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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2012-05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011年农田水利项目(管道材料)采购招标人: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二年二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8四、开标和评标………………………………………………13五、定标………………………………………………………15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6七、废标………………………………………………………17八、投标纪律要求……………………………………………17九、支付货款…………………………………………………18十、质疑和投诉………………………………………………1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31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2第六章评标办法…………………………………………………46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5336
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受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采购人)委托,对内江市市中区2011年农田水利项目(管道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交密封的投标。一、招标编号:内市区采(2012)-05号二、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011年农田水利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内容:管道材料(具体见附表)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并提供完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为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与本次投标者必须是生产厂家(500万及以上注册资金)。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标书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请投标人携带U盘拷贝电子资料。36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PE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和时间及注意事项: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的各种原件(须装袋递交)。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十三、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联系人:余权联系电话:0832-2028162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帐号:51001686108050279008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邮编:641000联系人:彭勇何承慧联系电话:0832-21721332173634传真:0832-21736342011年2月27日3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联系人:余权联系电话:0832-20281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联系人:彭勇联系电话:0832-21721333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011年农田水利项目4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2012)-05号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采购限额69.44万9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0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2分包履约拒绝分包履约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书时以投标人的名义缴纳。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51001686108050279008交款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下午17:00之前17财务报表2010-2011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36
18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9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资格原件及各样品检测报告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集中装袋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21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2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3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2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25合同款项支付方式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再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27退保证金注意事项退投标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36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机械、仪器或仪表、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2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3.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36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招标项目及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5.2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8.13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知识产11.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1.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1.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1.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购、运、安装等)(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36
1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授权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7)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8)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36
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4.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帐、电汇或采购代理认可的方式。14.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4.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生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退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3)投标人中标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非因不可抗力而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6.236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其中有复印件和彩页资料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订本式)并逐页编目编码。凡非订本式或未逐页编目编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一起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于2012年3月16日9:30(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7.3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包装、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7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或“撤销”字样。19.336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0.开标20.1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0.3开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0.7公证人员应对其公证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负责。21.开标程序21.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立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36
(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2.评标22.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2.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2.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2.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制作、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五、定标23.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4.定标程序24.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
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4.4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5.中标通知书25.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如果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26.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27.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和分包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8.履约保证金28.136
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拒绝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所签合同无效,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该中标人的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28.3只有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29.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履行合同30.1中标人与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中标人交货时,由购买单位:市中区水务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验收合格,水务局应签署《商品验收结算清单》,并签字盖章。七、废标32.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投标纪律要求33.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6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九、支付货款34.1申请支付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内江市中区水务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中标人。34.2货款支付方式管道材料送达指定地点(购买单位:内江市中区水务局),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月之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险金,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水务局在正常使用管道材料、管道材料一年以后,仍无重大质量问题付清全部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十、质疑和投诉35、详细规定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十一、保密36.1、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购买招标文件的人。36.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36.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6.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3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制造商授权书附件4开标一览表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6
附件1一、投标函致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根据贵中心为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为:XXXXX),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四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各种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金额元。(即:大写金额元)。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计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缴纳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提供的投标文件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或不按规定签定合同及交纳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两名以上)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单位法人)投标人名称:(使用全称、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6
附件2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36
附件3三、制造商授权书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制造商家名称)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住所)为项目(招标编号)我方制造的货物的合法销售代表,全权处理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授权销售货物清单:注:1、各投标人也可按自有格式制定,但必须说明制造商名称、住所、被授权单位名称、被授权单位住所、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被授权单位加盖公司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2、如投标人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可不填写此表。36
附件4四、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招标文件所列清单单价汇总价单价汇总价万元大写金额万元交货完工时间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但需分包投标、分包报价。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36
附件5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同时各学科或各类需进行小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36
附件6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36
附件9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原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36
附件10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36
附件11十一、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12十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6
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2011年农田水利采购项目二、项目清单及要求:管道材料(预算控制价:69.44万元)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请购买标书时带U盘拷贝。第六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程序2.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3.定标及定标程序(见第二章第23、24条)4.评标方法36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5.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5.2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6)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4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5.5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6
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70最低的报价为最优报价,得70分。其余公司得分:×100%×70。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85%且低于全部投标公司平均报价90%为废标)2企业综合实力、信誉及所取得的企业所取得的国际标准认证证书10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得1分,1500万及以上得1.5分,2000万及以上得2分需出示原件32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需出示原件42投标人取得有效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需出示原件52投标人取得有效GB/T28001-2001(ISO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需出示原件62(3)投标人具有评估机构所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企业得2分需出示原件7产品质量及卫生72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的得2分需出示原件82省疾控中心颁发的防疾检测报告得2分需出示原件92具有有效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得2分需出示原件 1具有有效期水利系统内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1分需出示原件10业绩32近两年(2010年和201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得2分需出示原件111近两年类似业绩,要求提供100万以上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个,每提供一个得0.5分,共1分需出示原件12交货期、供货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71投标人对产品供货情况及交货时间的承诺,承诺按业主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供货得1分 132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产品投保,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得2分需出示原件14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安装技术能力,并承诺为本项目拟定本公司有建造员资格的技术人员3名(要求拟定机电类建造员2名,市政类建造员1名),得2分需出示原件,注:未按要求拟定不得分,152投标人对产品使用寿命的承诺,承诺使用寿命为50年,并提供相应的检测论证报告得2分需出示原件16技术服务、维修保修承诺31投标人承诺免费为本工程提供管道安装机具得1分 171投标人对产品质保期的承诺,承诺质保期为20年得1分 181投标人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承诺: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得1分 36
注:市政类建造员含管道安装6.计算错误的修改6.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36
8.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 36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6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36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6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36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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