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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167-1989 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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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621-317.7:53.087N21石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167-89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Directactingelectricalmeasuringrecorders1989-03-31发布1990-05-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187-89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Directactingelectricalmeasuringrecorder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258《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及其附件》(1976年版)。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及其附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模拟记录的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如记录电流、电压、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相位、功率因数、电阻、阻抗、电导以及多功能记录仪;b.与上述记录仪连同使用的不可互换附件。对记录仪使用的可互换附件及有限可互换附件应符合GB7676.8本标准不另作规定;分度线标志与输入电量的对应关系为已知,但不直接与输入电量相对应的记录仪;d.测量和(或)辅助电路中具有电子器件的记录仪和附件.本标准不适用于:振幅等于有效量程、频率为5H:或5H:以上的方波且方波响应大于90%的记录仪;b.积分式记录仪;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d被测量以数字、编码、穿孔卡片等形式呈现的记录仪;e.记录纸移动除时间外其他函数的记录仪;r.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使用而有特殊要求的记录仪引用标准GB6738电测量指示和记录仪表及其附件的安全要求GB7676.1-7676.9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ZBY002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ZBY003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Y194间接动作电测量记录仪术语3.1一般术语3.1.1记录仪器(记录仪)recordinginstrument(recorder)能将与测得的量值相对应的信息.记录在记录介Yui上的一种测量仪器注:卫某些记录仪器可以包括指示器件。厄某些记录汉器可以记录一个以上彼iY!的洁它_3.1.2直接动作记录{i(directactingrecorder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325批准199p0501实施 Gs11187-89由测t机构的可动部分,通过机械连接以驱动记录装置的记录仪器.3.1.3间接动作记录仪Indirectactingrecorder由被测量(用机电或电子方式)控制电机或其他机械以驱动记录装里的记录仪器.3.1.4电测量记录仪。lectricalmeasuringrecorder用电的方法测量电量或非电量的记录仪。3.1.5积分式记录仪Integratingrecorder能记录某一量在限定时间内的积分值的记录仪器。3.1.6测量线路measuringcircuit当以电压(电压线路)或电流(电流线路〕供电时,它单独或结合另一电路使记录仪可动部分产生偏转的一冲电路。