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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策划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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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策划案第一章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概况一、义博会概况欢迎参加2004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浙江省外经贸厅和xx市人民政府承办,是国家级的国际性展会。每年10月22日-26日在xx举行,大会主会场设在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商城xx素以中国小商品城规模宏大、商品品种丰富、价廉物美而举世闻名。目前,xx市场汇集商品达28大类20万多种,常驻xx组织商品出口的外商有4000多人,商品出口到全世界180多个国家。xx正逐渐成为国际性的日用品采购中心、流通中心和展示中心。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前身为中国小商品博览会,始办于1995年,是依托中国小商品城举办的大型博览会。8年来,中国小商品博览会强大的展览交易、信息发布、产销对接、投资洽谈和代理推介功能,受到了国内外客商的广泛关注和青睐。其中2002年举办的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共有来自10多个国家的1100多家企业参展,105个国家6万多贸易商,其中境外客商6000多名,到会参观、洽谈和采购,成交额51亿元,其中外贸订单2.58亿美元。2004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将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目标,依托全国最大小商品集散地、最大小商品出口基地的优势,秉承连续成功举办8届中国小商品博览会的浑厚底蕴,云集四海精品,汇聚五洲商家,中国小商品城10万余种产品同台展示,20万余买家竞相采购,精彩纷呈,创造着其他展览会所无法比拟的商机,是国内外客商打开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窗口。二、大会组委会办公室部门职能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人综合业务部负责各项活动、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和督察等工作542742154218315540108楼东江王国成 13606895775展览事务部负责义博会招展招商、展位安排和展馆现场管理和服务等工作5570000吴波成刘俊霞 13575389806招商引资部负责义博会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推广和签约等组织实施工作5548173华忠奎黄益珉 13064601810环境创建部负责义博会期间整体环境策划、布置和卫生保障等工作5427839徐江琦龚俊红 3560987新闻宣传部负织协调义博会的宣传报道、配套或活动组织、形象策划实施、记者邀请联络等工作5427737金河清楼丽君 1309464784517 后勤接待部负责义博会参会宾客的后勤保障等工作5548172季金甫郑晗生 13506892526安全保卫部负责义博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交通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5427836朱志华陈正明 13566993388对外联络部承担义博会境外相关事务的联络工作5427837冯美兰王吉 13084656519三、现场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地点电话备注组委会现场办公室B馆二楼5415588541555854158585415885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B馆二楼5415315保卫部E馆南门5415223新闻中心B馆二楼el:5415007fax:5415017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B馆二楼415117报到处(展商/国内贸易商)A馆北侧el:5415001fax:5415002境外客商报到处A馆北侧el:5415003fax:5415004服务总台序幕大厅4150055415006服务中心序幕大厅el:5415202fax:5415203在线义博会服务台序幕大厅4150565415566参观券售票处A馆两侧售票窗B馆东侧售票窗F馆引桥售票房南广场两引桥下加摊展区朝江东东路侧415225541522654152275415228A馆服务台A馆北侧415600B馆服务台B馆北侧415601C馆服务台C馆北侧415602D馆服务台D馆南侧415603E馆服务台E馆D馆通道415605F馆服务台F馆与D馆通道415606综合服务处展馆两侧消防通道4150105415011票务、邮政、快递等品接运处4155685415570展具租赁处4150885415089展位搭建服务4151185415018电工布展服务台4152285415028美工服务台4151885415818医务室B、C馆间415229门卫值班室两侧消防通道415110消控中心A、C馆北侧41511917 广播室415019快餐厅E馆南侧一、二楼415178F馆南侧一、二楼415278B馆北侧4153785415578西餐厅序幕大厅二楼415179咖啡吧序幕大厅二楼415279服务投诉序幕大厅服务台41500554158885415555四、xx市内常用电话:xx区号:0579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96120天气预报:121客运咨询:552594855555015323160火车咨询:5522468航班咨询:54567895665205(DOM)5456722(INT)第二章证件办理2004义博会与参展人员相关的证件办理规定如下:一、施工证1、申请对象:参展企业的布撤展人员。施工证有效证件:施工证只限于布展、撤展期间使用,展览交易期间无效。2、名额分配:(1)标准展位每个展位可申领施工证3本,超过3本收取50元/本;(2)特装展位可申领8-12本,超过12本收取50元/本。3、办证所需资料:(1)展位确认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近期二寸照一张。4、办证时间:2004年10月15日—20日8:30-16:30。