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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8:41 发布

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的研究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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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的研究毕业论文目录前言一、中国村镇银行简单介绍(一)村镇银行的内涵(二)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三)村镇银行的组织与资本结构二、村镇银行的现状(一)国外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现状(二)国内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现状三、国内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一)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二)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三)村镇银行风险控制问题(四)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问题四、对于国内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一)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方面(二)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方面(三)村镇银行风险控制问题方面(四)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问题方面结语谢辞参考文献原创声明26 摘要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新兴力量,自设立叫来就倍受关注。镇银行面临着吸储难、结算难等难题,并存在一定程度的自农倾向。村镇银行优势不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本文对比国内和国外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从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村镇银行运、村镇银行风险控制、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四个方面分析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关键词: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运行;风险控制;发展的制度约束26 AbstractRuralbanksasanewforceintheruralfinancialmarkets,sincetheestablishmentofthemuchattention.Thetownbankisfacingdifficult:Absorptionofdepositsettlementdifficultproblem,andthereisacertaindegreeofselftendencyofagricultural.Theadvantagesofruralbanksarenotmuch,facingenormouscompetitivepressure.Incontrasttodomesticandforeigndevelopmentofvillagebanks,villagebankinternalgovernancestructure,villagebanks,villagebanksriskcontrol,developmentofruralbanksintheconstraintsystemfouraspectsfromtheanalysisoftheproblemsexistinginthedevelopmentofvillagebanksinChinaandputforwardthesolutionoftheseproblemsisproposed.Keywords:Villageandtownbank;internalgovernancestructure;operation;riskcontrol;developmentofinstitutionalconstraints26 前言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服务地域与服务目标定位:立足地方。服务村镇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欢迎的银行”应作为设立村镇银行的宗旨,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定位。组建村镇银行有一个最大的政策背景,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组建村镇银行,让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足符合十七大精神、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农村金融机构并不是缺少钱,而是没有按政策要求和市场规律解决好投向问题。组建村镇银行,就足要再造“供血”机制,由强势的投资方扶持弱势群体和弱质产业,进行直接补位,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未达之位。这个位置在哪里呢?就在村镇。由于村镇银行目前的资金实力有限,它所要到达的准确位置就主要在农户那里。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再逐步到达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服务领域。组建村镇银行,对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找准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并根据其定位开展业务,不断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保证其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26 一、中国村镇银行简单介绍(一)村镇银行的内涵按照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定义,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还对“农村地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即村镇银行的设立地点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村镇银行可面向境内各种资本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开放,但为确保审慎经营和风险控制,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20%。村镇银行可自主选择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唯一发起人持有村镇银行100%出资的,采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选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的,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二)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村镇银行的成立旨在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不是政策性扶贫机构,所以它既要坚持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要坚持商业存在原则,达到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因此,无论村镇银行的支农模式如何创新,都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实行小额、分散的原则,存贷款业务不能超出县域经济区域。某商业银行董事长表示,“村镇银行不能做农村资金的抽水机,不能将从农村地区筹集来的资金用在与‘三农’无关的项目上。(三)村镇银行的组织与资本结构26 1.资本构成多元化。2006年底,银监会开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实行资本放开和机构放开,允许民间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等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允许新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村镇银行已初步形成资本构成多元化、民间资本过半的局面。