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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42:06 发布

无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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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2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24.2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4.4经营业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4.5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54.6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职责5第二章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6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第四章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4第五章安全奖惩制度17第六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0第七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5第八章安全风险管理制度29第九章事故管理制度32第十章应急管理制度36第十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9第十二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31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432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463 灭火器操作规程4848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正常运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相关工作岗位的员工及组织。3 职责本责任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4 各岗位职责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4.1.1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并审查通过责任考核细则;4.1.2组织、审查每年四次考核各级部门及人员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4.1.3评审新上项目的安全措施,资金来源,投资保障;4.1.4审查项目安全措施完成情况,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并达到技术要求时方可投产;4.1.5审查批准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严格执行。4.1.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工作隐患,研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4.2 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8 4.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单位经营过程安全,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4.2.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2.3为本单位的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按国家规定提取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2.4明确本单位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批准实施;4.2.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4.2.6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4.2.7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的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4.2.8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3.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本企业安全工作情况。4.3.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负责制定安全年度计划。48 4.3.3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职工岗前培训和考核。4.3.4负责安全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提请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4.3.5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档案和危险化学品购销登记管理。4.4经营业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4.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知识。4.4.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4.4.3在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4.4.4不得委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和个人运输危险化学品。4.4.5不得销售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4.4.6必须掌握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性能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4.4.7发生事故隐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汇报。48 4.4.8认真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4.5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4.5.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4.5.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4.5.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4.6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4.6.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4.6.3参与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4.6.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4.6.5参与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8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经营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购销过程。3 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4 购销管理4.1公司的经营和销售工作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实行许可证制度,在经营前均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和批准,不得经营和销售危险化学品。4.2 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如灭火器等),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4.3 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8 4.4 公司的经营和销售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供应,销售给有相应资质的客户,不得随意购买和销售。4.5 严格按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4.6 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不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4.7 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48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3 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及废弃过程的安全工作。4 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名录》。5 程序和要求5.1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5.1.1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48 5.1.2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5.1.3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钢瓶)不得装运。5.1.4禁止用铲车、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5.1.5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5.1.6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5.1.7叉车在装异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钢瓶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5.1.8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5.1.9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5.1.10经营场所内危险化学品储存总量不得超过2t。48 5.1.11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得销售。5.1.12搬运气瓶进仓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搬运时不得把瓶阀对准人身。5.1.13进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否则不得在地上滚动。5.1.14气瓶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雨淋。5.1.15气瓶仓库的地坪宜为不燃材料;应平整,以免气瓶立放时歪斜不正,容易倾倒。5.1.16通风必须良好以免气瓶渗漏时气体在库房内积聚不散,发生危险。5.1.17气瓶应直立整齐存放,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同一方。5.1.18.钢瓶报废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随意丢弃。5.2 危险化学品经营5.2.1公司的经营和销售工作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实行许可证制度,在经营前均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和批准,不得经营和销售危险化学品。5.2.2经营的产品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供给有资质的用户;经营、储存场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48 5.2.3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2.4公司的经营和销售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供应,销售给有相应资质的客户,不得随意购买和销售。