5、办证地点: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北侧一楼展商报到处,电话:0579-5415111541522254150015415002二、参展证1、申请对象:参展企业的工作人员。2、名额分配:(1)一个标准展位可领参展证3本;(2)二个展位为申领4本;(3)四个展位可申领6本名;(4)四个以上展位可申领8本;(5)超出以上规定名额收取每证100元。3、办证所需资料:(1)按要求填写《参展证资料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展位确认书;(3)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近照二寸照片一张。4、办证时间:2004年10月16日—20日8:30——16:30;5、办证地点: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北大门一楼展商报到处,电话:0579-54151115415001541500217 三、贸易代表证:1、申请对象:参加义博会的采购人员及贸易观众2、办证资料:(1)义博会邀请函;(2)按要求填写《贸易观众登记表》;(3)个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4)个人名片或单位介绍信。境内贸易商每证收取资料费50元/本,境外客商免收押金和资料费。3、办证时间:2004年10月21日—26日8:30——16:30;4、办证地点:(1)境外客商办证地点: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北大门一楼境外客商报到处,电话:0579-541533354150035415004(2)境内客商办证地点: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北大门一楼展商报名处,电话:0579-541500154150025415111(3)指定住宿宾馆一楼大堂。五、证件管理规定说明1、不同证件进馆时间:参展证和布展证、施工证为每日8:00,贸易代表证进馆时间为每日8:30;2、进入展馆要佩带好证件,并主动与保卫值勤人员配合,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3、各类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变买涂改;4、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证件。证件丢失须及时报告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补办;5、如不能及时提供有关照片,现场提供快照服务,收费标准20元/次;6、对违反证件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三章筹展一、布展时间筹展期是指义博会开幕前展位搭建布置和摆放展品的时间。特装展会布展时间:10月15日8点——10月20日17点;标准展位布展时间:10月18日8点——20日17点。★特别提示:10月21日为封馆期,参展单位须于10月20日24点前完成布展工作,除通知参加预展的企业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一、展览工程服务1、服务职责(1)依据《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对参展商、施工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2)对申请特装、改装的展位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3)向参展企业提供租用展具等布展服务。2、服务项目:申报加班、开通长途电话、上网、水电申报、收费、展具租赁、问询、货物运输、票务、鲜花出租、美工服务、小卖部、快餐部等。3、服务地点:A馆C馆、C馆B馆中间大通道旁。4、联系电话:0579-541556854150885415228传真:0579-541577717 二、展品的接送与仓储1、参展企业发往义博会的展样品,由参展单位在当地组织起运。2、参展企业发送展样品,需大会代收的,收件地址为“浙江省xx市宾王路301号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展品接运组”,邮编322000,请标明展位号码和单位名称,抬头标明“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样品”。发货后请将提货凭证用特快专递邮寄:322000浙江省xx市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管理部,传真:0579-5415777。3、委托展会代收的展品由会展中心代垫提货、运输、仓储等费用。4、参展单位进场布展时,凭发票凭证(复印件)、展位确认书、A馆与C馆通道旁现场服务处办理展品提取手续。提货前必须先交清由会展中心代垫的提取费用。5、参展商委托大会代收的展样品,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大会有权处理。6、展品接运处可向参展企业提供展品搬运、打包等有偿服务。查询电话:管理部0579-5415568现场展品接运组:0579-5415570传真:0579-5415777三、现场搬运(一)展会统一组织展品搬运队为参展企业有偿服务,展馆内现场搬运须统一使用展会组织的搬运工人。(二)各参展代表可自行搬运展品,非展会指定的搬运人员不得参与有偿搬运。(三)组委会办公室委托展馆管理部负责展品搬运的现场管理,展馆管理部对违规搬运有监督权和处罚权。(四)参展单位如发现展会搬运工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展会投诉。组委会办公室在会场明显位置设若干个投诉箱,接受监督和处理投诉,投诉电话为:0579-5415006。四、车辆管理参展单位自运展品的车辆须凭展会确认书到服务处领取临时通行证,车辆凭证进馆,卸货不得超过2小时,司机不准离开。体积较大的展品不得在馆内卸车,卸车点安排在:A、B、C馆参展企业安排在北大门,D、E、F馆参展企业安排在南大门,卸货后由展馆方统一组织搬运进馆。五、展位电话安装申请会展中心所使用的电话总机为虚拟主机,能满足一摊一机所需求。参展企业可向现场租赁服务处申请电话安装,交纳押金500元,工程部接通知后2小时内安装完毕。办理地点:展馆两侧消防通道联系电话:0579-54150565415566六、上网服务申请1、宽带接入服务义博会可为参展商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参展商可申请安装。申请办法:参展商可在现场租赁服务处申请及交费,大会将为申请服务的展位安装开通。