3.1.7辅助线路auxiliarycircuit除了1"1量线路外,记录仪工作所必须的线路。3.1.8辅Ah电源auxiliarysupply供电给辅助线路的电源.3.1.9失真因数distortionfactor谐波含量的方均根值与非正弦波量的方均根值之比.3.1.10纹波含量ripplecontentofaquantity波动分量的方均根值与直流分量值之比。3.1.11峰值因数peakfactor周期量的峰值与其方均根值之比。3.1.12响应时间responsetime连续线记录仪在被测量突然施加后,记录装置达到偏离最终稳定偏转规定范围内所需的时间。3.1.13频率响应frequencyresponse连续线记录仪能在规定的极限内对振幅和(或)相位作出响应,并清晰地描绘出被测量的正弦讯号频率范围。3.1.14方波响应square-waveresponse连续线记录仪记录到的方波最大值处于规定极限范围内的方波频率范围.3.1.15过冲overshoot当被测量从一个规定值突变到另一规定值时,连续线记录仪的最大记录值与稳定值之差3.1.16附件accessory为了赋予记录仪规定的特性,而与其测量线路组合在一起的元件组或装置。3.1.16.1可互换附件interchangeableaccessory具有自身特性和准确度的附件,这些特性及准确度和与其组合的记录仪无关。注一个附件,当它额定特性已知并己标志,不需要与所组合的记录仪相组合,就足以侧定其误差和变差,此附件即为可互换附件,一个分流器在调整时已计及记录仪电流,该电流是已知和不能忽略的,此分流器则是可互换的。3.1.16.2有限可互换附件accessoryoflimitedinterchangeability具有自身特性和准确度的附件,仅能与某些特性在规定极限内的记录仪组合。3.1.16.3不可互换附件not,一interchangeableaccessory按指定记录仪的电特性所调整的附件。3.2记录4i(分类3.2.1按记录纸坐标分3.2.1.1直线坐标记录仪rectilinearordinatesrecorder当传纸机构静止而被测量变化时.记录装置能给出直线迹线的记录仪器。3.2.1.2IN!线坐标记录仪curvilinearordinatesrecorder GB11167-89当传纸机构静止而被测最变化时,记录装置能给出曲线迹线的记录仪器.3.2.2按记录纸型式分3.2-2.1带形纸记录仪stripchartrecorder采用带形记录纸、并由传纸机构驱动的记录仪器.3.2-2.2鼓形记录仪drumrecorder采用绕在简上的单卷记录纸、并由传纸机构驱动的记录仪器。3.2-2.3圆盘形记录仪discrecorder采用图形记录纸、并由传纸机构驱动的记录仪器.3.2.3按记录方法分3.2-3.1笔式记录仪penrecorder用墨水笔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的记录仪器。32.3.2针式记录仪stylusrecorder用尖针在特殊记录纸上进行记录的记录仪器。3.2-3.3光点记录仪spotrecorder用光点(可见或不可见)在光敏记录纸上进行记录的记录仪器。3.2.4按记录标记类型分3.2.4.1连续线记录仪continuouslinerecorder能在记录纸上按被测盘的数值给出一条连续迹线的记录仪器。3.2.4.2断续线记录仪dottedlinerecorder能在记录纸上按被测量的数值打印出一系列标记(点或数字等)形成断续迹线的记录仪器。3.3特征3.3.1机构3.3.1.1测量机构measuringelement记录仪的一些部件组合.它们在被测量的作用下,能使可动部分产生与被测量有关的运动。3.3.1.2记录装置recordingdevice记录仪中将被测量记录在记录介质上的各零部件的组合。3.3.1.3传纸机构chart-drivingmechanists一般以时间为函数驱动记录纸的一种机构。它可用下述方法之一工作:。.手绕发条机构;b.电绕友条机构;c.带或不带运转余量钟表机构的自启动同步电动机;d.脉冲驱动的电动机(步进电动机);c.其他电动机,例如带有速度控制的直流电动机.3.3.2记录纸及记录3.3.2.1记录纸chart一般为纸的记录介质.3.3.2.2记录record记录装置在记录纸上形成迹线或标记的过程。3.3.2.3记录纸分度线chartlines在记录纸上印就的一系列能表明记录值和时间值的线条。3.3.2.4记录纸分度。hartdivision记录纸上相邻两条分度线间的间距.3.3.2.5记录纸标度尺长度chartscalelength当传纸机构朴止时,记录装置在记录纸两个极端标度线间移动所经过的曲线或直线路径长度 GB11167-893.3.3测量范困(有效范困)measuringrange(effectiverange)由被测量两个值所规定的范围,在此范围内规定了记录仪的误差极限.