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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45:05 发布

GBT27614-2011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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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IB16囝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614—2011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准则Guidelinesforimportandreleaseofbiologicalcontrolagentsandotherbeneficialorganisms2011—12—30发布2012—04-01实施丰瞀髁紫瓣警矬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1”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前言GB/I"27614—2011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3号标准(2005)6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出、运输、输入和释放准则》。本标准与ISPM第3号标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背景。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玺、熊红利、邵刚、张建华、丁建云、刘慧、朱景全、项宇。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1范围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准则GB/T27614—2011本标准为有关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的风险管理提供准则和参考。本标准列出了主管部门、输入者和输出者的责任。本标准讨论了能够繁殖的天敌(包括寄生性天敌、捕食性天敌、寄生物、线虫、取食杂草的天敌和病原体,真菌、细菌和病毒),及不育昆虫和其他有益生物,包括包装或配制成的商业产品。还包括输入规定以便在检疫设施研究非本地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本标准范围不包括活体修饰生物、有关生物农药注册问题或旨在防治脊椎有害生物的微生物制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2号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3号标准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出、运输、输入和释放准则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5号标准植物检疫术语表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11号标准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3术语和定义3.13.23.33.43.5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5号标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生物防治biologicalcontrol利用活天敌、拮抗物、竞争性生物或其他天敌的有害生物防治战略。生物防治物biologicalcontrolagents用于有害生物防治的一种天敌、拮抗物或竞争性生物或者其他生物。淹没式释放inundativerelease为了迅速产生效果释放大量天敌或有益生物,天敌数量要求大于防控对象数量。不育昆虫sterileinsect经某种处理而不能繁殖的昆虫。不育昆虫技术sterileinsecttechnique通过整个地区淹没性释放不育昆虫来减少田间同一品种种群繁殖的有害生物防治方法。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GB/T27614~20114生物防治物输入和释放行为的总体要求本标准旨在便于生物防治物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安全输入和释放。由各级主管机构和其他负责部门、输入者负责执行。各级主管机构应当审议及实施有关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的适当植物检疫措施,必要时发放有关输入许可证。按照本标准的说明,各级主管机构应当:——在输入前或释放前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酌情获取、提供及评估有关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或释放的文件;——确保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直接送往指定的检疫设施或大规模繁育设施或酌情直接释放到环境中;——鼓励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释放进行监测以便评估对目标生物和非目标生物的影响。输入者的责任和建议包括向输入国相关植保机构提供有关目标有害生物和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适当文件。5生物防治物输入和释放行为的具体要求5.1负责部门及一般职责各级主管机构负责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和释放进行管理。国家主管机构应当作出规定,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释放实施适当植物检疫措施。各级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在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输入或释放前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提供及评估有关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释放文件;——确保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直接送到指定的检疫设施或送到大规模繁育设施或直接释放到环境中;——确保输入者履行其职责;——考虑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国家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就以下方面与有关方包括其他国际主管机构或部门保持联络和协调:——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特性;——评估风险,包括环境风险;——运输过程中标签、包装的储存;——发货和处理程序;——分发及贸易;——释放;——评价执行情况;——信息交流;——发生未预料到的和/或有害的事件,包括所采取的补救行动。5.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输入国国家主管机构应当确定一种生物是否需要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并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号和(或)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1号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除了进行有害生物风险2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GB/T27614—2011评估之外,还应当考虑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如对非目标无脊椎生物的影响。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应当在输入前完成,以便确定是否应当对有害生物加以管理,并确定对这些有害生物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的力度。如对拟议生物的有害生物评估未在输入之前完成,那么释放之前应当完成。在释放之前,可能需要输入少量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以便在安全的检疫设施内进行研究和评价。因此,国家主管机构可以做出特别安排输入少量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以供科学研究,在提供适当保障的情况下可以批准这种输入。国家主管机构应当为这种输入做好准备,以期在正式大量输入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前完成有害生物全面风险分析。当发现非植物检疫风险时,可能需要将它们提交其他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行动。国家主管机构和其他负责部门可考虑与输出国当局开展合作,根据有关程序和法规在输入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前在输出国进行进一步科学调查以验证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3输入前输入国主管机构的责任5.3.1根据可接受风险水平,对于由输出者提供的关于目标有害生物及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文件进行评价。主管机构应当针对评估的风险,为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运输、检疫设施(包括批准研究设施,关于封锁和处理的植物检疫措施)制定适当的植物检疫措施。如果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已经在输入国存在,需要确保该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没有污染或侵染,或者与当地同一品种的基因型杂交不会带来新的植物检疫风险。否则,可能限制淹没式释放。5.3.2发布法规,说明输出国、输出者和输入者需要达到的要求。