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100家村镇银行中,有80家由地方中小银行发起设立;14家由国家开发银行、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起设立;6家由外资银行发起设立。2.商业银行争入“村镇”。政策推动之外,商业银行无论是出于履行社会责任,还是战略布局,或者盈利增长点等方面的考虑,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兴趣是越来越浓。2008年下半年开始,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南京银行等,银行着手在农村地区筹建和开设村镇银行。2009年8月18日,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两地同时开业,开创了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之先河。外资金融机构对此也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也在各地积极筹划设立村镇银行。二、村镇银行的现状(一)国外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盂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又称乡村银行,由孟加拉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83年创立。格莱珉银行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份外,其他年份都实现了盈利,2006年的纯利润达2000万美元,居孟加拉银行业中的首位。格莱珉银行的主要运营状况如下:1.客户定位。格莱珉银行成立的宗旨和目标是为穷人服务,它的客户定位于贫困人口,并且主要是农村的贫困妇女对她们开展小额信用贷款。截至2007年,该银行累计发放贷款58亿美元,还款率高达99%,帮助了55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组织结构。格莱珉银行采取层级严密的组织缔陶。格莱珉总行之下是各地分行,每个分行下有10~15个支行,每个支行管理120~150个乡村中心,每个乡村中心是以6个借款小组为单位组成的。每个借款小组则至少由5个具有相同经济与社会背景、相似目的的借款人自愿组成这种层级组织结构有效地提高了格莱珉银行的经营效率。也节约运营和监督成本,规避了经营风险。3.资金来源。格莱珉银行成立初期的资金由创26 中成药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形式办人自行注入。目前格莱珉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贷款对象,不吸收公众存款,即在放贷的同时要求借款人开设储蓄账户,当存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购买格莱珉银行的股份,从而成为银行的股东。4.信贷管理。(1)实施贷前培训和考试。格莱珉银行规定,借款小组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先到银行接受至少一周的有关该银行政策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考试后,该借款小组才能得到格莱珉银行的认可并获得贷款。这保证了贷款能发放给那些真正需要资金,并且对所借款项真正认真对待的借款人。(2)贷款方式。格莱珉银行发放的是小额信用贷款,无担保、元抵押。(3)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格莱珉银行最初的规定是:贷款期限为1年,从贷款一周后开始偿付,每个星期均衡偿还贷款额的2%及利息,共偿还50周。格莱珉银行采用这种分期还贷的方式,既降低了借款者一次性还款的压力,也方便银行即时追踪贷款使用情况及还款状况。目前,格莱珉银行的贷款期限更加灵活,分期还款数额和期限也可以调整。(4)建立借款小组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激励机制。由借款小组组成的乡村中心每个星期召开一次会议,格莱珉银行派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集中放款和还贷,帮助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安排借款小组的成员互相交流各自的还款计划和进程。格莱珉银行还规定,各借款小组信贷记录的优劣决定今后该小组的信贷额度,即借款小组的成员如果都能按时还款,则累计到一定的份额,借款小组的信贷额度就会增加;反之,借款小组内一旦有成员不按期还款,则该借款小组的信贷额度将受影响,之后的几年里就没有资格申请更大额度的贷款了,甚至会被停止贷款。(5)对借款者提供周全的服务。格莱珉银行向借款小组的成员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物资,帮助借款人发展生产,并提供市场信息,寻找销路,提供周到健全的服务。(二)国内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村镇银行“一枝独秀”,截至2009年末,我国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从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看,村镇银行都是“一枝独秀”,占据近90%的份额。(2)农村金融创新产品逐渐增多,多元信贷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目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求,也有各类银行卡的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在这些方面显然还存在不足。我国农户和中小企业得不到正式金融机构有效供给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无法提供合乎要求的贷款担保抵押,而民间借贷的优势却正是在这方面具有灵活性。26 (3)贷款手续流程有所简化,市场交易成本逐步减少。传统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手续和流程相当繁琐,而农户和中小企业产生的信贷需求很多都是短时间内需要解决的“燃眉之急”,贷款时间的延长增加了很多无谓的交易成本并影响市场主体下一步的决策行动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结构简单。决策链条短,具体操作灵活快捷的多,虽然其贷款流程与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基本相同,都是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签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还本付息,但信贷员对当地情况非常了解,对贷款对象个人信息掌握也很充分,一般打电话就可了解情况,之后便可决定是否放贷。最快当天就能给予答复,一般需3—7天,最慢也只要l0天,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效率高出很多。HT村镇银行、JY小额贷款公司和Rs小额贷款公司都是三天左右可以拿到贷款,Rx村镇银行自然人贷款3-5天,企业5-7天,如果是老客户的话,自然人只要l-3天,企业只要3-5天,更快的是LW资金互助社,只要信誉好,当天就可以拿到贷款。(4)利率决定机制十分灵活对绝大多数农户来说,利息是影响其借贷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利率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考察其运行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规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利率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按照贷款定价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并且符合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5)严格控制贷款风险水平,实现了较好的盈利水平为控制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制定了完善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三、国内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一)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问题(1)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26 尽管村镇银行存在主发起行,但村镇银行并非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于独立的一级法人机构,其经营在理论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这种不受他方干预的独立性使村镇银行的决策链条短,反应非常迅速,能够切实根据所在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产品开发和经营策略,进而形成一套简捷有效又贴合当地实际状况的公司治理结构。