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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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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6月22 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选定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纪律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9(六)开标、评标、定标10第四章评标办法12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14第二部分附件一.投标报价表1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三.投标函20四.投标保证书21五.招标代理方案2222 第一章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公告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1招标人名称: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招标人地址: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引凤路001号2.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已获得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经开投[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依据湘建建【2013】18号、湘政办发〔2017〕6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22号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3.1项目地点: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3.2建设内容及规模: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设计规模5000m3/d,工程投资额约470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3.3招标代理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检测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依照湘建建〔2013〕18号、湘政办发〔2017〕6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22号,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师2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5.招标文件的获取22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6.2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引凤路00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7328182122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招标人联系人、电话、地址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引凤路00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732818213项目名称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4项目工程类型新建工程5项目规模和投资情况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设计规模5000m3/d,工程投资额约470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6项目建设地点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检测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8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师2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9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55%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上限值或低于招标人设置的下限值的,其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按单位项目结算。1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17时00分质疑文件接收邮箱:304583563@qq.com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时间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1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收件人: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4评标方法及标准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5开标现场原件携带清单1、公司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机构其他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机构其他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2 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总则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湘建建【2013】18号、湘政办发〔2017〕6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22号文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本项目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将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招标代理单位。1.工程概况1.1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设计规模5000m3/d,工程投资额约470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1.2.招标项目类型:新建工程。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检测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3.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师2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3.3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结果如何,概由投标人自理。(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按本工程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22 第一章投标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置疑文件至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此时间之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再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项目代理人都将在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于前附表所注明的时间内予以发布,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代理人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中标后发现招标文件错误或矛盾而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55%计取,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述范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②招标代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参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约定。③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④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率累进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500万元*1.2%=6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45%=18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合计收费=(6+4+18+2.5)*约定折扣=30.5万元*约定折扣22 ⑤工程、服务、货物以外的复杂招标代理服务(如PPP项目法人招标等),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另行约定增加服务费用。3)合同履行期间,受托人有义务为招标人提供法规政策和程序咨询;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受托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接受各种监督检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受托人应将此因素计入投标报价。(三)投标纪律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人、评标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不得以挂靠单位、转让证件等形式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一切会议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干预、扰乱会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工程招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示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可装订为一本。8.1商务标部份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2)参加投标的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2 (3)投标承诺函[见附件3];(4)投标保证书[见附件4];(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6)拟委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情况一览表;(7)投标单位相关企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的复印件;(8)投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8.2技术部分由投标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9)招标代理方案[见附件5]。注: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9.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9.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的签署应完好无缺;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本”或“副本”,且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9.2投标文件(内封面或外封面)、投标承诺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9.3除投标人对商务标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否则其修改的内容无效。9.4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招标人概不接受。(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22 10.2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0.3投标书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书。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各投标人的投标书由专人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工作人员签收,并在商务标函外注明收件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后,逾期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拒收,其投标书为无效投标书。11.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2家投标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六)开标、评标、定标12.开标12.1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2.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项目代理人主持,首先确认并宣布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的投标人名单,然后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进行资格验证(即验证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宣布结果;未携带上述原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2.3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2.4经确认无异议后的有效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宣读相关的内容。1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3.评标1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从湖南省政府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人数不少于3人。评标委员会主要审查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依据附表中的各项评审内容情况按集体评议、自主打分原则逐项进行详细评审,单项评分按评分人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取定,各单项评分之和为投标人最终得分;13.2答辩环节(选项):答辩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答辩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现场答辩,答辩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情况确定。13.3评分汇总:评分按集体评议、自主打分原则进行,单项评分按评分人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取定。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14.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定标办法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总分,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15.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交选择确定情况书面报告。22 第四章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参照湘建建〔2013〕18号、湘政办发〔2017〕6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22号,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评标程序分为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1.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时间无效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六)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规定的2.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明确或细微偏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的,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2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性检查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七)书面答疑资料;(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九)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22 第五章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投标人完整性实质性响应结论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格式报价范围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234注: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议。22 评分标准投标人实力与资信评分表(表一)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得分1市场行为(30分)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15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不良行为记录15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0.5分2合计注:1.省内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为准。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专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72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22 招标代理方案评分表(表二)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得分1招标方案(17分)内容完整,科学,可靠,编制水平高15-17内容较完整,编制水平一般12-14内容欠完整或方案欠科学8-112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2分)综合条件高,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11-12综合条件较高,各专业人员配备基本合理8-10综合条件一般,各专业人员配备欠合理5-63工作流程(9分)全面、规范、合理、满足要求9合理、满足要求6基本满足要求34保证措施(9分)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得力9措施一般6措施基本满足要求35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8分)陈述合理,回答评委问题专业科学5-8陈述与答辩一般3-4陈述表达不清,回答评委问题欠专业1-26合计注:1.招标方案包括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的选取、进度计划及合理化建议等;2.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综合条件包括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招标经验及个人荣誉等3.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根据需要确定,拒绝答辩的,不得分。22 投标报价评分表(表三)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0<×100%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1、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2、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投标报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0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2分,即100-2*100X说明: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投标报价下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上限值或低于招标人设置的下限值的,其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按单个项目结算。备注:通过以上评分表计算出的投标报价得分是以100分为总分计算所得,该得分乘以0.15的系数为最后的投标报价得分。七.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引凤路00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7328182122 第二部分附件附件1: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1、投标报价:(上限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5%计取):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代理服务费。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2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授权日期:注:1.无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2.法定代表人授权请多准备一份,开标现场将验本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2 附件3:投标函致:(招标人)(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如果有),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报价的优惠折扣签订合同,不因其他任何情况而改变折扣比率。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按贵方的委托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招标代理工作。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起天内,遵守本招标文件的承诺,且在此期限内具有约束力。本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均有约束力。在签订合同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函及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年月日22 附件4:投标保证书致:(招标人)1、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完全遵照贵方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保证不转让、转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务。2、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3、我们对出具的业绩表、人员一览表以及反映投标人实力及信誉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贵方取消我们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4、同意从定标日起至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我方承诺,若中标,本投标书中人员安排不做更换。投标单位:(公章)邮政编码: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22 附件5:招标代理方案(含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的选取、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投标人自行编制)1、招标组织方案2、招标代理计划书招标代理计划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