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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总论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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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屏南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宁德市西部,属内陆山区县,屏南县工业基础相对薄弱,未来屏南县经济发展以工业经济为主,产业发展模式将以单一资源依赖型经济向开放型、深加工型经济转变,工业生产力布局将从分散向园区化、集群化转变。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环三都澳区域经济建设,紧紧围绕构建生态旅游强县的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富县”战略。如何科学地解决好工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合理地利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促进城市发展的优化布局,城乡空间的合理有序利用是未来屏南发展的重要任务。福建屏南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由闽政文[2006]129号批准建立,2011年通过规划环评,是目前屏南县仅有上档次的工业园区,共两个片区。目前由于城市规划发展变化以及区位选择问题,屏南工业园区较大的片区——溪角洋片区至今尚未进行工业开发,已计划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此外,另一个片区漈头片区规划面积较小,目前基本已经布满企业。屏南县工业发展战略急需一处规模较大、配套齐全的工业园区为载体。因此,屏南县推进重点产业新型工业化进程,以榕屏化工厂的搬迁及技术改造为契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南部的屏城乡境内建设以榕屏化工厂为龙头企业的洋中精细化工园区;在甘棠乡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屏南工业集中区位于屏南县城以南,国道235(省道202)沿线,规划总面积为2406.38hm(约6100亩),分南北两个片区,共四个组团。其中北片位于屏城乡境内,距离县城约4.5km,包含洋中组团及早兴亭组团,洋中组团北至国道235线,东、南两面依山,西至中村,规划面积为86.76hm2(约1300亩);早兴亭组团位于国道235线两侧,东、南、北三面依山,西至古政高速公路,规划面积为69.87hm2(约1050亩)。南片位于甘棠乡,距离北片约6km,包含浙洋组团及甘南组团,浙洋组团位于甘棠集镇西侧及北侧,分布于古政高速公路两侧,东、西两面依山,南界甘棠集镇,北界浙2洋村,规划面积为179.61hm(约2700亩);甘南组团位于甘棠集镇南部,东、南两面依山,西至古政高速公路,北界甘棠集镇,规划面积为70.14hm2(约1050亩)。1-1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近期建设内容:启动道路建设。建设重点发展地块周边的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启动产业发展。近期依托榕屏化工厂、气囊厂及闽峰硅业,精细化工园区重点发展洋中组团国道235线沿线工业地块及早兴亭组团;新型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浙洋组团国道235线沿线地块。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220kV洋中变和洋中污水处理厂(即本项目,屏南县工业集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结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随着屏南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屏南县工业集中区(北片区)的开发和建设将产生污水,由于北片区内未建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河道,造成区域水体水质的不断恶化。因此,应切实加快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包括1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22理厂按照近期的征地,红线面积2491m,围墙内用地2222m。在近期厂区东侧预留32远期(2400m/d)用地约为2173m,近期(2020年)处理规模0.12万吨/日;远期(2030年)处理规模0.36万吨/日。近期厂外配套污水管(DN300-DN500)总长为800m,为近期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屏南县精细化工园区暨新型工业区建设指挥部于2016年10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收集有关资料,按环评技术导则编制工作大纲,并根据大纲的工作内容与计划迅速开展外业作业调查,现场采样监测,资料收集和计算机模拟计算,完成了本报告书的编制。1.2评价目的(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方案的选择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2)通过对该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调查研究,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各阶段,预测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优化环境和切实可行的1-2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3)将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而导致的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4)为该项目的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以及周边的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及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3编制依据1.3.1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施行;(10)《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29日修订;(1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0]215号;(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3)《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2015年4月14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施行;(15)《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7)《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1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1-3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3.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012年1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8年5月1日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1994年4月1日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11年4月1日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2011年9月1日实施;(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011年9月1日实施;(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年1月7日实施;(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998(12)《城市排水工程规范规划》GB50318-2000(1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4)《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15)《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闽建科[2007]33号)(1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GB50014-2006)(17)《大气氨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1.3.3项目有关文件、资料(1)《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2014年11月;(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16日;(4)《宁德市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宁德市人民政府,2000年12月;(5)《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及编制说明》,宁德市人民政府,2012年。