村镇银行由于规模较小,治理结构相对简单,一般而言,除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外,设行长1名,副行长若干,并设有业务拓展部、营业部、风险控制部、资本财务部及综合管理部五个部门,各部门相对独立,决策层次少,信息沟通快速有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持股比例的要求事实上导致村镇银行的股权高度集中在主发起行手中,村镇银行极易事实上沦为主发起行的附属机构。上述关于村镇银行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及贷款发放快、经营灵活等优势可能因此而难于发挥。村镇银行尽管是独立法人,但在较大程度上受制于发起行,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人力资源、业务经营等方面均有较大的约束力,更由于村镇银行缺少基本的结算功能,其跨行支付及异地结算等业务均须通过发起行来进行代理,使得村镇银行难以真正做到自主经营。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几乎所有的发起行都会谋取对村镇银行的绝对控股,并且通过派出董事及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等方式,将其自身的文化、制度、流程等复制到村镇银行。对于发起行的这种行为,需要客观地对待。一方面,这种做法有利于村镇银行迅速走向正轨,实现正常的营运,但另一方面也使民营企业丧失了话语权,极易挫伤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悖逆金融主体多元化的设计初衷,弱化股东的产权职能,从而引发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另外,由于主发起行对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控制,导致村镇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者往往源自主发起行的委派,这些人非常熟悉城市金融业务,却不熟悉农村金融的业务,导致他们在开展信贷业务时由于面临新的约束条件而顾虑重重。(2)民营资金介入对绩效的影响26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将民间资本引入农村金融领域是其重要突破之一。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该通知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者参与设立村镇银行,为民间资本真正意义上进入村镇银行并参与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民间资本的进入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注入了资金血液,有利于村镇银行扩大规模;其次,民间资本的进入使村镇银行立足农村、服务当地的社区银行性质更加突出,与其他金融机构既实现了错位竞争,又在整体上形成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互补;最后,消除了民间投资的一些隐性的障碍和壁垒,有利于资本这种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了帕累托改进。但是,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坏处同样是显而易见的。民间资本的进入使储户感受到隐性担保缺失的不安,影响到了村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信用程度,使其在吸纳储蓄上出现了先天性的缺陷,再加上村镇银行至今只有几年的历史,累积的历史信誉几乎可以忽略,更加大了储户的顾虑。(3)主发起行制度对绩效的影响面对上述来自储户对于村镇银行信用的质疑及对村镇银行可能会倒闭的担忧,主发起行制度有其合理之处。当村镇银行破产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因为主发起行制度的存在,监管部门赋予主发起行特殊职责,使其成为村镇银行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当然,主发起行作为控股股东,与村镇银行的利益休戚与共,因此,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主发起银行人力、物力、财力等方方面面的极大支持,使村镇银行的经营迅速走上了正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计财务处课题组利用四川省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就股权结构而言,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与村镇银行ROE正相关,表明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提升村镇银行盈利能力。因而,在不考虑对村镇银行独立性的影响情况下,主发起人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主发起行控制过度又是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巨大障碍。虽然村镇银行表面上看实施了“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但由于董事长、监事长及行长等要职往往是由主发起行指派,村镇银行沦为主发起行的“附庸”,“三会一层”的制衡原则容易遭到破坏。主发起行不仅试图控制村镇银行的“三会一层”,还会试图控制村镇银行的人事权和财产权,甚至直接干预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对村镇银行实施控制性经营,边缘化其他股东利益,直至将其他小股东彻底排斥在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之外。因此,尽管表面上村镇银行有着合理的治理结构,但事实上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的要素。主发起行的过度控制,使股东大会难以有效行使职责,股东代表的讨论和表决流于形式。不仅难以发挥股权多元化的好处,反而可能因为股权的多元而致矛盾丛生。(二)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1)政策方面1.金融货币政策。一是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问题。以村镇银行为代表26 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执行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还是执行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或者是为其制定新的存款准备金率,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确定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由于人民银行允许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应尽快明确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三是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这种资金规模较小而数量较多的金融机构将如何执行和贯彻落实信贷政策。2.金融稳定政策。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银监会出台了有关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应监管措施,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但由于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因此,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旦出现支付危机,基层央行将以何种方式介入并化解,需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3.金融服务政策。一是关于村镇银行的支付结算问题。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还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代理,若不纳入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二是解决村镇银行的现金供应问题。