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9.94 KB
  • 2022-04-22 11:35:54 发布

GBT 19490-2004 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 总则.pdf

  • 9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3733巧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490-2004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总则Telecommunicationregulationformaritimemobileservices-General2004-04-28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尸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9490-2004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德铭、朱金发。 GB/T19490-2004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总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上移动通信业务的基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水上移动通信业务的我国所有海(江)岸电台、专用电台、船舶电台(包括国际移动卫星船舶地球站)以及参与我国水上遇险救助的航空器电台。国际船舶电台在与我国海(江)岸电台通信时也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6162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JT/T4607水上通信、导航术语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国际海事组织(IMO)(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1988年修正案3术语和定义GB/T16162和JT/T460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GMDSS船舶GMDSSship船舶电台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四章要求,并能按照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第S珊章规定的通信操作程序进行水上遇险、紧急、安全和常规通信的船舶3.2非GMDSS船舶nonGMDSSship船舶电台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SOLAS公约通信设备配备要求(1988年修正案生效前的SOLAS公约),并能按照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附录813规定的通信操作程序进行水上遇险、紧急、安全和常规通信的船舶。3.3电台S作R志radiostationlogbook记载呼叫联络、应答、值守、通信、交接班、设备运行状况等情况的记录簿3.4电台识别identificationofstations是电台身份的唯一标识码,包括呼号、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I)、国际移动卫星船舶地球站业务识别码(IMN)、水上移动通信业务选择呼叫号码等4电台管理的一般规定4.1设置、使用从事水上无线电通信的我国海(江)岸电台、专用电台、船舶电台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不再使用或停用时应向原审批设台的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GB/T19490-20044.2电台执照应存放在能立即出示之处,以供随时检查。4.3从事水上无线电通信的电台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电台识别。5电台识别5.1呼号的组成5.1.1海(江)岸电台—两个字符和一个字母,或—两个字符和一个字母,后跟不超过三位数字(紧接在字母后面的数字。或1除外)。5.1.2船舶电台—两个字符和两个字母,或—两个字符、两个字母和一位数字(数字0或1除外)。但是,只使用无线电话的船舶电台也可以使用如下组成的呼号:—两个字符(只要第二个是字母),后跟四位数字(紧接在字母后面的数字。或1除外),或—两个字符和一个字母,后跟四位数字(紧接在字母后面的数字。或1除外)。5.1.3救生艇(筏)电台—母船的呼号后面跟二位数字(紧接在字母后面的数字0或1除外)。5.1.4紧急无线电示位标电台—莫尔斯字母B和/或无线电示位标所属母船的呼号5.1.5航空器电台—两个字符和三个字母。注:本条所述的“两个字符”是指两个字母,或一个字母后接一个数字,或一个数字后接一个字母5.2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I)5.2.1船舶电台的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I)由以下九位数字构成:M,12D3X,X5X6X,X8X3其中M,I,D。代表分配给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水上识别数字;X为。至9中的任意一个数字。5.2.2用于同时呼叫一艘以上船舶的成组船舶电台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D结构如下:0,M213D,X5X5X,X8X9其中第一位数字为。;M213D为水上识别数字;X为0至9中的任意一个数字。5.2.3由于许多国家的用户电报和电话网络传送用以确定船舶电台识别码的最大位数是6位,因此由海岸电台把一串零加在船舶电台识别码尾端,以实现自动业务,结构如下:M,12D3X,X5X6070809其中M,12D3为水上识别数字;X为0至9中的任意一个数字,0,020,为。005.2.4海岸电台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D和成组海岸电台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I)结构如下:0,0M3I,D5XsX,XeXs其中前二位数字为。;M3I,D。为水上识别数字;X为。至9中的任意一个数字。注: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MMSI)的组成,原则上能连接公众电信网的电报和电话用户。