5.2.5购买时应严把进货质量关,按照进货验收规程验收,检查安全标签是否完好,是否有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做好危险进出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名称、数量、批号、入库时间、接货人等。5.2.6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向客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安全标签须完好无缺。5.3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5.3.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管理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5.3.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5.3.3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5.3.4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5.3.5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8 5.4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5.41防火防爆管理5.4.1.1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4.1.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有专人负责检查;(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5)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接触良好,防止短路漏电,产生电火花。5.4.1.3用火安全管理:(1)在危险化学经营、销售、储存、堆放等场所内不得吸烟;(2)经营场所内不得设置生活设施;(3)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4)对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库贮存。5.4.1.4消防安全(1)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疏散通道不得封堵。(2)经营场所应根据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类型,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应满足方便、易取的要求。(3)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以保证其有效。(4)经营场所按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如“严禁烟火”“注意安全”等。48 5.4.2 禁烟管理5.4.2.1经营场所、零售店面、备货库、装卸场所等均为禁烟场所。5.4.2.2禁烟场所内任何人不得抽烟。5.4.2.3谢绝外来人员敬烟,并阻止外来人员禁烟场所内吸烟,认真做好解释工作。5.4.2.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不定期对禁烟场所进行抽检,对禁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5.4.2.5凡不遵守规定,现场违章吸烟者,给予警告、罚款、辞退,造成事故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5.4.3 防中毒、防泄漏管理5.4.3.1 严格危险化学品查验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包装完好;5.4.3.2 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配戴;5.4.3.3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不得进食、饮水、抽烟等;作业后应洗手、漱口;5.4.3.4 作业使用的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不得存放在人员出入和生活场所等容易接触的地方;5.4.3.5 危险化学品作业、存放等场所应确保通风良好,须进入通风不良的场所前,应加强通风,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5.4.3.6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8 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保障本单位经营过程的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解决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3 职责年初由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报主要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门按计划提取,专款专用。4 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4.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4.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4.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5 安全费用的管理48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6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6.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6.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6.3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6.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6.5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6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6.7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6.8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支出。7 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账7.1属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劳动保护等安全投入资金,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后,作为安全费用专项使用,临时性安全投入经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48 7.2其他安全投入应写出书面请示,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安全专项费用。7.3未经主要负责人审核认可,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用入账。8 费用台帐单位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48 第五章安全奖惩制度1 目的为奖励安全工作做出成效的员工,惩处不安全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良性循环与发展,确保经营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奖惩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3 职责3.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年度综合考核,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记录表。3.2 主要负责人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4 考核标准4.1 奖则4.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目标;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每人奖励500元,安全管理人员奖励1000元,主要负责人奖励2000元。4.1.2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4.1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相关单位或个人50~200元。4.2 惩罚48 4.2.1年度安全目标未完成、全年发生了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一般隐患未及时整改;视情况对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4.2.2未达到其该年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4.2.3安全管理台账不齐全,记录不准确的,违者将处罚责任人50~100元。4.2.4未按规定组织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处罚相关部门或责任人200元/人次。4.2.5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罚主要负责人200元;检查记录不齐,罚记录责任人100元;下发的隐患未按时整改,每次罚责任人100元,事故隐患处理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罚责任人50元。4.2.6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每次罚责任人200元建档不全,每缺一项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4.2.7因管理不到位,出现疏漏而引发事故的,按责任大小给予相关管理人员100-1000元处罚。4.2.8未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4.2.9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未及时传达的,罚责任人50元。4.2.10对事故责任人员除给与经济处罚外,可另处试岗或待岗。4.2.11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引起安全事故,对人员、财产、环境、公司名誉等造成影响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降级或者解除合同。5 考核频次和方法5.1 每年12月份,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填写《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48 5.2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上述的考核标准对各组织和个人的安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报主要负责人,并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安全奖惩管理记录》,根据奖惩记录对被考核部门或个人进行扣除或奖励,财务人员凭考核记录具体执行。48 第六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目的为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的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 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确保培训资源到位,并为人员能力的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并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4 控制程序4.1 安全培训计划管理4.1.1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年根据岗位任职需求、法律法规要求和职工能力状况进行需求分析,填写《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表》,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同时编制次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培训计划》。