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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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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ZPXS-2010-16招标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10年6月25日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A总则……………………………………………………5B招标文件………………………………………………7C投标文件的编写………………………………………8D投标文件的递交………………………………………11E开标和评标……………………………………………11F授予合同………………………………………………14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6第四章工程技术部分……………………………………………27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29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规定12.4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开慧乡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通知为准要求工期:180日历天招标范围: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构筑物、办公楼、设备房、截污管网及安装部分等内容。构筑物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沉沙池、生活池、沉淀池、消毒池、回流池、污泥池、计量井及阀门井等;截污管网按180度管基四通承插砼管铺设等内容。分一个标段招标。(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22.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5、拟任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6、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5年5月-2010年5月须完成过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县外以环保工程专业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42.19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2.1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上。6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上午9:00~11:30,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71.5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7月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82.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92.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102.24开标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112.2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2.29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主体基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5%,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同时交付所有施工资料文本)后付合同款的25%,工程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果为依据)两年内付清(不计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132.28(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上。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湖南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0]3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1、项目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2、招标编号:HNZPXS-2010-163、标底工期:180日历天4、工程基本情况: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构筑物、办公楼、设备房、截污管网及安装部分等内容。构筑物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沉沙池、生活池、沉淀池、消毒池、回流池、污泥池、计量井及阀门井等;截污管网按180度管基四通承插砼管铺设等内容。分一个标段招标。(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6、相关资料的获取: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7、招标答疑:时间:2010年7月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招标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小姐0731-8406185610、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星沙楚天馨苑A栋三单元1708室联系人:颜先生江小姐联系电话:0731-8279272013677308118传真:0731-84017596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招标方”系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4、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开慧乡。招标范围: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构筑物、办公楼、设备房、截污管网及安装部分等内容。构筑物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沉沙池、生活池、沉淀池、消毒池、回流池、污泥池、计量井及阀门井等;截污管网按180度管基四通承插砼管铺设等内容。分一个标段招标。(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180日历天5、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的索取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5)拟任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6)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5年5月-2010年5月须完成过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县外以环保工程专业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②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6.1投标建造师申报6.1.1投标单位在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至2010年7月6日下午5:00时尚未申报投标建造师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6.1.2投标人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时,必须向招标人出具名为“关于申报我公司×××同志为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投标建造师的报告”,报告中应简要介绍所申报建造师的个人基本情况(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介绍其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所从事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长沙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还须附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报告应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1.3建造师申报报告一式两份,递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分送至招标人和县招投标办。6.2投标建造师考察(审查)与确认1)招标人对投标建造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②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且不属于市场清出规定的建造师。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建造师申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招标人在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审查后,如认为申报的投标建造师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及时予以确认,确认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的形式,确认书面意见原件返还给入围投标人。确认书面意见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采购中心备案。4)招标人如认为申报的建造师不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可要求投标人另行申报。另行申报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上签署意见(“请重新申报”)并盖章的形式,另行申报原件返还给投标人。另行申报要求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采购中心备案。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另行申报建造师的要求后,应于收到报告后的第二天(未按时重新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按6.1条有关要求重新申报建造师,直至招标人确认为止。7、招标与投标委托7.1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方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7.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B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还包括:1)工程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2)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发放的所有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文件。10.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缺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方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检查招标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方不承担责任。11、招标答疑及招标文件的修改11.1本项目招标答疑时间:2010年7月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答疑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11.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方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答复。12.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C投标文件的编写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简体中文。13.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胶装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编制。14.1本工程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经抽签确定中标人。14.2投标文件的组成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以下所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漏项。投标文件组成如下(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投标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一);(2)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均须提供2005年5月-2010年5月完成过的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必须是为相匹配的同一项目),长沙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还须附县建设局备案表。以上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审查确认。(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文件正本为原件,商务文件副本为复印件;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不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员C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应的上岗证书(复印件)。注:长沙县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建设局备案。(7)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工程投标报价16.1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见《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作为投标价,投标价格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3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6.4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表示。16.5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则按废标处理。17、投标工期及质量17.1工期:180日历天。17.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18、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预交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施工履约保证金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户银行: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1050009309322012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注: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帐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帐户转汇入。如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帐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2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与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的银行收帐通知核对,投标人未能按时(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在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未收到其足额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者,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18.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8.4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10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投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帐户,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即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签署及规定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20.2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3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复印。20.4投标文件不能用拉杆夹装订或打孔夹等进行装订,必须进行胶装,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20.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D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投标文件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3如果一个投标人提交两套以上(含两套)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方将拒收该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22.2招标方将凭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足额的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及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收据收受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22.3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视同废标)。