注:一台记录仪可有几个测盘范围3.3.4基准值(基值)fiducialvalue为一明确规定的某量值,记录仪和(或)附件以其相对该值的误差来规定它们的各自准确度。3.3.5量程span测量范围上限和下限之间的代数差,以被侧量的单位计.3.3.6机械零位。echanicalzero当被机械控制的11量机构断电后,记录装置趋向的平衡位置。此位置可以与记录零分度相重合,也可以不重合。在机械压缩零位的记录仪,机械零位与任一分度线并不相对应,在无机械反作用力矩的记录仪中,机械零位不确定。3.3.7电零位electricalzero若被测量为零或某一设定值时,给控制电路(如有时)通电,产生一反作用力矩,使记录装置趋向的平衡位置。3.3.8剩余偏转:esidualdeflection断开所有测量线路的激励和消除产生可动部分偏转的原因后,机械控制可动部分所残留的偏转部分。3.3.9守时timekeeping记录仪运行时,在记录纸上能确定被测量对应时问所具有的功能。3.4额定值ratedvalue由制造厂给出的、用以规定某一工作条件的量值.注功率(有功和无功)和相位等记录仪的电压值、电流值、功率因数都是额定值,同样,记录纸速度值和传纸机构运转时间等也是额定直.3.5影响量、参考条件及标称使用范围3.5.1影响量influencequantity通常由外部加到记录仪和(或)附件上而会影响其特性的任意量。3.5.2参考条件:eferencecondition影响量规定值和规定值范围的一个适当集合,在此条件下,确定了记录仪和(或)附件的允许误差。每种影响量可有参考值或参考范围。3.5.2.1参考值referencevalue参考条件集合中的一个规定量。3.5.2.2参考范围referencerange参考条件集合中的一个规定值的范围。3.5.3参考记录纸referencechart用以确定记录仪误差的一种记录纸,其特性(穿孔、分度线等)与制造厂所规定的应一致。3.5.4参考量尺referencereadingrule给记录仪读出记录装置在记录纸上偏移数值的有刻度量尺。3.5.5标称使用范围nominalrangeofuse一组制造厂规定的数值范围,某一影响量在此范围内取值,而不致使由其引起的变差超过规定值。3.5.6影响量的极限值limitingvaluesofaninfluencequantity某一影响量可取的极端值.在此值时不致使记录仪和附件损坏或产生不再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的永久性变化。注:极限值可能与其作用的持续时问有关, GB11167-663·6误差和变差3.6.1绝对误差absoluteerror测里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注:①由于真值不能从测)t获得,应用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和在规定的时间所取得的值来代替真值,此值应从国家计t标准或经制造厂和用户同意的侧盘标准中导出。②当附件与记录仪连同便用时,应注意到附件的误差可能变成符号相反的误差.3.6.2相对误差relativeerror绝对误差除以被测量的真值.3.6.3基本误差intrinsicerror记录仪和(或)附件在参考条件下的误差.3.6.4变差variation当单一影响量在标称使用范围内,取相继两个不同给定值,记录仪对同一被测量值所产生的两个读数之差,对附件为两个真值之差。3.了准确度、准确度等级和等级指数3.7.1准确度accuracy记录仪的示值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注记录仪的被测盈、守时或附件的准确度是以基本误差和变差的极限来确定的.3.7.2准确度等级accuracyclass满足旨在保持允许误差和变差在极限内一些计量要求的记录仪的被测量、守时或附件的组别。3.7.3等级指数classindex表示准确度等级的数字。住:某些记录仪的被测盈、守时或附件可以有几个等级指数.产品分类4.1按被测量呈现形式分:压记录仪;b.同时能指示的记录仪。42按准确度等级分4.2.1被测量应采用下列之一等级:0.2,0.5,1.0,1.5,2.5,5.0,4.2.2守时应采用下列之一等级:0.02,0.05,0.1,0.2,0.5,1.0,2.5.5.0,4.3按使用辅助电源类型分:a直流;b.交流;‘交直流两用。4.4按测量机构数目分:单机构;b.多机构.4.5按使用方式分:志携带式;b,固定式。按其他特性分:按第3章规定的特性进行分类。 4s11167-89技米耍求5.1基本误差5.11被测量基本误差极限记录仪与其不可互换附件(如有时)在表2的参考条件下,并在测盆范围内和按制造厂说明书操作时.用基准值百分数表示的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相应准确度等级的极限。