4.1.2制定培训计划后,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的落实。4.1.3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填写《安全培训计划变更记录表》。48 4.2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在每次安全培训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被培训人员填写《培训人员签到表》,并填写《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在每次培训完成后,根据具体培训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填写相应的安全培训台账及《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3 安全培训效果管理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过程中,每次培训结束,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被培训对象填写《安全培训效果调查表》。安全管理人员对以调查表为分析依据,进行安全培训效果评价,填写《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审表》,作为下次培训、教育计划制定的依据。4.4 管理人员培训4.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依据培训情况填写《管理人员培训台账》,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4.4.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指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且每年至少进行1次再教育并考试合格。4.5 从业人员培训4.5.1一般从业人员培训48 4.5.1.1一般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4.5.1.2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作好记录台帐。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消防等应急演练、技术比武、查隐患活动、熟悉班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内容,公司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4.5.2新从业人员培训新进员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4.5.2.1一级培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分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新进人员二级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5.2.2各班组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并进行操作技能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8 4.5.2.3接受三级培训后,记录接受三级培训教育的情况,填写《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台账》。4.5.3“五新”教育培训如果有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经营使用,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并填写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4.6 其他人员培训4.6.1公司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二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6.2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进入公司。4.7 日常教育培训4.7.1公司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4.7.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班组活动后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4.7.3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4.7.4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48  第七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强化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单位的隐患治理,包括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3 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到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检查要求及内容4.1经营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内容、部位,巡查内容包括:4.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4.2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4.3重大节日和节假应组织专业检查。48 4.4防火检查应写巡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 隐患排查治理5.1 各类型安全检查、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包括公司内部检查、上级检查、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隐患治理台账》中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5.2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5.3 本单位能整改的,应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在选择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时,在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5.3.1工程技术措施;5.3.2管理措施;5.3.3培训教育措施;5.3.4个体防护措施。5.4 本单位无法自行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5.5 本单位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48 5.6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责任部门,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加油站领导批准。5.7 排除隐患所需经费,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专项费用中解决。5.8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5.9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定期向主要负责人反馈隐患治理情况。整改措施实施后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5.10 对于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5.10.1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5.10.2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10.3竣工验收报告;5.10.4备案文件。48 第八章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装卸过程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与非正常情况,包括经营、运输、装卸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3 职责1 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各级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3 各级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4 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4.1实施步骤4.1.1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小组;4.1.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4.1.3全员参与对本单位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4.1.4评价组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4.1.5评价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评价等级;4.1.6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与管理.4.2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48 4.2.1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和理性.4.2.2控制措施的内容应包括:(1) 工程技术的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2) 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3) 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4) 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的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4.3风险管理风险等级分为巨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四个等级,确认为中等以上风险应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4.5 风险评价时机与频次4.5.1定期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控制风险等级达到可接受,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4.5.2风险评价一般于每年9至10月份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经营新产品、新物质或发现经营的产品新的物化性质时;(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新的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8 4.6 风险管理的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48 第九章 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事故与应急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有效进行事故处置,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事故与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检查、修正、存档管理。3 职责3.1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上报事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应急器材和资金有效。