(6)《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环境保护设计院,2015年6月;(7)《福建省屏南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2006);1-4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8)《屏南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2012);(9)《屏南县工业集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福建环境保护设计院,2016年11月。1.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因子1.4.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主要接纳的污水为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及周边其他项目的生活污水,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污水特征污染物为总Cr、六价铬。洋中污水厂附近的洋中溪流量很小,且洋中溪岭兜处部分水量被引至城关二级电站处发电,导致洋中溪的洋中污水厂处属于该电站的减水段,水量少,且水量不稳定,枯水期3流量仅为0.1m/s,水环境容量小。下游1.7km洋中溪汇入后龙溪处流量相对较大,枯3水期流量为0.35m/s,稀释扩散条件较好。该处距离金造桥电站的距离为3.8km,金造桥电站的现状功能为发电和养鱼,无饮用水功能,金造桥电站下游也无饮用水功能,因此,环评建议排污口设置在下游1.7km洋中溪汇入后龙溪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评价分级判据,本工程远期污水排放量为0.36万吨/日,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中等,纳污河流后龙溪规模属小河;根据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项目纳污区域水质功能为渔业、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导则规定,因此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城关二级电站坝址至金造溪电站坝址的水域。评价因子为COD、NH3-N、总铬、六价铬。1.4.2地下水环境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的分类要求,本项目行业分类属第145条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类,项目类别为I类。项目场地及周边区域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水质标准,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补给径流区,也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设计的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无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对照导则(HJ610-2016)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采用查表法,1-5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结合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评价范围。调查范围以项2目场地中心分别向北、向南延伸2km,向东、向西延伸2.5km,面积约20km。1.4.3空气环境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AERMOD估算模式进行评价等级筛选计算确定评价等级。选择NH3和H2S为主要大气污染物,用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源逐个估算,估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占标率(Pi)和占浓度标准10%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CiPi100%Coi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3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评价范围以厂区中心点,直径为5km范围,评价因子为NH3和H2S。1.4.4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位于屏南县工业集中区,声环境属于声环境3类区,本工程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小于3dB,因此,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本工程厂界外200m的范围。1.4.5生态环境2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km,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原始天然林、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工程评价等级应为三级。根据生态影响评价应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的原则,本次生态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界外延200m范围。1-6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5评价标准1.5.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纳污水体为后龙溪,排污口位置为洋中溪汇入后龙溪处。洋中溪和后龙溪均属于金照溪流域,后龙溪原为长汾溪,流经后龙村后始称后龙溪。后龙溪流至漈下仔村到金造桥,称金造溪。金造溪及其支流环境功能区划如表1.5-1。金照溪长汾溪屏南县消防大队断面至后龙村城关二级电站大坝执行GB3838-2002Ⅳ类标准,金照溪其余干流河流执行GB3838-2002Ⅲ类标准,金照溪支流洋中溪执行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1.5-2。表1.5-1地表水体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流域水体河段执行环境质量标准长汾溪屏南县消防大队断面至后GB3838-2002Ⅳ类龙村城关二级电站大坝霍童溪金造溪其余干流河段GB3838-2002Ⅲ类支流洋中溪全段GB3838-2002Ⅲ类表1.5-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单位:mg/L序号项目Ⅲ类Ⅳ类Ⅴ类1pH6~92DO≥5333COD≤2030404氨氮≤11.52.05高锰酸盐指数≤610156BOD5≤46107总磷(以P计)≤0.20.30.48石油类≤0.050.51.09铅≤0.050.050.110汞≤0.00010.0010.00111砷≤0.050.10.112镉≤0.0050.0050.0113铬(六价)≤0.050.050.1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A标准)和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1-7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表1.5-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摘录(日均值,单位:mg/l)(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序号基本控制目标二级标准A标准B标准1CODCr50601002BOD51020303SS1020304动植物油1355石油类135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27总氮(以N计)1020-8氨氮(以N计)*5(8)*8(15)*25(30)*总磷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11.539(以P计)2006年1月1日后建设0.51310色度(稀释倍数30304011pH6~9334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1010*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1.5-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摘录(日均值,单位:mg/l)(一类污染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序号项目标准值1总汞0.0012烷基汞不得检出3总镉0.015总铬0.15六价铬0.056总砷0.17总铅0.11.5.