对同时能指示的记录仪,在测量范围内,其记录值与指示值之差不应超过100%相应测量等级指数值.注:①记录装里在记录纸上的卑擦作用不包括在荃本误差内.②所附修正表中的数值,在确定羞本误差时不予考虑。表1被测量基本误差极限被测盆等级指致0.20.51.01.52.55.0荃本误差极限%士0.2士0.5士1.0士1.5士2.5士5.0表2影响量的参考条件及允许偏差乡考条件影响t、允许偏差”(另有标志除外)等级指数《。.5:士1℃环境温度243℃等级指数>0.5及守时:士2℃湿度相对湿度40%-60%固定式:安装面垂直士1.位!”挽带式:支排面水平40A/M频串从DC到65Hz外磁场无任愈方向标志}性质}厚度F37铁Xmm}士。.1Xmm或0.5mm取较小值安装板或支架F38"}铁’}任意的厚度和性质ice;非铁任意无任意】任意等级指数(。5,1%零一直*纹波含·等级指数>0.5;3%l.整流系非方均根值响应和采用移被相装!的记录仪(50%等级指数文流失真因数零或、%取较小值.2:其他记录仪:《5%士0.05测交流峰值因数目、厂万近似值1.414侧盆电路中用移相装里的记录仪参考值的士0.1写为参考频率颇率盘其他记录仪为45Hz到65Hz参考值的士2%电压分盆额定电压或参考范围(对功率、无功功率、相位、额定值的士2沁(如有时)内的任意电压功出因数及频率等记录仪) GB11167-89续表2参考条件影响t允许偏差"(另有标志除外)电流分t抓定电流的40肠一100%(对相位、功率因数记录仪)被功率cae0=1或额定士0.01记录仪‘口功侧功率因致无功功率sino=l或领定士0.01记录仪sin币t相平衡对称电压和对称电流4)5)(对多相记录仪)记录纸参考记录纸皿水t(如适用)记录笔容t的50%40肠-s0%记录附记录装里电源电压(如适用)颇定电压士2%力口条件发条传纸机构及有运转余t电机传纸顿定运转时间机构的运转时间电压额定值士2%辅助电像颇率额定值士1%注:1)适用于表中规定单一参考值或由制造厂规定的单一参考值,对参考范围不允许有偏差.2)装有水准器的记录仪,试验时应用水准器将记录仪调整到水平.3)记录仪所安装的面板(或支架)性质和厚度的符号(或无符号)见本标准第8.2条.4)每一电压(线电压或相电压)与系统电压(线电压或相电压)的平均值之间相差不超过1%每一相的电流与电流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1%.每相电流与相应的相电压之间的角度与平均角度之差应不大于20.5)如制造厂允许.可以用能作单相试验的多相记录仪进行单相试验.5,12守时基本误差极限记录仪在表2参考条件下,守时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相应准确度等级的极限。表3守时基本误差极限守时等级指数0.020.050.10.2051.02.55.0基本误差极限%士0.02士0.05士0.1士0.2士0.5士1.0士25士5.05,2魔擦作用最大值连续线记录仪摩擦作用的最大值不应超过以记录纸标度尺长度表示的200%等级指数值。5.3动态特性5·3.1过冲连续线记录仪突然施加2/3标度尺长度编移时,过冲不应超过记录纸标度尺长度的7Y,,注:当零位在记录纸标度尺之间时,记录纸标度尺长度取零位两侧中较长的一侧.当零位被压绪时,记录纸标度尺长度取标度尺两端之间曲线或直线的全长.5.3.2响应时间5.3.2.1连续线记录仪突然施加使其记录装置最终稳定在记录纸标度尺长度2/3处的激励时,其记录装置达到偏离最终位置不超过记录仪等级指数极限内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Js。I GB11167-895.3-2.2断续线记录仪的响应时间应小于两个相邻打点间的时间间隔.并通过在打点或转变以后即施加突变被测盘来确定,此时下一个点显示的误差不应大于甜t等级指数值。5.3.3频率响应范围连续线记录仪记录全振幅值(峰一峰)为2/3侧f范田的正弦波被M$时,当其幅值与理论值相差10纬时的频率或频率范围不应低于制造厂所规定的数值.5.3.4记录迹线增粗的极限记录仪施加标称使用范围内的任一被测t频率时,由于记录装里寄生振荡而引起的迹线增粗,不应超过测量等级指数的50纬(以记录纸标度尺长度表示).5.4记录质f同ZBY194第4.3条的规定.5.5各种影响里下的允许变差当记录仪在表2规定的参考条件下工作时,每一个影响t偏离参考值(或参考范围)至标称使用范围极限时,对被测盈及守时产生的变差极限应符合表4和第5.5.1-5.5.3各条的规定。5.5.1由铁磁支架引起的变差安放在其性质和厚度由符号F37,F38,F39(8.2条)规定的板上的记录仪,或放在任意性质和厚度(未标志时)板上的记录仪,其误差应仍在基本误差极限内。