办理地点:A、C展馆侧消防通道联系电话:0579-541518854158182、上网服务大会组委会开通“在线义博会”17 (http://www.chinafairs.org),参展企业基本信息全部上网,请与网络部联系:0579-5415456,现场受理:序幕大厅,电话:0579-54150565415566七、楣板文字的制作与修改各参展企业展位楣板文字(中英文)的原始资料来源于各企业参展申报资料。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制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覆盖、更改。确须修改或重新制作的须上报展商报到处,经核实同意后由大会统一安排更改。提示:楣板原始资料正确,制作过程发生错误,修改不收费用;非因制作失误、修改或重制的需收取制作费用。八、产品发布会、演示会为方便参展单位贸易洽谈和产品展示,展馆设有贵宾厅、演示大厅、报告厅、洽谈室等,若需使用,请与会展中心商务中心联系预订,电话:0579-54152025415123传真:0579-5415203。九、宾馆预订各参展企业如若需要酒店预订服务,请与组委会后勤接待部客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9-541588855481725415333传真:0579-5415777。第四章参展一、开、闭馆时间(一)展馆内部工作人员进馆时间:每天上午7:30(二)对外洽谈时间:每天上午8:00(三)闭馆时间:每天下午16:30(10月26日上午12:00后观众谢绝进场)二、投诉接待为妥善处理义博会期间大会展馆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投诉事件,维护义博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义博会在展馆设立投诉接待站,负责受理参加义博会的客商投诉。1、受理投诉的范围和内容(1)展会期间的服务质量;(2)义博会期间签约的贸易纠纷及合同履约问题;(3)产品质量问题;(4)其他投诉。2、受理投诉的地点及联系电话:(1)服务投诉地点:序幕大厅总服务台电话:0579-54150065415588(2)展品质量和侵权投诉地点:东侧二楼夹层电话:0579-5415315(3)收费监督地点:序幕大厅总服务台电话:0579-541500654155885415103三、展位使用管理1、义博会展位仅限经资格审查、复核和备案的参展单位使用。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保持一致。2、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凡属展位实际使用单位与展出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不一致,均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包括:(1)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给联营单位使用;(2)以供货或协作(含挂靠)名义将展位转给供货、协作、挂靠单位使用;(3)以非参展单位(指未经资格审查、复核和备案的单位)名义对外签约;17 (4)以借用名义将展位转给(借给)其他单位使用;(5)未经许可擅自对调、对换展位;(6)供货、联营、协作等单位高价收取展位费或参展费;(7)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3、如有上述情况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单位作以下处理:(1)没收违规转让或转租展位所得;(2)取消其参展资格,没收展位;(3)检举揭发违规转让或转租展位检举单位,大会给予保护并奖励。第五章撤展1、撤展时间:10月26日12:00至10月27日17:00。严禁在10月26日12:00前撤展,对提前打包、撤展又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将给予取消下届义博会参展资格的处罚。2、展品运出展馆大门,请在消控中心办理《出馆证》,门卫凭《出馆证》验收放行。3、特搭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撤展完毕后,请到报到处工程管理申请处退回押金,不按规定清场的特装展位,清场押金不予退还。4、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拌走,不得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况严重的将予以重罚。第六章刊物及宣传品管理1、义博会刊物和宣传品是指以义博会名义编印以及经义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在会场发送的会刊、名录、专刊、电子出版物等资料。刊物及宣传品管理,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管理;2、义博会刊物和宣传品须符合以下要求,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在义博会赠阅。(1)以宣传外经贸政策和外经贸改革与发展、义博会为主要内容,刊物和宣传品名称须与内容相符。(2)专项宣传义博会的宣传品,均由义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编印和对外发送。(3)未经义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义博会名义征集文稿和广告,不得在任何刊物和宣传品的封面及封底使用"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中英文字样(包括其简写字样)或义博会徽标。(4)未经义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大会现场发放资料或刊物。(5)各参展单位的单项资料(如商品目录、企业简介、产品说明等),自行安排对外发送,但仅限在本展位发送。第七章相关项目收费标准1、展具租赁收费标准:为方便企业布展,会展中心提供展具租赁服务,租赁费收费标准如下表。参展企业可提前申请租赁展具,租赁费按收费标准优惠20%收取。请各参展商填写好展具电器租赁申请表,传真到会展中心管理部收,租赁款汇入会展中心财务部,我们将按照你的要求提前安装在你的展位上。参展商在本展现场租赁展具,租赁费不再享受20%的优惠。17 2、特装施工收费标准(申请表)(1)施工管理费:布展施工单进场施工前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须收取施工管理费,收费标准20元/平方米(展览净面积);(2)电费:特装展位的用电,按实际用电量收费;(3)清场押金:特装展位的清场押金,按5000元/家企业标准收费。清场押金在企业按规定撤展完毕后,在报到处工程管理申请处如数退还。