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消防验收规范及表格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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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9:54 发布

2010消防验收规范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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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庆元县张村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验收日期建设单位(盖章):庆元县张村张中心小学 填表说明:1、本表由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消防验收时填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验收质量负责;2、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应报送本表,建设单位必须如实填写;3、本表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表内内容不得涂改;4、随本表应当附送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标准层和非标准层建筑平面布置图。 一、建筑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单位联系人工程名称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联系人土建施工单位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联系人监理单位联系人装修单位联系人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类别建设类别□多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多层工业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消防许可备案)文号主要使用功能备注二、土建及装修工程验收情况验收项目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抽查部位:耐火等级:□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建筑幕墙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抽查部位:防火间距:□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消防车道:□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消防登高扑救面:□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平面及空间布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抽查部位:防火、防烟分区:□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防火墙、隔墙和楼板及变形缝、伸缩缝:□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电梯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火窗:□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防火卷帘:□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抽查部位: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避难层(间):□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消防电梯:□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装修工程抽查部位:吊顶、隔墙、墙面、地面:□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备注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验收项目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抽查部位:消防水源:□天然□市政□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室外消防火栓给水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抽查部位: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形式:□湿式□干式□预作用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水喷雾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水幕系统抽查部位: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泡沫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气体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其他灭火系统抽查部位:系统名称: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备注四、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验收项目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自然排烟系统抽查部位:自然排烟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设置抽查部位:机械防烟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机构排烟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抽查部位:机械防烟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机构排烟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通风、空气调节抽查部位:通风、空气调节:□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备注五、电气验收项目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抽查部位:消防电源:□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消防配电:□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抽查部位:火灾应急照明:□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疏散指示标志:□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抽查部位:电力线路:□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电器装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抽查部位:系统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探测器类型:□离子感烟□光电感烟□感温□火焰□可燃气体□线型□其他系统设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系统功能:□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抽查部位: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备注六、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项目抽查部位及检查情况建筑灭火器配置抽查部位:配置类型:□清水□ABC干粉□BC干粉□化学泡沫□其他建筑灭火器配置:□符合□不符合□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备注七、验收综合结论经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但仍存在以下一般不合格项:□不合格。存在的以下问题:□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盖章)负责人签名:(盖章)负责人签名:(盖章)负责人签名:(盖章)负责人签名:(盖章)负责人签名: 八、参加验收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名 标准层建筑平面图(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非标准层建筑平面图(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附录B表B.1建筑消防设施逻辑关系说明设施名称工作状态逻辑关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后1、消防控制室显示报警信号;2、联动启动本报警区域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电动挡烟垂壁,启动报警楼层本层及上、下层的送风阀(口)、正压送风机,消防控制中心显示反馈信号;3、启动报警区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充水,消防控制中心显示反馈信号;4、停止有关部位空调通风系统,关闭电动防火阀,消控中心显示反馈信号。火灾确认后1、启动本报警区域及相关楼层消防广播(警报装置),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2、关闭本报警区域常开防火门、电动防火阀、防火卷帘,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3、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4、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5、停止门禁系统控制疏散门的功能、开启汽车库电动栅杆,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6、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应当联动的其他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启动喷淋泵,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显示反馈信号;喷淋泵启动1、消防控制中心直接启动;2、消防水泵房直接启动;3、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直接启动喷淋泵,消防控制中心显示压力开关及喷淋泵启停信号。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到火灾报警后1、启动报警楼层及其上、下层的正压送风阀(口),启动正压送风机,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2、联动启动本报警区域(防烟分区)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电动挡烟垂壁,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应联动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3、启动本报警区域(防烟分区)的电控自然排烟窗,启动相应的机械补风系统,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4、停止本建筑全部(或造成影响的部分)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运行。现场手动启动排烟口、送风口消防控制中心显示反馈信号;备注1、本表未涵盖的建筑消防设施其联动关系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执行;2、本表规定的火灾报警后是指探测区域内任一探测器动作;火灾确认后系指探测区域内任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动作,或探测器报警后经人工确认,或同一报警区域两个不同编码探测器均动作;3、火灾报警的确认与控制应当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第4.2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执行。 附录C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当具备下列资料(一)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相关记录及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二)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六)其它有关材料。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当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三)土建、消防设施、装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四)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项监理工程师;(五)设施检测单位项目检测负责人;(六)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单位技术负责人。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组织(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施调试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许可文件,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和时间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四)实施建筑工程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前,应当听取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汇报,随机确定抽查楼层(防火分区)及部位,楼层(防火分区)及部位应当具有代表性,现场核查以楼层(防火分区)及部位为单位,就相关验收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记录核查情况;(五)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六)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形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报告》,各参加人员应当签字确认;(七)建设单位组织消防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验收记录及资料应当保存完整。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参照本程序执行。 附录D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规范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