5.52由导电支架引起的变差除在单独文件中有要求并标以F33(8.2条)符号者外.当记录仪在高导电率的面板或支架上使用时,其误差应仍在基本误差极限内.表4影响盆的标称使用范围及允许变差标称使用范圈极限以娜级指数百分数表示的允许变差影响t(另有标志除外)被侧盆守时参考谧度士10℃或参考环境沮度范围下限一to℃和参考loo%100%范围上限十10℃湿度相对湿度25%-80写100%10y.位_,>参考位Z士S.100%100%标有F30符号为100%100%符号中所示值0.2;0.5级1-5级荃准值基准值非无定向和(或)外磁场无磁屏蔽的动磁,3Y.6%未标F30符号为电磁系和电动系100%0^-0.4kA/M记录仪非无定向和(或)无磁屏蔽的铁磁1.S%3%电动系记录仪其他记录仪0.75%1.5% GB11167-89续表4}标称使用范,,限以等级指数百分数表示的允许变差影响t(另有标志除外)被侧t守时直流纹波含t>>(方均根值,响应20Y.500/,记录仪除外)用移相装t记录仪,5/0,交流失真,u因数频率记录仪:15/0,100"/,(整流式记录仪除外)其他记录仪,20纬用移相装It记录仪:被参考频率士1/0,或参考频率下限一1/0,和参考颇率上限十I%、频率100%其他记录仪参考频率士100/,或参考频率下限一10/0,和参考频率上限+10%参考电压士15%或电压参考范围下限一15%100/0,和参考范围上限+15%电流(仅对相位及功额定电流的20%-120%100%测率因数记录仪)任意浦后或超前功率记录仪:相角从0-60"滞功率因数仓.2,后(感性)无功(仅对功率及无0.5级100Y.功卒记录仪:相功功率记录仪)1一5级角从90.30"海后(感性)t}相平衡被侧t的一个(对多相记录仪200%电流分盈断开不平衡负载)多相记录仪被侧t的一个侧盆单元之200%电压分t断开间相互作用辅电压额定电压士100/,50只100%助电滚频率额定颇率士5%500/,100肠注I)装有水准器的记录仪,应经常用水准器校正位里,因此这类记录仪不必进行位置引起的变差试验.2)对直流响应也对方均根值响应的记录仪,因纹波也是被侧It一部分,所以不允许规定变差.3〕内附整流器的记录仪(方均根值响应除外)一般对平均值响应,但按正弦波的方均根值刻度,如波形为非正弦波将产生严孟影响.如波形可充分表征的,此误差可以计算.所以未规定失真波形对整流系(平均值)记录仪和对峰值教感记录仪的耍求.3记录装置墨水量的影响g GB11167-89连续线记录仪记录装置的墨水量偏离参考值或参考范围极限之一至标称使用范围相应的极限时,由于装置内或墨水槽中墨水a变化所引起的变差不应超过等级指数的500a.当未标明时,墨水盘的标称使用范围的极限为最大值的10%和100%.5.6稳定性及基本安全试验等要求5.6.1极限使用温度记录仪应能在环境温度0-40℃条件下连续工作而不致引起永久性损坏。当回复到参考条件后,记录仪仍应符合本标准5.1条基本误差的规定.5.6.2自热记录仪在参考条件下,按测量范围上限的90%连续工作任意时间后,其读数与起始值的变差不应超过相应测量等级指数的100%,并应符合本标准5.1,1条基本误差的规定.注:对间断使用的记录仪无自热要求.5.6.3允许过载记录仪的连续过负载及短时过负载应符合GB7676.17676.7第6.4条的有关规定。5.6.4绝缘电阻记录仪绝缘电阻试验应符合GB6738的规定,其各试验部位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下列规定:各测量线路与外壳(或测试接地端)之间为20Mfg,b.各辅助线路与外壳(或测试接地端)之间为20M4;c电压线路与电流线路之间为20MO.5.6.5电压试验记录仪电压试验应符合GB6738的规定。试验电压施加于:二各测量线路与外壳(或测量接地端)之间;b.各辅助线路与外壳(或测量接地端)之间,c.电压线路与电流线路之间。5.6.6运输条件试验记录仪在运输包装条件下,应能符合ZBY002的全部规定。其中:高温55℃、低温一40℃,交变湿熬高温40"C、自由跌落高度250mm,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5.1条、5.3.3条、5.6.4条及5.6.5条的规定.5.7结构要求按ZBY194第4.6条的规定。试验方法本方法适用于记录仪及其连同使用的某些附件,除本章另作规定外,包括通用试验条件等内容皆应符合GB7676.9有关条文的规定,其中所述及的“轻敲”应以适当记录纸速度或手动“走纸”方法代替,以消除记录装置与记录纸的摩擦作用。6.1基本误差(按本标准5.1条测定)6,1门测试条件6.1门.1记录仪测试前应置于表2规定的参考条件下不少于2h,并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6.1.1.2记录仪一般不允许进行预处理。