果秤装配了添加皮重装置,应做一次接近最大添加皮重的测试。测试至少选择5个秤量即最小秤量接近最大秤量和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秤量。如果秤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可以运行,其零点误差按照6.2-2.2方法测定。6.4.2除皮准确度先把除皮装置调整为零,再用6.2.2.2的方法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5.6.3的要求。6.4.3皮重称量装置如果秤具有皮重称量装置,则该装置与指示装置对同一载荷(皮重)所得的指示结果,应符合4.5.3的要求。6.5偏载测试偏载测试的结果应符合4.5.2的要求。6.5.1不多于四个支撑点的秤将载荷依次施加于面积约等于承载器1/4的区域,见图1e图1 Gs/T7723-20026-5.2多于四个支撑点的秤将载荷依次施加于每一个支撑点上方,所占面积约等于承载器的11N(N为支撑点的个数),见图2a.如果两支撑点相距太近,可把两倍的祛码加放到两支撑连线两侧两倍的面积上,见图2b,图26.5.3专用承载器(容器、料斗等)的秤将载荷施加于每个支撑点上6.5.4称量滚动载荷的秤按滚动的前进方向,将标准质量与滚动载荷施加在承载器的各组承重点上方和两组相邻承重点的中间,然后反方向重复这一操作。6.6鉴别力测试在三个不同的秤量点进行测试,最小秤量、1/2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依次取下。.1e的小祛码,直到示值I确实减少了一个e而成为I-e,再放上一个。.1e的小祛码,然后再轻缓地放上1.4e的硅码,示值应为I十‘。6.了重复性测试分别在约为1/2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秤量进行两组测试,其结果应符合4.5.1的要求对最大秤量小于It和称量滚动载荷的秤,样机试验时,每组测试10次,其他至少要测试3次。每次测试不测定零点误差,可重新置零。如果秤具有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可以运行。6.8与时间相关的测试6.8.1蠕变测试在秤上加放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的珐码,示值刚一稳定立即读到的示值,与其珐码在秤上保持4h的示值之差应符合4.8.3.1的要求。测试期间的温度变化应不大于2‘C.如果测试期间,第一个30min内,示值变化不大于。.5e,而其中第15min至30min时的示值之差不大于。.2e,则此项测试即可结束。6.8.2回零测试在秤上加放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的祛码,测定加载30min前后的零点示值之差(示值刚一稳定立即读数)应符合4.8.3.2的要求,秤如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测试时不能运行。6.9平衡稳定性测试具有打印和数据存储装置的秤,在秤上加放约为500o最大秤量的珐码,手动打破平衡,尽快地启动和开启打印、数据存储功能,读出打印值后5s的示值,应符合5.4.3的要求。6.10多指示装置具有多个指示装置的秤,测试期间,不同装置的示值在测试时应符合4.5.3的要求。6.11影响因子6.11.1预热时间10 GB/T7723-2002使用电源供电的秤,先断电至少8h,然后接通电源并开机,待示值刚一稳定后立即置零,并测定和计算零点误差,再加放接近最大秤量的珐码,在5,15,30min后重复测试,每次测试均应对那时的零点进行修正,测试结果应符合4.4的要求。6门1.2温度测试该项试验按GB/T2423.1及GB/T2423.2的要求进行。6.11.2.1静态温度测试在大气条件下,将秤置于4.8.1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在秤达到以下各温度稳定后保持2h,再按6.3.1进行称量测试,其结果应符合4.8.1的要求。a)当温度为20"C时;b)规定的最高温度;C规定的最低温度;d)当温度为5℃时;e)再恢复到20Ce该项试验按GB/T2423.1,GB/T2423.2的方法进行,在升降温期间温度变化应不超过I"C/min.6.11.2.2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将秤置零,然后改变温度到规定的最高、最低以及5℃处,稳定后测定零点误差。计算每差5℃零点的变化,其结果应符合4.8.1.3的要求。该项试验按GB/T2423.1,GB/T2423.2的要求进行。6.11.3湿热试验秤在温度范围上限和85%的相对湿度的环境条件下保持48h,然后按6.3.1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5.8.2的要求。本项试验按GB/T2423.3的要求进行。6.11-4电源变化将秤置于稳定的环境条件中,测试的两个秤量为10e和1/2Max与Max之间的任一秤量,测试结果应符合4.8.2的要求。电压变化:上限V+10%,下限V-150"0V是秤的标称电压值;如果电压范围是Vm,.IV-,则测试应在V...+10写,V.;.-150"两个电压下进行。秤如果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测试时可以运行。6.12抗干扰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5.8.4的要求。6.12.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测试应按照GB/T17626.2的方法进行。6.1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测试应按照GB/T17626.3的方法进行。6.12.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测试应按照GB/T17626.4的要求和方法进行6.12.4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测试应按照GB/T17626.11的要求和方法进行。6门3量程稳定度测试测试应按照GB/T14249.2-1993附录A中A3.3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8.3的要求。6.14基本安全性能测试使用电网供电的秤的安全性能测试应按GB/T14249.1-1993中5.1-5.2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5.9的要求。11 GB/T7723-2002检验规则7.1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7门.1在下列情况下秤需进行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b)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有重大改进时;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7.1.2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为抽样检验,1t以下的小型秤一般为三台,大型秤至少提供一台。7.1.3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的项目为第6章的全部试验项目。7.2出厂检验7.2.1秤在出厂前应做出厂检验。7.2.2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只能在使用现场安装的特殊专用秤只对秤的各模块进行单独测试。7.2.3出厂检验测试项目见表50表s测试测试项目Max>ltMax镇It外观6.1.26.1.2置零准确度6.2.26.2.2称量性能6.3.16.3.1除皮6.4偏载6.56.5鉴别力6.666重复性6.7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8.1.1说明标志8.1.1.1说明标志的内容a)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b)准确度等级;c)最大秤量Max、最小秤量Min、检定分度值.d)产品名称、规格、型号;e)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f)产品编号及制造日期;9)采用标准号。8.1.1.2对说明标志的要求说明标志应牢固可靠,字迹大小和形状应清楚、易读(大写字母的高度至少应为2mm),说明标志应集中在一块标牌上,采用胶粘或铆钉紧固等方式,固定于秤的明显易见的地方,不破坏标牌无法将其拆下。8.1.2包装标志包装箱外除按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外还应有下列标志: GB/T7723-2002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制造厂名称;c)毛重;d)体积。8.1.3检定标志秤上应留出检定标志的位置,其直径至少为25mm,且使用中不移动秤就可以看见标志。8.2包装8.2.1秤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8.2.2随同产品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a)使用说明书;b)合格证;c)装箱清单;d)检定证书(对通过首次检定的秤的要求)。8.3运输运输、装卸秤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抛、扔、碰、撞和倒置,防止剧烈振动和雨淋。8.4贮存8.4.1秤的主要部件,如称重传感器的贮存应符合GB/T7551中的有关规定。称重显示控制器应符合GB/T7724中的有关规定。8.4.2其他部件应存放在环境温度为一250C-500C,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通风室内。且室内不得有腐蚀性气体。8-4.3各种大型散件室外存放时,应注意防雨淋或受潮,并垫好,以防变型和雨水浸泡,不准与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存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