一方面,村镇银行能否直接在当地人民银行发行库存取款,目前仍没有相关规定,而按照发行库管理制度,特别是撤并发行库的县支行如何保障村镇银行的现金供应,需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还不能进入全国拆借市场,只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拆借资金。三是反洗钱资金的监测。村镇银行由于规模、结算及账户等方面不到位的原因,在诸如大额现金审批报备、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与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还存在差距,如何对其进行反洗钱资金的监测,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2)经营方面1.资金短缺问题。资金头寸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由于经济落后,社会闲散资金少,致使村镇银行存款增长缓慢。村镇银行现在只是星星之火,采用的又是独立法人的运作模式,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尚无品牌价值可言,多年的“国本位”26 意识,使人们更愿意、更放心地把钱存人农村信用社、国有银行,这种意识往往在落后地区、农村地区表现得愈发强烈。正源于此,新开办的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十分困难,有资源枯竭的可能。以吉东丰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7年6月25日,该行储蓄存款为21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80万元,而同期贷款为1310万元。2.人员素质问题。农村地区金融专业人才奇缺,如果收入不高很难招到合适的专业人才,村镇银行就面临着一个既要实现专业化管理又要低运作成本的问题。由于农村户数比较多,而村镇银行的信贷人员不够,贷后管理很难。以吉林省的磐石融丰村镇银行为例,据该行2007年7月共有12人,其中信贷员4人,而他们面对的是14个乡镇的36万农民,最远的距磐石市100公里。该行的负责人估算,村镇银行信贷员至少得有30人、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信贷员,才有一定的竞争力。人才匮乏,内控机制尚不完善,必然面临因人的因素造成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两难控制的问题。3.盈利能力问题。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数处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基本上以传统农业为主,农业产业弱势化导致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问较小。村镇银行的客户多数是农民,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而农民居住偏、散,导致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如吉林省的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该行距离贷款对象最近的20公里,最远的开车也要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很多客户都是农村信用社不屑于接触的小农户,盈利空间非常有限。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E1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三)村镇银行风险控制问题村镇银行其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总体而言,村镇银行经营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26 1.信用风险。对于村镇银行来说,信用风险不仅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而且是一种始终存在的风险。村镇银行面对的是大量的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缺乏以往的信用记录和有效信用评估办法,对农户的贷款也缺乏财产作抵押,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一些农村借款户信用意识淡漠,欠账不还,签字不认,利用各种方法逃、废、赖银行债务,极易形成信用风险。2.经营风险。虽然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与城市经济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新开业的村镇银行很难短期内达到盈亏平衡。农业、农村经作为高风险、低效益的弱势经济,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受到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严重制约。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经营风险分散机制缺失、存款人利益保护缺乏、支持政策方面的缺位、金融监管不力和人员素质低等原因,都会使村镇银行面临经营风险。3.市场风险。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主要面临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变化而使银行获利减少或遭受损失的风险。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市场利率会不断发生波动,村镇银行面临市场风险。4.竞争风险。设立村镇银行必将加剧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由于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与村镇银行相似,村镇银行面临竞争风险。5.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基层网点少,老百姓认知不足,增储难度大。村镇银行不能开办对公存款等业务,资金来源受到限制。并且,由于农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在春季,容易造成银行存款减少和贷款需求的增加,使村镇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6.操作风险。村镇银行一般工作人员在当地招聘,业务素质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再加上内部控制制度薄弱,业务操作流程相互制衡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容易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四)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问题(1)发起机构主体过于单一目前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起机构有严格规定,要求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种制度安排的初衷表现在:一是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主发起人、最大股东能确保机构安全运营、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防止重蹈20世纪90年代农村基金会的覆辙。二是引进和利用银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网络优势,使村镇银行从设立开始就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这种制度安排体现出监管层的审慎原则和防范风险的大局意识,可谓用心良苦。从保障村镇银行设立后安全运营的角度看,银监会的规定不无道理。然而,这样的制度安排也存在不小的弊端,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首先,选择大中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基本沿袭原有的业务管理模式和流程,工作人员由其派出,无法实现对抵押担保外信息的有效搜集和利用,很多村镇银行实质上成了大股东的专业化分支机构,是对大银行制度的复制,内生性不足。突出表现在贷款方式上,如全国首家村镇银行——26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抵押担保贷款仍然占60%以上,信用贷款的比例还比较低。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作为发起人产权归属不够清晰,则会造成村镇银行的内部治理出现严重的扭曲,从而诱发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王曙光,2008)。