除非另有规定,预处理时间不应超过30min,6门1.3调节记录装置及指示装置使其在参考记录纸及标度尺的相应分度线上,并“走纸”约5mm以消除摩擦作用。对断续线记录仪如三个相继点皆已印在参考记录纸的相应分度线上时,即认为已设定好.6.1.1.4测试用的标准仪器误差应小于被测记录仪误差的25%a6.1.2测试方法6.1.2.1被测量基本误差(5.1.]条)的侧定 GB11167-89除读数时应以适当记录纸速度或手动“走纸”以消除康擦作用外,其他皆同GB7676.9第2章的规定。6.1.2.2守时基本误差(5.1.2条)的测定同ZBY494第5.1.3条的规定.6.2摩擦作用(按本标准第5.2条测定)用以下方法测定康擦作用。r的最大值。二分别在记录纸标度尺长度的5%-1500+4500^"55%及85%^-95%三个区间各取一个值进行测试。b.记录纸静止时,将被测盆同时加到被侧记录仪和标准仪器上,在不产生过冲的情况下逐渐增加,直到标准仪器达到所需值,然后减少被测盘约5%的记录纸标度尺长度.然后用手将记录纸向前走纸约2mm,并施加超过所选值约5%的被Nit值。再使记录纸向前走纸约2mm,将被侧量减至所选值,然后又增加,依此类推(见图1).该过程对第一个值进行三次,以完全相同方式对其他两个值也进行测试。e.根据记录的迹线,对三个值的每一个给出了三组具有两个相反点的读数,其间距应予以标定(不考虑单个距离).d.摩擦作用的最大值应由9个间距中最大值的1/2来确定,并以记录纸标度尺长度的百分数表示。1图1摩擦作用记录迹线图6.3动态特性(按本标准第5.3条测定)6·3·1测试条件如外部测蚤线路阻抗对测试有影响时,应按制造厂规定的阻抗值.其他条件皆同本标准第6.1.1条的规定。6.3.2过冲(5.3.1条)的测定同GB7676.9中第4.2条的规定,但应用适当记录纸速度记录阶跃全过程,在记录纸上确定过冲值.6.3.3响应时间(5.3.2条)的测定同GB7676.9中第4.3条的规定,但应用适当记录纸速度记录阶跃全过程,在记录纸上按本标准5.3.2条的要求确定响应时间.6.3.4频率响应范围(5.3.3条)的测定用低频正弦波讯号发生器(幅频特性及失真因致(」%)在量程的50%处,用适当记录纸速度记录正弦波幅值(峰一峰)为2/3测量范围时幅值随频率变化的过程.每一被测频率值至少能观察到三个稳定幅值的正弦波形,测试起始频率不应大于被测记录仪频率响应范围上限的10%,6.3.5记录迹线增粗的极限(5.3.4条)的测定11 GB11167-89在测量范围上限90%处,用适当记录纸速度记录一个稳定的被测盈,在标称使用频率范围内逐渐改变被测量频率时,测定记录迹线的最大宽度与被测量为零时所记录迹线宽度的差值.6.4记录质量(按本标准第5.‘条测定)按ZBY194第5.3条的规定。6.5各种影响量下的允许变差(按本标准第5.5条测定)6.5.1测试条件65.1.1每一影响量所引起的变差都应分别测定,每次测试时,所有其他影响量都应保持在表2规定的参考条件下,初调不可改变。6.5.1.2如不同范围有不同变差.应对所有范围分别测定。6.5.1.3当记录仪规定参考值时,影响量在该参考值与表4规定的标称使用范围极限中任意值之间变化。当记录仪规定参考范围时,影响量可在参考范围每个极限值与表4规定的标称使用范围内接近该参考范围极限间任意值之间变化.6.5.1.4根据表4及6.5.1.3条所规定的两个影响量,作两次紧接测量来确定两次测量读数之差即为变差。测定被测量变差时,应用适当记录纸速度或手动“走纸”,以消除摩擦作用。6.5.2测试方法6.5.2.1环境温度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2条的有关规定。6.5.2.2湿度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3条的有关规定。6.5.2.3位置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4条的有关规定.6.5.2.4外磁场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5条的有关规定。6.5.2.5直流被测量纹波含量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6条的有关规定.6.5.2.6交流被测量失真因数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7条的有关规定。6.5.2.7交流被测量频率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8条的有关规定。6.5.2.8交流被测量的电压与电流分量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9条的有关规定。