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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45:06 发布

GBT27615-2011有害生物报告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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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B16@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615—20112011-12-30发布有害生物报告指南Guidelinesforpestreporting2012—04-01实施丰瞀鹳鬻瓣訾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前言GB/T27615—2011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7号标准(2002){有害生物报告》。本标准与ISPM第17号标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了涉及的重要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概要性说明;——对报告的实施机构及应报告的有害生物种类作了规定;——对针对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缔约国提出的要求和内容条款进行了删减。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河南省植保植检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福祥、刘慧、韩世平、蔡聪、毛红燕、白小东、项宇、朱莉。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1范围有害生物报告指南GB/T27615—20”本标准规定了某一区域内植物上有害生物发生、突发和扩散的报告准则,并提供成功根除有害生物以及建立非疫区报告的指南。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对辖区内有害生物发生、突发、扩散以及成功根除有害生物和建立非疫区的报告。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4号标准建立非疫区的要求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5号标准植物检疫术语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6号标准监视准则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8号标准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9号标准有害生物根除计划准则国际植检措施标准(ISPM)第13号标准违规和紧急行动通知准则3术语和定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5号标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地区area官方划定的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或若干国家的全部或部分。3.2根除eradication应用植物检疫措施将一种有害生物从一个地区彻底消灭。3.3发生occurrence官方报道在一个地区存在着土生的或传人的有害生物和(或)官方没有报道在一个地区存在的有害生物已经被根除。3.4突发outbreak最近监测到的一个有害生物种群(包括侵入),或者在一个地区已经定殖的有害生物种群突然大量增加。3.5途径pathway任何可使有害生物进入或扩散的方式。1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GB/T27615—20113.6有害生物pest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3.7非疫区pestfreearea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区。3.8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riskanalysis评价生物或其他科学和经济证据以确定一个生物体是否为有害生物,该生物体是否应限定,以及为此采取任何植物检疫措施的力度的过程。3.9有害生物状况(某一地区)peststatus(inanarea)当前某一地区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有害生物,酌情包括按照官方根据当前和历史上有害生物记录或其他信息,利用专家判断所确定的分布情况。3.10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regulatednon-quarantinepest一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它在供种植用植物中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的缔约方领土内受到限制。3.11限定有害生物regulatedpest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3.12扩散spread有害生物在一个地区内地理分布的扩展。3.13监视surveillance通过调查、监测或其他程序收集和记录有害生物发生或不存在的数据的官方过程。3.14调查survey在一个地区内为确定有害生物的种群特性或确定存在的品种情况而在一定时期采取的官方程序。3.15限定物regulatedarticle认为需要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的任何能藏带或传播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仓储地、包装、运输工具、集装箱、土壤和其他生物、物品或材料,特别是在涉及国际运输的情况下。3.16植物检疫措施phytosanitarymeasure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人和(或)扩散或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经济影响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官方程序。4报告的宗旨有害生物报告的主要目的是通报当前的或潜在的危险。当前的或潜在的危险通常产生于在被监视到的地区中作为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传人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某种有害生物的发生、突发或扩散。2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5报告主体与职责GB/T27615—20115.1报告主体有害生物报告由省、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组织实施。5.2职责5.2.1监视有害生物报告的信息可从普遍监视或具体调查中获得。监视括动应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6号标准的规定进行。5.2.2其他资料来源各级植物检疫机构除可直接获得有害生物报告的信息外,还可通过其他多种途径(如:研究机构和期刊、网站、种植者及其期刊、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获取。植物检疫机构进行的普遍监视包含审查其他来源的信息。国家鼓励单位和种植者个人向植物检疫机构报告新的或预料之外的有害生物状况信息。5.2.3核实和分析植物检疫机构应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核实,并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1SPM)第8号标准的要求,确认对有关有害生物的辨别和初步确定其地理分布,从而确定在该地区的“有害生物状况”。对新的或预料之外的有害生物应进行风险分析,以确定是否构成当前的或潜在的危险,以及应采取的植物检疫行动。6报告事项6.1要求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内新发现危险性有害生物、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可能存在当前或潜在危险的有害生物的发生、突发和扩散均应及时报告。与这类有害生物有关的其他事项如建立非疫区等,也适用于本标准。6.2报告当前或潜在危险当前的危险被认为是已经确定的(限定的有害生物)或根据观察或原有经验已经显然的危险。潜在的危险是作为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而确定的危险。6.3报告有害生物状况的变化、无危险或对原先报告纠正假如原先的报告表明当前的或潜在的危险,但此后看来该报告有误或情形发生变化以致风险已经改变或者消失,应当报告这一变化。属于下列情形的也应及时报告:——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4号标准划分为非疫区的;——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9号标准成功根除有害生物的;——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8号标准的有关描述,确定有害生物寄主范围或有害生物的状况发生变化的。3 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GB/T27615--20116.4报告进口货物中的有害生物进口货物中检测到的有害生物的报告工作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3号标准处理。7启动报告7.1要求当有害生物发生、突发、扩散或被成功根除时,或出现任何其他新的有害生物状况时应启动报告。7.2发生假如最近确定存在一种有害生物并且为限定有害生物时,通常应报告为有害生物的发生。7.3突发当最近调查或检测到的有害生物种群的存在至少与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8号标准中的暂时的、可采取行动的状况相符时,应报告有害生物的突发。这意味着即使当该有害生物可能在近期内存活但预计不会定殖时也应当报告。突发也适用于与某种已定殖的有害生物有关的、导致对植物检疫风险大大增加的某些情形,如果已知该有害生物为限定性有害生物时尤其如此。这些情形可能包括有害生物数量迅速增加、在寄主范围内一种新的更为活跃的品系或生物型发生变化或者发现一个新的途径。7.4扩散扩散涉及某种定殖的有害生物扩大其地理分布范围,导致风险大大增加。7.5成功根除当根除取得成功时可报告根除,即当从某一地区消除某种定殖的或暂时的有害生物,或核实不存在该有害生物时即取得了成功(见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9号标准)。7.6建立非疫区当建立非疫区构成了该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变化时,可报告建立了一个非疫区(见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4号标准)。8有害生物报告8.1报告内窖报告内容如下:——有害生物的鉴定特征及其学名(区分至种一级或种以下一级,必要时附专家鉴定报告);——报告日期;——有关寄主或物品;——按照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8号标准确定的该有害生物的状况;——有害生物的地理分布(适当时包括地图);——当前或潜在危险的性质及报告的其他理由。报告也可表明运用的或需要采取的植物检疫措施、运用和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以及依照国际植检4 GB/T27615—2011措施标准第8号标准所表明的有害生物记录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假如尚未获得有关该有害生物状况的所有信息,则应提出初步报告,并在获得进一步的信息时予以增补。8.2报告时间有关有害生物发生、突发和扩散的报告不得延误。当前扩散的风险增大时及时报告尤其重要。认识到监视和有害生物报告的运作尤其是核实和分析过程需要一定时间,但应保持为最低限度。获得新的和更加全面的信息时应更新报告。8.3报告接收单位有害生物报告要逐级上报。确认发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国内疑似新发生有害生物时,要及时上报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植物检疫机构;对于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国内新发生有害生物,省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8.4报告发布有害生物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有关要求,需要向境外通报的有害生物报告,由国家植物检疫机构向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通报。9审查备案国家植物检疫机构应对有害生物监视和报告系统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这些系统履行其报告职责并探求增强可靠性和及时性的可能性。有害生物报告应归档保存。'