3、文字制作收费标准4、花木租赁收费标准5、会议场地租赁收费标准6、商务中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第八章布展施工管理规定为全面提高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布展和服务水平,完善和规范布展施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规定:一、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装修布展义博会展位布展分为标准展位(以下简称为标摊)和特装展位(以下简称为特装)装修布展1、标摊搭建是使用统一材料,按规定的标摊模式统一进行的展位搭建。标摊的搭建及展具配置工作由会展中心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2、特装布展是指义博会指定的重点布展区域的总体布展。3、义博会不接受3个以下(含3个)位置相连的标准展位的特装申请。二、特装展位(光地展位)布展规定1、特装展位(光地展位)将不提供任何展具和物品,参展商必须自己设计制作或委托会展中心工程部设计制作展位。2、如果参展商委托会展中心工程部设计制作展位需按以下程序办理:A、参展商从会展中心工程部特装方案库中选择或提供具体要求另行设计;B、填写特装委托书;C、到财务交纳特装费用预付款,收费标准按每个展位人民币5000元计收,最后费用以参展商签字认可后的方案的决算为准,多退少补。3、参展商如自己或委托外单位设计制作展位,则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展位设计布置方案,并在8月30日前将布展方案送会展中心副总理室审核,通过后在展会布展时到会展中心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到财务交纳特装施工保证金和场地清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4、自己设计或委托外单位制作展位的参展商届时如没有按通过的方案制作展位,会展中心则将没收特装施工保证金。5、进场施工时间、特装管理费、电源等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请参阅参展商手册相关规定。三、标摊展位布展规定17 对义博会统一搭建的展位、配置的展具,各参展企业和布展单位一律不得拆装改动,否则,义博会有权强制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四、特装布展要求1、进行展位特殊装修施工的企业或参展商,在进场施工前两周如实填写《展览会特殊装修申报表》,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书》及缴纳特装管理费、特装清场押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领取施工证(一人一证),凭证进场施工。2、装修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否则,造成损失,施工单位应负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参展企业在布展期间如需加班,应在当日15时前到工程部现场服务处申请加班并交纳加班费用后方可进行。4、展会结束后由装修施工企业(参展商)各自负责清除遗留的装修垃圾,清除完毕后,由管理部经理在清场押金收据上签字认可,装修施工企业(参展商)凭此收据到服务台收费处退清场押金。5、在A、B馆进行特殊装修的展台或展品布置的高度不得超过6M,在C馆进行特殊装修的展台或展品布置的高度不得超过10M,在E、F馆进行特殊装修的展台或展品布置的高度不得超过5M。6、对不符消防安全和展场规定的展品分布及超高装置,工程部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参展者应予接受和进行调整。五、标摊布展要求1、参展企业不得对已搭建的标摊擅自进行改建、嫁接;禁止在铝材、展板上打孔、钉钉;严禁私拉乱接灯具及其他用电器具。2、电锯、电刨等木工制作应在展馆外操作,禁止在展馆内进行木工材料及油漆类基础加工。3、不得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电源地井等处摆、挂、贴及钉各类展览样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4、展场任何地方都禁止擅自粘贴。如确需在展板及展架上粘贴KT板、万通板或及时贴类宣传品,请自带或到小卖部购买展览专用贴进行粘贴。六、违规处罚凡在布展施工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本《手册》第十章《违规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九章展馆安全管理规定1、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1)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会安全。(2)全体与会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大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17 (3)从筹展之日起,所有进馆人员须将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各单位加强对所属人员安全防火教育,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皆知,自觉遵守,确保安全。2、展样品摆放管理规定(1)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样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商应按时进馆,并请不要提前退馆,以确保展样品安全。(2)陈列的刀具、枪支等展样品,要由专人看护,妥善保管,上、下班要清点数目,防止被盗。(3)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严禁携带实物进入展馆。(4)筹展期间使用的展样品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务必在大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全馆禁止吸烟义博会展馆内(包括办公室、大厅、会议室、展位、仓库、走廊通道、天桥、楼(电)梯前室、卫生间、咖啡室等地)禁止吸烟。违者将视情节参照《消防法》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吊扣或没收证件、通报批评、清出馆外等处罚。