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等字样。2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招标方为准。23.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建造师)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4.2投标证照24.2.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应带齐: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该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委派的并经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及招标人审查确认的建造师)、5)参与投标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6)长沙县外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2005年5月-2010年5月完成过的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合同原件及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必须是为相匹配的同一项目),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县建设局备案表。以上证件必须在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交齐,以上证件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招标单位有权以证件不齐、资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该投标单位参与竞标,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回。24.2.2以上第24.2.1条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以证件不齐、资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该投标单位参与竞标。24.3开标会议在县纪委及县招标采购中心监督下,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2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建造师)均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4.5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25、评标25.1评标内容的保密25.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确定中标单位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和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25.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5.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5.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3.1在详细评标之前,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5.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4评标办法25.4.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投标须知前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分两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确定进入公开随机抽签的投标人的名单。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抽签定标阶段:(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文件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的;(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6)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装订的;(7)投标文件未按第14.2条规定编制的,或者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8)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公章的;或投标文件封面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不清,或者有涂改而又未按20.5条执行的;(11)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不能提供24.2.1条所列资料证明其法定资格及投标资格的;(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足额(预交)履约保证金的;(1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个人身份证原件,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未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的;(1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6)投标书中同一标段出现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而又不能通过算术性复核修正的;(17)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8)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1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书);(20)工程量清单(不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有一页(或一页以上)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或一页(或一页以上)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在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合价上有不一致的。(2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属于长沙县建设局按《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中有关清出制度规定的;(22)带至开标现场的建造师证书中的人员不是经过招标人考察确认的;(23)参与投标的建造师不是经过招标人考察确认的;(2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2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26)县外以市政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是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轮的抽签定标阶段。第二阶段:抽签定标(即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摇号机确定中标人,定标分二轮进行,第一轮:通过摇号确定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第二轮:由业主代表摇号确定各标段中标人。通过摇号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F授予合同26、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的第一天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6.2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合同金额等于中标价格。设计变更签证须经招标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后方有效。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27.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转汇至招标人处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中标人应到招标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无利息)。2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应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28.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签定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主体基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5%,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同时交付所有施工资料文本)后付合同款的25%,工程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果为依据)两年内付清(不计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A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长县政发[2005]79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长县政发[2008]22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地点:长沙县开慧乡工程内容: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截污管网等工程的施工。二、工程承包范围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构筑物、办公楼、设备房、截污管网及安装部分等内容。构筑物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沉沙池、生活池、沉淀池、消毒池、回流池、污泥池、计量井及阀门井等;截污管网按180度管基四通承插砼管铺设等内容。分一个标段招标。(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80天四、工程质量标准(A)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B)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为依据。五、合同价款工程含税造价:(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六、工程款支付:1、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无利息)。2、工程款支付:无预付款,工程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主体基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5%,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同时交付所有施工资料文本)后付合同款的25%,工程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果为依据)两年内付清(不计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七、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工程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投标文件(8)工程量清单(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八、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方不要求提前竣工,只要求按期、按质完工,但不能推迟竣工,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但累计罚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0%。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履约保证金提交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B合同通用条款(略)参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相关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四、质量与检验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十、违约、索赔和争议十一、其他C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协议书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2.4本合同专用条款2.5本合同通用条款2.6工程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2.7图纸2.8工程量清单2.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1本合同使用语言为:简体中文3.2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有关行业验收标准规范。4.图纸4.1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肆套。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对工程技术问题、质量检验权,施工组织设计的建议权,工程进度检查、监督权,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初审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权,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工程管理部长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职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进度检查、监督权,监理人员的更换建议权,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确认权,对工程量的签证权(签证手续还应符合发包人的有关工程签证程序及规定)。5.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跟踪评审员职权: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确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权,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确认权。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区附近已设置有施工电源配电室及水源点,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水电费装表计量,水价按元/吨,动力电价按元/度,生活照明用电按元/度计取(由承包人安装计量水表、电表,由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3)施工场地周围道路已开通,能满足施工及运输需要。(4)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协调要求:由发包人协调。(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交图纸后天内进行。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协助承包人处理好各种外部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及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和监理公司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准时参加监理例会,配合协助各方的关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提供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有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可派人协助处理。(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应保护好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执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费用自负。(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承包人应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场区的清洁卫生,如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及泥土满路跑等,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2、负责外部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确保交付使用后无任何纠纷和后遗症;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县建设局、长沙县建管站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发包方有权从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支付。4、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扰乱甲方工作正常进行,若有施工影响,应先征得甲方同意。5、与其它施工单位在校园内共同协作,相互尊重体谅,杜绝纠纷,施工先后顺序及施工现场范围由甲方统一安排,如队内纠纷每次罚款500元。与邻施工队纠纷每次罚款1000元。(8)承包人负责在每月25日前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情况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5天。工程部应于收到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3天内批复。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除不可抗力外,不作工期调整。