内容可能包括:——发布随同的批准文件(输入许可证);——植物检疫认证;——具体证明文件;——在检疫过程中对生物进行权威性确定,提供参考标本;——具体说明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来源,包括产地和(或)生产点;——采取预防措施以免包含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天敌以及污染或侵染;——运输和存储期间包装要求;——包装处理程序;——验证文件的手段;——验证货物的手段;——可以打开包装的条件;——指定入境地点;——指定接收货物的个人或组织;——可能保存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设施要求。5.3.3确保制定程序以便记录,内容可能包括:——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输入程序及记录内容(如:特征、产地、日期);——繁育或繁殖程序及记录内容;——释放程序及记录内容(如:释放数量、日期、地点);——其他有关数据。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科学界和公众提供这些记录,同时保留数据的所有权。5.3.4酌情确保货物进入和处理通过检疫设施进行或在植物检疫机构监管下进行。如果不具备安全的检疫设施,可考虑通过输入方认可的机构输入。5.3.5通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考虑引人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有关的其他生物的风险。这种考虑建立在必要性和最小影响原则上,应当包括植物检疫措施,要求在释放之前对检疫的输入天敌和其他有益生3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GB/T27614—2011物进行培养。至少培养一代可能有助于确保培养物的纯度和免于重寄生物和病原体或有关有害生物,有助于权威性确定。尤其当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从野生生物收集而来时,这种做法是十分必要的。5.3.6在可能情况下确保存放输入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和寄主)中经权威性确定的参考标本收集品。如有可能最好存放一系列标本,以适应自然变异。5.3.7关于不育昆虫技术,可以对不育昆虫予以标明以便与野生昆虫区别开来。5.3.8通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考虑在第一次输入或释放后,同样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进一步输人可以考虑免除部分或全部输入要求。可以考虑出版批准的和禁止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清单。如果适当,遭禁止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应列入限定有害生物清单。5.4输入前输入者的文件责任5.4.1有关目标生物的文件要求首次输入前,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者应当根据输入方的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的要求提供信息。这种信息包括对目标生物的确切认定,一般在品种一级。如正在输入的是旨在防治有害生物的天敌,关于目标有害生物的信息还可以包括:——世界分布和可能的产地;——已知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征;——关于经济重要性和环境影响的现有信息;——可能的利益和围绕其使用的利害冲突;——已知的天敌、拮抗物和已经存在的目标有害生物的其他天敌或竞争性生物或者在拟释放地区或世界其他地区使用的其他天敌或竞争性生物。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可能要求提供有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其他信息。5.4.2有关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文件要求首次输入前,输入者应当与输出者协调,向输入方的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提供有关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信息文件及适当的科学资料,包括:——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充分特性以便能够对其进行确切认定,一般至少在品种级;——关于产地、世界分布、生物学、天敌、重寄生物和其分布区影响的所有现有信息概要;——关于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寄主特征(经确认的寄主名单)和对非目标寄主带来的任何潜在危害的现有信息;——说明该生物的天敌和污染物及从实验室群体消除它们所需的程序,包括确切认定的程序,以及必要时从培养物消除培养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寄主的程序。还应当提供运输之前所采取的任何植物检疫措施信息。5.4.3有关潜在危害和紧急行动的文件要求首次输入前,鼓励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者向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提供文件以便:——查明潜在健康危害以及分析在实验室、生产和应用条件下对于处理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工作人员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显示预料之外的不利特性,详细说明已经制定的紧急行动计划或程序。5.4.4有关检疫研究的文件要求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入者,应提供第4章中所说明的尽可能多的信息。然而,对输入的天敌和4 GB/T27614—2011其他有益生物可能没有说明其具体的分类特征、寄主范围、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分布、生物学以及对分布区的影响,因此这一信息可能将在植物检疫机构监管下对候选天敌研究后确定。研究人员及使用的检疫设施还应提供以下信息:——拟议输入的材料性质;——即将进行的研究种类;——详细说明封锁设施(包括安全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如果从设施逃逸而将执行的紧急计划。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可以验证所提供的文件的准确性,审查设施,可能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5.5输入时输入国主管机构的责任5.5.1检验输入国主管机构在检查文件后可以要求检验,检验应当在官方指定的检疫设施进行。5.5.2检疫主管机构应当确保实施或监管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进行必要的检疫性培养或繁育。5.5.3释放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可以允许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直接释放,但所有条件应达到以及提供所需要的所有文件证据。5.6输入国主管机构在释放过程中的责任如果输入前未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应当在释放前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并考虑到不确定性。除了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之外,主管机构还应当考虑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对非目标无脊椎生物的影响。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可在释放不育昆虫之前核实不育处理的效果。5.6.1释放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批准和审核有关释放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官方要求,例如有关仅在特定地区释放的要求。这种审核可用于改变有关生物输入或释放的要求。5.6.2文件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保存足以对释放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进行追溯的文件。5.6.3监测爰评价主管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定期监测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释放,以便评价对目标生物和非目标生物的影响以及必要时作出反应。应当酌情建立一个标志系统,以便识别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与自然状态和环境中生物的比较情况。5.6.4紧急措施输入国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酌情制定或采取在输入国或局部地区使用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如果确认发生预料之外的有害事件,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考虑采取可能的措施和纠正行5 GB/T27614—2011动,确保这些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并通知所有有关方。5.6.5宣传教育建议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确保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相关当地使用者和供应者、农业从业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适当使用措施,并就这些措施开展宣传教育。5.6.6报告在用于作为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生物表明有害生物特性时,主管机构或其他负责部门应当遵照上报制度向上级报告。5.7输出者的责任鼓励生物防治物或其他有益生物的输出者确保:——遵照输入国法规规定的或关于输入许可证的所有植物检疫输入要求;——货物带有所有有关文件;——确保包装安全以免逃逸;——对不育昆虫技术的生物做了处理以实现不育昆虫技术目标所需的不育性,提供所使用的处理方法并标明不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