6.5.2.9交流被测量功率因数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10条的有关规定。6.5.2.10相平衡(不平衡电流)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12条的有关规定。6.5.2.11多相记录仪测量单元之间相互作用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16条的有关规定.6.5.2.12辅助电源电压与频率影响试验应符合GB7676.9第3.17条及第3.18条的有关规定.6.5.2.13铁磁支架(5.5.1条)及导电支架(5.5.2条)影响试验的测定应符合GB7676.9第3.1条及第3.13条的有关规定。6.5.2.14记录装置墨水量影响(5.5.3条)的测定记录仪在墨水量为参考条件时,按本标准第6.1.2条规定的方法测定,记录激励值(Bs)。然后分别在墨水量为标称使用范围上限及下限按同样方法测定,记录激励值(BH)及(B0.在标称使用范围上限及下限对每条选定分度线以百分数表示的变差不应超过规定,计算如下:导Y}。。及(BS.4BF}}丫,。。式中:寿—基准值。6.6稳定性及基本安全试验等要求(按本标准第5.6条侧定)6.6.!极限使用温度(5.6.1条)的测定应符合GB7676.9第4.1条的有关规定。6.6.2自热(5.6.2条)的测定应符合GB7676.9第4.14条的有关规定。6.6.3允许过载(5.6.3条)的测定 GB11167-89应符合GB7676.9第4.4及4.6条的有关规定.6.6.4绝缘电阻(5.6.4条)的测定按GB6738有关章条进行。6.6.5电压试验(5.6.5条)的测定按GB6738有关章条进行.B-6.6运输条件试验(5.6.6条)的测定按ZBY002进行。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记录仪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检验方式栓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国家指定的质盘监督机构进行,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7.3出厂检验每台记录仪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书。出厂检验项目如下:a.基本误差(5.1条),b.摩擦作用最大值(5.2条);c.动态特性(5.3条),d.记录质量(5.4条中记录迹线最大宽度及最大不断线速度),。,绝缘电阻(5.6.4条);t电压试验(5.6.5条)。7.4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至少应每年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t.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台,并按本标准所有要求进行检验,如检验中有不合格项目时,可在同一批中再抽取加倍数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全部样品合格,则型式检验认为合格.复验的不合格项目不应超过两项,且不属同一类型,否则型式检验将判为不合格。标志、包装8.1标志记录仪及其连同使用的不可互换附件(如有时)标志的基本内容包括:制造厂名称,b.产品名称。c.产品型号,d.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制造编号;t.被测量单位; GB11167-899.被测量等级指数;h.被测量线路试验电压.i.辅助电源种类和额定值;J.为便于产品使用所必须的标志及符号(由制造厂与用户协商确定)。8.2符号标志记录仪和附件的符号应符合GB7676.1表8一1的规定。8.3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ZBY003的规定。质量保证用户在遵守本标准及制造厂所规定的运输、保管和使用规则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日起的18个月内(其中使用日期不超过12个月),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或修理。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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