四、质量与检验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场跟踪评审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国家规定对该工程在实行免费保修,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3、本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但安全防护措施费和安全事故处理费等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即中标单价)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包含如下风险因素:(A)完成本工程施工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和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工程量)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发包人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它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和工艺要求以及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B)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和施工期间属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浮动价差风险。(C)为实施合同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等级所需的增加费用。(D)施工方案变化增加的费用。(E)非承包人原因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内发生的费用。(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方法: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的造价,按以下23.5条的方式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并经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及监理单位签证认可。23.3工程价款可调整的适用范围:23.3.1可以按实调整的适用范围: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损失。②非承包人原因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上所延误的时间,工期顺延,不计违约。③招标发布的上限价格的清单量包括以其作为计算依据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变更增减的工程量以实际减少和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调整。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确认后方可纳入工程结算。23.5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价格确定:①原合同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原清单中标价格计算;②原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③原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变更价格,经业主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方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核准后共同确定(或参照)的变更价格。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见投标人须知。26.2按照上述26.1条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长县评审(2005)01号送审通知附表3填写“工程付款申请表”申请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安装指导书,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整套资料及维修、售后服务资料。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和合同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及安装设备采购必须经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必要时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可要求陪同采购。28.7混凝土管由甲方规定价格(根据财评审定价格后除税金和管理费)指定供应商供应。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有关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9.2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1.确定变更价格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和县财政跟踪评审员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1.3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1.4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1.5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1承包人在合同工程初验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合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32.2工程竣工结算办法按照长政发[2005]79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长县政发[2008]22号文件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20天内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利息计算时间为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20天起,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方不要求提前竣工,只要求按期、按质完工,但不能推迟竣工,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但累计罚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0%。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验收一次性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1%处以罚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的责任:如承包人违约,违约所造成的各项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同意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达成一致时,双方约定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9.不可抗力39.1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6级和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的风等自然灾害;地震资料以湖南省地震局提供的资料为准,暴风资料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40.保险40.2承包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在清点验收前由发包人办理保险费用,清点验收后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8.1条规定的金额。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民工工资等完全履约后,履约保证金按第二章第28.1条规定方式退还。发包人超过约定的退还时间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利息计算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第二天起。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捌份,承包人叁份,发包人伍份。47.补充条款47.1本工程不得分包,更不容许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7.2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延误工期,达不到工程质量、进度计划要求和按期交付使用,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价,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7.3承包人遵守发包人及监理有关本工程管理制度。47.4承包人应严格把关,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带有恶性传染病;由于承包人把关不严,造成发包人及其他承包商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47.5承包人应严格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杜绝打架斗殴事件。若发生斗欧伤人现象,发包人视情节对承包人处以罚款:本项目部内部斗欧,每次罚款500元以上,严重的交当地治安机关处理。47.6关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保障:1)施工场地应有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围墙);2)承包方应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3)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47.7本合同以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工程名称: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编号:HNZPXS-2010-16合同标段:合同编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本合同范围。质量保修内容:承包人所承建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四、质量保修金的扣留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5%,在竣工结算时由发包人在结算价款中扣留,质量保修金扣留时间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扣留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支付。六、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建设工程技术部分A工程条件一、现场自然条件(略)二、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由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设计,项目工程位于长沙县开慧乡。三、现场施工条件已完成三通一平,周围交通便利。施工用水、用电能够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要求。四、工程承包范围长沙县开慧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截污管网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B工程技术规范本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的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实施。C技术要求一、设计范围及图纸资料1、设计单位本项目由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设计。2、图纸目录:详见设计图纸。二、技术要求1、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4、材料设备要求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本工程所采购材料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图纸技术要求,三证齐全,并由监理单位现场取样,全部送检。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不能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全部清退出场。材料现场抽样送检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2、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若承包人为外地施工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发包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四、转包本工程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五、技术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肆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竣工资料含:1、开工报告;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材料出厂合格证;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5、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6、主要材料检测报告;7、主要材料试验报告;8、外购件出厂合格证;9、竣工报告;10、竣工验收单;11、竣工图;12、其他湖南省及长沙县规定及业主要求应提供的资料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附件二 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标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五工程量清单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员C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应的上岗证书(复印件)。附件七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注:①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②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附件一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致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所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作为投标价,即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总价格;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的要求承包此工程施工、安装、直到竣工验收和保修维护。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在180天(日历天)内竣工。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对工程的保修作如下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4、我方投标建造师同志已经你方审查认可,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派该同志作为该工程建造师,全权代表我公司组织该项目的施工。我方在此承诺,如未经你方同意私自变更建造师,或名义上该同志为建造师而实际上的建造师另有其人,我单位自动放弃两年长沙县城范围内依法应招标工程的投标资格,同时你单位有权终止本项目的施工合同。5、为表诚意,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你方预交了叁拾万元人民币的施工履约保证金,一旦中标,同意自动转为我方的施工履约担保。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所作出的处罚。7、根据投标人须知的条款,我方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4)如果在开标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或文件。(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附件二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均须提供2005年5月-2010年5月完成过的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合同必须是为相匹配的同一项目),长沙县外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投标的施工企业还须附县建设局备案表。以上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审查确认。附件三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表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五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书详见由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注:1、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如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请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招标人或招标方处。如果投标人未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和招标方不承担责任。2、《工程量清单》须由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件六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年限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附件七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县开慧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产地数量备注38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