3.2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救援,负责对公司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4 事故管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公司各类事故,妥善处理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4.1事故分类事故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伤亡事故、环保事故、未遂事故。4.2事故等级的划分4.2.1国家事故等级划分48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2企业内部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发生重伤事故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或者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无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坏2万元以下。4.3 事故管理分工4.3.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2各类事故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理。48 4.3.3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本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汇总和存档,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较大以上事故不超过七天,并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4.3.4伤亡事故的报告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学校在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劳动时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来公司原因。4.4事故报告4.4.1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4.4.2报告程序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采取积极措施,发生死亡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未遂事故的发生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报告程序进行上报。4.5事故调查与处理48 4.5.1事故发生后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4.5.2对死亡事故,公司应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4.5.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报告书等,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4.5.4各类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亡情况、工作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4.5.5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主管负责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5.6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5.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六十天内结案,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4.5.8对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48 第十章应急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事故应急。3 职责3.1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应急器材和资金有效。3.2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事故救援,负责组织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的编制、修订。4 应急管理4.1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4.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4.1.2要以科学的态度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对预案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审查,使预案更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4.1.3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员牵头,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定稿。4.1.4应急预案定稿后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符合要求的,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报当地安全监部门备案。48 4.1.5应急预案定稿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并精通预案程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4.2应急演练4.2.1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每年不少于一次安排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通过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置能力。4.2.2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单位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4.2.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应急演练过程记录,演练结束后组织总结评审,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形成报告。4.3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4.4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4.5应急处置。48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4.6预案修正完善4.6.1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预案演练全过程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检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可操作性。4.6.2根据修改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4.7考核4.7.1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对预案不熟悉、不了解演练程序,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对员工罚款50元/人.次。4.7.2未按计划组织完成预案演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4.7.3未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每超时1分钟加罚10元。4.7.4不参加预案演练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48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3 术语3.1 职业病(occupational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3.2 职业禁忌症(occuptioanl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3.3 危险因素(hazardous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3.4 有害因素(harmful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3.5有尘作业(dusty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3.6有毒作业(toxicwork):48 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3.7防护措施(protectionmeasures):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3.8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devices):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同义词:劳动防护用品4 职责4.1 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监督管理。4.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5 控制程序5.1 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5.2 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全管理人员按上述五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5.3   职业危害的防护48 5.3.1在公司经营过程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开展新业务时,应对新业务的物质进行分析,了解其危害特性,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5.3.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5.3.3定期请获取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5.3.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保存检测结果。5.3.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5.3.6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3.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3.8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检测结果、标准、等级等。5.3.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并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5.4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5.4.1公司每二年安排一次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48 5.4.2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当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更,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应向其如实告知。5.4.3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5.4.4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检查费用由公司财务人员负责落实。5.4.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财务落实。5.4.