其次,违反了金融机构在具备条件下趋利性的内在规律,因为城镇建设发达经济兴旺,农村建设落后经济弱小,两者付出同样劳动所取得的效果是不同的,由此决定了在对村镇银行投资得起的前提下,只有没有条件在城市城镇进行这种经营的人才会愿意投资,而有条件在城镇进行这种经营的人是不会愿意进行这种投资的,而大中型银行在城镇正是具有充分条件进行这种经营的主体,所以大中型银行是不会愿意进行这种投资的主体(林双卿,2010)。国有大型银行对于重返农村金融领域一直持犹豫态度,设立村镇银行更多是出于对政策的策略性回应和社会责任的履行。事实上,正是因为农村地区不符合四大行的比较优势,设立村镇银行对于机构网点众多的国有大型银行而言,商业价值并不大。1999年以来从农村的大规模撤离就是证明。从首次发起设立时间与设立地点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大型银行类似,发起设立的政治表态大于商业意图,如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首次发起选择的地点是四川彭州和四川绵阳(均为重灾区)(张蕾蕾等,2010)。以上说明对村镇银行的投资人,现阶段大中型银行动力不足。与大银行的消极和缺席相比,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地方性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却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城市商业银行设立83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之初,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允许在所在市(区)城区范围内设立分支行,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尽管近年来政策有松动,但对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而言,要想突破政策限制是有很大难度的,如今有这样一举两得的机会自然不会错过。同时由于响应政策号召在监管层面前也积攒了一些“政策筹码”26 。外资银行热衷设立村镇银行更是。由于分支机构设置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假借村镇银行的形式可以规避政策限制,间接实现机构布局的扩张。仔细分析目前外资村镇银行的选址和股本结构情况,其跟踪大客户、配合各地分行开展业务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高改芳,2009)。目前所有的外资村镇银行都以全资控股形式设立。选址首要考虑经济效益,多以当地经济是否发达,是否有潜在黄金客户资源为标准。如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选址密云县新东路,而密云经济开发区汇集了伊利、太子奶、今麦郎、韩国万都等知名企业。湖北随州汇丰村镇银行选在有武汉健民集团、波导随州公司和一些出口型企业的随州经济开发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村镇银行选在蒙牛集团的总部所在地(刘杰,2010)。国家开发银行表现活跃与其商业化转型有关。从2009年年报来看,中小企业贷款及农户贷款正成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一个业务重点,但是这些中小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分布在县城,而国家开发银行目前28个分行(营业部、代表处)无一例外地分布在各大中心城市,在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一定障碍和委托其他行降低收益率的前提下,通过人股村镇银行开办相关业务、布设分支机梅是现实的选择,况且还有政策的支持。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些银行参与热情并不是出于真正的诚心诚意,致使新设机构经营出现偏差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厌农、弃农的非农化倾向严重,违背了服务“三农”的设立初衷。他们只是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争夺优质客户资源,而同样对需要扶持的农民缺乏兴趣,不是真正的“穷人银行”;二是倾向于在发达的县城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不“村镇”;三是求大求全,最后演变成趋同、同质化经营。(2)发起机构条件过于苛刻我国村镇银行发起机构条件过于苛刻,而且没有考虑区域之间的差异,致使村镇银行发展出现“东快中西慢”的不均衡态势。东部地区的数量分别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作为农业大省的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差近12个百分点。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政策的初衷,这种分布是不合理的。原因在于金融服务严重不足和空白点的地区基本上位于中西部地区,如此分布不能缓解我国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有效金融服务缺乏和农村金融竞争不充分的矛盾。中西部地区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根据制度安排,村镇银行的发起机构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且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以上。已经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银行中西部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缺乏动力,而本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能达到制度要求的并不多。2007年年报披露,全国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法人金融机构只有100多家,多数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与此同时,不能控股影响了地方财团成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诚然,民间资本是逐利的,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未免太过严格,大大降低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这也是整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东快中西慢”的不均衡态势被监管层“看在眼里”。为了扭转这一态势,监管层没有改变发起机构主体和条件这一根本制约因素,而是采取“准入挂钩”的原则。银监会编制并经国务院同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不仅强调村镇银行应主要设在农业占比高的县域和中西部等地区,而且在机构布局上,实施“东西挂钩、城乡挂钩”26 政策,即主发起人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1:l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2挂钩;在东部地区规划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2:1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l:1挂钩。这一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将地区之间的差异与机构数量的比例联系起来,试图利用机构数量上的等比例对应,来促使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村镇银行对等发展,避免出现发达地区村镇银行扎堆而落后地区无人问津的矛盾。但这一“准人挂钩”的政策很可能打击发起人的积极性,导致发起设立机构的动力不足。即使是发达地区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如果从更深入的层面来看,强势的政府虽然有能力也有意愿去建立符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体系,但由于原有以城市为导向的金融体制长期脱离了农户和农村社会的生长环境,最终导致任何基于旧有体系的、向农村市场外生嫁接金融制度的努力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马勇等,2010)。(三)基础系统和支持政策不完备尽管国家多个部门出台了包括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定向费用补贴、存款准备金、利率在内的多项政策,但很多基础体系仍需完善。一是支付结算系统。