5.3无线电话电台的识别组成5.3.1海(江)岸电台—电台的呼号,或—港口地理名称后面加“RADIO"(台)。5.3.2专用话台—电台的呼号,或 GB/T19490-2004—单位名称或其他识别。5.3.3船舶电台—电台的呼号,或—船舶的正式名称。5.3.4救生艇(筏)电台—电台的呼号,或—母船名称后面加上两位数字。5.4水上移动业务选择性呼叫号码的组成5.4.1海(江)岸电台—四位数字。5.4.2船舶电台—五位数字。5.4.3预定的成组船舶电台群—同一数字重复5次,或—两个不同数字交替重复。5.5国际移动卫星船舶地球站业务识别码(OMN)5.5.1IMN是国际移动卫星船舶地球站业务识别码,供用户船舶地球站用,即船舶地球站电话码、传真码、电传码、数据码等,不同通信业务有不同的IMN,5.5.2Inmarsat-A标准船舶地球站(以下简称船站)IMN由7位八进制数码组成,结构如下:1MIDAX5X6X7其中MIDA;3位数字码,由Inmarsat分给A船站注册国,我国现有MID*是570,571,572,602,X,:取值范围1-7XsX7:取值范围01-775.5.3Inmarsat-B/M标准船站IMN由9位十进制数码组成,结构如下:3MIDX,X,X,Z,Z,(B标准船站)6MIDXsXsX7ZsZs(M标准船站)MIDX5X,X为船舶的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MMSI)的前6位(详见5.2)ZeZ,:取值范围10-99,用以区分同一船上安装的多个同类船站或多通道(船站的不同通道)。注:b,标准船站56kbps或64kbps高速数据(HSD)IMN由9位+进制数字组成,结构如下394X,X5X,X7凡X,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5.5.4Inmarsat-C标准船站IMN由9位十进制数码组成,结构如下:4MIDX5X,X7Z,Z,MID为船舶的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MMSI)中的水上识别数字(详见5.2).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Z,Z,:取值范围10^99,用以区分同一船上安装的多个同类船站5.5.5InmarsatMini-M标准船站IMN由9位+进制数码组成,结构如下:76X3X,XsX6X7X8X9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但X,井05.5.6组成Inmarsat-A标准船站的群呼识别由9位八进制数字码构成:OX,X,X,X,XIX7XIX。相应X,-X。规定如下:MID,00000:国家群呼,其中MID、见5.5.2;MIDqX;X,X,XeX,:船队群呼,其中MID=见5.5.2,X为。至7中的任意数字,但X;,}:O; GB/T19490-200400X,XsX6X,从X,:选择性群呼,其中X为。至7中的任意数字,但X,半叭OOOXSXfiX,XaX9:区域性群呼,其中X为0至7中的任意数字。5.5.7组成Inmarsat-B标准船站群呼识别由9位十进制数字码组成,结构如下:30X,X,X3X,X,X,X,相应X,-X。规定如下:MID0000:国家群呼,其中MID见5.2;MIDX,X,从Xs:船队群呼,其中MID见5.2;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但X6半0;OOXIXsX,X6Xs:选择性群呼,其中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但X,#0;OOOXfiX,XnX,:区域性群呼,其中X为。至9中的任意数字。6电台工作时间6.1船舶电台6.1.1GMDSS船舶实行24h连续安全值守。6.1.2非GMDSS船舶电台工作时间按人员配备情况而定。配备三名报务员的船舶电台应实行24h连续工作制;配备二名报务员的船舶电台应实行16h工作制;配备一名报务员的船舶电台原则上实行8h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通信主管部门根据具体航线情况、航行安全和业务需要确定。6.1.3非24h连续工作的船舶电台,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停止工作:a)有关的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尚未处理完毕;b)与有关电台的通信尚未完毕或尚有急电待发或等待急电回电;c)当发生危及本船安全的特殊情况或当航行于特别海区时,所属通信主管部门或船长要求进行值班时。6.1.4船舶进出国内、外港口时,应向有关岸台报告本船动态。6.2海(江)岸电台6.2.1海(江)岸电台开放的各电路工作时间由交通通信主管部门核定,并登载在《全国海(江)岸电台台名录》中。6.2.2海(江)岸电台非24h开放的电路,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停止工作:a)有关的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尚未处理完毕;b)与有关的电台通信尚未完毕,或尚有急电待发或等待急电回电。7电台工作日志和录音7.1一般规定7.1.1船、岸通信人员必须详细、准确、清楚、如实地记录通信情况,不得任意涂改和撕毁电台工作日志。船舶发生海难弃船时,通信人员必须携带电台工作日志离船。7.1.2填写电台工作日志的文字应是通信联络中实际使用的文字,说明性内容可用汉字。机上对话"IS"代表本台,"R”代表对方台,第三台可直接注明其呼号。7.1.3填写电台工作日志中的所有事项的时间,都应该以。000时一2359时表示,国际航行船舶电台应使用世界协调时(UTC),其他电台使用北京时间7.1.4船舶电台工作日志对中、高频莫尔斯无线电报、无线电话、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和海事卫星通信以及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均由电台值机员一并登记;船舶甚高频无线电话通信由使用人员登记。7.1.5海(江)岸电台工作日志对各种通信方式和电路均分别登记,按月存放保管。7.1.6海(江)岸电台应对值守的国际遇险频道上的守听和通信情况进行全天24h录音7.2船舶电台7.2.1船舶电台工作日志应记录的内容如下:a)每航次开始至结束的船舶动态情况。