对外商违章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屡劝不改者,按照外国公民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4、施工及装修用材、用料使用管理规定(1)展馆内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模板等物品作装修和装饰用料。(2)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3)施工机械操作表演确实需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或明火作业(电焊、气焊),使用前24小时须报义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批,批准后,派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5、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1)各参展代表应自觉爱护展馆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2)消防栓和灭火器材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3)馆内装修构架(含展品、灯箱等)须与天花保持0.8米以上的净空,无天花的展馆应离设备层0.5米,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6、施工和布展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2)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设置30mA漏电保护器。(3)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装修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4)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须做电器跨接,并做安全接地。17 (5)各电气回路必须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6)筒灯、石英灯要有石棉垫防护;广告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7)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100W以上碘钨灯)、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8)展位用电,须如实办理申请手续。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不允许利用天花悬挂灯具和电线。(9)各参展商和施工单位要注意爱护展馆的电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打开、拆撬,不准乱拉乱接。7、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1)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插座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大会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而予以查处;大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2)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3)各建筑施工单位进场布展前应将用电负荷报技术工程部审核,施工完毕,经该部电工检查后方可通电。(4)各展位安装的电器产品,其电系应使用有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应有检验证书或标识)的易燃导线并套金属管或难燃套管敷设,按用电要求做好接地体的跨接;地毯下的电系不得有接口;敷设在过道地面的电线,必须加以保护;不得使用双绞线(花线)、铅芯线等。(5)广告牌、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日光等镇流器应采用消防科研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或检验合格的电子产品。(6)各展位的筒灯、射灯、石英灯等灯具的安装须与展品、装饰物等保持30cm以上的距离,并应加扎接线盒,电线不准外露。(7)展馆各展位不准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碘钨灯一律要用防护罩保护。(8)重点展区和自行搭建展位、中心展台等,须有专职电工留馆值班。8、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1)义博会每天闭馆前,各参展代表应积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2)清场的主要内容有:①展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②切断本展位的电源;③保管好贵重物品。9、积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如下:(1)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制定相应方案,相关设施和设备要进行定期消毒与通风。(2)建立完善突发时间报告制度。提醒客商出现发热、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主动到宾馆医疗服务点或医院进行检查,展馆需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客商中有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严格按《非典防治预案》的具体要求处置。17 第十章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义博会)的正常交易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增强参展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交易参与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义博会参展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品牌意识,特制定本规定。