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由医院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从业人员职业病诊断费用由公司财务负责落实。5.4.7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安排其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负责落实。5.4.8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安排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第十二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48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装卸的安全作业,保护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装卸安全操作。3 职责3.1 装卸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装卸。3.2 业务主管负责安全装卸的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3.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装卸的安全检查、监督。4 操作程序和要求4.1 毒害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4.1.1装卸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4.1.2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4.1.3装卸人员在操作时应偑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4.1.4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4.1.5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4.1.6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4.1.7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4.1.8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放下。48 4.1.9毒物进入眼睛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低浓度医用氯化钠(食盐)水冲洗10~15min,然后去医院治疗;4.1.10皮肤中毒或被腐蚀品灼伤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肥皂水洗净,再涂一层氧化锌药膏或硼酸软膏以保护皮肤,重者应送医院治疗。4.2装卸腐蚀品安全操作规程4.2.1装卸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要的防护用具;4.2.2操作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4.2.3不能使用粘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4.2.4装卸人员禁止穿带钉鞋;4.2.5桶装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4.2.6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才可进食饮水;4.2.7搬运时禁止肩杠、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4.2.8搬运堆码时,不可倒置、倾斜、震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4.2.9分装、改装、开箱质量检查等在库房外进行;4.2.10消防人员灭火时应在上风口处并配戴防毒面具。禁止用高压水(对强酸)以防爆溅伤人;4.2.11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乳剂洗胃。呼吸道受到刺激或呼吸中毒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吸氧。接触眼睛或皮肤,用大量水或小苏打水冲洗后敷氧化锌软膏,然后送医院诊治;4.3装卸易燃易爆安全操作规程4.3.1.驾驶员应遵守的事项48 4.3.1.1车辆进入危险品装卸区域,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4.3.1.2车辆与货堆间要有安全距离,空车、重车保持间距,并不准堵塞通道。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4.3.1.3装卸过程中,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切断电源。4.3.1.4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不安全因素。需移动车辆时,应先关车厢门或栏板。4.3.1.5禁止在作业区域内维修车辆。 4.3.1.6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应及时卸货,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卸货后,车辆应及时离开。4.3.2.装卸作业基本要求4.3.2.1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并事先了解货物的性质、天气状况、防护方法等,携带相应的用具。4.3.2.2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区不得携带火种。4.3.2.3作业前应详细核对物品数量、名称等与运单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整。4.3.2.4装卸时应按要求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手套、眼镜、安全帽等)。不穿带铁钉的鞋,衣服要能防静电。4.3.2.5易燃易爆物品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不准碰摔、撞击、重压、倒置。货物码放整齐,捆扎牢固。根据物品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水、遮阳、控温等措施。 4.3.2.6不同性质危险品的配装,应符合危险物品配装原则。4.3.2.7卸货场所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装卸机械符合安全要求。48 2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运的安全作业,保护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搬运安全操作。3 职责3.1 搬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搬运。3.2 业务主管负责安全搬运的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3.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搬运的安全检查、监督。4 方法与步骤4.1 装卸货4.1.1汽车装卸货物时必须停放在仓库门口,不得进入仓库;槽车卸料时,接好地线。4.1.2装卸轻拿轻放,不可甩、抛、扔,装托盘时,使用的托盘完好干燥;摆放货物的宽度不可超过托盘边缘的5cm,高度不可超过2m。发现有包装物破损的,应另外堆放,通知业务主管处理。4.1.3搬运过程中,重货放下面,轻货压上面。48 4.1.4装卸瓶装液化(压缩)气体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碰撞和倾倒。检查气瓶气密性完好,要手盘瓶盖及瓶肩,转动瓶底。到库存区域,并注意拧紧瓶盖以防漏气。4.1.5卸槽罐溶剂时,挑选灌装的桶必须是溶剂类别相同的空桶。灌装时,桶内应留有10~15cm的空间,防溶剂溢出、减少挥发损耗。4.1.6桶装溶剂横放地上时,必须用软垫,保护桶壁、人身,避免产生火花。4.2 运送4.2.1运送货物时要摆放整齐,会产生倒塌的要用绳子捆绑。4.2.2手拉叉车在叉起托盘时,要使货物保持平衡,避免倒塌和剧烈晃动。4.3 机动叉车搬运4.3.1机动叉车进入仓库必须安装防火罩。机动叉车行驶过程中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转弯时必须先鸣号再缓行。禁止急速启动、刹车、转弯、原地转向。在仓库内行驶车速控制在5km/h以内,在仓库内进出门或刹车时行驶车速不能超过3km/h。4.3.2机动叉车安全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正确使用。严禁机动叉车超负荷作业,除叉车司机外禁止叉车上坐人。4.3.3叉车司机运送重量过重、堆放不稳固的物品时,要采取用橡皮筋捆绑,以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下雨时,物料上面用雨布盖住,并用皮筋系紧。4.3.4叉车司机在运送(卸)桶装油品、溶剂时,必须考虑到消防安全,货叉前端适当钝化,禁止操作时,扎破桶壁。5 注意事项48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消防安全上岗资格,仓库人员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加以保管与保护,并能熟练操作。3 灭火器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特制订本规程。2 范围本规定适用本公司灭火器的管理。3 职责3.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灭火器的检查、保养、维修、分配、摆放、申购,确保灭火器可正常使用。。3.2 各部门负责辖区内灭火器的管理及保护。4 管理内容4.1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及实际情况,配备配齐灭火器。4.2 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在灭火器上标贴检查结果和检查责任人,以及检查时间。灭火器检查内容包括:4.2.1 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重新铅封;4.2.2 检查可见部位抗腐层的完好程度;48 4.2.3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装置是否合理;4.2.4 检查贮存式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4.2.5 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检查干粉灭火器喷嘴的防潮堵是否完好,喷枪零件是否完备。4.3 各部门每月负责部门区域内灭火器保养一次,保持灭火器干净整洁。4.4 灭火器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搬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搬动,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处理,各部门必须配合处理。灭火器设置应满足:4.4.1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4.4.2 灭火器应设置便于人们取用(包括不受阻拦和碰撞)的地点;4.4.3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4.4.4 灭火器在某些场所设置时应有指示标志(对难以做到明显易见的场所);4.4.5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4.4.6 设置的灭火器铭牌必须朝外,这样能直接明确灭火器的性能指标,运用灭火的种类和用法,使人们能正确使用;4.4.7 手提式灭火器设置位置应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4.4.8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4.4.9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如防雨,防曝晒等4.5 灭火器要定期进行维修和失效灭火器的再充装。48 4.5.1 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和方法进行。4.5.2 充装时不得随意更换灭火剂的品种和质量。4.5.3 充装后的气瓶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4.5.4 经复修的灭火器,应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认可标识,并应注明维修单位名称和修复日期。4.6 灭火器使用方法4.6.1 上下摇动灭火器几次,拔出保险销,并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4.6.2 距离灭火距离2~3m压下把手,左右扫射;4.6.3 喷射时腰部稍弯曲,采取尽可能低的姿势(如站成弓字步),以避开热浪和烟气。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