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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49:54 发布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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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1项目公众参与10.1.1公众参与目的和作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公众参与章节。公众参与是协调和评判建设项目对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听取有关项目周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收集其对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并反馈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环境管理之中,使公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保障,在建设单位、周边群众、环境主管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桥梁,实现项目建设的多赢,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公众参与过程是项目建设方与评价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使公众有机会认识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有关环境问题,听取公众尤其是那些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民众与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发表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提高项目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评价单位将公众意见及看法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和体现在公众参与的结论中,以便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并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消除公众的疑虑,避免或减轻对公众利益不利的影响,同时也能了解当地公众的要求,使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和利益得到充分的考虑和合理的补偿,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10.1.2调查范围、对象、程序及方法10.1.2.1调查范围和对象政府部门: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屏城乡后龙村村委项目周边居民区:屏城乡后龙村(岭兜、,柯坪厂,中村,后龙村本部,早兴亭)10.1.2.2调查程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一次公示、问卷调查、二次公示。(1)一次公示于2016年10月31日开始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pingnan.gov.cn/)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村庄的公告栏上张贴了“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包括:10-1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①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③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2)二次公示在报告书编制完成送审之前(2016年11月28日),在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的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同时附环评报告书简本,公开环评结果。(3)问卷调查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2016年11月29日~11月30日),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调查表征询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消息普及率、对项目态度、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和要求等。10.1.2.3调查方法公众参与调查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包括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互联网上公示调查等,向公众公开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进行了调查,具体调查时间、调查方式见表10.1-1。表10.1-1公众参与调查时间及调查方式时间方式备注第一次公受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以网络公告、工程所在地张贴公告公示10工作日示评工作后形式公示第二次公环评报告编制完成以网络公告形式公示公示10工作日示问卷调查期间发放问卷问卷调查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发放问卷35份,回收35份本项目周边村庄为屏城乡后龙村,因此本环评主要调查后龙村,问卷调查期间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回收率100%。10-2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图10.1-1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第一次信息公示10-3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图10.1-2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图(屏城乡后龙村)10-4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图10.1-3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图(屏城乡后龙村)图10.1-4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第二次信息公示10-5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1.4调查结果10.1.4.1公众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4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0份,问卷回收率100%。男性占80%,女性占20%。问卷基本能反映项目所在地公众的建议、愿望和要求。表10.1-3公众调查统计结果表调查内容观点人数比例了解1845.0%公众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程度一般1537.5%不了解717.5%很大促进2255.0%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促进作用的认可程度作用不大1640.0%无作用25.0%大气污染1640.0%水污染1435.0%噪声污染37.5%该区域近年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固废污染512.5%生态破坏25.0%无环境问题00.0%大气污染2255.0%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水污染1640.0%固体废物25.0%赞成2562.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基本赞成1537.5%不赞成00.0%10.1.4.2调查结果分析(1)公众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度统计表明公众了解项目建设的了解度是:45.0%了解该项目建设,37.5%通过社会议论一般了解该项目建设,17.5%不了解该项目要建设,在访谈时才知道。综上,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不高。(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促进作用的认可程度统计表明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促进作用的认可程度是:55.0%为有很大促进,40.0%认为作用不大,5.0%认为没作用,综上总体来说,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3)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统计表明公众认为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现状问题是:40.0%认为是大气污染,35.5%认为是水污染,7.5%认为是噪声污染,12.5%认为是固废污染,5.0%认为是生态破坏。通10-6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调查,公众认为该区域区域环境较好,无环境问题。(4)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统计表明公众认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方面有:55.0%为大气污染问题,40.0%为水污染问题,5.0%为固废污染问题。(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统计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是:62.5%支持该项目的建设,37.5%基本支持该项目建设,同时提出该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做好环境保护措施。(6)公众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要求和建议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涉及面较广,被征询的对象为项目区域周边区域的普通民众,具有社会代表性和广泛性,征询意见工作得到了公众的支持。现场调查时居民的最关注的问题是:运营期大气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当问及对建设单位有何意见要求时,绝大多数人表示应切实贯彻环境保护政策,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对公众意见的反馈: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公众调查的结果很重视,他们感谢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配合,同时认为公众所提的意见和要求很中肯,表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把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10.1.4.3调查小结通过公众调查,本项目建设得到政府与当地居民的支持,认为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被调查的民众亦较关注项目营运期带来的大气、水污染等问题。大部分公众对项目施工期以及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示可以接受,但应采取环保措施降低影响。因此,建设方应结合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根据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以及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10-7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2.1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为《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4-2030)》中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规划中的洋中污水处理厂厂址用地尚未征用,存在征迁难度,且交通不方便,因此,业主另行选址,在洋中组团内已征用土地(规划的工业用地,需调整)供本项目建设。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10.2.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订),项目属于城市基础建设工程,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在落实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建设与营运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的环境功能现状,可实现水环境、声环境及大气环境等环境功能达标。(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100%对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公众总体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10.2.3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分析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与营运情况分析,本项目对社会稳定运行的主要因素如下:(1)在建设期内项目的施工会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等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若施工过程没有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将产生扰民现象,导致与周边居民造成纠纷,影响社会稳定。(2)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水、垃圾等,如处理措施不落实,污染周围环境,将导致与周围群众的环境纠纷,影响社会稳定。10.2.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扰民现象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评估施工过程中将产生部分粉尘,施工机械的作业噪声将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干扰,施工机械燃油或机油渗漏会引起油污染,施工物堆料场受降雨冲刷会引起周边水域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或生活垃圾随意抛弃会引起污染。为减小施工期间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及生态环境的破坏,本报告在环保措施章节中提出明确的施工控制措施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可有效降低10-8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章公众参与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是可控制的。(2)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扰民现象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NH3、H2S预测浓度远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粉尘(TSP)预测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洋中污水处理厂排放的NH3、H2S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当污水排放达到GB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时,污染负荷从大到小依次为石油类、氨氮、COD、六价铬,近期、远期氨氮叠加现状的混合带约300m和2600m,石油类由于较难降解,且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与地表水标准的污径比大,现状值又欠优,因此污染带很长,至下游6km的金造水库大坝仍难达标,因此应该严格控制尾水排放中的石油类的排放,每日排入水体的石油类建议控制在3.6kg以下。此外由于下游的饮用水源地距离该污水处理厂在46km以上,该污水厂污水正常排放不会对下游的饮用水源地的安全构成威胁,该项目污水排放不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引发环境污染纠纷的可能性很小,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概率很小。10.3结论综合评价,本工程合理合法,手续完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调查结果表明,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各种环保措施情况下,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施工监理过程与群众及时沟通问题,杜绝环境事故的前提下,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概率很小,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10-9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