二、参展与投诉须知第二条义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设在大会现场组委会办公室内,是义博会接受展品质量和知识产权投诉的唯一机构。保护办负责义博会期间法律咨询及协调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投诉,即受理义博会期间发生在展览现场的展品质量纠纷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大会邀请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卫生、专利、版权等执法管理部门驻会处理投诉,投诉电话:0579-5415315第三条投诉人须通过保护办,方可对义博会期间发生在展会现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提出投诉。如因未通过保护办,而与涉嫌侵权方进行干涉,在展览现场引起纠纷以致影响交易秩序的,大会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将引起纠纷的人员当场请出展馆。第四条参展企业须保证其所有展出商品的质量,能提供必要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须保证展品、展品包装、装潢宣传或展位的任何展示部分等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包括所有知识产权;进口展品则必须提供官方的检验、检疫证书及其他必要证明文件。第五条如侵权指控事实成立,参展企业须同意赔偿义博会组委会因第三方指控参展企业或组委会侵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与损失。投诉人如按照本规定向大会提出投诉,并要求大会对被投诉人采取措施,须同意支付大会组委会因有关投诉所采取措施而引起的费用并赔偿可能造成的损失。三、处理投诉程序第六条参展企业如在展位被人指控侵权,可要求对方向保护办投诉。第七条投诉人投诉,须先按要求填写大会统一的《知识产权侵权提请投诉书》,并提供证明被侵权的相关证据。保护办收到《提请投诉书》及相关证据后接受投诉申请并依法定程序予以处理。第八条如保护办认为投诉证据充分,驻会执法人员将对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依法作出相应处理。除非被投诉人能当场提供有效的权利证书,而驻会人员也认为证据充足,否则被投诉人必须接受保护办作出的处罚。被投诉人对保护办作出的处罚有异议的,在义博会期间可向保护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第九条为维护大会的交易秩序,在保护办作出处理且被投诉人接受此处理后至当届义博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义博会展览现场对被投诉人采取其他行动。第十条无论保护办有否对被投诉人作出初步处理,在当届义博会结束后,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采取的任何一步法律行动,与大会不再有任何关系。四、责任第十一条17 保护办对涉嫌侵权产品作出处理后,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仍继续违反规定的,驻会行政执法机关将没收其涉嫌侵权展位参展代表人员参展资格证件,封存其涉嫌侵权展位内的一切物品直至当届义博会结束,并取消该企业下一年度义博会的参展资格。第十二条有以上行为的参展企业,将被保护办记录在案。参展企业在历届义博会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大会将取消该企业的义博会参展资格。同时,保护办将当届涉嫌侵权企业名单抄送企业注册地相关政府部门。五、附则第十三条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1、版权及相关权利;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色痕迹拓朴图)权;7、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权。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指的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以该展位的申请企业(即楣板所列公司)的名称为准。无论直接涉嫌侵权者是展位的申请企业本身、子公司、联营单位、供货单位或协作单位,根据本规定第四章所规定责任的承担者均为该展位的申请企业。第十五条如果被认定(或裁定)的侵权者为展位申请企业的子公司、联营单位、供货单位或协作单位,达到以上规定的侵权次数,将同时对展位申请企业及被投诉单位依法采取处理。第十六条证明知识产权的存在及所有权所需的文件,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保护办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证明文件。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xx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十一章违规处罚条例对违反义博会有关管理规定者,义博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以下相应条例:一、不按规定使用展位的,参照第四章《参展》中展位使用管理处罚。二、不按时报送特装布展图纸的,不再受理特装布展报建并不准其进场施工。三、特装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进场施工的,责令停工退场,并责成其依程序办理领证手续。四、不按《展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的责令其停工整改。五、参展单位私接电源或增加用电设备的,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由此给大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六、布展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时未将施工许可证挂放在展位醒目位置,不按图施工或超出施工许可证规定范围的,一经发现,大会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对警告不理会的,由大会检查组取消其施工许可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布展单位负责。