目前关于村镇银行加人大小额支付系统的有关规定过于笼统,到底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加入没有具体公开的标准。多数村镇银行仍未取得进入全国清算系统的“行号”,不具备开具票据、银行汇兑、发银行卡等基本功能。同时,由于村镇银行全国数量较少,还没有自成一体,系统内通存通兑也无法实现。二是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狭窄。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长期以来,老百姓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赖度和认同度较高,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成立的时间短、规模小,社会认知度不够。同时,老百姓更担心村镇银行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覆辙,因此,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心存顾虑,难以认同。这些因素导致村镇银行从农村吸收存款很不容易。此外,由于结算系统不畅,村镇银行难以进行同业拆借。三是在财政、货币政策上缺乏积极有效协调配套的长效扶持机制。如税收方面,村镇银行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5%、25%,远高于农信社3%、12.5%(中西部地区全免)的水平。另外,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的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农业银行享受的扶贫贴息、农村信用社获得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但村镇银行目前缺少相关的优惠支持。四、对于国内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一)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方面(1)民营化改革26 要想有效解决村镇银行所有者缺位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民营化就是村镇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有两条对村镇银行发展有引领性。第一,允许发展成熟的村镇银行调整主发起人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第二,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公司等机构。上述两条意见为打破主发起行制度的桎梏,使民营资本完全控股小型银行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民营化的村镇银行将拥有清晰的产权,民营银行的投资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必然力求资源的有效配置,甚至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形成倒逼。但是,民营化的风险也需要密切关注,一方面,金融行业存在激烈竞争,传统金融业务的利润已经大幅收窄,对于大多源自实业资本的民企而言,能否将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经营好存在着很大的疑问;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如果民营化推进的速度过快,涉及的面过宽,可能会引发挤兑风潮,对镇银行造成毁灭性的打击。(2)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民营化改革只能解决产权性质即究竟是国家所有还是私人所有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其他问题也随解决。事实上,如何优化股权结构应该成为村镇银行民营化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鉴于高度集中型和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种种缺陷,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设计应该采用相对控股股东、同时有若干大股东的模式。相对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控制在15%至30%之间,其他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控制在10%以下,从而实现股东间的相互制衡。避免产权约束弱化及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出现。如果说优化股权结构是为了实现股东之间的有效制衡的话,那么,优化治理结构则是为了实现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之间的有效制衡。主发起行制度的存在使村镇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一旦村镇银行实现民营化,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将成为当务之急。(3)设计合理的激励方案只有设计出与股权结构相适应的合理的激励方案,才能保证代理人尽量规范自身的行为,缩小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分歧。对代理人的激励首先应该是物质上的,除了年薪制以外,可以考虑通过股权发放或给予股票期权、实施有保障的退休薪金等方式对经理人进行物质激励。其次,还要对经理人进行精神上的激励,比如职位的升迁、工作的挑战及成就感等。最后,应该将报酬与承担的风险相联系,高风险者应该得到更大的剩余索取权。26 (一)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方面1.政府要大力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是一个新生金融行业,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它的运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精心呵护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第一,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农民的培训工作,让群众了解村镇银行,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的投资和建设。第二,在税收上要给予优惠,允许在税前多提坏账准备,并降低营业税率,暂时免除所得税,使村镇银行资本积累稳步递增。第三,人民银行需在“村镇银行”的金融统计、利率浮动、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可行性规定,支持“村镇银行”稳步发展。人民银行适度批给一些支农再贷款给运行良好的村镇银行,为这一新生事物提供一部分资金来源。第四,引导村镇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面向农村、面向普通大众,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为“三农”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引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使其与农户建立良好互信关系,从低风险的信贷业务入手,逐步积累经验,稳步发展信贷业务。2.村镇银行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引入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消除在经营中因人的因素引发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勤勉尽职,杜绝道德风险;三是加强内控建设,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做到违规必究;四是加强诚信建设,让投资者放心;五是借鉴和引入农村信用社开展优质服务的经验和国有商业银行先进的网络设施,提高自身业务运作能力;六是开发出“三农”真实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村镇银行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尽快在农村地区推广保险、代理、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在城区开办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弥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高村镇银行自身的竞争力。3.