包括航线、启航、抵港、抛锚、移泊、修船、复航等年、月、 GB/T19490-2004日、时间和地点;b)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情况;c)收发各类电报和处理日常通信业务的情况;d)无线电话通信的业务情况;e)窄带直接印字电报、数字选择呼叫、海事卫星通信的业务情况;f)守听通报表、广播性业务等情况;9)通信条件变化和影响正常通信的情况;h)通信设备的使用、故障、维修、保养以及蓄电池充放电情况;i)上、下班交接和工作业务交接情况;J)开航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k)守听静默时间情况(非GMDSS船舶卜l)通信主管部门认为必须记录的其他事项7.2.2船舶电台工作日志应由所属通信主管部门定期审阅7.3海(江)岸电台7.3.1海(江)岸电台通信工作日志应记录的内容如下:a)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和呼叫与回答的通信情况;b)收发各类电报和处理日常通信业务的情况;c)无线电话通信的业务情况;d)窄带直接印字电报、数字选择呼叫等业务情况;e)守听静默时间和收听到的重要水上通信情况;f)通信条件变化和影响正常通信的情况;9)通报(话)表和各类广播性业务发播情况;h)开机、关机时间和设备发生故障时间;i)上、下班交接情况;J)通信主管部门认为必须记录的其他事项7.3.2海(江)岸电台工作日志由台长(或报务主任)逐日审阅报底、帐单、工作日志和遇险安全值守录音带的保管期船、岸电台各类报底、帐单、工作日志和工作录音带、软盘、光碟保管期规定如下:a)气象报告、航行警告保管期为半年;b)国内各类电报、软盘、光碟保管期为一年;c)国际公众船舶电报、软盘、光碟保管期为两年;d)电报、电话帐单保管期为两年;e)电台工作日志保管期为两年;f)电台工作录音记录保管期为30天,涉及遇险通信记录的保管期应不少于90天各类报底、帐单和工作日志和工作录音带保管期满后,开列清单,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监督销毁或交通信主管部门处理。9电台应备的证书、业务文件和资料9.1船舶电台应备下列证书、业务文件和资料:a)电台执照;b)电台设备核定表;c)无线电安全证书; GB/T19490-2004d)电台值机员适任证书;e)电台工作日志;f)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9)全国海(江)岸电台台名录;h)全国船舶电台台名录;D航务电报挂号表;J)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手册(GMDSS船舶);k)国内汉语拼音局名簿;l)标准电码本;m)英汉字典。此外,国际航行船舶应增备下列业务文件和资料:a)无线电规则(国际电联文件)或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实用手册(国际电联文件);b)GMDSS设备岸基维修协议书;c)海岸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和无线电测定和特种业务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或d)无线电信号书(英国航保部出版);e)船舶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9.21995年以后建造的GMDSS船舶电台还应备下列技术资料:a)无线电设备说明书;b)GMDSS系统图;c)天线装置图。9.3海(江)岸电台应备下列证书、业务文件和资料:a)电台执照;b)电台工作日志;c)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d)全国海(江)岸电台台名录;e)全国船舶电台台名录;f)航务电报挂号表;9)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手册;h)标准电码本;、)英汉字典;J)其他应备的业务文件和资料。此外,对外开放的岸台,建议配备下列业务文件和资料:a)无线电规则(国际电联文件);b)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实用手册(国际电联文件);c)国际公众电报业务操作须知(国际电联文件);d)国际电话业务须知(国际电联文件);e)海岸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D船舶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9)无线电定位和特种业务电台表(国际电联文件);h)国内电报业务规程;i)国际电报业务规程;1)简明国际电报局名簿;k)国际电信业务密语和缩语。 GB/T19490-200410通信的优先等级水上无线电通信提供如下4个优先等级:等级1;遇险呼叫和遇险通信;等级2:冠以紧急信号的通信;等级3:冠以安全信号的通信;等级4:常规通信。11保密制度11.1各通信部门必须禁止:a)未经准许而截收核定以外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信息;b)泄露或未经准许就以任何方式将非公众性的无线电通信信息内容加以公布或利用。11.2通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保密制度:a)不得在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及无关人员谈论中泄露通信机密;b)不得在机上询问机密事项,密电不得经国外台、站转递;c)通信密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带、摘抄,如有遗失泄露,立即上报。12抗干扰的措施、测试12.1所有电台禁止进行:a)非必要的发射;b)多余信号的发射;c)虚假或引起误解的信号的发射;d)无识别信号的发射。12.2电台的发射功率、发射种类、占有带宽、频率容差、无用发射等技术特性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当发生有害干扰时,应尽快消除。12.3当船舶电台有必要发送试验或调整信号,而且又有可能干扰邻近海岸电台工作时,在发送这种信号之前,应征得这些电台的同意12.4发送试验或调整信号不得超过10s。莫尔斯无线电报试验信号由一连申的VVV,后面加发送试验信号的电台呼号组成。无线电话试验信号应包括发送试验信号的电台呼号或其他识别,此呼号或其他识别应缓慢而清楚地发出。13违章纠察13.1为维护空中秩序,严格通信纪律,保障通信畅通,经交通通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纠察电台负责其管辖范围之内的水上无线电通信的纠察工作,同时要求各电台之间建立相互纠察制度。13.2纠察的内容包括:a)执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情况;b)遵守通信纪律的情况;c)工作态度和协作配合的情况;d)频率偏差和发射情况;e)通信中其他异常的情况。13.3各通信主管部门收到纠察电台或其他电台发来的纠察表后,应认真核实,按情节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纠察台或原发台,重大问题应上报13.4在通信中发现有害干扰或违章使用频率等情况时,应书面报告上级通信主管部门处理。各船、岸电台收到国际监测违章报告和国内寄来的违章报告,应认真核实,妥善处理,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