17 七、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暂扣进馆证件,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1-2倍的处罚;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责令照价赔偿。八、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更改展位楣板文字的,或对原标摊楣板进行任何形式覆盖的,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1-2倍的处罚。九、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给予受损物原价1至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按展板的原价赔偿。十、凡在展馆内墙壁、展板、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并支付每平方米10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的清洁及维修费,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十一、凡将展样品的包装箱、包装物、纸屑等杂物存放在展位内的,一经发现,由大会安排人员强行清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十二、撤展时,展位内的张贴物和特装展位的装搭物,使用单位要自行拆除、清理撤出馆外,参展单位的展样品(特别是陶瓷、器皿展区)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撤出展馆,未经大会保卫部门允许,又不撤出的,当无主物处理;违者,在下届大会给予通报批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该参展单位负责。十三、撤展时,擅自带大会的展材、展具及电器、通讯等各类设备、设施出馆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原价格2倍的处罚。十四、对违章吸烟者的处罚:1、参展商,扣压进馆证2-3天;2、其他人员,没收进馆证。十五、开幕期间,对占用通道摆放展品并经多次劝告不听者,大会没收违章摆放的展品并暂扣展位负责人的进馆证和展样品。十六、对在展位外派发资料者,除没收资料外,同时暂扣进馆证。十七、对转借进馆证的,没收其证件,送出馆外,并追究借证人员责任。十八、对不服从保卫人员检查,无理取闹者,没收进馆证,送交保卫部门处理。第十二章各展区产品细目一、主展馆:中国小商品城会展中心二、分会场:中国小商品城国际商贸城、篁园市场、宾王市场、针织市场、家电市场、进出口展销中心、眼镜市场、通信市场、农贸城花卉市场附:主展馆行业分布一、品牌馆(C馆)境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二、化妆用品馆(D馆)1、化妆用品:17 化装镜、梳洗用品、护理用品、护齿用品、按摩用品、口红、眉笔、修甲用品及指甲钳、香水等其它化妆用品三、玩具、电子馆(A馆)玩具、珠宝首饰、电子电器、钟表1、婴儿玩具、车辆玩具、电动玩具、毛绒玩具、童车、充气玩具、益智类、模型类玩具;2、家用电器:电风扇、微波炉、电饭煲、电热锅、电吹风、电熨斗、灭蚊器、电暖器、吸尘器、空气清新器、干燥器、加湿机、其它家用电器;3、电子及信息产品:音像视听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其它产品;4、照相器材:照相机、三角架、切刀、其它照机器材;5、灯具灯饰:家用普通照明灯具、吊顶灯、落地灯、节能灯、园林灯、其它灯具;6、钟表:手表、钟类;7、珠宝首饰:珍珠、头饰品、手饰品。四、家居用品馆(B馆)家用用品、日用五金、雨具伞业1、家用器皿:金属器皿、玻璃器皿、搪瓷器皿、保温瓶类、烟灰缸、其它日用器皿;2、清洁用品:扫帚、地拖、拉圾斗、抹布类、清洁球、家用清洁化学品、厨房用清洁用品、洗手间用清洁用品、洗窗用具、其它清洁用品;3、日用百货:盆、桶、晾衣架、挂衣架、衣夹、废纸蒌等、熨衣板、鞋架、其它日用品;4、雨具:雨伞、阳伞、雨衣、装饰伞、童伞、其它各类雨衣雨具;5、袜帽领带:男女类各种袜子、高中低档领带、童帽、太阳帽等各种帽类;6、箱包皮具:皮箱、日用箱、公文箱、皮包类、袋类;7、日用五金:厨房用具、拉链、五金工具、锁类、尺类、打火机。五、工艺饰品馆(E馆)礼品、装饰品、画框、眼镜1、工艺扇、文房四宝、绣品、花瓶、工艺茶具、酒具、泥塑工艺品、民族工艺品、天然工艺品、头饰、珠宝手饰;17 2、礼品赠品:纪念品类、礼盒类、生日礼品、电子礼品、工艺礼品、水晶礼品、木制礼品、贺卡、其它礼品;3、装饰品:挂毯、木刻木雕类、工艺灯、大型刺绣品、其它装饰品;4、工艺画框:工艺镜框、相框、画框。六、办公、文体馆(F馆)办公文具、体育用品、旅游休闲用品1、办公用品:笔类、文件存储类、办公桌上用品、纸制品、标签类;2、体育用品:室内外运动用品、水上运动用品、钩鱼用具、健身用具;3、旅游休闲用品:乐器、棋类、扑克、旅游纪念品、旅游包、帐蓬、露营用具。第十三章重要附件一、报到布展流程、撤展流程二、大会活动日程2004义博会主要活动日程安排表日期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地点10月21日9:00-9:30花卉盆景艺术展开展仪式xx国际花市10:00-10:30国际商贸城台商馆开馆仪式国际商贸城西大门门厅15:30-16:30义博会新闻发布会银都酒店三楼银都厅17:30-20:30台商欢迎晚会信联酒店三楼世纪园10月22日9:00-9:30义博会开幕式梅湖会展中心北广场9:50:10:20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奠基仪式国际商贸城二期工程工地14:00-14:30广场文化周开幕式绣湖广场15:00-17:30xx投资环境推介会暨投资项目签约仪式信联酒店三楼世纪园19:30-22:00义博会文艺晚会梅湖体育中心10月9:00-11:30饰品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讨会暨发布会信联酒店三楼世纪园17 23日14:00-17:30跨国零售集团采购说明会银都酒店三楼银河厅10月24日8:30-11:3014:00-17:00城市竟争力论坛银都酒店三楼银河厅8:30-11:302004国际市场报告会xx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14:00-17:00xx――香港贸易洽谈会凯信酒店三楼凯信厅15:00-17:00参展企业代表座谈会银都酒店三楼银都厅10月25日8:30-11:3014:00-17:00高层产业论坛信联酒店三楼世纪园三、展区平面图四、回执表清单回执1、网页登记表;回执2、布展证申请表;回执3、展具租赁电源申请表;回执4、特装施工申请表;回执5、现场加班申请单;回执6、会议洽谈场地申请;回执7、安全管理责任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