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银行业监管当局要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26 对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非现场监管中可能引发的风险苗头,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做好后续的整改检查工作。另外,针对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等特点,对其营运持更为谨慎的原则。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贷款分类标准更为严格,流动性比率可以更高,使其运营更安全,尽量减少因运营不善给社会带来的冲击。通过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对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其扩大。在监管体制上,也应建立及时处置机制,对于确实经营困难,难以为继的机构进行退出处理。4.合理设置营业网点和经营机构布局。农村信用社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施统一法人体制改革,管理机构日臻完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和结构逐步优化,存款总量持续增加,信贷支农力度逐步加大,经营效益显著提高,成为当前经营服务实力最强的农村金融机构之一。村镇银行的设立,必然与农村信用社争夺农村市场,而且在竞争中明显不占优势,长期竞争,势必产生内耗,影响服务“三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违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因此,村镇银行在经营网点的设置上,要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以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位和服务力量薄弱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为重点。这样,有利于金融资源整合和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也有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一)村镇银行风险控制问题方面(1)完善股东结构村镇银行的资本应当全部或主要由民间资本构成,当然在村镇银行设立初期可以考虑由政府牵头入股,但须逐步退出。在村镇银行资本结构上,实行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本地资本与异地资本相结合、法人资本与自然人资本相结合。在“资本放开”的同时,加强资本监管,强化资本约束;强化股东的关注度和责任感,强调一定比例的本地股东,村镇银行可以在一个村庄或者城镇,吸纳少量小股东。小股东可以从熟悉当地情况的人中选取,他们参与进来不仅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能有效降低风险和经营成本。而且更好地利用股东的人缘、地缘优势,形成合理的股东结构;支持银行高管和员工在规定比例内持股,增强激励与约束;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将盲目投资者、投机者、虚假出资者拒之门外。(2)建立健全银行经营管理机制服务县域、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村镇银行必须定位于此,要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进行业务创新,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在创新信贷模式上,村镇银行要建立“企业+协会+农户”、“企业+农户”26 信贷模式,根据产业发展要求,为龙头企业、专业户、种养大户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为专业户、种养大户提供担保或损失分担机制,信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该模式可以增强龙头企业与社员的合作,兼顾了三方利益,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在金融风险内部控制上,要妥善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按照“股东参与、简化形式、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强调董事会在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要求董事会不仅对风险控制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且对重点风险部位和大额贷款进行直接管控;推动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有效制衡。(3)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应当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按照“准确分类一提足拨备一做实利润一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要求对村镇银行实施持续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监管措施。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应当探索适合村镇银行特点的金融风险监管方式与方法,如“先导式”监管、“盯住式”监管、“联动式”监管和“引导式”监管。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应当加强一线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大基层监管设施的投入,落实主监管制度,建立监管日志和定期现场走访制度,确保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4)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强存款人对村镇银行的信心,减少由于出现经营风险对宏观经济产生的冲击,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采用自愿型的投保方式。投保必须经过国家存款保险公司审查批准后才能获得投保资格。对于高风险村镇银行应该先救助,使之进入良好状况后再纳入保险体系。由于村镇银行比较弱小,抗风险能力不强,为保证存款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对村镇银行实施更为严格的审慎监管。为了避免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使村镇银行出现道德风险问题,要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存款保险费率与资本充足率挂钩。对资本充足率低、经营风险大的村镇银行,保险费率提高;对资本充足率高、经营风险小的村镇银行,保险费率降低。同时要赋予国家存款保险公司监管职能,存款保险公司要督促村镇银行加强管理、提高贷款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和提高资本充足率。26 (5)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建立退出机制,这是防范村镇银行道德风险,保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转的前提下,村镇银行要严格执行相应的退出制度,以确保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运作新秩序。村镇银行的接管、解散、撤销和破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四)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问题方面(1)拓宽市场准入的深度与广度首先,在中西部地区放开民营资本的准人资格,以缓解主发起人不足的困境。现在中国社会在银行机构之外,出现了一大批有雄厚资本的民营企业家,这些经济人在经过培育后,管理银行的能力是可信的。政府要做的就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限制其负面效应。民营资本放开可以采取渐进的原则,率先在中西部试点。其次,按照社会公平的原则,拓宽发起机构的范围。监管当局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发起人的准入门槛,允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证券保险类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同时,也应该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第一大股东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政策的放开有利于村镇银行引进国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成功的运作经验。