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二类区,现状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表2二级浓度限值。厂外居住环境空气中NH3、H2S执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即33NH3≤0.2mg/m、H2S≤0.01mg/m。1-8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表1.5-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摘录)3污染物取值时间标准限值(mg/m)参考标准年平均0.06SO2日平均0.15小时平均0.50年平均0.0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PM10日平均0.15标准年平均0.04NO2日平均0.08小时平均0.20硫化氢一次0.0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NH3一次0.2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污水厂恶臭污染物厂界臭气浓度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3标准》表4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即NH3≤1.5mg/m、3H2S≤0.06mg/m。表1.5-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摘录3序号控制项目二级标准(mg/m)1氨1.52硫化氢0.06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详见表1.5-7。表1.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污染物度(mg/m³)排气筒高度二级值点(mg/m³)153.5205.9颗粒物120302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00.30301.31-9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5.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屏南县工业集中区,声环境属于声环境3类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表1.5-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节选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6555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表1.5-9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单位:dB(A)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厂界外声功能区类别执行标准昼间夜间3类GB12348-2008655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标准值见表1.5-10。表1.5-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限值(等效声级Leq[dB])工种施工机械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打桩各种打桩机等7055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装修吊车、升降机等1.5.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表1.3-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摘录)序项目Ⅲ类标序号项目Ⅲ类标准号准值值1色(度)≤1512氨氮(NH4)(mg/L)≤0.22浑浊度(度)≤313汞(Hg)(mg/L)≤0.0013pH.5~8.514砷(As)(mg/L)≤0.054总硬度(以CzCO3,)(mg/L)≤45015镉(Cd)(mg/L)≤0.016+5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6铬(六价)(Cr)(mg/L)≤0.056硫酸盐(mg/L)≤25017铅(Pb)(mg/L)≤0.057氯化物(mg/L)≤25018总大肠菌群(个/L)≤3.08氟化物≤1.019细菌总数(个/L)≤1009挥发酚≤0.00220氰化物≤0.0510亚硝酸盐≤0.0221硝酸盐≤2011高锰酸盐指数(mg/L)≤3.01-10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图1.6-1敏感目标图1-11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6敏感目标根据《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洋中组团内岭兜(67人)、中村(413人)及早兴亭组团内早兴亭村(47人)应在北片区近期企业(榕屏化工、闽峰硅业、气囊气体等)投产前全部完成搬迁安置”。本项目周边敏感点中村、早兴亭村及岭兜村属于规划搬迁范畴。敏感目标见下表1.6-1,具体位置见图1.6-1。表1.6-1本项目环保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位置(m)概况环境功能要求SE,215(规划岭兜村现状人口67人环评要求搬迁)后龙村NE,1400现状人口1451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柯坪厂E,650现状人口120人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境风险W,820(规划环中村现状人口413人执行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要求搬迁)W,1750(规划早兴亭村现状人口47人环评要求搬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洋中溪、GB3838-2002Ⅲ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后龙溪执行GB3838-2002Ⅲ类标准1.7评价重点、一般评价内容1.7.1评价重点(1)根据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分析初步设计方案中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的合理性,论证污水处理量和水质特征分析的合理性。(2)论证污水处理厂厂址和排污口位置、处理工艺、污水排放方式、污泥处置等的合理性、提出水污染物控制方案。(3)分析、预测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尾水排放对后龙溪水环境功能的影响以,确定污水混合区范围。(4)运营期污水处理厂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提出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环保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12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7.2一般评价内容(1)施工噪声、扬尘以及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减轻或消除这些影响的环保工程措施。(2)施工期取土挖填、弃渣的水土流失影响及生态的环境影响。(3)污水厂运行时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防止污泥二次污染的处置措施与对策。(5)公众参与的意见收集和评价工作。1.8评价技术路线本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8-1。1-13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图1.8-1评价技术路线图1-14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