在现有制度安排中,社团法人被排斥在外,未真正实现将多种民间资本纳入农村金融领域的政策意图,也不利于运行绩效良好的社团拓展业务空间,因此,应当给予它们平等的市场准入资格。最后,探索大中型银行参与的合理模式,激发其内在动力。村镇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主体的选择利弊皆有,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弊端更为明显,必须进行完善。要完成三年规划目标,没有大中型银行的参与是不可能的。但是在没有探索合适的模式之前,没有必要着急利用行政手段“拉郎配”,过于追求机构数量的扩张。既然监管层在发起机构选择方面非常注意吸取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教训,谨小慎微,那在新机构布局方面没有必要“大跃进”。国有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网点大量从农村撤出也不过10年左右。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可以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还是有利可图的。(2)加大差异化政策的扶持力度26 目前,村镇银行不仅在资金、人员、工作系统等内外环境方面与农村信用社有差距,而且在税收优惠上也低于农村信用社,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应争取将村镇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组织,比照农村信用社享受所得税减半和营业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及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的专项支持,以解决村镇银行作为新设小银行支农信贷资金不足的困难。提高涉农贷款的财政补贴力度。与此同时,政策的制定还要根据区域发展的现状体现出差异化,对落后地区的村镇银行要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3)完善运行系统和环境为了让村镇银行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做好大额支付系统安全运行和小额支付系统上线的推广工作,为村镇银行搭建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平台,提升银行网络化水平。二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迫在眉睫。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或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通过贷款户强制储蓄来增加存款;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鼓励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渠道进行融资。适度调整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运用政策,允许村镇银行从邮政储蓄银行“买人”资金用于放贷,不必再按“同业存款”处理。四是建立农业保险机制。政府应该在商业性保险机构、种养殖户和村镇银行之间发挥协调作用,建立农业保险机制,降低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政府可以运用财政资金建立政府风险保障基金,帮助农户分散风险。26 结语农村金融需求受抑制,供给不足是制约我国三农发展的瓶颈之一。为缓解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问题增强农村经济活力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T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标准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农村融机构并于2007年1月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将设立村镇银行作为缓解农村金融抑制增加金融供给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活力的重要措施。自2007年3月全国首批3家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以来村镇银行在我国陆续出现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一支新生力量。经过几年,我国村镇银行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这篇论文创作过程中,我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村镇银行运、村镇银行风险控制、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问题上,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希望村镇银行有更好的发展。26 谢辞整个双学位毕业论文的写作,从选题、撰写.、修改到完稿的整个过程,都是在我的导师毛妮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无论是初稿还是修改稿,毛妮老师都会认真阅读,并对我的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在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给予了我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还得到了经贸管理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的大力支持和关怀,没有大家的关爱和支持,本论文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在此,本人向毛妮老师及经济与管理学院里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最诚挚的感谢!26 参考文献[1]邱晖.孙少岩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与绩效[J]-学术交流2014,12[2]鲍吉.张强村镇银行的运营现状与发展对策——以四川省为例[J]-调研世界2009,6[3]刘寅喆银河村镇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意义及其发展策略[J]-商业时代2008,9[4]彭浩.邢欣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应对策略[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0,4[5]辛本胜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展望[J]-新金融2011,5[6]张传良村镇银行金融风险控制及其防范[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7]吴玉宇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1[8]阮勇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问题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08,23[9]景浩当前我国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4[10]高凌云.刘钟钦对村镇银行信用风险防范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8,5[11]陈坚.李天柱.曹海涛格莱珉模式与中国村镇银行的发展之路[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2]郭素贞关于村镇银行运行状况的几点思考[J]-经济纵横2008,6[13]邹力宏.姚滢我国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8,4[14]林俊国我国发展村镇银行的机遇和挑战[J]-商业时代2007,18[15]李颖.王颖中国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3,17[16]Banerjee.AV,BealeyTW.TheNeighbor’sKeeper:TheDesignofaCreditComperativewithTheoryandaTest[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4,109:225-24226 原创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